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中期海上走私原因?请结合相关史料。,正如今天我们对政府的政策经常出现“保守派”和“改革派”的不同意见,明清时也有不少“改革...
明朝中期海上走私原因?请结合相关史料。
其实当时的走私活动很多已经是半公开或半合法的,而朝廷的政策也往往是充满矛盾的。比如,广州早在正德四年(1509年)就已开始准许非朝贡船只的进口贸易,后来还得到礼部的肯定,从根本上否定了“有贡舶即有互市,非入贡即不许其互市”的朝贡贸易基本原则58。
葡萄牙人则于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得到明朝的允许,在澳门定居和通商。他们把澳门作为与日本、菲律宾和印度贸易的中转站。当时正是明朝与日本关系恶劣、倭患猖獗的时候,很多中日之间的贸易便经过葡萄牙人之手,在澳门进行59,而明朝对此亦不过问。
另一个回避明朝禁制的办法便是利用琉球的朝贡贸易。琉球在明初已成为明朝的朝贡国,日本与明朝的朝贡关系中断后,很多日本人便通过琉球,继续与明朝通商。即使到了17世纪初,琉球被日本南部的萨摩藩大名控制后,明朝仍然假装不知,继续允许琉球入贡60。这当中的原因就在于,明朝需要从日本输入白银,作为货币之用。由此可见,日本与明朝的贸易其实从未中断过,而明朝的“海禁”政策在执行时是相当务实的。
我们可以从白银流入中国的程度,一睹明清对外贸易的兴旺。白银在明朝的中后期已成为中国的主要货币。由于中国国内市场规模庞大,因此对白银的需求非常大。但中国国内银矿甚少,所以白银必须依赖外国进口。明清时期世界的主要产银地区是新大陆(占全球产量的85%)和日本(占余下15%的大部分)。在明朝和清初,日本是中国白银的主要来源;到了18世纪,新大陆成为中国白银的主要来源61。据估计,从16世纪中期至18世纪末的两个半世纪内,日本和新大陆出产的白银,有1/3~1/2经国际贸易渠道直接或间接流入了中国62。即使这些估计可能过高,但我们知道在明末清初以及乾隆后期,中国的银价已经和世界的银价差不多63;况且,清初官员慕天颜和靳辅均提到过当时中国社会白银充裕的情况64。这说明在这两段时期,白银的输入已接近市场饱和,同时也间接显示出,明清的对外贸易虽然是在诸多限制的情况下进行的,却仍然极为旺盛。
所以产生了大量走私
在古代,明朝是海洋强国,为什么倭寇可以如此猖獗?
朱元璋与陈友谅在鄱阳湖进行生死对决
,此时的战船分上下三层,高数丈(一丈是3.33米),而且每一层都可以骑兵在上面灵活走动,大的船容纳3000人,小的2000人,这样的战船绝对是世界巅峰水平。朱元璋深感陈友谅战船威力,在战胜陈友谅后,按照陈友谅战船的标准改良了明朝战船。1405年,郑和率领庞大舰队出海,其中
大型宝船62艘,最大者长44丈,宽18丈,设有九桅十二帆
,出海船只在陈友谅原有战船的基础上进行改良,比陈友谅的战船有过而无不及处。从这两个事件来看,
明朝不仅是海洋强国,更是海洋大国,只是为什么倭寇如此猖獗呢?
明初形势,朱元璋采取外交手段解决
明初,战乱多年,由于明朝统治者忙于恢复经济,工作中心全部在国内建设中。当然,沿海地区安全也需要明朝政府负责,可是
朱元璋想通过外交手段解决倭寇问题,所以派遣杨载一行七人出使日本,警告日本。
可是,朱元璋派遣使者之时,正好日本内部也战乱不断,日本南朝的良怀亲王对于元朝派遣军队攻打日本之事耿耿于怀,他并不知道朱元璋与元朝的敌对关系,所以非但不接受和解,还杀了使者,扣留了杨载。日本的内乱范围不断扩大,越来越多的日本武士在国内待不下去,纷纷走上了倭寇的行列。此时,
倭寇不仅是侵扰山东半岛,连江浙、福建沿海也出现了倭寇,猖獗程度史无前例。
倭寇虽然猖獗,但朱元璋还是想通过外交手段解决此问题,所以派出了第二波使团,这一次使团也不辱使命,将朱元璋的意思与日本人交代清楚。当然,
朱元璋也了解到日本的现状,因此对外交手段解决倭寇问题产生了怀疑,开始加强海防,并且实行海禁政策。
朱棣的外交与清剿
日本的南北战争最终以北朝的胜利而结束,日本执政者主动清剿倭寇,派出使者与明和好,一方面为了缓和与明朝的关系,一方面向明朝纳贡换取明朝的赏赐。由于日本和平时期持续时间较短,国内战乱又导致倭寇侵扰明朝沿海地区,因此
朱棣派出刘江清剿倭寇,经过望海埚一战,日本的倭寇基本被肃清,此后百年间倭寇未敢侵扰明朝。
海禁政策再引倭寇战乱
明朝海禁政策,受害最深刻的还是沿海地区商人,一旦正当途径无法进行贸易,走私便开始盛行。
无政府管理状态下,一旦有人走私赚钱,其他人就会蜂拥而至,但蛋糕永远都是有限的,所以走私者在海上建立非法武装,
武装走私也成为了主旋律,亦商亦匪的倭寇成为主力。
明嘉靖年间,倭寇又开始嚣张,此时的倭寇已经不是真正的倭寇了,其中百分之八九十是中国人。嘉靖年间,还发生了
日本使者“争贡事件”事件,嘉靖皇帝颁布了更加严厉的海禁诞生,这样以来倭寇更加嚣张。
明朝的商匪在海上不断壮大,尤其是王直,掌握海上所有的倭寇,势力不断增加,此时很多日本人也为王直效力,倭寇在王直的带领下,有计划的侵扰明朝,但不至于无组织、无纪律,
胡宗宪抓住王直后,被迫将其杀害,导致倭寇疯狂报复,反而让倭寇气焰更加嚣张。
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应了这句古话,嚣张的倭寇被明朝民族英雄戚继光消灭,换来了明朝沿海地区的安全。
明朝也在张居正、高拱等人的努力下,调整了海防政策
,开放一小部分地区,长久被压制的民间商业活力仍然迸发出来,
明朝迎来了久违得安定时期。
明代最强海盗,抗倭寇、打荷兰,还迫使明朝承认“独擅通洋巨利”
海盗,是明清时期尤其是明中叶以后沿海重要的 历史 现象。从十六世纪四十年代起,东南沿海至台湾、澎湖地区先后活动着许多海上武装集团,他们拥有数以百计乃至上千的舰船,聚众最多者达数万,横行海上,与官府作对,旧史称之为“海盗”、“海寇”、“海殿”。
这是当时 社会 政治、经济等许多方面条件所酿成的。明王朝统治者无意于治海,实行愚蠢、无能的“海禁”政策,事实上放弃对领海的管理。而居住在地少而贫瘠的闽南人民,长期靠泛海为生,“海禁”又断绝了他们的生路,于是铤而走险。崇祯十二年(1639年),傅元初在《请开洋禁疏》中说:
另一方面,沿海商业贸易日益发达,商船频繁来往,明天启崇祯年间的周之在其《海寇策》中谈到这一情况,“洋船违禁者,丝宝盈衍而出,金钱捆载而归”,他认为商船所载的金银财宝,令人眼馋心动,使得海盗“视洋船为原兽,分肉垂涎”。其实,周氏只说了海盗初期的情况,海盗开始的确多靠劫掠商船起家并扩展势力,但后来便把劫掠改为向商船抽税,因而也就成为保护商船的力量。另外,许多海盗都是亦商亦盗,对“海禁”而言,他们就是海上武装“走私”集团。
在明代商船是离不开海盗保护的,一来明代的“海禁”也涉及出洋商船,周氏所云“洋船违禁”也是此意。因而,商人只得依靠海盗集团,以对付海禁,同时官军在清剿海盗时,海盗也常能得到沿海与商有关的“势家”、“巨姓”的掩护和支持。二来明代倭患严重,倭寇经常骚扰东南沿海,后来荷兰等西方殖民者也进入台湾海峡,而明统治者一筹莫展,表现得无可奈何,这自然也威胁着商人商船的安全或利益,因而也需要海盗集团给予安全保障。海盗集团与倭寇或西方殖民者彼此之间常常联络勾结,有的海盗甚至还参与倭寇对沿海地区的骚扰。
在这种情况下得到海盗保护的商船即可避免伤害。值得指出的是,海盗与倭寇及西方殖民者之间只是因为某种利益关系相互利用,一旦发生冲突,海盗集团便毫不留情地以武力打击对方,明代的海资集团事实上是明王朝与外来入侵者之间的第三种力量。
明代下半叶的一百年间里,曾在台湾、澎溯地区活动过的海盗主要有林道乾集团,林风集团,袁进和李忠集团,林辛老集团等,影响及势力最大的是颜思齐、郑芝龙集团。崇祯八年(1635年),给事中何楷在《陈靖海之策》中说,
《明史:鸡传》
颀炎式《天下郡国利病书·福建》
《福建通志》
丘逢甲《台湾竹枝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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