绅士肖像的读后感大全

发布时间: 2021-02-05 15:44:49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经典文章 点击: 99

《绅士肖像》是一本由[英]毛姆著作,理想国丨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72.00元,页数:684,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绅士肖像》读后感(一):毛姆短篇最好下饭!终于将毛姆的4大本短篇小说集全部看完了,不反转会死星人觉得十分满足

绅士肖像的读后感大全

  《绅士肖像》是一本由[英] 毛姆著作,理想国丨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72.00元,页数:684,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绅士肖像》读后感(一):毛姆短篇最好下饭!

  终于将毛姆的4大本短篇小说集全部看完了,不反转会死星人觉得十分满足 书袋:讲了一对同父异母姐弟的禁忌的爱。毛姆直到最后都没有点破,但是两姐弟表现得这么明显,旁人居然没有想到那方面去。 法国乔:一个法国人经过传奇的一生,然后贫穷潦倒的故事 德国哈里:一个跟同伴漂流到荒岛,3年间16人变成5人,最后决心与世隔绝永不再提发生啥事的人 四个荷兰人:4个气味相投的老朋友,因为1个女子的出现,导致友谊破裂了… 天涯海角:老婆出轨了怎么办?当然是原谅她啊! 毛姆通过故事里的人物讲故事的笔法太熟练了 半岛与东方:一个因丈夫出轨离婚边沿的女人,在船上经历过身边一个不幸被诅咒死的可怜蛋的事情之后,突然开窍了,原谅了自己与丈夫的故事。 插曲:我就知道毛姆不会让故事的男女主有个好结果。男孩太爱女孩,结果盗窃入狱。男孩天天想女孩,结果想得太频繁了,耗尽了对女孩的一切思念?女孩自杀也真是冤…所以说门当户对很重要。 风筝:一个因为妻子毁了丈夫的风筝,丈夫要离婚,甚至情愿坐牢也不支付赡养费的故事… 五十岁的女人:一个关于妒忌、乱伦、父子反目、情杀的故事。谁能想到这个女人波澜不惊的表情下,居然埋藏了这么惊心动魄的过去 梅休:典型的毛姆风格,一个一时冲动买了边远海岛,去生活打算潜心写作,然后花了14年查文献学习进修,终于到动笔一刹那然后人就死了的故事… 吃忘忧果的人:银行经纪人(毛姆很多故事主角都是在银行工作),为自己买了25年生活保险,打算到花完60岁就自杀,然而到了却没勇气了,最后苟活了几年悲惨地死去… 萨尔瓦托雷:一位渔民,在订婚后服兵役,但是途中染上了风湿不能工作,回来被未婚妻抛弃,最后跟爱慕他的女子结婚生子…本来是个平凡的人,毛姆说善良令他不一般 洗衣盆:妻子开始是为了好玩,将自己丈夫塑造成一个西部硬汉的形象,结果进入社交界一发不可收拾,只好要求丈夫在一个偏远地区躲起来生活… 有良知的人:一个流放罪犯的岛上,谈吐最得体,刑期最短的人,自述杀人原因是因为觉得自己害死了最好的朋友,原因都是自己妻子?还说杀妻之后良心就被安抚了… 有官职的人:傲慢的行刑手被杀的故事,看得人热血沸腾,傲慢才是生存的最大障碍 冬季游轮:很有趣的一篇,讲一个好心的老长舌妇在游轮上滔滔不绝,船长实在顶不住就让无线电操作员去“伺候”她。结果一晚之后果然老女人不说话了,船长和船员又慌了,纷纷又献殷勤… 梅宝:一个男人,在订婚后突然因公事要紧急出差,然后又几次辗转,不断与未婚妻错过,七年都没见面,男人突然害怕娶她了,但是不论怎么躲,女人总能很快找到他…怕不是个特务女特工吧 马斯特森:不明白老外的脑回路,一个英国人在缅甸认识了一个姑娘,孩子都2个了,却打死不愿意娶她,只因为“娶了就得一辈子困在缅甸,不能回英国”了?? 九月公主:没想到毛姆还会写童话故事,小鸟被囚禁也就失去了灵魂…说的是爱人与被爱的故事 功利婚姻:讲述了一个带着功利目的的婚姻,结果却更加甜蜜更加长久 海市蜃楼:生动地诠释了“近乡情怯”,一个被迫离开的英国人在中国赚了20年钱,为的就是回家,但回到英国却发现一切都变了,反而想回到中国,却在还有一站就到的时候停下了,怕再失望一次 信:一个可怕的女人,杀了情夫却假装自己是受害者,骗过了法庭,虽然信是唯一的证据,但是丈夫重金买了,也当然是原谅她啦 偏远驻地:上下级闹矛盾,下级对当地人太差,终于玩火自焚被杀,上级居然有一点开心,生活又可以继续了 绅士肖像:从一本介绍扑克牌的书的留言,描绘出一个男人睿智的形象 素材:以为自称是工程师和银行家的两人是职业老千,结果发现人家真的是工程师和银行家… 同花顺:爱扑克如生命的两人,最后都放弃了扑克… 逃亡的终点:很有趣,一个荷兰人被一个东南亚人追杀,结果终于死在毛姆晚上要睡的床上…这下到毛姆失眠了 一时情动:舔狗不得好死…为了情人,放弃了自己的一切,最后发现人家早已忘记了自己… 瑞德:多年以后,回来的这个大胖子,居然是自己老婆当年至今一直心心念念的男神,世事就是这么微妙。 尼尔•麦克亚当:我觉得本书最精彩的一篇,说的是一个清高的处男如何摆脱自己敬爱的偶像的老婆的缠绕,最后无意将她流放到原始森林里的故事。

  《绅士肖像》读后感(二):生命中曾拥有的所有灿烂,终归都要用寂寞来偿还

  

终于等来第四本。老妖怪毛姆叔叔喝完酒,云淡风轻又带点刻薄地给你讲男男女女:爱的发生学、爱的消亡、爱成瘾成痴、爱之美在纯粹、悲于无动于衷、人身之欲望和心之渴望,以及每个人心中蕴藏之“无穷”……没点故事难以体会其中心酸笑泪。

人在世间,爱欲之中,独生独死,独去独来,当行至趣,哭乐自当,无有代者。除了承认人性本如此,我们别无他法。

侃爷的翻译没得说,整体感强,用熨帖的词句拉近两种语言的距离,甚至感觉不到这是在读译本。

懒得打字,直接贴上我的粗鄙碎碎念。

  《绅士肖像》读后感(三):译者答melancholy老师关于译文的几点疑问

  

忧郁老师,你好。

这几天还有朋友跟我聊起你提到的几处问题,在这里梳理总结一下也无妨。因为我一开始就明白,你们的这些不解,以及你和冯亦代先生在译法上的几处取舍,代表了中国不少译者和读者的观念,我粗略谈几句我对翻译的理解。我想说,在我多少了解的中译英和英法互译的领域,我接下去要说的,都是不成文的共识,只有在英译中的世界里,情况才大不一样。

最重要的,就是翻译翻的是一个意图,一个概念,一个画面,它和某种特定语言在字面上的联系是偶然的,是牵绊,一定要尽可能忘记它。比如,一个英国人说,Good evening,他只是一个概念,就是一个人在特定时段打招呼而已,只是我们正好也说,晚上好,它和英文字面“好+晚上”这个顺序是无关,和你很在意的“信息流”、“句式”是无关的,并不因为你在中文里恰好能找到一种说法,是把“晚上好”颠倒过来说的,就更贴切,更巧妙。

再比如,All that glitters is not gold,英文里用all+否定,表示部分否定;这应该只是初学英语语法的人才感到新奇而已,其实大部分情况下英国人说出来,只是用俚俗的方式表达“看上去很赞的东西,也未必都赞”这样的意思。如果原文强调说话人的俗气,可能要去找“有些人啊,真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这样的表达;但很多时候,可能只需要翻成,有些闪光的也未必是金子,和英文本身的句式是无关的,因为英国人在说这句话的时候,并不会恭喜自己使用了“全部否定表部分否定”这样的新奇句法。

好,具体问题。译毛姆也是一样,你得先弄明白,他用某个句子是要干嘛。比如,在耳朵里hammer着钢琴音符,在这里,hammer并不是一个多么了不得的表达,英文日常形容间歇的头疼和耳鸣,就是hammer,毛姆也并不想突出它,当你一定要把它翻成“敲打耳鼓”这种俏皮的双关时,就动用了原作并没有的修辞手法,把注意力吸引到了句子本身,在我看来,不止过头,也因为中文中我们很少用到“耳鼓”这个词,这种译法简直是糟糕的。(类似秃顶雀斑与红头发“辉映”,“同舟的情谊”,也是坏译法。)

类似的问题,lean over,在英文里也是一个粗略的动作,“探身靠在”在中文里是奇怪的,是不是就等于……“趴在栏杆上”?但毛姆在写lean over的时候,不是要强调他像小孩在水池边看鱼那样从栏杆上探出身去,因为船上的夜晚过得很慢,他观星可能斜靠,可能背靠,找一个色彩更近的词,让读者更轻松地产生画面,这才是毛姆希望译者替他完成的事。

文学翻译,在权衡取舍中,是要把握原作一个表意单位想要在读者心中引发的效果。比如你说,毛姆上帝视角、全知视角,在这里就意义不大;这篇开头,是毛姆带着读者借男主的视线和心思,进入这个故事。口吻很重要。毛姆在中文里的质感,在我看来,是在不突兀的范畴内,一个二十世纪上半叶的市井story-teller。对他来说,句子应该平淡,偶尔甚至随意,但要贴合在故事里,所以译毛姆,我会比译字斟句酌的作者更松弛一些,在不伤害原意的情况下,把口吻放在第一位。比如,在船的甲板上,一个疲惫的中年丈夫,抬眼看见妻子在那边聊天,他会用“斜对面”,还是“不远处”?A little far out字面是不重要的,甲板就这点空间,“不远处”在中文里太郑重了,像汪峰在描述梦想所在的位置,在我看来,斜对面,并不损伤原句的意思,而语气上多少好一些。

为什么“南十字星”这里比“星座”更对?因为“星座”在当代中文里,带上太多算命和择偶标准的意味,这里毛姆不是在天体博物馆讲座,用“星”更像那个时代、那个岁数的人用的词,而它在读者心里引发的画面,跟constellation是一样的。为什么poker和bridge非要译成“打牌”?是我觉得打字太多会累吗?不是的,是在中文里,扑克在很多人读来,也是泛指,读者读到“打扑克和桥牌”的时候,他会停顿一下,“哦,原来这里扑克是特指某种游戏啊”,这是违背毛姆的意图的,毛姆这里并不强调打的是什么牌,泛泛地想说玩各种纸牌而已。(当然,这不是说为了讲故事能省则省,毛姆喜欢打牌,其他地方出现新的牌戏名称和打法,只要和理解有关,我都会详细做注、解释。关键还是这一点,是加是减,你得知道他想传递给读者的是什么。)

你指的很多地方,都是这样,在我看来,这根本不是译者的发挥和自由(闺房之内,有过于画眉者,我比这自由的地方多了去了),而是份内应该考虑的事。

此外,类似propinquity,几个church这样的理解问题,你提到的我都看了一下,我的理解是没有问题的。我很喜欢译完了之后借鉴别人的译本或意见修改,特别是毛姆的短篇,只要中文出版过,我几乎都找出了那个最好的版本用来查对。冯亦代先生的译本,我当时就逐句比照过,说不定因此改过三五处硬伤也有可能。当我说,你文章里的每一处我都看过,认为你的每一个选择都不比我原文更好时,不是我逞一时口快,而是基于我翻译理念的认真答复。

当然,对文字优劣的评判,对翻译和文学的理解,几段话大概是扭转不了的,或许你更深信了自己之前的想法也不一定。我可能只是纯粹喜欢聊翻译而已。但你既是上海译文的译者,我在那里当编辑的时候,还跟你交流过,认可过你的译文;这层似有实无的共事关系,我想说,有时候审美的差异,在能自控的范围内,还是尽量不要把它归结为编辑的不尽责,对方的自大,别人喜欢你不喜欢的东西,也未必是出版社找人吹捧,网友盲目。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只是会干扰你的判断。

  《绅士肖像》读后感(四):评《雨》第一二段译文,希望今后能成为经典译作

  

译者各有取舍,各有理解,我的理解也不一定对,比如我刚开始就把they这些搞错了。以下只是我根据冯译提供的译文,供参考,不争优劣。刻薄的话我就删去了,抱歉。

陈版第一段:

据冯版改译。第一段:差不多是上床的时候了,等到他们明天清早醒来,眼前就能看到陆地了。麦克费尔医生点燃了烟斗,探身靠在船栏上,在天空中寻找南十字星座。他在前线待了两年,再加上有处伤口,早该愈合的,却久久才得以复原,因此他很高兴能在阿皮亚安安静静地至少住上十二个月,而且就在旅途中,他已经感到好多了。由于有些旅客第二天就要在帕果帕果下船,他们便在傍晚举办了一个小舞会,他的耳鼓里直到此刻都还敲打着自动钢琴刺耳的键音。但现在甲板上终于是安静了。不远处,他看见自己妻子正坐在长椅上和戴维森夫妇谈天,他就踱步过去。当他在灯光里坐下,脱掉了帽子,你便可以看到他有一头很红的头发,并且头顶上还秃了一块。而他那红红的、长了雀斑的皮肤,则与他的红发相辉映。他是个四十岁的男子,瘦瘦的,带着一张凹陷下去的脸,为人刻板又十分迂腐。他说起话来,有一点苏格兰腔,声调极低沉。

原文:It was nearly bed-time and when they awoke next morning land would be in sight. Dr. Macphail lit his pipe and, leaning over the rail, searched the heavens for the Southern Cross. After two years at the front and a wound that had taken longer to heal than it should, he was glad to settle down quietly at Apia for twelve months at least, and he felt already better for the journey. Since some of the passengers were leaving the ship next day at Pago-Pago they had had a little dance that evening and in his ears hammered still the harsh notes of the mechanical piano. But the deck was quiet at last. A little way off he saw his wife in a long chair talking with the Davidsons, and he strolled over to her. When he sat down under the light and took off his hat you saw that he had very red hair, with a bald patch on the crown, and the red, freckled skin which accompanies red hair; he was a man of forty, thin, with a pinched face, precise and rather pedantic; and he spoke with a Scots accent in a very low, quiet voice.

译文点评:

1. 差不多是上床的时候了【bed-time把床也译出来了,感觉很贴切,原文中我个人没有读不出有“又”的意思】,

2. 等到他们明天清早醒来【我这里再看了一下,they应该是指全船的人,包括passengers和船员,不然后面毛姆写some of the passengers...they就有问题,如果有谁看完全篇小说,可以再帮忙确认一下。把they翻译出来,就有一种所有角色都是被叙述者或小说写作者俯瞰、摆弄的感觉,是他的牵线木偶。不把they译出来,作者所写的种种就好像是医生的所见所感了,视角就不同了。另外next morning是明天早晨,不只是明天或第二天,毛姆用词准确,他是在明确早晨醒来,不是中午或下午睡了懒觉才醒。还有醒来更符合awoke。供参考】,眼前就能看到陆地了。

3. 麦克费尔医生点燃了烟斗,探身靠在船栏上【lean over翻译成探身靠在,实在贴切,值得学习。我仍然认为是要向前探身的,因为他不是抬头观星,他探身是为了在夜空中寻找那个星座。search要费点劲儿的。而且lean搭配的是over,这个动作就类似于你在二楼探身窗外跟窗下路过的朋友打招呼时的那个动作。所以探身靠在船栏上是贴切的。这个动作只能是前倾,不能是背靠或斜倚】,

4. 在天空中寻找南十字星座【这是星座,不是星吧?constellation,冯译更准确。或者也可以直接改成“南十字座”,这样少个“星”字读起来更顺】。

5. 他在前线待过两年,再加上有处伤口,早该愈合的,却久久才得以复原,因此他很高兴能在阿皮亚安安静静地至少住上十二个月【陈译“最起码”不通顺,可以改成“至少”,另外,“他心里高兴”,这个读起来有点太轻飘飘,我个人感觉放在这里使整个句子读着不舒服、不顺。settle down应该不是“休养”,是指安安静静地“定居”,至于定居下来是不是去休养,则要交给读者自己去品味】,而且就在旅途中,他已经感到好多了。【原文的意思是,因为这趟旅途,因为踏上这趟旅途,他已经感到好多了。所以冯译,而且就在旅途中......就把原文的因果更明显地表达出来了,特别是里面的那个“就”字。】

6. 由于有些旅客第二天就要在帕果帕果下船,他们便在傍晚举办了一个小舞会【这里毛姆用的是evening,他在时间推进上的用词很准确,后来他们在房舱的时候是night,所以用“傍晚”来区别】,

7. 他的耳鼓里直到此刻都还敲打着自动钢琴刺耳的键音【这是我觉得冯译最妙的地方,原文hammered用敲打搭配耳鼓,真是还原出来了,而且hammer是敲打琴键,当然耳鼓感觉不大通顺,直接用“耳朵”?希望读者也帮忙想想。另外,mechanical piano应该是冯亦代翻译的“自动钢琴”,这是准确和约定俗成的译法。“机械钢琴”不够准确】。

8. 但现在甲板上终于是安静了【个人感觉,陈译用倒字,给人主观评价的感觉太强,仿佛是医生内心感受。这里,还是叙述者的客观描写,虽然也有带主观色彩的词,但在译文中不宜用主观色彩太强的词来译,况且后面有at last了,意思已经足够。清静的主观性也过强。】。

9. 不远处【为什么用“斜对面”呢】,他看见自己妻子正坐在长椅上和戴维森夫妇谈天【把he saw翻译出来,就把读原文的感觉传递出来了,毛姆或叙述者就像一个全知的神,在描画着他笔下的人物。并且,这是有因果关系的,是因为他看见妻子在聊天他才走过去的,删去he saw,就变成是小说讲述者在描画“客观”场景,他走过去是因为“听见”“看见”还是“闻到味道”?就不明确了。为什么能看见,因为他妻子是在灯光下的,所以才有后面他自己在灯光下坐下来,这是有对应的。另外“斜对面他妻子坐在长椅上,跟戴维森夫妇聊天”读起来不顺,应该是病句。可以稍微加一两个词,大家对比一下。“斜对面他妻子正坐在长椅上跟戴维森夫妇聊天”“斜对面他妻子坐在长椅上,正跟戴维森夫妇聊天”,“斜对面他妻子坐在长椅上,跟戴维森夫妇聊着天”。或者改成,“斜对面他妻子坐下来,跟戴维森夫妇聊天”才通,但这样一来就不是原文的意思了】,

10. 他就踱步过去【stroll和单纯的walk还是有区别的,陈译用一个“走”来表示stroll,不够妥帖。或者译为信步走过去?】。

11. 当他在灯光里坐下,脱掉了帽子,你便可以看到他有一头很红的头发【very red用“鲜艳的”感觉不合适。一个四十岁的中年大叔,用鲜艳来形容他的红发,怎么看怎么不顺。模糊一点,翻译成“很红”比较省事】,并且头顶上还秃了一块。而他那红红的、长了雀斑的皮肤,则与他的红发相辉映。他是个四十岁的男子【我这里还原了原文的样子,读起来也是顺的】,瘦瘦的,带着一张凹陷下去的脸,为人刻板又十分迂腐。他说起话来,有一点苏格兰腔,声调极低沉【very可以译出来。冯译把low看成slow了,不对】。

陈版:

据冯版改移。第二段:在麦克费尔一家和海外传教士戴维森一家之间,早已产生了一种同舟的情谊,这与其说是因为有什么共同的爱好,倒不如说是因为他们走得近【或倒不如说是因为他们经常待在一起/经常待在一块】。他们间最主要的关联,在于都看不惯那些日日夜夜在吸烟室里玩扑克或桥牌且还喝酒的人【或译为,玩扑克、桥牌且还喝酒的人】。麦克费尔夫人一想到她和她丈夫居然是戴维森家在船上唯一愿意交往的人,不免觉得受宠若惊,甚至连医生本人——虽腼腆却不愚蠢——也有一星半点儿地意识到这算得上是种礼遇。只是由于他禀性好辩,晚上在他们那间房舱里,他才放任自己挑剔了一番。

原文:Between the Macphails and the Davidsons, who were missionaries, there had arisen the intimacy of shipboard, which is due to propinquity rather than to any community of taste. Their chief tie was the disapproval they shared of the men who spent their days and nights in the smoking-room playing poker or bridge and drinking. Mrs. Macphail was not a little flattered to think that she and her husband were the only people on board with whom the Davidsons were willing to associate, and even the doctor, shy but no fool, half unconsciously acknowledged the compliment. It was only because he was of an argumentative mind that in their cabin at night he permitted himself to carp.

译文点评。

1. 在麦克费尔一家和海外传教士戴维森一家之间【这里把名字翻译出来,是为了像原文一样把两者更对称的对比起来,突出关联性】,

2. 早已产生了一种同舟的情谊【冯译贴切些,had risen时态要更往前点,所以我改成早已,或已产生了。“同舟的情意”感觉更贴切。】,

3. 这与其说是因为有什么共同的爱好,倒不如说是因为他们走得近【这里我之前理解错了,不是指观念相近,而是指“走得近",还是距离近的意思。原因是,他们看不惯那些打牌喝酒的人,所以不和他们来往,两对夫妇便自然走得近了。而他们走得近的原因(chief tie),就是因为他们都看不惯那些打牌喝酒的人。如果走得近引申出来有点intimacy的意思,和前面重复了的话,那也可以直白地翻译成,经常待在一起,或待在一块。这样逻辑就通了。是他们主动抱团,待在一块,不是避不开彼此,不存在避不避的问题。陈译避不开彼此,不够妥帖和准确。避不开彼此,表明他们主观地不想打交道,但又不得不打交道,这就和前面的intimacy,以及后面医生妻子觉得flattered,医生自己多少感到是种compliment相矛盾了。另外,陈译,"不过这种海上的亲密关系倒不一定是趣味相投"。这个句子不通,应该是病句,希望再斟酌一下】。

3. 他们间最主要的关联,在于都看不惯那些日日夜夜在吸烟室里玩扑克或桥牌且还喝酒的人【他们最主要的纽带是...后面应该是接“共同的观点”这类的,这里后面接“看不上"这种动态的东西,就感觉不通。冯译也是如此。所以,我把冯版改了。另外playing poker or bridge,还是还原为好,表现毛姆用词的细腻。毕竟这是文学翻译,是翻译的小说,细枝末节、方方面面都要打点到。】。

4. 麦克费尔夫人一想到她和她丈夫居然是戴维森家在船上唯一愿意交往的人【“在船上”是限定,陈译把这个漏掉,意思就变了。就可能被误解为,他们是戴维森家在这世间唯一愿意交往的人。另外,原文没有"不过““但是”的转折意味。我读下来,语义是顺着的。他们都看不惯那些打牌喝酒的人,其他人都在打牌喝酒,所以戴维森夫妇才愿意与同样不喜欢打牌喝酒的麦克费尔夫妇结交、交往。而麦克费尔夫人一想到....就觉得flattered,这里顺着译出来就可以了。加个“不过”,不过什么呢?前面他们有共同的纽带(看不惯那些人),这样的纽带难道让麦克费尔夫人觉得不好?所以后面要用“不过”来转折一下,表示好歹成为他们唯一愿意交往的人,是很有面子的?应该没有转折意味】,

5. 不免觉得受宠若惊【冯译把毛姆漫画式笔法译出来了,比较生动】,甚至连医生本人——虽腼腆却不愚蠢——也有一星半点儿地意识到这算得上是种礼遇【礼遇更加简洁,也和原文对得上,同样有种讽刺的味道。这里的flatter和compliment,都有反讽意味,有种讽刺漫画的感觉,冯译把这种讽刺味道表现得更足。另外,陈译这个句子中间的“虽然人很......但也不糊涂”,放在整个句子里面读着不大顺,建议加破折号】。

6. 只是由于他禀性好辩,晚上在他们那间房舱里,他才放任自己挑剔了一番【按照原文顺序翻译较好。这样一来,“只是由于”,就和前面他意识到算是一种礼遇,接上了,更紧密了。原文是,虽然他有些意识到或承认这是一种礼遇,但由于他禀性好辨......这是原文的衔接,比较紧密。按照原文那样来翻译,读起来也是通顺的】。

我要再说明一下,以上都是以我个人的标准来评判译文的。译者能够翻译四册毛姆,译者的努力是值得称赞的,希望再版的时候能够再打磨,将这套译作做成经典。

我给出的评价,中肯与否,留给读者自行判断。

  《绅士肖像》读后感(五):认真对比原文,翻译并不准确,还有待提高。以《雨》为例

  

我自己就是业余做点文学翻译的,一直关注好的译本,喜欢买回来对照原文学习。最近看到陈以侃翻译的第四册毛姆短篇小说集出版了,并获得了很多名人的称赞,我就想找来看看。但我在网上读了第一部第一篇短篇小说《雨》的第一段后,觉得这样的译文并非学习的样本(好的样本应该是像李家真翻译的《福尔摩斯》那样)。这篇小说原文简单,译者肯定也能看懂,但在翻译上却很不严谨,如果用这篇译文来研究毛姆的小说艺术,肯定是经不起文本细读的。我在网上又找到了冯亦代版的,相比之下,要胜出许多。

现在的媒体喜欢胡乱吹捧,比如以前的孙仲旭的译文,说实话,他中文根本就不过关,译文读起来根本就不通,如果我编翻译教材,找翻译腔的标本,肯定选孙仲旭。他的《麦田里的守望者》和老版译文相比,差太多太多,后来接的其他那些译作,也是译文不像中文,没多少人批评他的译文难道是因为读者对他译文的忍耐度太高了?反正我是受不了。

另外,李继宏翻译的《了不起的盖茨比》是我见过译得最好的,远胜乔治高的《大亨小传》,我对比原文读过,我说这话是很负责任的。李继宏的水平比孙高太多,孙批评他根本就不够格。只是李太狂妄,也不尊重前辈译者,这是不可取的一种态度(当然,确实水平很差的除外)。比如,在莎士比亚翻译上,我就很尊重和佩服朱生豪先生,人家那个年代又没有电脑互联网,能把莎士比亚译得那么精彩,就该受到尊敬,哪怕译文中有错误,也可原谅。毕竟文字又多,难度又大,谁能做到白璧无瑕?

补充一句:李继宏翻译的了不起的盖茨比,如果对照原文认真读过,就不会盲目地给他打一星了,他对原文的理解很到位。

好了,言归正传。下面我以《雨》的第一段为例,评价一下陈版译文。我是比较反感理想国那一帮人的互捧的。其实,陈版译文并没有很大的错误,只是在翻译的方法和方式上感觉走“错”了,翻译应该以“信”、“达”为最主要的,“雅”还在其次。就像冯象翻译圣经,远逊于和合本,我看不出“太初”有什么好的,和合本的语言更有经文的感觉。

毛姆小说,我看过一个片段,是傅惟慈翻译的,那才叫精彩,推荐。另外,我打算从这篇开始,对自己读到的好的或坏的译作进行评价,与大家分享。当然,我的译作也欢迎大家批评。

下图为陈版译文:

冯亦代版译文: 差不多是上床的时候了,到他们明天清晨一觉醒来,眼前就会看到陆地。麦克费尔医生点燃了烟斗,探身靠在船栏上,在九天之上寻找南十字星座。经过在前线待了两年,一处早该愈合的伤口,竟久久不能复原,他很乐意能在阿皮亚安安静静地至少住上十二个月,而且就在旅途之中,他已经感到好得多了。因为有些旅客第二天要在帕果帕果下船,晚上他们跳了一会舞,至今他的耳鼓里还敲打着自动钢琴刺耳的键音。但是甲板上终于安静下来了。不远处,他看见自己妻子正和戴维森两口子坐在长椅上谈天,他就踱步过去。当他在灯光里坐下来,脱掉帽子,你便可以看到他一头深色的红发,头顶有一块已经光秃秃了,红润而满布瘢痕的皮肤辉映在红发之间;他年已四十,瘦骨嶙峋,一张干瘪的脸,刻板而迂腐;说起话来,满口苏格兰腔,声调缓慢低沉。

原文:It was nearly bed-time and when they awoke next morning land would be in sight. Dr. Macphail lit his pipe and, leaning over the rail, searched the heavens for the Southern Cross. After two years at the front and a wound that had taken longer to heal than it should, he was glad to settle down quietly at Apia for twelve months at least, and he felt already better for the journey. Since some of the passengers were leaving the ship next day at Pago-Pago they had had a little dance that evening and in his ears hammered still the harsh notes of the mechanical piano. But the deck was quiet at last. A little way off he saw his wife in a long chair talking with the Davidsons, and he strolled over to her. When he sat down under the light and took off his hat you saw that he had very red hair, with a bald patch on the crown, and the red, freckled skin which accompanies red hair; he was a man of forty, thin, with a pinched face, precise and rather pedantic; and he spoke with a Scots accent in a very low, quiet voice.

译文第一句:“又”从何而来?作者并未强调“又”,直接切入画面更符合原文,多个“又”就有点拖泥带水的感觉了。morning和they为什么没有翻译?morning是强调第二天早上醒来,不是中午或下午等晚起。陈版译文直接翻译成第二天起来不准确,而且用醒来更好,起来和醒来还是有区别的,原文是awoke。总之,冯亦代版更准确。当然,land would be in sight也可以比较“装”地译为“陆地就会映入眼帘了”,这样和原文句式更相符。

译文第二句:lean over显然冯版“探身靠在”更好,不过“九天之上”太文学了,陈版“天幕”更佳。

译文第三句:没什么问题,只是我个人更喜欢冯版那样把原文的句式也贴切地"译“过来,“他很乐意能在阿皮亚安安静静地至少住上十二个月”,be glad to “乐意去做什么”。

译文第四句:they had had a little dance。看吧,前面的they不翻译出来,这里的they就理解错了,也漏掉了。这里的they应该是指“他们”两个,而不是指some of the passengers。所以,冯版“晚上他们跳了一会舞”才是对的。这句的意思是,因为有些乘客要下船,所以他们两人那晚就去跳了一会儿舞,应该翻译成去跳舞,而不是(那些要下船的人在)船上举办了小型舞会。如果是后者,那么原文就该改为,Since they were leaving the ship next day at Pago-Pago, some of the passengers had had a little dance。可毛姆的意思并非如此,所以这是错译。 至于后一句,当然是冯版更胜一筹“至今他的耳鼓里还敲打着自动钢琴刺耳的键音”,多么文学化,多么符合原文。

补充一句: they我之前看错了,并不是指夫妻二人,应该是指全船的人。所以,后面的they也应该是包括some of the passengers的全船的人。所以不是他们两人去跳舞,而是全船的人跳舞。我上面的分析就错了。冯版的“他们”就是指全船的人。把they翻译出来,毛姆的上帝视角就跃然纸上了。翻译就是这样,从理解到输出,每一步都要小心,一不注意就会误解原文。

译文第四句:没什么问题。冯版“但是甲板上终于安静下来了”,读起来更柔顺,quiet的原文读音也偏柔和。

译文第五句:a little way off 为什么是“斜对面”?way off 是 far away,加个a little就是冯版的“不远处”。陈版把he saw“他看见”,直接不译,这是不可以的。毛姆强调的是他“看见”这个动作,这算故意漏译,而且这个篇小说的视角不是“他”,不是“他”眼中所见,而是毛姆自己的上帝视角,所以必须译出he saw。冯版“正和.....”,把talking 译出来了,正在谈天。stroll当然不是陈版的一个“走”就能表达出来的,冯版“踱步”把慢悠悠的闲散感觉译出来了。

译文第五句:冯版“你便可以看到”比陈版的“你才看到”更顺更好。 that he had very red hair陈版把he had漏了,“他”不见了,毛姆之所以写he had就是突出自己的上帝视角,冯版更好。当然freckled陈译为雀斑是对的,red译为红的,比冯版“红润”更佳。不过accompany冯版译为“辉映”更佳。最末一句,当然是冯版更胜一筹“他年已四十,瘦骨嶙峋,一张干瘪的脸,刻板而迂腐;说起话来,满口苏格兰腔,声调缓慢低沉。”另外,这里he不用还原为原名,因为用he“他”并不存在指代不清的问题,文气也更顺。

如果一开始翻译策略就走“错”了,可能全书对类似地方的处理也会存在偏差,希望再版的时候能够全部核对修改,编辑也得把好质量关。一个人能翻译四大册,本来就不容易,我们也不必苛求,但第一篇第一段是门面,应该要打点好才对,不然就会影响读者对全书译文的评价,让读者失去继续读下去的兴趣。

又读了一段,继续谈谈翻译方面的问题。

下图为陈版译文:

冯亦代版译文:在麦克费尔一家和海外传教士戴维森一家之间,产生了一种同舟的情谊,这种情谊如果说是由于任何共同的爱好,倒不如说是由于气质上的近似。他们主要的联系是看不惯那些白天黑夜都在吸烟室里玩扑克或桥牌和酗酒的人们。麦克费尔夫人一想到他们夫妇俩居然成为戴维森家唯一在船上愿意交往的人,不免有些受宠若惊,甚至医生本人,虽然有些腼腆却并不愚蠢,也有一星半点儿意识到这种礼遇。只是由于他禀性好辩,因此夜晚在他们那间舱房里,总让自己对传教士两口子吹毛求疵一番。

原文:Between the Macphails and the Davidsons, who were missionaries, there had arisen the intimacy of shipboard, which is due to propinquity rather than to any community of taste. Their chief tie was the disapproval they shared of the men who spent their days and nights in the smoking-room playing poker or bridge and drinking. Mrs. Macphail was not a little flattered to think that she and her husband were the only people on board with whom the Davidsons were willing to associate, and even the doctor, shy but no fool, half unconsciously acknowledged the compliment. It was only because he was of an argumentative mind that in their cabin at night he permitted himself to carp.

译文第一句:这里原文用了Macphailis,而陈版却用“他们”,这两组名字的对称感就没有译出来。冯版“麦克费尔一家和海外传教士戴维森一家之间”更贴合原文。冯版“同舟的情意”,同舟二字更佳。本来毛姆用的就是抽象名词intimacy,冯版以情谊译出更好,陈版转为动态“走得有些近”,既啰嗦,也与原文不贴合,然后我们紧接着又看到“海上的亲密关系”一语,那前面的“走得有些近”就实在是累赘了。propinquity应该是冯版的“气质上的近似”(查OED可知,英汉大词典也有,如观念上的相似),而非陈版的“避不开彼此”。并且从后面一句可知,他们的chief tie(主要的联系)是都对那些人有意见、看不惯那些人,这个chief tie的所指就很可反映propinquity不是陈版里面的“避不开彼此”,而应该是冯版的“气质上的近似”。

译文第二句:显然冯版更好。用“看不惯”来翻译disapproval比用“看不上”准确得多。而且陈版用“打牌”来翻译playing poker or bridge,这是漏译。人家毛姆描写多么细致啊,打的什么牌都写清楚了,有“扑克”和“桥牌”。这里很可反映毛姆这些作家文笔的细腻,陈版以“打牌“来代替具体的扑克和桥牌,就是以辞害意,故意漏译,拉低了毛姆的写作水平。冯版更加信实。

译文第三句:陈版把“on board”“在船上”译漏了,毛姆明明限定了他们是传教士夫妇“在船上”唯一愿意交往的人,没有“在船上”,这句话的意思就变了。冯版用“受宠若惊”来翻译flattered,很妙,你读读flatter是不是有种“动态”感,所以“受宠若惊”真是妙译。not a little不是“有些”,而是“十分、很”。但“受宠若惊”一词要远胜于陈版的“很有面子”。

译文第四句:还是冯版“也有一星半点儿意识到这种礼遇”更佳,compliment本来就是抽象名词,以“礼遇”译出更佳,而且读来也顺,完全没有必要翻译成“这是对方看得起他们”。陈版这样翻译,和原文差别太大,是对应不起来的。

补充一句:毛姆的flatter和compliment有反讽的味道,暗中是有一种幽默感的。冯版“受宠若惊”和“礼遇”把这种幽默感、讽刺感更加明显也更加贴合原文地翻译出来了。

译文第五句:“mind”冯版用“秉性”译出,陈版漏掉,当然这是小问题。不过,陈版未能按原文语序译出来,多少显得不贴切。还有,陈版这句译文最大的问题是carp的对象翻译错了,他不是对他妻子吹毛求疵,而是如冯版所说,是对传教士两口子。从下文可以得出这个结论。下文中,他说的I shouldn’t have thought a missionary was such a big bug that he could afford to put on frills. 以及 “The founder of their religion wasn’t so exclusive,”都是针对传教士夫妇的。而他妻子下面的话 “I’ve asked you over and over again not to joke about religion,” answered his wife. “I shouldn’t like to have a nature like yours, Alec. You never look for the best in people.”也说明他吹毛求疵的对象是传教士夫妇。特别是这句,You never look for the best in people “你从来不看别人的优点”(冯亦代译文)。不光是下文,就是看上文能知道他吹毛求疵的对象到底是谁。上文说他half unconsciously acknowledged the compliment,相当于半知半觉地也意识到了这种“礼遇”。后面it was only because,有个转折或补充说明的味道,就是说,“只是由于他禀性好辩”,他才对传教士夫妇吹毛求疵一番。这样理解原文意思就前后相合了。所以,陈版这句是错译,冯版是准确的。当然,陈版用的是“对着”妻子,也可以理解成“当着”妻子挑剔,可这样去译未免会生出歧义。不如译成“放任自己挑剔了几句”,就像原文那样不点明,读者读了后文,也能理解,而且比冯亦代版更简洁,也更贴合原文。

好了,这篇短篇小说原文不难,也很好理解,翻译的过程中最好还是学冯亦代先生尊重原文,千万不要以辞害意。另外,作为第一卷第一篇的译文,从第一二段来看,是有“硬伤”的,一本书的前面十几页这可是面门啊。译者应该慎之又慎,编辑应该更加严谨,挑错和把关是编辑的工作,而不是我们读者的工作。这体现了编辑的不负责任,也说明了“理想国”品牌并非“高大上”。有些失望,希望再版的时候能够细细修改,不然以后类似的批评会更多。不是说你“理想国”找些媒体天天吹来捧去就可以的,我们看的是成果和事实。广告做得多,不如先把产品做好再说。这可是一本书的第一、二段啊,还有前辈译者的参考译文在前啊。不多说了,读者自行判断吧。

忍不住又看了几眼后面的译文,仍然有很多地方处理有问题,就不一一指出了。建议译者和编辑以冯亦代的译文为学习样本,对照原文看看人家是如何处理的,管住自己的手,翻译过程中一定要“老实”些、“规矩”些,不要擅自发挥。 比如原文:but she gave no impression of foolishness, rather of extreme alertness; she had the quick movements of a bird.为什么用分号, 为什么冯亦代译为“但是毫无蠢相,反倒是极度的机警;有种飞鸟似的迅捷动作。”这些都是值得学习的。陈版“她行动也敏捷,像鸟一样” ,且前面还用句号。这样翻译就和原文对不上,并不是说她行动“也”敏捷,而是通过她“飞鸟似的迅捷动作”来解释前面为什么她给人一种“极度机警”的印象。看吧,冯亦代这样处理才准确、地道。翻译一定要“有道理”“讲道理”,不能这样放开手脚翻译。另外明明 here and there, gleaming white, a little church 是一座教堂,哪里来的几座。不说了,不说了,说多了我就想编翻译教材了。。。。。。

补充一句: 这里看错了,应该是一座座、数座教堂。一定要把here and there表达出来,用点缀、散布都可以,一座座小教堂。单说看到几座教堂,意思没有完全表现出来。

总之,杨绛提出的“点烦”很好,但一定要做到文从字顺,这两段译文中,不顺的地方不少。比如“最起码”换成“至少”读来就顺多了。

补录:说这么多,不如自己动手,我在冯版基础上,按照自己的理解和翻译原则,改译了一版,下面的译文,大家可以对比,加了“他们”“他”这些并不影响阅读,而且更加准确。

第一段:差不多是上床的时候了,等到他们明天清早醒来,眼前就能看到陆地了。麦克费尔医生点燃了烟斗,探身靠在船栏上,在天空中寻找南十字星座。他在前线待过两年,再加上身上有处伤口,早该愈合的,却久久才得以复原,因此他很乐意能在阿皮亚安安静静地至少住上十二个月,而且就在旅途中,他已经感到好多了。由于有些旅客第二天就要在帕果帕果下船,他们便在傍晚举办了一个小舞会,他的耳鼓里直到此刻都还敲打着自动钢琴刺耳的键音。但甲板上终于是安静了。不远处,他看见自己妻子正坐在长椅上和戴维森夫妇谈天,他就踱步过去。当他在灯光里坐下,脱掉了帽子,你便可以看到他有一头很红的头发,并且头顶上还秃了一块。而他那红红的、长了雀斑的皮肤,则与他的红发相辉映。他是个四十岁的男子,瘦瘦的,带着一张凹陷下去的脸,刻板并且十分迂腐。他说起话来,有一口苏格兰腔,声调极缓慢低沉。

第二段:在麦克费尔一家和海外传教士戴维森一家之间,早已产生了一种同舟的情谊,这与其说是因为有什么共同的爱好,倒不如说是因为观念相近。他们主要的关联,在于都看不惯那些日日夜夜在吸烟室里玩扑克或桥牌且还喝酒的人。麦克费尔夫人一想到他们夫妇俩居然是戴维森家在船上唯一愿意交往的人,不免觉得受宠若惊,甚至是医生本人——虽腼腆却不愚蠢——也有一星半点儿意识到这是种礼遇。只是由于他禀性好辩,晚上在他们那间房舱里,他才放任自己挑剔了一番。

本文标题: 绅士肖像的读后感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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