《逻辑哲学论》读后感100字

发布时间: 2020-05-08 08:30:09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经典文章 点击: 106

《逻辑哲学论》是一本由[奥]维特根斯坦著作,商务印书馆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16.00,页数:120,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逻辑哲学论》精选点评:●维特根斯坦的人工语言构想,其中神秘主义的端倪很有意思。第一遍读的并不太清楚,以后还需再读。●我

《逻辑哲学论》读后感100字

  《逻辑哲学论》是一本由[奥]维特根斯坦著作,商务印书馆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16.00,页数:120,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逻辑哲学论》精选点评:

  ●维特根斯坦的人工语言构想,其中神秘主义的端倪很有意思。第一遍读的并不太清楚,以后还需再读。

  ●我是谁?我在哪?我在看什么?

  ●青年时代,笃信真理;人到中年,重构游戏。

  ●如果要选让海德格尔还是维特根斯坦代表20世纪哲学,应是海德格尔。因为维特根斯坦只能代表下一个世纪,或许再下一个。

  ●其实看的是《维特根斯坦全集》第一卷,因为无法标记,所以用其中的《逻辑哲学论》来标记。《全集》第一卷包含了《逻辑笔记(1913年)》、《摩尔口述笔记(1914年4月)》、《1914-1916年笔记》、《逻辑哲学论》和《略论逻辑形式》。关于逻辑符号这部分,其实蕴含着二十世纪初尝试用数学符号来解释人的逻辑思考,不过显然维特根斯坦走的更远,他想搞明白这套方法能否思考真理问题。通过不断探问,他发现问题只要提出,就能解答。这意味着,如果不清楚,语言是无法正常表达。语言是逻辑思考的符号,通过符号可以澄清思考。

  ●在书里读到了熟悉的感觉,概率视角的世界观,佛教哲学的涅槃和证悟。语言偶尔有些晦涩,但琢磨起来实在是趣味十足。需要丰富的联想类比和知识感悟。

  ●可能翻译的再好也读不懂吧,怪人大师系列//...worüber man nicht reden kann, darüber muss man schweigen...//...所以这个话题本身是可以谈论的吗?如果他觉得有使人理解的希望的话

  ●当代英美哲学原著研读用书,期末论文分数是课程第一名。前期维特根斯坦比通常认为的更偏向使用论,图像-命题的同构性使得命题的无意义不在于具有图像特征的命题本身,而在于对位于命题之中的符号的使用,使用必须符合作为对符号和记号的使用的规定的逻辑句法规则。由于对象才是命题意义的来源,与对象一一对应的名称在命题中表达意义。但正如对象是在事态中被给出的一样,名称也是在命题中指称对象,而记号作为命题中表达意义的部分实际上比名称更复杂,它是名称与不同名称结合的意义承载者,从整体的角度表达命题意义,而名称则是所有与之相关的记号的使用中的共同部分。因此,命题的意义便与对符号与记号的使用有关,而逻辑句法规则正是对使用的规定,便成为了命题具有意义的必要条件。

  ●对于不可言说的东西,人们必须以沉默待之

  ●我都不好意思说我看过这本书,因为我真的看不懂,我只是翻完了

  《逻辑哲学论》读后感(一):书不尽言,言不尽意,然圣人立象以尽意。

  逻辑哲学的基础也是二分,但是这种二分不是传统哲学意义上的主客体二分,也不是康德意义上的物自体和现象二分。维特根斯坦的二分立足于语言,即“可言说”与“不可言说”的二分。语言的天性防止了每一种逻辑错误,语言意味着逻辑。因此凡是“可以言说的东西都可清楚地加以言说;而对于不可言说的东西,人们必须以沉默待之。”逻辑或者语言、命题,对于维特根斯坦来说是一幅图像,它们为世界穿上了一件衣服,“所有这些东西连接成一个无限精细的网络,一面巨大的镜子”(p79),“逻辑绝不是一种理论,而是世界的一幅镜中像。”(p106)作为一幅镜中像也意味着 “我们所看到的任何东西也都是可以是其它样子的。我们可以描述的任何东西也都可以是其它样子的。不存在任何先天的事物的秩序。”(p95)作为语言主体的我,并不是人,不是人的身体或者心理学所处理的人的心灵,“而是形而上学主体,是世界的界限——而非其一个部分。”由于维特根斯坦将逻辑看成是世界言说的一种方式,因此,“一个逻辑命题不仅必然不能经由任何可能的经验加以反驳,而且它也不应该能够由任何这样的经验加以确证”(p101),“逻辑命题描述世界的脚手架,或者,更准确地说,它们表现它。它们不“处理”任何东西。他们预设了,名称有所指,基本命题有意义:这就是它们与世界的联系。”(p103)

  针对怀疑论,维特根斯坦认为,只有有答案处才有问题,有问题处才有怀疑,而对不可言说之物的怀疑是毫无意义的,因此怀疑论是不存在的。对于传统哲学同一律、因果律、充足理由律,维特根斯坦说到,“同一性符号并不是概念文字中具有本质意义的部分”(p84),“因果律根本不是一条规律,而是一条规律的形式”(p110),“诸如充足理由律之类的规律所处理的是这个网,而非这个网所描述的东西。”(p112)意志和逻辑,世界和逻辑完全分离,不存在根本关联。如果存在非偶然即必然的东西,那么这个东西必然位于世界之外,既然位于世界之外,也就滑向了不可言说之物。伦理学和美学是一个东西,都是先验的,不可言说之的。“如果善的意欲或者恶的意欲改变了世界,那么它只能改变世界的界限,而不能改变事实;不能改变借助于语言所能表达的东西。”(p117)

  《逻辑哲学论》读后感(二):关于我最真诚的狂妄和最深刻的愚蠢――维特根斯坦《逻辑哲学论》的一种理解

  “请原谅我愚蠢的举动,因为它不是一种肤浅的愚蠢之举,而是我所能做出的最深刻的愚蠢之举”,写作者如此描述他的此项行为,作为阅读者我也这样描述我的行为。曾经有一个观点是这样的:你只能被教会你不知道你知道的,却无法被教会你不知道的。同理可见于维根自己此方面的言说,有一种人必然不会完全看不懂,那种人即是在面对这本著作以前便已有过类似的思考的人。不管多费解,都值得翻开一试,这是我最真诚的狂妄;在其原本的基础上加以理解或者再创造,这是我最深刻的愚蠢。全书七章,除了数学符号密度过大的五六章,一二三四七章我还是能在很大程度上进行理解的,我自知之前用不少的时间思考过诸如此类的问题。做了一些笔记,有些可能是再阐述,有的可能是自己的独特理解,在自以为是的情况下。 世界是事实而非物的总和。事实的总和决定着所有的实际情况和非实际情况。首先,在原初情况下,事物的名称和其存在之间是没有关系的,桌未必桌,椅何必是椅。正如释家“面南望北斗”的命题一样,人们通过对物进行命名、用逻辑把各物进行联系以构成事实,以方便构成世界。 诸逻辑点构成线,线构成面,点不必为某线面的专利,逻辑空间中无数的可能性构成了充满事实的世界。世界无限密集却不造成混乱。 因可以想象和描述的事实是合乎逻辑的,那么它就不可能是仅仅可能的,仅仅――可能是一种悬置状态,而合乎逻辑的事实则须拥有一种将其嵌入即可生效的特性,纵然此时它可能是游移的,但漂浮于外、自身没问题的可能性必然不同于一种停留在需验证才能确定是否可能的地步的可能性。 可能性已然被验证于基本事态的连接中,这个事实排斥元素自身的非可能性。类似于一只即将扣动扳机的枪,我有可能射向靶,有可能不射向靶,这是可能性,但这可能性不同于枪是否是可射的可能性。 不能与其他对象产生结合可能性的对象不可想象。 既已存在,便非非存在。 与基本事态(任一其中物)产生关联,该物本身即是非独立的,即使它在其即可以与甲结合也可以与乙结合的意义上的独立的。对于可进行逻辑构造的物,即使我此时不知道它干了什么,但我应可了解它可以干什么。 眼中所见,脑中所想,声、色、味、触皆是在物空间中占位的表现。没有它们的位置,便没有我们关于它们的想象。不可描述的往往指向虚无。 如果某物没有实体,它的存在意义便需要其他物或者已有命题进行确定。表现是一种可以通过逻辑想象进行感知的存在。不可莫名其妙地无中生有。 非实际情况(不存在)也可以秉持逻辑空间形态的身份以图像形式呈现。 实际元素与图像元素存在一个明显的结合过程或对应过程,这种配合经由描画关系促成。描画的参照物与画成物需存在某些相同的特点,图像得以成为所描画东西的图像。但图像表现的是被描画物的表现形式而非其实体,所以或对或错。我们怀疑图像、怀疑话语因而具有了一定的合理性。 同一符号,在场与不在场,它的意义是可以不同的。但一般情况下,已经表现为此,便暂时不必是彼。事实决定命题,而非命题决定事实。我们可以借助对象本身而非书写和叙述符号说明命题符号传达的更接近真实的性质。 …… 对于不可言说(讨论)的东西,人们必须以沉默待之。不可、无法,必须,只能。 篇幅所限,简明扼要做些记录。数学性太强的部分,目下只好先放一放。

  《逻辑哲学论》读后感(三):逻辑杀死了逻辑学家

  那天有位同学用维特根斯坦的《逻辑哲学论》判决“愿你历尽千帆,归来仍是少年”死刑,把我激得非常不爽,与他辩论七八个钟,上千字,但谁也说服不了谁,决定拜读一下维特根斯坦的这本书

  读完了维的《逻辑哲学论》让人不明觉厉,整个过程就像是看了库布里克的《2001太空漫游》,从微小到宏大,一步一步推演而来,很震撼惊艳,不愧是天才之作,虽然很多地方读不明白,不过,看得出叔本华借他之口说世界是意志的表象,也可以看出这也是计算机逻辑语言的纯粹表达语式,他所谓的最小的不可再分解的“原子事实”不就是电脑处理器中上亿个的二进制“0或者1”的逻辑门开关吗?我一下子想到图灵,马上一起百度了他们的名字,他们死亡相差3年,同为天才的图灵小维特根斯坦二十三四岁,曾做过他的学生,据说是这样子的,图灵也去剑桥开课教书,不想两个人开设了同样的课程,图决定先去听听维的课。

  后来图灵成为计算机之父,维特根斯坦则成为20世纪最伟大的哲学家之一,而奠定他伟大的也包括就是这本他年轻时代写的书,而在此之前他几乎没有读过一些哲学书籍,维的出现就像是一个门外汉跳进哲学界,然后用天才的洞见犀利的批判一通哲学,然后让哲学焕发了新的活力。

  但是也可以看得出,维的哲学是基于自然逻辑科学所做出的纯粹总结,是精确哲学,所以维是反对因果律的,他认为因果律就是迷信,像“因为太阳每天早上升起,所以明天早上也会升起。”“因为我见过一万只天鹅是白色的,还没有见过黑色的,所以所有的天鹅都是白天鹅。”这种都会被维特根斯坦否定,因为太阳系说不定某一天被一颗系外大行星闯进来扰乱秩序,把地球撞出太阳系。因为某一天突然有一只变异的黑天鹅呱呱落地。自然那天我与某网友争辩的“愿你历尽千帆,归来仍是少年。”“世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那就是看清生活的真相后,仍然热爱生活的人。”也是被维特根斯坦否定的,那位网友只是代维之口搬套过去。所以维特根斯坦的逻辑哲学,其实是属于“图像”实证哲学,比如你用手机照像,得到的那张照片,就是照片的实际内容的那一瞬间的真实状态,或者是数张照片连贯的真实状态,也就是说无图无真相,把摄像头换成我们的眼睛,就是眼见为实。只是这样的哲学太过纯粹,太过机械,只能解释数理逻辑可解释的,而不能解释人生,不能解释不可说的,世上不可说的东西很多,比如电影,摄像头所拍摄的都是真实,但事实并不是真正的真实。比如你和别人交谈,你未必会说出心里的真实话。这些都是不可能被完全感知的东西,属于不可说的。未尾维也承认,凡是不可说的,必须保持沉默

  而我认为,“愿你历尽千帆,归来仍是少年”也是属于不可说的范畴。但是这句话最终被用语言表达出来,就像禅宗的第一义不可说,僧问马祖:"和尚为什么说即心即佛?曰;'为止小儿啼。'曰:'啼止时将如何?'曰:'非心非佛。'"又,庞居士问马祖:"不与万法为侣者是什么人?"马祖云:"待汝一口吸尽西江水,即向汝道。"一口吸尽西江水,这显然是不可能的,马祖以此暗示,所问的问题是不可回答的。“愿你历尽千帆,归来仍是少年”,归来的当然不可能是少年,但暗示希望心理未曾变化,乃是初心不改,换成“太阳”那句,则“希望太阳照常升起” 最后,同为逻辑学家的图灵的结局很讽刺,有次图灵家中失窃,警察办案时才发现图灵是同性恋者,按照计算机基础逻辑来说,0或者1组成一个开关(逻辑门),这个开关要么是关闭0,要么是打开1,不可能是0和0或者1和1,换成男和女就是,异性相吸同性排斥,男和女才会走到一起恋爱结婚,男人和男人怎么会走到一起呢?于是图灵被抓起来强制注射荷尔蒙激素,导致长出咪咪奶子发胀,图灵受不了这种耻辱所以服毒自杀了 看吧,这就是逻辑杀死了一个逻辑学家

  对于逻辑,我还是相信戈达尔在《阿尔法城》的观点,不能让逻辑摆布人类,人类应该利用逻辑,否则硬是套上非黑即白的逻辑,图灵悲剧再现,因为人自身也是不可说的

  《逻辑哲学论》读后感(四):选定哲学入门读物(仅书摘)

  选定的入门读物之一,昨晚过了一遍,感觉到了框架,但是具体的以我目前的知识水平还不好认真评价,先只放书摘录。后续完善体系之后再做评价。

  《逻辑哲学论》Logisch-philosophishe abhandlung

  [奥]维特根斯坦 Ludwig Wittgenstein

  2019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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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言

  woruber man nicht reden kann,daruber muss man schweigen

  可以言说的东西都可以清楚的加以言说

  而对于不可谈论的东西,人们必须以沉默待之

  划出思维的界限,或者更准确的说—不是划出思维的界限,而是划出思维的表达的界限:因为为了划出思维的界限,我们必须能够思维这个界限的两边(思维不能思维的东西)

  价值一思维得到了表达(但我驾驭这个任务的力量太小)价值二当问题得到解决的时候我们由此完成的事情是何其的少

  1. 世界是所有实际情况

  2. 实际情况,事实,是诸基本事态的存在

  2.012 在逻辑中不存在任何偶然的东西

  2.01231 为了知道一个对象,我虽然不必知道其外在性质—但是我必须知道其所有内在性

  2.063 全部的实际是世界

  2.1我们为自己绘制事实的图像

  2.223 为了认出一幅图像是真的还是假的,我们必须将其与实际加以比较

  2.225 不存在先天真的图像

  3. 事实的逻辑图像是思想

  3.03 我们不能思维任何不合逻辑的事项,因为,否则我们必须不合逻辑的思维

  3.031 人们从前说,上帝能创造任何东西,唯独不能创造任何违反逻辑规律的东西。—因为我们不能说出一个“不合逻辑的”世界看起来会是什么样子的

  3.032 正如人们不能在几何学中通过其坐标来表现一个与空间规律相矛盾的图形,或者给出一个不存在的点的坐标一样,人们也不能在语言中表现“与逻辑相矛盾的”东西

  3.144 人们能描述事态,但不能命名他们(名称如点,命题如箭,它们有指向)

  3.221 我只能命名对象。符号代表他们。我只能谈论它们,我不能言说它们。一个命题只能说一个物是如何的,而不能说它是什么

  3.41 命题符号和逻辑坐标:此即逻辑位置

  3.5 被应用了的,被思维过的命题符号是思想

  4. 思想是有意义的命题

  4.001 命题的总和是语言

  4.003人们关于哲学事项所写出来的大部分命题和问题并不是假的,而是没有任何意义的…最深刻的问题根本不是问题

  4.111哲学不是自然科学的一种

  4.112哲学的目标是思维的逻辑澄清。哲学不是一种理论而是一种活动,一部哲学著作本质上来说是由说明构成的。哲学的结果不是哲学命题,而是命题的澄清。哲学应该使思想变的更清楚,应该清楚的划出思维的界限,否则他们可以说是混沌的、模糊的。

  4.116 一切终究可以思维的东西都可以更清楚的加以思维,一切可以言说的东西都可以清楚的加以言说

  5. 一个命题是诸基本命题的一个真值函数(一个基本命题是它自己的一个真值函项。)

  5.5421 因此一个复合的心灵根本就不再是心灵了

  5.5571如果我不能先天给出基本命题,那么硬要这样做势必导致显而易见的胡话

  5.6我的语言的诸界限意味着我的世界的诸界限

  5.621世界和那个生命是一个东西

  5.63 我是我的世界

  5.632 主体不属于世界;相反他是世界的一个界限

  5.641 哲学的我不是人,不是人的身体或者心理学所处理的人的心灵,而是形而上主体,是世界的界限-而非其一个部分

  6. 真值函项的一般形式是[P,ξ,N,(ξ)]这就是命题的一般形式

  6.1 逻辑命题是同语反复式

  6.11因此,逻辑命题没有说出任何东西(它们是分析命题)

  6.124 逻辑命题描述世界的脚手架,或者,更准确的说,它们表现它

  6.1251 在逻辑中不能存在任何令人惊奇的东西

  6.13 逻辑绝不是一种理论,而是世界的一幅镜中像。逻辑是先验的。

  6.2 数学是一种逻辑方法。数学命题是等式,因而是似是而非的命题。

  6.21数学命途没有表达任何思想

  6.211在生活中我们的确从来不需要数学命题;相反,只有为了这样的目的我们才使用数学命题:从不属于数学的命题推演出其他不属于数学的命题

  6.33 我们并非先天相信一条守恒律,而是先天知道某种逻辑形式的可能性

  6.362 可以描述的东西也是可以发生的,因果律所应排除的东西甚至于都不是可以描述的

  6.363归纳过程在于,我们接受那条可以与我们经验一致的最简单的规律

  6.3631但是这种过程没有任何逻辑的根据,只有心理学的根据

  6.373世界是独立于我的意志的

  6.374即使我们所愿望发生的所有事情都发生了,这依然可以说只是命运的一种恩赐

  6.41 世界的意义必然位于世界之外

  6.421伦理学是不可言说的,伦理学是先验的(伦理学和美学是同一个东西)

  6.43 如果善的意欲或者恶的意义改变了世界,那么它只能改变世界的界限,而不能改变事实;不能改变借助于语言所能表达点东西。简而言之,这时世界必定由此而成为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可以说,它必定作为一个整体而缩小或增长。由幸福所构成的世界是这样的一个世界,它不同于由不幸福所构成的世界。

  6.431 正如在死亡时世界也没有发生改变,只是终止了。

  6.4321 事实都只是属于任务,而不属于解答

  6.44 神秘的事项不是世界是如何的,而是如下之点:它存在

  6.54 理解我的人,当他借助这些命题踩着他们爬过他们之后,最终认识到他们是没有任何意义的。他必须放弃这些命题,然后他便能正确de看待这个世界了

  7. 对于不可言说的东西,人们必须以沉默待之

  《逻辑哲学论》读后感(五):分析《逻辑哲学论》中“逻辑空间”与“世界”的关系

  《逻辑哲学论》是维特根斯坦的早期著作,对分析哲学的发展有很大影响。其中,“逻辑空间”和“世界”作为两个重要概念,在维特根斯坦前期的哲学体系中占据独特位置,对二者关系的叙述部分地反映了他与众不同的哲学思想。

  在书的开篇,维特根斯坦认为“世界”是事实的总和,不是物的总和。所谓“事实”,就是存在着的各种基本事态,即由物构成的各种对象的不同结合。“对象”虽然未被给出清晰的定义,但在书中基本可以被理解为构成“世界”的最简单元素,由它们组合而来的基本事态既可以是已经成立的一种“存在”,也可以是尚未成立的那类“不存在”,而所有存在事态的所组成的事实集合,就是我们生活于其中的现实世界,而非尚未实现的可能世界。

  同时,在他看来,逻辑是思维先验法则,“处理每一种可能性”[1],一切逻辑上的可能性都可以成为其主题。它是关于世界的“镜中像”,因而“逻辑空间”可以说是容纳了所有符合逻辑的基本事态的可能性集合。而“逻辑空间”与“世界”的关系是,后者是前者的事实,即所有事态的可能性中实际存在的诸事态。因而,“逻辑空间”的范围远大于现实世界,它包含实际之外的诸多可能世界;另外,“世界”中的基本构成——“对象”也同样是逻辑空间内的基本组成物,即全部可能世界的基础构成物,因为维特根斯坦明确指出,没有对象结合的地方就没有逻辑的结合。

  在维特根斯坦眼中,“对象”是“逻辑空间”与“世界”共有的简单实体,它本性中已包含每一种与其它对象结合的逻辑可能性,因而也就包含所有与之相关的基本事态可能空间。可以说,对象自带的被给定的可能空间已经为“世界”和“逻辑空间”的形成奠定了一部分基础。在这里,它已经不同于我们熟知的日常生活中的诸多物质对象,后者只是它被实现出来的其中一种可能。维特根斯坦对“世界”基础的这种设想用逻辑世界涵盖了物理世界,将后者这种看似唯一和必然的存在变为“逻辑空间”中的一种偶然可能(因为它并不具备逻辑上的必然性)。因此,“对象”作为“逻辑空间”内和“世界”中基本事态的构成基础的相同点在于,它具备存在的可能性,无论它定位于几何位置还是逻辑空间中的位置。另外,“对象”是持续存在的,建立在这种稳定之上,它所拥有的各种可能配置也始终存在。所以伴随着现实世界,可能世界虽然暂时未实现,但其可能性构成的空间也与实际世界平行,以逻辑空间中的另一种存在方式与现实呼应。

  对世界中的基本事态来说,维特根斯坦认为它们的逻辑图像需要我们用思想借助语言命题来呈现,只有如此,事实才能在逻辑空间中占据位置。“一个命题确定了逻辑空间中的一个位置”[2],命题用语言符号描述基本事态,成为后者的一个坐标。当我们将这个命题与实际情况对应时,它若为真,则在逻辑空间正确地内描摹了现实世界,是有意义的;即便它不为真,我们也可以在知道它与现实情况不符的同时,将之当作现实世界之外的一幅图像,了解这种事态在逻辑空间中的其它可能。

  维特根斯坦规定,一个命题必须由“是”或“否”确定,也就是说,对这种基本事态的判断在语言中只有肯定或否定的两种表达。如果一个命题有意义,比如“樱桃是红色的”,那么“樱桃不是红色的”就是与之相对的一个假命题,即对可能世界中的樱桃的描摹。在后者中,“不是”后面的形容词可以是任何一种其它颜色,比如黑色、白色等,因而,这种假命题的确可以与真命题一起满足这个基本事态所带有的可能空间。

  但是在另一种情况下,如果我们说“水是H3O”,它对我们来说是假命题,那么它的反面“水不是H3O”是则真命题。此时在现实世界中的这个真命题有意义,但是它却没有说出太多对“水”做出规定的有效信息,只是在无数种水“是”什么的可能中排除了其中一种对象,那么“水是H3O”这个命题自带的逻辑空间似乎并没有很好地体现“人们能从一个假命题中抽引出结论”[3],如果维特根斯坦对“结论”意指的是一种对之做出规定的确切判断。

  我理解的是,对同一基本事态进行描摹的真命题和假命题一起对应了这种事态在逻辑空间中的所有可能性。前文第一个关于樱桃的命题是从现实世界的真命题出发,推出可能世界中的无数种情况,因而能从“是”与“否”的描述中得到逻辑空间中此对象自带的特殊空间。而第二个关于水的命题是以现实世界中以“是”为谓语的假命题为起点,这种实际世界中的“不是”命题对我们确定“水”的化学成分“是”什么似乎并没有太多帮助。如果这样的理解无误,那么命题的有意义或无意义(真与假)似乎并不是对称地分布在现实世界与可能世界中,因为事实只能用符合现实实情的“是”来规定,而“不是”却可以对应与之相关的无数多种其它可能。并且,真命题如果以“不是”为谓词,它更多地在排除所有不可能的情况,并不像肯定判断一样,有效地如维特根斯坦所言从这里看出“一切逻辑事项的情况是什么样的”[4]。

  维特根斯坦对世界的设想突破了决定论所设定的界限,用偶然和被实现的可能性来处理本体问题,与传统哲学的本体论观点截然不同。“逻辑空间”广阔于现实“世界”的这种观点使逻辑与实际事物相比取得了至高地位,因为物理世界与其它可能世界相比并不优先,它们都只是“逻辑空间”的一部分。而对“世界”进行描摹的命题也独立于与之相反的那个命题,二者共同支撑某一事态在逻辑世界中的特殊空间。不过考虑到否定命题自身的可能性空间由被排除的对象构成,在用否定命题描绘事实时并不如肯定命题准确和有效,此时的情况也许恰恰反映了事实世界的“一”与可能情况的“多”。

  参考文献:

  [1](奥)维特根斯坦(韩林合译).《逻辑哲学论》.北京:商务印书馆,2019.

  [2]李大强.对象、可能世界与必然性——《逻辑哲学论》的本体论分析.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7(11):81-85.

  [3]韩林合.简析维特根斯坦关于可能性的理解.云南大学学报,2006(6):28-37.

  [4]韩林合.简论维特根斯坦在哲学史上的地位.哲学译丛,2001(2):26-28.

  [5]陈嘉映.维特根斯坦的哲学观.现代哲学,2006(5):90-102.

  [1] (奥)维特根斯坦(韩林合译).《逻辑哲学论》.北京:商务印书馆,2019:6

  [2] (奥)维特根斯坦(韩林合译).《逻辑哲学论》.北京:商务印书馆,2019:29

  [3] (奥)维特根斯坦(韩林合译).《逻辑哲学论》.北京:商务印书馆,2019:34

  [4] (奥)维特根斯坦(韩林合译).《逻辑哲学论》.北京:商务印书馆,2019:34

本文标题: 《逻辑哲学论》读后感1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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