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理会投票的时候法国总共有多少次与美国不一致

发布时间: 2023-09-29 13:00:44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经典文章 点击: 102

如何解读“一票否决权”被限制?也许只是拉开了联合国改革的序幕4月26日,联合国大会以全体成员多数协商(未投票)的方式通过了列支敦...

安理会投票的时候法国总共有多少次与美国不一致

如何解读“一票否决权”被限制?也许只是拉开了联合国改革的序幕

4月26日,联合国大会以全体成员多数协商(未投票)的方式通过了列支敦士登提出的旨在限制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一票否决权”的议案。决议规定:常任理事国在行使否决权的10天内,联合国大会应举行会议,就该否决权的行使发表观点和意见。联合国这项决议的通过,随之在舆论场上引发了热烈讨论,观点和说法可谓是见仁见智。有认可其意义的,亦有怀疑其是否具有操作性的。当然,也有人对拥有“一票否决权”的美、英、法三国为何赞同这项决议,同样有成为常任理事国诉求的德国、日本、印度、巴西又为何意见向左的不解。对此,本文一并进行探讨和分析。

一,这项决议并不能限制“一票否决权”的权力,但却具有道义力量      对于列支敦士登提出的,联合国大会通过的这项决议的内容、方式和目的,作者理解如下:在安理会常任理事国行使否决权后,联合国大会轮值主席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召开一次联合国全体成员参加的特别会议来讨论这个否决权的行使是否“合理”。      这个特别会议开始时,首先由行使否决权的那个常任理事国解释其行使一票否决权的出发点、理由及法律(相关国际法及联合国宪章)依据,然后进入讨论和辩论环节。所有成员国都可以各抒己见,并就相关不解之处向行使否决权的常任理事国提出质疑,而该常任理事国有回答“是或不是”的义务。

      从这份决议的内容、程序、环节来看,只是讨论和辩论,并没有再次形成决议的授权,且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一票否决权”的权力来源于联合国宪章。也就是说,只要是联合国还在,只要是《联合国宪章》尚未修改,以目前的193个联合国成员数量而论,即便是形成了192:1的极端局面,也仍然无法改变这个“否决权”的效力。不过,它的道义力量却又是不可忽视的。      过去,常任理事国在行使否决权时,只是在安理会内部作解释性发言,也算是对世界有了个交代。但是,联合国大会4月26日的这个决议通过后,那样的方式行不通了,因为又增加了一道程序。而这道程序的增加不仅会使行使否决权的常任理事国必须接受更多成员国面对面的提问、质疑,甚至指责,还可能会使自己在舆论和道义上遭遇“尴尬”。      比如,如果绝大多数成员国认为你的解释不符合逻辑,你的否决权使用不是出于“公义”而是“私利”的话,那就无异于遭到了舆论和道义的“群殴”。这对将尊严看得很重要的常任理事国来说,显然是不能接受的,就会在行使否决权时更加慎重了!这也许就是设计出这道程序的出发点和想达成的目的。

二,美、英、法三国为何甘愿自己的否决权被削弱?      这项决议形成的大体路径是:首先由列支敦士登提出,美国等38个国家附议,附议成员国后来又增加到57个和83个,最后大约有100个国家赞同这项提案,因而得以“未投票”被通过。作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美国是最早附议的38个成员国之一,同样是常任理事国的英国和法国当时未表态,但后来还是赞同了。      美、英、法都是具有一票否决权的安理会常任理事国,按理来说,他们不应该赞同这项提案。那么,他们又为何甘愿自己的权力被削弱呢?这里个“梗”不得不说一下。尽管在世界上早已有成员国对五常的一票否决权不满,希望联合国改革,但始终没有找到“契机”。而这个契机终于出现了,即正在进行中的俄乌冲突。      俄乌冲突爆发后,西方国家在安理会提出的谴责和制裁俄罗斯的决议均被俄罗斯一票否决,不得已才“退而求其次”转移到联合国大会中来解决。然而,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任何决议都没有政治约束力,只在舆论和道义层面有些作用,这也令美国主导的对俄制裁并没有法律效力。因此,基于遏制俄罗斯,同时又能迎合那部分早已对一票否决权不满的成员国的双重目的,美国决心“牺牲”自己的部分权力,也要达到制约俄罗斯的目的。      至于英法两国,对于遏制俄罗斯,他们与美国有着共同诉求,再者,反正有美国在,且西方国家又有着世界话语权上的优势,而自己否决权的使用本来也不多,于是已就随大溜,同意了这项决议。

三,印度、日本等大国是各怀心思、各有目的      大家知道,这些年来,印度、巴西、日本和德国这四个国家一直在呼吁联合国安理会改革,并都有成为常任理事国的愿望和诉求,而且是希望比较大的国家。直白地说,他们就是奔着那张“一票否决权”去的。按理说,他们应该是维护这张“否决票”的权威才符合情理。然而,这四个国家却做出了不一样的选择。      人们注意到,在对待列支敦士登提出的这项提案的态度上,日本和德国是赞同的,而印度和巴西却是反对的。那么,这四个都是有成为常任理事国可能的国家为何会大相径庭呢?其实,他们各自都有自己的“小算盘”。      日本和德国之所以赞同这项决议,有两个原因。一是日本和德国都属于西方阵营,他们需要与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保持一致。二是日本和德国都是二战的战败国,而联合国的建立,五常地位的形成皆是基于二战的结果。日、德两国深知,如果《联合国宪章》不进行重大修改或重新建立一套国际治理体系的话,他们成为常任理事国的可能性并不大。所以,他们乐意看到现在的常任理事国权力被削弱。      至于印度和巴西为什么会反对这项提案,有三个原因。(1)印度和巴西都是发展中的地区性大国,在外交上他们想体现出独立性。(2)尽管这项提案是笼统的,但“起因”却是俄罗斯,而印度和巴西与俄罗斯的关系还不错,他们不想在这个问题上让俄罗斯不舒服。(3)印度和巴西与日、德两国不同,他们没有二战的包袱,他们一直对自己能够成为常任理事国充满信心,所以,他们不希望自己未来可能会拥有的“一票否决权”被削弱和限制。

三,联合国的改革序幕可能会因此被拉开      现在的国际治理体系是二战后建立的,联合国的成立就是其标志。战后七十多年,世界之所以能够相对和平和有序,与联合国的成立和运作有着不可抹杀的作用。而之所以未出“大乱子”和失序,则又与联合国安理会的“大国一致原则”有关,而大国一致原则的体现形式就是“一票否决权”。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发展变化,特别是一些国家实力增强后的诉求,原有的议事规则受到了挑战,要求联合国改革的呼声在逐年增强。      印度、巴西、日本、德国、土耳其等都是实力型或对世界局势具有影响力的地区强国或大国,他们以及那些对联合国议事规则不满的附议者,这些年来都对联合国的改革问题发起过攻势,表达过不满。如果权力机构安理会始终不予理睬,且没有任何实质性举动和措施的话,联合国的工作则会越来越难以开展。所以,这项决议也可以看成是一次联合国改革的尝试。当然,在世界格局深度变化中的当下,一旦开了头,便很难再停下来。所以,这项决议的通过,只是拉开了联合国改革的序幕,接下来,可能还会有更具颠覆性的改革。

四,美国在“处心积虑”地维护其霸权地位      尽管美国只是相对衰落,但美国的一霸地位正在下降却也是不争的事实。可能正是基于看到自己的霸权地位会逐渐消失的恐惧,使美国产生了“舍小保大”,即舍去小权,保住更大霸权的想法。比如,美国承受了在“一票否决权”上的削权,但却可以借此机会更大程度地削弱俄罗斯的政治权利。      史料显示,自冷战开始的1946年到现在,苏联和俄罗斯一共行使了120次否决权,而美国以82次排在第二位。仅从数字来说,同时削权的话,美国也不吃亏。而最主要的是,美国所使用的否决权大多都是因为盟友,比如美国仅为了以色列就使用过43次否决权。而俄罗斯的否决权使用大多都是与自己有关的问题。所以,相比较而言,俄罗斯吃亏更大。      还有观点认为,美国这次之所以宁愿自己削权也要推进这项决议,有着更隐秘的目的。也可以说是美国的一项“处心积虑”战略,意在用“切蛋糕”的方式一点一点地削弱其他常任理事国的权力,并将联合国的改革引领到符合西方利益,有利于维护美国霸权地位的道路上。至于美国也是在为自己“挖坑”的说法,那不太现实。因为,美国的盟友体系可以支撑和弥补否决权被削弱的影响。再者,一旦出现屡屡被“群殴”的极端现象,不排除美国会“另起炉灶”的可能。

二战法国的败因

为什么二战法国一周内被打败?
分析一下有以下几个原因:
1. 最根本的原因,德国综合国力远不及对手。看看二战前的欧洲地图,德国的版图实在小得可怜,而且殖民地早被瓜分一空。属于典型的没地、没钱、没资源、没人口国家。没地,就没有战略空间;没钱,就难以长期供养庞大的军队;没资源,就不可能生产出数量庞大的装备;没人口,军队拼完了就没法补充。所以,德国的国情决定了他一旦出手,就停不下来,必须连续作战,才能以战养战,以对付更强大的敌人。这个更强大的敌人是谁呢?美国和苏联。即便是德国扩张到顶峰时期,占领了欧洲一大片的土地,其综合国力也远不如美苏两国。看看下面的数据,是多么触目惊心:
美国的生产力就不说了,到1945年,美军总兵力达到1050万人,其军事工业的规模已经发展到可以年产飞机4万架,坦克2万辆的水平;何况美国的生产力大部分还放在最烧钱的海军上,二战期间,美国一共生产了131艘航母、10艘战列舰、48艘巡洋舰、355艘驱逐舰、498艘护卫舰、203艘潜艇,其他国家加起来也没这么多啊。
苏联更不用说了,苏联的面积是2200万平方公里,人口近2亿;而德国的面积是37万平方公里,人口不过5、6千万。德国没有丰富的战时资源可供使用,而苏联的资源是世界上最为丰富的。所以即使是纯粹拼消耗,苏联也足够把德国拖垮。其军队人数任何时期一直维持在600万人以上,二战末期达到了鼎盛的1200万人。军备生产也从未落下,每年可以生产3万辆坦克,1万架飞机。
德国根本没法和上面两个国家比,即使是生产能力开到最大,也不过年产几千辆坦克和几千架飞机,根本经不起消耗。

2. 德国的扩张速度太过迅猛,进攻方向太多,已经突破了其国力的许可范围。一开始德国的战略方向还是狠明确的,先打下波兰、丹麦和挪威,然后集中力量在法国和低地国家与盟军决战。然而希特勒被迅速灭亡法国的胜利冲昏了头脑,以为德国真的到了战无不胜的地步,从此德国的战争步伐愈加紧凑。不列颠空战的失败,没有把希特勒敲醒;反而使他将目光转向了东方。于是德国又陷入了两线作战的不利境地,而且还不止两线。北海和大西洋上,德国的潜艇一直在进行破交作战;北非战场,被意大利拖下了水;后来盟军又在意大利登陆,于是分兵救意大利。结果,同时在这么多方向用兵,本来就不多的军队,更显得捉襟见肘,所以德国的军队从来就不够用,即使再精锐,也被拖垮了。

3. 科技实力落后。事实上德国的科技实力是走在前列的,但是关键的几项科技,可以改编战争的进程。比如,雷达技术的落后,使德国在不列颠空战惨败。还有更重要的一项技术,保密技术,德国人的密码被盟国破译,却长期浑然不知,使其在保密与情报工作上存在严重的失误,导致德国在战场处处挨打,主动权轻易就丢失了。

4. 选择的盟友实在是丢脸。日本先不说,就说意大利,有句话说得好,意大利军队的实力总是跟不上其领袖的野心。法国被德国打得都快亡国了,几个边防师硬是顶住了意军的几十万人;北非战场,意军几十万人居然被3万英军打得溃不成军;地中海战场,明明大占优势的意大利海军,面对弱势的英国地中海舰队,居然不敢出战,硬是给英国扼守住马耳他岛,成为北非战场灾难的根源。德国有这样的盟友,还不如没有。

5. 军事行动多次犯严重错误。这个就多得去了,比如希特勒在敦克尔克让装甲部队停止前进,放走了30多万英法军队;比如希特勒擅自修改巴巴罗萨计划,抽调中央集团军的坦克军南下,错过了进攻莫斯科的最佳时机;比如希特勒顽固奉行不放弃一寸土地的作战方法,给德国军队带来灭顶之灾。还有很多事例,都说明了希特勒盲目插手军事的严重后果。

6. 德国的种族政策,使其大失人心,给对手大肆宣传的机会,凭空增加了许多不必要的敌人。比如德军刚进攻苏联的时候,苏联的少数民族还视其为解救者,结果纳粹分子实在做的太过分,硬生生的把这些人都推到苏联那边去了。
安理会五大常任理事国是如何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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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campus.cer.net 2005-04-04 10:25 环球时报

罗斯福提出“四警察”思想

1943年10月,苏、美、英三国在莫斯科举行外长会议,会上通过了由美国政府起草,经美、苏、英、中四国签字的《四国关于普遍安全的宣言》。宣言明确宣布,四国政府“承认有必要在尽速可行的日期,根据一切爱好和平国家主权平等的原则,建立一个普遍性的国际组织。所有国家无论大小,均得加入,以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这是二战期间,四国政 府第一次共同宣布,一致赞同要在战后建立一个普遍性的国际组织。

当时的美国总统罗斯福鉴于第一次世界大战时美国前总统威尔逊在倡导建立“国际联盟”问题上的教训,从美国的全球战略利益出发,经过长时间的谋划,提出了建立新的国际组织的设想。

在1943年11月28日至12月1日的苏美英三国首脑德黑兰会议上,罗斯福提出了关于建立国际组织的较为具体的计划。罗斯福强调,新的国际组织应该是世界性的,而非地区性的。罗斯福的建议得到丘吉尔和斯大林的同意。12月24日,罗斯福再次郑重强调:“英国、苏联、中国、合众国及其盟国代表了全世界3/4以上的人口,只要这四个军事大国团结一致,决心维护和平,就不会出现一个侵略国再次发动世界大战的可能。”这就是举世闻名的“四警察”思想,这一思想成为后来确定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基础。

中国成为常任理事国

在德黑兰会议期间,罗斯福曾于1943年11月29日下午,同斯大林举行了45分钟的私人会谈。会谈中,罗斯福详细叙述了对联合国组织机构的设想,其中也包括“世界警察”问题。

罗斯福认为,未来的联合国组织应由三个层次的机构组成:最低一级为全体大会,由当时大约35个反法西斯国家成员国组成。这个机构定期在不同的地方开会,每个国家都有权平等地发表意见,并向一个较小的机构提出建议。中间一个层次是执行委员会,参加者为苏联、美国、英国和中国,再加上两个欧洲国家、一个南美洲国家、一个近东国家、一个远东国家和一个英帝国(后改为英联邦)自治领,总共10到11个国家。这个机构有权处理一切军事以外的问题,它所作出的决议对各有关国家具有一定的约束力。最高一级为“四警察”机构,由苏联、美国、英国和中国组成,这个机构将有权快速处理任何对和平构成威胁的事件和突发事变。

在回答斯大林提问的过程中,罗斯福进一步补充说,在和平可能受到威胁时,“四警察”有两种对付方法:一种情况是,如果威胁起因于一个小国的革命或扩张,“四警察”可以采取隔离的方法,封锁有关国家的边界并实行禁运。第二种情况是,如果威胁更严重,四大国即以“警察”身份行事,向有问题的国家发出最后通牒;如果这一通牒被拒绝,就将立即对该国实施轰炸和可能的军事进攻。

斯大林赞同罗斯福关于加强制裁权的主张,他认为,联合国的最高一级机构不仅应当有权作出决定,还应该有权控制德国和日本周围的重要军事据点,以防止这两个国家再次走上侵略的道路。

斯大林强调说,为了防止侵略,只靠建立几个拟议中的机构是不够的,必须有权在欧洲和远东占领重要的战略据点,包围德国和日本,在它们出现发动侵略的危险时,就把它们打下去。

苏联方面主张,“世界警察”应该由美国、苏联、英国三国组成,中国无权列入。早在1943年10月,苏美英三国在莫斯科举行外长会议时,当美国国务卿赫尔提出把审议《四国关于普遍安全的宣言》列入会议议程时,苏联外长莫洛托夫就提出过异议。苏方的真实意图是要排斥中国,但它提出的理由是中国没有参加会议,由三国会议来讨论四大国的声明文件是不合适的。赫尔坚持要把中国列为宣言的共同发起国,甚至表示将不惜以会议达不成协议为代价。最后莫洛托夫作了妥协,答应把中国的地位问题留待以后讨论。

考虑到美国可能会坚持拉拢蒋介石执政的中国,斯大林提出了替代方案。他建议组建两个组织:一个是欧洲组织,由美国、英国、苏联,可能再有另一个欧洲国家参加;另一个是远东组织或者世界组织,或者是一个欧洲组织加一个远东组织,或者是一个欧洲组织加一个世界组织。方案很周密,言词很委婉,最终目的是不让中国进入“世界警察”的行列。英国也主张由“三警察”而不是“四警察”统治世界。

罗斯福仍然坚持自己的主张。他在多种场合表示:“在将来,一个仍然不可战胜的中国将不仅在东亚,而且在全世界起到维护和平与繁荣的适当作用。”他表示,他不是没有认识到中国目前还很弱,但他想到更远的将来,中国毕竟是一个拥有4亿人口的国家,把它当作朋友,总比当作一个潜在的麻烦来源要好一些。他说:“中国作为世界组织的最高理事会的一个成员,就会使这个组织具有世界性,这就有利于把亚洲号召起来,使其效忠于这个组织。”

由于美国政府的一再坚持,中国进入了“世界警察”集团。

五大常任理事国正式确立

1944年8月21日至10月7日,美、英、苏、中各国的代表在华盛顿附近的一座古老庄园敦巴顿橡树园举行会议。会议规划了联合国宪章的基本轮廓,解决了联合国建立的主要问题。

会议在讨论安理会的组成时,美国最初的方案是由4个常任理事国和7个非常任理事国组成,后来又提出吸收法国作第五个常任理事国,接着又补充说,晚些时候还可能建议增加一个拉美国家为第六个常任理事国。经苏联代表询问,美国代表说,拉美代表是巴西。美国坚持认为,巴西的人口、面积和资源使它有充分的理由加入常任理事国。此外,巴西在二战中为反法西斯盟国的胜利作出了杰出贡献。苏联代表葛罗米柯说,苏方认为把安理会常任理事国暂时限定为四大国,以后法国加入后限定为五大国。英国代表也表示,希望理事会还是不要有第六个常任席位,并补充说,只要一突破增加法国作为第五个常任理事国这个框框,理事会就会受到强大压力,就会有提出进一步增加常任理事国席位的要求。后来,美国代表又提出,应该将以后如何增加常任理事国的条款列入基本文件,但英国和苏联代表对此均持否定态度。最后三方一致同意,除法国之外不再增加常任理事国。

在1945年2月举行的雅尔塔会议上,与会各国作出在旧金山召开制宪会议的决定时,建议中国和法国同苏美英一起,共同作为旧金山会议的发起国(当时法国已成立临时政府)。中国政府接受了这一建议。法国同意参加会议,但决定不担任发起国,因为法国认为它没有参加敦巴顿橡树园会议和雅尔塔会议的协商,不能要求其他国家在没有自己参与制定的宪章上签字。

1945年6月26日,旧金山制宪会议圆满结束,《联合国宪章》正式签署。宪章第23条明确规定:安理会的五个常任理事国为:美、苏、中、英、法。五大常任理事国的地位从此被正式确立。

宪章同时也规定了“大国一致”原则:即安理会就非程序问题投票表决时,只要一个大国不同意,决议就不能通过。这被称为“否决权”,对于保持大国一致行动,集中力量反对地区危机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体现了人类千百年来希望建立一种国际安全机制,以消除发生世界大战的危险,维护世界和平的意愿。冷战开始后,美苏在全球各地角逐,为了破坏对方的行动计划,两国频繁动用否决权而使“大国一致”原则失去了本来的意义。随着冷战的结束,“大国一致”原则在维护世界和平与发展方面越来越显示出其有效性。它对于防范地区冲突,遏制某些大国谋求地区霸权发挥了积极作用。直到今天,它仍是《联合国宪章》中稳定和行之有效的原则。

常任理事国机制发挥巨大作用

自联合国成立以来,安理会常任理事国这种机制在维护世界和平、解决地区冲突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截止到2002年,安理会总共批准执行了约55项维持和平行动,有力阻止和减缓了地区冲突的发展和扩大。这一机制在经历了冷战后愈发显示出其生命力。

随着联合国会员国的增加和世界各地区安全形势的日益复杂,联合国也面临着新的改革。但联合国的改革,尤其是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改革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2003年11月7日,现任联合国秘书长安南在智利首都圣地亚哥的演说中说,改革不是为了剥夺目前安理会五个常任理事国的权力,而是为了使安理会通过的决议更具广泛的代表性和合法性,更容易为全世界所接受。言外之意是,维护目前安理会常任理事国机制的稳定性应是首先要考虑的。舆论也普遍认为,对于常任理事国的改革应当慎重,充分发挥现在常任理事国机制才是联合国改革的正确方向之一。
法国死守妥协,不肯出击,建立愚蠢的玛尼诺防线。
军官无能
1940年6月,法国以当时欧洲头号陆军强国不到六个星期而败于德国之手,实在太出人意料之外,即使当时一些有远见的政治家,包括丘吉尔和斯大林等人也为之惊谔不已.一国之突然失败,总有其比较深远的复杂的原因,多年来史学家和军事学家们从不同角度去总结这场悲剧的教训,虽然已经作过比较详尽的探讨,但立场不同,角度不一,难免带有其片面性,即使当时的当时者,其评诉也并非完善.最荒谬的莫如投降派-维希政权头子贝当,,将战败之责委诸人民,说是:'人们贪图安逸胜于牺牲精神,只想享受权利而不愿尽义务.....我们战败的根源在于放纵了自己.'这当然是他自己的开脱之辞,不值一驳.但是关于法国败降的真正原因,在一些方面仍有待继续深入探讨.诸如:军事,政治,意识形态诸因素在法国败降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如何?它们之间的关系怎样?在诸原因中主要的,起决定性作用的因素又是什么?等等.本人对此谈些浅见,望有助于问题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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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在联合国用过否决权吗?为什么用的?

中国使用了九次否决权。
从联合国1945年成立至今,安理会的5个常任理事国都曾使用过自己掌握的否决权。
1946年2月16日,苏联在安理会就叙利亚、黎巴嫩问题的一次表决中首度行使否决权。此后从1945年至2004年,五大常任理事国在安理会总共使用过261次否决权。其中,法国18次,英国32次,美国80次,苏联(俄罗斯)122次,中国9次。
纵观联合国的历史,中国是五大常任理事国中动用否决权最少的国家。连同近几年的2次反对票,中国在联合国安理会一共行使过9次否决权。
第一次:1955年12月13日,台湾当局占据着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位置,否决了安理会关于蒙古加入联合国的决议草案。
国民党政权逃到台湾后,收回曾经对蒙古独立的承认,在蒙古加入联合国的申请中行使了否决权。此举引起苏联东欧集团和第三世界国家的不满。1961年,迫于国际形势的压力和争夺中国在联合国代表权的考虑,台湾当局作出了妥协,10月25日,联合国安理会以9票赞成,0票反对和1票弃权推荐蒙古进入联合国。其中,美国弃权,台湾当局没有参加投票。27日,联合国大会通过1630号决议,接纳蒙古加入联合国。
这是1946年到1971年国民党占据联合国席位期间,台湾当局在安理会仅有的一次投反对票。
第二次:1972年8月25日,中国否决了关于孟加拉国加入联合国的决议草案
1972年8月8日,孟加拉人民共和国(原东巴基斯坦)向安理会提出加入联合国的申请。由于当时印度军队尚未撤出东巴基斯坦,巴基斯坦未承认孟加拉国,我国从反对肢解一个主权国家的原则出发,在安理会投票反对,从而否决了由苏联、印度、南斯拉夫和英国提出的关于推荐孟加拉人民共和国加入联合国的决议草案。这是我国自恢复联合国席位以来第一次在安理会行使否决权。两年后的1974年2月22日,巴基斯坦承认了孟加拉国。同年5月14日,孟加拉国重提人会申请,要求安理会重新审议。经第三者从中斡旋后,我国同意安理会重新议。6月lO日安理会正式通过了推荐联合国大会接纳孟加拉国加入联合国的决议。从此,中国代表团与孟加拉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建立了十分友好的关系。
第三次:1972年9月10日,中国否决了有关中东问题的对巴勒斯坦和阿拉伯国家的修正案草案

中国第二次使用否决权是1972年9月10日。当时我们否决了英、法等国对索马里、几内亚、南斯拉夫三国反对以色列侵略叙利亚、黎巴嫩提案的修正案。这是一次分段表决。在针对提案这一段,中国行使了否决权。其实,分段表决需要得到提案国的同意。当时,如果事先征求意见,索马里等提案国是不会同意分段表决的,因而也不需要中国行使否决权。由于我们对安理会议事规则不够熟悉,所以当印度代表突然提出分段表决时,我们未提出需征求提案国的意见,从而对修正案投了反对票(十国赞成)。苏联代表马立克当时也无思想准备,跟着我们一起投了反对票。结果因中、苏两个常任理事国投了反对票,英国等国的修正案被否决。因为是分段表决,所以可视做行使半次否决权。

第四次:1997年1月10日,中国否决了关于向危地马拉派遣联合国军事观察员的决议草案
1997年1月10日,中国否决了关于向危地马拉派遣联合国军事观察员的决议草案,理由是危地马拉与台湾维持外交关系以及每年在联合国总务委员会上联署所谓要求台湾“参与”联合国的提案。

第六次:2007年1月12日中国否决关于缅甸问题的决议草案
2007年1月,在美国起草的缅甸问题决议草案里,再次指责缅甸国内存在人权、艾滋病、毒品等问题,称这些问题对地区安全造成威胁,并要求缅甸政府尽快改善国内状况,否则将面临更大的压力和后果。当地时间1月12日下午,针对美国和英国提出的有关缅甸问题的决议草案进行表决时,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王光亚高高地举起右手,庄重地投下了反对票。与中国一起反对该草案的,还有俄罗斯和南非。正是中俄的联手反对,使得美英的提案未获通过。
第七次:2008年7月11日中国否决美国提出的有关津巴布韦的制裁提案
俄罗斯和中国11日在安理会投票否决了美国起草的一份制裁津巴布韦的决议草案
第八次:2021年10月4日中国对联合国干预叙利亚决议草案行使否决权
中国日前对联合国干预叙利亚决议草案行使否决权的举动引起了国际社会的“戏剧性的高度关注”,有人拍手称快,有人怒火中烧。中东地区媒体认同中国向“西方干预主义”说“不”对全球和平稳定所具有的积极意义。叙利亚方面则“感谢智者的声音”。而美国、德国、法国和英国等西方强国却对中俄的否决票充满敌视。英国政府称俄中“要为叙利亚今后发生的暴力负责”,美国更是屡次斥责中俄动用否决权,国务卿希拉里甚至在公开演说中指责中俄“未能与和平示威者站在一起”,中俄必须给“为自由、人权而战的人们拿出其解释”。
第九次:2021年2月4日中国否决就叙利亚问题决议草案

联合国安理会4日就叙利亚问题决议草案进行表决。中国坚持通过和平、对话和政治方式解决问题的原则立场,同俄罗斯一道投了否决票。
  用过6次
  从1945-2004年,五大常任理事国在安理会总共使用过257次否决权。其中,中国5次,法国18次,英国32次,美国80次,苏联/俄罗斯122次。

  第一次:1955年12月13日,台湾国民党集团占据中国在联合国安理会的席位,否决了安理会关于蒙古加入联合国的决议草案。

  第二次:1972年8月25日,中国否决了安理会关于孟加拉国加入联合国的决议草案。

  第三次:1972年9月10日,中国否决了英国等西欧国家在安理会上提出的有关中东问题的对巴勒斯坦和阿拉伯国家的修正案草案。

  第四次:1997年1月10日,中国否决了安理会关于向危地马拉派遣联合国军事观察员的决议草案,理由是危地马拉与台湾维持外交关系以及每年在联合国总务委员会上联署所谓要求台湾“参与”联合国的提案。

  第五次:1999年2月25日,中国否决了安理会关于同意联合国驻马其顿预防性部署部队延期的决议草案,理由是马其顿政府在当年1月与台湾进行所谓“复交”。

  中国又一次在联合国动用否决权了!2007年初,中国一次看似不经意的表态显得极不寻常。
  1月12日下午,针对美国和英国提出的有关缅甸问题的决议草案进行表决时,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王光亚高高地举起右手,庄重地投下了反对票。与中国一起反对该草案的,还有俄罗斯和南非。正是中俄的联手反对,使得美英的提案未获通过。
用过6次
从1945-2004年,五大常任理事国在安理会总共使用过257次否决权。其中,中国5次,法国18次,英国32次,美国80次,苏联/俄罗斯122次。

第一次:1955年12月13日,台湾国民党集团占据中国在联合国安理会的席位,否决了安理会关于蒙古加入联合国的决议草案。

第二次:1972年8月25日,中国否决了安理会关于孟加拉国加入联合国的决议草案。

第三次:1972年9月10日,中国否决了英国等西欧国家在安理会上提出的有关中东问题的对巴勒斯坦和阿拉伯国家的修正案草案。

第四次:1997年1月10日,中国否决了安理会关于向危地马拉派遣联合国军事观察员的决议草案,理由是危地马拉与台湾维持外交关系以及每年在联合国总务委员会上联署所谓要求台湾“参与”联合国的提案。

第五次:1999年2月25日,中国否决了安理会关于同意联合国驻马其顿预防性部署部队延期的决议草案,理由是马其顿政府在当年1月与台湾进行所谓“复交”。

中国又一次在联合国动用否决权了!2007年初,中国一次看似不经意的表态显得极不寻常。
1月12日下午,针对美国和英国提出的有关缅甸问题的决议草案进行表决时,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王光亚高高地举起右手,庄重地投下了反对票。与中国一起反对该草案的,还有俄罗斯和南非。正是中俄的联手反对,使得美英的提案未获通过。
ni ming bai?

联合国安理会决议有几票?

安理会五大常任理事国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俄罗斯联邦、法兰西第五共和国、美利坚合众国。五大国具有一票否决权。凡是都要五大国投票一致赞成才可以,除非某一国弃权,否则只要一票反对,决议就不能通过。

联大决议和安理会决议区别: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简称联合国安理会、安理会)是联合国的六大主要机构之一。安理会由5个常任理事国和10个非常任理事国组成。每个理事国都有1个投票权,程序问题要至少9票才能通过。

常任理事国对实质问题都拥有否决权,只要有1票反对就不能通过。非常任理事国无否决权。5个常任理事国是中国、法国、俄罗斯、英国、美国。根据《联合国宪章》,联合国安理会决议具有强制性,相关国家必须接受并履行。

联合国大会(简称联大),是联合国的主要审议、监督和审查机构,由全体会员国组成,每年举行一届常会。

大会审议的事项非常广泛,凡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以及《联合国宪章》范围内的任何问题均可讨论,其讨论决定只能向会员国或安理会提出建议,而无权迫使任何一国政府采取任何行动。

大会表决原则是,每个会员国在大会拥有投票权,但对重要问题的决定,均需经出席并参加投票的会员国以三分之二的多数通过;其他问题只需以简单多数通过。联大通过的决议只具有政治影响力,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本文标题: 安理会投票的时候法国总共有多少次与美国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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