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心理研究》的读后感大全

发布时间: 2020-08-06 08:33:48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经典文章 点击: 107

《犯罪心理研究》是一本由李玫瑾著作,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的259图书,本书定价:40.00元,页数:2019-8,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犯罪心理研究》精选点评:●补标好书。对于犯罪心理剖析的较为透彻。传统的犯罪学认为,金钱、性欲、嫉妒、恐惧、愤怒、

《犯罪心理研究》的读后感大全

  《犯罪心理研究》是一本由李玫瑾著作,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的259图书,本书定价:40.00元,页数:2019-8,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犯罪心理研究》精选点评:

  ●补标/好书。对于犯罪心理剖析的较为透彻。传统的犯罪学认为,金钱、性欲、嫉妒、恐惧、愤怒、仇恨、偏见这“七宗罪”涵盖了触发所有犯罪行为的动机。

  ●李老师

  ●境由心造,事在人为

  ●D917.2/24 江北D917.2/8 有

  ●D917.2/12=2 读完觉得自己很危险??

  ●里面的人物都是罕见的变态杀手,这种书也挺少的。里面的各种分析挺有启发的。

  ●本书聚焦“犯罪人群”的两大类六小类划分,结合案例描述不同犯罪人群的心理变化轨迹以达到预防犯罪的终极目的。李玫瑾老师这本书深入浅出,观点有理有据,是一本兼具专业性与可读性的书籍。作为一线教育者从教育开始关注李玫瑾老师,而从犯罪心理更多地关注李玫瑾老师对于犯罪人心理问题成因的分析,觉得此类知识只有传播到与未成年人成长密切相关的家庭、学校、社会当中才能真正地实现预防犯罪的目的。

  ●不破案,只育儿

  ●实证主义犯罪学的深入,以起源作为分类的基础,结构清晰,术语辨析太多唯恐消化不良 真如亚氏所言,人是社会性的动物? ps:读这本书是为了不听课

  ●哲学出身的李玫瑾推崇弗洛伊德也很正常,文科思维力透纸背,分类造词加案例。话虽如此,仍旧一本好书。回头再来区分一下,缺陷人格与意结类心理的异同。

  《犯罪心理研究》读后感(一):有点有面、理论性与实用性兼具

  首先,千万别因为书名是《犯罪心理研究》而觉得很遥远,或很高深,或很宏观,不是的,相反,这本书很实用、很通俗的,叙述清楚,文字简洁,全书很好地达到了作者所要“做教学和研究的人,要有由浅入深的学习和研究能力,还要有由深返浅的表述和应用能力”的效果,从某种程度上说,跟《民主的细节》的阅读体验很相近:实例、细节、使人思考,给人新的视角,一句话:他们给人的启迪绝不仅限于书名所明示的。

  其次,这不是一本告诉你简单是或者否的书,因为基本上社会科学中,有人对一个命题直接作“是或不是、对或不对”等两分法回答时,其结论总是可疑的,或者说是会让人无法信服,最终也往往是在事实面前无法立住脚的。所以反过来说,这本不直接给人绝对答案的书更符合社会真正的一面。

  最后,简单概述下全书的体系:为什么提出犯罪防控这个课题,到底谁在犯罪;谁呢?——两类人:危险人格和危险心结;何为危险人格和危险心结——引入心理学基础理论进行解说;——对危险人格(分为反社会人格、犯罪人格、缺陷人格三种类型)和危险心结(分为意结类、知结类、情结类三种)的表现、原因进行详细的分析,加以个案剖析——刑事上的应用——不同对象的不同防控思路。

  《犯罪心理研究》读后感(二):犯罪人的心理

  今天读完的一本书。作者李玫瑾是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的教授。以前看《锵锵三人行》,李玫瑾老师就是我最喜欢的嘉宾之一,每次节目探讨社会焦点的案件时,她总是能从沸腾而偏激的社会舆论中通过细致的案件分析,从心理学角度上对犯罪人作出理性而合理的犯罪动机分析。

  这本书虽然名字看起来很学术很高深,但是其实内容跟作者在电视节目中的风格一致,逻辑清楚,案例详细,叙述清晰,文字简洁。基本上作者把犯罪人分为两大类:危险人格和危险心结。

  其中整体犯罪数量中,危险人格虽然人数少于危险心结,但是危险人格制造的犯罪数量远多于危险心结所产生的犯罪。也就是说少数的犯罪人制造了多数的犯罪行为。这也是为什么曾经国家搞的全国“严打”最终都不能有效地减少犯罪率的原因。我记得小时候,经常电视报纸上看到开展“严打”工作的消息,然而最近几年再没有出现“严打”这个词。我曾经认为是国家从保障人权与法律的角度上取消这种违反法治精神的行动。现在看来,原来是“严打”本身成效甚微,主要原因是拥有危险人格的犯罪人是不会因为惩戒变严而停止犯罪的,一个人如果形成危险人格,无论何种情况下只要有机会都会不停犯罪,而恰恰是这些人数居少的危险人格犯罪人制造了社会上大部分犯罪。

  其中危险人格又分为三大类:反社会人格、犯罪人格、缺陷人格。其中反社会人格是由于遗传等先天因素导致的。而犯罪人格和缺陷人格是后天环境尤其是早期生长经历造成的。

  而危险心结也分为三种:意结类、知结类、情结类三种类型。基本上三种类型也是后天心理因素导致的。

  读完这本书最大的感受就是,除了反社会人格是先天遗传无法避免外,其他几种犯罪人的心理类型都是后天环境尤其是青少年期成长环境决定的。所以无论是对自己的修养提升还是养育子女,多了解心理学知识,真是非常重要。

  《犯罪心理研究》读后感(三):在智力教育通行的年代,你的孩子更需“养心”

  曾经有位朋友看了《法医秦明》后,突发奇想地问我,假如你是罪犯,会怎样杀死我? 我盯着她的眼睛三十秒,说,我会把你塞进冻干箱,冻成人肉脆,在夜阑人静时切下一块送红酒,以祭奠我们的情谊。 朋友听了不以为然,她说这种死法不好,既不残酷也不浪漫。总而言之,就是我的智商太低了,不适合当罪犯。 前几天,4.27米脂杀人案赵某终于执行死刑结束了自己短短了二十余年。 尘埃落定后,我们不禁疑问,究竟是何种原因,令赵某残忍的杀害9名学生(另伤19人),难道仅仅是因为多年前,他上学时被同学欺负,遂记恨到十几年后才进行报复? 他是怎样走上犯罪道路的? 也许我们都应该看看李玫瑾这本《犯罪心理研究:在犯罪防控中的作用》 当下流行看心理书籍,从某方面而言,人们的压力是巨大的。从《乌合之众》到《自卑与超越》,再到《拖延心理学》,无一不看出我们惧怕平庸。但在我们追求成功的路上,往往忘记了本源,忘记了防患于未然才是根本。 我们从三岁开始上幼儿园,到小学,中学,大学,接受的无一不是智力教育。在升学考试的大背景下,基础教育常常忽略了人的性格教育。因而,教育选拔出大量优秀智力人才的同时也显现诸多问题——智力不具优势的学生找不到存在感,往往走向逃学,沉溺网络,打架斗殴当中;而智力优秀、升学成功的学生却因性格自私、懦弱而出现任意地自杀、恋爱失败杀人或运用自己的知识和智力去谋划犯罪等。这便是现行教育的根结。 在学校不能做到因材施教的前提下,为人父母的更要懂得一些心理知识和预防措施,因为智力教育和人格教育同等重要。 读完这本书,我们大概知道什么是危险人格、反社会人格、犯罪人格、缺陷人格,知道儿童成长期的心理教育的重要性。当身边的人出现异常行为后,我们能第一时间察觉;当我们面对孩子时,时时告诫自己,“养生”的同时也要“养心”。 这本书注重理论的同时,还用了大量的具体案件来解析,所以读起来不会觉得枯燥无味,甚至会满足一大部分人的猎奇欲。当然,希望每一位为人父母者,只要去读读《教育心理学》、《个性心理学》、《发展心理学》就好了,最好别用上《犯罪心理学》。

  遗憾的是,这本书写于八年前,直到现在,各种变态杀手依然层出不穷,学校教育也没有根本性的变化。这是李玫瑾教授不愿看到的事实。 在这个越来越功利化的社会,连心理学都在钻人们心理空档,贩卖危机的情形之下,可见普及常识依然重要。

  《犯罪心理研究》读后感(四):什么人在犯罪,他们为什么要犯罪

  《犯罪心理研究》

  本书深入探讨了究竟什么人在犯罪,他们为什么要犯罪,也就是犯罪人的基本类型和犯罪心理的不同表现。

  以犯罪心理和犯罪行为是否稳定持续为标准,作者把犯罪人分成了两大类:

  第一类 危险人格犯罪

  占40%,以犯罪为生甚至以犯罪为乐;而心结犯罪是在某个点上因外部刺激造成心理创伤和纠结,纠结越来越深最终形成了偏执,危险心结犯罪往往令人意外,如果早点把心结打开,他们可能不至于犯罪。是累犯、惯犯,重复制造了大部分的刑事案件,危险人格分为先天形成的反社会人格和后天形成的犯罪人格、缺陷人格。

  1. 先天危险人格犯罪----反社会人格、无情型人格障碍

  仇恨社会、报复社会,其实具有反社会人格特征的人,对社会没啥概念,他们就像撞进文明社会的野兽,毫无良知、冷酷无情、肆意妄为。形容这类人还有一个术语叫“道德白痴”,俗称“白眼狼”。对反社会人格来说,不管是早期的家庭教育,还是后来的法律惩罚,都很难阻止他们走上犯罪之路,他们不仅无情,而且毫无羞耻和罪恶感,是名副其实的“天生杀人狂”。是最高危人群,由于先天因素影响、缺乏基本情感和聪明善于谋划三个基本特征,往往以犯罪为乐,会反复制造系列恶性暴力案件,给社会带来极大威胁和破坏。

  主要特征:

  ① 先天形成为主,早年开始犯罪。

  犯罪学的创始人龙布罗梭,在解剖了300多具死刑犯的尸体之后,他发现这些犯罪人的头盖骨都出现了类似原始人的“返祖”现象。他发表了著作《犯罪人论》,首次提出“天生犯罪人”的概念,认为那些最不人道的犯罪是由于生理性的返祖带来兽性本能,而非理性选择,法律在这种人面前几乎毫无威慑力。

  ② 缺少基本情感,后天难以教化。

  ③ 聪明善于谋划,操纵团伙犯罪。

  反社会人格在实施犯罪时都表现得极其聪明,不光聪明,他们还特别善于驾驭和操纵别人,所以反社会人格很容易成为犯罪团伙的头目。

  2. 后天危险人格犯罪

  受后天环境影响的犯罪人通常要到青春期或者成年以后才首次犯罪。

  ① 犯罪人格:因为生而不养。

  如果一个孩子过早失去监护和照顾,成为孤儿、流浪儿,自生自灭,没有谋生的能力,为了生存他很容易发展到以偷抢为生,而且成年以后因为需求升级,比如产生了性需求,那他的犯罪形式也会相应升级恶化,犯罪人格的特点是动机特别简单,但是手段非常残忍,他们基本上以犯罪为生,也就是说他活一天,他所有的需要,食色性也这些东西,都会以犯罪的方式来解决。

  ② 缺陷人格:因为养而不教。

  无原则的放纵宠溺养成了自我中心、任性冲动的性格,当自私与任性成为一种心理基调,人格缺陷就已经形成。

  第二类 危险心结犯罪

  占60%,虽然平时表现完全正常,只要遇到与其心结有关的刺激源,他们就有可能突然出现犯罪行为。其“危险心结”分为意结、知结和心结。

  ① 意结类

  在潜意识层面产生心结的犯罪。容易产生意结犯罪的人一般都具有保守性人格,往往表现得非常老实正派。

  ② 知结类犯罪

  主要由于偏执和心灵的扭曲造成,有一句歌词特别能代表这类人的心声:“都是你的错。”他们在日常生活中遇到挫折后,不能正确认识问题,而是把责任推向他人,所以知结类犯罪往往具有很强的报复性。

  ③ 情结类

  这类犯罪人因为早年在养育过程中受到过情感创伤,和亲人在情感以及语言交流上存在障碍,所以他们大都少言寡语、内心封闭、情感孤独,过去的创伤也一直淤积在心里,始终无法摆脱痛苦的感受。当这种痛苦的情绪积压到一定程度,又无法宣泄,就会以犯罪的方式来表达。最大的特征和危害是“侵害对象泛化”,也就是见谁杀谁,前面说到的意结性犯罪有针对性,知结类犯罪有报复性,也就是说这两类犯罪指向性都比较明确,但情结类犯罪就真的是滥杀无辜了,也没有功利目的,是一种发泄性的犯罪。

  在情绪层面产生心结的犯罪。

  此外犯罪心理研究能够帮助刑事侦查缩小范围抓捕嫌疑人,还能找到防控犯罪的关键环节和有效途径,对大众也能产生警示和启发。

  《犯罪心理研究》读后感(五):犯罪心理研究摘录

  

版本: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19年8月第2版 2019年9月第9次印刷

1、当人意图犯罪时,大多存在着无视法律的态度倾向。明文的法律规定对于那些已有犯罪意图的人其控制力和威慑力几乎微平其微。2、犯罪人群构成3、人生发展的基本阶段4、心理发展规律既有顺序性又有相互关联性。从基础心理现象发展顺序而言,人从出生开始其心理发展依序是:情感、言语、社会性、认知方式、观念、性格、自我意识等;而相互关联性则指这些心理问题彼此牵连、互相影响,以至解释成年人的心理问题要追溯到人的早年。

依恋现象 有人会问,人最初的心理现象为何不是感知觉而是情感中的依恋现象?感觉和知觉现象确实随着人的生命诞生就显现出来,但是人在生命的初期其感知觉(冷、热、声音等觉知反应)几乎是与生俱来的一种反应,这种反应与动物的感知觉没有本质的区别。所以,人在生命早期出现的具有人性的心理反应首先是情感表现之一,即依恋现象。 依恋是人在初生时对身边某一稳定抚养人其专一的依赖与眷恋、不愿其离开的情感现象。依恋的发生基于人的一种天性-人在生命初期与各种动物相比属于最笨、最无能的生命体-这种无能就决定人的一种社会属性,从初生时起就离不开他人的照顾,依恋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发展的情感。当婴儿日复一日地被抚养人照顾,他们每次得到满足而感受愉悦的同时就记住了这位抚养人的音容笑貌、身体体味等,这也是人最早的社会认知和记忆现象。婴儿在半年左右就开始出现明显的依恋表现,不愿自己依恋的对象离开自己,一旦离开婴儿就会出现负面的情绪表现即哭闹,这时即使外人马上来改变这种情绪都显得困难。如果这种依恋情感能够得到充分满足,孩子就会出现知足、安静、快乐和健康的心理表现,相反,他会不安、焦躁、哭闹、拒绝进食,出现易怒、敌对、封闭自己,出现怪异表现等。所以,依恋是母亲或其也抚养人获得对孩子进行心理控制的资本,若没有这一抚养过程和依恋现象,母亲就很难支配和控制孩子的心理,进而也就无法让孩子心甘情愿地接受抚养者的要求和观念,同时,没有形成依恋的人会有终身的社会情感缺陷,以致成年后表现出对社会或他人的冷酷和残忍等。 对抚养人的依恋现象一般会保持到人的12岁上下。当人进入青春期后人就开始出现与依恋期相反的心理表现,一般表现为与抚养者争自主、独立的权力,还出现与抚养者想法或要求完全相反的行为表现,即逆反心态出现。这一时期家庭教育的功能将逐渐减弱。言语发展

  言语是人表达自己并与人交流的心理现象之一,是人通过感知和学习而获得的一种能力。这种能力一旦获得终生具有。人有表达自己并与他人交流想法的能力,但是,这种能力的出现早晚与发展情况却取决于早年情感养的程度。具有稳定的抚养人,固定的抚养关系,还有多个亲情抚养者的人不仅能够决定孩子的情感发展,还会决定孩子的言语发展水平和类型。因为凡是有情感的抚养一定是有话语的,是唠叨的,如亲妈或亲奶奶对待孩子的态度与保姆或幼儿园阿姨对孩子的态度会有所不同。同样换尿布,前者会伴随着爱语温柔缓慢,后者则机械般干脆快捷。如果抚养者对幼儿充满情感并有充足的相处时间,孩子的耳边必有丰富的爱语声音,即唠叨,幼儿在这种听觉中容易形成声音表象进而发出自己的声音。当孩子有意发出声音被抚养者及时发现,予以快乐情绪鼓励后,孩子就会更加倾向于发出声音,从而出现与他人的主动互动。这种言语发展也为孩子其后的社会性发展提供了基础。相反,穷困的家境往往疏于照顾无声的孩子,有些忙碌的母亲因为没有时间也没有其他亲人帮忙而将孩子托付给没有亲情关系的别人照顾,这些孩子经常处于缺乏言语的背景下,极少有机会听到浓浓的爱语,因此,他们在进入幼儿期后仍然不爱出声,不愿表达,说话较迟。 3.社会性发展言语水平还会影响或决定一个孩子的社会性发展。社会性一词又称社交,交际,表明一个人是否擅长交往、是否喜好合群的一种心理现象。社会性发展良好的人往往擅长与人交往,"也好交际,心理学称为亲社会性。相反,社会性发展不好的人往往不擅长与各种人接触或亲近。所以,社会性的发展往往基于人的情感抚养水平和言语发展水平。观察一个人的社会性可观察他是否亲近抚养人之外的其他人,成年后则可通过一个人的人际关系来观察其社会性。一般而言,善于表达的人往往愿意接触人,即使在接触新认识的人时也不惧怕,并试图拉近彼此的心理关系,从而容易形成良好的人际关系。相反,从小抚养人(即依恋对象)较少、极少接触他人的孩子往往不太爱表达自己,从而也就形成与他人交往范围狭窄的现象。这种孩子如果学习出色往往容易向从事科学研究或技术类的领域发展;若不幸的话,有些从小缺乏情感抚养,出现不善与人交流表达自己的现象,上学后又不聪明且学习能力较弱,这类人非常容易在内向的基础上增加自卑的成分,从而变得更加内向与孤僻。这是一些犯罪心理问题发生的原因之一 4.认知方式发展 认知方式不同于认知过程,认知过程从感觉、知觉开始,到记忆、心象与思维活动,可显示出一个人的智力水平。但是,认知方式更多地体现在后天的认识活动中,系后天心理发展中逐渐形成并稳定的一种学习与社会认知的风格。当一个人从小身边亲人的情感丰富、言语刺激丰富,他个人的言语也会得到良好的发展,表达自己的同时也会观察别人的反应,所以,爱说话的孩子更倾向于别人对他的注意,他会接别人的话茬以求引起别人的关注和赞赏,由于这类心理取向会导致他的注意力倾向于外、倾向于他人的反应,在寻找并观察他人反应时他的注意力也变得异常活跃。相反,寂寞中长大的的孩子因为听到的家人或外人的话语少,所以他们说话的机会也少。不爱说话的孩子会用更多的时间做自己的事情,而事物的刺激明显不同于人的刺激,容易稳定安静,所以这类孩子的注意力会长时期地关注在物品上,其神情容易专注,注意力稳定。这就导致一种现象:有的孩子非常活泼伶俐,看上去非常聪明但却学习成绩一般;有的孩子极少说话,却注意力稳定,学习出色。前者容易为领袖式的人才,后者则容易成为研究性人才。他们之间的差别不是智力问题,而是因抚养方式不同,由言语、社会性发展不同所决定的,进而影响他们的社会角色。 5.性格形成 性格是指一个人后天形成的社会行为方式。性格首先强调的是与社会有关的行为方式。人的行为方式有很多种,如学习行为、做事快慢的气质行为等大多可在一个人的情况下表现出来,但是,性格行为则一定是涉及他人的行为,凡是描述一个人与别人有关的行为表现时就为性格描述。例如,某人自私还是无私,某人吝啬还是慷慨,某人无情还是有情有义,某人冷酷还是善良,某人刻薄还是厚道等。这些评价就是对人的性格评价。性格其次强调的是后天形成,尤其受到早期抚葬人的养育方式的影响。性格形成有关键期最基础的关键期是12岁之前,因为人在这一时期仍处于心理依恋期,他会求得所依恋人的喜爱而改变自己。但当一个人进入青春期后,他的独立意i逆反心理随之出现,这时,人的性格若有缺陷就相对难以改变,如果当人完成心理发育,进入成年,他的性格特征就会趋于稳定,成为人格中的稳定要素之一并会伴随人的一生。 6.观念形成.道德形成 从字义上理解,观念的“观”字就是“看”(也可包括听、嗅、味、触);而念字就是念头即想法。显然,观念是在观到的同时形成的念(头),在看到的同时形成的想法。所以,观念是指人在接触客观事物的同时形成的相应看法或想法。. 人的观念可始于母亲的怀抱中,也可发生在父母日常生活中不经意的言谈和举止时,还可在亲人的唠叨中形成,如做某件事情的对与错。随着人的成长和成熟,人的观念还与其人生的经历、社会文化背景息息相关。 观念的形成与言语能力的发展具有相似性,即越早期形成的观念越具有稳定长久性。观念还与一个人的道德水平有关。所谓道德是一个社会绝大多数人共同认可的一种生活及行为的准则和规范。个人在成长中通过父母的唠叨、学校老师的教诲,逐渐了解了社会公认的行为准则和规范,个人在成长过程中通过这方面的学习、理解、接受并用于规范自己行为的发展。这就是一个人的正常发展。否则就会出现相悖的心理和行为表现,严重者还会出现与社会法律相悖的违法和犯罪行为。所以,一个社会倡导的道德更多地通过风俗、众人态度等对人发生影响,使之形成观念并成为指导约束个人行为的规矩。 当一个人完成上述诸种内容的发展,在年龄接近18周岁时其人格特征也就开始趋于稳定。人格的内容一旦出现或形成就终身具有并进而影响个人很外部心理特征,形成个人的心理风格。 5、清醒状态下的意识层次清醒时的有意识(简称“有一有意识”)分为:

自然觉知(与生俱来)社会觉知:对他人的觉知(伴随依恋出现)对社会关系的觉知(伴随言语出现)自我觉知:自我感受意识(伴随言语出现)*自我独立意识(青春期)自我反思意识(成年后出现的意识) 前意识不意识潜意识(成年后最难面对的内容)

  6、思维认识的最高级阶段是思维。思维最大的特点是能够让人摆脱具体实物或表象进行内在本质性的认识,如不一定直接看到、听到、触到的东西却可通过思维推理对其进行认识。这种间接概括的认识不仅借助上述的心象,还要借助于更重要的材料,即人类的语言系统,包括语词与语法规则。 语言系统的基本细胞是语词,所以,研究思维凭借的语词类型可判断出其思维的水平。语词大致可分为三种基本类型,其一为象形词,也可称表象词,类似于心象中的表象,有原型为背景,如山、日等,这类词还可以通过肢体动作、手势表达或替代,这类符号都为表象词;其二为概括词,也可称概念词,既具有形象背景又有概括特点,如军人、家具等,这类词具有对现实形象的概括,所以具有表象与抽象的双重性;其三为抽象词,也称范畴词是指具有范围或领域的概括但没有具体形象的概括,如质量、哲理及存在等。这三类基本的语词按照一定的语法规则运行就形成三种水平的思维,即形象思维、概括思维与抽象思维。 人的思维正是借助于语言系统中复杂的语词与语法规则使人摆脱了直观的局限性,通过在大脑中的概括、判断和推理完成复杂的认识需要,尤其是第三种思维使人的认识能够由表及里,发现和认识事物最内在的本质与规律从而对复杂的环境和变化进行理性的认识与选择,作出深刻而富有远见的,学判断和决策行为(因为思维问题极为复杂,本书在此不展开论述,有兴者可选择《普通心理学》教材,其中有专章的论述)。 7、我们都有欲望,是什么让我们不会无底线地追求欲望的满足呢? 8、乏爱尚未达到独立生存的人过早地处于“自生自灭”的境地,当弱小的生命不得不挣扎着自我生存时,他只能采取“不择手段“的方式。而不择手段的行为方式恰恰与违法行为或犯罪行为方式非常接近。——54 9、溺爱1指抚养中爱的过滥和无原则放纵式的抚养。这种放纵抚养使弱小且无知的孩子从小处于一种唯我独尊、无法无天的境地。——55 10、暴力的心理背景一个人如果在最弱小的时候、最需要别人呵护和善待的时候却没有被善待,那么,我们如何指望他在成年后善待别人和这个社会?——92 11、溺爱2溺爱是一种无原则的放纵抚养方式。在这种背景下成长的人经常处于一种不明是非、唯我独尊、无法无天的境地,很容易形成一种自我中心的思维方式和任意冲动的行为习惯。思维方式决定观念,行为习惯决定性格,当自私与任性成为一种人的心理风格后,人格缺陷就已经形成。具有这种缺陷人格的人当其成年后独立地进入社会生活,他会自然而然地将在早年家庭中形成的个人心理风格带到社会活动中,将各种社会情境视为家庭背景,将“他人”视为“理所应当顺从他的家人”,一如既往地唯我独尊,无敬无畏、无规无矩,严重者无视社会的法律,从而出现各种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缺陷人格在犯罪人群中约占22%。与反社会人格(约占13%)和犯罪人格(约占7%)相比数量居多。同时,这类人格障碍的形成原因主要在后天。所以,研究这类人格问题对于总体上控制危险人格数量,减少对社会具有危害的危险人格者的数量都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2、危险心结概述 所谓心结,是指人在心理历程中经历了某种外部刺激而形成了心理创伤和由此发生的执著于心理创伤的扣结现象。当人的一种心理历程因刺激和特定经历出现了某种心理发展的抑制、偏执、结滞状态,由此出现异于他本人常态的行为表现,甚至出现危害社会的行为,这就是因危险心结而出现的犯罪心理现象。危险心结就是与犯罪有关的心结。 理解心结现象必须先了解心理历程现象。人的一生其心理是一个连续的过程,犹如一条线,而因心理创伤引起的扣结现象犹如在一条线上打了一个结,这个结与线相比呈现为一个点。使用"点”的概念是因为它与“线”的概念相对应。显然,人的一生就如同一条“线",而“点”就是人生活历程中遇到的某一个事件或刺激,在本书中将其称为刺激源,即当某一刺激使人出现心结时,这种刺激就具有心结发生的起源意义,故称为刺激源。当一条线上出现一个“结”时,整根线就会因这个“结"而无法继续穿越,人的一生也同样,由于某一心结不能解开,致使其心理发展出现抑制、偏执、结滞的现象,有的心结会影响到人随后的生活并影响其随后的许多种刺激的心理反应,也有的心结则以潜伏的方式存在,在相隔很长的时间仍表现出相当的力量来干扰人的心理反应方式。在许多的犯罪心理问题中都可观察到这种危险心结。——113 13、危险心结的形成

创伤性刺激源

  弗洛伊德(S Freud, 186-1939)在其《精神分析引论)中对心理障碍发生的源点进行过解释。他指出: “一种经验如果在很短的时期内,使心灵到一种很高度的刺激,以致不能用正常的方法谋求适应,从而使心灵的有效能力的分配受到永久的扰乱,我们便称这种经验为创伤的(1915年)。"因创伤而使自己“执著于过去的某点,不知道自己如何去求得摆脱,以致与现在和将来都脱离了关系。”①这就是心理障碍的由来。同样也是危险心结出现的原因。当个人的心理活动在某时间内遇到了意外的或强烈的刺激(一般为生活事件,也包括天灾人祸),使人的“心理应对系统"出现了失控,人在这种事件面前,要么来不及反应,要么出现不当的反应,甚至根本不知如何反应,总之,在面对刺激事件时人的心理反应是完全失败的反应,为此,所有的具有正常情绪感受的人都会感受到一种失败带来的痛苦,出现负面的情绪体验。这种失败带来的痛苦感可称为“心理创伤”。犹如生理创伤有痛感一样,心理创伤也会让人为之痛苦并留下心理伤痕。问题在于,人们在面临失败时要么退缩回避,要么不甘失败而出现弥补性的努力。恰恰由于人的心理发展具有时间延伸性和前后连贯性,因此,个人的任何“弥补性的努力”都只能动用随后的心理应对系统,调动自己所有的能力来解决以前的心理失败问题,进行挽救性的甚至是颠覆性的努力,这种补救努力使人的心理应对系统不再顾及之后的各种生活刺激,只应对已经过去的失败事件,从而发生心理扣结,即人的心理活动被缠绕或系结在已经过去的某一失败事件上而不能摆脱或自拔(英文可用mind entwist或fasten表示)。这种心理扣结就是危险心结的本质特征,所以,本书中将危险心结又用“心结"来简称。要了解心结的发生还必须了解一种心理现象-意识流。这是心理学家詹姆斯提出的概念。人的精神活动有其独特的连贯历程,将这一历程前后联系起来的就是人的意识活动,这种意识流用“我"的方式表达,我们睡觉时,不会说“我”,也不知道“我”,尽管睡眠时已经不知道“我”,出现过“我”的间断。但是,等我们睡醒后,我们仍然记得前一天的事情,记得过去的许多事情。这种“记得”就代表我们的心理具有"统一精神活动”的能力。然而也正是这种“记得”的意识能力使得人在经历某种严重的心理创伤后,将记忆(确切地说将心理活动)停留在那一时刻上,他不时地感受着自己失败反应的愤怒,感受着某种意外的强烈刺激后的痛苦。一方面,随着时间的进行,人们的年龄可以变大、变老;但另一方面,昨日的事情却在人的内心仍可历历在目,尤其是刺激强烈、创伤深刻的记忆,永远鲜活地以心象的方式出现在人的眼前(即脑海里)。于是,当事人就会为此而行动,以现实的各种努力,弥补过去的失败反应。以越来越成熟的心智去弥补曾经“不能"的反应。当一个人不择手段甚至以犯罪的方式弥补某种失败时就是危险心结导致的犯罪。所以,心结的发生也可称作心理发展停滞现象的发生。若形象地比喻:日子在一天天过去,但某人内心的某一页永远翻不过去。正是这种执著于挫折或固执于失败的人才容易出现不择手段的弥补行为。许多犯罪行为之所以让人难以理解,就在于导致其行为的原因不在眼前,其心理创作点不在眼前。因为,他内心存在着对这一刺激过敏的或痛苦的记忆与心结,这种刺激如同某人曾经被染过某病而对类似染病环境极为恐惧一样,使他在“对常人来说根本不是个问题”的问题面前有着超出常人的过度敏感反应。因此,在这种危险心结的影响下有些人可出现怪异的行为表现,有的还可引起精神疾病,同时,还有些人就会出现各种各样甚至严重的犯罪行为。特定经历尽管危险心结一般都有心结源-引起心结的刺激源,但这并不意味着:凡遇同类刺激源的人都必然出现危险心结。在同一刺激面前,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心理反应。这种差别除了个人之间存在天生的个性差异外,更重要的是人在后天所经历的人生内容有所差别。经历,是指个人在生命历程中亲身经过的事情,它既可以是一个具体的事件即一种刺激,也可以是一种过程即一种感受历程。如果说不良刺激让当事人产生某种心理创伤的话,那么,经历还可以将这种感受演变为一种份需的历程,将刺激由“点”拉成了“线”。每个人在其一生中既有与别人相同的刺激,还会有自己特有的刺激,甚至人人都会遇到的各种刺激在某一特殊个人身上形成不同的组合,因刺激的特殊组合而形成一个人的独特经历。例如,接触不同类型人物的顺序会使人出现较大差异,若早年先接触好人至成年再接触坏人,这可使一个人正常发展;相反,先接触坏人再接触好人,可使一个年幼的人走上一条不归路。经历,是精神分析理论最重要的概念之一。弗洛伊德非常强调经历,尤其是早年经历对人的心理,特别是早年经历成为潜意识后的影响。在心理现象中,有些内容既不能简单地归于遗传问题,也不能简单地归于环境。譬如,同一家庭中的多位子女的心理发展差异就属于这类现象。尽管他们的先天遗传-父母相同,尽管他们后天成长环境-家庭相同,但是,出生顺序的不同仍会让遗传与环境相同的孩子们出现不同的心理表现。有的孩子表现更为宽容,有的孩子表现更为嫉妒;有的孩子强壮而不在乎微小刺激,有的孩子赢弱而感受细腻。家庭中的长子因为是父母的第一个孩子父母与其单独接触的时间较多,所以,长子的情感发展尤其依恋情感会更多地集中在父母身上,同时,由于长子与父母及他们身边的成年人接触机会较多,所以,长子大多心理成熟偏早;而排在第二、第三、第四位的孩子其情感发展不仅有父母的影响,还有兄长或姐姐的影响,由于父母会把后面的孩子委托给长子照管,如陪同玩耍、简单看护等。所以,同辈人的接触使得排幼的孩子更有竞争意识。这只是生活经历造成个体心理差别的一种表现。研究危险心结引起的犯罪问题可发现,许多引起严重犯罪的危险心结其刺激源非常普通或非常微小,所以,人们不能明白,为什么仅因为这么简单或弱小的刺激就让人作出如此严重的反应?要了解这一问题就必须研究“反应者”的特殊经历。例如,2003年底河南驻马店平舆县发生的黄某杀人系列青少年的案件,黄某被捕后交代:他在12岁那年看了一部电影,讲的是杀手的故事,于是,他从那时起(12岁左右)就想当杀手。作为一部普通的电影或录像片在当地并非黄某一人观看,为何别人没有产生这一想法呢?或者别人产生过这一想法却从未将其付诸实施呢?要真正理解黄某的犯罪心理和行为问题仅从一部杀手的电影(即刺激源)解释是不够的。要准确地理解他的心理问题就必须了解他的人生经历。——123到127页 14、情结情结中的情绪(感)首先与人的需要满足与否密切相关。当个人的某种需要得不到满足时就会引起需要者从生理到心理的痛苦感受,如饥饿、寒冷、孤独,渴望而不可得等都属于需要不能满足的情况,这种因不满足可让个体倍感痛苦的现象就是一种心理创伤,这类痛苦感受随着刺激源的强度和持续程度可致使一些人出现疯狂或执著反应。疯狂反应表现为出现异于一贯心理风格而不管不顾的行为现象;执著反应则表现为长期陷于“未满足的痛苦之中"而不能自拔并出现心理停滞或顽强补救的现象。人在这种心理状态下往往表现异常,不顾一切,甚至自我毁灭。某些让人震惊的滥杀案件大多具有这种情结问题,如2007年美国校园枪击案主犯赵某的心理问题,还有2008年发生在上海的袭警案主犯杨某的心理问题都属于这一类型——130 15、意结的心结多与潜意识内容有关何谓潜意识?了解这一概念必须了解人的心理空间现象,即装载我们一生所有的意识内容的心理空间。人的心理空间如同生活的住房空间,进屋-眼就能望见的都是“可意识的"层面,问题在于,屋内东西不能都放在桌上或床上,还会装进抽屉,装进柜子,甚至装进上锁的箱子里。凡是不能一眼看到的就是意识之下的东西。我们自己家中哪些东西容易让我们不知道或忘记?一般是不经常能看到(即没有放在明面上)或因为藏起来过久以至忘记其存在的东西。那么,人的内心也有类似的意识内容。首先,我们的身体以及我们生活中最不能让人眼看见的部位和活动是什么?这答案谁都清楚,即与性器官有关的部位都是要遮掩的。其次,没有结婚者或有婚姻但伴侣不在身边生活的人其“性欲”即使“有”也要“收藏”起来,不能随便昭显于外人。再次,当遇到一个能够充分引起你的性欲望的异性你是否马上向人们显示欲望还是暂时或永久地收藏起来?显然多数人都采取的是藏起来的方法。这种“遮掩与隐藏”首先在我们每个人的意识层面,然后才会有正常的自我约束与控制表现。人在生命的初期时没有这种遮掩和隐藏的意识水平,也就不会有回避他人和不好意思之感受。这种遮掩意识和感受随着年龄增长而懂懂得并开始出现,而且最初是在外人面前进行遮掩。随着生活地区文化风俗等影响,这种遮掩意识会变为一种思维习惯,变得在自己想象时也颇有些不安,即“这种念头很荒唐…” "这种事情不要脸…。这时,人就有了意识中的道德法官。而意识中出现“道德法官”时就容易出现对内心真实欲望的抑制,从而出现内心真实的要求被意识阻结的现象,即意结。意结其源点就在于这种潜意识存在却又自己不敢面对。真正让这类人心理痛苦与发狂的事情恰恰是“他对自己很渴望的事情却很否定"。这种心结的表现方式较为复杂,最常见的有三种情况: ①不敢,即自己不敢承认自己的真实欲望,他们怕被别人知道自己的真实一面。但是,这种人只要有独处的机会仍可大胆满足一番。②不能,即自己根本不知道自己内心存有的真实欲望,这是对潜意识的不知。有时他们也很烦躁但自己不明缘由,出现无名的愤怒。③不愿,即使自己隐约的意识或隐约知道自己的内心欲望但完全拒绝,回避,克制,从而出现强迫性表现,通过做另一件事情来替代这类事情。 16、对意结的进一步了解弗洛伊德在《精神分析引论》中分析神经症其“症侯”出现的原因时指出过: “以为症候的目的不是性的满足就是性的制止,癔病以积极的欲望满足为要点;强迫性神经症则以消极的禁欲意味为要点。"笔者认为,强迫性神经症就是反复做着让人不能理解的无意义行为,其真实的心理问题就是希望禁止自己的某种欲望。如同让自己陷入成瘾状态的人大多是在回避某种现实麻烦的道理相同,杨某实施无意义的扎刀和碎尸行为恰恰是这种强迫性禁欲的心理表现。了解意结导致的犯罪现象才能理解一些带有变态特征的暴力犯罪人的心理问题。这种犯罪其心理虽然变态,但仍然发生在人的正常意识范围内,尽管犯罪人对自己为什么想杀人不能说明理由,但他知道自己杀人是犯罪的行为,他在逃避侦查的设计中继续杀人,这显然是一种故意犯罪的心理。所以意结心理问题导致的犯罪行为仍属于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犯罪。 17、妄想或源于恐惧 那么,如何理解这种心理上的妄想表现呢?我们再来看精神分析始祖弗洛伊德的论述: “妄想先发于心而成为一种惧怕--或竟成为一种愿望吧”“一种妄想乃是另一精神历程所引起的必然反应,至于这一精神历程则可由他种表示推测而知;而且妄想之为妄想,它那抗拒真实和逻辑客观性的特性,都由于它和这另一种精神历程有着这种特殊关系。妄想源于欲望,是用以自慰的。"0我们只有在遇到这种具体真实的案例时才能读懂弗洛伊德的精彩论述。任何妄想都不是真实的认识,但为什么具有正常认识能力的人却不能接受真实的事实,非要坚持自己的一种虚假推测呢?弗洛伊德告诉我们:那是妄想者本人用以自慰的,源于他自己的某种惧怕或某种欲望,源于他的“另一种精神历程”。.——165 18、偏执性人格的特征在变态心理学中对偏执人格的概括大致有以下特点:偏执的人大多表现为感觉极度过敏,思维行动固执,坚持毫无根据的猜疑,好嫉妒。对自己估计过高,对别人要求过多,不信任别人,表情冷漠,缺乏幽默。总认为自己是怀才不遇,失败时又怨天尤人,推诿客观,并容易与他人发生冲突和矛盾。发生冲突时往往强调自己有理,好狡辩或争辩,有时会因为一些小事而纠缠不休,不达目的绝不罢休。有的在无理取闹时还伴有攻击行为。现在,再来对照一下邱某案发时的表现就可以发现有许多相似之处。显然,邱某的犯罪与他出现偏执的心态直接相关。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偏执的心态(即认识)又与人的生活经历和挫折直接相关。所以,认识上的偏执现象绝大多数都与现实刺激有关。——166 19、情结类犯罪心理情绪情感是一种较为复杂的衍生性的心理现象(见3.2.3的论述)。这种心理现象的发生既与人的需要有关,又与人的认识有关;既涉及人的生理问题,还涉及人的外部行为首先,基本的情绪(包括快乐、愤怒、悲哀和恐惧)和情感源于人的各种基本需要(生理的、安全的、合群的、自尊的和体现自我价值的需要)能否得到满足后形成的个人感受之中。其次,还与人的认识有关。由于认识具有感觉性,所以,感知眼前的刺激就可以形成人的情绪反应和情感感受;同时认识还具有记忆性,因此,久远的刺激也可成为一种记忆性的情绪情感感受;更为复杂的问题是,久远的记忆感受因其“久远”还可以成为一种意识之下的东西,时间愈久也就层次愈深,虽然深不自知,但是,遇到相关或类似刺激时因记忆的能力仍然可以让个人出现一种似乎不明缘由的情绪反应,这是被唤醒的深层的或久远的情绪感受。再次,情绪还可以与人的生理变化有关,尤其是青少年容易出现莫名其妙的兴奋和躁动,这往往与他们无意识的生理变化活动有关,如内分泌系统,尤其是性激素的变化有关,类似于动物发春时的烦躁、多动和暴力倾向一样。许多受情绪或情感困扰的当事人对于自身的生理变化往往不知。所以,情绪问题是一种非常复杂的心理现象。由情绪或情感引起的危险心结其表现就更为复杂。本章将重点讨论这类危险心结引发的犯罪特点,并选取两起个案来探讨因为情感创伤引发的犯罪问题。 20、情结的发生甚至可以追溯到人的依恋期根据作者对一些个案的研究发现,情结(情绪创伤)的发生甚至可以追溯到人在依恋期(12岁以内)的心理经历,发生在青年期甚至成年期的异常犯罪其情结可以源自其父母在孩子依恋期的各种无心之错。例如,在孩子最需要情感抚养的时候将孩子托付给别人代养,甚至多次改换抚养人,让孩子因依恋对象的改变产生痛苦感受;在孩子牙牙学语时却将孩子长时间地独处,致使其言语表达形成障碍;在孩子受到惊吓时父母没有及时发现并给予耐心小无助时却让他自己面对陌生的环境,使其因恐惧而愤怒;在孩子出现被同龄伙伴孤立时没有抚慰他沮丧的心灵使他出现对他人的仇恨;等等。这一切都会让那些天生具有敏感特质的孩子出现心理上的情感创伤,这种情感创伤最初是体验孤独、恐惧、无助和失败,当他们一天天长大并强大后,便由感受孤独变成敌视周围,由恐惧某种对象变成对这种对象的愤怒,由曾经无能和失败变成强悍和强暴得让人不敢不屑一顾。所以,情结类的犯罪所表达的行为往往是与其表现相反的情绪感受。有人可能会问,过去的心理创伤为何能够持续如此长久的时间?这一问题的答案在心理学对情绪记忆的研究中就可找到。学习心理学就会知道,尽管某种不良刺激造成的情感创伤已经成为过去时,但由于人的心理活动中情绪记忆时间最久,最难遗忘,所以,痛苦的感受会以一种意识流的“心象”方式不断地重现在脑海中,类似一幅画面,让人总处于一种情境,以经常闪现的方式提醒着当事人,这些方式都可以使心象成为类似于现实感受到的刺激源,当事人一直无法摆脱这种痛苦心象的记忆,于是,他在成年后利用现有成熟的心理力量继续完成幼年时未能完成的反应或改变当时完全失败的反应,从而出现令人困惑的、疯狂的、似乎突然的或让人意外的攻击方式侵害身边无辜的人们。以下两起犯罪都属于情结类的犯罪心理问题。——178 21、孤独与内向心理现象又是如何发生的那么,孤独与内向心理现象又是如何发生的呢?研究人的心理发展过程就可知道,这种内向与孤独很大程度上属于后天抚养方式造就的性格问题。譬如,冷漠的、不负责任的抚养方式就很容易造就孩子的言语发育障碍,由于言语表达的困难,孩子在之后会出现与人交流的困难,即木讷、语迟而喂嚅,进而不愿与人交流,变得心理活动向内发展(即内向性出现)。这种内向性若在上学初期(即6-12岁)没有得到及时地调整或矫正,如鼓励、关爱等,进入青春期初期,在结交同龄伙伴、同性别合群发展时他们就会出现某种自卑,伴随其他“资本的匮乏”,如没有可炫耀的家庭,没有可炫耀的物品,没有出色的学习成绩等,这种人会更加的自我封闭,不轻易地与人交谈和交流,甚至不敢与人交谈。这种情况下步入青春后期(即16岁后),人-般要发展对异性的关系。然而,与异性的交流显然难于之前的同性交往。所以,青春期之前或青春期初期就存在与人交流障碍的人,到青春期后期其心理问题就会加重,交流障碍就会成为阻碍他社会性发展与求偶行为障碍的原因。青春期结束后,人开始进入恋爱、追求异性并结婚的阶段,这是人生中最重要的阶段,人经历过恋爱才会懂得如何去爱别人、如何表达自己;人经历了结婚并为人父母后才会体会父母的养育之恩,这时,人的心理才会愈来愈成熟。相反,人在这一时期如果因为言语表达与交流的障碍未能顺利地完成全部过程,同时再缺乏事业上的充实感,人就会出现心理发展的阻滞,同时出现其他的心理问题:一方面是生理发育出现了性的生理需要与冲动,甚至可能因这种生理需要得不到满足而产生无名的烦躁与冲动感;另一方面则是心理上拒绝与之相关的活动从而产生紧张和焦虑感。结果是,人在早年因缺乏情感抚养,缺乏言语鼓励与交流而形成的“心理内向性”问题就发展为成年初期的心理发展停滞问题,持续下去就会导致出现更为严重的心理淤结和行为障碍。这也是解释一些变态性的系列杀手为何都在25岁以后才开始系列杀人的重要心理背景。从黄某的案件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家庭亲情对人的心理健康发展有多么重要。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家庭看似父母双全,但是,有的父母由于生活压力而忽略对自己孩子的关心与心理抚养;有的父母因自私或无知而根本不顾子女的心理感受,这种家庭虽然结构正常但却家庭功能异常。没有情感的家庭比物质贫乏的家庭对孩子的伤害更大。二者兼有之的家庭就会造就黄某式的人物。黄某虽然杀人,但他还有正常人的情感反应。他在最后能将第18名被害人放生,也是因为这名少年在哀求时因话语充满了真情而触动了他最脆弱的情感。孤独与内向的心理发展除出现上述问题之外,还会导致个人认识上的扭曲发展。这类人因现实刺激的贫乏,家庭的冷清,周围人的冷漠,他们很容易也很愿意将自己置身于某种想象的世界中。一部文学作品,一部影视作品都会引发其无穷的遐想,他们很容易将自己与作品中的某一人物等同,想象着自己与书中虚拟的人物如何相似,如何同样获得成功后的景象等。这种想象会成为“性格孤独者"的重要伙伴,甚至是心理伴侣,从而使这种孤独者更愿意独处,以便在独处时进行想象,在想象中得到心理上的莫大满足。所以,黄某这种类型的犯罪也被称作“幻想类的变态杀人”。其犯罪实质是将“想象已久的景象”或曾有的幻象变为现实的过程,并在这一演绎过程中感受自己的成功和满足。如同一名导演将自己早年阅读的一部神往的故事演绎成一部真实的电影或电视画一样陶醉。——185 22、恐惧造成的心理创伤恐惧造成的心理创伤还不止于幼年的回避表现,因为人不会永远弱小,人在恐惧的记忆中更希望自己早日长大,更希望自己迅速变得强悍起来,更倾向于暴力-赵某的心理问题形成的脉络已经非常清晰。何为情感性的心理创伤?前一案件的主角黄某是因为从小在家中就感到“自己多余”而产生让人震惊的愿望--想当杀手;赵某则是因为从小经历了“恐惧”而渴望自己强大并有力量(即倾向暴力)。在他们身上,我们看不到破碎的家庭,看不到引起犯罪的直接刺激。导致他们出现异常犯罪的原因就在于他们在人生成长中曾经历了他个人特有的感受与心理创伤。他们自己无法摆脱这种创伤带来的心理问题,关键是他们身边的亲人也不懂得:孩子在心理上会生病,会因此而出现危险的心理淤结。分析至此,人们最关心的是如何避免类似赵某这种危险心结的发生?答案很简单,未成年的孩子其生活在熟悉的环境中比生活在富有的环境中更有价值。如果赵某的父母具有这种知识,当他们发现孩子在移居之后出现心理异常,最好的治疗就是让他回国,在熟悉的环境中恢复其心理的正常发展,在他心理成长接近成熟的年龄能够出现自信并能够独立面对外界后,一般在16岁之后再回到美国,这种心理灾难就可以避免发生。其次,心理创伤的最好疗法是人与人的情感发展与言语交流。有情感牵挂的人,有情感相融的人,有与之能说心里话的人-身边有这类人的人才不易发生心理疾病;相反一个孤独,无情,封闭自我,没有亲人或朋友的人是容易发生心理疾病的。这也是人的社会性决定的一种心理疾病。本案的分析让我们明白:(1)许多心理问题都有迹可循。从其各种心理表现完全可以的由来。(2)人格出现问题的关键在人的早年。人在早年成长中不仅需要物质保障,不仅需要智力发展,更重要的是情感需要的满足。(3)人的情感正常其社会性发展才会正常。让孩子从小形成对身边人的依恋和友好是人在成年后紊社会性的重要基础。(4)家庭在给孩子以亲情的同时也给孩子一种安全和后盾感。这种安全与后盾感是避免人出现暴力倾向的重要基础。所以,有安全感的成长环境对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极为重要。(5)心理问题绝非个人问题。当我们发现身边的人具有日益严重的孤独、焦虑、暴力倾向或个性问题时,要及时告知其家人或管理者,必要的情况下建议其去相关医疗机构予以治疗、药物减缓或控制。 23、幼儿期惩罚或许是最有效的教育通过大量犯罪个案研究,我们发现:对于幼儿的任性若不及时制止,很容易形成性格问题。而对于幼儿的任性,复杂的说教不如简单的惩罚有效。对于青春期少年(指10-18岁),尤其是在学校学习中不爱学习、不好好学习的少年,对他们的危害性行为作出及时的惩罚也许比对他们进行温和的说服教育更为有效。 24、家长须知:人在幼年需要心理抚养作者曾遇到许多自觉无助,甚至绝望的父母,他们面临自己养大的孩子却突然的发现孩子变得“陌生与可怕",曾经非常乖巧的孩子突然变得狂暴,当他(她)们无奈地向我诉说孩子的问题时,当他们把孩子领到我面前时,我只有一个感受:为时已晚。他们错过了心理教育的最佳时间。如同医生看着痛苦的病人,许多病人并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生病,他们只能诉说生病的痛苦…事实上,多数疾病都与病人自身的生活方式密切相关。尽管有遗传问题,尽管有环境问题,但生活方式是最主动的因素。孩子的心理问题也同样如此。一般而言,孩子出现行为问题或心理问题,如逃学、撒谎、网瘾、顶撞父母、离家出走、动辄自杀,还有打架伤害、参与抢劫等“心理发病期"多在12岁前后至18岁前后。但是,这一年龄段的行为问题和相关的心理问题都源于12岁之前,而且大多源于父母对孩子的抚养方式。绝大多数的父母在婚后不久发现妻子怀孕就开始做各种物质准备,如小孩衣服、童床和童车等,但是,很多父母却不知“心理抚养”必须做哪些准备?心理抚育要求新婚的夫妇在做父母之前需要想好以下问题:1、是否有足够的时间来陪伴孩子成长?-如果夫妻二人亟须挣钱,如果夫妻二人事业太重要,如果母亲没有时间亲自哺奶,那夫妻二人最好不要生孩子,否则,极有可能钱挣来时孩子已成败家子;事业做大时孩子已经成陌路人。在准备怀孕、准备养育孩子时,一定要做好思想准备,在孩子出生后的第一年不管如何辛苦,一定要自己带孩子,在孩子依恋期内(12岁之前)不让他(她)离开你的身边。2、是否有足够的耐心来陪伴孩子?-如果年轻的夫妇仍是一双只需要别人关心,而不愿意关心一个吃喝拉撒都要帮忙的婴儿;如果夫妻二人对生活琐事没有耐心也极不情愿做这类事时,那么最好不要选择当父亲或母亲。在孩子12岁之前,依恋现象一直存在,依恋现象与年龄成反比,年龄越小越重要。父母对孩子的心理影响力与心理控制力,不在父母挣钱有多少,也不在父母多有知识,更不在父母的事业有多成功,只在你为他生命的初期付出的辛苦有多少;在你为他依恋时期(指12岁以内)的陪伴时间有多少。3、是否知道孩子心理发展的几个基本的阶段,每个阶段需要父母来做些什么,心理抚育的内容哪些在先,哪些随后?哪些是基础性的心理抚育,哪些是一生的心理抚育?如果完全不知道有无学习的兴趣,如果没有或没时间,建议最好不要当父母。如果认为孩子出生后会自然长大,会自然懂事,那人们一定失望。因为只要心理抚养不到位,那么,电视、网络就会教育他(她),当我们发现孩子身上出现种种“毛病”时再行动已晚。这就是心理发展有关键期。尤其是在独生子女的时代,父母没有实验期,当父母终于明白心理抚育的道理时可能已经错过了最佳教育时期。所以,心理学,尤其是发展心理学应该作为欲为人之父母者的必需知识。为达到上述要求,在各社区或医院进行孕期教育的同时就要增加父母如何对孩子进行心理抚养的同步教育。同时,建议父母有条件的一定要阅读《发展心理学》和《儿童心理学》。

本文标题: 《犯罪心理研究》的读后感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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