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的游戏和指环王比起来怎么样?这两部作品在我看来一个是电视剧的经典,一个是电影的经典,都是几近于完美的作品。《权力的游戏》还没...

美国是一个极其反对君主制的国家,但是为什么美国人喜欢看指环王和权力的游戏之类的描绘君主制的影视剧

权利的游戏和指环王比起来怎么样?

这两部作品在我看来一个是电视剧的经典,一个是电影的经典,都是几近于完美的作品。

《权力的游戏》还没有拍成电视剧也没在中国火起来的时候我就买了前三部了,当时它在书店非畅销书的位置,我第一眼是被精致包装吸引了,它叫《冰与火之歌》,作者乔治·马丁十六年的心血写成的,那时候并不知道马丁老头多么厉害就觉得应该还不错,于是买回去了第一部,在我眼前拉开了一个巨大的时间和地域的卷轴。在这个大陆上存在着很多的家族,最早出场的就是冰原狼家,也是到目前为止我也一直喜欢的一派,特别想让他们最后统治整个大陆。这是一部史诗一样的长篇,魔幻现实主义色彩十分浓厚,我看到第四部的时候说是拍成了电视剧,看的时候身边只有自己在追,又过了几个月我都报道读研了,突然这部剧就火了,好多人开始在朋友圈安利这部“新”剧,我想说那时候我已经读原著一年了。


这部剧不但完全还原了其中的场景,它把怪诞独特的角色、别具一格的风土人情展现的淋漓尽致,这么宏大炫美的奇幻世界能够用让人感觉到又美又真实实属不易,而且马丁本人在电视剧的制作中下了很多的功夫,每个演员都是他自己选出来的,选角成功到,当我看到电视剧中的角色出场的时候会觉得,没错,他就是这个形象,他就是长这个样子。电视剧充分保证了原作的风味,而且情节更加的简练直观,整部剧的制作的细腻和精致绝对值得你花时间去细细品味。

《指环王》更像是为我们重新构架了一个世界,在看电影的时候我从来没有把这些当做是虚构的,虚幻世界和虚构历史都被托尔金描写的细腻真实,在他的中土世界里,所有的景色、动植物和诸多的种族都被写的栩栩如生,不仅仅是片中的语言、历史,就连文化和饮食习惯以及天气都被塑造的像是自己家的后花园一样贴近生活。


在《魔戒》里没有老梗,也没有超级英雄,他展示了人性的贪婪之下霍比特人的坚定的毅力和人性最为善良的一面,权利和力量的诱饵都无法打动他,在《权力的游戏》中我们可以感受到史诗魔幻的魅力,但是托尔金想要传达给我们则是一种人性散发出来的魅力——勇气、坚定和善良。这部电影之所以被我们称为史诗,并不是因为大气磅礴的影视特效,是在细腻的情节之下深远的内涵。

       这两部美国经典影视剧我在大二那一年全都看完了,而且先看的指环王,还有霍比特人系列,之后再看的是权利的游戏,个人的感觉是,指环王的剧情和故事的完整性没有权利的游戏吸引人,而且论特效效果,拍摄方法,都跟权利的游戏有很大的区别。

       最大的区别是两部的适宜观看年龄,豆瓣和时光网都写得很清楚,指环王适合所有年龄阶段的人群观看,这是一部关于冒险,魔幻,热血标签的电影系列,而权利的游戏不同,它适合十八岁以上的成年人观看,当然不是因为其中有很多露点,血腥暴力的场景,虽然会有影响,但是不多,重要的是这部系列美剧的内涵和其中包涵的关于权利,政治,人性,忠诚,灾难等等元素的融合,适合一个有自我思考能力,有一定思考能力的成年人观看,这也是为什么权利的游戏能够火遍全球。我记得是上一年的NBA季后赛,骑士轻松赢下了一场,赛后记者采访全明星球员凯文乐福,你最想做的事情是什么,乐福回答,我最喜欢看的权利的游戏今晚更新,我已经迫不及待回去看了,爱你,乔恩雪诺。可见这部剧自身的影响力多么可怕。

       当然,还是很多人喜欢指环王,认为指环王比权利的游戏好。无可厚非,就像我一开始强调的,这两部美国影视剧都是足以在全世界被顶礼膜拜的两部神剧。尤其是我这个编导的学生,在影视制作方面,这两部剧让我佩服的五体投地。从编剧,到导演,后期特效,整个人际关系网,后期宣传等等,都在显示着我们国家在影视方面跟美帝的巨大差距。近几年,我们国家也开始尝试制作出类似的魔幻剧,像三八白骨精,CG电影爵迹,三少爷的剑。坦白来说,真的只是神似,有了那个样子,但没有感觉。

      拿爵迹来说,连故事都讲不清楚,里边人物关系也没有说通,演员只会卖萌耍帅,怎么能被评为好剧?

从2009年看了《指环王》开始,我一直是《指环王》的脑残粉,脑残到什么程度呢,每年寒暑假必须回顾一遍,三部电影加起来有十来个钟头,一到两天就看完。每次看到千军万马的场面都记得到腿软,对,你没有看错,就是腿软,不是什么热泪盈眶之类的矫情话。

因为《指环王》的原因,我在高考结束后看了《权力的游戏》,冲着“美剧版《指环王》”的称号。我看《权力的游戏》时,已经拍到第五季了,我在一个一个月内看完了一百来集美剧,感觉眼睛都要看瞎了。

如果你问我喜欢《指环王》哪一点,我想第一点是因为人物的人格魅力,他们带给我的感触是挥之不去的。喜欢人皇aragon,更喜欢叫他“striker”,翻译过来是“游行侠”。他身上有王者气息,这是毋庸置疑的,但我更喜欢他身上那种不受拘束,游行四海的侠气,简直迷人到不行;喜欢山姆,他把一个朋友,一个仆人应该做的,不应该做的,都做了。他身上的美好品质,在他和佛罗多说的那番话里,展现得淋漓尽致,其实,我喜欢所有霍比特人,喜欢他们身上特有的善良美好和人性。很多人不喜欢佛罗多,这让我觉得很费解,如果这样重的关系人类存亡的任务突然落到我们普通人身上,我们真的能承受佛罗多承受的吗,我喜欢他的真实。

《指环王》的大场面拍得极为成功,就像我前面说的,每次看到千军万马冲过来时都激动到腿软。在2001-2003年,那时的大制作、高科技在现在看来,当然有所欠缺,但我不想吹毛求疵。

这是一个关系人类、霍比特人、精灵与魔界的斗争,为生存而斗争的故事。无数的无名的生命牺牲在这场战斗里,但他们始终被铭记着,在战争获胜那一刻。

《权力的游戏》以史塔克家族为切入点展开,“The winter is coming”。那时我以为这部据说很宏大的美剧,就以史塔克家族为主,直到,耐德领饭盒,我才清醒过来。是的,故事里不同家族的斗争,关于权利。史塔克家族、兰尼斯特家族、坦格利安家族。。。。。。但是,在这个设定里,最可怕的不是哪个家族,而是北方长城以外的,异鬼。

家族之间的斗争残忍而血腥,在一开始我不太习惯看人头被砍下来后脖子鲜血汩汩直流的场面,不太喜欢。后来习惯了各种血腥,也习惯了各种裸露场面,也就习惯了。

其实我觉得《指环王》和《权力的游戏》并没有太多的可比性,除了人类都有共同的敌人,以及影视色调类似外,它们有很多的不同。例如,《指环王》更看重大场面的制作,而《权力的游戏》在这方面并没有太出色,它的出色在于,权力于斗争,人性的阴暗面与向阳面等等。

总之,《指环王》是我最喜欢的电影,而《权力的游戏》也是一部出色的美剧,值得一看。

电影和电视剧怎么比较?指环王大场面比较多,权利的游戏刻画的人物很深刻

美国人最讨厌什么国家,美国人最讨厌的国家

首先以美国人的角度说,最讨厌专制国家,不管是君主专制还是一党专制,原因很简单,美国当年就是从专制的英国手里得到解放的,自然而然对这种体质的国家仇视。如果是从政府的角度来看,就是对美国形成威胁的国家,美国政府有一点,就是不吹牛,同时任何一国说什么事他都当真的来重视,当年美国人访问苏联的时候赫鲁晓夫吹牛,说苏联正在以生产香肠的速度生产导弹,美国一下就慌了,然后就开始疯狂造导弹,数量一下子就压倒了苏联。所以后来被美国一顿揍的国家基本都是自己作死,说我要进攻美国,打倒美国之类的。

为什么美国独立战争后没有建立君主立宪制而是共和制?

美国没有经历封建社会,没有封建君主,自然不存在君主立宪制一说
美国是永远不会立个君主制度的,首先美国是移民国家,他们都是自由的人,根本就不需要君主也不需要皇帝,需要是自由学会相信自己,我也想要自由学会相信自己,我的自由都是控制自己,不会被人控制。
要建立君主立宪制的前提是国家之前是君主制度(封建制度),典型的国家就是英国。
美国仅仅是殖民地通过战争获得统治权。
谁来当君主呢?
他们本来独立战争是为了自由的
他们既然从英国中脱离
会再把英国国王当他们的君主吗?
美国建立之前,英国国内一群受到宗教迫害的清教徒,他们乘五月花号船来到北美,开拓自己的民主自由的家园。
在美国确立总统共和制之前,资本主义政治体制只有一种,那就是英国的君主立宪制。而在北美英国统治下的13块殖民地领导人为了追求真正的民主和自由,在赶走了英国殖民者后,他们决定在北美大陆采用一种全新的政治体制——共和制,即没有君主的政治制度。
但是,历史上的共和制只存在于城邦国家,而一旦地域扩大,共和制就会演变成为帝制。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美国的先驱们就召开了制宪会议,所幸他们都受启蒙思想的影响,对于孟德斯鸠的分权制衡学说都有研究。最终,他们制定了1787年美国宪法。
1787年宪法规定,用三权分立,相互制约的办法来防止国家走向专制。宪法规定总统是国家元首,同时也政府首脑,赋予总统行政权,但总统的行政权又受到国会和联邦法院的制约。这种是美国首创的总统制共和制。
从此,在北美大陆上确立起一种资本主义的全新的政治体制——总统制民主共和制。

美国的政治体制在水平方向上的分权制衡和垂直方向上的分权制衡的具体表现?

(一) 共和民主制与平等
这样一些年轻人聚到一起,他们到底为美国制定了一部什么样的宪法?对这部宪法,我们可以从下面几个方面来看。美国宪法从整体上来说是多种价值的妥协,它是一个为整合各种观念和利益而寻找妥协的产物。首先,美国宪法选择了一种重要的政治组织的体制模式,它就是共和民主制。民主和平等的问题是一个非常容易产生歧义的问题。什么叫民主?什么叫平等?民主,从根本的意义上来说,自古希腊以来至少有两种模式。一种是所谓古典民主,是在希腊城邦时代比较受欢迎的民主,它是一种直接民主制,每个自由人都可以投票来决定他们的事务,这就是真正意义上的直接民主或古典民主。但美国宪法或者说制宪者显然对这种古典民主不屑一顾。他们怀疑直接民主,因为制宪者并不相信人民(mass),他们不觉得一个国家的人民可以真正决定一个国家的命运或别人的事务。在制宪者看来,直接民主有一个巨大的危险,它有可能等同于多数人的暴政(majority tyranny),因为多数人可以通过合法的程序剥夺少数人的权益,所以他们很担心多数人专制。美国的民主制度模式选择的不是直接民主,而是共和制的民主。美国的制宪者在考虑基本的政府组织体制时选择了共和(republic)。什么是共和呢?共和应该说也是民主的一种方式,它不是直接民主,它所关心的是那些在政府中行使权力的人由选民自由选举出来,他们作为选民的代表共同来行使公共权力,决定公共事务,而不是由民众直接决定国家事务。因此这种共和制的民主实际上是以代议制民主为基础,不是所有的人直接地平等地享有权利。从这个意义上说,就像美国宪法的批评者所指出的那样,1787年的宪法是“反民主的”。的确,美国的制宪者一方面不相信权威,不相信一个人的智慧可以进行最好的治理;另一方面,他们也不相信人民,不认为“人多力量大”,群众路线就一定很对。他们喜欢一种折中或者妥协,在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之间选择一种政治活动的模式。

对于美国宪法所选择的民主制度,制宪者更愿意使用“共和”这个概念来阐释。对于绝大多数制宪会议的代表来说,他们制定宪法的目的不是要建立一个流芳百世的民主政府的体制,而是要建立一个有效但又受到约束的政府。制宪者并不是狂热的理想主义者,他们是愿意面对现实并且愿意进行妥协的政治家。实际上,制宪会议的大多数代表并不欣赏以平等为基础的直接民主制。美国的宪法强调了“自由”这个概念,它不仅写在宪法条文之中,而且也是生活中最重要的概念。“平等”这一概念在1787年美国宪法的正文中并没有被提及。可以认为,制宪者在考虑平等的时候是非常谨慎的,因为平等虽然是一个激动人心的理念,但在法律上是一个非常难以把握和操作的概念。制宪者深知他们的使命是制定一部可以解决问题的宪法,而不是缔造一个乌托邦。似乎可以认为:美国宪法之所以对平等采用一种冷淡的态度,是因为他们根本就没有考虑在1787宪法中面对这一可能永远没有答案的现实难题。更重要的是,平等的理念与宪法制定时代的现实不相符,如果无视这样的现实,宪法就不可能获得通过。例如,宪法中所称的“人”是“men”,不包括“women”,而“其他人”(other persons)实际上指奴隶。很显然,这些人是不平等的。在整个宪法的条文中不可能用到平等。为什么不强调平等呢?因为需要妥协。例如,南方和北方有巨大利益分歧,北方高度工业化,他们想废除奴隶制,但南方是需要奴隶的。如果想建立南北统一的联邦,南北方在这个问题上必须妥协。

(二) 联邦制
对于制宪者来说,1787年宪法所要解决的一个根本问题就是:如何使美国从一个邦联式的政治虚体转变成民族国家式的联邦这一政治实体。这个转换需要面对几个关键问题,包括:联邦的权力基础何在?联邦政府的权力范围如何确定?联邦与州之间的权力如何界分?1787年宪法所确立的联邦制,以独特的方式解决了这些问题。

在联邦制体制下,最重要的问题是:美国联邦政府的权力是从哪里来的?对于这样一个联邦权力的来源和基础问题,制宪者以创造性的方式,启用了“人民”这一概念,宣称联邦政府的权力来自于人民。不能小看这里所说的“人民”,因为这一概念使联邦政府的权力基础发生了质的变化:当美国人民为了共同的目的组成联邦,原来的邦联体制就被取而代之。联邦与邦联的区别在于:邦联是一个联盟性质的政治虚体,其权力来自于各州的让与,其基本的构成单位是各州;而联邦是拥有独立主权的统一民族国家,其权力来自于人民,是由公民组成的政治共同体。联邦政府权力基础的变化使其获得了比邦联更大的权力。

联邦制在使联邦政府的权力扩大的同时,也兼顾了联邦权力的制衡,因为在联邦制体制下,虽然联邦声称其权力来源于“人民”而不是州,但同时,州的权力也不是来自于联邦,州的权力和联邦的权力一样,也是来自于人民。在这样一种体制下,州与联邦可以说并不是一种从属关系,而具有一定的相互独立性。既然州并不从属于联邦,就可以拥有自己的权力,在属于州的权力范围内,联邦政府不能干涉。因此,州与联邦制之间也存在分权,基于这种纵向的分权,州可以对联邦政府的权力构成一种制约。由于1787宪法并没有对联邦和州权力的划分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所以联邦与州之间的法律关系,成为宪法运作过程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联邦制表明了制宪者在多样性与统一秩序两种价值之间寻求妥协的愿望。在这样一个制度下,既可以在联邦的范围内建立和维持基本的、统一的秩序和权威,同时各州又可以在其权力范围内展现多样性。从某种意义上讲,每一个州都是一个试验区,可以在那里进行不同体制和制度的试验,当这种试验被人们承认以后,可以在别的州进行推广。同时,在多样性之上有一个统一的联邦,这个联邦可以保持最低限度的统一和秩序。另一方面,我们可以发现联邦制能使个体的选择自由得到更好的保障,即我们通常说的“用脚投票的权利”。除了在选举中用手投票之外,用脚投票也是很重要的。比如,当人们对自己所在的州的制度不满时,例如认为征税太高,就可以搬到别的州去,因为那里税率更低一些。在这一意义上,联邦制也是一种个体选择自由的保障。

(三) 分权与制衡
为了对联邦政府的权力进行有效的制约,1787年宪法在建立联邦的同时,又对其权力进行了划分,在分权基础上使各权力部门之间相互制约。宪法的目标不是要建立一种由人民来进行统治的政府体制,也不是要建立一种由精英来进行统治的体制,而是要建立一个“平衡政府”,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三权分立与制衡的体制。分权与制衡的思想在启蒙运动时期由英国哲学家洛克和法国的孟德斯鸠系统提出,在美洲新大陆,这些思想得到了制度化的尝试。

权力一旦集中就会导致腐败和权力滥用,这实际上是人类社会生活中的一个经验性常识。从这个意义上讲,分权与制衡体制的选择,表明人们在基本制度的安排上开始愿意面对人性中的弱点。美国宪法中的分权与制衡体制包括“水平方向上的分权制衡”和“垂直方向上的分权制衡”两个方面。关于水平方向上的分权,美国宪法的第一条、第二条和第三条分别对联邦政府的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作了规定,并将这三种权力分别赋予国会、总统和法院。在分权体制下,立法、行政和司法的权力是分立的,并不互相从属;同时,三种权力又互相制约。例如,国会有立法权,但总统对法案可以通过拒绝签署而行使否决权,对于总统的否决权,国会又具有反制约的权力;最高法院对国会的立法可以行使违宪审查权,但国会对最高法院的违宪审查权也有反制约的权力。关于垂直方向上的分权,一方面主要是通过联邦制而实现的,这一点在我们介绍联邦制时已经指出;另一方面是进一步通过美国地方政府的“自治”而实现的。在美国,地方政府通常指州以下的地方政治单位,包括市(municipality)、镇(town)、县(county)等,数量巨大,采用不用的治理结构和方式进行地方事务的治理。这使得联邦内的政治权力在垂直方向上进一步分散化(decentralized)。

分权基础上的制衡是一套非常精致而复杂的体制,其目的在于防止任何一种权力形成专制性的权力。通过分权,政府可能在效率方面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但是,政府专断的可能性也得到扼制,个体的自由可以得到更高程度的保障。正如麦迪逊和汉密尔顿在《联邦党人文集》(The Federalist Papers)中所声称的那样,分权与制衡的体制,就是要通过利益牵制的机制,来达成权力之间的制约。那就是用私利来制约私利,用权力来制衡权力。每个人都可能怀有私利,他们都会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去考虑问题和采取行动。防止私利的唯一有效的方法不是去进行道德上的说教,不是去行思想上的教育,而是利用他们相互之间的利益来进行制衡。分权的思想跟我们上面说的宪政的思想一样,体现了对人性的怀疑,而不是对人性的乐观。如果人类都是天使,那就不需要政府,因为我们每个人都可以自己克制自己的私欲,和平共处;如果政府官员都是天使,那就不需要宪法。正因为我们都不是天使,所以需要通过制衡的原则和机制来克服人性中的贪婪和私欲。

(四) 宪政主义
美国宪法通过分权与制衡、联邦主义以及其他规定,确立了一种“平衡政府”的模式。对于“平衡政府”的实现而言,法治与宪政主义是极为关键的。虽然宪法没有明确地使用“法治”(rule of law)和“宪政主义”(constitutionalism)这样的词语,但是二者都体现在宪法所确立的基本制度中,而且作为这些制度的基础而存在。例如,宪法所确立的“平衡政府”,无疑需要以政府遵守法律以及具有法律上的“可归责性”(accountability)作为基础。所以,法治与宪政主义的精神,体现在宪法的字里行间。

宪政主义是政府运行的一种模式或者体制,同时也是政府与人民关系的一种模式。对于生活在特定社会体制中的人而言,宪政主义是一种生活方式,决定了个人的自由权以及个人与政府的关系。关于宪政主义的含义,人们存在很多分歧,因为在某种意义上说,宪政主义是一个高度抽象化、理念化的概念;但另一方面,宪政主义作为一种生活方式,又是具体的,可以在生活经验中被感受。就像著名的分析法学大师哈特所指出的,有些概念是我们无法界定和表述的,但是我们能感觉到。比如说时间。什么是时间?没有人能回答这个问题,但是我们都知道时间是什么。

立宪主义的一个最基本的理念就是政府必须遵守法律,政府在法律之下。政府必须是负责任的。我们看到美国的宪法和公法上有一个最重要的概念,就是“可归责性”。这个词不用“liability”或“responsibility”,而是用“accountability”。政府应该是“accountable”,它必须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怎么样来负责?就是根据宪法和法律的程序及方式来追究责任。这一基本要求与民主制度、法治原则相结合,就构成宪政主义的基本体制框架。政府权力的活动、政府与人民之间关系的设定与互动,都需要在这一基本框架下展开。对于法治或宪政主义来说,语词游戏和概念变换都是无关紧要的,重要的是政府权力是否得到有效的、实质上的制约,个体自由是否得到尊重和保障。法治和宪政主义不是形式上的语言游戏。立宪主义是一种制度安排,不仅仅是一个理念,更不是一个口号。在这方面,美国宪法确实成功地把理想化作了一种制度,这种将宪政主义制度化的努力历时二百多年依然保持着它的生命力。
美国的政治制度在水平方向上的分全,也很和垂直方向上的分全嗯制衡的具体表现,三权分立,三九分立的原则,三权分立。Have分为立法权,行政权,也行政权在总统那里,然后四大全在联邦法院1787年宪法强调加强国家权力又在立全列,除了中突出分权与制约的这狠的原则以避免权力过于集中体现了一定的民族精神,其内容是立法,司法与行政法三权分立分分二分Qian,and制衡的核心在于权力平衡期曰。出来最员洛克和孟德斯鸠有美国人把思想理论转化为行动实践,政府必须使得各部门之间有适当的控制和平衡,是全力为公众服务啊服列和正确这一目的。电视节管理只能同时又把同时又保持对权力的良好控制的实现了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平衡,管理与控制动态平衡是分权。嗯制约的最主要归宿,而通过分权制约这种达到平衡,这是宪法的最重要目的。美国是联邦制国家,数组呃证券组织,行政的总统和我们这届实行三权分立与制约相结合的政治需要制度和两党制的政党制度。分权制度在美国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一是立法权,二是行政权,30司法权,这三权分立,20地板机关内部的分裂节,参议院与众议院反例三是联邦与各州会产生一些返利。
“英国是君主立宪制政体,美国是总统制共和制政体”
君主立宪制是有君主的,即国王,但此制度下的国王的权力已经被大大削弱了,没有实权。实权掌握在选举出的首相手里。所以英国有女王,但是真正处理国家事物的是首相,就像二战的邱吉尔。是要通过大选从各党派中选出来得。而王室是继承和世袭下来的。
总统制共和制,既然是共和制,就要有参议选举,所以总统制共和制就是由参议院选举出总统,然后由总统行使国家权力,任命重要的国家工作人员,处理国内外事物,但同时受到议会的制约,不能一手遮天。

第一,政府建立在代表制的基础上,并借助不同的代表机构来反映不同社会群体的意志和利益;
第二,立法机构实行两院制,并使两院的社会基础和利益取向存在差异,以实现相互制约;
第三,设立单一的行政首脑,掌握执行权和任命权,并对立法享有(或分享)否决权;
第四,实行司法独立;
第五,除法官以外,主要官员都通过一定形式的选举来产生。
体现在兼顾了中央和地方的利益,美国联邦政府掌握政治、经济、军事和外交大权,各州在不违背宪法的前提下拥有一定的自治权,如地方教育、卫生等,体现了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相结合,美国国家权力分为三部分: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这三部分权力相互之间保持独立.在理论上,三权是完全平等,并且互相制衡.每种权力都有限制另外两种权力滥用的职能.这就是现代民主社会着名的三权分立原则.

美国喜欢在世界搞霸权主义,为什么不反对沙特王室的君主专制?

美国在世界上都是以“民主”、“人权”为名义,到处弄霸权主义。中东国家沙特,还是停留在封建君主阶段,文化上也是非常保守与封闭,有着浓厚的伊斯兰原教旨主义气息,这与美国推行的西方文化是完全相违背的。美国不反对沙特王室的君主制,反而与沙特结成中东地区的战略同盟,看上去也是非常奇葩。很多也好奇,喜欢搞霸权主义的美国,为什么不反对沙特王室的君主制度呢?

实际上,这道路也是非常简单,那就是沙特符合美国在中东的战略利益,与美国结成战略同盟,自然不会因为意识形态的差异,反对沙特王室的君主专制。

美国与沙特王室有合理的利益诉求

在利益层面上说,美国与沙特同盟是合理的。在上个世纪七十年代初,美国由于越战因素的影响,国力与世界影响力也呈现大幅度降低的趋势,经济上也是频繁出现美元危机与经济危机,严重影响建立以美元与黄金为基础的布雷顿森林货币体系也瓦解。

在这一种环境中,美国需要能找到一种能与美元挂钩且替代黄金的东西,这样才能使以美元为中心的国际货币体系能够持续延续下去。

在工业时代需要基础资源就是石油。所以,美国要获得美元在世界的霸权,就应该对国际石油市场做完全控制。全世界石油的重要产区就是波斯湾,波斯湾产出的石油占据国际原油交易市场很大的比重,美国也特别掌握在中东尤其是波斯湾地区秩序的主导权。

于是,在利益趋势下,美国就把它那一套普世价值观抛弃,与沙特缔结战略的梦雨关系,建立崭新以石油——美元为基础的金融体系,确定在全世界金融体系的霸权地位。

   此外,沙特王室也是美国最大的外国私人投资商。沙特投资的领域,很多都是以硅谷为代表的高科技企业。美国与沙特在中东地区也有一个共同的战略对手—伊朗,这也为两国建立战略同盟关系提供了合理性。

沙特也愿意与美国结成同盟

   在沙特王室角度来说,以伊朗为代表的什叶派,与自己有长达千年教派上冲突。同时,伊斯兰共和政体与沙特王权也是水火不容。美国与伊朗的矛盾,在1979年伊斯兰革命之后就激化。

   于是,沙特与美国在中东地区就有一个共同的敌人,那就是伊朗。由于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双方结成战略同盟关系也是一种水到渠成的事情。

   因此,沙特与美国有着战略同盟关系。沙特在冷战时候,帮助美国打压苏联可谓是劳苦功高。在八十年代国际油价的持续地位,这给靠贩卖石油为生的苏联打击很大,也是造成苏联解体一个重要原因。由于沙特对美国的帮助,美国自然也会抛弃不反对沙特王室的君主专制。

   

你好,美国和沙特当年是有协议的,沙特作为石油产量的大国,美国要求沙特卖石油要用美元结算,文心保证美元的世界货币的地位,相应的美国会保证沙特的现行君主制度不会被推翻,这就是个交易。
因为沙特的条件符合美国与中东的战略利益,自然不会反对他们的君主专制。沙特与美国都有一个共同敌人是伊朗,所以形成了一种水到渠成的战略关系
因为沙特的君主专制是他们的传承,美国不能改变其他国家的政治体制。
因为沙特王室的君主专制的制度符合美国在中东的利益,所以美国不会反对。
本文标题: 美国是一个极其反对君主制的国家,但是为什么美国人喜欢看指环王和权力的游戏之类的描绘君主制的影视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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