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鞋之谜》是一本由(美)埃勒里·奎因著作,新星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8.00元,页数:288,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荷兰鞋之谜》精选点评:●奎因小说凶手特点:出场特别早,后期笔墨不多●挑战读者前只能猜出是个小个子,而猜不到真正的动
《荷兰鞋之谜》是一本由(美)埃勒里·奎因著作,新星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8.00元,页数:288,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荷兰鞋之谜》精选点评:
●奎因小说凶手特点:出场特别早,后期笔墨不多
●挑战读者前只能猜出是个小个子,而猜不到真正的动机。画面感很强然而仍旧十分啰嗦…
●奎因先生我的爱
●我真是太喜欢朱纳了
●在说出凶手的时候,我的第一反应,这谁啊???果然忘记人名了… 话说,奎因的设定是单片眼镜啊,好苏~ 喜欢最后那段像解题一样一环一环的推理
●严谨的逻辑流,一一排除嫌疑犯。然而过于围绕绝对证物的推演未必让小说读到最后有点不耐烦。经典本格的动机离不开钱权欲。
●节奏稍显拖沓,分了三次看完,挑战读者有点意思。
●鞋带
●国名系列的中规中矩作品,隐藏身份的两人合谋犯案的案例,当然和经典的尼罗河惨案相比有一定差距,鞋子和医生制服的谜题应该说推理严密,也不难识破,但关于文件柜的存在与否最后决定了推理的最关键一环,还是不能完全认同,有种为故事情节刻意设定的嫌疑,而且较多的出场人物,大多只是红鲱鱼的存在,如同书中借奎因之口出的一道数学题,起到了迷惑的作用,其实谜底就在眼前。
●五星全部给严密的逻辑推理,解谜的那段推理太舒服了,严丝合缝。把我有限的推理能力能想到的片段都串起来了。相比起来动机太弱之类的缺点都可以忽略。就想知道这书原版到底给不给平面图?我对着开头参观的文字和后来发生案件之后的描述画了半小时平面图,结果是矛盾的。我到解谜结束都没搞清楚几个重要空间的关系。看评论翻译里还有东南西北这种重要方位写错的。这特么怎么玩??
《荷兰鞋之谜》读后感(一):精彩的奎因式推理
奎因的作品就是这样,即使你觉得前面有些平淡,但是当你看到奎因的分析后,你仍然觉得这是一部精彩的作品。经典的逻辑推导让人赞叹。可以说,奎因的书前面就是让你充分的了解案情,然后你会觉得谁也不是凶手,最后就等待精彩的推论吧!你可以把自己想象成奎因,然后阅读那大段的推理,是非常美妙的感觉!奎因的书,也许全程缺少心理误导,也许诡计不够新颖,也许悬疑效果不够,也许结局不够惊叹,但是奎因大段的逻辑推理,就可以将前面全部瑕疵掩盖!这就是奎因,这就是奎因的特点!精彩的“奎因流”!
《荷兰鞋之谜》读后感(二):证人&犯罪嫌疑人
阅读指数:★★★☆☆ 精读指数:★★★☆☆
破案不可能总是一帆风顺,一场蓄谋已久的谋杀方案,一些难以估计的意外因素,既可能让案件更加扑朔迷离,也可能让凶手直接暴露。
荷兰纪念医院现场的遗留的一双用医用胶带粘结断裂鞋带的且鞋舌反卷的小码鞋,让埃勒里判断出居然想到去找医用胶带粘结鞋子的人一定是熟悉医院医疗物资存放的人员,穿小码鞋且鞋舌反卷没有因感觉异样而及时调整的人一定是脚更小的女人。这就是鞋带断裂这个意外让埃勒里判断出的内容。
杰尼医生成为第二名受害者,死因是有人在后背用钝物重击他致晕而后用第一场谋杀案同样的手段——铁丝勒脖子引起窒息而亡。医生死时轻松的表情让人难以理解,为什么凶手前往他拥挤的背后他却浑然无不自在。这就是死者同伴自作主张搬走死者身后唯一之物——装有杰尼医生极其看重的病例的保险柜,导致埃勒里不能明白他所怀疑的杰尼医生的助理护士用什么理由硬挤过去。
整体而言,这本书的推理给的更加全面,所有的线索不止一次强调,只不过如果读者想当然的相信经过一次质询后的证人证言所陈述的事实的化,那就要输给我们的小奎因侦探了。因为凶手自己扮演杰尼医生在他人面前出现的同时,自编自导一场与杰尼医生的对话遭无视的场景,让自己摆脱嫌疑(埃勒里自然没有将她排除)。
不过小说也有一些不合理的地方,作为同谋二人为了隐藏结婚的信息,互不联系,如何在短时间内沟通完毕,抓住死者突发摔伤昏迷临时手术的有效时机提前动手。
整体而言,作为奎因的第三部推理作品,推理的公平性已然成熟,非常喜欢结尾作者发出的破案挑战,可惜这次我输了。
《荷兰鞋之谜》读后感(三):写点想法(关于书中出现的古典哲学)
《荷兰鞋之谜》是我看的第三本埃勒里·奎因国名系列的作品(其他两本是《希腊棺材之谜》和《西班牙披肩之谜》)。埃勒里·奎因的作品结构精巧,依靠纯粹的逻辑搭建起来,代表着古典推理时期的高水准-这些都是毋庸置疑的。但同时,书中还有另一层代表古典的向度,因为看上去与作品的主旨关系不大,从而没有进入主流的讨论之中,也就是书中的埃勒里·奎因的“掉书袋”行为。
埃勒里·奎因,奎因探长的儿子,一个风度翩翩的公子哥,热爱引经据典,至少在他初次破获的案件《希腊棺材之谜》中是这样的。在后来的案件中,可以看出埃勒里变得成熟了,能够更加游刃有余的处理案件,也更加熟练的引经据典,在《荷兰鞋之谜》的开篇,埃勒里就引用了康德的话,并自比笛卡尔和费希特,这放在埃勒里身上,倒也不算是一种自负,仅仅是自信的一种表现罢了,它不仅体现了埃勒里在古典哲学方面的修养,同样透过这个角色体现了作者的在古典文化方面的修养或者所受的影响。
在作者生活的时代,至少古典哲学的辉煌期已经过去了,而美国的实用主义哲学传统本就与欧洲大陆不尽相同,这可能也是埃勒里·奎因在“掉书袋”的时候,旁边的人或者面面相觑,或者不知所措的原因吧。但“文艺青年”埃勒里显然并没有将这些过于放在心上,而是将自己的个性贯彻到底,将自己的个人风格融入到办案之中,并将古典哲学的宝贵财富-理性作为自己的信条。埃勒里曾自比苏格拉底,将自己和嫌疑人之间的问讯称为论辩术的过程。同样是在《荷兰鞋之谜》的开篇,是这样描写埃勒里的:埃勒里·奎因并非宿命论者,更不是个决定论者,然而他也不是实用主义者或者现实主义者。一句话就将哲学史上的,和当时流行的一些哲学思想都排除掉了。接下来是这样写的:他唯一能跟“主义”和“理论”拉上关系的,是他对于人类智慧坚定的信任和信仰。随后引用康德,这位古典哲学史巅峰时期人物的话:纯粹理性是人类能够拥有的最美好的东西。因为此物独立于人而存在,一个心智能够理解得了,另一个心智也必定看得穿。这样一段话,写出了埃勒里对人类智慧和理性的相信,而在另一面,可以看出古典哲学和古典推理小说之间的关系,作为推理小说核心的“逻辑推理”,其思维框架就来自于哲学中的逻辑学,这种“古典VS古典”之间的碰撞,细细品读其中的背景,也是非常有趣的。
此外,书中埃勒里还引用了许多文学、艺术方面的典故,这除了体现作者的造诣,书中的埃勒里引用得津津有味,行动起来神采飞扬的样子,无不体现了一种味道,一种古典推理巅峰时期的辉煌味道。
《荷兰鞋之谜》读后感(四):了解埃勒里·奎因的平均水平,就看这本吧
如果说《悬崖山庄奇案》是阿婆的平均水平,《荷兰鞋之谜》就是奎因兄弟的平均水平。什么意思呢?就是这本书:1,没什么致命拉分项;2,带有作者极强的个人风格和套路;3,在作者的所有作品里排名中上游。也就是说,作者正常发挥,读者值得一看。
奎因的风格很容易概括,除了拽到上天的挑战读者,主要的吸睛点都在分析法上。而他的标准套路,从他两部质量最高的《希腊棺材之谜》和《X的悲剧》就可以看出来,他最爱用的套路就是弄一大堆真且无用的线索和复杂的人物关系来搅浑水,最后你发现游离于乱线团之外的路人甲才是凶手。从这两点来看,《荷兰鞋》都完成的不错。
首先是分析法,标准的奎因风格。第一个案子里,鞋带上的胶带和翻到上面去的鞋舌,和裤子缝的印记,将凶手范围大大缩小;第二个案子,一个文件柜和椅子的位置就可以轻松定出嫌疑人对象。这两个关键线索,奎因阐述清楚时你会发现竟然是那么简单,而这正是侦探小说的惊艳之处,即不是用读者做梦都想不出来的蜜汁操作,而是解释完让你有豁然开朗、会心一笑的感觉。
当然,这两条线索都很容易猜,鞋舌指向女人、杰尼医生没有挣扎指向熟人,到这里基本已经很清楚了,这两点我也都第一时间get到了。但是奎因的厉害之处在于,即便这样,他也不会让你想怀疑真正的凶手。并且,他比你严密得多。他的逻辑是没有缝隙的,他要排除所有可能性,而这一层层的列出、分析、排除正是奎因作品最高光的地方,我自问做不到。
一个很奎因的点是,杰尼医生死的时候,他一直在强调他背后应该有一扇窗子。我一开始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在我看来杰尼没有挣扎足够指向熟人作案了。但是奎因强调了这一点,因为他要彻底排除外来凶手作案,他要论证有且只有熟人作案,这种对逻辑严密性的追求,真的令人敬佩。
第二点就是假线索了,神经病福勒和唐宁医生的鬼畜关系,到最后毛用没有,却浪费了读者大批感情。还有医院的平面图,我真的每个人都想了路线,毕竟那么复杂,结果到最后只是用了准备室的电梯,这就非常浪费精神。亏我还画出了所有人的时间线图表,结果真相那么简单,算每个人的可行凶时间完全没用。
有人觉得这属于耍赖、讲废话,我倒不觉得。我不否认奎因有废话多节奏拖的缺点,但在《荷兰鞋》里,他真的没有这样。所有的线索都是和案件紧密相关的,奎因也在受这些线索的困扰,试想他得知道恩家秘密的时候,是不是也怀疑过道恩的养女?还有福勒?但杰尼医生的案子又把他们排除了,所以线索真的给的很明确,只是我们傻而已。如果想排除,根据线索很轻易的就能排除这些没用的信息,我们没有任何叫屈的理由。
唯一一点点瑕疵,就是文末揭示的两名凶手的关系,有点突然。但正如奎因所说,两个案子里都有完美不在场证明的人,是帮凶的可能性根本不用问好吗?更何况第一个案子如果杰尼医生在,手法根本不会成立。所以说即便不知道二人关系,也能推出来杰尼儿子是帮凶。说道这里,杰尼儿子也是早就给出来的信息,所以帮凶的动机也早就摊给观众了。所以奎因说的即便没有看到记者的线报,读者也可以锁定凶手,我完全认同,他脑筋真的太清楚了。
所以,对于两位凶手的关系,只能说是有点小小的遗憾,奎因没有在前面给出哪怕一点提示。至于不知道动机也能凭借推理和证据完美锁定凶手,这不正是推理的魅力吗?这不正是老本格比社会派部分作家追求的那些天天讲我帮你复仇、我和你有上辈子恩怨的八点狗血档好看的地方吗?
没有感情、没有狗血,就是硬证据说话,这就是奎因能让人大喊牛逼的地方。
简单清爽的《荷兰鞋》,值得一看。
《荷兰鞋之谜》读后感(五):荷兰鞋推演摘录
Keywords:荷兰鞋鞋带白胶布,向前卷的鞋舌,卷起来的裤腿,白裤,病例柜「让咱们按顺序来看看这些事吧,我在给各位讲这位柳茜·普赖斯怎样大变活人之前,想要先回顾一下案件的开始阶段。用这样的顺序来谈问题,各位将易于了解我的破案方法。这种方法使得一切终于水落石出。先来看一看电话间里发现的假让奈的衣服。口罩、自上衣和帽子虽是罪证,但却毫无用处。它们都是些毫无特点、非常平常的东西。
「但有三件东西——一条裤子和两只软底鞋,却含有极为重要的线索。用实验室的话来说,咱们应该对两只鞋进行详细的『化验』。其中的一只,上面有一根扯断后被白胶布粘合的鞋带。我想,这能说明什么问题呢?经过一番思索,我明白了:鞋带是在犯罪过程中扯断的。为什么呢?
「犯罪过程是经过精心策划的。这一点我们有足够的证据。如果鞋带在犯罪准备阶段断裂,那时凶手正在医院以外的某个地点准备衣物,那他用得着使用白胶布来粘合断裂的鞋带吗?未必。那时,凶手一定会找到另一根鞋带,把它穿到鞋上,以免在进行犯罪活动时再发生类似情况。届时每一秒钟都将十分宝贵,任何延误都可能造成致命的后果。于是出现了一个很自然的问题:为什么凶手不把鞋带结上,而用胶布把它粘上了呢?察看了鞋带以后,原因明白了:鞋带的长度不够了。
「鞋带断裂和粘合的时间是在犯罪的过程之中,这一点还有一个特征可以说明:当我把白胶布从鞋带上揭下来的时候,它还没有干透。很明显,贴上去的时间并不长。
「那么,根据匆忙之中使用了白胶布以及它还没有于透这两点推断,可以有把握地断定:鞋带是在犯罪过程中断裂的。具体在什么时候呢?行凶前还是行凶后呢?回答是:行凶前。为什么?因为如果假让奈得手,脱鞋时挣断了鞋带,那他就完全没有必要再去作什么修整。这时每分每秒都很宝贵。这点我想你们都明白。」
在场的各位连连点头。埃勒里点起了一支香烟,坐到巡官办公桌的边上。
「于是我明白了,鞋带是在凶手正在穿外科医生那套伪装眼时扯断的。这时间正好在行凶之前。不过这又能提供什么线索呢?并不大多。所以我把这一结论藏在我的脑子里,又着手解决非常有趣的白胶布问题。
「我对自己提了下面这样一个问题:凶手可能是哪一类人?由于凶杀案是在医院中发生的,因此使我们感到兴趣的应该是:凶手是一个具有职业习惯的人呢?还是一个没有职业习惯的人?这种概括很合乎逻辑,对不对?请允许我把我所使用的术语再说得确切些:我所说的具有职业习惯的人,是指具有医疗实践经验的人,他应熟悉这座医院和医院的特点。
「好。我进一步又把提出的问题放到下面这一事实的背景上来进行了考虑:为什么单要用白胶布来整修鞋带?这样我弄明白了,凶手假让奈是一个具有职业习惯的人。我为什么得出这一结论呢?鞋带断裂,这是难以预料的偶然情况。换句话说,凶手事先不可能预料到这种情况。固此他也不可能对此事先有所准备。发生了这一情况后,凶手只好在仓卒中本能地采取措施修整鞋带。但假让奈在匆忙中使用的不是别的,而是白胶布。请问诸位,一个没有职业习惯的人能够随身带着白胶布这种非常专门化的东西吗?不可能。没带着白胶布的人,如果不具有职业上的习惯,当他需要修整鞋带时,会想到去找白胶布吗?很清楚,不可能!
「简单他说,」埃勒里用食指敲敲桌子,「凶手想起了白胶布,并且毫不困难地找到了它,这一事实清楚地表明,这是一个具有·职业习惯的人。
「咱们说几句题外话,我不仅把护士、医生、外科医生称做是有职业习惯的人,而且还在其中包括了常年在医院上班的一切非医务人员。按照常理,这些人也应该归为这一类。
「如果当假让奈需要修整鞋带时,白胶布正巧在他手边放着,那么我这一番推断就毫无作用了。因为这种条件足以使任何人——不论有没有职业习惯——都可能利用这种手头的方便。换句话说,如果假让奈鞋带断裂时,一眼就能看到自胶布,那么用它来接鞋带,这并不能说明是职业习惯,一切只不过非常凑巧罢了。(奎因的推理还是一如既往地严谨)
「但情况并非如此,刃埃勒里吸了一口烟继续说道。「凶案发生前,我同敏钦博士在医院作简短巡礼的时候,了解到荷兰纪念医院里保存各种包扎用品的规定是极其严格的。白胶布也不例外。各种用品都存放在专用柜里。包扎用品和药品决不可能随手乱扔,到处都是。它们在外边是看不到的,外人也不可能随手找到。只有该院的医务人员才知道,在什么地方可以立即找到白胶布。这样才不至于打乱凶杀的预定步骤。白胶布并没有放在假让奈的眼前,但假让奈却知道在哪儿可以找到它。
「这样一来就清楚了:凶手具有职业上的习惯。现在可以把最初画定的圈子再缩小一点。也就是说,可以肯定,凶手是在荷兰纪念医院工作的医务人员。
「这样,我克服了一个又一个障碍,不断前进着。我用侦探工作的逻辑来分析这些事实,了解到很多有关假让奈的情况。请允许我再把这些推断总结一下,使它们在各位的头脑中能象水晶一样清澈透亮。凶手如果能想到白胶布,并且能使用它,就一定得具有职业习惯。如果不但知道白胶布在什么地方,而且用几秒钟的功夫就能把它弄到手,这个凶手就一定以某种方式同荷兰纪念医院联系着。」
埃勒里又点燃了一支烟。
「这些推论可以缩小调查的范围,但都并没有达到理想的程度。这样的结论并不能排除艾迪特·丹宁、格尔达·道恩、莫里次·克奈泽尔、萨拉·法勒、门卫埃萨克·柯勃、庶务主任詹姆斯·帕拉戴兹、电梯司机、女清扫工等人的嫌疑。他们都常常出入于医院,熟悉它的制度和秩序。这些人应该同医院的全体医务人员一起,被算作是具有职业习惯的人。
「但是,我们还没有认真考虑过其他各种罪证。软底鞋还能够说明别的问题。我们在检查鞋的时候,发现了一个极不寻常的现象:两只鞋的舌头都卷着,紧贴在鞋面的里侧。
这能说明什么问题呢?我们知道,这双鞋是假让奈穿过的。
这一点,自胶布已很清楚地证明了。凶手穿过它们,但却没把鞋舌头拽出来。
「你们试没试过穿鞋时把鞋舌头卷到脚背上去的滋味呢?这种情况每个人都有机会体验过。你们一定会立刻感到不舒服,对吗?你们实在不可能不感到舌头的位置不对头。
毫无疑问,不管假让奈怎样急急忙忙,他也是绝不可能穿上鞋以后,故意留下两条卷起的鞋舌头去挤他的脚的。这仅仅是囵为假让奈并没有发现舌头卷着。他并不觉得有什么不舒服,就这样把鞋穿上了。
「那么请问,怎么竟会这样呢?只能有一种解释,就是假让奈的脚要比他穿的,也就是我们在电话间发现的这双鞋小得多。我们发现的这双鞋是三十八号。这是很小的号码。
你们明白这说明什么问题吗?三十八号鞋是男鞋最小的号码。一个男人穿这么小的鞋,这是什么怪人呢?中国人吗?
不管怎么说,一个男人的脚能够伸进这么小的鞋里去,而且鞋舌头窝在里头还不觉得挤脚,那么他穿的鞋一定要比这双小得多——不是三十六号,就是三十五号。这么大小的脚一般来说男人是不会有的。
「所以,分析的结果产生了新的情况。脚很小,小到鞋舌窝在里面也并不觉得不舒服。这就有一种可能:这是一个孩子。而这一点又显然站不住脚,因为见证人都说假让奈的身材高度正常。另一种可能:是一个特别特别矮小的男子,这一条也由于同样的原园而不能成立。第三种可能:这是一个中等身材的妇女。」
埃勒里朝办公桌拍了一掌。
「上个星期我在侦查的过程中不止一次他说过,软底鞋是一个重要的罪证。果然是这样。鞋带上的白胶布指出,凶手是一个具有职业习惯的人,他同荷兰纪念医院有着某种联系,软底鞋又指出,这是一个女人。
「这是第一条线索,它说明凶手不仅假冒别人,而且假扮异性——也就是一个女人在装男人。」
有人深深透了一口气。萨姆逊低声说:
「证据呢?」
总监的眼睛里闪出了赞同的光芒。敏钦博士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朋友,仿佛这是第一次同他见面。巡官一声不吱,陷入了沉思默想。
埃勒里耸耸肩膀。
「在撂了软底鞋转向本案别的部分时,还要提请诸位注意一件事,就是两只鞋的后跟,厚度并没有什么差异。两只后跟磨损的情况都差不多。它们如果是让奈博士的鞋,一个后跟肯定会比另一个磨损得不知要厉害多少倍。因为你们知道,让奈一条腿破得很厉害。
「这样,可以断定,这双鞋不属于让奈。虽然这一点并不能证明让奈不是凶手,固为他完全可以故意把别人的鞋扔进电话间去让我们发现。或者,他穿的也可能是别人那种两只后跟磨损程度一样的鞋。但这样的假设很不合乎情理。两只磨损程度相同的后跟使我们可以很有把握地断定:让奈博士是无罪的。也就是说,有人在冒充他。
「当然,让奈可能装成别个什么人,这种想法也不止我一个人有过。他可以装出一副样子来,就说是别人在假冒他作案,而他自己这时却在别的什么地方。
「我一开始就对这一点有所怀疑。试想,如果让奈本人就是凶手,那他完全可以穿自己的那身外科医生的制服去行凶嘛。如果是这样,那么我们在电话间里发现的衣物就不是让奈用过的了。可能是他为了故意布疑阵而扔下的。那么这种情况下白胶布和鞋舌头又作何解释呢?这双鞋肯定是有人穿过的啊!刚才我已就此作了证明。还有卷起的裤脚呢?这可是第二条重要的罪证!下边我还要谈到的。
「让奈可能在没有任何伪装的情况下去搞谋杀,这种假设是完全难以成立的。那么,他为什么不把史文逊的名字说出来,以证实自己是无辜的呢?这一点使人颇为费解。为什么他不强调,发生凶杀案时他正在自己的办公室里呢?要知道,这一点正是他绝对应该做的啊!但他却坚决拒绝供出史文逊,他完全懂得,这样就等于把自己的脑袋伸进警方怀疑的圈套。他的反常行为和发现的衣服,不得不使我放弃认为他就是那个假让奈的念头。
「现在再谈卷起的裤子……干吗要把裤腿卷起来?让我们先假定让奈自己知道要穿它,因此准备了裤子。我说过,他身上穿的衣服完全合适。那么他为什么还要把裤子弄短了呢?也许这又是一种烟幕,好使我们无法了解罪犯真正的身高?想要表示这个假让奈比真让奈身材矮两公分?这不是扯淡吗?凶手知道他是无法在身高这一问题上瞒过我们的。因为凶手已经预料到,他在伪装行动时将会有人看到他,他估计证人们将会指出他的身高。不,裤于是有意缝短的。因为凶手穿着嫌太长了。我不怀疑这的确是凶手在伪装让奈时穿过的裤子,」埃勒里又微微一笑。
「我又象从前那样,使用了分类法。这次可以把所有的情况分为四类。这个假让奈可能是:第一「,同医院有关的男人;第二,同医院无关的男人,第三,同医院无关的女人,第四,同医院有关的女人。
「请看,前三组很快就被否定了。假让奈不可能是同医院有关的男人。按照严格的院规,院里的每一个男子工作时都一定要穿白服、白裤。如果假让奈是一个同医院有关的男子,那么在行凶前他肯定已经穿着自裤了。请问,他为什么要脱下自己的长短正好的白裤,而去穿上咱们在电话间里发现的那条长短不合适的白裤,再去行凶呢?这不是多此一举吗?如果这个男子想要假装让奈,那么他一定会穿着自己的裤子去行凶,何必又要再会套上什么别的裤子呢?然而的确发现了一条裤子,而且我们还证明了它并不是凶手的烟幕。
那么这条裤子当然就是假让奈穿的了。如果一切果然如此,结论自然而然也就很清楚了——假让奈是个不穿制裤的人。
「如果假让奈平时不穿制裤,他就不可能是同医院有关的男子。这一点需要进一步找到证据。
「再说,这也不可能是同医院无关的男子。因为,假如考虑到关于使用自胶布的那番推断,我们就应该排除所有与,医院无关的人。
「回答就是这样的。虽然摩高斯、亨德利克或那些亡命徒们都有可能穿上制服,冒充让奈,但却没有一个人对医院熟悉到这种程度,他们并不能准确地知道自胶布放在什么地方。也许,亨德利克可能知道,但他的外貌却立刻就会出卖他。他太胖了。走进术前准备室的假让奈外表是很象真让奈的。让奈是一个非常瘦的矮个子男人。至于摩高斯,怎么也无法证明他知道包扎用品放在什么地方。这一点对卡达西一伙也完全适用。至于卡达西本人,则应完全排除在这种可能之外。当道恩夫人被勒死时,他正处于麻醉状态,所有其他同医务有关的男子都已被排除在怀疑对象之外。正如我刚才所指出的,他们都没有必要再换一条裤子。这些人有:丹宁、让奈、敏钦博士、医生们、柯勃、电梯司机。他们都穿白服。
「这样可以证明,这不是同医院有关的男人。
「也就是说,是个女人!咱们再来分析一下。也不可能是同医院无关的女人。关于自胶布的推断肯定了这一点。
「咱们剩下了唯一的一种说法,它是经过各种交叉检验的复杂系统的产物:假让奈是一个同医院有关的女人。有可能是格尔达。道恩、萨拉·法勒,她们当然很熟悉医院的情况。还有艾迪特·丹宁,她在这儿工作。还有妇产科的宾妮妮博士以及其他妇女——护士们、在医院工作的清扫工们等等。需要交代一下我推论的具体过程吗?」
「是呀!」
「一个个子同让奈差不多的、与医院有关的女人,又必须有一条裤子来帮她完成这种伪装。她一定要找一个地方在凶杀前后隐藏这条裤子。这条裤子比较长,她就把裤子缩短了。假让奈一定要穿男人的鞋。但女人的脚大多比男人校这就是鞋舌头卷起来也不碍事的原因。
「最后还有一点:同医院有关的女人,本能地能够想到白胶布,也知道在哪儿能够一下子就找到它。
「绅士们,那个被逮捕的女人符合上述一切条件!」
在座的人都交换了一下眼色,他们在分析着,斟酌着听到的这一席话。
埃勒里接着又说:
「第二次凶杀则完全是另外一种情况。当我试图用分析第一次犯罪的办法来分析第二次凶杀时,我得出结论:走这条路是不会获得什么成功的。任何一种结论——可能得出的结论并不大多——都不会有什么肯定的结果。
「如果再来概括一下,那么很清楚,这两次犯罪要么是由一个凶手干的,要么就是分别由不同的凶手干的。
「最使我感到不安的就是我无法回答下面的问题:如果我所认为的杀死阿拜·道恩的凶手,即那个具有职业习惯的女人也杀死了让奈博士,那么她为什么要故意使用同一方法呢?就是说,为什么两个人她都是用铁丝勒死呢?凶手并不是笨蛋。第二次凶杀中她如果用另一种办法,必然就会促使警方去搜索两个凶手,这样施放烟幕,对她无疑要有利得多。如果两人同为一个女人所杀害,那这个凶手为什么故意毫不用力去掩盖两次犯罪行为之间的联系呢?为什么?我无法找到原因。
「也可以这样来看,如果杀害让奈的凶手是另一个人,那么这种重复使用的手段说明,杀害让奈的凶手以一种狡猾的方法强调,杀害阿拜的凶手同时也就是杀害让奈的凶手。
这也是一种很现实的可能性。
「我并没有立刻就下肯定的结论。哪一种猜测都可能是正确的。
「除了凶杀的手段看来似乎是故意的重复而外,第二次凶案中还有许多其他地方也是谜。而且一个也无法在我的头脑中找到合理的解释。
「我对第二次凶案简直毫无头绪,直到敏钦告诉我,让奈的写字台后面,有一个柜子被挪走了。
「当我知道了存在着卷柜这一事实,以及这个柜原来的位置后,一切情况全改变了。
「这对于解释让奈的死因实在大重要了。就象鞋和裤子解释道恩夫人的死因同样重要。
「让咱们看看事实。死者让奈的面部表情惊人地安详和自然,毫无惊讶、害怕、恐怖的表现。而上述情况在暴行致死的凶杀中是屡见不鲜的。对把让奈首先敲昏的一击进行分析后,表明凶手在他的身后,是从身后下手的。
「凶手又怎么能悄悄掩到了让奈身后,而不引起让奈的怀疑或者危险之感呢?
「让奈办公桌的后面墙上并没有窗户。所以凶手就不可能从窗外扒窗台对他进行这一击。这一事实同样还可以排除这种推测:凶手借口要看看窗外而蜇到让奈的身后去。确实有一个窗户开在北墙上,通向后院,但它离得太远,凶手站在那里是没有办法行凶的。
「让奈坐在由办公桌和北墙、东墙组成的三角形的斜边上。要挤进这个三角地带去,得通过桌子角落旁的空隙,不是很容易挤得过去,更不用说神不知鬼不觉地绕到坐在椅子里的人的身后去了。
「让奈死时却正好坐在写字台前。这一点毫无疑问。他正在写着什么……就在这时从身后对他头部猛击了一下。他的笔停下来时字才写了一半,墨水弄得到处都是。」
埃勒里悄声笑了一下。
「出现了惊人的情况!我完全茫然了。办公桌的后面一无所有,完全无法解释那儿怎么会有人去。然而我却非常清楚:凶手肯定站在那儿,而没有引起让奈的任何异常反应。
「自然出现两个结论:第一,让奈同凶手很熟,第二,让奈知道凶手站在身后。所以他才既没有表现出怀疑,又没表现出惊骇。
「在我不知道有柜子存在之前,我百思不得其解,简直无法继续再思考什么了。但是约翰·敏钦跟我谈到了柜子,我立刻便开始想……让奈为什么会同意凶手转到他身后去?
他身后角落里唯一的东西现在知道就是病历柜。它无疑是解释凶手在让亲身后出现的关键。合乎逻辑吗?」
「完全合乎,」敏钦博士叫道。萨姆逊死死瞪了他一眼,敏钦有点不好意思,不吭声了。
「谢谢你,敏钦,」埃勒里冷冷他说了这么一句。「于是自然而然就引出了下一步。我很走运,这柜子并不是那种装普通病历的标准柜。这是一个属于让奈个人的专用柜,里面装着最重要的文件,文件都属于让奈个人所有。柜里装的病历,都同让奈、敏钦博士二人合作写的那本书有直接关系。大家知道,让奈是决不允许外人染指这些病历的。它们总锁着。谁也不让看。只有三个人除外。一个是让奈本人,第二个是敏钦博士,他的合作者。但敏钦不可能杀害让奈,因为发生凶杀时他并不在医院。他同我在一起。
「道恩夫人被害之前我就知道,除让奈和敏钦外,还有一个第三者有权打开这个卷柜。此人就是让奈的助手和秘书,文牍事务方面的帮手。她在让奈的办公室里有合法的一席之地,甚至她还有自己的办公桌。她帮助让奈进行日常工作,有资格接触让奈身后柜里那些宝贵的文件夹子。她一天中无疑姜不止一次地出入这个角落,所以她在这个角落里出现,对让奈来说是正常的、理所当然的。我指的是柳茜·普赖斯。」
「太漂亮了!」萨姆逊说。巡官看着埃勒里,目光中充满了父亲的慈爱。
「案情开始明朗化了!」埃勒里叫道。
「在院内,如果有可能的话,或者甚至在院外,绝没有一个人在这种特殊的条件下能够转到让奈博士的身后而不引起他的任何怀疑、恐惧或者愤怒。让奈是一个疑心很重的人,尤其对他的笔记,他曾多次禁止旁人去接触它。唯有敏钦博士和柳茜·普赖斯不包括在内。敏钦已被排除在作案的可能之外,只剩下了一个柳酋·普赖斯。
「柳茜·普赖斯……我在脑海中把这名字翻了好久,忽然茅塞顿开。这不就是照我的看法杀死阿拜·道思的那个人吗?」
埃勒里喝了一口水。房间里一片绝对的寂静。
「从这时起,整个事件的发展就变得合乎逻辑了。我要来了医院一楼的平面图,想要查出这个护士可能的行动路线。她干的可是一桩胆大包夭的罪恶啊,几乎是同时,既要假扮护士,又要假扮让奈博士。
「我仔细分析并综合了原有的全部论据,终于订出了柳茵·普赖斯可能使用过的时间表。正是这个时间表,使她创造了虚假的奇迹。请允许我来把它说一下,」埃勒里从口袋里掏出一本揉皱的记事簿。皮特准备进行记录。埃勒里很快念道:「结论是:她是唯一可能杀害让奈的凶手。十时二十九分,让奈博士被史文逊请出去。
「十时三十分,柳酋·普赖斯打开门,迅速进入电梯间,锁上通向东走廊的门,以防闯进不速之客。然后穿上事先留在那儿或留在术前准备室里的软底鞋、自裤子、自衣服、白帽子、白口罩,并把自己的鞋留在电梯间。她原来的衣服现在已被外科医生的服装罩住了。她赶紧穿过电梯间的门进入东走廊,折向甫走廊,沿着南走廊走到麻醉室门前。
她一直跛着腿,装作让奈的样子。口罩遮住了她的脸,帽子罩住了头发。她快步穿过麻醉室,拜尔斯博士、奥别尔曼小姐和卡达西都在这儿看见了她,她又走进了术前准备室,随手关上了门。
「十时三十四分,她接近昏迷不醒的道恩夫人,从衣袋中取出铁丝,并用它勒死道恩夫人,然后选择一个时机,用自己本来的声音说了一句『让奈博士,我马上就来』之类的话。
她当然并没有象在供词中所说的那样到过消毒室。当赫尔德博士朝术前准备室里张望一眼的时候,他看到普赖斯小姐正穿着外科医生的衣服,俯身对着尸体。普赖斯是背对着他的。因此很自然,赫尔德博士看到的就是一个男人。那儿并没有第二个人。
「十时三十八分,她经麻醉室离开术前准备室,走过南走廊和东走廊很快进入电梯间,脱下男装,穿上自己的鞋,又急忙出来,把男装扔进电话间,并由原路经电梯间的门回到术前准备室。
「十时四十二分,再次作为柳茜·普赖斯在术前准备室出现。整个过程所需不过十二分钟。」埃勒里微笑着收起了记事保「鞋带是在行凶之前在电梯间断裂的。那是在她换男人鞋的时候,她只需要穿过电梯间的门,跑进术前准备室,打开手边的包扎用品柜,用小剪子剪下一块放在抽屉里的白胶布,然后又跑回电梯间就行。任何人用不上二十秒钟就能把这事办妥,只要他也象普赖斯一样知道白胶布放在哪儿的话。而且,我找到了这卷白胶布,上面确实剪下了粘鞋带的一条。
当在我头脑中大致已经形成了凶手的行动时间表时,我就开始找这卷白胶布。我并不绝对有把握,认为白胶布一定是从术前准备室的包扎用品柜里取出来的。但照逻辑来看,这卷东西应该在那儿。后来,当把胶布卷上留下的齿形痕迹同我们在鞋上发现的那块白胶布相核对时,这一点就得到了证实。
它们完全吻合。区检察官先生,您认为这足以构成罪证吗?」
「是的。」
「普赖斯小姐本可以在用完之后把这卷白胶布塞进自己的衣袋。但她并没有想到这一点。假如能想到这一点,她也会决定最好再花费几秒钟,别把这种可怕的罪证留在身边。
「诸位记得,开始调查时,术前准备室并未经过详细检查。它立刻被保护起来了。但即使普赖斯小姐带走了这卷白胶布也不会影响到最后将她揭露出来。请各位注意,我在决定搜查这卷白胶布之前就已经破案了。现在,我再总结一下:鞋和裤子向我揭示了一切,所差的只不过是凶手的姓名了。而病历卷柜又揭示了凶手的姓名。这就是整个案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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