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

发布时间: 2023-03-13 21:02:29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经典文章 点击: 84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中国古代有一种科举制度,这种科举制度沿用了上千年,给整个中国带来了巨大的影响,甚至到现代也看的出科举...

科举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

  中国古代有一种科举制度,这种科举制度沿用了上千年,给整个中国带来了巨大的影响,甚至到现代也看的出科举制度的痕迹,那么很多人就想了解这种制度到底是怎么样的,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中国古代的科举制度

  隋唐时期,重新建立了统一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需要自上而下地全面整顿吏治。同时,随着士族门阀的衰落和庶族地主的兴起,魏晋以来选官注重门第的九品中正制已经无法继续下去了。为了加强中央集权,扩大统治基础,需要从社会中下层网罗人才,科举制度应运而生。科举制度是一种适应当时新形势需要的选官制度,是我国古代选官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

  一、科学制度的形成与演变

  隋文帝废除九品中正制,开始采用分科考试的方法选拔官员。隋炀帝始建进士科,科举制正式形成。唐朝承袭隋制。唐太宗增加考试科目;武则天增加科举取士的人数,并首创武举和殿试;唐玄宗提高科举考试的地位,用高官主考,以后成为定制。科举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北宋时期,对科举制度本身进行了多方面的变革和调整,严格了科举考试的程序;分乡试、省试、殿试三级,殿试成为定制;减少考试科目,进士科成为最主要的科目;改进考试方法,实行糊名制,防止考官舞弊;不断增加科举录取名额;王安石变法时,对科举制度也进行了一些改革。宋朝科学制度比唐朝时有了进一步发展。明朝沿袭了前代科举取士制度。科举考试内容仅从儒家的四书五经中命题,不许发挥个人见解;严格规定答卷的文体,分为八个部分,称为“八股文”。清朝基本上是承袭明制,改变不大。

  二、科举制度的基本特征、进步作用和消极影响

  1. 科举制度的基本特征:第一,根据政治、军事、学术研究等方面所需要的人才类型,朝廷分别设立科目,通过考试进行选拔,具有一定的客观性和实效性。第二,允许士人(读书人)向所在州县官府报名应考,无名额限制,体现了一定程度的民主性。第三,通过逐级考试的方法,筛选人才。在人才选拔上,基本上体现了公开、公平的原则。

  2. 科举制度的进行作用:以考试的方式选拔官吏,在世界上为首创。它的创立是我国古代封建选官制度的一大进步。

  在历史上曾经起过的积极作用主要有:第一,把选拔人才和任命官吏的权力,从世家大族手里收归朝廷,起到了抑制门阀势力的作用,大大加强了中央集权。第二,扩大了官吏的来源,为各阶层的读书人进入仕途、参与政权开辟了道路,从而扩大了封建统治的基础。第三,把读书、考试和做官紧密地联系起来,提高了官员的文化素质。第四,不断更新封建政府中官吏的结构成分,主动调整部分吏治,有利于封建政权的巩固和政局的稳定。第五,根据考试成绩,选拔官吏有了一个知识才能的客观标准。有利于调动整个地主阶级,尤其是中小地主阶层子弟的学习积极性。第六,调动了社会办学的积极性,促进了中国古代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3. 科举制度的消极影响:明朝中叶以后,日益走向腐朽的封建统治者为维护其统治,所需要的是孝子、顺民、忠臣。因而有意识地利用科举考试中的`缺陷,以“八股取士”,达到统治士人思想的目的。这样,科举制度就逐渐从选拔人才的工具蜕变为摧毁人才的罪恶手段。

  其消极影响集中表现在:第一,从内容到形式都禁锢了知识分子的思想,把知识分子的思想限制在程朱理学之内,废弃了对经、史及其他各种技术知识的学习,使他们陷入愚昧的深渊,成为顺从皇帝的奴仆,最终成为封建制度的殉葬品。第二,导致官风和文风日下。政治上的腐败导致科场上的派别斗争,营私舞弊;读书人为了做官,拼命诵读四书五经,追求八股文死板的作文形式,严重伤害了人才的选拔和成长。第三,科举指挥学校,使学校失去了培养人才的意义,并成了科举的附庸。明朝以后实质上就是八股文章指挥学校教学,一代复一代地制造愚民和庸才。当新兴的资产阶级走上历史舞台时,理所当然地就要“废科举,兴学校”了。

什么是科举制度?

科举制,又称科举、科举制度,是中国古代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科举制从隋朝开始实行,直至1905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前后经历1300年。

西面我们来看一看科举的等级划分:

一、童生 明清的科举制度,凡是习举业的读书人,不管年龄大小,未考取生员(秀才)资格之前,都称为童生或儒童。但需要注明的是,童生并不完全等同于未考上秀才的学子。根据明朝史书记载,只有通过了县试、府试两场考核的学子才能被称作童生,成为童生方有资格参加院试,成绩佼佼者才能成为秀才。

二、秀才 隋朝开始开科取士,最初亦为取秀才。到了唐朝初年,秀才是常科考试的一种。但后来「秀才科」被废,秀才一词一度变成了读书人的泛称。到了宋朝时,凡经过各地府试者,无论及第与否,都可以称为秀才。故此当时有「不第秀才」之称。

三、举人 汉代取士,无考试之法,朝廷令郡国守相荐举贤才,因以“举人”称所举之人。唐、宋时有进士科,凡应科目经有司贡举者,通谓之举人。至明、清时,则称乡试中试的人为举人,亦称为大会状、大春元。中了举人叫“发解”、“发达”。习惯上举人俗称为“老爷”,雅称则为孝廉。

四、监生 监生是国子监学生的简称。国子监是明清两代的最高学府,照规定必须贡生或荫生才有资格入监读书,所谓荫生即依靠父祖的官位而取得入监的官僚子弟,此种荫生亦称荫监。监生也可以用钱捐到的,这种监生,通称例监,亦称捐监。

五、进士 科举制度中,通过最后一级中央政府朝廷考试者,称为进士。隋炀帝大业年间始置进士科目。唐亦设此科,凡应试者谓之举进士,中试者皆称进士。元、明、清时,进士经殿试后,及第者皆赐出身,称进士。且分为三甲:一甲3人,赐进士及第;二、三甲,分赐进士出身、同进士出身。

六、状元 科举考试以名列第一者为“元”,乡试第一称解元,会试第一称会元。殿试第一称状元。中国科举史上,曾经涌现了数以百万计的举人和十多万名进士,而作为这个庞大知识分子群体之巅峰的“状元”郎,则是屈指可数。科举殿试一甲第二名称榜眼。北宋初期,殿试录取的一甲第二、三名都称榜眼,意思是指榜中双眼。明、清两代专指第二名,第三名称探花。

科举制度

科举制度

  科举制度,是中国古代读书人参加人才选拔考试的制度。它是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科举制从隋代开始实行,到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经历了一千三百多年。1905年9月2日,清政府废除科举制度。

  科举考试是中国古代封建统治者为选拔人才资源,而设置的一种考试制度,让读书人参加的人才选拔考试,学而优则仕的一种制度。

  科举制的殿试部分是由皇帝亲自主持、以分科考试形式录用人才的取士制度。魏晋以来,采用九品中正制,官员大多从各地高门权贵的子弟中选拔。权贵子弟无论优劣,都可以做官。许多出身低微但有真才实学的人,却不能到中央和地方担任高官。为改变这种弊端,隋文帝开始用分科考试的方法来选拔官员。他令各州推举人才,参加考试,合格的可以做官。隋炀帝时期正式设置进士科,考核参选者对时事的看法,按考试成绩选拔人才。中国科举制度正式诞生。到明朝,科举考试形成了完备的制度:院试(即童生试)、乡试、会试和殿试,考试内容基本以"四书五经"

  为准,以“四书”文句为题,规定文章格式为八股文,解释必须参照朱熹《四书集注》。

  之前的人才制度

  秦朝以前,采用“世卿世禄”制度,后来逐步引入军功爵制。西周时,天子分封天下。周礼之

  科举图解下,社会阶级分明。管理国家由天子、诸侯、卿、士分级负责。而各阶层依照血缘世袭。到了东周,稳定的制度开始崩溃,于是有“客卿”、“食客”等制度以外的人材为各国的国君服务。

  到了汉朝,分封制度逐渐被废,皇帝中央集权得以加强。皇帝为管理国家,需要提拔民间人才。当时采用的是察举制与征辟制,前者是由各级地方推荐德才兼备的人材,后者是中央和地方官府向社会征辟人才。由州推举的称为秀才,由郡推举的称为孝廉。察举制缺乏客观的评选准则,虽有连坐制度,但后期逐渐出现地方官员徇私,所荐者不实的现象。征辟制也存在着种种弊端。

  魏文帝时,陈群创立九品中正制,由中央特定官员,按出身、品德等考核民间人才,分为九品录用。晋、六朝时沿用此制。九品中正制是察举制的改良,主要分别是将察举之权,由地方官改由中央任命的官员负责。但是,这制度始终是由地方官选拔人才。魏晋时代,世族势力强大,常影响中正官考核人才,后来甚至所凭准则仅限于门第出身。于是造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现象。不但堵塞了民间人材,还让世族得以把持朝廷人事,影响皇帝的权力

  科举制度起源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最早起源于隋朝。隋统一全国后,隋文帝为了适应封建经济和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为了扩大封建统治阶级参与政权的要求,加强中央集权,于是把选拔官吏的权力收归中央,废除九品中正制,开始采用分科考试的方式选拔官员,他令"诸州岁贡三人"参加考试,合格者可以做官。据史载,开皇三年(583年)正月,隋文帝曾下诏举“贤良”。应为开皇七年(587),又令京官五品以上,总管,刺史,以“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二科举人。[2]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年)四月,诏令文武官员有职事者,可以“孝悌有闻”“德行敦厚”“结义可称”“操履清洁”“强毅正直”“执宪不饶”“学业优敏”“文才秀美”“才堪将略”“膂力骄壮”等10科举人。进士二科,并以“试策”取士,这标志着科举制正式诞生了。进士一词初见于《礼记·王制》篇,其本义为可以进受爵禄之义。当时主要考时务策,就是有关当时国家政治生活方面的政治论文,叫试策。这种分科取士,以试策取士的办法,在当时虽是草创时期,并不形成制度,但把读书、应考和作官三者紧密结合起来,揭开中国选举史上新的一页。唐玄宗时礼部尚书沈既济对这个历史性的变化有过中肯的评价:“前代选用,皆州郡察举……至于齐隋,不胜其弊……是以置州府之权而归于吏部。自隋罢外选,招天下之人,聚于京师春还秋住,乌聚云合。”科举制度完备

  隋朝灭亡后,唐朝的帝王承袭了隋朝传下来的人才选拔制度,并做了进一步的完善。由此,科举制度逐渐完备起来。唐太宗、武则天、唐玄宗是完善科举制的关键人物。在唐朝,考试的科目分常科和制科两类。每年分期举行的称常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称制科。

  常设的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种。其中明法、明算、明字等科,不为人重视。俊士等科不经常举行,秀才一科,在唐初要求很高,后来渐废。所以,明经、进士两科便成为唐代常科的主要科目(进士考时务策和诗赋、文章,明经考时务策与经义;前者难,后者易)。

  唐高宗以后进士科尤为时人所重。唐朝许多宰相大多是进士出身。常科的考生有两个来源,一个是生徒,一个是乡贡。由京师及州县学馆出身,而送往尚书省受试者叫生徒;不由学馆而先经州县考试,及第后再送尚书省应试者叫乡贡。由乡贡入京应试者通称举人。州县考试称为解试,尚书省的考试通称省试,或礼部试。礼部试都在春季举行,故又称春闱,闱也就是考场的意思。

  明经、进士两科,最初都只是试策,考试的内容为经义或时务。后来两种考试的科目虽有变化,但基本精神是进士重诗赋,明经重帖经、墨义。所谓帖经,就是将经书任揭一页,将左右两边蒙上,中间只开一行,再用纸帖盖三字,令试者填充。墨义是对经文的字句作简单的笔试。帖经与墨义,只要熟读经传和注释就可中试,诗赋则需要具有文学才能。进士科得第很难,所以当时流传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的说法。

  常科考试最初由吏部考功员外郎主持,后改由礼部侍郎主持,称“权知贡举”。进士及第称“登龙门”,第一名曰状元或状头。同榜人要凑钱举行庆贺活动,以同榜少年二人在名园探采名花,称探花使。要集体到杏园参加宴会,叫探花宴。宴会以后,同到慈恩寺的大雁塔下题名以显其荣耀,所以把又把中进士称为“雁塔题名”。唐孟郊曾作《登科后》诗:“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朝看遍长安花。”所以,春风得意又成为进士及第的代称。常科登第后,还要经吏部考试,叫选试。合格者,才能授予官职。唐代大家柳宗元进士及第后,以博学宏词,被即刻授予“集贤殿正字”。如果吏部考试落选,只能到节度使那儿去当幕僚,再争取得到国家正式委任的官职。韩愈在考中进士后,三次选试都未通过,不得不去担任节度使的幕僚,才踏进官场。

什么叫科举

1、科举制度是古代中国及受中国影响的日本、朝鲜、越南等国家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制度。
2、科举从开创至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世界上最后一届科举考试结束于1919年的越南阮朝),前后经历一千二百余年。科举制度的主要考试都是定期的举行的。唐朝科举与宋初科举每年举行一次,宋太宗时期改为每一年或二年举行一次科举考试,宋英宗治平三年(1066年)改为每三年举行一次科举考试。
3、科举考试通常分为地方上的乡试、中央的省试与殿试。乡试第一名为“解元”,中央省试为“省元”,殿试第一名为“状元”。
4、唐朝科举考试有秀才、明经、俊士、进士、明法(法律)、明字、明算(数学)等多种科目,考试内容有时务策、帖经、杂文等。 宋朝科举考试有进士、明经科目,考试内容有帖经、墨义和诗赋,王安石任参知政事后,取消诗赋、帖经、墨义,专以经义、论、策取士。明清科举改为考八股文。
5、科举制度是封建时代所能采取的最公平的人才选拔形式,它扩展了封建国家引进人才的社会层面,吸收了大量出身中下层社会的人士进入统治阶级。特别是唐宋时期,科举制度之初,显示出生气勃勃的进步性,形成了中国古代文化发展的一个黄金时代。 [11] 度发展成熟之初的唐宋时期,其积极性还占主导地位。但在宋代以后,随着封建专制的非人道发展,科举的消极性越来越大。宋代以后,士大夫知识阶层的文化创造能力每况愈下,人才一代不如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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