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有哪些防作弊措施?科场舞弊是中国自打建立科举制度以来就如影随性的产物。低风险,高回报。只要能闯过一次科举考试,终身受益。因此...
古代有哪些防作弊措施?
科场舞弊是中国自打建立科举制度以来就如影随性的产物。低风险,高回报。只要能闯过一次科举考试,终身受益。因此,心存侥幸和投机取巧者不乏其人。白羽就从古代防止科举舞弊中的具体措施上谈一谈。
一 、试题保密
明清时期实行比较严格的贡院制度,考官进入贡院后就要把院子锁起来不得外出,完全与外界隔绝。试题必须在考官进入贡院以后才能拟出,不准事先拟定题目。
考官拟定考题后,由礼部官员掌管,在考试前在考场内当着所有官员面前进行启封仪式。试题启封后,就开始着手印刷,试题由主考官与同考官亲自监督刻印,绝对不准多印一张,其间凡参与者一律不得外出。
考试的试卷用纸由提调官监制,后送监临官处用钦用“关防”印信加盖印鉴,以防考官漏题、考生事先做题或临场盗换试题答卷繁的作弊之举,保证了科举考试的公正性。
二、考场布置
明代在正式考试的前两天,对考生的号房进行编号,将贡院东、西两行的号房间数用图画出,编上序号,并在图上和考生实际入座的号房上标明该号考生的姓名、地区。各项安排结束后,这才开始发出告示,通知考生。清代在京师和各省都设有专门考试用的贡院,贡院两旁建造的是号舍,以供考生居住和考试。每人一个单间,以数十间至百间为一列,就像一个长长的巷子,每巷用千字文编列号数。
考生入内之后就要立即封号栅,等交卷时才允许打开。贡院外墙专门种植了荆棘,防止有人攀爬,所以贡院也被称之为“荆闱”。贡院平时关闭,乡会试时先期检查,派兵看守,以防有人私藏文字。
三、考生身份认证
为防止伪造身份籍贯、 骗取考试资格,杜绝舞弊行为发生,明清时期采用“认保”和“连坐”之法。考生在报考时,投递“识认官印结”,相当于现代准考证。
清代科举考试准考证名为“院试卷结票”,考生赴考前要亲自去领取,在赴考时,须“于点名时执票领卷”,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所持证件须填写出生地、姓名、籍贯、年龄、学历以及三代履历,并由地方官出具证明,还需本县“廪生”和同考生作保。
作保人数历代有别,清代5人即可。一旦考生被查出有冒籍、 替考等行为,保人、考生甚至家人、邻里都将殃及。后来逐渐在证件上填写考生相貌特征 , 甚至连留有胡须与否都要作记。
四、入场搜检
明代科考,对挟带的搜检非常严格,处罚也很严厉,对待考生如同囚犯。据艾南英《应试文》记载: “上久冰冻,解衣露立,搜检军二名,上穷发际,下至膝踵,踝腹赤趾,防怀挟也。”
也就说说,举子们进入考场时必须解掉所穿衣服和帽子,接受监门军吏的严格搜检。入场屋后,还有兵士巡回监视。据《明会典·礼部·科举》中记载“场院中编号,令监试、提调官亲自掣签,一面登记号簿,一面楷书卷面。”待其入座,令军人各验看字号,如有不同,即时扶出”举子“如怀有挟及浼托人夹带文字入场”,埋藏抄誊并越舍与人换写者,搜检得出,拿送兵马司究问,枷号一月,发回充吏,满日问罪革为民。
考场工作人员,如收受考生贿赂,“代替、夹带、传递及纵容不举察者”旗军调边卫食粮差操、罚官俸一年,夫匠发口外为民。
清代乡会试场规之严密,比明代有过之而无不及从《钦定礼部则例·乡会试场规》看不难发现,清朝礼部颁行的乡会试场规,对试场的安排、试场周围的监视、场内巡行兵士的职责、举子可以携带入场的考具坐具、进场时的搜检、各举子进入考场的路线、试题的印刷和编号、试卷的回收、场屋的开放和封闭、举子答卷的弥封、誊录、考官批阅试卷的规则和程序等等,都有明确细致的规定。另据《东方古州》介绍,明代万历年间状元赵秉忠,当年参加县试,因有一考生被查出鞋里藏有挟带,虽时值大雪严寒,考官仍逼令全体考生一律脱光鞋袜,赤脚久站雪地。被搜出怀挟之人,要当众受到杖责,还要取消考试资格,回家为民。
情节严重者,还会充军边地。清代对入场考生搜检之严厉,超过以往历朝历代。考生进入贡院之前必须经过点名和识认搜检。
点名识认之后,士子要在头门和二门之间接受两道极为严格的搜检,据《清会典事例·礼部贡举·整肃场规》记载“以二人搜检一人,细查士子衣服、器具、食物,以杜怀挟之弊。乾隆十一年,使用大批军役对顺天乡试考生进行搜检,并规定每搜出一人夹带,赏银3两。 结果,头场和二场分别搜出夹带者21人。
一时间,顺天贡院前的“枷号”爆满,加上观看者,简直人山人海。这次考试,交白卷者68人,未完卷者329人,文不对题者276人。
五、监考巡查
明清考场中都设有俯临全场的高楼,叫做“明远楼”考生考试的号舍分列东西两侧,届时考官、监临、监试、巡按御史皆可登临监场,考生及差役人员尽收眼底。
明代考生入场后,每一号房派守军一人看守。考试过程中,禁止交头接耳、越号犯规行为。担任巡逻的兵丁往来巡逻,如发现考生有夹带等舞弊行为,则马上将舞弊者赶出考场。
清朝定例,京城考场乡试用号军千名,会试七百名号军由步军统率。在考场四周有围墙,墙外专派巡察、监试御史率军纠察。
考场内,考生按卷号进入号房。某字号人满,即将某字号栅栏关闭上锁,不许私开外出及传递茶汤等物。考生全部入场后,贡院大门、 龙门关闭上锁,由监临加封。到了出场之时,等有若干人交卷,才开放栅栏一次。放出后,即重新关闭加锁。已出号的考生,不得再进入号房。
考试完毕,士子不管是否完卷均须出场。整个考试期间,巡绰兵丁日夜巡查,以防考生有换号、换卷、代考、夹带等舞弊行为。
明清两代的统治者,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不断完善防惩科场舞弊的举措,对保证公开、公平、公正的科举制度的实施起了积极的作用。 应该说,明清时期的科举考试场规已相当规范,防范考场舞弊的方法 也已相当严密,对舞弊行为的惩处也相当严酷。
科场舞弊陋习在这些高压制度下不仅未见收敛,反而花样翻新,愈演愈烈。
究其原因,一是中国专制政体缺乏制约和监督这一制度缺陷。
二是重人情,轻王法。
三是对科场舞弊时宽时严的处罚,使得舞弊者心存侥幸。
四是朝政的腐败和高官厚禄对举子们的巨大诱惑。
五是防止舞弊技术手段的制约。
明清时期防惩科场舞弊的举措,虽不能从根本上消弭舞弊,但其中的 许多原则、规定、防弊举措,对防止当今的考试舞弊,保证各类考试的公平、公正,具有重 要的借鉴意义。
古代各个朝代都是如何应对科举舞弊的?
唐朝时,主要用弥封法防止舞弊,即把试卷中填有考生姓名等信息的地方盖住;在宋代时,科举考试更加严格,监考的考官都是临时任命的,此外还有誊录法,即将考生试卷由其他官员抄写一份,这样评级人员就无法辨认出考生的字迹了。明清时期,严刑峻法一直是防止科举舞弊的有力武器,轻者永远不能参加考试,重者有斩首之刑。
一、唐宋时期。隋朝时初创科举制度,但具体方法和规划还不算特别详细,到了唐朝时期,科举制度逐渐固定下来,另外还首创了武举。其考试科目、考试时间、等级评定都有一个比较详细的标准,同时,对于考试前后防止考生作弊、官员舞弊也都有一定的措施。但科举考试关乎前程与未来,因此大胆冒险者自古有之,他们大多采用夹带、贿赂、约定词句、代考等方式,为了防止这些状况的发生,朝廷也是绞尽脑汁,想方设法弥补考试中的漏洞。
其中应用最普遍的就是弥封法和誉录法,而且效果最好。宋朝时期,除了在考官上临时任命外,对考官和考生的考试环境也有很大要求。考官赴任监考途中不能接待客人,进入贡院后便不能再外出,考生进入贡院前有卫兵检查,贡院内设有单独的隔间,考生对号入座,如若考生作弊,也有相应惩罚。
二、明清时期。此时的防止科举舞弊手段基本上延续前朝,但在细节上更加严格,考生所带的笔、墨、砚台等物品的规格都要仔细检查,防止考生夹带。对于检查出考生夹带行为的卫兵来说,还有赏赐,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检查效果。另外,科举舞弊的后果更加严厉,如果被人揭发,那么等待他们就是斩首,连同考官也难逃一死。
为了防止作弊,古代科举考试的时候都有什么手段?
科举制度是我国历史上的一个创举,它对于朝廷的人才选拔,学子的入仕为官都极为重要。很多人将科考及第作为人生的最高目标,因此在一千多年的科举考试中,就出现了形形色色的考试作弊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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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古代科考有哪些作弊手段?朝廷又是如何防范的呢?
最常见的作弊手段是夹带,古代称为怀夹。
这种作弊方法自隋朝以来就有,发展到清朝更是愈加疯狂。据《清史稿》记载,乾隆帝很关心科考,曾派出礼部大员巡视某地考场,结果在第一场考试中就查获夹带者21人。“或藏于衣帽,或藏于器具,且有藏于亵衣裈裤中者。”到了第二场,考生们慑于考场严密的盘查,纷纷将事先准备好的夹带之物抛弃,“贡院门外,抛弃蝇头小卷,堆积于墙阴路者,更不计其数”。
当然还是有胆儿大的,将夹带之物藏于嘴中,企图蒙混过关。实在不行,考生就将它吞下。乾隆闻报后,异常愤怒,痛斥作弊者“其丧心无耻,至于此极”。
为了迎合考生夹带,还出现了专门为考生定制夹带工具的行业。他们可以根据考生的需要,制作出如双层毡帽、空心石砚、空心蜡烛、空心果饼、夹层饭盒、双层靴子等工具。只要客户能想到的,他们就一定能造出来,而且几乎都能蒙混过关,躲过盘查。
第二种作弊手段就是请人代考。
“枪手”自古就有,称为“捉刀”,替考又叫做“代人捉刀”。古代的“枪手”分为两类,一类是直接代考生进场考试。
当然了,为了不被查出来,事前的准备是必不可少的。乾隆年间,有一位名叫刘昌新的考生不学无术,自然对考试缺乏信心,干脆请自己的私塾老师捉刀,但两人年龄悬殊过大,老师只好将胡须剃去代为考试。
还有一类是场外的“枪手”就是将试题做好后,想方设法把答案传到考场内。
在《钦定大清会典事例》中,就详细记载了这类作弊手法。考生首先要买通考场巡逻的兵役,将考题通过抛掷、传递等方式带出场外,再由“枪手”答题后,考生通过预先商定的方式和地点取得答案。
唐代大诗人温庭钧就是一位本领高强的“枪手”。史籍载:“每入试,押官韵作赋,凡八叉手而八韵成。”意思是说,温庭钧只需要叉八次手的时间,就能写出八首赋,可见其才思之敏捷。据说,温庭钧在一次考试中,接连替8位考生充当了枪手,考官硬是没有查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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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种作弊手法是贿赂科考官员。
这种方式是影响最坏的作弊方法,它不但败坏了考风,也催生了官场腐败,让贿赂之风横行,其中最绝的一种方法称之为“通关节”。
所谓“关节”,是指考生和考官事先勾结,将一个约定好的词语或句子插入答题行文的特定位置,便于考官阅卷时辨识。
宋真宗时期,翰林学士杨亿设宴款待老家来的考生,考生们知道杨亿十有八九将担任主考官,于是争相巴结,希望从他嘴里打探出些许考试信息。没想到,杨亿十分恼怒,当场抛下三个字“丕休哉”,拂袖而去。
考生们大失所望,纷纷离席而去,但仍有少数考生富有心机,默默地将这三个字记下,并在考试中用上了。果然,杨亿成为了主考官,用了“丕休哉”三字的考生也大都被录取了。
也有弄巧成拙的人。晚清时期的一个名叫李幼梅的考生,费尽九牛二虎之力套到了“鼻烟壶”三字的关节,不幸却被其他两位考生知道了。主考官拿到三份试卷后举棋不定,最后录取了其中两份,落榜的偏偏就是李幼梅。
当然了,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历朝历代都有对付考生作弊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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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对考生的衣着及用具制定严格的标准。
如乾隆年间,就对考生有这样的规定:“帽用单层毡,大小衫袍褂,俱用单层。卷袋不许装里,砚台不许过厚,笔管镂空。糕饼饽饽、各要切开”等,甚至晚上用的蜡烛,都由朝廷提供。
同时还加强了对考生入场前的搜查,不管天气情况如何,考生们都必须完全敞开衣服,由两个兵役“上穷发际,下至膝踵,倮腹赤踝”地进行全身搜查。
其二,实施糊名和誊录法。
所谓“糊名”,是指将试卷上考生的姓名、籍贯等信息封贴起来,不让考官知道考生的任何个人信息,只能以文章的好坏来确定是否及第,就如同现在的试卷装订环节一样。
这种做法可以从明面上杜绝主考官的舞弊行为,但对于“通关节”或熟悉考生字体的考官来说,仍然无法完全避免徇私舞弊。因此,朝廷又想出了一招“誊录法”。
所谓“誊录法”,就是在考生答题完毕后,将试卷另外誊录一册副本。誊录官必须依试卷原文誊录,绝对不能随意篡改文意或增减字句。誊录完后,试卷副本必须交给校勘官员与原文进行校对,检查无误后才能糊名。
其三,对作弊者严惩不贷。
在清朝顺治年间,将“阅卷有弊、科场作弊”之罪,与谋反、叛逆列入十恶不赦的行列,对作弊情节较轻者杖罚、抄家,重则流放,甚至直接杀头。
在顺治年间,就曾发生过史上有名的丁酉舞弊案,所有发生作弊考场的考生,都在清兵的严密监视下重考,之后还判处了数十名参与舞弊者死刑,另有多人被流放宁古塔。
不过,尽管历朝历代都对考试作弊深恶痛绝,并严刑峻法,但依然没能完全杜绝科考作弊现象的发生。即便是到现在,仍不时发生各种考试的舞弊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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