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解释一下英国上下议院?现在的和以前16,17,18世纪的时候的英国的议会制度,议会是英国政治的中心舞台,是英国的最高立法机关...
谁能解释一下英国上下议院?
现在的和以前16,17,18世纪的时候的议会是英国政治的中心舞台,是英国的最高立法机关。政府从议会中产生,并对其负责。英国的国会为两院制,由上议院和下议院组成。
上议院又称贵族院,主要由王室后裔、世袭贵族、新封贵族、上诉法院法官和教会的重要人物组成。上议院议员不由选举产生,部分是世袭贵族。上议院是英国最高司法机关,议长由大法官兼任。和下议院相比,上议院的权力相对有限,保留着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司法权,有权审查下议院通过的法案,并通过必要的修正案,还可以要求推迟它不赞成的立法,最长可达一年。
下议院又称平民院或众议院,其议员由直接选举产生,任期5年。下院的主要职权是立法、监督财政和政府。
英国全国被划分为多个选民人数基本相同的选区(选区的划分由一个独立的委员会决定),每个选区选举一名下议院议员。大多数选区议员是一个政党的成员,但是没有政党背景的人士也可以参加选举。
通常情况下,英国下议院总有一个拥有绝对多数的政党,该党领袖被国王任命为首相。下议院第二大党的领袖则成为反对党领袖。
英国议长和首相地位
根据宪法惯例,首相享有下述各种权力:1.代表政府向英王汇报全部情况。2.代表政府在议会中为政府的重大政策进行辩护。3.向英王提出任命内阁成员和其他部长名单,也可要求他们辞职或变更他们的职务。4.主持内阁会议,决定内阁议事日程。5.向英王推荐高级法官、主教和对某些其他官员的任命。6.决定各部职权的划分,决定部的成立、合并和废除。7.对各部业务进行总的指导,解决各部之间的争议。8、内阁必须接受议会的监督,因此首相有责任回答议会的质询,向议会报告政府的工作。但是,首相作为议会多数党领袖能操纵议会,并且有权建议英王解散议会,宣布重新大选。1742年沃波尔内阁因失去议会支持而集体辞职,由此开创了组阁政党必须在议会中占多数并集体负责的先例。1784年,小皮特内阁因得不到下院支持而提请国王解散下院,并提前大选,获胜后继续组阁,这一作法也成为惯例。实际上,英国首相的权利比美国总统的权利都大。美国总统对内阁人员只有提名权,而英国首相有任命权。
英国首相、内阁、议会之间的关系
议会是由大选产生的,内阁则由议会产生,并必须对议会负责。议会选举中多数党的领袖即当选首相,而首相组建内阁,即首相的政府班子。
议会是英国政治的中心舞台,它是最高立法机关,政府就是从议会中产生,并对其负责。英国的国会为两院制,由上议院和下议院组成。
英国首相是英国下议院多数党的领袖自动当选。而要成为下议院的多数党,需要全体议员在各自的选取努力拉票,民众的选票是投给该选区的候选人的,而并不是直接投给首相本人。因此,选民通过选举自己的代理人进入议会,间接地选举产生了多数党和首相。
扩展资料
英国第一任首相罗伯特·沃波尔当时担任财政大臣的职务。由于乔治一世对英国事务不感兴趣,也不懂英语,不能参与内阁讨论,因此首席大臣罗伯特·沃波尔主要负责国家的政治事务。
在罗伯特·沃波尔之前,英国君主自己行使首相的职责,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与组织政府。从罗伯特·沃波尔之后,君主的影响力衰退,首相的职务逐渐由议会中多数党的领导人担任。
“首相”最初被用来形容专制君主的首席大臣,也用来指国王的走狗。像罗伯特·沃波尔、乔治·格伦维尔和诺斯伯爵都强烈抗议自己被称为首相。
1937年议会通过《国王的大臣法》后,“首相”这个称号被正式定下来,同时首相兼任第一财政大臣的职务。但是很长一段时间内,人们习惯用第一财政大臣的称号胜于首相的称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英国政治制度
议会是由大选产生的,内阁则由议会产生,并必须对议会负责。议会选举中多数党的领袖即当选首相,而首相组建内阁,即首相的政府班子。
议会监督首相和内阁,内阁通过的法令需议会批准。议会可以通过不信任案弹劾首相,使首相及其内阁辞职,而这个时候首相和内阁也可以通过请求国王解散议会、重新选举来对抗内阁。
议会作为立法机构,首相和内阁作为行政机构,其相互分立,相互监督。
扩展资料
英国的政治制度是典型的君主立宪制,其主要特点是“议会至上”、以内阁为权力核心、君主虚位、政党组织严密。
首先,英国实行议会民主制,体现“议会至上”的原则。议会至上,即立法权在三权中居于核心地位,行政和司法机关都是立法机关的一个部分,行政权和司法权实际是立法权的派生,三者互有重叠。
议会由英王、上院和下院组成,其中上院是贵族院,是主要西方国家中唯一以贵族政治为基础的政治机构。在司法权与立法权关系上,议会上院是英国最高法院,具有除苏格兰刑事案件外其他民事和刑事案件的上诉管辖权。大法官是上院议长也就是最高法院院长,同时还是内阁和执政党成员。
政党获得权力的主要途径就是赢得议会选举的胜利,即获得下院即众议院议席的多数,同时一般由获得下院相对多数的党领衔组建内阁,并由该党的领袖出任政府首脑。
其次,实行内阁制,作为“议会至上”原则在行政权与立法权关系上的制度体现,即国家的权力体系以内阁为核心,内阁拥有国家的最高行政权力。
英国内阁由英王授权在下院中获多数席位政党的领袖组建,成员必须是议员,内阁对下院多数负责,若下院通过对其不信任案,内阁要么辞职,要么提请英王解散下院重新大选。下院中获得次多数席位的政党成为反对党,受法律保护,平时组成“影子内阁”,对执政党进行监督。
内阁不仅拥有行政权力,而且具有立法建议权,由执政党所控制的议会多数保证立法的通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英国政治制度
1、国王:作为虚君共和国家,英王担任国家元首作为国家的象征,对内拥有签署法令权——仅仅负责“签署”而已——不持有实际权力。
2、议会:立法机构。但是由于首相是由议会“选举”(惯例上的多数支持者),并且议会可以自由弹劾包括首相在内的任意阁员,故议会实际上也是行政机构。
3、内阁:行政机构,首相为行政首脑,内阁诸大臣为国家政府各部门长官。由于是由议会选出(须国王签署任命),所以内阁要对议会完全负责,等同于议会下属部门。 首相有解散议会之权,但是由于其对议会完全负责,这项权力等同于没有——议会惯例每五年由首相宣布解散,实质是主动解散;首相主动提前解散议会的情况只有一种,即政府被议会弹劾成功时首相解散议会,并提前大选。
简而言之:议会最大,内阁跑腿,君王摆设。
英国议会下院议长和内阁首相是一个人吗
行政机关由首相领导,英国现任首相为工党的布朗。通常,首相是在下议院拥有最多席位的政党领袖。该政党其他主要成员与首相一起组成内阁,即主要的行政机构。
英国宪法规定的世袭的国家元首,立法机关的组成部分,法院的首领,联合王国全部武装部队的总司令,英国国教的世俗领袖和英联邦元首。
英国首相,代表英国王室和民众执掌国家行政权力的最高官员,英国政府首脑。一般情况下国会下议院的多数党党魁或执政联盟的首领自动成为首相人选,人选经国王/女王确认并任命后才正式成为首相。
议会是英国政治的中心舞台,是英国的最高立法机关。政府从议会中产生,并对其负责。国会为两院制,由上院和下院组成。自有议会以来,通常在伦敦的一座古老的建筑——威斯敏斯特宫(议会大厦)举行会议。每年开会两次,第一会期从3月末开始,到8月初结束,第二会期从10月底开始,到12月圣诞节前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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