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演绎法读后感精选

发布时间: 2021-02-05 14:32:59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经典文章 点击: 95

《基本演绎法》是一本由刘洪波、李媛媛等著作,四川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9.80元,页数:2020-8,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基本演绎法》读后感(一):有意思的逻辑逻辑对于大家来说都不陌生,我们从上学开始,就开始学习,逻辑思维也是

基本演绎法读后感精选

  《基本演绎法》是一本由刘洪波、李媛媛等著作,四川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9.80元,页数:2020-8,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基本演绎法》读后感(一):有意思的逻辑

  

逻辑对于大家来说都不陌生,我们从上学开始,就开始学习, 逻辑思维也是我们经常说的,挂在嘴边的。逻辑是非常重要的,一个人想要更加有效率的做事, 那么严谨的思维,逻辑是必不可少的。人们经常谈到逻辑思维,但是这是非常抽象的,怎样详细的描述,准确的说明却是非常困难的。但是什么事情都是可以被细化分解的,最近阅读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做《基本演绎法》,这本书顾名思义就是介绍最为基本的演绎法的,认真的阅读本书之后,你就会对逻辑思维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认识了。

《基本演绎法》的作者是有三位专家共同著作的,其中刘洪波是中国法律逻辑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同时也是贵州省逻辑学会副会长,还是贵州省侦查学会理事,以及贵州省法医学会常务理事,贵州警察学院编辑部主任。作者研究侦查思维理论与实务几十年,有着非常丰富经验理论,著有《侦查推理与案件真相》《侦查思维谋略》等。另一位作家李媛媛是贵州警察学院副教授,中国法律逻辑专业委员会理事,贵州省逻辑学会理事。第三位作者是刘潋贵州省电力职业技术学院讲师,团委副书记。三位作者通过本书对于基本演绎法作出了深刻的讲述,通过基本演绎法的学习,让我们对于逻辑思维也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基本演绎法》书中,作者讲解的非常细致,严谨,系统理论性非常的强,让人很容易就理解了逻辑思维能力,也对于基本演绎法有了更加直观的认识。书中作者通过多个生动有趣的故事,为我们准确的讲述了基本演绎法。其实单纯的讲述这些理论性很强的理论是非常枯燥乏味的,很少有人能够认真的阅读完这些理论知识,即使硬着头皮阅读了之后,印象也不会很深刻,更别说理解了,所以想要阐述这样的理论,首先必须有正确的认识和知识,其次要有一套适合的方法,才能够让读者更加容易接受。本书作者就是非常有经验的,可以通过一个个有趣的故事讲述一个个严谨系统的理论。

《基本演绎法》是一本非常不错的逻辑学作品,作者深入浅出的讲述了基本演绎法,同时阐述了逻辑思维的知识,让读者随着阅读的深入,对于这些理论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可以更加容易理解和掌握,这是非常不容易的,也是非常有难度的。逻辑思维并不是简单的,可以很容易说清楚的,需要你认真的学习,系统的研究,才能够正确的掌握。非常有用的一本书,很喜欢。

  《基本演绎法》读后感(二):如何避开伪命题的“坑”?——学学基本演绎法

  

提到演绎法,爱看推理小说的小伙伴脑海里的第一印象应该是推理小说,特别是本格派推理小说。演绎法即从普遍性结论或一般性事理推导出个别性结论的论证方法。其实,除了文学作品中的应用之外,日常生活中运用演绎法的地方也不少。下面举3个小例子。

“救你妈还是救我?”很多男性在谈恋爱的时候往往会被女友进行这样的“灵魂拷问”,救妈会被说成是“不爱女友”,救女友会被说成是“不孝顺妈”,谁都不救会被没有怜悯之心。男性朋友惊呼“做男人怎么这么难,左右都不是!”从逻辑学上来说,这是一个选言判断,只能二选一,不能多选。

我闺蜜的前男友,农村贫苦家庭出身,通过奖助学金完成了大学本科和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毕业后在某五线小城市事业单位工作。他要求女友结婚后一定要生儿子,如果二胎之后还是没有生出儿子,就准备去找代孕。闺蜜无法理解他接受了那么长时间的学校教育,重男轻女的思想依然这样根深蒂固。

演绎法中的习惯思维和理性思维理论就能够很好地解释这种现象。习惯思维即通过身边人耳濡目染所形成的思维方式,属于社会教化;理性思维则是通过向书本系统学习所形成的思维方式,属于教育教化。对于普通人来说,习惯思维“大于”理性思维,因为习惯思维的形成早于理性思维,所以习惯思维相较于理性思维更加根深蒂固,更难以转变。

清朝末年,曾国藩曾多次率领湘军同太平军打仗,可总是打一仗败一仗,特别是在鄱阳湖口一役中,连自己的老命也险些送掉,他不得不上书皇上表示自责之意,在上疏书里,其中有一句是“臣屡战屡败,请求处罚。”有个幕僚建议他把“屡战屡败”改为“屡败屡战”。这一改。果然成效显著。皇上不仅没有责备他屡打败仗,反而还表扬了他。

这个故事就是灵活运用联言肢次序的不同,改变联言判断含义的不同。“屡战屡败”强调的是结果,一直打仗一直输,这样的表述显得曾国藩缺乏带兵打仗的能力,自然不会获得皇上的好感;而“屡败屡战”强调的则是愈战愈勇,虽然每次都打败仗,但是每次都调整好状态重新投入战斗,有一种不服输的精神,自然会受到皇上的表扬。回归到我们的日常生活中,语言的表述是有很多学问的,是值得我们去反复探究回味的。

类似的小例子在《基本演绎法》一书中有很多。这本书系统讲解了逻辑的理论,并分析了大量生活中常见的实例,让你在生活中避开伪命题的“坑”,可谓干货满满,非常实用。

  《基本演绎法》读后感(三):演绎∞

  

演绎推理,其实大家都不陌生,甚至在日常中还经常用到,如果不特意挑出来讲,有的人也许还意识不到。而演绎法是正确思维的基本方法,也是我们认识客观世界的重要工具,通过这个工具能使自己的思维更理性、表达更有条理。

我们看到的悬疑推理小说及相关电视剧,那一个个故事中也无不显现着演绎的身影,主人公透过一个个小小碎片,结合实际情境去推演,进而推出事发当时的情况,在揭开事实真相后,我们被主人公的超能力所折服,然而,真的是超能力吗?主人公的细心观察、强大的演绎能力,将那些无甚联系的情节拼凑出一个完整的脉络,把一种能力发挥到极致大概就是超能力了吧。

本书通过一些小故事,给我们介绍了传统演绎法的基本结构、种类和方法,让阅读本书的人通过有趣的阅读,了解了什么是演绎、什么是演绎法、以及怎么运用演绎法。在认真学习过演绎法、掌握基本理论后,也可以从一些论辩方法中归纳出演绎推理的形式。

思维是一个很奇妙的事物,每个人的都不一样,同一个人在不同时期也不一样,因此面对同一种情境,不同的人看法不一,但是是否能站得住脚呢?在现实中,会因为某一个事情就给别人贴上标签,在不结合上下文的时候,这种论断就很容易翻车。就像数学题中,有很多个前提条件,假如忽略了其中某一个,虽然看着不起眼,但是最后得出的结果可能就会大相径庭,正所谓失之毫厘谬以千里。在作出判断前,要看看是否恰当、看看推理过程是否严密、是否可以构成一个闭环。演绎虽然不是什么高深莫测的东西,但一不留神还是会踩进坑里,需要仔细推敲,细心求证,才得圆满。

通过阅读本书,对逻辑、演绎、思维等都有了更多的认识,填充了很多原有不足的地方,不断学习不断修正,这大概就是人生的状态。书中有很多关于逻辑、演绎的更深入的知识,如果你想逐步认识并掌握更多,识破生活中的伪逻辑,感受来自逻辑思维的独特魅力,那就阅读本书吧,相信会给你带来一点启发。

  《基本演绎法》读后感(四):你以为逻辑推理就是1+1=2?

  

逻辑是什么?

你以为逻辑推理就是1+1=2?

被封面上的这两句话所吸引,我读起来这本《基本演绎法》。

逻辑是什么?逻辑怎么用?是我比较关心的内容。一直很佩服那些逻辑思维能力突出的人,一开口就有能让人信服的力量,不仅能完整表达自己的想法,还能招架住别人三言两语的质疑与诘问,更能得到其他人的共鸣。这本书在强调思维、逻辑本身的标准的同时,也力求探询逻辑的外延意义,在体味如何认识、破斥诡辩的方法论意义的同时,也要追寻逻辑的一些人文价值,受益匪浅。

人的思维是一种对于客观世界的认识过程,而逻辑呢,就是一门如何正确思维的学科,能够帮助我们判断哪条路更好走的工具——找到产生问题的原因、看待问题的角度、解决问题的方法、优化解决问题的途径等。 当别人都在想这个事儿该怎么做的时候,我们正在思考为什么要这样做,开始了逻辑思考能力; 当别人在思考为什么没有做好的时候需要细化哪些错误,我们会在想是不是需要换种方式,同样也开启了思考能力。

如何逻辑性地思考问题,这本书由“关于演绎法、概念要明确、判断要恰当、推理要严谨以及演绎思维的规律”整体进行分析,条理清晰。无论看似多么复杂难懂的逻辑展开,只要按顺序思考就能发现,它们不过都是“概念——判断——推理”这几个“积木”的不断累积而已。正因如此,可以说逻辑思维的关键正是谨慎地走好每一步。

最后作者也说了一些关于“论辩的技巧与谬误”的内容,诡辩是现实生活中人人都会碰到的事情,如何认识诡辩手法、掌握破斥诡辩的方法,受益匪浅。

印象最深刻书中一段话是——

逻辑性的思考会帮助我们更客观地看待自己,看待自己大脑中产生的思维,看待思维中的必然性和合理性,处理好必然性和合理性之间的关系。凡事不要只从自己的角度进行思考,而是遇到事情的时候,多想想它的客观标准是什么,多想想思维的合理性在哪里。

思想高度,决定人生方向,人与人之间的差距就在于思维层次的差异。其实所谓的人生观,价值观,归终结底我觉得还是归结到“性本善”中,当你都是怀着一颗善良的心时,你对事对人都会往好的观点去看!无论对事或对人,逆境时,以乐观心态去面对去解决,顺境时,居安思危!当你拥有一颗像菩萨一样的度量时,慢慢的就会有大的格局。

  《基本演绎法》读后感(五):看《基本演绎法》,寻找1+1等于2的各种思维乐趣

  

喜欢看悬疑的人,应该都会有这样的一个概念:那些电视里或者小说里的人的逻辑思维,真厉害。我一直都如此觉得的,每次看到侦探或者警察说出具体的作案过程的时候,我都会恍然大悟,然后感慨自己的逻辑思维果然有限。

在看《基本演绎法》之前,我对逻辑这个概念挺模糊的,甚至觉得逻辑是一个很神秘的存在,并且更适合那些做刑侦的人拥有。看完《基本演绎法》之后我却忽然发现,是我把这个问题想得太过于复杂了,其实逻辑很简单。

这也正如《基本演绎法》这本书里说的:逻辑学没有多么“了不起”,也没有多么“高大上”,它非常接地气。而且,它更不是什么“玄学”,只是一门“讲道理”的学科。演绎法是逻辑思维的方法之一,是传统逻辑的主要构成部分,在逻辑学表达中即指“演绎推理”,是人们认识客观世界的思维方法,也是人们进行思考、表达思想的重要思维组合形式。

思维,是在我们的大脑之内,通过我们对这个世界的认知、对知识的分解之后而形成的。换句话说,我们看的书越多,接触的人越多,遇到的事情越多,我们的思维能力就越强。这就如同刚刚上学的小学生们觉得数字加减法比较难,可是长大之后却能够自然而然地在脑海里算出对应的加减法一样。

思维分为习惯思维和理性思维两种。习惯思维是人们在长期生活、工作中汲取他人的经验而形成的一种共识性思维;理性思维通常需要进行专门训练,是一种“知其然所以然”的思维。简单来说,我们生活中经常会用到的属于习惯思维,而刑侦人员他们在侦查时候用到的可能就是理性思维了。

所以普通人的习惯思维是多过于理性思维的,原因在于习惯思维通常早于理性思维被人们所接受,只有经过思维训练的人,才可能时时刻刻理性思考发生在身边的每一件事听到的每一句话。《基本演绎法》通过“狗嘴里吐不出象牙”诠释了理性思维和习惯思维的不同之处。

当我们觉得“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是在骂人的时候,我们的思维便是习惯思维;当我们对这句话一笑了之的时候,我们所采用的思维便是理性思维。因为,我们所有人都不是狗,因此不存在狗嘴这一个说法,而且不论什么嘴里也都吐不出象牙,毕竟存在象牙的地方只有大象身上。退一万步来说,“一不小心”吐出了象牙又能如何?不过也就是个象嘴而已,比狗嘴就高贵了吗?

《基本演绎法》这本书里面,还讲述了这么几个知识点:概念要明确、判断要恰当、推理要严密。从字面上来看,感觉这几个知识点挺难的,但是细想一下,生活之中我们的逻辑思维其实也正好包括了这几个知识点。

传统逻辑认为概念是反映思维对象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概念的外延,则是指具有这种属性的所有对象。因此,所谓的明确概念,实际上就是明确概念的内涵和外延。简单来说,我们需要用合适的语言来描绘我们需要说明的话语。

举例来说:小猫和小狗出门找食物吃,小猫告诉小狗,鸡蛋可以吃,鸡蛋是圆圆的。小狗记住了“圆圆的是鸡蛋,鸡蛋是可以吃的”,便开始了寻找食物的旅程。最后,小狗看到大树底下有很多圆圆的东西,以为是鸡蛋边吃掉了,结果吃坏了肚子。

在这个故事里,小猫的话语没错:鸡蛋是圆的。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圆的都是鸡蛋,因此小狗错误的理解了这句话,把石头当作了鸡蛋,吃进了肚子里。鸡蛋的外形是圆的,但是这不能说明鸡蛋的特点,因此这个概念就模糊了,从而导致了小狗的理解错误。

所以说,概念要明确。这个世界上的事物成百上千,不计其数,我们必须抓住事物的本质属性,才能把事物的概念准确地描述清楚。

判断是由概念为基本元素构成的语句,是对思维对象有所判定的思维形式。任何判断都要通过话语来表达,都必须要有所肯定或有所否定,同时也有真有假。演绎法的理论研究,一般不侧重考察判断的具体内容,大多侧重于分析判断的形态结构。

例如:张三、李四、王五都来办公司了。这个联言断句可以判断,“张三”“李四”“王五”是一种情况,而“来到办公室”是同时存在的。传统演绎法认为,联言肢在联言判断中的先后次序并不影响联言判断的真假。

当然了,也存在联言肢都是真的情况,但是次序变换了之后,意义也发生变化的情况。比如“晓丽结了婚,并且有了孩子”和“晓丽有了孩子,并且结了婚”这两句,表达的两个意思相同,但是整体的意义则有了干煸。因此,在日常的表达中,有些语句是不能随便颠倒的,这会让判断有所改变。

在“推理要严密”这个章节里,作者讲到了“白马非马”的典故:公孙龙骑白马去某城探望朋友,在城门口被拦了下来,因为城门口贴着告示说骑马进城要交钱。公孙龙不高兴了,说自己骑的是白马,不是马,并指着告示说道:“说的是马进城要交钱,没说白马进城要交钱。”

白马是马吗?当然是。那么白马是马,黄马、黑马是马吗?当然也是。可是白马不是黄马也不是黑马,所以白马不是马……看完这个“白马非马”的典故,我只有一个反应:这什么推理啊,歪理。真要这么纠结,白马是不是马这个问题,永远都纠结不完。《基本演绎法》对此总结了一句话:两个否定前提,不能得出结论。

看了《基本演绎法》会发现这本书十分的有趣,因为作者会从各种典故之中去说明,应该如何分析这些典故里的逻辑。《基本演绎法》是一本逻辑学的普及读物,它的文字通俗易懂,我们可以通过看书去明白了逻辑学的基本知识,想想也是一件挺好的事情啊。

  《基本演绎法》读后感(六):理是越辩越明的?!

  

以前人们总说,理是越辩越明的。大学时代的辩论会的备选题目上,也曾经出现过。然而随着网络世界的发达,人们表达欲的空前高涨,这个话题仿佛正在焕发新的力量。我们看到,在网络这个小社会中,争吵随处可见,批判随处可见,闹剧也随处可见。人们在空前一致地表达着自己的观点,却从未停下来思考、接受、容纳他人。大众心理和社会氛围的变化似乎是造成这一切的根源,但除此之外,还有什么呢?

《基本演绎法》或许能够给这个问题带来一点启发。这是一本基于中国人的思维现状而创作的一本逻辑科普书,通过对演绎法的详细讲解,帮助人们建立正确的逻辑思维。张晓芒教授在序言中说道:“作为工具性学科的逻辑学,它本身并不能直接给人们提供各种具体的科学知识。但它在人们现实的认识、反映、论证等思维过程中,为人们进行正确的思维、表达和论证,探求新的知识,提供了必要的手段和方法……它作为思维形式的一种‘共许’,作为思维的一种‘样式’,向我们日常生活中积累起来的逻辑感觉发出了挑战。”而这个挑战,你准备好去迎接了吗?

当逻辑都被放弃,我们就什么都没有了……

我们来看看罗老师怎么说:

有逻辑和吵架能赢没啥联系

面对媒体上空前的混乱的表达现状,罗老师让我们放弃在网络表达中讲究逻辑,这当然没错。逻辑本身和现有表达现象是对立的,并不是有逻辑就能把事情说明白或者说清楚的。那么,不讲求逻辑就万事大吉了?这或许是另一种伪逻辑的看法。逻辑思维,正因为这种越辩越不明,而需要给予更多的重视。

因为,理智思考的根本,是逻辑思维;批判思维的根基,是逻辑思维;人大脑运转的基础,离不开逻辑思维。当不讲求逻辑的时候,混乱和无序将成为必然,而没有人,愿意成为一个所谓的“无脑人”。所以,很多人都说自己有“逻辑”,但其实不过是跟着情绪走的人云亦云,这就涉及到另一个问题:思维也分真假吗?

作者在书中回答了这个问题:“大部分人会把自己对某事物的看法作为正确的结论。有的人知道对待事物必须客观,但是当自己的看法被质疑时,客观就被抛诸脑后,不容他人置疑;有的人尽管察觉自己的观点有缺陷,但是仍然会在内心深处固执己见。同一个客观对象在每个人眼里都不一样,于是我们的想法就会千差万别,思维也就有了或然性、必然性和合理性。”

有了逻辑,就拥有了全天下?

至少,没有逻辑,也没人能拥有全天下。这当然只是个玩笑,但思考的根本影响甚至于决定着我们的生活、工作、选择和由此产生的未来。往小了说,逻辑能帮助你判断灯泡不亮的原因是什么、门前的雪是谁扫的;往大了说,逻辑让你把控事情的进展、言语的真假、知识的结构等。可以说,大脑每时每刻,都有逻辑思维在其中默默起着作用。逻辑或许不会让一个人拥有全天下,但可以让一个人拥有一个比较清醒的自己。

逻辑推理分为演绎推理和非演绎推理。如果细分的话,演绎推理一般有直言直接推理、关系推理、选言推理、假言推理以及三段论等,非演绎推理一般有归纳法、类比法、溯因法等。它们无论是在怎样的一种前提下得出怎样的结论,都遵循一定的规则,这些规则制约着推理的真实和合理。如果我们试图跳出这些规则去进行所谓的推理,那样的推理就不是推理,而是胡说。

人们日常生活中常用的正是演绎推理,或者也可以叫作演绎法。思维理论认为,演绎法又可以被称为“演绎思维方法”。它是从普遍性的理论知识出发,去认识个别的、特殊的现象的一种思维推理方法。逻辑学认为,演绎法是通过一般性(普遍性)前提,根据规则,必然地得出具有特殊性(个别性)的结论的逻辑推理方法。举个简单的例子:

当小明、小兵和小红想吃水果时,有人拿来一个苹果,或许苹果并不是三人最喜欢的水果,但是此刻他们的确都很想吃水果。于是,看到这个苹果,他们便会本能地在心中想起曾经吃过的苹果的味道,会想起苹果的颜色、形状和口感。其实,他们想起的苹果的颜色、形状和口感并不是曾经吃过的某一个苹果,而是若干苹果留存在他们记忆中的共性特征,至于某个苹果比其他苹果要酸一点、某个苹果比其他苹果要红一些、某个苹果的汁比较多等,并不会成为特殊的记忆而让他们在此刻联系到眼前的苹果。

小明、小兵和小红通过苹果的共性特征,去想象眼前这个苹果的味道的过程就是一个思维的过程,也是一个从一般到个别的思维。这个例子当然不能科学、准确地说明演绎推理,但它能够告诉我们,这就是演绎。由此,我们似乎能够联想到很多自己在不经意间使用演绎推理思维的事情,比方说:下班要不要带把伞?

有了逻辑就能得出真相,不,那可能只是个伪逻辑!

某日,小江带着自己的斗牛犬在草地上游玩。一直与小江关系不太好的吴某走了过来,看着小江和斗牛犬说道:“真无聊,居然和一只猪在一起玩。”小江没好气地说:“这是猪吗?不认识就别乱说,这是只斗牛犬。”吴某鄙夷地歪了歪嘴道:“又没跟你讲话,你接什么嘴,我是在跟狗说。”

这或许已经成为吵架的典型对话路线了,那么,这个逻辑是正确的吗?不!在这里,吴某使用了“混淆概念”的诡辩术。按照常理,吴某说话的对象应该是小江,他故意省略了言语指向而让伪逻辑成立。何为“混淆概念”?它是指在使用某个概念的时候,改变了原概念的意义或用一个似是而非的概念替代原概念,也称为“偷换概念”。古代有一个著名的“偷换概念”的诡辩三段论:你没有丢掉的东西是你所有的东西,你没有丢掉角,所以你有角。

类似伪逻辑的例子非常常见,日常的伪逻辑带来的争论也不在少数,但要清楚,伪逻辑更接近于一种话术,在实际的推导中,它并不成立。在《基本演绎法》一书的第六章,作者讲解了许多被人们忽略掉的伪逻辑陷阱。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不经意地见过类似的伪逻辑,有些是源于立场的对立,有些是源于情绪的变化。那么,伪逻辑才能表达情绪吗?

拥有正确的逻辑,才能更好地表达情绪

这段话还挺警醒的,但我这个确实是这本书的评论,不是在推罗老师╮(╯▽╰)╭

情绪,作为辅助因素,总在思维和逻辑中差上一脚。有人认为,逻辑和情绪相对立的。在情绪面前,逻辑是阻碍发泄的绊脚石,在逻辑面前,情绪是放大感情的显微镜。文艺点说,在情绪的眼中,逻辑是0和1组成的代码;在逻辑眼中,情绪仿佛是孩子的脸,明媚笑容后的暴风雨总是不定时袭来。但事实上,逻辑和情绪并不是对立的。情绪的产生,是逻辑的结果,同时,情绪的表达,需要逻辑的支持。想要证明自己的独立思维的关键,不是反对与批判其他人,而是用逻辑原理人云亦云的过程,用思考得出自己的结论,不论这个结论与他人一致还是不一致,思考的过程本身就已经是一种验证,讨论本身也从来都不是“一言堂”。逻辑的作用,不是帮助我们说服别人,而是为了理顺自己的思路和看法。

读完这本《基本演绎法》,不会让你像电视剧中一样,成为口述结论的推理大神(就像同名美剧的男主角那样),也不会让你成为吵架达人。这本书的最终目的,按照作者的话说,不过是让我们可以既“懂道理”也“讲道理”。知其然,亦知其所以然,还能说清楚其“所以然”的。

所以,文章的题目,在充分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即所有人都讲逻辑、讲道理、认可事实,抛开过多的主观因素的情况下,理或许是越辩越明的。你觉得呢?

本文标题: 基本演绎法读后感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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