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的概念》是一本由[德]卡尔·施米特著作,世纪文景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42.00元,页数:292,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政治的概念》精选点评:●对自由主义的批判当然看得很爽,但我疑心对能够划分敌我的主权者的界定过于天然的将国
《政治的概念》是一本由[德]卡尔·施米特著作,世纪文景/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42.00元,页数:292,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政治的概念》精选点评:
●对自由主义的批判当然看得很爽,但我疑心对能够划分敌我的主权者的界定过于天然的将国家视为理所当然的单位;很疑惑的是,施米特这里敌我的判断没有进一步的对不同的政治理念本身进行辨析与比较,对毛的分析也只是在论述方式上的讨论,我感觉是一种被抽象和提纯的毛
●非常魔性
●一个感觉: 施米特是一个误解,或者说不充分理解阶级斗争的毛主义者。
●似乎能看到森林,但看不清树木;像是鳗鱼,某一刻觉得抓住了,下一秒它又滑脱。
●施密特认为本真的只有大地的品格,只有乡土的生存斗争。技术把乡土带离了本真的生存判断并让人迷离于中立化的中心,但游击队却是本真的生存斗争者和大地时代的最后一个人。甚至于施密特还设想了这样一种情景,即核废墟之下,游击队员挣扎着站起来同生存的敌人作战。意志和力量的统一称为主权,主权的主体称为最高政治统一体与国家,只要国家一日存在,它就是至高无上的,因为没有任何其他统一体能够如此规定敌我。但国家只能统一,而不能整一。是什么完成了整一?是党。而整一的党,必然是对本真的生存划分和政治概念的贯彻,那么游击队,必然归于整一的党。
●啊读不懂
●政治做的是分清敌我,没有敌人就没有政治。重要在于不是要试图在生存空间上粉碎,而是要在力量博弈中平衡。随处可见对自由主义的批判气息,以及后面游击队理论讨论毛的几节挺好玩的
●不要误解国家和政府。商务部和国防部平级是一个政府职能安排的问题,但是从国家的角度来讲,它们两个的意义绝不能同日而语,让经济利益或者意识形态冲淡了政治目标,是非常危险的事情。
●这本书可以帮助我们理解4.26社论
●听书
《政治的概念》读后感(一):可以不提Jude和蒋百里吗?
分析思维让人神清气爽,不一定要同意“政治就是划分敌我”,但至少知道他在说什么。
《政治的概念》一篇,施米特对自由主义百般嘲讽,可是他看不到社会的力量,也不懂教化权力和基础权力,他所理解的权力就是叫人去死的力量。总是强调“意志”、“权力”,以及敌我零和博弈,太狭隘了。
《游击战理论》谈这理论在西班牙、德、俄的演变都挺好,谈到手择车就一副“东方出了个大圣人”的口气,完全忽视Jude综合战争实践和德、俄理论的努力,鄙视。后面谈中国-印度支那-阿尔及利亚的传播路线就比较靠谱。
附录中,一个叫什克尔的中国研究专家跟施密特讨论游击战,俩人谈到了《论持久战》,这个“专家”居然都没提蒋百里的《国防论》,跟着施密特忽悠什么孙子兵法,无语。
《政治的概念》读后感(二):《政治的概念》读书笔记
政治的概念
政治的概念/施米特 著/刘宗坤等 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9年1月第1版《政治的概念》主要涉及两对概念的关系及其相互的位置,即国家与政治和战争与敌人。
国家概念以政治的概念为前提。按照现代语言的用法,国家是在封闭的疆域内,一个有组织的人群拥有的政治状态。这只是一般性解释,而不是国家的定义。国家在本质上为何物,此问题仍然悬而未决一是一部机器还是一个有机体,是一个人格还是一种建制,是一个社会还是一个社群,是一个企业还是一个蜂巢,甚或只是“一系列基本程序”。若政治的本质受到误解,它终将无从把握。
只有通过揭示和界定特定的政治范畴,方能获得政治的定义。与人类思想和活动中其他各种相对独立的成就相比,尤其与道德、审美和经济方面的成就相比,政治具有某种以自身特定方式表现出来的标准。所以,政治必须以自身的最终划分为基础,而一切具有特殊政治意义的活动均可诉诸这种划分。我们可以设想一下,这样的最终划分在道德领域是善与恶,在审美领域是美与丑,在经济领域则是利与害。问题在于,是否也有这样一种特殊划分来作为政治及其内容的简明标准。这种政治性划分的本质当然不同于其他各种划分。它独立于其他的划分,而且具有清晰的自明性。
所有政治活动和政治动机所能归结成的具体政治性划分便是朋友与敌人。朋友与敌人的划分表现了最高强度的统一或分化、联合或分裂。它能够在理论上和实践上独立存在,而无须同时借助于任何道德、审美、经济或其他方面的划分。政治敌人不一定非要在道德方面是邪恶的,或在审美方面是丑陋的;他也不一定非要以经济竞争者的面目出现,甚至与政治敌人拥有商业来往会更加有利。然而,政治敌人毕竟是外人,非我族类;他的本性足以使他在生存方面与我迥异。可见,政治能够抛开其他对立面独立地处理、区别并理解朋友-敌人这个对立面,借助于此,政治所固有的客观本质和自主性就变得显而易见了。
敌人并不是指那些单纯的竞争对手或泛指任何冲突的对方。敌人也不是为某个人所痛恨的私敌(仇人)。至少是在潜在的意义上,只有当一个斗争的群体遇到另一个类似的群体时,才有敌人存在。敌人只意味着公敌,因为任何与上述人类群体,尤其是与整个国家有关的东西,均会通过这种关系而变得具有公共性。
始终存在的发生斗争的可能性隶属于敌人这个概念。所有其他外围事务,包括战争的细节以及武器技术的发展,都必须从战斗的概念中剥离出去。战争即是发生在有组织的政治单位间的武装斗争;内战则是发生在一个有组织的单位内部(但由此也问题重重)的武装斗争。战争起于仇恨。战争就是否定敌人的生存。它是仇恨的最极端后果。战争既非政治的目标,也非政治的目的,甚至也不是政治的真正内容。但是,作为一种始终存在的可能性,战争乃是典型地决定着人类活动与思想并造成特定政治行为的首要前提。
没有什么东西可以逃脱政治的这种逻辑结论。如果和平主义者对战争的憎恨强烈到使他们卷入反对非和平主义者的战争中,即以“战争反对战争”,那么就恰恰证明了和平主义实际上拥有政治力量,因为它已经强大到足以按朋友和敌人划分不同阵营。
《政治的概念》读后感(三):【笔记】划分敌友才有生命,Hostis ≠ Inimicus
7p
亚里士多德:友谊与战争分别是建构与摧毁的原因。
12p
既不贬低挑衅,也不贬低挑战,必须尝试回答。
13p
国家与民族这两个概念以政治的概念为前提。因而若政治的本质收到误解,它们终将无从把握。
31p
划分具有自主性,每种划分均利用其他各种划分来支持自身,而政治划分是在所有划分和分类中属于最有力和最强烈的一类。
34p
朋友与敌人这对概念必须在其具体的生存意义上来理解,不能把它们当作比喻或象征,也不能将其与经济、道德或其他概念相混淆,或被这些概念所削弱,尤其不能在私人——个体的意义上将其理解为某些情感或倾向的心理表现。
35p
敌人乃公敌(hostis),而非仇人(inimicus)。至少是在潜在意义上,只有当一个斗争的群体遇到另一个类似的群体时,才有敌人存在。
41p
政治家能比士兵受到更好的斗争磨练,因为政治家要毕生斗争,而士兵只有在非常情况下才去战斗。
45p
任何宗教、道德、经济、种族或其他领域的对立,当其尖锐到足以有效地把人类按照敌友划分成阵营(阶级)时,便转化成了政治对立。
53p
多元主义理论本身就是多元化的。
54p
战争法权(jus belli):在特定情况下“决定谁是敌人”的现实可能性,以及运用来自政治的力量与敌人作战的能力,属于在本质上作为政治统一体的国家。
58p
正义不属于战争概念,实际上,如果在毁灭生命的动机不是出于自己生活方式在生存意义上受到了威胁,那么,战争就无法正当化。战争的意义并不取决于为了正义的理想或准则而战,而是取决于它与真正的敌人作战。
66p
谁讲人类,谁就是在欺骗。独占“人类”一词,征用或垄断这个概念,其实是帝国主义用于扩张的力意识形态的工具。否认敌人具有人类的品质,让战争非人道化。
69p
只要存在战争法权,普世概念便难以为继。
74p
黑格尔:所有精神都是当代精神。
84p
政治思想和政治本能通过在理论和实践中划分敌友的能力来证明自己;而一旦无力或不愿作出敌友的划分,便标志着政治的终结。
93p
技术的理性化可以成为经济理性化的对立面,反之亦然。
111p
在任何时代,都有“不彻底的”、“局部的”、“不完全的”、“局限性的”和“伪装起来的”战争存在。
113p
整体化:即使是军事之外的事情(经济、宣传、非军人在心理上和伦理上的士气)也被纳入了敌对的斗争。量的扩展带来了质的提高;并非是敌对的缓和,而是敌对的强化。
127p
所有概念本质上都不是规范性的,而是生存性的,均具有多样含义,只能在具体的语境中方能理解。
135p
精神中立性随着技术驶进了精神虚无的港湾。人们一旦脱离宗教和神学,在脱离形而上学和国家,也就排除了一切文化因素,从而达到了让文化死亡的非政治性。
137p
精神生活是多样性的,其中心领域无法中立。以死亡作为生命的唯一敌人的机械论和有机论,让人类软弱无助,离冥界反而更近。
137p
玩弄言辞的隐蔽手段:以和平的名义来发动最残酷的战争;以自由的名义来施加最沉重的压迫;以人道的名义来制造最可怕的恐怖。
137p
生命不是以死亡斗争,也不是精神与非精神斗争,而是精神与精神斗争,生命与生命斗争,人类秩序正是从完整性地理解了这一点的力量中诞生的。
142p
战争的意义就在于敌对关系。正规与非正规作战(游击队/当地武装)的区别,取决于正规的精确性。
187p
列宁:在革命年代,区分敌友是首要之事——这不仅决定着战争,也决定着政治……只有革命战争产生真正的战争(Woina),因为它产生与绝对的敌对关系,所有其他的战争(Spiel)都不过是常规游戏(Igra)。
188p
绝对敌对性的战争不承认限制,敌我关系合乎逻辑地贯彻,赋予战争以意义和正义性。
196p
毛泽东:革命战争中,有十分之一是公开的军事战争;但它们决定着最终的成败。
215p
只有控制现有环境(地球),才会取得和利用新领域(外太空)。因此,这些无限广阔的领域也无非是潜在的角逐空间。
219p
不言而喻,宣战总是宣布敌人;宣布内战时,尤其不言而喻。为了争得自己的范围、界限、形象,必须以斗争的方式与敌人清楚区别开来。
221p
决断的精确性主宰着每一现代组织的运作,核心是表现为一个绝对的非此即彼的问题,合法性与正当性的尖锐选择。
227p
在消灭对手前,必先将其推入全盘贬低的深渊。毁灭根本不再针对具体敌人,而是用来贯彻最高价值的所谓客观措施,
228p
除了保持概念和指称事物之名,理论家别无可为。
231p
游击队特征:⑴非正规性;⑵作战高度灵活;⑶政治使命感强烈;⑷乡土品格。
237p
毛泽东:游击队必须在人民中运动,隐匿期间,如同鱼水……敌进我退、敌驻我扰、敌疲我打、敌退我追。
260p
对抗性是对立的,矛盾是非对抗性的。
276p
战争针对的是现实敌人,而非绝对敌人。
279p
使人们放弃对自己的敌人的歧视和诋毁,不仅实属罕见,而且不可能符合人性。
《政治的概念》读后感(四):第三章摘要;第五章摘要
第三章:
1.朋友与敌人这对概念必须要在其具体的生存意义上来理解,不能把它们当作比喻或象征
2.自由主义的典型难题之一便是出现在知识与经济学方面,它试图站在经济学的立场上把敌人变成竞争对手,又从知识的角度把敌人变成论争对手
3.敌人乃公敌而非仇人
(区分了hostis和inimicus)
爱你们的仇敌:此处的仇敌非公敌
4.只要国内政党中对立的各方成功削弱了那个无所不包的政治单位,即“国家”,“政党政治=政治”这个公式就能成立
战争:政治单位间的
内战:政治单位内部的
5.斗争一词也必须在其固有的生存意义上来理解;
朋友、敌人、斗争这三个概念之所以能获得其现实意义,恰恰在于它们指的是肉体杀戮的现实可能性;
战争起于仇恨,战争就是否定敌人的生存,它是仇恨的最极端后果;
战争拥有自身的战略、战术以及其他规则和立场,但是,所有这一切均假定,谁是我们的敌人这个政治决断已经做出;
战争既非政治的目标,也非政治的目的,甚至也不是政治的真正内容;
只有在真正的战争中,敌-友的政治划分所产生的最极端后果才得以暴露出来;
6.在一个彻底消除了战争可能性的世界上,在一个完全实现了和平的世界上,将不会存在敌-友划分,因而政治也将不复存在;
只要这种划分在人类中实际存在或至少是潜在地可能存在,战争就具有意义;
7.政治现象只有在敌-友阵营这种始终存在的可能性背景下,方能得到理解,而与这种可能性所包含的道德、审美以及经济等因素无关;
敌-友划分以及战争均无法从人类文化的这些特殊对立面中发展出来;
8.没有什么东西可以逃脱政治的这种逻辑结论。如果和平主义者对战争的憎恨强烈到可以使他们卷入反对非和平主义者的战争中,即以“战争反对战争”,那么恰恰就证明了和平主义实际上拥有政治力量,因为它已经强大到足以按朋友和敌人划分不同阵营;
事实上,如果消除战争的意愿强烈到它不再回避战争,那么,它就变成了一种政治动机,换言之,即使仅仅作为一种极端可能性也罢,它还是肯定了战争,甚至发动战争的理由;
9.敌人概念:不在于消灭敌人,而在于抵抗敌人,权衡其力量,并且赢得一个共同的界限,当然也有一个绝对的敌人概念,在这儿拒绝这一概念乃因为它是非人性的表达
“……这种战争必然空前惨烈,毫无人性,因为一旦超出政治范围,它们必然在道德和其他方面贬低敌人,并且把他们变成非人的怪物。对这种怪物不仅要抵抗,而且必须予以坚决消灭,换言之,敌人就不再仅仅是被迫退回自己的疆界内而已。”
=============================================================================第五章
1.战争法权,即在特定情况下决定谁是敌人的现实可能性,以及运用来自政治的力量与敌人作战的能力,属于在本质上作为政治统一体的国家;
2.只要整治统一体尚在而且拥有战争法权,那么非政治的阶层就没有宣告谁是敌人(hostis)的权利;
正是借助于这种支配人的肉体生命的权力,政治团体才超越了所有其他的组织和社团;
一个纯粹文化型的或文明的社会制度不会缺少消除不必要动乱和多余累赘的“社会潜力”。但是,没有任何纲领、理想、准则或利益赋予人们安排其他人肉体生命的权力。严格要求人们消灭其他人并随时准备牺牲自己。
3.战争、战士之随时准备赴死,以及从肉体上消灭属于那些敌人阵营的人——所有这一切均没有什么合乎规范的意义,只有生存的意义而已,尤其是在与真正的敌人进行面对面的战斗时更是如此。
(生存的意义……霍布斯2.0)
如果一个人在肉体上毁灭人类生命的动机不是出于他自己的生活方式在生存意义上受到威胁,那么,这种毁灭行为就无法正当化;
如果真正存在着生存意义上的敌人,那么在肉体上击退敌人,与敌人战斗就是正当的,但是,这也仅仅在政治意义上具有正当性;
正义不属于战争概念…格劳秀斯
战争的意义并不取决于它是为了正义的理想或准则而战,而是取决于它与真正的敌人作战;
战争:出于生存
主张打一场正义战争的那些观念往往服务于政治目的;
4.只要一个民族尚存在于这个政治世界中,这个民族就必须——即使只是在最极端的情况下——是否到了最极端的情况仍须由它自己来决定——自己决定谁是朋友,谁是敌人,这乃一个民族政治生存的本质所在,一旦它不再拥有作出这种划分的能力或意志,它将在政治上不复存在;(一个存在于这个政治世界中的民族必然根本无法放弃由自己来决定谁是朋友、谁是敌人的权利。)
5.战争不能被彻底宣布为非法,只有某些具体的个人、民族、国家、阶级和宗教等通过被判为非法而被宣告为敌人;
6.相信一个民族通过宣告它与全世界友好相处或自愿解除武装就能排除敌友的划分,完全是一种错误;
世界并不会因此而非政治化,也不会因此而进入一种纯道德、纯正义或纯经济的状况;
如果一个民族害怕生活于政治世界所带来的考验和风险,那么,另一个民族就会站出来,通过保护它免受外敌入侵并进而接管统治政治来负担起这种考验;随之,保护者便根据那种永恒的庇护与臣服的关系来决定谁是敌人;
7.以为一个不设防的民族便只有朋友,及其愚蠢;
设想敌人或许能因没有遇到抵抗而大受感动,则无异于精神错乱;
人们更无从希望,如果逃避所有的政治抉择,人类就能创造出一种纯道德或纯经济的状况,即使一个民族不再拥有生存于政治领域的能力或意志,政治领域也不会因此而从世界上消亡;
只有弱小的民族才会消亡;
ummary:战争不可避免:划分敌友的必然极端后果
国家作为政治统一体无法避免划分敌友的决定:必然都存在潜在地发动战争的可能
《政治的概念》读后感(五):施密特的政治的概念: 敌友划分、反自由主义、反犹主义与其政治神学
施密特的洞见性在于一种毫不避讳的直率,在政治是什么的概念上,他直接点出了他的判据:“所有政治活动和政治动机所能归结成的具体政治性划分便是朋友与敌人”。
施密特在战后被冠以“失德的知识分子”的恶名,虽然其在魏玛时期属于政治上的极右翼,并曾与纳粹同流合污,但是其关于政治的概念和反犹主义的倾向,与法西斯主义之间始终保持着一种暧昧的张力,通过对《政治的概念》的解读,结合对其政治神学的理解,我们或许能够从中略见一些启示。
我们应当看到,施密特并不是一个极端的法西斯分子,如若我们事先将其套用一个政治狂热的法西斯分子的面具,施密特的脸孔和这种残酷无人道德政治理想显得极为不协调。
一、与法西斯的分歧:承认敌友但是不存在先验性的价值判断
这就与法西斯主义对敌人的意象呈现出一种微妙的分歧。
敌人不一定在本性是低劣、邪恶的,只作为一种区分:而法西斯主义对于敌人的定义是基于生物性,更为先验的,也更为绝对而不可更改的,敌人的危害像毒液一样潜藏在血液之中,这种身份的烙印是与个人生命紧密连接而不可脱钩的,而施密特对于敌人的定义则更关注于其界限感,即不属于自身所在阵营,且与其始终存在敌对的紧张,有引发战争的潜在可能的对象,并且,随着界限的模糊或者转移,敌友的阵营始终存在不确定性,因而这种认定不是基于生物性,也绝不是先验的,而是基于经验和现实的。
在施密特看来,“……政治的极致也就是那些明晰无误地把敌人确定为敌人的时刻”,自此,政治成全了自身的完满,界限分明,而又不赶尽杀绝;
施密特的敌友之分,“不在于消灭敌人,而在于抵抗敌人,权衡其力量,并且赢得一个共同的界限,当然也有一个绝对的敌人概念,在这儿拒绝这一概念乃因为它是非人性的表达。”,可见,这种敌友的承认并非绝对,绝对的敌友划分也并非是政治的,因为绝对的敌友划分必然借助道德上的评判或者生物性质上的异化产生阵营间的恒久排斥和敌对,直到一方完成对另一方的肉体消灭,种族灭绝,他也在附录中提到对于绝对敌人的概念可能会产生的可能的战争的可怕后果:
“……这种战争必然空前惨烈,毫无人性,因为一旦超出政治范围,它们必然在道德和其他方面贬低敌人,并且把他们变成非人的怪物。对这种怪物不仅要抵抗,而且必须予以坚决消灭,换言之,敌人就不再仅仅是被迫退回自己的疆界内而已。”
那么为何施密特又反复强调战争的必然性?
的确,施密特看到,“……战争起于仇恨,战争就是否定敌人的生存,它是仇恨的最极端后果”,但是如果略加回溯就不难发现,“战争拥有自身的战略、战术以及其他规则和立场,但是,所有这一切均假定,谁是我们的敌人这个政治决断已经做出”,战争是敌友划分的一种可能后果之延展,因而战争和政治之间存在一种间接的逻辑推定上的时间必然关联,即先有敌友之分再有战争之产生,并且二者相互依存,有政治必然有战争,而有战争必然涉及政治,“在一个彻底消除了战争可能性的世界上,在一个完全实现了和平的世界上,将不会存在敌-友划分,因而政治也将不复存在”,战争的意义也在于这种持续不断的划分,“只要这种划分在人类中实际存在或至少是潜在地可能存在,战争就具有意义……”
“战争既非政治的目标,也非政治的目的,甚至也不是政治的真正内容”,并且,在敌友划分之极端后果(战争)发生之际,也是对于敌友阵营的一种反向确认,“只有在真正的战争中,敌-友的政治划分所产生的最极端后果才得以暴露出来”。
可见,施密特并非狂热的好战分子,只是依照其逻辑来看,战争与政治的关系太过密切,以至于我们谈政治,就无法回避战争,如果我们空谈政治而大谈和平,实际上是一种做作的虚伪。
二、敌人的真意:由反自由主义延伸出的反犹主义
在施密特看来,敌人的定义有两个重要的特征:首先,被判定为敌人的应当公敌,而不是在人际复仇上的敌人,真正的战争也应当是对敌人发起的,而不是个人间的复仇;其次,朋友与敌人这对概念必须要在其具体的生存意义上来理解,不能把它们当作比喻或象征,在这个层面上,施密特尖锐地批判自由主义者试图规避敌友划分的极端幼稚,“……自由主义的典型难题之一便是出现在知识与经济学方面,它试图站在经济学的立场上把敌人变成竞争对手,又从知识的角度把敌人变成论争对手……”;
在此处,施密特实际上展开了对自由主义者毫不留情的批驳,这也是其政治神学的基本判断,在施密特看来,霍布斯对于政治统一体的设计人为创造出了“道德上帝”,而政治统一体中的成员为市民而不是教徒,在他看来,“霍布斯宣扬的是现代自由主义的和平”,而施密特则强烈反对这种自由主义的倾向,在他看来,“神的主权者决断……把仇恨敌人当作神圣秩序,把战争当作神意判断,并进一步把自由主义的寻求和平安全当作反叛上帝,当作万恶的反基督……”,因此将施密特称为“20世纪的霍布斯”,实际上是有失偏颇的。
而其反犹主义是从其反自由主义的认知中自然延伸出的,在施密特的《霍布斯国家学说中的利维坦》中反复叙说的对于犹太人的厌恶之情,来源于犹太人从自由主义中的极大获益,因为在学者看来,“施密特用他的政治神学将反犹和反自由主义紧密地结合为一体……施密特的反犹不能从一般世俗意义上的“种族主义”去理解”,“施密特把犹太人看成为恶敌,不只是为了迎合纳粹的反犹主义。他这是把犹太人认定为上帝的敌人,是他这个“法理学的神学家”责无旁贷必须尽心遏制的反基督。”(徐贲《政治神学的教训:失节的施密特》)
但是施密特并非在任何层面上都与自由主义者背道而驰,在对于全能国家的反感上,施密特反而呈现出了一种与自由主义者的和谐,在他看来德国政治学在黑格尔的国家哲学影响下坚持国家有别于社会,高于社会的理想是正义的,高于社会的国家是“普遍国家”,而非“整体国家”,而国家和社会的相互渗透,使得国家对于政治的垄断地位消解了(“恰恰是在国家与社会相互渗透之时,国家=政治这个公式变得谬误百出”),因而充满了欺骗性,也是在这个意义上,极权国家的最大的恶得以被激活。
(“那些一直属于国家事务的东西随之变成社会事务,反之,那些纯粹属于社会事务的东西则变成国家事务——在民主化组织体制下必定出现这种情况。至此,那些表面上“中立”的领域——宗教、文化、教育、经济——便不再保持“中立”,因为它们不再属于国家和政治。那种潜在地囊括了所有领域的整体国家(total state)便是以一个战斗性概念的面目出现的,它反对上述重要领域的中立化和非政治化。这导致了国家与社会的合一。因此,在这类国家中,一切事物至少潜在地都具有政治性,基于国家的关系,它们便再也无法维护自己独特的“政治特性”。”)
三、直面冲突:避免对敌人这一名义的假借,人类的概念&和平主义者发动战争的借口
在施密特看来,“政治现象只有在敌友阵营这种始终存在的可能性背景下,方能得到理解,而与这种可能性所包含的道德、审美以及经济等因素无关……敌友划分以及战争均无法从人类文化的这些特殊对立面中发展出来”,因此,当和平主义者或者世界主义者鼓吹人类的概念,企图以文化或者宗教上的统一来否认战争的可能,实际上是一种一叶障目的愚蠢和别有用心的混淆。
“……因为,宗教、道义以及其他方面的对立能够强化政治上的对立,并导致产生决定性的敌友阵营划分,事实上,如果出现这种情况,那么,相关的对立就不再是纯粹是宗教、道德或经济的对立,而是政治的对立……”,没有任何共同体能够避开划分敌友的根本性问题。
在此,和平主义者和国际主义者的立场多少显得有些过于天真而显得尴尬:
——对于和平主义者而言:
永久的和平因为敌友划分的紧张而不可能否认潜在真正的可能性。在此,我们可以略微梳理施密特对于敌友划分和战争的内在关系的理解,在其看来,“只有在真正的战斗中,敌友的政治划分所产生的最极端后果才得以暴露出来,人类从这种最极端的可能性中发展出特定的政治紧张局面”,因而战争是敌友划分的极端后果,也是敌友阵营展现出二分的最为清晰的时刻;只要有政治存在,就不能回避敌友划分,因为也就不能消除战争的可能。
“没有什么可以逃脱政治的这种逻辑结论。”
“……如果和平主义者对战争的憎恨强烈到使他们卷入反对非和平主义者的战争中,即以“战争反对战争”,那么就恰恰证明了和平主义者实际上拥有政治力量”,因为“它已经强大到足以按朋友和敌人划分不同阵营”,和平主义者追求和平的方式依然无法规避战争的发动,因而绝不存在“绝对的和最后的战争”,为了消除战争而选择以战争的方式终结一切,本身就是对战争的肯定和利用,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和平主义者的方式令人困惑,其动机也让人怀疑。
但是一个完全和平的世界是永不可能实现的吗?或许也并不是如此。
在施密特看来,“在一个彻底消除了战争可能性的世界上,在一个完全实现了和平的世界上,将不会存在敌友划分,因而政治也将不复存在”,这多少有点超出我们的讨论范围,但是“……可以想象这样一个世界包含许多令人感兴趣的对立和对抗、各种竞争和谋略,但是却不复存在那种富有意义的对立面,以要求人们去牺牲生命,准许人们去流血并屠杀其他人……至于这样一个没有政治的世界是否是人们梦寐以求的理想境界,则与此处政治的定义无关……”
——对于国际主义者而言:
应当警惕的是对人类这一宏大名词的滥用和对于国际这一名词的谨言。
对于华丽正义名词的滥用能够造成多么可怕的后果,我在此引用夏道平先生在《人的行为》的译者序中的告诫,“……在奥国学派的思想体系中,是不轻易使用集体名词的。当他们谨慎地用到某一集体名词时,他们是用以意指那实实在在的组成这个集体的诸分子在某一特定目的下的集合,而不是意指超越那些分子,或脱离那些分子,而独立存在的什么东西。超越或脱离组成分子的集体,对于头脑清明的人而言,是不可思议的。可是,古今中外竟有各型各色的巫师,常能用某些法术,使某些集体名词对大众发挥魔力,因而使我们原可以持久而全面分工合作、和平竞争的社会关系,经常受到严重破坏,乃至引起旷世浩劫。这当然不是集体名词本身的罪过,而是滥用集体名词,或故弄玄虚地运用集体名词,以及一般大众盲目接受集体名词的歪义,而酿成的恶果……”
1.“人类”
在施密特看来,“人类”的概念是不属于政治的范畴的,因为它太不具有区分性,甚至“谁讲人类,就是在欺骗”(普鲁东语),根据自然法以及自由主义和个人主义的学说来看,“……人类指的是一个普世的,亦即包含一切的社会理想,一种个体间的相互关系的系统”,因而“人类本身无法发动战争……因为敌人仍然属于人类”,正如完全和平的世界之幻梦一样,一个只有人类而无敌友的世界,实际上也是一个没有政治的世界,因而也就无所谓国家和阶级。
任何对于人类名义的占用,正如对于普世文明的自居一样(正如存在的对亨廷顿的《文明的冲突》中普世文明的恶评),都有着“特别深奥的政治含义”,施密特直观地点出权力政治对于美名的借用的险恶用心,“……当一个国家以人类的名义与其政治敌人作战时,这并不是一场为人类而战的战争,而是一场某个具体国家试图篡取这个普世概念以反对其军事对手的战争,以损害对手为代价,这种国家把自己等同于人类……”,“这与人们对和平、正义、进步和文明的滥用如出一辙,其目的无非是把这些概念据为己有,而否认敌人同样拥有他们。”
2.“国际”
同样虚妄的名词还有“国际”,国际主义者对于建立世界性的组织总是持有一种乐观的预期,但是一个囊括世界上全部政治共同体的组织是否也依然是一种非政治化的乌托邦?在施密特看来,答案是肯定的,判断的原则同反对人类的普世概念是雷同的,即“无论如何,普适性必然意味着彻底的非政治化,尤其是随之而来的国家的消亡”,消除了差异和界限的任何鼓吹都是一种政治诈骗,无所谓高明或者低劣,因而在这个意义上,“国际的”和“国家间”的概念呈现出一种根本性的对立,也即非政治化和政治的对立。
对于人类和国际名词的借用如果引发了集体的政治迷狂,使得一种新的无所不包的利维坦得以产生,让人不得不产生和施密特一样的忧虑,“……这样一个囊括了全世界的经济和技术组织所具有的令人惊恐的权力会落在哪些人手中?”
在对于人类和国际这两个名词的辨析中,施密特实际上强化了其对于政治化的世界和区分敌友的基础性的论断,并且,在承认了这些前提的情况下,不可避免的战争的可能性存在,使得和平主义者和国际主义者过于乐观的世界大同的理想被击得粉碎而无力还击,因而,从这个意义上,施密特以极端冷酷的方式终结了一种古典政治学中对于公共的善的想象,而不断呼告这个世界弱肉强食的法则,但是,从另一个层面上来说,他也以极端真诚的面孔展示了政治的真实,从而根本上否定了虚伪和扭捏的乌托邦美梦和政客的借口,规避了庞大而无力的人群被名义之善所绑架和麻醉的风波。
施密特的政治神学究竟是什么?对于其政治神学的研究,拘泥于《政治的概念》一书,绝不足以支撑理论上的解释,但是借助那种微渺的对于全能政治的敏感,可以获得一种全新的观感:
“……那种极端的、对政治的全部占有(total claims)形成了施密特政治神学的特色……作为“政治”本质的敌我区分,它的“敌意”是神赐的,政治知识的目的是遏制反基督,是用来消灭敌人,政治的本质使它高于其他一切领域……只有政治才与人的生存实质有关,施密特的政治是一种全能政治(total politics)……”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施密特和马基雅维利都秉持着一种对于“政治”本身的迷恋,敌友的划分的极致在于其张力的舒展和界限分明的森严,它既不类似于纯工具,也不是纯伦理,而是潜在的冲突的真实本能和先验的正义的“上帝”迷信,他们的魅力也正来源于此,来自于这种果敢和决绝,即使并无旁顾,也绝不承认失败。
大三下 段老师的读书会 二读
写于2019.5.9&5.10的两天
写完决定去恶补一下施密特的其他作品(^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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