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古代科举考试谁帮我找点有关古代科举考试的资料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科举是中国古代读书人的所参加的人才选拔考试。它是历代封建王朝通...
有关古代科举考试
谁帮我找点有关古代科举考试的资料科举是中国古代读书人的所参加的人才选拔考试。它是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科举制从隋代开始实行,到清光绪二十七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经历了一千三百多年。
隋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起源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最早起源于隋代。隋朝统一全国后,为了适应封建经济和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为了扩大封建统治阶级参与政权的要求,加强中央集权,于是把选拔官吏的权力收归中央,用科举制代替九品中正制。隋炀帝大业三年开设进士科,用考试办法来选取进士。进士一词初见于《礼记·王制》篇,其本义为可以进受爵禄之义。当时主要考时务策,就是有关当时国家政治生活方面的政治论文,叫试策。这种分科取士,以试策取士的办法,在当时虽是草创时期,并不形成制度,但把读书、应考和作官三者紧密结合起来,揭开中国选举史上新的一页。唐玄宗时礼部尚书沈既济对这个历史性的变化有过中肯的评价:"前代选用,皆州郡察举……至于齐隋,不胜其弊……是以置州府之权而归于吏部。自隋罢外选,招天下之人,聚于京师春还秋住,乌聚云合。"
唐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完备
推翻隋朝的统治后,唐王朝的帝王承袭了隋朝传下来的人才选拔制度,并做了进一步的完善。由此,科举制度逐渐完备起来。在唐代,考试的科目分常科和制科两类。每年分期举行的称常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称制科。
常科的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种。其中明法、明算、明字等科,不为人重视。俊士等科不经常举行,秀才一科,在唐初要求很高,后来渐废。所以,明经、进士两科便成为唐代常科的主要科目。唐高宗以后进士科尤为时人所重。唐朝许多宰相大多是进士出身。常科的考生有两个来源,一个是生徒,一个是乡贡。由京师及州县学馆出身,而送往尚书省受试者叫生徒;不由学馆而先经州县考试,及第后再送尚书省应试者叫乡贡。由乡贡入京应试者通称举人。州县考试称为解试,尚书省的考试通称省试,或礼部试。礼部试都在春季举行,故又称春闱,闱也就是考场的意思。
明经、进士两科,最初都只是试策,考试的内容为经义或时务。后来两种考试的科目虽有变化,但基本精神是进士重诗赋,明经重帖经、墨义。所谓帖经,就是将经书任揭一页,将左右两边蒙上,中间只开一行,再用纸帖盖三字,令试者填充。墨义是对经文的字句作简单的笔试。帖经与墨义,只要熟读经传和注释就可中试,诗赋则需要具有文学才能。进士科得第很难,所以当时流传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的说法。
常科考试最初由吏部考功员外郎主持,后改由礼部侍郎主持,称"权知贡举"。进士及第称"登龙门",第一名曰状元或状头。同榜人要凑钱举行庆贺活动,以同榜少年二人在名园探采名花,称探花使。要集体到杏园参加宴会,叫探花宴。宴会以后,同到慈恩寺的雁塔下题名以显其荣耀,所以把又把中进士称为"雁塔题名"。唐孟郊曾作《登科后》诗:"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朝看遍长安花。"所以,春风得意又成为进士及第的代称。常科登第后,还要经吏部考试,叫选试。合格者,才能授予官职。唐代大家柳宗元进士及第后,以博学宏词,被即刻授予"集贤殿正字"。如果吏部考试落选,只能到节度使那儿去当幕僚,再争取得到国家正式委任的官职。韩愈在考中进士后,三次选试都未通过,不得不去担任节度使的幕僚,才踏进官场。
唐代取士,不仅看考试成绩,还要有各名人士的推荐。因此,考生纷纷奔走于公卿门下,向他们投献自己的代表作,叫投卷。向礼部投的叫公卷,向达官贵人投的叫行卷。投卷确实使有才能的人显露头角,如诗人白居易向顾况投诗《赋得原上草》受到老诗人的极力称赞。但是弄虚作假,欺世盗名的也不乏其人。
武则天载初元年二月,女皇亲自"策问贡人于洛成殿",这是我国科举制度中殿试的开始,但在唐代并没有形成制度。
在唐代还产生了武举。武举开始于武则天长安二年,公元702年。应武举的考生来源于乡贡,由兵部主考。考试科目有马射、步射、平射、马枪、负重等。"高第者授以官,其次以类升"。
宋朝 -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改革时期
宋代的科举,大体同唐代一样,有常科、制科和武举。相比之下,宋代常科的科目比唐代大为减少,其中进士科仍然最受重视,进士一等多数可官至宰相,所以宋人以进士科为宰相科。宋吕祖谦说:"进士之科,往往皆为将相,皆极通显。"当时有焚香礼进士之语。进士科之外,其它科目总称诸科。宋代科举,在形式和内容上都进行了重大的改革。
首先,宋代的科举放宽了录取和作用的范围。宋代进士分为三等:一等称进士及等;二等称进士出身;三等赐同进士出身。由于扩大了录取范围,名额也成倍增加。唐代录取进士,每次不过二、三十人,少则几人、十几人。宋代每次录取多达二、三百人,甚至五、六百人。对于屡考不第的考生,允许他们在遇到皇帝策试时,报名参加附试,叫特奏名。也可奏请皇帝开恩,赏赐出身资格,委派官吏,开后世恩科的先例。
宋代确立了三年一次的三级考试制度。宋初科举,仅有两级考试制度。一级是由各州举行的取解试,一级是礼部举行的省试。宋太祖为了选拔真正踏实于封建统治而又有才干的人担任官职,为之服务,于开宝六年实行殿试。自此以后,殿试成为科举制度的最高一级的考试,并正式确立了州试、省试和殿试的三级科举考试制度。殿试以后,不须再经吏部考试,直接授官。宋太祖还下令,考试及第后,不准对考官称师门,或自称门生。这样,所有及第的人都成了天子门生。殿试后分三甲放榜。南宋以后,还要举行皇帝宣布登科进士名次的典礼,并赐宴于琼苑,故称琼林宴,以后各代仿效,遂成定制。宋代科举,最初是每年举行一次,有时一、二年不定。实英宗治平三年,才正式定为三年一次。每年秋天,各州进行考试,第二年春天,由礼部进行考试。省试当年进行殿试。
从宋代开始,科举开始实行糊名和誉录,并建立防止徇私的新制度。从隋唐开科取士之后,徇私舞弊现象越来越严重。对此,宋代统治者采取了一些措施,主要是糊名和誉录制度的建立。糊名,就是把考生考卷上的姓名、籍贯等密封起来,又称"弥封"或"封弥"。宋太宗时,根据陈靖的建议,对殿试实行糊名制。后来,宋仁宗下诏省试、州试均实行糊名制。但是,糊名之后,还可以认识字画。根据袁州人李夷宾建议,将考生的试卷另行誉录。考官评阅试卷时,不仅仅知道考生的姓名,连考生的字迹也无从辨认。这种制度,对于防止主考官徇情取舍的确发生了很大的效力。但是,到了北宋末年,由于政治日趋腐败,此项制度也就流于形式了。宋代在考试形式上的改革,不但没有革除科举的痼疾,反而使它进一步恶化。
宋代科举在考试内容上也作了较大的改革。宋代科举基本上沿袭唐制,进士科考帖经、墨义和诗赋,弊病很大。进士以声韵为务,多昧古今;明经只强记博诵,而其义理,学而无用。王安石任参知政事后,对科举考试的内容着手进行改革,取消诗赋、帖经、墨义,专以经义、论、策取士。所谓经义,与论相似,是篇短文,只限于用经书中的语句作题目,并用经书中的意思去发挥。王安石对考试内容的改革,在于通经致用。熙宁八年,神宗下令废除诗赋、贴经、墨义取士,颁发王安石的《三经新义》和论、策取士。并把《易官义》、《诗经》、《书经》、《周礼》、《礼记》称为大经,《论语》、《孟子》称为兼经,定为应考士子的必读书。规定进士考试为四场:一场考大经,二场考兼经,三场考论,最后一场考策。殿试仅考策,限千字以上。王安石的改革,遭到苏轼等人的反对。后来随着政治斗争的变化,《三经新义》被取消,有时考诗赋,有时考经义,有时兼而有之,变换不定。
明朝 -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鼎盛时期
元代开始,蒙古人统治中原,科举考试进入中落时期,但以四书试士,却是元代所开的先例。
元朝灭亡后,明王朝建立,科举制进入了它的鼎盛时期。明代统治者对科举高度重视,科举方法之严密也超过了以往历代。
明代以前,学校只是为科举输送考生的途径之一。到了明代,进学校却成为了科举的必由之路。明代入国子监学习的,通称监生。监生大体有四类:生员入监读书的称贡监,官僚子弟入监的称荫监,举人入监的称举监,捐资入监的称例监。监生可以直接做官。特别是明初,以监生而出任中央和地方大员的多不胜举。明成祖以后,监生直接做官的机会越来越少,却可以直接参加乡试,通过科举做官。
参加乡试的,除监生外,还有科举生员。只有进入学校,成为生员,才有可能入监学习或成为科举生员。明代的府学、州学、县学、称作郡学或儒学。凡经过本省各级考试进入府、州、县学的,通称生员,俗称秀才。取得生员资格的入学考试叫童试,也叫小考、小试。童生试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院试由各省学政主持,学政又名提督学院,故称这级考试为院试。院试合格者称生员,然后分别分往府、州、县学学习。生员分三等,有廪生、增生、附生。由官府供给膳食的称廪膳生员,简称廪生;定员以外增加的称增广生员,科称增生;于廪生、增生外再增名额,附于诸生之末, 称为附学生员,科称附生。考取生员,是功名的起点。一方面、各府、州、县学中的生员选拔出来为贡生,可以直接进入国子监成为监生。一方面,由各省提学官举行岁考、科考两级考试,按成绩分为六等。科考列一、二等者,取得参加乡试的资格,称科举生员。因此,进入学校是科举阶梯的第一级。
明代正式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殿试三级。乡试是由南、北直隶和各布政使司举行的地方考试。地点在南、北京府、布政使司驻地。每三年一次,逢子、午、卯、酉年举行,又叫乡闱。考试的试场称为贡院。考期在秋季八月,故又称秋闱。凡本省科举生员与监生均可应考。主持乡试的有主考二人,同考四人,提调一人,其它官员若干人。考试分三场,分别于八月九日、十二日和十五日进行。乡试考中的称举人,俗称孝廉,第一名称解元。唐伯虎乡试第一,故称唐解元。乡试中举叫乙榜,又叫乙科。放榜之时,正值桂花飘香,故又称桂榜。放榜后,由巡抚主持鹿鸣宴。席间唱《鹿鸣》诗,跳魁星舞。
会试是由礼部主持的全国考试,又称礼闱。于乡试的第二年即逢辰、戍、未年举行。全国举人在京师会试,考期在春季二月,故称春闱。会试也分三场,分别在二月初九、十二、十五日举行。由于会试是较高一级的考试,同考官的人数比乡试多一倍。主考、同考以及提调等官,都由较高级的官员担任。主考官称总裁,又称座主或座师。考中的称贡士,俗称出贡,别称明经,第一名称会元。
殿试在会师后当年举行,时间最初是三月初一。明宪宗成经八年起,改为三月十五。应试者为贡士。贡士在殿试中均不落榜,只是由皇帝重新安排名次。殿试由皇帝新自主持,只考时务策一道。殿试毕,次日读卷,又次日放榜。录取分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第一名称状元、鼎元,二名榜眼,三名探花,合称三鼎甲。二甲赐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出身。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一、二、三甲通称进士。进士榜称甲榜,或称甲科。进士榜用黄纸书写,故叫黄甲,也称金榜,中进士称金榜题名。
乡试第一名叫解元,会试第一名叫会元,加上殿试一甲第一名的状元,合称三元。连中三元,是科举场中的佳话。明代连中三元者仅洪武年间的许观和正统年间的商辂二人而已。
殿试之后,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编修。其余进士经过考试合格者,叫翰林院庶吉士。三年后考试合格者,分别授予翰林院编修、检讨等官,其余分发各部任主事等职,或以知县优先委用,称为散馆。庶吉士出身的人升迁很快,英宗以后,朝廷形成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的局面。
明代乡试、会试头场考八股文。而能否考中,主要取决于八股文的优劣。所以,一般读书人往往把毕生精力用在八股文上。八股文以四书、五经中的文句做题目,只能依照题义阐述其中的义理。措词要用古人语气,即所谓代圣贤立言。格式也很死。结构有一定程式,字数有一定限制,句法要求对偶。八股文也称制义、制艺、时文、时艺、八比文、四书文。八股文即用八个排偶组成的文章,一般分为六段。以首句破题,两句承题,然后阐述为什么,谓之起源。八股文的主要部分,是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四个段落,每个段落各有两段。篇末用大结,称复收大结。八股文是由宋代的经义演变而成。八股文的危害极大,严重束缚人们的思想,是维护封建专制治的工具,同进也把科举考试制度本身引向绝路。明末清初著名学者顾炎武愤慨地说:"八股盛而《六经》微,十八房兴而二十一史废"。又说:"愚以为八股之害,甚于焚书。"
清代 -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灭亡
清代的科举制度与明代基本相同,但它贯彻的是民族歧视政策。满人享有种种特权,做官不必经过科举途径。清代科举在雍正前分满汉两榜取士,旗人在乡试、会试中享有特殊的优特,只考翻译一篇,称翻译科。以后,虽然改为满人、汉人同试,但参加考试的仍以汉人为最多。
科举制发展到清代,日趋没落,弊端也越来越多。清代统治者对科场舞弊的处分虽然特别严厉,但由于科举制本身的弊病,舞弊越演越烈,科举制终于消亡
唐朝建立以后,“唐制,取士之科,多因隋旧,然其大要有三。由学馆者曰生徒,由州县者曰乡贡,皆升于有司而进退之。其科之目,有秀才,有明经,有俊士,有进士,有明法,有明字,有明算,有一史,有三史,有开元礼,有道举,有童子。而明经之别,有五经,有三经,有二经,有学究一经,有三礼,有三传,有史科。
此岁举之常选也。其天子自诏者曰制举,所以待非常之才焉。”(《新唐书·选举志》),这就是说,唐朝开始将科举举士制度逐步完善起来。
秀才是唐朝最为人们所重视的功名,“秀才”是指经过科举而被社会承认的人中俊秀之才的意思。而“道举”这一功名,就是专门为研究天地人内在关系的“玄学”所设置的学科。由于唐朝实行了科举举士的考试科目,必然要带动从中央到地方的学校和学生的增多,这样,使得当时中国各地方上的教育事业也大为发展了,当时,中央设置有官办的国子监、弘文馆、崇文馆、崇玄馆,主要招收国家功臣和官僚的孩子入学学习。同时,地方的州县也设置有各种官办和半官办的书院和学校,以招收社会中各阶层的读书人入学学习,这样,又带动了民间各种私塾的大发展,中国的教育,就是这样被科举促进发展了的。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学校教育和科举,是两条渠道,他们并不是一回事情;虽然宋朝的王安石曾经打算将科举和国家官办的学校联系起来,以节约国家教育投入和精简烦琐的考试科目,但是,由于王安石的这种改革举措违反了政治和教育不是一回事情的内在规律,所以,他的这项改革措施后来被取消了。
中国隋唐以后的政治格局和科举考试有一种互相作用的关系,政治变革会带动教育变革,教育变革也可能带动政治变革。比如,唐朝为了应付当时的科举,便组织大量的人力对当时社会流行的各种经典进行了统一的选编,就象现在统一高考的参考教材一样,“贞观四年,太宗以经籍去圣久远,文字讹谬,诏前中书郎颜师古于秘书省考定五经。……太宗又以文学多门,章句繁杂,诏师古与国子祭酒孔颖达等诸儒,撰定五经疏义,凡一百八十卷,名曰《五经正义 》,付国学施行。”(《贞观政要·崇儒学》)。这些统一了的经典文本反过去又影响了国家的政治格局。
唐朝初期的学校教育往往带有很强的社会政治需要目的,这从当时学校所开的课程上就可以看出来,“凡《 礼记》、《春秋左氏传》为大经,《诗》、《周礼》、《仪礼》为中经,《 易》、《尚书》、《春秋公羊传》、《谷梁传》为小经。通二经者,大经、小经各一,若中经二。通三经者,大经、中经、小经各一。通五经者,大经皆通,余经各一,《孝经》、《论语》皆兼通之。凡治《孝经》、《论语》共限一岁,《尚书》、《公羊传》、《谷梁传》各一岁半,《 易》、《诗》、《周礼》、《仪礼》各二岁,《礼记》、《左氏传》各三岁。学书,日纸一幅,间习时务策,读《国语》、《说文》、《字林》、《三苍》、《尔雅》。凡书学,石经三体限三岁,《说文》二岁,《字林》一岁。凡算学,《孙子》、《五曹》共限一岁,《九章》、《海岛》共三岁,《张丘建》、《夏侯阳》各一岁,《周髀》、《五经算》共一岁,《缀术》四岁,《缉古》三岁,《记遗》、《三等数》皆兼习之”(《新唐书·选举》)
唐朝开元年间,李隆基亲自对据说是孔子的《孝经》进行了审定,使得《孝经》的身价倍增,李隆基说:“朕闻上古,其风扑略。虽因心之孝已萌,而资敬之礼犹简。及乎仁义既有,亲誉益著。圣人知孝之可以教人也,故因严以教敬,因亲以教爱。于是以顺移忠之道昭矣,立身扬名之义彰矣。子曰:吾志在《春秋》,行在《孝经》,是知孝者,德之本欤!”(《孝经·序》四库全书本)。从这里看出,唐朝时代,官方主要推崇的还是“孔子”的学说,也就是实际上继承了新朝王莽刘歆等人所制造的“儒学”思想文化路线。所以,中国科举制度动摇了世族门阀制度,但是,同时又给中国社会带来了新的等级结构,这样的社会不平等,一种是“君、父、夫”和“臣、子、妻”的不平等,一种就是“士、农”和“工、商”从业人员的社会地位的不平等。过去以往,士、农、工、商本是平等的社会阶层,社会从不歧视工商行业的从业人员,但是,科举制度形成以后,士、农的地位上升,特别是读书人的地位上升,而工商从业人员的地位则下降了,工商业从业人员得不到应有的社会尊重,这使得科技赖以生存的商贸流通业就受到了相当的遏制,这也就是中国科学技术和人民生活水平长期停滞不前的重要原因之一。
从公元583年开始科举到正式取消科举的1905年的1300多年中,中国社会产生了一种根据科举及第的情况而划分新的社会贵贱阶层的新的社会阶层大分化,在大量人才被选拔出来充实官方政治组织机构的同时,也压抑了许多并不擅长于科举科目的其他知识人才,甚至导致了许多知识分子在科场连连失意以后而反过去仇恨和报复自己的祖国的异常情况!洪秀全因为屡屡考取不到功名而最后转而造反,他并不是中国的第一人!在他之前,已经就有许多这样的变异社会现象了。
唐宋时代,特别是宋朝时期,许多汉族知识分子因为科举场上无门进士,而投身到少数民族政权中去挣出身,他们一旦在辽、金、西夏政权中谋求到了高位,他们攻击起自己的祖国,是毫不手软的。宋朝刚开国不久的嘉佑年间,一个叫张元的书生因为多次殿试失败,他十分愤恨宋朝当局,便投奔到西夏去充当了参谋,屡屡献策侵略宋朝国土。辽、金、西夏时代,各个少数民族政权和部族因为尊循汉制,他们都在争夺汉地的知识分子为已所用,少数民族政权从宋朝科举制度的弊端中得到了许多好处,汉地科举中落第的举子跑到少数民族政权中的谋求荣华富贵,在当时并不鲜见,汉地的教育学校好象是在专给少数民族政权培养人才一般。无可否认,大批汉族知识分子进入少数民族政权中供职,客观上,他们为融会中国各民族及其在传播汉族文化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他们的这种举动,同时也是中国各族长期内战的根源之一,是不值得提倡的。自洪秀全太平天国以来,中国有没有这样的一批因为个人名利场原因而转而仇恨自己祖国的“知识分子”呢?想来,大家心中是有本帐的。
我们今人在谴责和蔑视那些因为没有得到国家重用就去仇恨和报复自己祖国的变异“知识分子”现象的时候,也的确应该检讨科举举士制度中的一些弊端!同时,也应该检讨中国汉地知识分子中的过于在乎自己在社会中的名誉地位而反过去仇恨自己祖国的变异社会心理现象。综上所述可知,中国知识分子如何摆正自己的社会智能者的位置和作用,中国如何通过合理社会机制去人尽其才的发挥所有知识分子的作用,可能是中国社会转型于新时代的关键因素。一个社会文明现代化的标志,往往首先是由这个社会文明中的知识分子的现代化程度去体现的;而知识分子是否是现代化的标志,则主要是由该知识者是否是将个人名利场放在自己言行首位还是将探索真理放在自己言行的首位去体现的。
为什么“科举”会如此这般地吸引中国读书人去奔这条道呢?下面,我们来看看科举中的程序和社会对举子的优待,就知道了。
实际上,中国隋唐以来国家选拔各级官员的途径并非科举一条单行道,而是在科举产生的“进士”中,国家各级官吏中,及其地方经过察举和荐举上来的人员中的三条渠道中去选拔新的官员。但是,由于国家政治直接干预科举,所以,科举已经不仅仅是一种教育和考试制度,而在客观上成为了一种社会的政治荣耀,是一种社会身份的表达;这种情况,和前些年中国政府重视大学教育的时候,人们就把大学生称之为“社会的宠儿”的情况一样,同时,现在政府重视留学生,于是,留洋回国的身价往往就因此而倍增的那样。这就是说,中国科举带来的许多社会副作用的主要原因,还不主要是在科举制度本身,而是在于国家政治干预太多所致,这反过去又造成了“千军万马挤独木桥”。明清两朝,三年才一次会试,一次会试只产生300名左右的进士,大家想想,全国又有多少举子试图及第登科呢,这怎么不造成科举中的一系列腐败和专营投机取巧呢!中国历史上的科举弊端,实际上是由政治干预太多而造成了社会价值趋向失衡的一种社会表达,这正如我前面所说的那样,任何一种带有现实功利性的人为政治措施,往往都有不良社会后果的紧随表达,所以,政治干预经济和文化太多,往往是阻碍社会自然发展的,甚至还会带来许多不良社会后遗症。
唐朝完善了文武两种科举程序以后,为了鼓励人们读书习武参加科举,国家规定,凡是科举合格者,国家都要免去举子家庭中的税赋钱粮和各种征缴,这实际上就使得举子家中大为得利了;同时,朝廷还规定,凡是通过科举而获得功名者,当地政府官吏必须礼待他们,还要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这个措施,本来是国家为了鼓励社会尊重知识和人才的一种政治措施,这样一来,就使得在科举中取得功名者的社会身份大为升值了。虽说科举中得到功名的人并不都能够去做官,但是,由于自唐朝到清朝取消科举的1300多年中朝廷一直高度关怀和干预科举,所以,许多得到了功名的人即使一辈子不做官,他在地方上也是非常荣耀的,自然有很多人给予他们的礼待和经济补助,他们一生几乎就成为一方百姓的知识和荣誉的象征,活象个变相的“活佛”一般。这样的政治和文化氛围,当然要刺激许多人会拼命去千军万马挤独木桥了。这样的科举氛围直接造成了中国知识分子重视虚名而不注重读书人实际能力的社会后遗症,这样后遗症,恐怕在今天也还没有从我们现实社会生活中真正消除掉,这,严重弱化了中国知识人才追求真理的素质!也是中国的国力之所以不强大的重要原因。
由于唐朝科举名目繁多,致使许多教育资源白白浪费,所以,宋朝王安石改革时期,曾经对科举进行了一系列改革,王安石改革有如下几条措施,1,罢取各种科举项目,而独取进士科;2,以学校养士,也就是通过考试和举荐,收取一些学子进入国家官办学校,并由学校包养他们,然后再通过科举考试选拔这些学子中的优秀人员去做官;3,统一科举考试中的行文格式,创造了八股文的前身,即做经学大义文章的“破题、接题、小讲、缴结”的“四股文”格式。北宋末期,宋微宗还曾经取消过科举考试,实行过直接从学校中选拔官员的方法,但是,这是在战争时期的应急措施,所以,南宋以后,又恢复了科举考试,甚至把王安石的许多科举考试改革措施也取消了,但是,四股文却延续下来并演变成为了后来的八股文。
严格说,八股文是一种论文的格式,其本身并无什么问题,这就象我们今天无论是写作社会科学论文还是自然科学论文,都必须遵照一定的格式的那样。八股文之所以后来的名声不好,主要是因为元朝和明朝的科举严格要求学生按照朱熹注释的“四书五经”而作文,这,才是中国科举在元明清三朝很压抑人的关键因素。八股文的主要格式是:破题(类似于现在论说文的论点)、承题(对论点的详细说明)、起讲(简要的论证思路)、入手(进入论证)、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后四个部分,是八股文的关键,也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论证和结尾阶段,是具体表现考试学生才华和独特观点的部分。
1306年,元朝为了体现中华民族一统化的决心,也为了向汉族人证明蒙元皇权尊敬孔子等圣人(注:中原文化长期对北方少数民族地区有很大影响,加之汉族的许多知识分子在少数民族政权中担任职务,所以,儒道文化对少数民族的影响同样是很大的,这是今人应该注意到的),元成宗命在大都北京建设祭祀孔子的圣庙,诏封孔子先圣为大成至圣文宣王,董仲舒和朱熹等人也得以谥封。1313年,元朝承接宋朝科举方法,并首次以朱熹注释的四书五经为科举版本,也就是要求参加科举人员发人员必须以朱熹的注释去理解圣人言论,这样,就压抑了许多学生自己对经典的理解,朱熹的思想文化开始占据了科举的重要位置,程朱理学就是这样借助科举而登上中国思想文化神坛的。四股文经过元朝和明朝的不断发展,到了明朝弘治九年,也就是1496年,在该年的会试题目《责难于君谓之恭》的作文要求中,八股文正式完善于世。
中国科举的科考科目和科考形式,在历史上根据不同的朝代的具体情况曾经有过不同的形式,以明清两朝为例,科举和学校教育的情况如下:
因为宋朝王安石的改革取消了唐朝时期的烦琐科目,只留考取经学大义的进士科,这样,明清两朝的科举也是这样只按照进士的科举程序去选拔人才的,象以前的“算学、律学、字学”等事关民生的学科都不再是科举项目了。当时,国家设置的学校情况如下:清朝学校分官学和地方学,官方学校又称太学,设有国家全费包养的国子监,国子监主要招收国家功臣和高级官员的孩子入学学习,学习结束以后,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参加国家的科举程序去考取功名,也有少数人直接去做官。地方设有半官方的书院,凡是能够进入书院学习的人,官方都有许多物质和名誉的优待。除了这些官方和半官方的学校外,民间还有许多私塾学校。清朝的科举程序是:不论身份和年龄,一律都得经过童试(含县级的童试、州府的府试、省级的院试)——乡试——会试——殿试的科考程序。
凡是经过考生所在县的县试的,就算童生,童生不算功名,但是是一种社会荣誉,往往会得到社会相应的尊重和资助。童生都具备了进入府试的资格;经过了府试的童生就取得参加省级院试的资格,省级院试过关,就取得了秀才的功名了,国家要给秀才免掉他家庭中的税赋,还要给予资助。乡试三年举行一次,大多在秋天考试,所以又称之为“秋闱科考”,秀才才有资格参加这样的考试,经过了乡试考试的合格者就叫做“举人”。会考三年举行一次,举人才有资格参加科考,经过了会试考试的合格者,就叫做贡士。贡士的名额很少,一年只有300名左右。取得了贡士功名的,其实已经获得了进士的功名,但是,他们还要参加殿试才能够最后得到这个功名,所谓的殿试,就是皇帝要在太和殿再进行一次御前考试。殿试在宋朝之前属于科考程序之一,还有淘汰名额,但是,自宋朝出了张元因为殿试落选投靠西夏反攻击自己祖国的事情以后,宋朝皇帝就取消了殿试筛选制度了,这就是说,凡是经过会试考试关的,都是进士了,不再会落选,但是,殿试要产生重新排名,第一名就是状元、第二名叫做榜眼,第三名叫做探花,总称“鼎甲”。取得进士功名的人,国家可以直接放官,也就是可以直接选他上任做官,但是,国家派官要根据国家职官的空缺情况来定,所以,也有一些进士一生并没有做过朝廷官员。同时,也有许多8品以外的官员可以参加这样的科举考试,以获取功名去求取仕途宽广。
大周女皇武则天按照科举程序开辟了武艺科举制度,所以,自唐朝开始还有武艺科举,程序和文科科举程序基本一样,只不过内容是武艺类别和兵法等,这些武艺科举士员直接充实军队管理阶层。
由于政治干预太多的缘故,中国的文化结构的确有很矛盾的一面,科举的目的,本来是隋唐以来国家打破身份地位和情面实行平等选拔人才的一种政治改革措施,但是,由于宗法教育,也就是天地君亲师的教育又造成了师门关系的盛行,所以,即使是科举考试,凡是有功名的考试,也就是秀才以上的考试,都有拜师门的习惯,也就是考取了功名的人都要拜本次主考官为自己的老师为恩师,同学之间也要互相拜同年,这样,就在中国造成了严重的师门裙带关系现象,这些师门关系在官场中和学术中,就造成了互相拉帮结派的情况,这,对于国家建设一个公正、公平和公开的社会良好制度,当然是不利的。这就是说,中国历史上的科举存在着很严重的社会悖论情况,科举的公平目的往往因为科举的内容而互相矛盾,从而给社会带来了许多副作用。现在,我们依然在现实中感受得到的师门习惯和学术中根据毕业学校和职称身份而拉帮结派的情况,以及那些讲出身而轻视人才实际学力的现象,这,都和这些历史上的科举中的悖论社会现象有直接关系,所以,现在的人们,特别是学界中的人们,要清除掉中国传统中的一些腐朽现象的侵蚀,还任重道远啊!
同时,过去的科举还有有事先向科举主考官“投卷”的习俗,也就是一些考生将自己平时写作的文章献给一些当朝的名人和主考官阅读,以获取他们对自己的好感,但是,由于中国的科举考试有很严格的保密和封卷打分制度,所以,这样的“投卷”往往并没有什么实际效果,但是,却也因此发掘了一些人才。比如,苏轼三父子同朝参加科考,苏询事先将自己的文章投卷给当朝大员欧阳修阅读,后来,苏询落榜,却因为欧阳修非常看重苏询,以至于他将苏询推荐去做了个小文官,发挥了苏询的才华。如果不是欧阳修这样的举荐,苏询也不会和他的两个进士儿子一样,成为后来著名的唐宋八大家之一。
我之所以花了这么多笔墨去介绍中国历史上的科举,那是因为至今为止,中国的许多人,特别是中国的教育、学界和政治行业中的许多人至今还套在科举的陈腐习俗中。即使是我所要评说的中国近现代中的十大思想文化人物中,他们也不能够说就从中国旧科举的阴影中走出来了!他们几乎都和中国的科举文化有着各种渊源关系。洪秀全连续四次没有进入童试的第二阶段,这对于他的自尊心的伤害是很大的,甚至导致了他的疯疾,这,也是他之所以造反和愤恨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原因之一。而张之洞曾经在四川试图进行教育改革,他最终促成了中国持续1300多年的科举制度的灭亡。康梁利用科举的场合而进行变法,这是众所周知的。严复虽然将官做到了北洋海军学堂的教育总长的位置,但是,他就为了自己不是科举出身而后来屡屡去参加科举考试,试图得到一个“进士”功名,这,是何等的可悲。孙中山虽然一直没有参加科举,但是,他的哥哥却多次逼迫他参加中国的科举考试。陈独秀本人是秀才,他一生的言行中有没有旧时代的士员味道呢?胡适、鲁迅、毛泽东到是没有参加过科举。但是,这十个人物中,除了胡适一直是在新式教育的模式下成长起来的外,其他九人都和中国的旧科举有着各种羁绊。这些,都是我们研究评说现代中国思想文化人物不可忽视的背景资料。如果中国的许多事情能够象五四以来的激进者那样仅仅依靠激烈的反叛就可以解决问题,那,这世界也就太简单了!我们要剔除掉中国旧时代给今人带来的腐朽因素,只能够小心翼翼的去研究问题和分析问题,这样的研究分析过程,就象是诊断医治一样,必须对各种问题的系统内在关系进行仔细梳理。我,从来不相信那些只会喊激进口号的人就是社会革命者,他们,不过就是些现代的洪秀全而已罢了,成事不足,败事有余,他们身上,本身就带有许多旧科举的后遗症因素。建设,往往是很难的,建设,要比爆破更艰难千倍,建设,就是先要仔细研究分析,然后批判和继承。
下面我从它产生的背景、发展历史、名目、方法、利弊等方面作一个简单的介绍。
一、科举制度产生的背景
任何一个社会的任何一项制度的产生都有其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方面的原因和目的,科举选官制度之所以出现于隋唐时期也有其错综复杂的历史背景。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全国性的统一局面为其产生和发展提供了一个可能的政治环境。自东汉以来,中国曾长期处于军阀混战、豪强割据的分裂状态之中。这一状态的主要特征就是战争频繁,权力不断转移,王朝不断更替,社会经济凋弊,人人朝不虑夕,加之人口不断迁徙流亡,因此,这一混乱的历史时期无论从分裂的地理环境、政治环境,还是从衰败的经济条件以及人人自危的社会心理来看,都不可能为象科举制度这样广揽人才的制度创造机会和条件。而隋以后的各个封建王朝之间虽然也有王朝间的更替,也有较大的动乱,但每一王朝都有较长的较稳定的统治时期,这为科举制度的确立提供了必要的政治环境,因而才使得科举选官自隋之后成为一项重要的政治制度。
第二、中国封建社会地主阶级结构的变化为其产生及确立奠定了必要的阶级基础。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长期混乱和动荡从经济上和政治上都大大地削弱了世族大地主的实力,中小地主的地位逐渐上升,开始与世族大地主在政治上并驾齐驱,并逐渐占据了优势。这一优势表现在选官制度上,就是以推荐为主的选举官吏制度逐渐被以考试获取官职的科举选官制度所代替。因为后者与前者相比,更多强调的是一个人的能力,而不是其出身、门第。
第三,中国封建社会各项制度的发展完善使得科举制度应运而生。自春秋以来,中国封建社会逐步摆脱原始社会和奴隶社会的种种影响,至隋唐时期进入成熟时期。其标志是:统治阶级的队伍日渐扩大;政治机构不断扩充,分工越来越细;赋税制度逐渐整齐划一;各项必要的政治制度相继建立,构成了一个完整的封建统治体系。科举选官制度正是在这样一个时期,为满足封建统治对各种官吏的需要,为适应中小地主阶级政治地位不断上升的趋势而逐步确立起来的。
二、科举制度的发展历史
科举选官制度历经隋、唐、五代十国、宋、辽、金、元、明、清,其间虽曾有过中落偃伏,但基本上一直沿用不废。特别在唐、宋、明、清,更是高峰迭起,愈趋完备。在这四大王朝所经历的不同历史时期中,科举制度也经历了三个不同的发展阶段,即唐、宋、明清三个阶段。
科举制度虽然始于隋朝,但真正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地推行实施应当是唐朝,因此我们把唐朝作为科举制的第一阶段。在这一阶段,科举制处于起始和摸索的状态之中。从科目上看,这一阶段科举制还带有浓厚的汉魏遗风。从考试内容上看,也显得杂乱无章。从铨选官吏方面看,尚无一定之制。
宋代的科举制是唐向明清过渡的中转阶段,这时的科举制度已比唐代大大地完备了。首先,科目的轻重划然分开,并开始出现由多科目向单科目过渡的趋向。其次,考试内容趋于一致,有关考试的规章相继制定。再次,科举开始成为铨选官吏的主要方法,选授官职也有了一定的制度。
明清则是科举制度的鼎盛时期。科目基本上只有一科,用以划分等级的是不同级别的科举考试。而考试内容,以及与考试相关的事务都有严格的规定。除授官职也有了严格的制度,科举成为人们入仕的唯一途径。总之,明清时期的科举选官制度已经是全面的系统的选官制度了,并且与封建社会的经济制度、其他的政治制度完全融合成为一个整体了。
而五代十国、辽、金、元时期,或者基本上沿用前代,或者带有明显的民族歧视色彩,都没有代表性,研究的价值不高。
三、科举制度的名目
科举的名目很多,但基本上可分为三类:常科、制科、武科。
第一,常科。也称常举、贡举,即每年按时举行的分科考试。
常科的名目以隋唐为最多,而且时增时减,前后总计不少于三四十种。常见的名目有秀才、进士、明经、明法、明字、明算、一史、三史、童子等科,其中以明经、进士两科最为重要。各科考试的内容、录取的人数各不相同,考试后所授的官职也不尽相同。
宋代常科的名目也很多,但进士科与其他名目已然分离,常科中的其他名目被总称为〃诸科〃,并逐渐受到冷落。而进士科则日益成为宋代科举中最主要的科目,甚至在宋神宗时取消了进士科以外的明经等诸科。自此,进士科开始成为科举考试制度中的唯一科目。南宋以后,专设诗赋进士和经义进士两科。元以后常科中再也不分名目了,各科名目只能在各级考试的内容中依稀见到一些旧时的痕迹。
第二,制科。意思是指皇帝下诏召集一些知名人士而举行的临时性考试。
唐代制科的名目繁多,“多至八十有六”,其中以贤良方正、直言极谏、军谋宏远堪任将帅等名目最为著名。宋代的制科名目更多,而且地位也比唐时要高些,但却常常中断,甚至被废除过。(后期其地位日渐衰落)。明清时没有制科或者很少,其作用也已淡化。
第三,武举。其始创于唐武则天时,开了后世的先河,各朝代几乎都有武举科,考试也基本上以骑、射、弓、马、武术为主,有时还有策论等文字考试。武举考试中者基本上进入军队担任职务,高低则由考试成绩的好坏决定。
四、科举选官的方法
科举考试制度自隋唐延续至清,其间有很大的变化。就考生的成分来说,一般都要求本人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家人奉公守法。一般都要求在户籍所在地区报名或考试,如有违反,则予以除名等惩处。考生的来源主要有两种:一是在学校学习的学生;二是未在学校学习的普通百姓,在户籍所在地区报名后参加各级考试,直至取得最高级别的考试资格。
就考试的程序来说,各个朝代都分为国家级和地方级两大类别,国家级的为最高级别,地方级的一般又分省、县两级(所以有连中三元之说),顺序都是从低级到高级。而且每个级别的考试都有复试,以确保公正和不遗漏人才。
为了确保科举选官制度的实施,各朝都先后制定了许多的规则,内容涉及到科举制度的各个方面、各个层次,对所有参与其事的人员的条件、功过等等都有明确的优惠、限制以及赏罚等条例。在此不去一一赘述。
就科考后的任用来说,各朝虽有不同,但不难看出其共同之处:一是复试合格之后才授予相应的官职,复试不合格的还可以参加下一次的复试;二是通过考试的都享有相应的特权;三是通过科举的官员比例越来越高,升官速度也较快(他们多有一定的真才实学);四是伴随着封建社会的没落,科考后的任用也越来越难。
五、科举制度的利弊
从历史的一般情况看,一项政治制度能够在一定的社会中得到确立,并能长久地被予以实施贯彻,该制度必然有其存在的合理性,有其推动历史前进的进步性,有其繁荣人类文化成果的积极一面。科举制度的合理性、进步性、积极性主要表现在:
第一,科举选官制度与封建社会其他选官制度相比,要进步得多,合理得多。科举制度以考试为选拔人才的基础,颇有些考试面前人人平等的味道,且为了防止考官偏见以及受托、作弊等,各朝又有复试、誊录、糊名、磨堪等规定,以确保选官不受干扰。与察举、九品中正制相比,避免了人的主观作用,淡化了门第、家世的影响,形式上给几乎每一个人提供了可以进入仕途的均等机会,而且确实使大批中小地主及知识分子进入到封建国家统治机构中来,为封建统治阶级拓宽了政治基础。由于读书人有了一条读书、考试、作官的三位一体的仕进之路,缓解了中小地主不能进入仕途而产生的不满情绪,减少了社会的不安定的因素。正因为如此,唐太宗看到当时人人参加科举考试的盛况时,不禁得意地说:“天下英雄尽入吾彀中矣”。
其次,隋唐以后,特别是宋、明、清等朝代,通过科举制度,把原来分散的选官权力完全收归中央,设专门的机构负责考试,又设机构负责中第者的任用,这对于加强中央集权,保证社会安定是极为必要的。宋以后各代,再无地方割据局面出现,且经济、文化多出现盛世,可见其积极意义。
再次,科举制度对于中国古代文学的发展繁荣作出了特殊的贡献。历代科举考试都比较重视文学诗赋,宋代还曾专设词科,而且历代各级考试几乎都设有一场科考,规定必须有诗赋一首,都刺激了人们在诗词上大下工夫。无疑科举起了推动作用。
最后,科举制度促进了中国古代学校教育的发展。隋唐以前,学校尤其是基层学校一直处于零散杂乱的状态。而隋唐以后,特别是明清,把学校与科举考试紧密地集合起来,形成了比较系统的、网络化学校教育体系,促进了古代教育制度的确立和发展,使封建统治者得以系统地培养符合自己统治所需要的官吏和知识分子。
很明显,科举制度的弊端是伴随着它本身的产生而产生的,而且随着封建社会的没落而日渐显露,主要表现在:
首先,科举制度把几乎所有人的注意力全部吸引到科考上来,人的聪明才智全部用来应付各种考试,因此有人曾写诗道:〃太宗皇帝真长策,赚得英雄尽白头。〃特别是明清时,科考成为人们入仕的唯一的途径,更使人们成为应付科举考试的机器。而到明清时则专以四书五经为其考试内容,又规定了八股文为专门的科考文式,使读书人一味地读死书死读书,根本忽视实际才能的培养,成了一批可怜的书虫。科考中了以后也只能是封建统治者的奴仆。
其次,科举制度严重禁锢了人们的思想,束缚了人的发展,使人们耽溺于四书五经、八股文章之中,形成了不务实际的社会风气,而这些却实现了统治者梦寐以求的思想的大一统。但这种思想上的大一统却严重地阻碍了中国社会的发展,中国越来越落后了。当西方先进的资本主义国家用大炮轰开了中国大门时,人们才从浑浑噩噩中惊醒,才发现世界上除了四书五经、八股文章之外还有其他一些东西。人们开始认识到科举考试的危害,并群起而攻之,开始要求废除这一误人误国的科举制度。1905年,在全国的声讨中,清朝被迫宣布废除科举制度。
关于科举的发展,楼上的大虾已经说得很清楚了,我就不罗嗦了,总之就是起源于隋,完备于唐,发展于宋,鼎盛于明(改为八股文),废除于清(清光绪年间废除).
这里补充一点其他的(个人总结)
关于科举考试的分类(清朝时期的):
科举考试:
1.童子试:
① 县试(需要5人保举,其中4百姓,1秀才)(由县令出题主考)
② 府试(需要6人保举,其中4百姓,2秀才)(由知府出题主考)
③ 院试(由中央派来的学政出题主考)
(全部通过获得“生员”称号,俗称“秀才”)
2.正试:
① 乡试(乡试第一获得“解元”称号,其余获得“举人”称号)
② 会试(会试第一获得“会元”称号,其余获得“贡士”称号(俗称“贡生”))
③ 殿试(殿试第一获得“状元”称号,第二获得“榜眼”称号,第三获得“探花”称号。此三名合称“一甲”)(第四到第十合称“二甲”)
(只有获得“秀才”称号后才有资格参加正试)
3.戏子、罪犯、丁忧(父母死亡三年之内的人)不得参加考试
父为主考官的也不得参加考试
4.同时拿到“解元”、“会元”、“状元”叫“连中三元”,中国历史上“连中三元”的人不超过5个
以上是我的观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古代科举考试的规则
古代科举考试的规则魏晋以后,封建政权利用九品中正制品第人才,录用官员,清要官职被门阀世族垄断。南北朝时期,寒门庶族政治势力逐渐扩大。北周时,“选无清浊”。隋朝建立后,九品中正制废弛,但以秀才、明经等科课试选士的做法仍沿袭下来,隋炀帝杨广又置进士科,科举制逐渐形成,并在唐代获得进一步发展。这一制度,被唐以后各代封建王朝所承袭,并为古代朝鲜和越南所仿效。科举制在清朝末期被废止。
唐 唐初历高祖、太宗、高宗、武后各朝,科举制日益趋于完整。唐制取士分制科和常科。制科由皇帝特旨召试,以待“非常之才”。制科主要试对策,科目繁多,比较常见的有直言极谏、贤良方正、博学宏词、才堪经邦、武足安边等科。应制科对策及第,高者授以美官,其次仅予出身。现任官吏也可应制科,而且可以一再应试。常科的科名有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书、明算等,比隋代有所增加。此外,唐玄宗时还一度置道举(试《老子道德经》、《庄子》),还有童子(限十岁以下)举等。常科以明经、进士二科最为重要;玄宗以后,进士科占突出的地位。唐中叶以后,官僚虽位极人臣,如果不是进士科出身,“终不为美”。因为这种新的选举制度是分科举人,故名之为科举制。与九品中正制相比,科举制的特点是不再以家世,而是通过考试选拔官员,它的产生为寒门庶族地主开辟了仕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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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间或因事停举外,唐代一般每年都设科取士。报考的人来自各级学馆者,称生徒,由学馆荐举学成者,送尚书省参加考试;未入学馆而直接来自州县者,称乡贡,他们首先自己在州县报名,经州县考试及格后,举送到尚书省参加礼部(开元二十四年以前则为吏部)主持的考试(亦称省试)。
明经科主要试帖经,即择所习之经掩其两端,中间仅露一行,用纸帖遮掩其中部分字句,以测试应考者记诵经书的能力。此科主要试记诵,易于应付,三十岁考中的人已经被看作“老明经”了,因此地位不如进士科。隋朝的进士科仅试策,唐太宗时曾加试经、史,唐高宗末又加试帖经、杂文。杂文最初是指箴、铭、论、表之类,天宝年间始专试诗赋,并作为录取的主要标准。每年应举者少则八九百人,多则一二千人,而其中能及第者不过十余人以至三十人左右。考试分上、中、下三等,中等以上为及第,下等即落第。由于举子多而录取名额少,终身不第的居大多数。因为考中进士非常难,一旦登第就闻名士林,所以进士及第被社会称作“成名”,亦比作“登龙门”,意味着可以在仕途上飞黄腾达。
明法科试律令,明算科试《九章》、《夏侯阳》、《周髀》等数学著作,明书科试《说文》、《字林》等字书,这三科是选择专门人才,录取后只在和专业有关的机构任职。唐代应考秀才科者极少,及第者屈指可数。
唐代科举考试并不糊名。应考者姓名对主司是公开的。进士科的应试者,多在礼部试之前,把自己的文学作品编录成卷轴,投献给主考官及有地位的人物,以表现自己,并争取有力者的推荐。唐初以吏部的考功郎中主持贡举。贞观以后,则由考功员外郎主持。开元二十四年(736),考功员外郎李昂为举人所责骂,玄宗以员外郎位望较轻,遂改由礼部侍郎主持科考,以后成为定制。也有由其他官员来作主考官的,称为“知贡举”。及第进士称主考官为“座主”,自称“门生”,同时及第的进士称“同年”,进士彼此互称“先辈”。礼部试一般是正月考试,二月放榜。开元中,礼部考试毕送中书门下详覆,但详覆有时于放榜之前进行,有时于放榜之后进行。放榜之前礼部将录取名单进呈宰相征求意见,称“呈榜”,宰相如不同意,可以改动。详覆之制屡兴屡废。若遇科场生事,皇帝即令覆试。录取者覆试不中,主考官往往因此被贬官。
贡士如科举考试通过,仅取得进士及第或明经及第的出身,尚不能正式入仕。只有再通过吏部铨试,才能释褐除官。故吏部试亦称“释褐试”。吏部铨选主要以身、言、书、判选人。身指体貌丰伟,言指言辞辩正,书指书法遒美,判指文理优长。四事皆可,则先以德行取;德行一样,则先取才能。
武则天执政时期,曾进行殿试,并创立武举;吏部试一度糊名。武举之制始于长安二年(702)。州县以下习艺者每岁如明经、进士之法选送于兵部,进行课试。所试科目有:长垛、马射、步射、平射、筒射等;又有马枪、翘关、负重、身材之选。上述各科考试通过,兵部即可除官给禄,不必如文官须再经过吏部试才能释褐任职。唐代武举亦为常选,但远不如进士、明经等科重要。
隋朝和唐朝前期初行科举制时,曾经起了抑制门阀、奖拔寒庶的进步作用;但同时也导致举子趋附奔竞的风气,这种风气随着全国吏制的普遍趋向败坏而日益严重。甚至发生过漏泄考题、冒名顶替的科场舞弊现象。尤其严重的是座主、门生、同年相互援引,结为朋党,大大败坏了宦风。如李宗闵与牛僧孺就是同年进士,并且同年登制科,两人即牛党之魁(见牛李党争);又如令狐楚、萧■与皇甫■亦有同年之谊,三人遂成穆宗朝的牛党中坚。随着科举制弊端的产生,其为中小地主广开仕途的作用亦大大降低。有的时候,“榜出,率皆权豪子弟”,出现了“贡举猥滥,势门子弟,交相酬酢,寒门俊造,十弃六七”的严重情况。为克服这些弊病,宋代科举考试采取了糊名、誊录等作法。
唐穆宗和敬宗时,都下令“名登科第,即免征徭”。唐武宗时,更明确规定进士科出身的人称“衣冠户”,有免除差科色役的经济特权。唐代“衣冠户”是宋代官户的前身。
五代时,中原列朝都承袭唐朝的科举制度,惟“偏方小国,兵乱之际,往往废坠”。
(胡如雷)
宋宋初太祖、太宗、真宗等朝,在革除唐代科举制弊病的基础上,建立起一套相当完整、严密的科举制度,成为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熙宁四年(1071)前,有贡举、武举、童子举、制举等。贡举又设进士、明经诸科(包括九经、五经、开元礼、三史、三传、三礼、学究、明法等科)。熙宁四年,废罢明经、诸科,命诸科举人改应进士科,又另设新科明法。后又废制举。元■后,进士科分为诗赋进士、经义进士两科,一度设经明行修、八行、宏词等科。南宋时,进士一般仍分诗赋进士、经义进士。另有武举、制举、博学宏词科等,但应举及登科人数都很少。终宋一代,科目呈现逐步减少趋势,进士科愈益成为最主要的科目,士人皆以进士科登第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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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实行解试、省试、殿试等三级考试制。解试又称乡贡,由地方官府考试举人,然后将合格举人贡送朝廷。解试包括州试(乡试)、转运司试(漕试)、国子监试(太学试)等几种方式,每逢科场年,在八月十五日开考,连考三日,逐场淘汰。举人解试合格,由州或转运司、国子监等按照解额解送礼部,参加省试。省试由尚书省礼部主管,在春季选日考试各地举人,分别科目连试三日,合格者由礼部奏名朝廷,参加殿试。自开宝六年(973)开始,由皇帝亲临殿陛出题考试礼部奏名合格举人,并重定名次。从此,每次省试后,必定举行殿试,殿试所定名次与省试有所不同,举人殿试合格才算真正“登科”。除解试、省试、殿试外,南宋四川还举行与省试相当的类省试,以照顾远离临安的四川举人。为了防止各级考试的考官作弊,规定有关官员的子弟、亲戚、门客应试时必须回避,另派考官设场屋考试,称“别头试”。在不同时期,对不同科目和身分的举人,实行不同的考试方式,有牒试、帘试、附试、同文馆试、锁厅试、比试、拍试、刑法试等。
各级考试的考试程式逐步完备。如省试,在开考前数日,考官全部同时进入贡院,开始进行考试准备工作,在考试期间不得私自外出或会见亲友,称锁院。举人向贡院交纳试纸和家状,加盖官印。在考场内,举人按座位榜对号入座,座位上标明举人姓名;官府刻印试题及注解,分发举人,举人纳卷后,封弥院负责密封试卷卷头,亦即将举人姓名、乡贯糊住,或截去卷头,编成字号;誊录院负责誊写出试卷副本,对读所校勘副本使无脱误。考官根据副本批分定等,再送复考官及知举官复审并最后决定名次。
省试时,朝廷委派权知贡举一员,主持该次考试。为分割事权,又委派权同知贡举二至三员协助。另外,选派贡院监门官数员,巡察院门,谨视出入;编排试卷官、封弥卷首官各数员,负责编排试卷字号、密封卷头及考官所定等第;誊录官、对读官各数员,负责誊写和核对该卷副本;每五百名举人又设点检试卷官一员,按课题(经义、诗、赋、论、策)分房考校试卷,批定分数,初定等第;参详官负责复查点检试卷官所定等第和批分。殿试时,增派详定官数员,负责详审初考和复考官所定试卷等第。
参加科举考试的各科士人,通称“举人”。举人登科便授官,不再称举人,应试不合格则须再次应举。举人没有出身,只享有免除本人丁役、身丁钱米的特权;曾赴省试的举人,可以赎免徒以下的公罪和杖以下的私罪。举人殿试合格,按五甲授予本科及第、出身或同出身等身分。前三名依次为状元、榜眼、探花。殿试放榜,举行唱名仪式,皇帝临殿,由知举官依照甲次、名次宣唤中第举人姓名,当殿授予出身,并各赐绿袍、笏、靴等。新及第人选日期集,赴闻喜宴,编同年小录等。
宋代科举向士大夫广泛开放,除严禁有“大逆人”近亲、“不孝”、“不悌”、“工商杂类”、僧道还俗、废疾、吏胥、犯私罪等人应试外,对于各科举人,不重门第,只要文章合格,就可录取。每次殿试录取的举人总数,比唐代礼部试要多十倍左右,大多数举人出身于一般地主和殷富农民,还有部分工、商子弟,世代官宦的子弟居于少数。
朝廷还禁止及第举人与知举官结成“座主”或“师门”与“门生”的关系,防止考官为非作歹,与举人结成朋党;禁止台阁近臣在知举官入贡院前,“公荐”自己所熟悉的士人,或“嘱请”知举官录取某一举人;禁止举人在试场夹带文字、暗传经义或点烛等,严防作弊。
宋代科举制曾经起过一些积极作用。许多杰出的政治家、经学家、文学家、科学家等均由此途选拔出来,在客观上也推动了文化教育的发展。
(朱瑞熙)
辽金元 辽王朝取得燕云十六州以后,即曾在汉人聚居区开科取士。圣宗统和六年(988)起,辽政府参照唐、宋之制,逐渐将科试制度化。科目以词赋为主。考试分乡试(州县试,中式者称乡荐)、府试(中式者称府解)、省试(礼部试),亦尝用殿试之制。在推行科举制的最初二十年中,每科不过取数人;后来逐次增加,多至一百数十人。辽代后期三年一试基本成为定制。辽代政府禁止契丹人应试。但从西辽德宗耶律大石举天应五年(1115)进士一事可知,到辽末,上述禁令实际上已经废弛。
金代采取科举形式擢用汉士,始于灭辽之前。初无定数,亦无定期。天会六年(1128)定“南北选”制。辽朝旧土儒士试词赋,北宋旧土儒士试经义,分别称为“北选”和“南选”。未久又定三岁一试之制。考试分为乡试、府试和会试(礼部试)三级。金熙宗时,南北选各以经义、词赋两科取士。海陵王时,增设殿试;并南、北选为一;并曾一度罢废经义科。章宗时取消乡试。府试地点,最初有三处,后来逐次增加为六处、九处、十处。取录进士人数,116O年后,每次都在五百人以上,最多时达到九百余人。取士科目除正科(即词赋和经义)外,还有制举、宏词科以及杂科(经童、律科、策试等)。此外还有武举。世宗时又设立女真进士科,以女真文字试策、诗,同汉人进士三年一试之制,称“策论进士”。
元朝前期曾多次议行科举,但都未实行。至元仁宗皇庆二年(1313),才正式宣布恢复科举制度,次年即举行考试。此后每三年一次(至元年间曾停科两次)。分为乡试、会试、殿试三道。全国共设十七个乡试科场,分布在京城、中书省直属行政区以及各行省的省治所在地。总共录取三百人,其中蒙古、色目人、汉人、南人各七十五名。会试在乡试次年举行,定额一百人,蒙古、色目、汉人、南人各二十五名。次月举行殿试,分两榜公布,蒙古、色目人为右榜,汉人、南人为左榜,各分三甲,赐进士及第(右、左榜各一人)、进士出身及同进士出身,并授以官职。考试时的命题答卷,基本上以程朱理学(见理学)对儒家经典的阐释为依据。蒙古、色目人必须以汉文应试,但试题较汉人、南人为易。元朝科举所取录的人数和进士的地位,都要低于前代。
(姚大力)
明 明代选拔官吏,虽以岁贡、荐举、进士分为三途,但偏重进士。朱元璋即吴王位后不久,即下文武二科取士之令。洪武三年(1370)诏设科举,使中外文臣皆由科举而进。四年,定三年一举。六年旋令罢去,改行荐举。十五年复设科举。十七年始定科举之式,命礼部颁行各省,后遂以为永制,十八年廷试,擢一甲进士为翰林院修撰,二甲进士为翰林院编修或检讨,进士入翰林自此始,使进士观政于诸司,其在翰林院、承敕监等衙门者,称庶吉士,进士之为庶吉士,亦自此始。其在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门者仍称进士。观政进士之名亦自此始。英宗天顺二年(1458)起,规定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南、北礼部尚书、侍郎及吏部右侍郎,非翰林不任。明代宰辅一百七十余人,由翰林进者,十居其九。
科试每隔三年举行一次,分乡试、会试、廷试三级。
乡试在各省省城(包括京城)举行。南、北直隶由京府,各省由布政司主持。逢子、午、卯、酉年为正科,遇庆典加科为恩科。考期在八月,故乡试亦称秋闱或秋试。凡国子学生员及府州县学生员之学成者,儒士之未入仕者,官之未入流者,由有司保举,均可应考。学官及罢闲官吏、倡优之家、隶卒之徒,与居父母之丧者,俱不许应试。中式者为举人,其第一名通称解元。嘉靖五年(1526),乡试除录取正卷外,另取若干名,谓之副榜。主考二人,同考四人。明初只两京乡试简派翰林官主考,各省则由教官充任。万历以后,始定翰林或科、部官派往。提调一人,在内学官,在外布政司官。乡试之额,洪武十七年诏不拘额数,洪熙元年(1425)始有定额,其后渐增。隆庆、万历、天启、崇祯间,南北直隶增至一百三十名,他省无出百名者。(参见彩图插页第102页)
会试于乡试次年在京师举行,由礼部主持。逢辰、戌、丑、未年为正科。若乡试有恩科,则次年亦举行会试,称会试恩科。考期在二月,故会试亦称春闱或春试。各省举人均可应考。中式者为贡士,其第一名通称会元。永乐四年(1406)起,会试有副榜。正统后,中副榜者不参加廷试。举人不第,入监而选者,或授小京职,或授府佐及州县正官,或授教职。会试主考二人,初由礼部临期具奏,于翰林内钦命简任,天启二年(1622)后,以二辅臣典试,成为常例。同考初为八人,正德六年(1511)增至十七人,后增至二十人,其中翰林十二人,科、部各四人,至明末不变。会试之额,初无定制。成化十一年(1475)后,定为三百名(题请及思诏加取者不在其中)。礼部会试考房,称礼闱。初制,礼闱取士,不分南北。洪熙元年,南人北人分房取中,名额有定,谓之南闱、北闱。宣德、正统间,又分南、北、中闱。南闱,包括应天及苏、松诸府,浙江、江西、福建、湖广、广东;北闱,包括顺天、山东、山西、河南、陕西;中闱,包括四川、广西、云南、贵州及凤阳、庐州二府,滁、徐、和三州。三闱取中的比例,南取一百六十五名,北取一百零五名,中取三十名,自弘治二年(1489)从宣德、正统间旧制起,除正德三年一度更动外,嗣后相沿不改。
廷试即殿试,紧接会试后举行。初为三月初一,后大都定为三月十五。会试中式者均可应考。以一、二、三甲为名次。一甲止三人,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和探花授翰林院编修。第二、三甲各若干人,均赐进士出身,其第一名通称传胪。二、三甲考选庶吉士者,皆为翰林官。其他或授给事、御史、主事、中书、行人、评事、太常、国子博士,或授府推官、知州、知县等官。廷试由皇帝主持,用翰林及朝臣文学之优者为读卷官,共阅对策,拟定名次。
乡试、会试均分三场,初场试《四书》义三道,经义四道。后三日考第二场,试论一道,判五道,诏、诰、表、内科一道。又三日考第三场,试经史时务策五道。《四书》、《五经》所用注疏起初各有规定,永乐间,颁《四书五经大全》,废注疏不用。廷试只有一场,试策问。科试命题必须出自《四书》、《五经》。其文略仿宋经义,但必须以古人的语气为之,体用排偶,谓之八股(八股一说始于明初,一说始于成化),通称制义。乡试、会试之所,亦谓之贡院。诸生席舍,谓之号房。试卷之首,书三代姓名及本人籍贯、年龄,所习本经,所司印记。文字中回避御名、庙号,不许自序门第。试卷弥封编号。
明代重文轻武,但亦始终设武科取士。初只有乡试、会试,崇祯四年(1631),始有殿试。弘治六年定武科六年举行一次,十七年改为三年一次。正德十四年规定,初场试马上箭,以三十五步为则;二场试步下箭,以八十步为则;三场试策一道。子、午、卯、酉年乡试。嘉靖初定制,各省应武举者,巡按御史于十月考试,两京武学于兵部选取,俱送兵部。次年四月会试,翰林二员为考试官,给事中、部曹四员为同考。乡试、会试场期均固定为月之初九、十二、十五。万历三十八年(1610)规定会试之额,取中进士以百名为率。
此外,还有宗科。明代宗室旧无就试者。万历二十三年,郑世子载■请宗室得儒服应试,始诏奉国中尉以下可入试,辅国以上爵尊不得与。天启二年始开宗科,朱慎■成进士,崇祯四年朱统钸成进士,任庶吉士。
(杨祖希)
清清于顺治二年(1645)实行科举取士。其制既承明制,又有所发展,是科举制的最完备的形式,包括有文科、武科、制科和翻译科。
①文科考试。分童试、乡试、会试和殿试四级。
童试,为最初级的考试。清代的学校,和明代一样是科举的必由之路。府、州、县学的学生,称为生员。未取得生员资格的知识分子,不论年龄大小,都称为儒童或童生。童生要取得生员的资格,必须经过县试、府试和院试,总称童试。
经三级考试,录取的生员留州、县学者称州、县学生员,拨往府学者称府学生员。此外,清代的最高学府称为国子监。国子监的学生分为贡生和监生两大类。贡生和监生都要在监肄业,并由国子监的官员定期进行考核。每逢乡试之年,在国子监肄业的贡生和监生,经国子监考试录科,即可参加乡试。各府、州、县学的生员,则参加学政主持的科试。凡名列一、二等及三等之大省前十名,中、小省前五名,就取得了参加乡试的资格。其他三等的生员或因故未参加科试的生员以及在籍的监生、贡生,在乡试之年的七月,可以参加学政主持的录科考试;录科未取或未参加科试、录科的生员,还可以参加一次录遗与大收的考试,考试及格,也可参加乡试。
乡试,三年一科。亦分正科、恩科,主持乡试的官员称为主考,由皇帝选派。乡试除直隶不派考官,参加顺天乡试之外,其他各省都在省城举行。
乡试沿明制,例于秋八月举行,考试分三场,初九第一场,十二日第二场,十五日第三场。考试内容,虽以《四书》、《五经》为主,但在清中期以前,并不要求应试者遍治群经,如康熙五十五年(1716),论题就曾专用《性理》,后乾隆帝(即清高宗弘历)认为考生各治一经,于他经并不旁通博涉,非敦崇实学之道,分经阅卷,又容易产生弊端,决定从乾隆五十三年(1788)戊申科乡试开始,在五科之内,按《诗》、《书》、《易》、《礼记》、《春秋》的顺序轮流命题,考完《五经》;然后将第二场论题裁去,以《五经》各出一题,一并进行考试。此后成为定制。乡试中额,各省多少不一。如顺治二年时多者一百六十八名(顺天),少者四十名(贵州)。后来,各直省的乡试中额,有分有合,有增有减。中额者称为正榜,正榜之外,还有副榜。名列正榜者称举人,正榜第一名称解元。名列副榜的称副贡。副榜要取得举人资格,还必须在以后的乡试中取入正榜。
会试,是由礼部主持的全国性的考试,称为礼闱。举人须经资格审查或复试,才能参加会试。会试的日期,清初定于二月,乾隆十年改为三月,此后成为定例。会试场次、考试内容等和乡试略同。会试主考官称为总裁,下有同考官,俱由礼部题请皇帝选派;一经宣布,立即前往贡院,不与外界往来,其职责等亦与乡试略同。会试中式,没有定额。最多的一次是雍正庚戌科。录取了四百零六名,最少的一次是乾隆己酉科,仅录取了九十六名。会试中式,称为贡士。前十名名次,由皇帝钦定,第一名称为会元。
殿试,是最高一级的考试,在会试之后举行。清初是四月举行殿试;乾隆二十六年定于四月二十一日,从此成为定制。殿试的内容是经史时务策一道。每策包括三至五题。出题时严加保密。殿试对策以一日为限,试卷弥封后,收掌官用箱盛储送读卷官评阅。殿试策题,是以皇帝的名义发问,所以评阅试卷的官员称为读卷官。评阅完毕,以前十卷进呈,由皇帝亲定名次。皇帝亲定进呈十卷的甲第名次之后,由填榜官填榜。填榜后一日,皇帝亲临太和殿举行传胪大典,宣布殿试结果。王公百官和全体贡士届时参加。一甲三名,状元、榜眼、探花赐进士及第;二甲若干人,赐进士出身;三甲若干人,赐同进士出身(参见彩图插页第125页)。传胪后,新进士还要在保和殿参加朝考。内容是论、疏、诗各一道,试题由皇帝亲命,当日交卷。朝考试卷,由阅卷大臣拟定一、二、三等进呈,前十卷的名次,亦由皇帝亲定。一等第一名称为朝元。按照清代的规定,一甲三人,在殿试揭晓后立即授职,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翰林院编修;其他进士,则按复试、殿试、朝考三次所得等第的数字,分别授以庶吉士、主事、中书、行人、评事、博士、推官、知州、知县。至于在殿试、朝考时文字谬误或犯规的进士,则以知县归班,不予分发。进士是科举的终点,也是仕途的起点。在清代的政治舞台上,许多飞黄腾达的人物,均是进士出身。
清代文科,沿袭明代的制度,以八股文作为考试的主要内容。专取《四书》、《五经》命题;由于题目来源不同,又分别称为《四书》文和《五经》文。这种用于科举考试的特殊文体,不论内容和形式,都有严格的规定。在内容方面,作者必须代圣人立言,不仅要依据《四书》、《五经》等儒家的经典,而且要遵守一定的注释。《四书》主朱熹集注;《易》主程颐传、朱熹本义;《书》主蔡沈传;《诗》主朱熹集传;《春秋》主胡安国传;《礼记》主陈■集说。后来,《春秋》改用《左传》本事,参用《公羊传》、《谷梁传》。在形式■方面,每篇文章由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落下或收结等部分组成。在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四个部分,各有两股互相对应的文字,共有八股。八股文名称由此而来。全篇的字数也有一定。顺治二年规定:每篇限五百五十字。康熙二十年,增为六百五十字。乾隆四十三年,又增至每篇七百字,违者不录。《四书》文和《五经》文,虽然同是八股文,但是,在科举考试中,《四书》文比《五经》文更为重要。八股取士,既禁锢人们思想,亦抑制科学文化发展,流弊甚大。
光绪二十七年八月(1901),下诏改革科举:乡会二试,头场试中国政治史事论五篇,二场试各国政治艺学策五道,三场试《四书》义二篇,《五经》义一篇,“凡《四书》、《五经》义,均不准用八股程式。”在中国资产阶级兴学校、废科举的革命舆论压力下,慈禧太后根据刘坤一、张之洞等人的建议,于1905年9月宣布:“自丙午科为始,所有乡、会试一律停止。”各省岁科考试亦即停止。在中国实行了一千三百多年的科举制度从此结束(见清末“新政”)。
②武科考试。亦分童试、乡试、会试和殿试四级。武童试,三年一次,于学政到任的第一年举行。它和文童试一样,先经县试、府试然后院试。武童考试分三场:头场马射,二场步射,三场原试策论,后改默写《武经》。合格者为武生。武生举优者,准予参加乡试;乡试亦三年一次,于十月举行,中式者称为武举人。次年九月,各省武举人会集北京进行会试,中式者称为武进士。武殿试,于会试后一月举行。先试中式武举人策题于太和殿,再于西苑(今中南海)试马、步射及弓、刀、石。由皇帝亲定甲第,再行传胪典礼。一甲三名赐武进士及第,二甲若干名赐武进士出身,三甲若干名赐同武进士出身;一甲三名,分别称为武状元、武榜眼、武探花。传胪后,武进士分别以武职录用。
清代的武科,虽更加完备,但不过旧制相沿,对封建政治的影响远不如文科。光绪二十七年下令废武科。
③制科由皇帝特诏举行。
清代的制科,有博学宏词科、经济特科、孝廉方正科、保举经学和巡幸召试。但是,孝廉方正科仅在皇帝即位之年举行,重在品德;保举经学和巡幸召试仅在个别地区和特定范围内偶一行之。人们常常谈到的,只不过康熙、乾隆年间的博学鸿词科和光绪年间的经济特科而已。制科程序简单,一般由皇帝下诏开科,文武内外百科各举所知;被举者到京进行廷试,考试内容为制策或诗赋,然后从中择出合格者,分别授以官职。
④翻译科。是清统治者为八旗子弟特设的科目。有满洲翻译和蒙古翻译。满洲翻译,满洲、蒙古、汉军均可报考,蒙古翻译,则只限于蒙古人。所谓“翻译”,即将满文或蒙文的《四书》、《五经》中的一段文字译成汉文;或将汉文译成满文、蒙文,此科亦分童试、乡试、会试,然无殿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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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义,就是围绕经义及注释所出的简单问答题。在一张卷子中,这类题目往往多达30至50道。口试则是口头回答与墨义同类的问题。
帖经
帖经,有如现代诗卷的填空与默写。考官从经书中选取一页,摘其中一行印在试卷上。根据这一行文字,考生要填写出与之相联系的上下文。
策问
策问,即议论。依据考官提出的有关经义或政事问题,考生发表见解,提出对策。策问所及范围较广,有政治、教育、生产、管理等,比起帖经、墨义来难度更大,有的也还有一些实用价值。
诗赋
诗赋,唐高宗永隆二年(681)有人认为明经多抄义条,议论只谈旧策还是表现不出真才实学,建议加试杂文两篇(一诗一赋),于是开始了诗赋考试
中国古代科举是不是每年都有的?
宋代确立三年一次的三级考试制度
元代 蒙古人不着重开科取士,灭宋后一度不办科举,至元仁宗延佑二年(1315年)才再次开办。直至灭亡,也是三年一次,其中停办两次。
也有没到时间就开科取士的,那叫“恩科”
现在的公务员考试也有异曲同工之意
基本都是三年一次
古代科举有类似于现在考试时候的押题机构吗?
有何依据?这个问题我以前也有过疑惑,在查阅了相关的书籍,还有搜索之后,我得出了这样的一个结论,那就是古代科举是没有现在考试时候的押题机构的,但是考试的人们会去购买和押题机构比较相似的押题卷,因为我们都知道在古代,从隋朝开始了科举制度,而每一个朝代科举的内容都是有变化的,不是完全一样的。
但是大家都知道考试的内容,就是那几本书,想要考取功名的人从小就要背诵学习这些书,其实这已经算是押题了,有的人一辈子都在为了一个官位学习,像押题机构这种都是现代才存在的东西,它可以比较精准的预测出考试的内容,但是这个也有不确定性,而古代的考试一般都是各地的人从自己的家乡来到京城考试。
一路上特别赶,还要自己复习,根本没有时间去参加这一类的辅导机构,所以我做出了这样的判断。最重要的是,我并没有在相关书籍上找到过有关于古代押题机构的记载,所以只能暂时作出这样的判断,当然,如果你在之后阅读到相关的记载,自然另当别论。
像这样的押题机构在古代我认为也是违反法律的,它是有很大的利润空间的,可能会有老师去办这样的班,但是不会是一种机构,因为那样太明目张胆了,容易引起当地官府的注意,也会引来比较多的麻烦,这样得不偿失的事情,一般是没有人会选择去做的。
古代科举出考题由哪个部分出
简单介绍下出现过的题目吧:
诗赋,给韵或选韵,作诗
史论,对某段历史或某段故事做出论述
策论,基本上是对时事进行讨论和献策
默写,默写标准教材里的内容
公文,模仿在任官员写公文,可能包括各种格式的
还有就是不得不说的八股文,这是明朝才开始有的一种固定文种。题目从四书五经中出,诠释以程朱学派注解为准(这个最坑了),每段格式字数都有限制,具体可自行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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