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愤怒》是一本由[美]菲利普·罗斯著作,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58.00,页数:187,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愤怒》读后感(一):《愤怒》读后随记八万多字的一个小长篇,菲利普·罗斯晚年的“报应”系列。马库斯·梅思纳的“我”的视角
《愤怒》是一本由[美] 菲利普·罗斯著作,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58.00,页数:187,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愤怒》读后感(一):《愤怒》读后随记
八万多字的一个小长篇,菲利普·罗斯晚年的“报应”系列。 马库斯·梅思纳的“我”的视角下,朝鲜战争阴影中1951年的美国。作为读者,你将与“我”这个大学新生的遭遇发生共鸣,这些遭遇被讲述得灵活、轻盈、不乏幽默,突然,在故事中段,你得知“我”死于19岁。正进行的故事旋即终结,终结在“我”这个犹太青年的人生开始之时。这时你将意识到“我”的视角的封闭性(这种封闭性被作者一路隐藏起来),你跟随的不是一个“有着大好前程的少年”对大学阶段人生的叙述的现在进行时,而是一个年轻死者的回忆,是一个死于朝鲜战场的士兵在停止呼吸前被困于内的人生记忆。这又是怎样的人生呢?一个美国犹太青年为了逃避父亲似乎无来由的担忧和预见——“我会被征召入伍,战死在朝鲜战场上”转学到离家遥远的中西部大学,在那里,他因为无法忍受学校的规则和管束,一而再地被“傲慢的造反精神”带来的愤怒左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的鼓荡),被犹太家族易怒秉性左右,最后实现了父亲的预言:作为父母的独生子战死在朝鲜战场。 “我”临终前的回忆,即“我”如何为这种愤怒驱动,作出浅薄的叛逆言行,踏入死亡的旅程。这种愤怒既属于冷战时期的美国青年,也属于犹太青年,属于每一个如“我”——马库斯·梅思纳的凡人,不乏理想、才能和洞见,却依然被这种愤怒碾碎人生,踏入无法理解任何一个他人的无明之地,误解勇气、正直和信仰,无法自控地对表示出善意帮助的他人大骂“操你的”,在匆忙和混沌中结束自己的未来。 罗斯的保守主义的价值立场,只在第一部分“在吗啡的作用下”的最后部分,校长对全校学生的发言中才体现。他隐藏自己的立场,把叙述交给“我”。只在回忆中,“我”节制地评论了遇到的人在“我”的死亡中扮演的角色:桑尼·考特勒是“死神天使”,奥利维娅“对自己施行宗教式的屠杀”,以与“我”不同的方式走向死亡。依靠第一人称构建起小说,这是罗斯故意为之——为了让“我”的错误得到最大的共鸣,为了让读者和“我”一样,错愕地迎来命运的一击,昭示死亡残酷的加速度。 在第一部分,“我”对大学生活的回忆结束后,第二部分转为第三人称,从旁叙述“我”于战场血泊中的结局。不再有回忆的遮蔽,命运的残酷性长驱直入。第三部分是“我”当年的大学进入六十年代后的转向,学生终于夺权,以校长和训导主任为代表的上一代人建立的规则终于被推翻。罗斯的价值批判隐含其间。这两部分十分精短,却为这个故事激起最大程度的寒意:命运可怖在个人和时代的合力,它是一个人平凡、偶然、可笑的选择的后果,也不仅仅如此。
《愤怒》读后感(二):一个犹太男青年的哀愁
记得以前在一本书上读到过,上世纪60年代,美国革命运动风起云涌之时,风靡中国的红 宝 书,同样在美国革命青年中极其畅销,虽然他们根本看不懂上面写的什么,这却被视为一种叛逆精神的具象代表,成为那个时代的畅销书。令人惊讶的是,在美国作家菲利普·罗斯的小说《愤怒》中,虽然它的年代背景距激进文化成为时髦还有十余年,小说中却用到了中国国歌作为讲述故事的重要元素。虽然使用了东方元素,《愤怒》的内核仍是不折不扣的美国往事。
主人公马库斯•梅斯纳的经历有些作者自己的影子,同样是在纽瓦克长大,不满足于小城市纽瓦克的高等教育,转学到外地的大学。菲利普·罗斯笔下的马库斯与我们在美国青春片中常见的逃课、打架、混乱的叛逆青少年不同,他门门功课是A,学习努力,打工勤奋,梦想是成为毕业典礼上发表演讲的优秀毕业生,这是怎样一个有志青年。
然而,自律上进的背后,马库斯有着发自内心深处坚定不移的叛逆。特立独行,拒绝任何兄弟会的邀请;无神论者,没有宗教信仰;挑战权威,与训导主任争辩。这些在当时近乎异端的行为,成为马库斯一生的悲剧结局的注脚。
与马库斯近乎疯狂的固执不同,校园里的完美人物桑尼·考特勒用自己灵活的方式,很好地适应学校中种种繁文缛节。不想参加漫长无聊的周三礼拜,那就雇人代替好了,他并不会像马库斯那样,为自己被迫听宗教布道而愤怒。马库斯的所有愤怒,如果换做桑尼,他都可以把这些事一一轻松化解,也许这就是性格决定命运吧。
马库斯的父亲说过,“关于人生这回事,踏错极小极小一步,都可能酿成悲惨的后果”,这与后文马库斯的命运形成巧妙的呼应。读到小说的中间部分恍然发现,这是以一个死者的角度回顾他的一生。这样的写作方式并不新鲜,用不好还会让人产生刻意造作之感,比如电影《战争天堂》就是以死者的口吻讲故事,用得很不自然,效果并不算好。但菲利普·罗斯将这种叙事方式用得恰当好处,读到这的时候虽有些惊讶,但并不突兀,让人急切地想往下读,寻找为什么会这样的原因。
《愤怒》一书中,马库斯与卡德威尔主任争辩时提到伯特兰·罗素的《我为什么不是基督徒》,而罗素最有名的那句名言,似乎完美契合了马库斯的一生:“三种单纯然而极其强烈的激情支配着我的一生。那就是对于爱情的渴望,对于知识的追求,以及对于人类苦难痛彻肺腑的怜悯。这些激情犹如狂风,把我伸展到绝望边缘的深深的苦海上东抛西掷,使我的生活没有定向”。
犹太青年马库斯的一生,就这样在对爱情的胡思乱想,对知识的勤奋追求,对父母的反叛与深情,对战争的梦呓与参与中,落下帷幕。
《愤怒》读后感(三):战争远在千里,更近在咫尺
《愤怒》这部小说描写了犹太男孩马库斯“愤怒”而又短暂的一生。故事的大背景是美国深陷朝鲜战争,在此背景下,民众,尤其是其中的青年,他们的正常生活深受影响,人生轨迹发生了巨大转向。这些转向看起来似乎并不因战争的作用,但追根溯源却的确是战争的罪孽。
主人公梅斯纳·马库斯出身传统的犹太家庭,父母经营着一家犹太肉店,他的父亲思想尤其传统和保守,他严格遵从犹太教义宰杀牲畜,在超市业的冲击下仍然恪守“规矩”。马库斯成长在父亲的严格教诲中,一遍遍地被灌输做事做人的“准则”,比如面对反复挑剔甚至有些过分的顾客,要以极大的耐心服务到底。
如果这种保守的压抑能一直处于平静的环境中,可能大家都会相安无事。但平衡被战争悄然打破了,触发点则是邻居兼水管工对马库斯父亲的一句随口之语——“这个世界正垂涎欲滴地等着把你的儿子带走”。马库斯父亲的平静就此消失,取而代之的是焦虑乃至疯狂。马库斯的生活轨迹也因此开始转向,老梅斯纳逐步紧绷的神经让家庭关系也紧张起来,马库斯被迫转投几百英里外的温斯堡学院继续大二学业,从而鬼使神差又命中注定地走向了战场和死亡。
在新大学中,马库斯再无大一时的安宁,他的室友或喧闹聒噪,或薄情寡义,又有各路兄弟会来拉拢他入会,而他只想顺利地拿到学位,但周遭的一切偏偏像阻碍着他,来烦扰他,同学、兄弟会、男生部训导主任、失恋,还有远在家乡却愈加焦躁的父亲也让他不得安宁。
在这些压力中,男生部训导主任卡德威尔是最明显和最主要的力量。他“关注”着马库斯的生活,要“引导”他走上规范的学生生活,按照他的概念塑造理想学生,而像马库斯这样每门功课都得A的学生对他来说还不够好,马库斯应该详细填写自己的学生信息,“如实”标出自己的犹太身份,参加主任喜欢的棒球运动,最后,还应该纠正危险的无宗教信仰倾向。主任与校长是权力的象征,他们“规范”学生生活,指示他们要留意远在朝鲜的战争,警惕共产主义的反击,应该效仿勇敢的士兵。
不过,有些讽刺的是,马库斯最终因为“不规范”而最终走上卡德威尔主任和伦茨校长所描述的“崇高和英勇”的道路。他没有遵守出席满四十次礼拜布道的规定,并跟主任顶嘴,因此没有获得学位,未能待在后方服役,而只成为普通士兵,在激烈的战斗中重伤不治。他成为了温斯堡学院自一九三一年至一九五三年间唯一在战场死亡的学生,而对苦心经营自己政治前途的校长来说,这可能只是他为自己竞选新州长谋得的政治资本。
在这部小说中,战争似乎遥远又似乎很近。作者菲利普·罗斯并未选取最激烈的战争现场作为故事的主场面,而选择似乎远离战争的小镇和城市作为故事环境,选择似乎与死亡毫不沾边的年轻男孩作为故事主角,小说的主要情节都集中于马库斯的学生生活阶段,战争只从人们口中、报纸上偶然闪现。
但其实,战争的压力又无时无刻不压在马库斯和他父亲的心头,而最显而易见的是,菲利普·罗斯用插叙的手法——将马库斯的主要经历都用他在战场负伤时模糊回忆表现出来——拉近与战争的距离,使读者站到了“第一现场”,从小说一开始就明白无误地告诉读者:血淋淋的战争近在咫尺,即便远在普通小城也无法摆脱,即便风华正茂的青春面对它也束手无策。
小说以“愤怒”为名,表达出两重愤怒:主人公因为对“处处伸手”的战争和权力而愤怒,又因为这样的愤怒成为战争和权力的炮灰,而这样的无谓牺牲和对普通人生活的干扰又激起千千万万马库斯的愤怒。
《愤怒》读后感(四):马库斯之死 ——反抗精神的牺牲品
菲利普·罗斯系列是我今年最期待的系列,没有之一。《愤怒》作为一篇中篇小说,延续了罗斯小说的一贯风格,站在第一人称的角度叙述一段回忆。小说分为三章,主要内容都在第一章——“在吗啡作用下”里,其他两章只有寥寥数语,对故事的尾声加以交代。小说主体是主人公“马库斯”在弥留之际的回忆。这段回忆,或多或少也交代了马库斯之死的原因和隐喻。
不得不说,罗斯总是竭尽所能,不遗余力地黑自己的父亲,语言的天赋在自我表达与挖苦父亲上表现得淋漓尽致。小说虽说是回忆性质的,但从一开头,并未交代结局,反而带有一种悬念在叙述,叙述1951年发生的一切,直到突然的一句“那是我生命中的最后一年”,让人不禁往前翻看,是不是看漏了什么,而后又继续读下去——原来马上要有大事发生,而作者的高明之处在于春秋笔法,作者没有直接交代,平铺直叙,如何成为一名朝鲜战场的美国二等兵,死在战场上。我们已从大段的其他事件的叙述中,猜到了一切。而我还沉浸在开篇父亲那句“你在哪里?你为什么不在家?我怎么知道你没有去那些会让你没命的地方?”的捧腹大笑里,马库斯也总是像犯了幻想症一样盘算着自己如果到了朝鲜战场会被分配到什么兵种,而他最后真的成为了最害怕成为的冲锋陷阵的“二等兵”,不是坐在指挥部里,享受一个每门功课都能得“A”的优等生的礼遇。
马库斯之死的隐喻是什么?这故事仿佛阿喀琉斯之踵,马库斯为了让家人开心,让自己的境遇得以改变,想到了时代背景下可能的“陷阱”,所以无限努力,没有不良嗜好,一切的努力和不快甚至都是为了得到“A”,避免成为二等兵的境遇,马库斯为了这些苦苦压抑自己,然而这一切还是“自然而然”的发生了。这就是小说吧!这也就是现实,看似传奇,荒诞不羁,其实有时我们发现现实更像是戏剧本身。马库斯与训导主任的谈话精彩异常,从内容到形式,甚至让人觉得有点儿熟悉,这不是米兰·昆德拉吗?这不是《玩笑》吗?罗斯的人物描写其实很多都是靠对话来完成的,而不是简单的脸谱刻画,这些形象鲜活而富有生命力。就拿这本书里的马库斯的第二任室友来说——艾尔文,少言寡语,刻薄少恩,是不是让人恨得牙痒痒,这个角色让我联想起罗斯在另一本书中写过的一个角色——阿尔文·佩普勒,那是另一个极端,纠缠絮叨的代表,无出其右。书中那个各项条件都优秀得令人眼红而显得不真实的桑尼,虽然英俊优秀,平易近人,却总令人觉得有“不妥”之处。
马库斯之死——没有人是无辜的,咄咄逼人的训导主任,马库斯的两任室友,奥利维亚——那个头发有清晰分缝的女孩儿,他的屠夫父亲,他的“为了儿子选择不离婚”的母亲,兄弟会的代表——桑尼,他们可能不是直接的加害者,却间接造成了马库斯的悲剧。但马库斯的死又是一个反抗者的必然结果,历史注解一章,说明的无非是马库斯没有抓住一个timing与之剧变,导致了自身的悲剧,我不禁想到了戊戌六君子的流血牺牲,《义勇军进行曲》的旋律此时响了起来,“indignation fills the hearts of all our countrymen”——in—dig—na—tion,四个音节的强调,一次次敲动心弦,马库斯的命运从他一开始就决定了!从为了摆脱父权的重压,到反抗学校内的压迫,这是反抗者的觉醒,也是反抗者的悲剧,不是罗斯写死了马库斯,而是马库斯被设定成了一个必死无疑的牺牲者,正如那句话所说的——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撕碎给人看。
《愤怒》读后感(五):除了写“性”,罗斯还写什么?
如果罗斯没去世,每年诺奖热门候选人里准有他。终其一生,罗斯笔耕不辍,写下多个系列。
按照上海译文出版社的分类,有祖克曼系列、罗斯系列、凯普什系列和报应系列。除此之外,还有其它没分类的小说和评论集。
这本《愤怒》,被纳入“报应系列”里。
毋庸置疑,菲利普·罗斯属于这类作家:不读不知道,一读停不下。你只要读过他一本,便想读完整体。就像在拼一幅地图,一块儿都不能少。
罗斯是犹太人,若说因什么缘故,使得他走上创作道路?
显然,犹太身份是不可避免的缘由。犹太人的历史浸满血与泪,身处其间,眼见为实,罗斯心里堆积起千言万语。
01、愤怒的故事
《愤怒》的男主角马库斯,犹太人,在温斯堡一所学校上学,成绩优异。当时正值朝鲜战争,马库斯不想被送去战场,更不想战死。为此,他努力学习,以为每科全A,就不会被送走。然而事与愿违,他最终的命运,仍旧是死于朝鲜战争。
马库斯的愤怒有多个原因:
首先,家庭不睦。他曾崇拜的父亲,突然变得躁动不安,胡搅蛮缠。母亲本想离婚,却碍于儿子而将就。曾看似风平浪静的家,实则经历着日积月累的破裂,只是没被发觉,这才显得瓦解仿佛在瞬间。
其次,同学不和。马库斯换过两次宿舍,他不惧独来独往,反倒烦感群居。而校方有纪律,个例不被允许。
这就产生了他的第三个愤怒,与男生部主任卡德威尔的对抗。一方面,马库斯有个性,后者却对此压制,这是外界与他之间的一重矛盾;另一方面,他既急于彰显性格,又怕被送去战场,不得不自我压抑,由此便形成自我的内在与外在的第二重矛盾。
除此之外,和奥丽维娅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也将他困扰。在信任与怀疑,分手或交往之间,马库斯左右摇摆。
最后,内心的不安定,也是原因之一。多种烦恼郁结于心,无处排挤,致使他时时刻刻不知该如何是好。他对性的不解,对情感的慌乱,对生活的逃避......总之马库斯心里很拧巴,他没认命,却被命运推着走,走向曾想方设法避免的死亡。
一个人的愤怒,不会没来由,来由也往往有多种。愤怒的产生,是层层递进,往浅了说,是情感致使,往深了说,和战争、种族、制度等皆有关。
02、伟大的美国情色史学家
纵观菲利普·罗斯一生的创作,前期,挣扎在犹太身份带来的灵感,和摆脱这一身份的两难里;中期,转向对自我的剖析和内省,以“祖克曼系列”为代表;后期,参与到政治,对美国政府提出批评,代表作《反美阴谋》。
罗斯一直在思考,在写作中不断注入新元素。但有两个主题,是解释其作品的线索,一个是性,另一个是犹太身份。
米兰·昆德拉称罗斯为:伟大的美国情色史学家。罗斯的作品里,常见到大胆的性描写。《愤怒》也不例外,马库斯和奥利维娅初见,女孩在性上的开放,令马库斯久久难忘。
事后,他既回味那一刻的激情,又表现出责怪的姿态,实则是男孩的羞涩在作祟。奥利维娅让他对性有所了解,作为他的性启蒙,马库斯忘不掉这初来的快感,也忘不掉带给他兴奋和喜悦的奥利维娅。
在罗斯的作品里,从不回避性,而是大胆直面,且深入思考。他在《垂死的肉身》里写道:“人类唯一迷恋的东西——爱情。人们认为坠入爱河后才能使人成为完整的人?柏拉图式的灵魂统一?我不是这样认为的,我认为你本来就是完整的,而爱情使你破裂。”
这话就像是赠予马库斯的,在遇见奥利维娅前,他只想专注学业,而这个女孩,却将他的生活搅扰。日后,他与舍友闹翻,在母亲的要求下许承诺,被卡德威尔冤枉,以及那颗日夜思念的心,甚至死后的牵挂,都和奥利维娅有关。
罗斯笔下的性,读来虽会让人脸红,但这确是真实的存在。中国人曾经耻于谈性,近些年对性的态度有所改变。或许那些我们所谓的肮脏,是我们的思想不够洁净。
03、除了性,罗斯还写什么
《愤怒》开篇,时间是1950年,朝鲜战争。如果你读过《最寒冷的冬天》,想必对美国在朝鲜战场惨重的伤亡,印象深刻。以麦克阿瑟为代表的美军,不相信中国已派援军到朝鲜,他们被打的措手不及。
尽管马库斯从小在屠宰场看宰杀牲畜长大,但他从没被那么多血包围过。战场上满是血腥和死亡,战争是人类施行的罪孽。罗斯发现,死于战场上的多数是年轻人,在本该灿烂的年龄,却过早地凋谢,既恐怖又不合常理,是战争使现实扭曲。
在写《愤怒》之前,罗斯看了美国广播公司制作的朝鲜战争纪录片。回首当年,他正在上大学,校园里充斥的各种规章制度,如今想来颇多不合理之处。于是,罗斯让马库斯来经历这一切,他的反抗与压抑,是每位学生共有的体会。
当压抑达到极限,他们也在寻求释放,这便引发了“内裤大战”。而讽刺的是,这场戏剧般的校园大战,与朝鲜战争同时进行。一边是恶作剧致使的伤残,一边是战争现场的伤亡,好不荒诞!罗斯借伦茨校长之口,道出遗忘历史的代价。
从越南战争到朝鲜战争,一方面,学生已逐渐麻木,对战争缺乏关注,取而代之的是校方严苛的制度,压抑他们的本性;另一方面,美国当局对战争缺少反思,视生命为儿戏,罗斯对当局的批判显而易见。
犹太人的身份,让罗斯既想摆脱,又摆脱不得。他曾气愤地说,再也不写犹太人了。当然,这是愤怒之语,不能作数。马库斯所在的学校,充斥着对犹太人的排挤。“全校有十二个兄弟会,但只有两个接受犹太人。”
在罗斯笔下,当犹太人以家庭形式出现时,要么父亲,要么母亲,通常笼罩在畸形里。如果你还记得《波特诺伊的怨诉》里,那位对儿子迫切关注的母亲;还记得《被释放的祖克曼》里,不友善的父亲,那么对《愤怒》里马库斯父母的表现,便会觉得似曾相识。
马库斯的父亲对儿子监管严格,母亲则是用命令的口吻,要求他和奥利维娅分开。尽管在母亲看来,对强势的丈夫已忍无可忍,但实际上她对儿子同样强势,用语言来使他屈服。难怪马库斯想从家里逃离,他不能再忍耐的是这种监管状态。
然而离开家的他,只是从一种监管,陷入另一种监管。以卡德威尔为代表的校方,顽固守旧,制订了一系列约束学生行为的规定。书里有大段两人的对话,淋漓尽致刻画了卡的乏味和无聊。其中有关于宗教的讨论,马库斯提到罗素,而对方则极力反对。
对于宗教信仰,罗斯刻画的人物是不信犹太教的犹太人,在《愤怒》里还是以马库斯引用罗素的话为例:“他直言不讳地提出,教会如何阻碍人类的进步,如何用他们坚称的所谓道德性,使各种各样的人蒙受不应有和不必要的痛苦。”
马库斯不视宗教为信仰,这与卡德威尔形成分歧,也应证了罗斯的作品里,“没有犹太法典,没有犹太哲学,没有神秘论,没有宗教”。犹太人的历史充满血泪,但罗斯写作的侧重点不在悲恸,而是聚焦于犹太人本身,关注他们自我造成的生活困境。
最后,我们回到小说的题目——《愤怒》,这一题目取自一首歌(感兴趣的朋友可自查),这首歌给罗斯留下深刻的印象。罗斯上小学时,就学过此歌。书里每当马库斯感到愤怒,内心便会涌起这首歌。
提及愤怒,我想到《论语·阳货》有言:“《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怨”,即包括愤怒之情。司马迁所说:“《诗》三百篇,大抵圣贤发愤之所为作也。”到明代,李贽在《忠义水浒传序》中提出:“太史公曰:‘《说难》、《孤愤》,贤圣发愤之所作也。”类似的论述还有,可看作一个系列。
这里所说的愤怒,和罗斯笔下的相通。愤怒的原因有多种,总归是对现实的不满。马库斯最大的不满,可用罗斯提到的词来概括——罪犯化。因为他调换过宿舍,因为接触过奥利维娅,因为赞同罗素,他就应该像罪犯一样被监控,被怀疑吗?
罗斯这本小说虽是中篇,信息量却极大,值得反复读!
我很喜欢罗斯说的一句话,这也是他想对自己说的:“我尽其所能做到了最好。”无论作品的数量或质量,罗斯都不逊色于任何人。
尽管人们都在盼望他获诺奖,而最终没能如愿,但这又能证明什么呢,与诺奖相比,创作本身不是更重要吗?他已然是我心目中的作家里的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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