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绅士》是一本由张仲礼著作,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2.00,页数:249,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中国绅士》精选点评:●写的太扎实了,看七八页必须休息一会,又不是实用科目。热灶头冷板凳啊。●可能是最早将绅士这个群体单独
《中国绅士》是一本由张仲礼著作,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2.00,页数:249,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中国绅士》精选点评:
●写的太扎实了,看七八页必须休息一会,又不是实用科目。热灶头冷板凳啊。
●可能是最早将绅士这个群体单独拿出来做研究的著作。也许是为了研究的方便,作者将绅士分成了两个群体,但很显然,我们不能用上、下两层的观念来看待这一精英群体。放回“精英”研究的学脉中,张仲礼先生实有开山之功。
●士绅研究定鼎之作,应和费老那本结合来看~~~
●亮点在研究方法
●工整……
●翻过
●资料
●史料研究也可以成为思想研究不可绕过的经典
●张仲礼的代表作
●出身富有成为绅士的比例最高。成为绅士后,仅记载富有的人比例又是最高。读书,科考——赚更多的钱。
《中国绅士》读后感(一):宪政问题下的社会流动
这本书分析了所谓的上层绅士和下层绅士的构成及其积极的社会功能。其中,关于学额的讨论值得关注:清朝的学额制非常像现在这样,“学额与应试人数之间,或者学额与地区人口之间,并没有固定的比例”(p. 74);又,朝廷对客家人、棚民和少数民族有特殊学额。自太平天国之后,咸丰三年规定,捐饷可以增加地方的学额,又规定地方上增加的永广学额不能超过十个。太平天国之后,正途的生员人数增加了23%。而监生的捐纳在太平天国之后也大大增加了,因为为了筹集军饷,朝廷将空白的监生名额发给地方,估计可能增加了30%[捐纳制度在1800年之后才成为一项重要的制度],这造成了上层绅士中正途和异途绅士的比例变动,异途占了一半。
又,其第四章有对绅士传记的定量分析,但是很superficial,值得注意的是p.229有Economic Mobility table,可以做进一步的分析,不过需要考虑truncated data的问题。
《中国绅士》读后感(二):绅,士,衿
1.绅
字面含义是一种腰带、饰带,以后演变成为指有较高学历的人或指官吏,他们是这种腰带或饰带的佩戴者。
“绅”见于《论语》卷十:“疾。君视之。东首加朝服拖绅。”《论语》卷十五:“子张问行。子曰……子张书诸绅。”
在《辞源》中,绅指有较高功名或官职的人。
2.士
“士”指学生或学者。《论语》卷四:“子曰:士志于道而耻恶衣恶食者,未足与议也。”《论语》卷八:“曾子曰: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
《钦定学政全书》:“士为四民之首,一方之望。”
3.衿
字面意思是一种袍子的领子,到传统社会晚期,“衿”作为“士”的同义词,以使士区别于其他人。
《钦定学政全书》:“士子,倚恃青衿,抗欠国课。”
“绅士”和“绅衿”常常合为一词,以使整个受过教育的上层集团区别于其他人。官吏则有时称为“士大夫”,《辞源》定义士大夫为居官有职位之人。《辞海》“绅衿”条:“居乡之士大夫,统称曰绅衿。”
(p7)
《中国绅士》读后感(三):消失的乡村领袖
传统社会的变化,一些人随着也消失了,新的社会没有他们的空间,或者他们都改了行,换了身份。这里说的乡村领袖,是明清时代中国传统社会的绅士,不是绅士风度之绅士,跟英国绅士也不是一回事,也不包括不是绅士身份的耆老、宗族长。为什么想起来这个话题,因为觉得今天的乡村社会似乎没有了一点力量!难免想到过去的绅士群体,不是要歌颂,事实上一百年来的发展并没有出现一个能代替他们的群体,维护地方利益,建设地方公益事业。乡村的确是一盘散沙,没有“ 头人”,对外界的力量没有抵抗、防御的能力。这个头人不是村支书,也不是村长,他们不是头人,他们是政府权力的末端。不是恶霸,恶霸倒是还存在。不是媒体推出的“致富带头人”,也不是没有附属属性的“地方精英”。用乡村领袖这个身份,我是把传统乡土社会的绅士看作了乡村的领袖。
绅士阶层是由解甲归田的乡绅和取得最基本功名的学生组成的群体。作过朝廷的官,回乡也还有一定的影响力,县官不敢得罪他。穷秀才,在以前也属于绅士阶层,他们可以与县官对话,有发言权。有钱的商人,有地的地主,没有功名,不但做不了官,还没有发言权,单凭钱、地不能当绅士。绅士阶层是与皇权统治阶级一体还是地方利益的代言人,民国时期就展开过争论,他们的身份的归属,涉及中国传统社会是不是皇权完全说了算的专制社会,地方社会有没有自治空间,有没有自下而上的民主。《皇权与绅权》这本书,汇编了当时各方争论的一些文章,费孝通先生一方的观点认为绅权是反对皇权的地方力量,吴晗先生一方认为绅士属于统治阶级,不可能做人民代表。那么谁才能做人民的代表呢?快一百年了,现在我们的村民选举制度还在完善阶段,这难免让人略微的有所失望。
民国以前,官方权力只到县一级,县城以外的乡土社会没有官方系统的人驻扎,这是公认的。传统乡土社会的秩序,由担任村长、族长的绅士来管理,历朝历代都是这样,皇帝更换,但是乡村还是那样。清朝皇帝在城里搞文字狱,颁发到乡村的圣谕还是抄袭明朝皇帝的圣谕,明朝又不能改宋朝的地方政策,宋朝的王安石要变法,最终失败。蒋介石学王安石,推行新保甲,也是归于失败。在管理上,传统乡土社会是自治社会,没有被官方行政力量完全征服,虽然皇权也不断尝试把每一户村民都抓在自己手里,但是皇权时代不能完成。这与交通的不发达有关,到了1920年代,政权具备了延伸到乡村的能力,新保甲制度的推行,把乡土社会里正直的绅士赶下台,取而代之是政权的代理人“保长”,这时候也是乡土中国完全破产的时候,没有了自治、自救、自助的能力。
正直的有身份名望的绅士不愿意做县官的狗腿子,他们的退出,给了恶霸、游手好闲的人代理官方权力的机会。这种情况,我们在今天的一些农村也能看到,村庄里真正有能耐的人自己经商、办工厂,也不参与村长选举,不愿意招惹是非。官方权力的代办人,才是地方利益真正的对立面,他们获得参与盘剥村庄利益的机会,他们也是为了这个。官方权力虽然有时候也想在地方做好事,稳固自己的基础,但是它永远找不到它的“高素质人才”代理人,这是这种制度决定的,一个 “高素质人才”必然不肯充当官方权力的狗腿子。这种情况下,即使官方权力想治理好基层,因为它没有真正能帮它做好事的人,只有能帮它做坏事的人,它巩固基础的计划也不能实现,它的基础只能在狗腿子手里逐渐崩溃。
乡村社会没有正直绅士群体的作用,任何外界的力量都不能在这里做好事情。梁漱溟先生开展乡村建设运动,他说我们开展运动有一个问题难以解决,就是我们在动,村民不动。今天在乡村开展项目的社区发展组织,仍然面临这个难题。这就是乡村社会没有自己的“乡村领袖”。从前的绅士群体消失了,但没有新的更好的一个群体来做带动乡村发展的事,外界推动,村民不动。
从前的绅士群体可以做哪些事情?修路架桥开渡口,扶贫恤孤赈灾救人,建学校甚至开设书院,还有比较完备的社仓自助自救体系。土地集中在土豪地主手里一部分,还有相当一部分土地属于族田。政府不管地方,地方能够团结互助的单位就是家族,中国的农村并不是一团散沙。一个人万一违反了族规,被开除出去,走投无路,还有一个救助的地方,就是寺庙。寺庙的财产从哪里来,主要还是地方绅士的捐献。在乡土社会没有破产之前,官方权力没有延伸到村庄之前,乡土中国是一个发育比较成熟的自治系统。
在维持村庄发展的同时,绅士还有担任保护村庄利益的责任,维护风俗的责任。风俗的维护,依靠族长的威权。保护村庄利益,依靠自己的绅士身份。与官方谈判,依靠自己在官场、科场建立的关系,私下解决。这种行为到底是维护地方的公共利益,还是与官府勾结私占地方利益,应该说这两种情况都有。但是一个秀才领着村民砸烂县官的轿子,把他赶走,不经省级学政,县官又不敢把他抓起来,这种情况,今天的秀才,即使是一个博士,恐怕不敢这样有恃无恐,他也没有什么依恃。
以前的秀才,差不多就是今天的高中生吧,高考落榜青年,回到家乡,他能算“士”吗?换成一个今天的大学生,他被赋予与县长据理力争的平等地位吗? 回答是可以的,太可以了。这样的问题就错了,不止平等,县长还是是人民公仆,知县是人民父母官,时代已经大大的进步鸟。
乡村要发展好,还是要靠乡村内部自己人的努力,很多人都认同这一点,但是当代的乡村领袖怎么产生?公益组织在农村开展项目,需要“乡村领袖”的协助才能做好工作,也说明了乡村社会的发展需要自己内部认可的“乡村领袖”的带领。今天来说,一个高考落榜青年有成为当代乡村领袖的潜力,只要他有能力,被认可,能够严格执行村民选举,他可以发挥自己的作用。今天的农村没有绅士,绅士也不会在农村,当过官的不再归去来兮、叶落归根,大学生们也不会在农村呆着。绅士群体的消失,现在当过官的“绅”即使不回乡,他对本乡的事情还有些影响作用。“士”群体则已经完全沦落了,就算是大学生、研究生,要维护权利,哪个单位把你当回事。只有出现负面的、或者做样子的新闻,媒体才喜欢冠以大学生之称引起轰动,这也可以看成是传统的余温,只是这种温度握在手里,多么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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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含糊不清提到的一些资料,实出自以下几本书:
民国丛书影印汇编3-14《乡土重建》《乡土中国》《皇权与绅权》。《皇权与绅权》中胡庆钧先生的三篇文章,我特别认同,当然肯定有人不认同,这三篇文章不是通过理论工具写出来的,我看来却觉得把问题写的很清楚,也许是因为我看不懂更高深的吧。
韦伯《儒教与道教》(简中文版)
张仲礼《中国绅士》(简中文版),资料丰富,不持立场。我上面说的“绅士”也是指明清时代的绅士。
瞿同祖《清代地方政府》(简中文版)。末章“绅士与地方行政”有些话,我觉得矛盾,有些不能理解。
梁漱溟《乡村建设理论》(新版)
牛铭实《中国历代乡约》
粗枝大叶写出来是为了请大家帮助纠正认识。
《中国绅士》读后感(四):士绅:理解中国的一把钥匙
张仲礼先生《中国士绅——关于其在19世纪中国社会中作用的研究》写于1950年代,一经问世,名满国内外学术界,成为研究中国士绅群体绕不过去的一部经典著作。西方海外汉学着力研究中国在帝制时期何以能维持长时段稳定的社会结构,以及这种“超稳定”社会结构在近代是怎么发生剧变的,期望能够从中发掘理解现代中国的线索。当时西方学界流行的“冲击—反应”理论框架,除此之外也要从中国内部审视中国近代的社会变迁,国家、地方精英与社会控制是其关键词。张仲礼先生以经济学的背景留学美国,既有对中国本土的文化理解,又接受了西方学术严格的训练,在研究士绅这一课题时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他把传统史学研究中扎实的史料功底和西方的数量分析数理统计方法有机结合起来,从士绅这一特定的社会阶层入手,对帝制中国的政治经济结构做了科学实证的分析。书后随附的正史、典章文献、地方志、文集、奏稿,以及书中大量的数据图表,足见这本小书所蕴藏着作者深厚的功力。
本书名为“中国士绅”,英文Gentry的含义并不严格对应中国的士绅阶层,中国典籍中也无西方有地产的“绅士”概念。虽然这是因为本书在海外由英文写作,是翻译的问题,但作者将中国的士绅作为中国传统社会中必不可少的一类群体。他们是传统社会的精英,掌握政治权力和文化资源,并主导着基本的社会秩序。全书聚焦19世纪的士绅,共分为四项研究:构成和特征的考察、人数分析、科举生涯、传记的数量分析。
提到士绅,就会想到近代农村的缙绅、乡绅以及土豪劣绅。士绅的演变经历很长的过程,后来作为革命对象的土豪劣绅一般是指民国时期,与本书研究无关,所以按下不表。首先,作者厘定士绅的范围:通过功名、学品、学衔、官职获得士绅地位。接着,在士绅内部细分为:
上层士绅
正途
异途
官吏
进士
举人
贡生
官吏
下层士绅
生员
监生
例贡生
下层不能直接取得官职,上层与仕宦紧密相连,通过科举考试是正途,捐纳获得是异途。不同层次、出身的士绅,拥有特权、社会地位、承担责任、仕途待遇等都有严格不同。上层士绅当官比下层士绅有优越条件,上层特权、行使社会职责多于下层。家族中的婚丧和祭祀仪式、衣冠的差异也作了区分。在科举时代,通过正规科考入仕是康庄大道,而捐纳当官则要低人一等。士绅的特权有:
1.可与地方官平起平坐,不必行下跪礼,自由见官。也可免受平民的冒犯;
2.诉讼中,平民不得指名士绅出庭作证,士绅不必亲自听审。犯了罪,不上刑。如果罪行很重,地方官必须要惩治违法士绅,必须采取特定程序,先向上级报告,革去士绅身份,再处置;
3.特殊的称呼、饰物、顶戴、服装
4.参加礼仪:文庙的官方典礼、每年一度的家族祭礼、地方节庆和典礼、琼林宴
5.免服徭役和丁税(人头税,家族成员也可沾此特权)。田产要交的赋税不免但可少交,还可拖欠赋款
6.得到政府给的月例银
7.去考乡试时,受邀地方官设宴招待,还给盘费。应试考生会得到本家族或士绅主持的文会的资助。考试中式,新举人可得旗匾银20两,并建造牌坊
8.若遇灾荒,生员得到的赈济特殊待遇不同于一般百姓
……
士绅地位附带如此多好处,难怪顾炎武《郡县论》写道:“一得为此,则免于编氓之役,不受侵于里胥,齿于衣冠,得于礼见官长,而无笞捶之辱。故今之愿为生员者,非必其慕功名也,保身家而已。”可见考科举的动机,不仅是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实现自己的政治抱负,也怀着诸多现实利益。
除了明文规定的特权外,士绅还凭借其社会地位谋求经济和其他好处,且多不合法。如有,士绅拒纳田赋,逃避徭役,或向百姓收租包揽赋税;与胥吏走卒、官员串通勾结;干预政府司法权力,私设公堂,私藏刑具;掌管寺庙,将庙宇当作私产,田产田租归自己。这些都是士绅群体受到批判的原因。
不过,权利与责任在士绅身上是对等的。士绅承担着必要的社会职责,起着官府(国家)与平民之间的中介。士绅地位的获得取决于国家功名的承认。而在政府官员面前,士绅代表着本地利益,且在地方起着文化领袖的角色。政府官员任期有限,在治理方面也要多依靠士绅,甚至还会讨好他们。书中数据统计,清代知县任期很短,少则0.9-1.7年,长则4.5-5.5年。一个知县从上任到熟悉政务民情,任期也就满了,离职了。所以“盖官有更替,不如绅之居处常亲。官有隔阂,不如士绅之见闻切近。”(《皇朝经世文续编》): 士绅代政府而行事,但又不是政府的代理人。士绅作为一个社会集团,在自愿基础上行事。强龙压不过地头蛇,所以即使士绅有上述那些非法不端行为,官府有时只能默认或勉强容忍。
士绅实际管理大量地方事务——营造地方工程、募款、关心本地水利、地方福利、作为仲裁人调解纠纷、兴办书院、捐助资金和土地以津贴学生、维修文庙和官学校舍、为本地考试而修造贡院、修建会馆接待同乡等。尤其是随着朝廷的权威和行政效率日益下降,士绅更要承担更多的责任。19世纪中叶太平天国战乱,中央和地方官府无力应对,靠的就是地方士绅或离休官员兴办团练,组织防御保卫地方。
在书中,另一个有趣的观点是:作者认为考试的频次与取中名额是政府控制“正途”士绅人数与分布的手段。且太平天国在这其中也施加了很大的影响。每一级考试的录取人数、每一级官学的学额,随各地方行政单位的不同重要性和级别,都有固定。但对于少数民族等特殊社会集团,会开特殊学额,属于特例。太平天国动乱打破了这一固有局面。由于朝廷财政紧张,凡捐输军饷、捐助团练经费的地方,都增加生员学额,以作为奖赏。此应变措施,改变了原学额分配制度,其结果则有利于富裕地区。上述上层与下层、正途与异途的界限被逐渐打破。太平天国后,监生捐纳人数增多。曾国藩、李鸿章每次获一胜仗,都会向朝廷保举百人至千人不等。甚至朝廷对此该有的控制力也在下降。太平天国前,户部控制颁照(捐纳者的证明和享有特权的凭证)。太平天国后,各省都用空白捐照。这象征中央控制权旁落,由地方自主。
书中讲到,雍正曾想扩大捐纳制度,目的是可形成一种平衡力量,以制约正途出身的士绅结成朋党,作为一种控制手段,但那不同于太平天国后朝廷关心捐纳能增加财政收入,而放松控制。太平天国时期前后具体比较如下:
太平天国前
太平天国后
官员及有虚衔者
8万
15万
举人
1.8万
1.9万
贡生
2.7万
3.5万
总数
12.5万
20.4万
杨国强老师曾在讲座中讲到,在清代中后期,捐纳和保举是科举被废的内因。在没有钱的情况下,只能开保举之风。曾有户部六品主事官员在六七年间因保举,历职三品布政使,从湘军出来后,做到山东巡抚的高位。李鸿章兄李瀚章从秀才一路保举到兵部尚书……保举产生的不是一两个人物而是一个群体。太平天国内战结束后,发展到无论海防、河工、赈灾还是制造、洋务、出使等官员都可以保举。保举人数一多就乱。杨老师举例,当时吏部规定一个缺口最多保举6个,而光绪二十年黄河出问题,山东一二十里地就保举了六百人。在相当一段时间内,朝廷维持的是:官可以捐,功名不可以。太平天国后,这一局面再也不能维持。光绪初年山西,候补与实缺比例为10:3;到了宣统初年,江陵一州候补知府300人,一个知县候补1400余人……当异途淹没科举,人心就开始漠视科举。
太平天国对晚清的影响有多方面。如孔飞力在《中华帝国晚期的叛乱及其敌人:1796-1864年的军事化与社会结构》一书中,将太平天国作为清朝衰落的重要转折点,同时,将科举停置前后士绅阶层的衰落视为中华帝国衰落的关键,自此,帝制稳定的社会结构崩塌,且再也无法重塑了。不仅是士绅或异途士绅的人数猛增,士绅阶层之前的构成结构也改变了,异途比例上升,渗透到上层集团。士绅集团人数上升,对百姓负担加重。更重要的是,士绅摆脱了中央政府权力的制约,难以驾驭,加剧了地方的离心化。异途出身的士绅不比正途,对传统纲常伦纪日益淡漠。
最后,探讨士绅阶层之所以形成的重要制度——科举制。围绕科举制的研究及争论,已有很多。过去对科举的批判多集中在公平性、形式僵化、对士子的摧残等。正如书中所说,科举是作为朝廷的一种控制手段,并非仅是简单的选拔人才的考试。如果不想应试,或很早就无意进取,那么就能从读书应考的禁锢中解脱出来吗?答案是不能。生员的升迁取决于岁考的成绩,缺考三次革去功名。所以无论图谋晋升还是保留原位,士绅都必须将很大部分时间耗费于读书应考。这当然是对读书人施加了很大压力,但考试作为国家的一种控制社会手段,则无可厚非,至今依然存在。唐太宗那句名言“天下英雄,皆入吾彀中”,扬雄解“英雄”一词含义“多智为英,大胆为雄”,“英雄”在古汉语中完全没有道德含义:聪明大胆的人,类似“枭雄”。科举就是要将这一群潜在的社会不安定分子纳入朝廷控制之下,吸收他们为王朝服务。西方中世纪也有以基督教作为控制社会的手段。即使不是科举,也会有其它制度来代替之,规训整个社会。
如果太强调科举带来的弊端,就会陷入死胡同。科举制作为一项制度,其本身内部就经历了不断的沿革。有人批判八股考的内容和形式僵化,扼杀了士子的独创性。须知如果考策论,的确没有标准答案,考生答案也多元化,但存在的问题就是会按照判卷者的喜好来录取,录取之后考生与考官会结成恩主-门生关系,同样观点的人容易形成小集团,引发党争,这在帝制时代是不被允许的。所以考试的趋势只能是答案越来越形式化,在价值上中立,纯粹考记忆力、做语言游戏的能力。况且即使考策论,自然需要考生真正有自己的想法,可是考生之前并无接触多少国家实务,答出的内容也无法作为建言献策,判卷上有困难和主观性太大。而且,做八股文其实非常考验人的智力,要做到填字规整非常难。甚至有人说,会写八股文的,什么都写得好。其次,对人才的定义不一,真正的人才放到哪种考核制度下,都能脱颖而出。“此非科目能致豪杰之士,而豪杰之士或有时而出于科目耳。”(龙启瑞)曾国藩、李鸿章、张謇,都经历过八股的“摧残”,也并不妨碍他们成就功业。科举制最后的崩溃,取决于国家控制能力、顶层制度设计、社会风气流变、教育培养目标、社会结构变革发生了变化等等,多因促成一果,对科举的道德性批判,只是因素之一。
本书的第4章是对于19世纪中国士绅传记的数量分析,似乎是为本书的续编《中国士绅的收入》做准备,这一章在内容上创见不多,结束得也有点突然,就士绅传记统计资料中所呈现的一些要点做了“蜻蜓点水”般的带过。
《中国绅士》读后感(五):張仲禮,《中國紳士──關於其在19世紀中國社會中作用的研究》摘要
張仲禮的《中國紳士──關於其在19世紀中國社會中作用的研究》一書共有四章,第一章〈十九世紀中國紳士之構成和特徵的考察〉介紹十九世紀中國紳士集團的構成,並講述其構成依據,最後分析紳士具有的權力與職責。第二章〈十九世紀中國紳士的人數分析〉以太平天國為分界點,探討紳士數量前後的演變。第三章〈十九世紀中國紳士的科舉生涯〉主要圍繞著科舉制度,及其對考生的影響。第四章〈對於十九世紀中國紳士傳記的數量分析〉須搭配書後圖表,此處從略。
第一章、十九世紀中國紳士之構成和特徵的考察
作者將紳士定義為取得學品、學銜、官職、功名的人,其中學品與學銜須透過科舉考試後取得,此種途徑稱為「正途」,官職亦是給予此種通過考試證明的人。而透過捐納取得功名的途徑則稱為「異途」,例如捐納為「例監生」、「例貢生」,但例監生若參加更高層的科舉而中試,便可轉換為正途出身的紳士。
正途的紳士中地位最低層的是生員,作者稱此為下層紳士。舉人、進士、貢生、官吏等,則稱為上層紳士。而異途紳士的下層為例監生,捐納而得的官吏,則為上層紳士(表一、紳士集團劃分簡表),上層或下層的差異,可以從他們的衣冠上清楚的分別。紳士集團們都享有特權,只是上層紳士擁有較多的特權,例如田賦繳納可享有較多的減免,在一些祭祀、婚喪的場合也須由上層紳士擔任主持角色。
下層紳士的構成主要透過考試和捐納,考試只開放給良民的男性參與,且考生得找一個紳士替他做保,參加童試者稱為「俊秀」,通過童試便可成為「生員」,即俗稱的秀才。童試由州縣試、府試、院試三個階段的考試組成,考過州縣試者便稱為「童生」;武童試亦由三階段考試組成,通過後成為「武生員」。捐納是擠身於下層紳士的另一途徑,捐為例監生者即成為名義上的國子監生,但只有少部分的例監生會去京城國子監讀書。已經成為生員者,亦可用較低的價格捐為例監生。除考試和捐納外,還有一些特殊的途徑,如皇帝恩賜的「恩監生」、世襲獲得的「蔭監生」。至於地方耆老,是由年長的紳士,以及普通的年長者,其中後者雖具有威望,如參加鄉飲酒禮、受賜匾額等,地位略高於平民,但不屬於紳士階級,亦沒有特權。
生員若要向上流動,可參加歲科考試,其中成績優秀者為「廩生」,享有津貼;其次者稱為「增生」,意為增廣生員,可遞補廩生缺額;至於最差者稱為「附生」,意為補遺的生員。例監生是下層紳士中最大的集團,他們原為平民或生員,而例貢生的組成亦為平民或生員,倘若他們想要在國子監學習,然後參加考試,會比正途的貢生、監生待的更久一些。
上層紳士主要是通過正途的科舉,一旦參加鄉試通過而成為舉人,即成為上層紳士。不過監生、貢生除參加普通鄉試,可以參加較特別的「順天鄉試」,便不必與所有的生員競爭。一般而言,舉人的學銜都是正途獲得,但也有例外,如乾隆皇帝曾授予兩名貢生與一名生員為「恩賞舉人」,宦績卓越的官員後裔也有蔭得舉人者,不過相當少見。較常見的是朝廷急需軍餉,有些高額捐助者也獲得舉人銜。舉人再繼續應會試,及第則成為「進士」,他們可以直接進入官場,或是入翰林院,最後擔任要職。另一個進入上層紳士的途徑是五種貢生,十二年舉行一次的特殊考試,中者稱「拔貢生」;三年一次,從廩生、增生中選拔學業優秀並進行總督、巡撫、學政會考,中者稱「優貢生」;依據資歷選拔的稱為「歲貢生」,名額為府學每年一個、州學三年兩個、縣學兩年一個;如逢國家慶典再選拔者稱「恩貢生」;這些貢生的副榜稱為「副貢生」,此五貢皆屬於正途,有時甚至授行政官職。至於成為上級紳士的異途,仍是靠捐納、軍功、舉薦等途徑,理論上生員和平民不能捐官,因為生員還是在學生,而平民不應平步青雲,但實際上此二者可以先捐例監生、例貢生銜,再進而捐官。
紳士的特權可以透過禮儀彰顯出來,其穿著、稱呼、頂戴都不同於百姓。且只有紳士才能參加文廟的官方祭典,在各種典禮和節慶中,紳士也承擔著重要角色。法律給予紳士的特權是犯罪不會上刑,如須懲治紳士,必須遷革除其身分。且在訴訟中,平民不得指名紳士出庭作證,紳士若涉及訴訟,可派僕人到庭代聽。紳士在經濟上的特權是免繳丁稅和勞役,原本田產是不能免稅的,但紳士仍可減免或允許拖欠。此外,紳士往往還會拿到來自官府或本家的各種補貼,包括盤費、廩米、災荒時的賑濟金等等。
以上所提到的是官府所給予的正當特權,在此之外,紳士常憑藉著身分擴大權力。偷漏賦稅是最常見的,由於情況太過嚴重,官府曾頒布相關的治罪辦法,革去紳士身分至其繳清拖賦為止。紳士還會讓百姓將田產詭寄在其名下,以幫助他人逃避田畝攤派的徭役。甚至有同姓族人集資捐一官銜,使本家免去徭役,其重擔卻落在剩下的農民上。有的紳士會使手段分沾行政官員的油水,有的與胥吏勾結,對鄉民濫爭賦稅、干預司法、強據灘地等等,不勝枚舉。
然而紳士集團亦有其社會職責,包括參與賑災事務、興修公共工程、組織團練等等。由於清朝知縣任期都不太長,平均約在一至二年間(表二、知縣的實際任期),因此地方官常必須仰賴、諮詢紳士。紳士也會用其影響力去主導官府,如太平天國時期,當蘇州被佔領後,逃至上海的蘇州紳士曾力勸曾國藩派李鴻章奪回蘇州。據廣東、廣西的地方志指出,紳士主持的公共工程建設,佔了整體極高的比例。紳士的另一項職責是保護傳統的綱常,一方面透過津貼學生、捐助土地興修文廟等等;一方面也編纂地方志,彰顯忠孝節義。在社會動盪的清末,紳士也成為地方武裝組織的負責首領,從事保衛家鄉、翻修堡寨等等工作。在太平天國時期,紳士還開辦不屬於中央控制的「厘金」,向坐商和行商徵收,此可視為地方政府崛起的關鍵,政府組織的權威由紳士取而代之。
第二章、十九世紀中國紳士的人數分析
作者先確定院試的時間,武科院試三年一次無疑義,至於文科院試的時間,據《通州直隸州志》確定順治二年(1645)至四年(1647)三年一次,此後改三年兩次。順治十五年(1645)至康熙十二年(1673)期間改回三年一次,之後又改為三年兩次。院試的學額是按行政單位分配的,與應考人數無關,順治四年的配額為:大學40名、中學30名、小學20名,此後略有增減,許多地方都將學額控制在最高額上,江南地區則因紳士要求而開放了一些非正式的學額。此外,政府對客家人、少數民族、土司、鹽商等特殊身分與地區,都增開了若干學額。朝廷亦在太平天國時期,賞賜捐輸軍餉的地區增加學額,包括永久性的永廣學額,以及暫時暫廣學額。為了保持學額不致失控,永廣學額規定不得超過十個,在原額低於十的地區,亦不得過原定額。然而開增永廣學額的影響是使富裕地區的機會增多(表四、太平天國前後文生員學額簡表)。至於武生員的學額記載較少,康熙十年(1671)規定府學20名、大州縣學15名、中縣學12名、小縣學7至8名,可見與文生員是差不多的。不過許多地方的文生員學額較多,可能是因為文科考生較多所致,增額時也都以增文生員為主。據地方志的記載,武生員的比例約為文生員的85%左右,太平天國後增至88%(表十八、文武生員學額的差異)。
作者以太平天國後的無錫、金匱兩地的生員為材料,分析80名生員,考中的平均年齡為25歲,死亡年齡約在60歲左右,因此紳士的平均生涯為33年。生員的數目統計,在學額不變動的前提下,作者推測太平天國前的生員總數約有74萬人(表二十、太平天國以前的生員人數及其在各省的分布),在考慮因為戰爭而增多的學額,算出太平天國後的生員總數為91萬人(表二十二、太平天國後的生員人數及其在各省的分布)。接著考察例監生的數量,發現有穩定下降的趨勢,道光朝初期約有8萬人,道光朝末期僅剩3萬人(表二十四、道光朝捐監人數、捐監銀數及捐監者在人口中的比例),此可能與財富分配的變動有關,因為從捐監銀數回推,發現捐監的多為平民,財富集中在少數人手上,造成想捐監生者的經濟能力被削弱。至於太平天國後,捐監的人數有提升的跡象,回升至5萬人左右,可能與捐銀方式改變有關,戶部將空白捐照發於各省,由地方自主。由此可知太平天國前的紳士總數約為110萬人,太平天國後增為144萬人。作者在進一步估計也可連帶享受到特權的紳士直系親屬,發現平均的家庭規模並不大,約只有5人(表二十三、紳士家庭的人口數計算),那麼包括親屬在內的紳士總人數在太平天國前有550萬人,太平天國後則有720萬人。而紳士的分佈比例並不均衡,此與正途學額依照行政單位設置有關,在太平天國後由於江南地區一則因捐輸人數增加,一則因人口移入增加,使得紳士數量較太平天國前多了一倍,邊遠省分因捐輸不踴躍,比例因而下降(圖二、紳士階層在十九世紀中國人口的比例)。
統計紳士集團內各階層的人數,上層紳士方面,太平天國前的文武官員及有虛銜者為8萬人、文武舉人1.8萬人、正途貢生2.7萬人,共計12.5萬人。太平天國後文武官員及有虛銜者為15萬人、文武舉人1.9萬人、正途貢生3.5萬人,共計20.4萬人(舉人、貢生等人數的計算,請自行參考書114-131頁)。下層紳士方面,太平天國前的例貢生約有1萬、文生員46萬、武生員19.5萬、例監生31萬。太平天國後的例貢生約有1.3萬、文生員55萬、武生員25萬、例監生43萬(各類生員的計算,請自行參考書131-136頁)。意即在太平天國前期,全國110萬名紳士中,約有12萬名上層紳士,其中4萬人為異途。下層紳士的98萬人中,有31萬人為異途;至太平天過後期,紳士總數達150萬人,上層紳士人數增至20萬人,其中10萬人為異途。125萬人下層紳士中,有43萬人為異途(圖四、太平天過前後其上層紳士與下層紳士、正途紳士與異途紳士之間的比例)。可見在上層紳士比例增加的過程中,異途對正途的比例也是持續增加的。
總結來說,十九世紀紳士的總數達110餘萬人,加上其親屬則達550萬人,其特權階層對平民所加諸的負擔是很重的。而紳士成員遍布全國,在任何一個縣,在每個行政單位都保持著一批紳士。清朝利用捐納制度以牽制正途紳士,其構成紳士集團達到30%以上。不過正途的人數因為太平天國之亂,讓名額有增加的情況,比較十九世紀前後半葉的差異,正途人口從74萬增加至91萬。不過太平天國後,異途的人數也大幅增加,正途與異途相加總達到720萬人。值得注意的是,許多異途已向上滲透至上層紳士中,使紳士集團的構成產生變化。
第三章、十九世紀中國紳士的科舉生涯
考中生員的下層紳士通常不會以此為滿足,還會更進一步的往上層流動,據作者提供的文集資料顯示,清代鄉試平均的考生總數約有19萬人,廣東、廣西、浙江等地的競爭者也多有一萬餘人。學生們往往考了好幾次才中試,平均的年齡生員為24歲、舉人為30歲、進士為35歲,從生員升至進士需花十年之久。而且生員按例要參加縣、州、府各級教官的定期考試,雖然此制度未必嚴格執行,但紳士們為了保留原位,或是努力晉升,都須花費很多的時間應考。
清代鄉試的考試內容為三場,出題範圍來自儒家經典中的議題,第一場考四書文、試帖詩;第二場考經文;第三場考策問。乾隆二十二年(1757)前,除考四書文外、經文,還兼考論、表、判,論題來自於程朱理學。而策問的問題起初包含一些國計民生的現實問題,至十八世紀末改討論哲學。考試作文的形式必須遵循八股格式,試帖詩必須講究格律,甚至連武舉都須考默寫武經,這樣的規定影響了士子對讀書的態度,清末一些有識之士紛紛上言指出這樣的題目太不務實,難以選拔人才。
科舉制度使「機會均等」成為可能,但並不是完全的平等,賤民出身者完全被排除在外,且有財有勢者仍然擁有優勢,舉人銜等官銜時會授與達官子弟,富人再進入紳士階層也較為便利,通過捐輸軍餉而得到賞賜,完全不必經由考試。童試、鄉試對於鹽商也有單獨的名額,使得他們的機會比平民高得多。鄉試在閱卷上,高官顯貴的子弟也有特殊待遇,他們的考卷被標明為「官卷」,另有舉額。原先官卷與民卷分開始於康熙三十九年(1700),其目的是要給窮書生更多機會,結果卻適得其反。而最大的不公平在於平民無法承擔多年讀書應試的費用,除試卷要收費,中榜也須繳納作保規費。雖然士紳也有辦義學,可惜目前的研究對於義學的成效還不甚清楚。即使如此,科舉的平等精神尚能維繫著中國社會,只是當十九世紀後半葉,捐納制度氾濫,異途出身比例暴增,且能獲實授,使正途官宦不得不候補一段時間,科舉的均等原則更不復存在了。
清代對於科場舞弊處以重刑,但仍層出不窮,甚至連外國人也悉知此事,《星期六評論》曾報導有考題一宣布後,考生將考題仍出牆外給同夥,或是應考生的僕人實為職業槍手、冒名應考等等事體。當試卷送入閱卷時,考生會遞條子,嘗試使考官能辨別卷子。雖然發榜後會舉行複試,但這些檢驗也流於形式。
科舉的目的在選拔有才幹的人出任官職,但清末的考試內容純屬形式,因此作者認為清代的科舉還有箝制讀書人思想的目的,康熙時期的《上諭十六條》、《聖祖御制訓飭士子文》等等,都呈現了對紳士思想灌輸的努力。科舉制度使想謀取紳士地位的人沉湎於科舉生涯中,他們的思想被灌輸以綱常名教為重點,這些紳士再將儒學傳給民眾,造就一個利於清朝統治的社會結構。
在與西方列強接觸的過程中,曝露了科舉制度這的不足,但即使是同、光年間意識到西學重要的人也未敢輕言廢除科舉。光緒二十四年(1898)下詔廢止考試中的八股文、四書文,漸轉變為討論國際事務的策論。而後又陸續開辦一些以西方知識為新課,中國經典為主課的學校,科舉制度最終在袁世凱的奏請下,於光緒三十一年(1905)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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