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意志帝国的帝国政区,帝国本土在德国统一之前,德意志地区分成了39个独立的邦国。这些邦国包括王国、大公国、公国、亲王国、自由汉萨...
德意志帝国的帝国政区
帝国本土在德国统一之前,德意志地区分成了39个独立的邦国。这些邦国包括王国、大公国、公国、亲王国、自由汉萨城市和帝国直辖领。普鲁士是众多构成帝国的邦国中面积最大的一个国家,领土占整个帝国的六成。
这些邦国中的其中数个在神圣罗马帝国崩溃之后得到了独立主权。其余的邦国都在1815年维也纳会议之后得到独立主权。这些邦国的领土可能并不是一块连续的领土,可能会分成数个部分分布在德意志地区各地。这种现象是因为透过家族分支瓜分领地,或者是透过征购而获得的。
帝国内的每个成员国都会派遣代表参加帝国联邦会议和帝国议会。帝国中心与每个成员国之间的关系都不是很固定,之间的关系仍然在基础阶段。德意志皇帝的权力范围颇大,例如他能够调停邦国之间的争论,或者是解决邦国的继承权问题。 王国 普鲁士王国(柏林):勃兰登堡、黑森省、汉诺威省、威廉港、霍亨索伦、劳恩堡公国(与普鲁士组成个人联盟直到1876年,然后并入石勒苏益格-荷尔斯泰因)、拿骚、东普鲁士、波莫瑞、波兹南、莱茵省、萨克森省、西里西亚、石勒苏益格-荷尔斯泰因、威斯特法伦、西普鲁士
巴伐利亚王国(慕尼黑)
萨克森王国(德累斯顿)
符腾堡王国(斯图加特) 大公国 巴登大公国(卡尔斯鲁厄)
黑森大公国(达姆施塔特)
梅克伦堡-什未林大公国(什未林)
梅克伦堡-施特雷利茨大公国(新施特雷利茨)
奥尔登堡大公国(奥尔登堡)
萨克森-魏玛-爱森纳赫大公国(魏玛) 公国 安哈尔特公国(德绍)
不伦瑞克公国(不伦瑞克)
萨克森-阿尔滕堡公国(阿尔滕堡)
萨克森-科堡-哥达公国(科堡)
萨克森-迈宁根公国(迈宁根) 亲王国 利珀亲王国(代特莫尔德)
罗伊斯-施莱茨-格拉亲王国(格拉)
罗伊斯-格瑞茨亲王国(格瑞茨)
绍姆堡-利珀亲王国(布卡堡)
施瓦茨堡-鲁道尔施塔特亲王国(鲁道尔施塔特)
施瓦茨堡-桑德豪森亲王国(松德斯豪森)
华迪克-皮亚蒙特亲王国国(阿罗尔森) 帝国直辖领 阿尔萨斯-洛林(1873年)(斯特拉斯堡)
汉萨自由市
不来梅自由市
汉堡自由市
吕贝克自由市 德国正式拥有过主权的地方包括:太平洋萨摩亚:1899年-1914年
德属新几内亚,包括威廉皇帝领地和邻近海岛:1884-1914年;其政区还包括:所罗门群岛、加罗林群岛:1889年-1914年
马里亚纳群岛:1889年-1914年
瑙鲁、马绍尔群岛
德属东非:后来的坦噶尼喀,今天属于坦桑尼亚:1885年-1918年
卢旺达和布隆迪:1885年-1917年
维图:1885年-1890年,在今肯尼亚
德属西非包括:喀麦隆:1884年-1914年
多哥:1884年-1914年
德属西南非洲,今纳米比亚:1883年-1915年
德国也在中国拥有土地利益:
胶州湾租借地,包括租借地青岛:1897年-1914年(原本租借99年)
天津德租界
汉口德租界
山东势力范围
黄河流域势力范围
汉萨同盟详细资料大全
汉萨同盟是德意志北部城市之间形成的商业、政治联盟。汉萨(Hanse)一词,德文意为“公所”或者“会馆”。13世纪逐渐形成,14世纪达到兴盛,加盟城市最多达到160个。1367年成立以吕贝克城为首的领导机构,有汉堡、科隆、不莱梅等大城市的富商、贵族参加。拥有武装和金库。1370年战胜丹麦,订立《斯特拉尔松德条约》。同盟垄断波罗的海地区贸易,并在西起伦敦,东至诺夫哥罗德的沿海地区建立商站,实力雄厚。15世纪转衰,1669年解体。
基本介绍 中文名 :汉萨同盟 性质 :城市之间形成的商业、政治联盟 形成时间 :13世纪逐渐形成 加盟城市个数 :最多达到160个 解体时间 :1669年 资本 :拥有武装和金库 简介,建立,汉萨同盟,巅峰,衰落消亡,成员列表,汉萨同盟城市,同盟商站设点, 简介 德意志北部沿海城市为保护其贸易利益而结成的商业同盟。“汉萨”一词对应的日耳曼语词hansa的原意为“集团”。同盟形成于1356年,极盛时加盟城市超过160个,中心在吕贝克。1669年解体。 汉萨同盟势力示意图 从12世纪起,北德意志商人为了同英国、佛兰德进行贸易,曾组织过“科隆汉萨”和“汉堡汉萨”。约在12世纪中叶~13世纪中叶,德意志莱茵河流域的贸易活跃,对外贸易重心逐渐扩大到波罗的海地区(见彩图)。13世纪80年代,莱茵地区各商人组织互相合作以维护共同的利益,并与吕贝克及其他控制波罗的海贸易的北德城市结成同盟,以御防劫匪和海盗,确保贸易安全。 “汉萨同盟”一名首次出现于1344年,最初是共享特权的商业联盟。1356年商人汉萨发展为城市汉萨,加入者包括绝大多数北德沿海城市,吕贝克、汉堡和不莱梅是其核心,后来加入者有科隆、但泽和柯尼斯堡。1358年,波罗的海东岸的里加等城亦加入汉萨同盟。同盟垄断东欧、北欧同西欧的中介贸易。同盟商人也通过义大利商人经营东方产品,如香料及贵重纺织品等。1367年,加盟的77个城市的代表在科隆举行首次会议。同盟设有最高议会和最高法院,入盟城市必须遵守同盟权力机关的决定。各城有公共的财政和海军,有权对外进行外交、宣战、媾和、缔约等。1368~1370年,汉萨同盟的联合舰队战败丹麦,迫使丹麦签订《斯特拉尔松德和约》。该和约的签订致使汉萨同盟拥有北欧政治同盟的性质,扩大了汉萨同盟对波罗的海、北海的贸易以及对斯堪的纳维亚政治的控制。汉萨同盟进入鼎盛时期,结盟城市多达 160多个,同盟在各地享有商业优惠,在伦敦、诺夫哥罗德、布鲁日、卑尔根等地均设有商站。同盟各城市的政权为城市贵族和大商人控制。14世纪末至15世纪初,曾发生行会起义,但遭镇压。同盟在组织上较为松弛,既无宪法,也无成文的制度和执行机构。 汉萨同盟 吕贝克的霍尔斯坦门 15世纪中叶以后,由于英国、尼德兰、瑞典的工商业日益发展,立陶宛、波兰联合后逐步强盛(见立陶宛大公国)。莫斯科公国征服诺夫哥罗德后关闭汉萨在该城的商站,尤其是新航路的开辟,导致商业中心的转移,汉萨同盟渐失优势。德意志内部,布兰登堡、普鲁士地位的上升,使汉萨同盟进一步削弱。汉萨同盟于1669年在吕贝克举行最后一次会议,只有 6个城市参加。此后,同盟即告解体。 建立 汉萨同盟出现之前,德意志地区曾经存在过两个自由市同盟——莱茵同盟和士瓦本同盟。莱茵河(Rhein)流域的城市和士瓦本(Schwaben)地区的城市通过结盟的方式来防卫地方贵族对商队的掠夺和强盗的抢劫。很快这种城市联盟发展为一种互利手段,成员城市间相互放弃征收水路和陆路的通行税,并通过协调的方式解决彼此争端。这种城市同盟是德意志地区市民阶级在政治和经济上觉醒并发挥影响的表现之一。然而莱茵同盟和士瓦本同盟到14世纪时都先后解散了。 莱茵河商圈 汉萨同盟的起源可以追溯至12世纪。科隆(Köln)、吕贝克(Lübek)、汉堡(Hamburg)和不莱梅(Bremen)由于地理位置的便利,这四座城市先后继承了诺曼人征服以前丹麦、挪威、冰岛与盎格鲁-撒克逊诸国和爱尔兰之间的贸易关系。科隆商人在英格兰取得了贸易特权和建立侨居地的特权,而且曾慷慨地为狮心王理查支付赎金,以此获得了在英格兰的免税特许状。此后继位的英格兰国王相继给予吕贝克和汉堡的商人以相似的特权,这几个城市的商人在英格兰形成了早期的商业联盟。 1158/1159年萨克森公爵狮子亨利从什勒斯维希-荷尔施泰因公爵手中夺占吕贝克城。通过这一占领,经济繁荣的萨克森王国打开了通往波罗的海的通道。下德意志地区的商人很快以此为基地,将商业活动扩展至整个波罗的海地区。吕贝克商人很快在瑞典城市维斯比和俄罗斯的赫尔姆加德(诺夫哥罗德)设立了商站,并在1299年控制了里加的商业。 汉萨同盟所拥有的世界最大商船吕贝克之鹰号 由于种族相同,以及拥有共同利益,在国外的德意志商人集团开始趋向于联合,形成更为紧密的联盟,以减少竞争。1210年吕贝克和汉堡同意在某些事务中使用共同的民法和刑法,并彼此在本城中保护对方的商人,可视为汉萨同盟的肇端。1241年,两城为保护其商人抵御抢劫者和海盗的袭击而结成了正式的联盟。1259年,吕贝克、罗斯托克和维斯马为镇压海盗而结成了类似的联盟。到1282年,伦敦和布鲁日的汉萨同吕贝克和汉堡等城市的汉萨合为单一的合作团体时,就北德意志的四座主要商业城市而言,汉萨同盟已经形成。 1999年复原的汉萨商船利萨·冯·吕贝克号 “汉萨”一词来自哥特语“军队”或“ 连队”,在德语中原意为“堆集”,初指同业公会或行会,后指在国外的德国商人团体。在14世纪以前,“汉萨”只是用来称呼伦敦和布鲁日的德意志人团体,如“科隆汉萨”、“汉堡汉萨”,至此也被用来统称北德意志商人的商业共同体,商人汉萨自此演变为城市汉萨。 1293年,应吕贝克的一再要求,来自梅克伦堡(Meklemburg)和波美拉尼亚的商人在罗斯托克(Rostock)召开代表大会,决定今后凡与他们有关的案件都按吕贝克法律解决。有26个城市投票通过这一决议。吕贝克成为汉萨同盟总部所在地,吕贝克法律成为同盟之共同法律。 汉萨同盟 汉萨同盟成立之后,其宗旨很快从镇压海盗、打击掠夺行为和取消不合理的通行税等保护商业的行为转至在海外扩展商业势力,垄断商业利益,压制来自同盟外的德意志城市以及来自英国、俄罗斯和佛兰德本土的商业竞争。到1300年,从威悉河口的不莱梅到维斯杜拉河口的但泽,沿波罗的海的所有德意志港口城市都加入了汉萨同盟。普鲁士和立窝尼亚骑士团的城镇不久也加入同盟。到1356年在吕贝克召开第一届汉萨同盟大会时,其成员已增至52个。汉萨同盟的主要贸易货物为盐、青鱼、咸肉、粮食、酒类、呢绒、羊毛、毛皮、牲畜、草木灰、鲸油、木材、大麻、树脂、蜂蜡、弓料、桶板、铁、铜、锡和金属制品,沟通了原料产地与制成品产地之间的联系。 萨同盟格言:对内一致,对外和平 随着北方来自丹麦和南方来自布兰登堡的军事威胁的扩大,汉萨同盟开始建造海军,并由单纯的经济同盟演化成经济-政治-军事同盟。许多城市为了获得商业利益或获得安全保障而加入同盟。加入同盟后即可受到保护,使得商业诉讼不受封建法庭的管辖。任何逮捕同盟成员、对同盟失信、或出售夺自汉萨同盟商人的赃物的城市,都将受到汉萨同盟的贸易抵制。一个汉萨城市的市民可以在其他汉萨城市受到公正审判,若遭到骚扰则可向任何一个城市求援。在同盟的集市上,禁止任何非同盟成员的商人进行相互交易。 加入汉萨同盟的条件比较苛刻,凡是不位于沿海地带或通航河流两岸、或没有自主权的城市,都无权加入汉萨同盟。入盟申请通常寄给吕贝克,由同盟议会加以考虑,在大会中决定接受或拒绝其入盟。由于各城市的财富、所处位置和重要性不尽相同,因此各城市的入盟条件和缴纳的盟费也不相同,在同盟内部出现了盟员城市之间的不平等现象。此外,居住在同盟势力范围以外(如英国、西班牙、法国)的个别商人或商业团体也可以向汉萨同盟申请获得同盟特权。 汉萨同盟的德语徽标 根据汉萨同盟法律,任何汉萨同盟成员未获得邻近的4个汉萨城市同意之前不得进行战争。一些城市由于拒绝履行盟员义务、或违背某些同盟法规和惯例而被开除,还有一些城市因不愿承担参加汉萨议会的开销而自动退盟。被开除的城市的商人将失去在各个汉萨城市的特权并被逮捕,其货物被没收。 巅峰 到14世纪中叶,汉萨同盟已经扩展至波罗的海南岸、东岸的所有德国港口城市,并扩展到英国、佛兰德、丹麦、斯堪的纳维亚、俄罗斯、芬兰等地。波罗的海东岸的德意志殖民者按照严格的汉萨法律建造了一大批汉萨城市。 汉萨同盟的主要贸易线路 随着汉萨商人的活动,北欧和西欧君主国在与汉萨同盟建立商业关系后获得了很大的商业利益。这些国家的经济大多建立在庄园制基础上,产品单一,而且生产效率低下。汉萨同盟进入后,其本国生产的原料可以以更高的价格在外国市场上出售,同时可以获得质量更优良的外国进口产品。汉萨商人的进出口税又为国库提供了稳定而可靠的收入来源,因此各国纷纷欢迎汉萨同盟在本国开设商站。这些商站集市场、商人住宅和办公室、仲裁所、作坊、工场、库房为一体,并设有防御设施,昼夜有人看守,以防当地人袭击。早期的主要商站设立在瑞典哥得兰岛上的维斯比,因丹麦袭击该地,曾引发汉萨同盟与丹麦的战争。随后在英国的伦敦、佛兰德的布鲁日、挪威的卑尔根和俄罗斯的诺夫哥罗德出现了四大汉萨同盟商站。 伦敦商站又被称为“钢院商站”(en:Steelyard/de:Stahlhof)(该名起源有争议,一说是源自德文“货栈”一词Stapelhof的讹传,还有说法认为此处出售来自德国的钢锭和钢坯),设立于1282年,由高墙围护,有自己的码头,主要建筑为一座三层楼房,还有存放档案的塔楼,以及庭园和武器库。汉萨同盟在各商站驻有商业代表,由声誉良好的已婚商人担任。妇女严禁进入商站。除了四大商站外,汉萨同盟还在其他一些外国城市(如英国的羊毛出产地)设有营业所和账房。 14世纪晚期和15世纪早期是汉萨同盟的鼎盛时期,虽然其商站只局限于波罗的海、北海和俄罗斯,但是其商船却远及法国、西班牙和葡萄牙,从南欧运来橄榄油、水果、各种酒和盐。其注册商船大至1000到2000吨,汉萨商人通过向神圣罗马帝国的封建领主和其他国家的君主提供借款而获得了一项又一项的特许权。在其全盛时期,汉萨同盟左右著丹麦和瑞典的王位继承人人选,而英国国王甚至不止一次将王冠抵押给汉萨商人换取贷款,或向其央借舰队和海员。汉萨同盟积累了大量财富,并凭借商业和武力赢得了各国的尊敬。 衰落消亡 自15世纪早期开始,汉萨同盟出现衰落的迹象。它通过商业手段获取了巨额利润,但是没有将其回馈于社会,这就使得其有别于近代的商业世界。由于长期强调“只从最便宜地区采购”的原则,汉萨同盟本土地区的农业和手工业没有得到开发。随着汉萨同盟所采取的重商主义和保护主义手段在其他国家的兴起,汉萨同盟开始遇到对手的竞争。享有特权和豁免权的汉萨商人开始受到各国本国商人的仇恨,英国和荷兰商人开始绕过汉萨同盟,同北欧和俄罗斯建立直接的商业联系,对汉萨同盟的生意构成了严重威胁。 在伦敦的德国汉萨同盟商人 在英国,由于汉萨同盟的启发,爱德华三世逐渐产生了与之竞争的念头,由纯粹的羊毛出口地向呢绒制造地转变。他直接从佛兰德招募纺织工人,建立起英国自己的呢绒工业。玫瑰战争的爆发使得汉萨同盟在英国的特权又维持了一段时期,至亨利七世时期,英国开始禁止直接出口贵金属,并要求汉萨同盟商人用所得利润在英国购买本地产品。到伊莉莎白一世时代,汉萨同盟在英国长达300多年的商业特权已经被全部剥夺。伊莉莎白一世认为,汉萨同盟的海运力量同英国的五港联盟发生了直接竞争,而后者长期以来一直是英格兰海军的战舰来源和兵力后盾。1598年1月13日,伊莉莎白一世下令逮捕了60艘与英国的敌人西班牙进行贸易的汉萨商船。汉萨商人为此在吕贝克召开了大会,以便采取一致行动,对英国出口贸易进行打击。伊莉莎白获知这个讯息后,即将英国的汉萨船只连同所载货物一概没收,并关闭伦敦商站,然后宣布她“极端鄙视汉萨同盟和它的一切行动”,宣告了汉萨同盟和英国持续了三百多年的商业往来的最后终结。 在佛兰德地区,15世纪时强大的勃艮第公国和16世纪兴起的联省共和国通过兴建安特卫普港、鼓励海盗袭击等方式对汉萨同盟构成了威胁。1451年,汉萨商人放弃了布鲁日,转移到安特卫普。荷兰借助其优越的地理位置和港口河道众多的条件,取代了汉萨同盟商船队的“海上马车夫”地位,垄断了西欧的商业海运。此外15世纪青鱼渔场自波罗的海转移至北海后,吕贝克遭受了巨大损失,而荷兰则借此而致富。1593年安特卫普商站关闭,宣告汉萨同盟在佛兰德活动的终结。 比利时的汉萨同盟城市安特卫普 在瑞典和丹麦,1397年成立的卡尔马同盟严重削弱了汉萨同盟的影响力。丹麦女王玛格丽特一世强迫汉萨同盟放弃对丹麦的直接政治控制,交出同盟占据的堡垒,废除同盟在丹麦领土上实行的税收。她还支持海盗对汉萨商船发动袭击。汉萨同盟为此支持瑞典的叛乱,但瑞典国王古斯塔夫·瓦萨一即位即宣布断绝与吕贝克的关系。 在波罗的海东部,汉萨同盟的传统盟友——条顿骑士团在15至16世纪开始衰落,俄罗斯帝国和波兰王国借此机会采取损害汉萨同盟利益的措施。1478年,沙皇伊凡三世占领了诺夫哥罗德,驱逐了全部汉萨商人。 在汉萨同盟内部,由于该同盟本身是由多个城市组成的松散同盟,其成员视其本身利益高于同盟的大利益,因此在面对错综复杂的利益威胁时开始出现内部分歧,一些盟员城市试图通过损害其他城市利益的方式来取得优势地位。科隆为了取代吕贝克而同英国勾结,汉堡也企图利用吕贝克与丹麦的争端而从中取利。此外,自17世纪以来,德意志地区多次成为国际战争之战场。三十年战争中,德国又经历过一场高度的破坏,人口与牲畜都剧减,这一切沉重地打击了汉萨同盟的经济基础。1669年,历史上最后一次汉萨同盟大会在吕贝克召开。罗斯托克、布伦瑞克、科隆、汉堡和不莱梅等市派代表参加,但此时的同盟已名存实亡。会议结束以后,许多城市宣布脱离汉萨同盟,最后只剩下吕贝克、汉堡和不莱梅三城仍保留“汉萨自由市”(Frei und Hansestadt)的称谓。 挪威卑尔根的汉萨同盟博物馆 拿破仑战争为汉萨同盟带来了最后的打击,汉堡、吕贝克和不莱梅商船队被封锁欧洲大陆的英国海军消灭,吕贝克从此以后彻底衰落,汉堡和不莱梅则借助19世纪德意志帝国的兴起而获得了新的商业中心地位。1937年,作为对吕贝克早年曾禁止其发表竞选演说的报复,希特勒取消了吕贝克的“汉萨自由市”称呼,将其并入大汉堡地区。 汉萨同盟的口号是“对内一致,对外和平”(拉丁语:CONCORDIA DOMI,FORIS PAX)。就其政治性质来说,汉萨同盟只是一个松散的城市同盟,而非联盟国家。该同盟没有成员名册,没有共同防御方针,没有制订过对所有成员城市有约束力的法律,也没有进行过任何一场有同盟全体成员参加的战争。从理论上讲,同盟每三年一次在吕贝克召开议会(Diet),开幕日期通常在复活节前后,被称为“汉萨日”(Hansetag)。但是实际上会议召开次数逐年减少,从1363年至1550年召开了53次议会,头87年里召开了34次,之后60年里举行了12次,最后40年中只举行了7次。一些比较贫穷、无力负担赴会费用的城市委托其他城市代表本城出席,如果三次不能派出代表,则被开除盟籍。 著名的汉萨同盟商人海因里希·舒德曼 汉萨会议内容主要包括审查不出席会议的城市递交的申请书;讨论在外国的汉萨商站问题;宣战、缔约;保护陆地和海洋道路;开辟新商站;裁定货币兑换和度量衡问题;处理滞销货物;解决相关的钱财问题;听取汉萨商人就其所受待遇提出的申诉,以及向不遵守盟约的城市和商人发出警告和劝诫。 成员列表 汉萨同盟城市 汉萨同盟城市的具体数目经常发生变化,通常在70-80座之间。汉萨同盟当局从不透露任何时期其盟员的精确数字,但据《中世纪晚期社会经济史》一书所称,在汉萨同盟的整个历史中,曾包括的城市数目被确定为96个。也有历史学家经过统计,认为参加过汉萨同盟的城市为155个。以下列出的城市大多为长期参加该同盟活动的主要城市,然而为反映汉萨同盟的地区性,也列出了一些只是短期内参加过该同盟活动、但是城内长期有汉萨同盟商人社区、并向汉萨同盟缴纳税款的城市。 汉萨同盟城市塔林的市政厅 ①文德商圈 该商圈以吕贝克为首府,活动范围包括波罗的海沿岸的原文德人居住区和波美拉尼亚。 吕贝克 Lübeck 汉堡 Hamburg 吕讷堡Lüneburg 罗斯托克 Rostock 格赖夫斯瓦尔德Greifswald 施塔德Stade 施特拉尔松德Stralsund 维斯马Wi *** ar 基尔Kiel 安克拉姆Anklam 科尔贝格(科沃布热格) Kolberg (Kołobrzeg)(今属波兰) 斯德丁(什切青) Stettin (Szczecin)(今属波兰) 哥本哈根Kobenhavn(丹麦) ②萨克森商圈 活动范围为德国的萨克森、下萨克森和图林根地区,首府为不伦瑞克。 不伦瑞克 Braunschweig (Brunswick) 柏林Berlin-Kölln 布兰登堡 Brandenburg不莱梅 Bremen 汉萨同盟城市建筑 埃尔富特Erfurt 奥得河畔法兰克福Frankfurt an der Oder 戈斯拉尔Goslar 马格德堡Magdeburg 奎德林堡Quedlinburg哥廷根Göttingen 明登Minden 韦瑟尔Wesel 哈雷Halle ③普鲁士和 立窝尼亚商圈 活动范围包括普鲁士、波罗的海东岸的条顿骑士团领地、以及波兰和瑞典。首府为但泽。 波兰的汉萨同盟城市格但斯克 但泽(格但斯克) Danzig (Gdańsk) (今属波兰) 柯尼斯堡(加里宁格勒) König *** erg (Kaliningrad) (今属俄罗斯) 布雷斯劳(弗罗茨瓦夫) Breslau (Wrocław) (今属波兰) 埃尔宾(埃尔布隆格) Elbing (Elbląg) (今属波兰) 托恩(托伦) Thorn (Toruń) (今属波兰) 马林堡(马尔堡) Marienburg (Malbork) (今属波兰) 库尔姆(海乌姆) Kulm (Chełmno) (今属波兰) 默梅尔(克莱佩达) Memel (Klaipéda)(今属立陶宛) 多尔帕特(塔尔图) Dorpat (Tartu) (条顿骑士团,今属爱沙尼亚) 菲林(维尔扬迪) Fellin (Viljandi) (条顿骑士团,今属爱沙尼亚) 雷瓦尔(塔林) Reval (Tallinn) (条顿骑士团,今属爱沙尼亚) 佩尔瑙(派尔努) Pernau (Pärnu)(条顿骑士团,今属爱沙尼亚) 里加 Riga(条顿骑士团,今属拉脱维亚) 维斯比Vi *** y(瑞典) 克拉科夫Kraków (波兰) ④莱茵河商圈 该商圈包括下莱茵河流域、尼德兰和威斯特伐利亚地区,首府为科隆。 科隆 Köln 多特蒙德Dortmund 奥斯讷布吕克Osnabrück 明斯特Münster 比勒费尔德Bielefeld 杜伊斯堡Dui *** urg 苏斯特Soest 利珀施塔特Lippestadt 鲁雷蒙德Roermond (荷兰) 德文特Deventer(荷兰) 格罗宁根Groningen (荷兰) 坎彭Kampen (荷兰) 茹特芬Zutphen(荷兰) 阿纳姆Arnhem(荷兰) 哈尔德韦克Harderwijk(荷兰) 埃尔堡Elburg(荷兰) 奈梅亨Nijmegen(荷兰) 文洛Venlo(荷兰) 兹沃勒Zwolle(荷兰) 斯塔福伦Stavoren(荷兰) 博尔斯瓦德Bolsward(荷兰) 迪南Dinant(尼德兰,今属比利时) 同盟商站设点 ①四大商站 伦敦 London 布鲁日 Bruges 卑尔根 Bryggen 诺夫哥罗德 Novgorod ②其他主要商站 ·英国: 英格兰的汉萨同盟商会仓库 波士顿Boston 爱丁堡Edinburgh 赫尔Hull 伊普斯威奇Ipswich 金斯林King's Lynn 纽卡斯尔Newcastle 大雅茅斯Great Yarmouth 约克York ·尼德兰 安特卫普 Anerp 达默Damme 多德雷赫特Dordrecht ·波罗的海沿岸、波兰和俄罗斯 阿尔堡Aalborg(丹麦) 托恩斯博格Tön *** erg(挪威) 奥斯陆Oslo(挪威) 斯德哥尔摩Stockholm(瑞典) 斯堪讷Skanör(瑞典) 马尔默Malmö(瑞典) 卡尔马Kalmar(瑞典) 考纳斯Kaunas 波罗茨克Polotsk 普斯科夫Pskov
维也纳会议的会议安排
在会议上争执最大的问题是波兰及萨克森王国前途所属问题。俄国和普鲁士建议将此前被俄、普、奥瓜分的波兰的大部分地区让出来建立一个独立的波兰王国。而授予亚历山大一世则同时成为俄国国王与波兰国王。作为补偿普鲁士在波兰的损失,俄普两国希望普鲁士获得萨克森王国。他们认为,萨克森国王没有及时参加反拿破仑的联盟,且是最后一个舍弃法国的国家,因此他的王国不配继续存在。但是奥地利、法国和英国反对这个计划,因为他们不欲俄普两国势力因而上升(波兰位置平原有利农业发展,萨克森则是德意志地区中工业甚发达的地区)。在塔列朗的安排下,这三个国家于1815年1月3日缔结了一个秘密条约。在会议上,三国基于正统原则,他们反对俄普两国的建议,并警告会基于秘密条约,在必要的情况下联合作战来防止俄普计划的成功。虽然结盟的三个国家还没有精力进行战争,俄国和普鲁士还是被这个威胁吓倒,收回此一领土建议。
最后波兰的领土由俄国、普鲁士、奥地利三国瓜分,仅剩下克拉科夫成为一个自由城市(但最后亦在1830年的革命中被俄国占领)。而萨克森问题则以普鲁士获得萨克森40%的地区(后来成为萨克森省),剩下的地区依然交给其国王腓特烈·奥古斯特一世来作解决。 取得波兰人居住的加里西亚。
割让奥属尼德兰(即比利时)予荷兰,成为联合荷兰王国。
取得意大利的伦巴底及威尼斯。
取得达尔马提亚。 没有恢复神圣罗马帝国,而组成了德意志邦联,由奥地利任主席,之前三百多个邦国被合并作三十九个邦国。它们分别是:
1 奥地利帝国
2 波希米亚王国(奥属)
3 普鲁士王国
4 巴伐利亚王国
5 汉诺威王国
6 符腾堡王国
7 巴登
8 黑森-卡塞尔
9 黑森-达姆施塔特
10 荷尔斯泰因
11 萨克森-劳恩堡【尼德兰(荷兰)】
12 布伦瑞克
13 梅克伦堡-什未林大公国
14 拿骚公国
15 萨克森-魏玛-艾森纳赫大公国
16 萨克森-科堡-哥达
17 萨克森-迈宁根公国
18 萨克森-希尔德堡豪森
19 梅克伦堡-史特雷利茨
20 奥尔登堡
21 安哈尔特-德绍
22 安哈尔特-贝恩堡
23 安哈尔特-克滕
24 施瓦茨堡-松德斯豪森
25 施瓦茨堡-鲁多尔
26 霍亨索伦-黑欣根
27 列支敦士登
28 霍亨索伦-锡洛马林根
29 瓦尔德克
30 罗伊斯-格赖茨
31 罗伊斯-基拉
32绍姆堡-利珀
33 利珀公国
34 卢森堡
亲王国:
35 汉堡
36 不莱梅
37 法兰克福自由市
38 洪堡
39 吕贝克 取得波兰人居住的波兹南。
取得五分之二萨克森的领土。
取得西发利亚地区及莱茵河地区。
取得瑞典属波美拉亚纳。
成为德意志邦联的副主席。 取得之前由瑞典统治的的芬兰。
取得大部份的波兰。 英国取得的多数是海外的贸易及补给据点。
取得地中海的马耳他岛及爱奥尼亚群岛。
取得西半球的特立尼达岛。
取得印度洋的毛里求斯和锡兰(今斯里兰卡)。
取得南非的好望角。
取得北海的赫尔戈兰岛。 取得法国三个州,组成由二十二个州合成的独立国家。
由列强保证中立。 伦巴底及威尼斯割让予奥地利帝国。
摩德那、帕尔马、都斯加尼由奥地利的哈布斯堡皇室的人员统治。
教皇重掌教皇国。
西班牙的波旁王朝于两西西里王国复辟。
伊曼纽一世复辟并统治皮德蒙及萨丁尼亚,并获得了热那亚共和国。 规定开放国际河流如多瑙河给各国,以方便贸易。
通过禁止奴隶贩卖,改善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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