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达自由》是一本由邱小平著作,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49.00元,页数:619,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表达自由》精选点评:●平时要经过怎样的训练才能把语言练得这么别扭啊。用中文写东西就不要弄长句了,就不要三重四重五重八重的否定了。
《表达自由》是一本由邱小平著作,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49.00元,页数:619,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表达自由》精选点评:
●平时要经过怎样的训练才能把语言练得这么别扭啊。用中文写东西就不要弄长句了,就不要三重四重五重八重的否定了。本书的优点是大量案例和法官引言,与其说是“研究”,不如当作入门的“资料汇编”。
●专著……看了一点
●而我们呢?
●近似于资料汇编,由于美国最高法院的司法判例之博大精深,因此从内容上看此书颇为精彩,值得一读。但是不得不说的是,内容安排上,有些散乱。
●扎实的案例分析和背景梳理。
●宪法诞生目的很简单,就是为了限制政府的权力,保护个人的自由。
●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自由不是天上掉下的馅饼。“美国更幸亏有了联邦宪法第一修正案,人们才不致因对平等有截然不同的认识而被剥夺言论自由或因言论而收到惩罚”。
●kindle.和《法律的平等保护》一样比较散,然均不失资料价值。
●美國對於自由的立法,也是基於對正義、對公民的一種信任。雖言西方主性噁,而實則性善。只有充分的自由,才有真正自由的思想,真正接近真理。
●为了论文向老师求的书,专业性的法律知识,一知半解。
《表达自由》读后感(一):一本影响我一生的书
这是一本相当严谨,相当专业化的法律书。但是,对于非法律专业的人来说,又是一本深入浅出的书。所以,读起来并不是很费力。只要认真细致地读下去,就一定能有很大的收获。
我对美国民主政治的深入理解,就是从这本书开始的。毫不夸张的说,这本书对我的价值观的形成有极大的影响。这本书让我感受到美国的强大,不在于军事,不在于经济,而在于完善的法律制度。
这本书的叙述方式极富逻辑性,对于训练一个人的逻辑思考能力,有很大的裨益。
如果你对西方自由民主政治感兴趣,我建议你可以精读这本书,一定会让你受益匪浅。
《表达自由》读后感(二):我也来评这本书
为了写期末论文,看到了豆瓣的推荐,我就也借来了这本书瞧瞧。说是瞧瞧,其实是秉着严肃认真的态度来欣赏和学习的。主要看了“明显和现存的危险”标准和淫秽这两部分。首看觉得写得挺好的,语言很流畅,很好读,把每个case的意义也讲得比较深刻。但是由于写论文的需要,就到网上查英文的法庭裁定。发现和英文的阐述比较起来,本书虽然很全面,但条理不很清晰。经常分析着一个案子就转到另一个去了,似乎在阐述法官观点的时间划定不很明朗,有时找起来很是头痛。
但可以肯定的是,这本书还是很值得一读的,至少就我看的这两部分来说,作者的整体把握和阐述还是非常精彩的。对于我这种非法律专业人士来说,能看懂,而且学到知识。
另外,书的纸品感觉也非常好,很有读书的味道。
《表达自由》读后感(三):为写论文翻了一遍,推翻刚开始对它的印象
其实这本书很严肃客观全面的,基本不掺杂作者的观点。我主要是受林达的《近距离看美国》文风的影响,一开始觉得这本书有些枯燥罢了。
其实还是有些枯燥,但是至少让我们看到了法院在裁决涉及第一修正案案件时所遇到各种各样困难问题以及提出的对第一修正案的各种解释。这让我们看到建设保障其实施的机制决非易事,且一开始就出现了偏差。权利法案通过不到十年就受到了《外国人法》和《反颠覆法》的严重挑战,上世纪初的一系列判决用今天的眼光看来可能无法理解,其实却正是历史发展的脉络。
另外在淫秽出版物的界定上,我们可以看到美国遇到的挑战不比我们少,甚至有人质疑这种界定本身就是违反第一修正案的。第一修正案对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的不同适用,也是争议的对象。法院对第一修正案的理解和解释,也是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发展的,或许这种发展本身比第一修正案的内容的确切含义更重要。
我们还是应该看到美国的在表达自由方面所取得的巨大进步,美共毕竟顽强生存下来了,现在人们也可以用焚烧国旗的方式来表达自己了,新闻记者也不用被强迫要求披露采访内容的涉案有关情况了。美国司法诉讼的机制与媒体的监督作用对这些进步做出的贡献,值得我们认真研究。
《表达自由》读后感(四):华盛顿大学双博士邱小平先生文字水平与逻辑能力
邱小平博士是美国华盛顿大学法学博士和法律学博士,但是真没有看出来他的中文水平及逻辑能力比唐骏博士好到哪里去。这本书有价值的部分在于诸位大法官的分析论证,与邱小平博士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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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兰代斯辩护词”成为一种以更广泛的社会证据,维护或质疑法律和法律制度的典范。
1、病句。
2、"Brandeis Brief",应当翻译成“布兰代斯辩护要点”,翻译成 “布兰代斯辩护词”明显讲不通。因为辩护词适用于具体个案,而"Brandeis Brief"明显的讲的是一种辩护证据的运用模式。
.59
...Dennis案,...大法官就陷入一个困境,一方面他们应继续维护第一修正案,另一方面又要审时度势地反映和维护政府立场和当时的民意。
1、不知道邱小平博士的这个愚蠢的结论是怎么推导出来的!无论是从美国三权分立的制度来看,即司法独立;还是大法官们本身的职业操守来看,即忠于法律而不为如流水般的民意所左右,都很难得出如具有中国特色的维稳式的结论。
.73
自从1931年Near案以来,禁止事先限制[成为了]第一修正案的一项基本原则,
1、病句。
从P.80开始以逐日简略地描述《纽约时报》诉合众国案过程,到倒数第二段突然跳到五角大楼文件的历史,中间毫无过渡,行文莫名其妙。到83又开始逐日地相对详细地描述《纽约时报》诉合众国案过程,同一个内容为什么要罗嗦两遍,弄得读者以为读重复了?您的博士导师是唐僧么?
.86
总统有权在没有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建立起来的保密系统只能适用于行政部门本身。
1、病句。
2、“总统有权在没有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你以为美国是天朝么?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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