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古时代的历史书写与皇帝权力起源》是一本由徐冲著作,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88.00元,页数:352,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中古时代的历史书写与皇帝权力起源》精选点评:●有启发。●史书目录也不是随便编编的。●三星半,历史书
《中古时代的历史书写与皇帝权力起源》是一本由徐冲著作,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88.00元,页数:352,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中古时代的历史书写与皇帝权力起源》精选点评:
●有启发。
●史书目录也不是随便编编的。
●三星半,历史书写是如今中古史学术热点。
●书五星,扣一星
●他真的是给秦汉魏晋南北朝时代传统文献研究看似无路的情况下又开辟了一条新的政治史研究路径 我真的很佩服他的视角 或许因为我以前没读过类似的著作 但无论如何 这是令人眼前一亮的著作
●之前看过一个评论说仇的书是教科书级别的研究综述,那这本书就是教科书级别的问题意识。太棒了
●隐逸书写一章所获颇多。极强的问题意识,通过紧凑的笔法更好地展现出来。
●再刷
●书的问题很明确,论证过程中围绕的角度很确切。作者对于材料的解读,往往能得出不同于以往观点的见解。中古时代的历史书写背后蕴含的政治权力的秩序、政治意识形态的变迁,是如此的丰富,引人进入更广阔的领域。也许是史料的限制吧,作者的有些论述,给人以“不过瘾”之感。
●本书从史书本身出发,以史书的结构作为观察对象,考察时代观念对史书构成的影响。虽说作者尽力避免实用史学史的术语,但毫无疑问,本书仍然是一本探究史学发展理念的史学史著作。 作者善于以小见大,见微知著,从史书结构的共性来分析时人的共享观念,进而通过这种共享观念的变化来解释汉魏革命的史观。 例如通过起元由禅让前到禅让后的转变以及其与开国群雄传联动的作用及其丧失,来分析晋宋之际皇权正当性来源的变化;通过外戚传到皇后传这一表述的演变来探究汉魏之交外戚权力正当性的变化;通过隐逸传的从无到有分析了汉魏间政府对编外士人的态度从期待建事功这种体制内外关系逐渐变成体制内视为祥瑞仪式般的存在。 通过上述这些实实在在分析,将汉魏革命的史观落到了实处。而作者敢于对既有解读历史的权威框架进行质疑,打破传统标签,尤为可贵。
《中古时代的历史书写与皇帝权力起源》读后感(一):评论
通过对正史的书写来去判断中古王朝的意识形态,内容不方便多说了。在我已知的范围内,比较新颖的是起元篇和开国群雄传篇,中古王朝的权力来源虽然本质上都是来源于暴力,但是文饰上士族人士和军阀人士还是有区别的。像是外戚篇和处士篇,里面的一些观点比如说西汉外戚干政的正当性还有处士不应召也成为其仕途的履历,这些(忘了是谁了)好像外国汉学家在这论文发表之前也提出过。文笔上有误用的词比如说“始作俑者”,行文总体流畅,应该可以打四星吧!
《中古时代的历史书写与皇帝权力起源》读后感(二):简明小结
问题意识鲜明,从历史书写切入分析魏晋南北朝皇帝权力的合法化生成。 1.作者特别强调“皇帝权力”,指涉皇帝中央集权体制的整体权力秩序及权力结构,将其区别于往往被理解为皇帝个人权力的“皇权”。 2.魏晋南北朝历史书写“起元”之变化——魏晋及刘宋早期,“禅让后起元”(前代君主禅位后,再以本朝纪年),通过创业之主的前代王朝“功臣”身份来彰显其政权合法性; 刘宋大明六年徐爰修国史后,“禅让后起元”(创业之主掌握前代政权后即以新王朝纪年),直接以“创业”成就本身申明其正当性。 3.与起元相配合对应,魏晋及南朝初期,群雄传为王朝史结构性存在,“群雄”即为新朝之“驱除”,以此确立政权合法性;南北朝后期群雄传缺失,意味其时“创业”功业本身成为政权正当性起源。 4.皇后书写,从《外戚传》—《皇后传》,后党外戚由亲族转变为外姓。太后及外戚的参政合法性逐渐被剥夺。皇帝权力的父权性和一元性得以强化。 5.隐逸书写。两汉—魏晋南北朝,隐逸本身之价值逐渐被王朝史书写肯定,这意味着一度被否定排斥(拒不应征—“大不敬”)的隐逸群体渐逐步被被纳入一元化皇帝权力结构。
《中古时代的历史书写与皇帝权力起源》读后感(三):如书名读后感
中古时代的历史书写与皇帝权利起源,完。
读过最好的史学史作品。(钱先生和同老对不起。)它的好是属于一眼可见的。叙事流畅而优美,话题切入常规而不普通,论证流畅而多想法,是一部难得的佳作。最让我钟意的,在于它的论证思维跟我有“暗合处”,即应为背景/楔子—学术回顾—事件史料—史料论证—问题回复—总结。其中史料论证一定不要繁芜,论证一定不要啰嗦,以及一定要有总结。这是积存阅读之苦之人的愿望,庶几实现便感动不已。鉴于同样类似的感动出现于仇鹿鸣教授的另一部作品,我愿称复旦大学青年教授为永远的神。唯一的槽点在于书太贵了,买一本肉疼眼跳得。不过读书人的事,你懂的。
不知道诸位是否曾与我一样,曾困惑于是否应以所谓鸦片战争为近代史开源。主要在于,如果把近代社会定性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那么应该以南京条约后实际让出殖民地为界;若觉得鸦片战争为殖民性战争,也应该把界限迁移到中英关于鸦片的多次冲突上,毕竟这才是鸦片战争的真正起源。过去我不理解应该如何理解我的困惑,读本书后我发现,原来类似的处理历史分期的起点问题,同样存在于古代史家的困惑里,他们为起元问题讨论反复,甚至引发了后来一千年后的今人的历史再认识。我想或许同样的争议也存在于近代史的分期上,甚至给不给历史分期,都是一个值得从头审视的问题。历史书写是需要重新审视的。这给我很深的宽慰,尽管我也更希望如果当初或现在我也能有这样历史书写的讨论权力就好了。
以上。
《中古时代的历史书写与皇帝权力起源》读后感(四):花大力气治小问题、新问题的扎实研究
本书当归属于史学史的研究,围绕“中古时代每一个王朝的皇帝权力的起源过程,与其纪传体王朝史的‘历史书写’之间,究竟构成了怎样的关系”问题,研究其中皇帝权力结构和政治意识形态对于历史书写的作用与反作用。
第一、二单元“起元”研究和“开国群雄传”研究论证了魏晋南北朝国史书写经历了“禅让后起元+开国群雄传”向“禅让前起元-开国群雄传”的“意识形态联动装置”的转换。“起元”问题之下另有一章“西魏北周无年号纪年考”论证了在汉化与儒化高峰的时间节点上外族政权历史书写的表现。
第三单元“外戚传”与“皇后传”研究论证了从“外戚传”向“皇后传”的历史书写模式转换背后隐藏的儒家政治意识形态变迁、父权化社会变迁、皇帝权力结构变迁诸影响因素。具体变化趋势分别是:儒家清流对外戚浊流的价值否定;母系血脉不再被视为具有和父系血脉同等的亲族关系;皇后作为勾连外戚势力的关键角色在曹魏以后淡出皇帝权力结构核心。
第四单元“隐逸列传”研究论证了“隐逸传”、“处士传”逐渐参与到王朝历史书写并成为其固有书写结构的历史变迁过程。
本书优点是利用大量文献和考古资料,不厌其烦地对作者针对历史史实所提出的描述性论点作出繁琐的论证。而缺点则在于,在书名所提出的“皇帝权力”与“历史书写”这一对概念中存在某种不对等:虽然比较清楚地表明了后者之变化怎样受到前者之变化的影响,然而相反的作用则点到为止。此外更缺乏对前者之变化本身的历史学说明,因此可以说,作者的兴趣是局限于史学史研究本身的,对于历史,多描述性观点,少论述性见解。
总的来看,本书一项踏踏实实毫不取巧的扎实研究成果,作者以其大大的心血付出推动着学术研究的小小进步,这种花大力气治小问题的治学精神无疑值得肯定和推崇。
20190909103
《中古时代的历史书写与皇帝权力起源》读后感(五):《中古时代的历史书写与皇帝权力起源》札记
徐老师的这本书,读起来有悬疑小说的感觉,教科书式的问题意识。
核心问题:中古时代每一个王朝的皇帝权力起源过程,与其纪传体王朝史的“历史书写”之间,究竟构成了怎样的关系。(前言)
定义:“起元”指国史中从何时开始采用本王朝的纪年方式纪年。
“禅让后起元”的书写方式贯穿于魏晋王朝,甚至一直延续到了刘宋前期;但从大明六年徐爰撰修刘宋国史开始,南北朝的国史书写全面转向了“禅让前起元”。
单元一:“起元”
在曹魏和西晋的国史书写中,都采取了基本相同的“起元”方式。即,在接受前代王朝之禅让、正式建立新王朝之后,方采用本王朝年号纪年;而在此之前,在书写相当于创业之主的“太祖”或者“三祖”之本纪时,则采用前代王朝年号纪年。换言之,须在前代王朝的年号纪年之下来书写本王朝开国之君的“创业”经纬。(11)
问题:应该如何解读这种书写方式?
在国史书写中何时开始“起元”的争论,也就意味着从何时开始正式承认与宣扬被书写者“君”的身份。(12)
若看到王朝更替是中古时期王朝更替的基本模式,那么就必须承认,藉由“禅让”所进行的王朝更替在当时的历史世界之中具有无可否认的“正当性”。(14)
在西晋王朝所自我书写的本王朝皇帝权力的起源中,曹魏王朝之“臣”是其能够获致“正当性”的必要条件。曹魏之于东汉同样如此。而两汉则不然,刘邦和刘秀都是站在了前代王朝的对立面,通过否定前代王朝的正当性——同时也否定自己曾经具有的“臣”之身份——来实现自我合法化,然后藉由暴力将身份转换为“君”。作者将这种路径称之为“不臣而君”。(15)
始于魏晋的“禅让”模式,其所采取的立场是将前代王朝之臣子这一身份发扬光大,竭心尽力来平定前代王朝之末世乱局,由此成为前代王朝之“功臣”,实现“臣”之身份的最大化;既而由此开启王朝更替的契机,以功德为公、为王,开建王国,遇以殊礼,其身份一步步实现“去臣化”;最后由其本人或者继任者接受前代皇帝的禅让,正式即位建立新朝。存在一个“自臣至君”的身份转换过程。(16)
这一时期,“开国群雄传”与“禅让后起元”作为一组联动装置,共同发挥着“正当化”其皇帝权力起源过程的作用。开国群雄传书写对象是与王朝“创业之主”之间不存在原初性君臣关系的前代王朝之末世群雄,其位置通常被置于本纪之后,诸臣传之前。开国群雄传的功能在于通过标示新王朝的“驱除”之所在,来塑造其创业之主对于前代王朝的“功臣”身份,以正当化其“自臣至君”的身份转换过程。(17)
在刘宋国史书写的“起元”问题上,徐爰提出“起元义熙,为王业之始”的原则。“义熙”乃刘宋高祖刘裕起兵灭桓玄、迎还晋安帝后所改之年号,此后刘裕逐步开始了“去臣化”进程。“起元义熙”,意指自此年开始废弃晋之“义熙”年号纪年,而改用诸如“宋元年”或者“高祖元年”之类的刘宋王朝纪年,来书写刘裕的“创业”经纬。(23)
南齐国史书写“开元纪号,不取宋年”,于高帝萧道成起事创业之后,尽管事实上仍当宋世,也要开始以齐之纪年。(29)
北齐国史“立《高祖本纪》,取平四胡之岁为齐元”,即指自永熙元年就开始使用齐之纪年,而非在北魏年号纪年之下书写高欢的“创业”经纬。
前代王朝之“功臣”,已经不再是新王朝权力正当起源的首要条件,某种程度上反而变得有损于此;“创业”这一暴力成就本身,取代了对于前代王朝而言的“功业”,成为了这一历史时期的皇帝权力正当起源的新起点。“禅让前起元”一直持续到了唐代前期的国史书写之中。(40)按:如果说本书还有什么不过瘾的地方,就是作者在总结了从“禅让后起元+开国群雄传”到“禅让前起元”这种变化后,对为什么发生这种变化,缺乏进一步的解释。
问题:宇文泰当政前期,也就是西魏文帝时代,一直行用“大统”年号。为何在废帝及恭帝即位之后即废去年号不用?而改以新的纪年方式?其中的契机与魏、周禅代的关系如何?应该如何理解由此而来的北周皇帝权力起源的特质?
强调北周皇帝权力起源的过程中宇文泰的“周文王”形象,这点也被用在对南朝的宣传上。宇文泰的“周文王”形象,与前述北齐国史书写通过将“起元”前移,置“君之始年”于高欢创业之始的做法形成了鲜明对比,事实上也构成了宇文泰极其周边人凝聚关陇人心以抗东敌的意识形态举措的一个重要部分。北周对于正当化皇帝权力起源过程的叙述模式,不同于刘宋大明六年以后形成的时代主流传统,某种程度上却貌似于对于魏晋传统的回归。(64-65)
单元二:“开国群雄传”
问题:1.陈寿《三国志·魏书》为何为“董、袁群贼”立传?2.刘知幾为何对这一做法持批评态度?
在禅让模式下,新王朝的创业之主需要前代王朝的末世群雄来发挥“驱除”作用:既可以其“乱”来说明前代王朝气数已尽,天命将移,又可以已平乱之功来作为接受禅让的资格。而“开国群雄传”在纪传体王朝史中所发挥的独特功能,也正是通过标示新王朝的“驱除”之所在,来塑造其创业之主对于前代王朝的“功臣”身份,以正当化其自“臣”至“君”的身份转换过程。(90)
在东汉时期的纪传体王朝史中,“开国群雄传”尚未获得固定的位置。在三国经两晋至于南朝前期所书写的纪传体王朝史中,开国群雄传则成为了一种结构性存在。而自南北朝后期至于唐代前期所书写的纪传体王朝史中,开国群雄传又出现了结构性的缺失。(98)
陈寿之所以在《三国志·魏书》中为“董、袁群贼”立传,乃是因为他身处“开国群雄传”结构性存在于纪传体王朝史的时代传统之中。而刘知幾之所以对此提出批评,也是因为他所处的时代传统已然转换为开国群雄传的结构性缺失了。他们的意见,都分别只是其所在时代最为普通的表态而已。(99)
正是通过标示本王朝的“驱除”之所在,与“禅让后起元”——在前代王朝纪年之下来书写本王朝“创业之主”的创业经纬——相辅相成,共同塑造出新王朝的创业之主对于前代王朝而言的“功臣”身份,以正当化“禅让”模式下本王朝皇帝权力的起源过程。而开国群雄传在南北朝后期纪传体王朝史中的结构性缺失,也同时伴随着国史书写中“起元”的前移——在“禅让”程序正式完成之前,即开始在新王朝的纪年之下来书写创业之主。显示出这一时期在正当化皇帝权力起源的过程中,作为“驱除”的前代王朝之末世群雄已然并非不可或缺,“创业”这一暴力成就本身,取代了对于前代王朝而言的“功业”,成为这一历史时期皇帝权力起源的新起点。(99)
《旧唐书》“隋末群雄传”形成过程臆说:可能源自武周时期编史传统,武周为削弱唐“创业”这一暴力成就的正当性,维护本朝皇帝权力起源在意识形态上的正当性,采用禅让后起元+开国群雄传这一书写模式。(120)
单元三:“外戚传”与“皇后传”
成书于汉代的作品采取了“外戚传”的书写形式,成书于魏晋南朝的作品采取了“皇后传”的书写形式,成书于北朝隋唐者所在区的书写形式则为“皇后传+外戚传”。(126)
不封爵外戚会导致天下大旱之舆论的存在,本身就宣示了皇帝对于外戚所给予的这一“利益”在汉代王朝权力结构中所具有的正当性。即不仅仅意味着外戚所获得的优遇,更意味着皇帝与其最为重要的亲族之间的关系之和谐,而这又与王朝权力结构及天下秩序之和合密切相关。在这样的权力结构中,“外戚”应该并非是一种“非正常”秩序,而是为皇帝所信任和倚重的力量,担负着保傅和守护皇帝的重要责任;皇帝也由此呈现为需要外戚来加以保护的形象。这是因为,以“母”为连接点来构筑亲族的观念,在汉人的意识之中仍然在强有力地起着作用。然而东汉以后,父系意识得到显著成长,并最终相对于母系意识取得了压倒性地优势,使得魏晋以后的亲族观念明显转变为以“父”为中心了。以这种亲族观念的重大转变为背景,东汉中后期开始频繁出现儒学人士对于外戚权力的否定性言论。(135-140)
在曹魏重构的王朝权力结构之中,外戚和宦官都失去了他们在汉代权力结构中的正当位置,原本相对封闭的内廷也以儒学士人担当“侍臣”的方式而向他们开放了。从这一角度来说,“汉魏革命”的意义当然不仅于易姓换代,更意味着整体政治秩序和国家理念的转换。(146)
单元四:隐逸列传
问题:表面上宣称反动于皇帝权力结构的“栖遁之士”,为何会在南朝的纪传体王朝史中获得结构性位置?这一变化是否直接对应着皇帝权力的低落与“贵族/士族”权力的伸张,从而与我们对“六朝”的刻板印象保持一致?
处士与故吏,乃是一体之两面。在地方可称处士者,必定具备一定程度的名望。作为名望之士,处士会受到长官辟举;对此,无论应命与否,被辟者都将成为辟举主体的故吏。而长官的辟举行为,又将助长甚至是造就士人名望。(206)
曹丕所彰表的东汉“二十四贤”,实际上是由东汉中后期的两大类人士所构成。其一为积极发动、参与反外戚、反宦官活动的士大夫官僚,其人选与所谓“党锢人士”存在相当大的重合;其一则为拒绝入朝为官、选择在家生活的“处士”群体。就后者而言,其在家不仕的动机固然多种多样,但从其拥高名而不应朝廷征辟的结果来看,也可以说采取了对东汉后期的黑暗局面进行消极反抗的政治态度,事实上构成了针对外戚、宦官权力进行抵制、斗争的抵抗运动之一环。可以视为广义上的“清流”势力的组成部分。对他们的彰表,正与前述曹魏王朝君臣以汉末清流的继承者自居这一政治态度保持一致。而被“清流”士人以“浊流”视之的外戚与宦官权力,事实上又本是汉代皇帝权力结构中的正当组成部分。汉魏革命之际魏王曹丕对于前朝如是面貌的“二十四贤”的彰表,实际上也表达了新王朝的统治群体对于汉代皇帝权力结构中外戚与宦官权力的直接否定与新王朝正当性之出自的确认。(222-223)
“隐逸”并未真正成为汉代皇帝权力结构的正当组成;表面上的礼遇与优容,掩盖不住其背后的事功期待与支配追求。而在魏晋南朝,原本被摄入“第二次君臣关系”的隐逸上升至王朝层面,成为这一历史时期的统治群体在宣示自身所在王权的正当性时所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这种正当性的构成既来自于隐逸(“巢、许”)与王朝(“唐、虞”)对应的历史想象,也包含了“兴治美俗”、教化民众的现实期待。在汉代传统下曾经呈现分裂状态的政治秩序与社会秩序,在此通过历史与现实的对应转换,编织为魏晋南朝新的秩序样本。(247)
在刘裕建宋代晋过程中的每一重大阶段,对隐逸者发出征辟之命都是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步骤,以此来宣示新王权的正当性所以凝系人心。刘裕是通过将隐逸者纳入以他个人为中心的“第二次君臣关系”中,来获得将其升格为“第一次君臣关系”的资质与契机,并最终通过禅让来实现王朝更替。由此,本是宣示王权之和合的隐逸,藉由“禅让”被组织进了王朝“革命”的程序之中。就这一点而言,其与“祥瑞”的意识形态地位颇多相通之处;也可以成为理解中国古代王权之复杂性格的一个节点。(250)
如同东汉后期的“处士”尽管不应辟命,但从县、郡、州到公府,每一位向其发出辟命的长官,都为其后更高级别的长官发出辟命做了准备;南朝时代王朝对隐逸的征命,也并非只是简单的重复或者滥除。作为王朝支配基础的“官僚制框架”在双重意义上的到了延展。其一,这一框架突破了一般官员群体的边界,而将其秩序范围扩展至居家不仕的民间隐逸。其二,在此延展的过程中,原本偏向于“职位分等”的“官僚制框架”也带上了浓厚的“品位”色彩,延展为一种政治秩序与社会秩序高度融混的权力结构。“隐逸内化于皇帝权力结构”。(254-255)
附录
汉代官僚体系,第一次君臣关系:皇帝与命官之间;第二次君臣关系:长官与属吏。在隋代的地方官改革之后,“第二次君臣关系”被消解,上述“二重君臣关系”的权力结构也由于皇帝-命官的范围扩大至地方属吏上层而被一元化。(271)
在刘宋时期,继府州佐吏之后,诸侯王与其封内长官之间的“第二次君臣关系”也被皇帝权力明确否定,表现为不得称“臣”,而仅限于上下级官员之间礼仪的制度规定。(283)
以对“臣某”形式的限制与变更为标志,皇帝权力对于所谓“第二次君臣关系”所进行的否定、制约与解构,至迟自刘宋初期就已经开始。“二重君臣关系”的一元化,在南朝也是一个一直持续的进程。(292)
自东汉中后期开始,地方士人就出现了拒绝出仕地方吏职的现象。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郡县小吏”的工作过于卑贱,深受儒家意识形态浸淫的士人感到难以接受。不过部分士人开始强调不应该接受“第二次君臣关系”而只应该与天子形成一元性关系,也成为其中重要的原因。若为郡吏,即与太守结成君臣关系,于天子即为陪臣。地方之士人拒绝为陪臣,也就是对“二重君臣关系”的否定。这种否定的出现与东汉中后期“处士”的涌现及“征辟”盛行的现象互为关联,同时也促进了“二重君臣关系”的一元化。(292-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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