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明清时期和晚清民国时期城市发展的异同相同:商品经济发展;新技术的出现(如明清印刷技术,民国的电气化、大型建筑物等);社会等级...
中国明清时期和晚清民国时期城市发展的异同
不同:晚清民国时期城市结构和面貌的改变更大,如城墙被拆掉,城市重新规划,出现许多新型的建筑物等;城市为普通民众提供的公共空间更加丰富等。
原因:明清城市的发展是中国古代城市发展的结果,而晚清民国城市的发展主要是在西方文明的冲击下所发生的变化。
相同点:1.都在向前发展2.城市人口增多,城市化水平提高3.城市规模不断扩大
不同点:1.前者处于资本主义萌芽时期,受传统影响较大,发展速度慢2.后者受西方影响更深刻,发展速度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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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从要素互动、协调发展的角度来研究中国城市化问题,采用集成和系统研究的方法,将城市化环境划分为内部系统和外部系统,并构建了系统的组成要素。由于内外影响力有机结合且相互平衡才能促使城市化车轮正常运转,所以分析中国城市化的历史问题是由于内外影响力不协调、要素增长错位所致。同时,也应看到世纪的新动态对中国城市化的潜在影响。
关键词:城市化;要素;环境系统;城市化车轮
城市化的实质是资源和生产力在城乡之间再配置的过程。城市化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不同阶段城市化的违度、规模、结构不同,是影响城乡资源和生产力配置的各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一、城市化的环境系统
城市化作为世界上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其要素配置过程是周围复杂环境综合作用的结果。这里所指的环境是广义的环境概念,城市化的环境系统是指对城市化过程有影响的所有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的总和,它们构成城市化的边界条件。
(一)城市化环境系统的结构分解
对城市化有影响的所有因素构成了城市化的环境系统,这是—个复杂、动态的发展系统。进行系统结构分析可以防止对有关内容的遗漏,明晰城市化的一个过程和阶段都是受内外部环境综合影响的结果。通过环境系统的因素分析,还可找出因素之间的作用关系,揭示其对城市化的影响。
将城市化的环境系统分成外部环境子系统和内部环境子系统。外部环境子系统是指城市化中非流动要素自身衍生的因素之和,一级分为经济环境、制度环境、技术环境,一级以下又分为二级,详见表1。内部环境子系统,多数是与城市化过程中流动要素自身密切相关的因素。一级分为:社会、人口、意识等,详见表10由于城市化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经济和空间的互动过程,某些内外因素之间在某些阶段可能是无法区分的,某些阶段可能有特殊的因素,表1所描述的为一般情形。
表1 城市化环境系统结构
(二)构造城市化车轮
外界环境的综合作用对城市化产生影响,可称之为外生力量。内部环境的各因素综合结果也对城市化产生一个影响力——内生力量。内生力量与外生力量之间并不是简单、线形的关系,而是各因素相互联系、相互作用、互动的综合过程。某个阶段某个因素的作用可能比较明显,而它又通过与其他因素的相关反应综合作用于整个城市化的过程。城市化的内部系统和外部系统之间非互相孤立,而是相互联系和有机互动的关系,使得外生力量的作用只有通过内部系统的回应和吸收才能对城市化本身产生影响。同时内外力量之间只有保持平衡、协调一致,才能推动城市化的平稳、快速发展。
参考资料:http://www.ouounews.cn/biyelunwen/2009/0211/2898.html
[摘要]历史上的海河流域山区曾经草深林密。明中叶以后,北京城的营建、烧炭、冶炼、战争破坏、滥建寺庙塔观及毁林开荒等,致使这里的森林资源遭到毁灭性破坏。不仅累积了沉重的环境代价,而且导致了严重的生态问题。
[关键词]明清;海河流域;森林破坏;环境变迁
海河流域地处京畿要地,是中国的政治、文化中心和经济发达地区,区内有北京、天津以及石家庄等26座大中城市,地位特殊而重要。历史上这里曾有着草木畅茂、禽兽繁殖、水源丰沛、气候调匀的生态环境。自明中叶以后,由于自然气候的变异和人为破坏,造成了日益严重的生态问题。本文试图从生态历史学角度说明,人为破坏山区森林对海河流域生态环境的巨大影响,从地域生态的历史变化揭示生态环境变迁的规律,以期对海河流域生态环境建设、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有所借鉴。
一
自古以来,海河流域的太行山、燕山就以林木资源丰富享有盛名,历史上虽然屡经破坏,但直到明初,这里仍有大面积森林覆盖。马文升在《为禁伐边山林木以资保障事疏》中述及明成化(1465—1487年)以前森林的分布状况:“自偏头、雁门、紫荆,历居庸、潮河川、喜峰口,直至山海关一带,延袤数千余里,山势高险,林木茂密,人马不通”[1](卷63)。说明直到成化年,恒山、太行山北段以至燕山山脉,仍有着丰富的森林资源。文献中记述各山脉不同地段的森林也复不少。
丘浚在《守边议》中记述恒山山区之蔚州(今蔚县)、浑源,说:“浑、蔚等州,高山峻岭,蹊径狭隘,林木茂密”[1](卷73),是明初以来阻遇蒙古内犯的天然屏障。蔚州所属美峪口、九宫口、五龙山等处,皆山险林深,盛产成材大木。蔚州以南接太行山北段(包括北京西山),明初森林分布也很多,张鸣凤《西迁注》中说,这里“林麓苍黝,溪涧镂错,内中物产甚饶”[2](P165)。
北京西山以南,紫荆关左近之易州(今易县)、涞水、满城等地山区,是易州柴炭山厂的所在地,各种林木尤其是栎树等杂木相当丰饶。紫荆关而外,广昌(今涞源县)与灵丘也是“山谷幽邃,林木茂密”[3](卷92)。自紫荆关迤逦而南,历倒马、龙泉等关以至灵寿、平山,山林蓊郁,蔚为大观。灵寿、平山曾一度为工部柴炭山厂的厂地。其东真定府治真定城(今正定县),明代设有竹木税课厂,专门抽分木材交易的商税,经过这里的商木均贩自平山、灵寿以至山西五台。太行山南段,井陉县的苍岩山“峰峦叠翠,高出云表”,百华山“林壑深邃,石磴崎岖”;赞皇县的十八盘岭“山势嵯峨,林木郁茂”[4](卷14《直隶五》)。
燕山山区,西段隆庆(今延庆县)、永宁(今属延庆)地方,自金元以来就有“松林数百里”之说。由于这里林深树茂,车骑都不方便,“中有间道,骑行(只)可一人”[1](卷218《书直隶三关图后》)。怀柔的黄花镇、红螺山,“二百年来,松楸茂密,足为藩蔽”[5](卷7《关镇杂记》),明永乐(1403—1424年)时曾为宫中用柴主要的取给场地。密云之雾灵山(今属兴隆县),“山之左右,峰峦攒列,深松茂柏,内地之民多取材焉”[4](卷11《直隶二》)。元朝、明初曾在这里设伐木官,进行大规模的采伐。宣德九年(1434年),明政府招募商人中盐输粮密云黑峪口仓,以接济集聚这里的采木军夫及工匠的月支口粮[6](卷110)。由雾灵山而东,历古北、喜峰等口以至山海关,山峦层叠,其山之北“松林数百里”,“其山之南,则五谷、良材、良木,无所不有”[4](卷10《直隶一》)。明永乐初,建遵化铁冶厂,“采樵烧炭,则蓟州(今蓟县)、遵化、丰润、玉田、滦州、迁安”[7](卷82《食货记》),说明这些地方林木茂盛,足可供当时铁厂的燃料需用。所有这些虽是不系统的记载,但也足以反映明初海河流域山林的面貌,说明海河流域山区仍然保持着较好的森林环境,生长着大片的森林。
二
明中叶以后,海河流域山林遭到毁灭性的破坏。虽然前后原因互异,但由此造成的后果是十分严重的。元、明、清建都北京,皇城的大规模建设也是破坏山林的重要原因。自永乐改建北京,宫殿、皇陵及王府官邸等工程次第兴建,工程浩繁,耗资巨万。营建工程所用木材,固然多采之四川、湖广、江浙南方诸省,但取给太行、恒山林区的成材大木也所在不少。如正统初修正阳门城楼,就曾发数千军卒,“令于蔚州、保安(今涿鹿县)等处山厂采木,编筏自浑河运至贮小屯厂”[8](卷43)。嘉靖中修建朝门午楼,又下令于“山西、真定采松木”[9](卷190)。成化以后,京城风俗日奢,官民之家争起第宅,引起材木价格上涨,拥有大宗资本的木商一时应运而生,“大同、宣府规利之徒,官员之家,专贩筏木”,以牟取暴利。这些木商“往往雇觅彼处军民,纠众人山,将应禁树木任意割伐”,然后运贩京城,“一年之间, 岂止百十余万”[1](卷63《为禁伐边山林木以资保障事疏》)。五台山在明代是林木茂盛的风景胜地,永乐之后,人山伐木者“千百成群,蔽山罗野,斧斤为雨,喊声震山”,“川木既尽,又入谷中”,致使五台山林木也被“砍伐殆尽,所存百之一耳”[10](卷5《侍郎高胡二君禁砍伐传》)。到万历年间,五台山已是一片秃山光岭了。继官方采伐之后,又经过私人的采伐、盗伐,凡是交通比较方便的地方,山林基本上扫荡一空。
明清为供应内廷柴炭使太行山森林遭到了摧毁性破坏。烧炭是供应内府及民间生活的需用,无须巨木,也不择树类,但采伐数量巨大,范围主要在北京附近山区,故地处京畿之地的海河流域山区林木首被其难。永乐定都北京后,皇家所用的柴炭初“则于白羊口(明属昌平州)、黄花镇、红螺山(均属今怀柔县)等处采办”[7](卷72《职官志》)。宣德四年置易州山厂,“专烧薪炭供应内府”。到景泰元年,因易州山厂“取用已久,材木既尽,乃命移厂于真定府平山、灵寿等处采之”[8](卷188)。景泰七年,“仍移山场于易州”。山厂初建时所出柴炭数额,史书没有留下记录,据《明会典》卷二○五记载:天顺八年岁办柴炭430余万斤,成化元年650余万斤,三年增至1740余万斤。成化三年的岁办数额,等于天顺八年的4倍。此后岁办数额虽无系统记载,但总趋势有增无减是肯定的。如成化二十年时,惜薪司柴炭岁例2400万斤,光禄寺1300余万斤,合计达到了3700万斤。山厂岁纳柴炭年增一年,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宫中内监的不断增加。明代初期,内监数目还不多,成化年间已增至一万余人,及至明亡时,“宫女至九千人,内监至十万人”,人愈众用柴益多,故“宫中用马口柴、红螺炭,以数千万斤计”[11](卷39《国用一》)。除岁办之外,每逢营建宫室或其他工程,临时性的派办也复不少。岁办之外有派办,岁办、派办之外更有加耗,因此,每年上解的柴炭要多达上亿斤[12](p66)。据研究,易州山厂每年上解木炭需用木材10—12万立方米,消耗森林1300—1600公顷[13](p16)。自永乐迁都北京至明亡的223年中,仅宫中总计要烧掉2200—2700万立方米木材,消耗森林29—36万公顷。如果将其他衙门和北京城内的军营、寺庙以及贫民百姓所消耗的木材、木炭都计算在内,那简直就是天文数字了。难怪为了满足皇家的需要,“民之执兹役者,岁亿万计”。明代在台基厂只是抬运木柴的人,就有三千之多[9](卷205《工部》)。“第山之生材有限,而民之采取无穷,山麓既尽,取之危崖,危崖既尽,取之虎穴矣”[14](卷2《舆地·物产》)。由于过度的采伐,以致太行山林木“日稀”。至清代,宫廷所用炭材不得不“取之口外地区了”。于此可见,明代烧制木炭对太行山森林破坏的严重程度。
明清时期,由于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和手工业生产的空前发展,各种以木材为燃料的手工业生产部门,如冶铁、冶铜、砖瓦等对木材的需求极度增长,超过了以往任何一个时代。以冶铁为例,明代的铁厂都设在森林资源丰富的山区,“炭必近老林,故铁厂恒开老林之旁,如老林渐次开空,则虽有矿石不能煽出,亦无用矣。”[15](卷9《山货》)铁厂歇业之日,即山林伐光之时。沿太行山的磁州(今磁县)、武安、涉县以至燕山山区的遵化、迁安、卢龙都有较发达的矿冶业。如遵化铁冶厂,始建于永乐元年,停于万历九年,共存在178年。遵化铁冶厂冶炼各种生熟钢铁,全部以柴炭为燃料,以正德年计算,铁厂生产的生熟钢铁岁共出75万余斤,耗费的柴炭燃料则达数百万斤。这种以大量木炭为燃料的能源消费方式,使得蓟州、遵化、丰润、玉田、滦州、迁安等州、县的山厂林木几乎告罄,“彼时林木茂盛,柴炭易办,经今建置一百余年,山场树木砍伐尽绝,以致今柴炭价贵”[1](补遗卷2《遵化厂夫料奏》)。柴炭来源枯竭,最后不得不于万历九年决定停止冶炼,将铁厂与山场一体关闭。其他手工业如京师制琉璃、黑窑厂制造砖瓦,皆用柴炭烧制,也消耗了大量柴木。
自明朝建立起,即与北方少数民族的战争连年不断,战争砍伐、焚毁了大量的林木。明英宗天顺年间,锦衣卫指挥佥事王瑛上言八事,其一是“御边莫善于烧荒,使胡马无水草可恃,积粮莫善于屯田。”[16](卷25)明英宗采纳了“烧荒”之策。所谓烧荒就是焚毁有碍了望而有利于敌兵潜伏的山林野草。为确保边塞安全,明朝九边守将经常派遣丁壮,深入蒙古游牧之地捣巢、烧荒。如在古北口塞外,“弘治中,守臣杨友、张琼因烧荒掩杀无辜,边衅遂起。”[1](卷232《九边总论·蓟州镇》)“近边诸地,经明嘉靖时胡守中斩伐,辽、元以来,古树略尽。”[17](卷93《物产三》)万历九年七月,兵部令“蓟、辽二镇候草木林槁之时……务使焚烧尽绝,一免贼马驻牧,一便官军了”,将烧过地方“草木多寡,遵例奏报,以凭稽考”[18](卷114),兵部按焚烧多寡论功考核。为防御蒙古铁骑,明朝还二十多次修筑长城,仅蓟州镇长城,“东至山海,西抵居庸,沿袤二千三百七十余里。”[1](卷304《修边》)当时数十万服劳役的军士、民夫都住在长城沿线,他们盖窝棚、搭马架,饮食、烧水,烧砖、烧石灰,取暖、扎木架修敌楼,势必砍伐不计其数的树木。
毁林开荒对森林的破坏更为严重和彻底。明政府对边山紧要地方虽有严禁樵采之令,但却没有开山辟地营田之禁,所以豪官权势之家往往乘机滥伐林木,垦荒辟地设立私庄。此种情况以山西雁门、宁武、偏头等关最为重要,但“此弊不独山西三关为然,紫荆、倒马、居庸、龙泉等关亦有之”[19](卷123)。此外,官军商民贩木取利,乱砍滥伐的现象也很严重。明宣德九年,行在工部尚书吴中奏:“蔚州美峪、九龙口、五福山等处俱产材木,宜长养以资国用。今军民擅自采伐,亦乞禁止。”但是明宣宗以“山林川泽之利,古之与民共之”[6](卷111)为由,竟驳回了吴中的奏请,放任采伐,致使蔚州、保安州及保安卫一带山林,滥采的现象一直不得禁止。直到隆庆时,“民间樵采垦种,有司(仍)不能禁止”[20](卷33)。其长期所遭破坏情势可想而知。
入清以后,由于边疆的变化,以前的森林在防御上已无必要,故官方的管理进一步减弱,加以农业生产进一步发展、人口增加、平原地区旗地扩充,加速了对山区的垦殖。又因甘薯、土豆等适宜山地种植的作物的传入,使山区人口、村落迅速发展。据河北省地名普查表明,位于太行山区的曲阳、阜平、鹿泉、井陉、涉县、武安等县(市),有9%~18%的村落形成于清代。山区村落数比明代增加14%左右。人口、耕地数量随之增加。如获鹿(今鹿泉),明嘉靖时户2158,口26091,到清光绪时户31846,口176021。耕地由万历时962.5顷增至道光时的1747.1顷[21](卷4《籍赋》)。耕地面积的增加,无疑是以原始植被带缩小为代价的。大规模的毁林开荒对森林植被的破坏程度远远超过了对森林的滥采滥伐。
长期过量、掠夺性地采伐,使海河流域山区森林日渐枯竭。研究表明,隋唐时期,太行山森林覆盖率在50%;元明之际已由30%降至15%以下;清代由15%降至5%左右,民国再降至5%以下[23](p60)。不少地方岩石裸露,寸草不生。
三
森林是陆地上最大的生态系统,森林在涵养水源、防风固沙、保持水土、调节气候、维持生态平衡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是自然界物质和能量交换的最重要的枢纽。森林是水的保护神。江河上游良好的植被就像巨大的水库,可以调节江河径流、削减洪峰。据研究,森林对洪峰的最大削减量可达到50%,林地在一次连续降雨中可蓄积70毫米~270毫米的降水。滥伐森林,意味着破坏生态平衡、水土流失,其后果是灾害频仍。
河川水文状况恶化。破坏森林就破坏了水源涵养条件,必然导致河川水文状况恶化,水源锐减,泥沙日益增多,水位暴涨暴落,河道迁徙靡常。如永定河,因河水清澈见底,汉魏时期有“清泉河”之美称。自有明确文字记载到公元936年的二三千年间,很少有泛滥改道的记载。相反,它不仅灌溉之利绵延相继,而且还给人们带来航运之便。辽金时期,由于上游大片森林的破坏,森林的破坏速度超过了它自然更新的能力,原先地表的枯枝落叶层和分解完全的腐植层受到冲刷,“清泉河”水逐渐变黑。“呼黑为卢”,卢沟河由此得名。随着太行山森林的破坏,水土流失的加重,河水变浑,挟带大量泥沙,元代改名“浑河”,又名“小黄河”。元代大都城的兴建,加剧了太行山森林的破坏,浑河的改道泛滥更加频繁,河床改动无有定时,河流被更名为“无定河”。康熙时,在卢沟桥以下的河道筑起了较大的堤坝,康熙帝将无定河钦定赐名为“永定河”,希望横行难驯的无定河从此安定下来。但是,由于森林破坏和水土流失加剧,河床不几年就因泥沙淤积而日益变浅,洪水又漫出了新筑的河堤,决口泛滥,河道迁徙无常。永定河在辽代,平均94年泛决一次,金代22年,元代约7年,明代约13年,到清代3.5年就泛决一次。从1912—1939年,永定河卢沟桥以下河道,漫决达14次,其中有两次洪水涌入北京城[24]。近几百年来,为了治理永定河,耗费了无数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终因没有把握住森林破坏这一重新调节和分配地表水分循环的机制,以致收效不彰。新中国成立后,在永定河上中游修建了官厅水库,对调节洪峰流量、补给灌溉用水作用很大,它使下游地区基本上从洪水威胁下解脱出来。但是,由于流域内宜林荒山的绿化工作滞后,永定河绝大部分地区的水土流失仍然严重,致使新建水库面临淤塞的危险。1965年以来,永定河连续断流,已经面目全非了。海河流域其他河流的水文状况也严重恶化了。20世纪50年代,南运河、卫运河、子牙河、大清河、蓟运河等河道常年有水,是盛极一时的航运黄金水道,通航里程达3500公里。自60年代以来,海河流域中下游河道失去了有源之水,相继枯竭断流,4000多公里平原河道基本全部成为季节河流。
水旱灾害频仍。明清森林遭到毁灭性破坏后,海河流域的“森林水库”消失,失去了涵蓄雨水和调节流量的作用,加剧了洪水泛滥。明以前,海河流域上游山区森林密布,水灾次数少,灾害程度轻。明中叶以后,由于山林破坏日益加重,山林中枯枝败叶构成的海绵式的储水层消失,海河流域水灾逐渐增多。据统计,唐五代时期平均8.8年一次,宋辽金时期4年一次,元代1.3年一次,明代1.4年一次,清代1.03年一次,民国时期1.05年一次。水灾波及的范围,唐宋时期,最多时24个州县,元明时期增至四五十或六七十个州县,清朝和民国时期扩大到八九十甚至一百多个州县[25](P24)。统计资料说明,随着山林破坏的日益加剧,海河流域水灾频数愈来愈多,波及的范围愈来愈广,危害程度愈来愈烈。
海河流域生态环境遭到破坏后,改变了气候和下垫面状况,降低了空气湿度,减少了成雨条件,从而导致旱灾的加剧。自西晋至元的1103年间,河北共发生旱灾71次,每百年平均6.4次。以后随着森林破坏日益严重,旱灾也日益加剧。明代平均25次,清朝41次,民国时期51.4次[26](p3)。这说明,旱灾频率与森林植被破坏程度是成正比的,森林植被破坏越严重,旱灾的频率越大。
淀泊淤塞。历史上,海河流域平原的淀、泊、泽、渊、陂、塘星罗棋布。明中叶以后,随着太行山森林破坏引起的水土流失的加剧,众多淀泊几乎全部淤为平陆。如在今白洋淀、文安洼一带,《水经注》明确记载的淀泊就有大渥淀、小渥淀、范阳陂、狐狸淀、大浦淀、阳城淀、小泥淀、大泥淀等。北宋初年,为防止契丹骑兵南突,宋朝利用今白洋淀、文安洼一带地势低洼、淀泊河渠密集的特点,潴水为塞,苦心修建了一道“塘泺”防线。沈括《梦溪笔谈》记其规模:“自保州西北沈远泺,东尽沧州泥沽海口,几八百里,悉为潴潦,阔者有及六十里者,至今倚为藩篱”。当时分布在塘泺地区的淀泊有30多个,后因黄河三次北决,流经平原中部夺御河人海,侵犯塘泺,前后60余年,“浊水所经,即为平陆”[27](卷92《河渠志》)。此外,导入塘泺的“漳水、滹沱、涿水、桑干之类,悉是浊流”,自然也带来大量的泥沙。所以自宋徽宗以后,塘泺“淤淀乾涸”。但至明中叶,北宋时代的界河,因永定河南徙带来大量泥沙而淤平,附近的地表径流遂汇集于界河南侧的塘泺淀泊地带,又形成许多新的淀泊,且具有一定规模。如地跨任丘、新安、高阳三县境的白洋淀,周回60里;霸州境内的高桥淀,周回达400里;武清县南境的三角淀,周回也达200余里;任丘县的五官淀,也是众流所归,其东与武清县三角淀相接。嘉靖年间,雄县境内即有淀泊29处,其中最大的是矛儿湾,下达直沽,周百余里。明代平原中部的这些湖淀被称为东西二淀。东淀“延袤霸州、文安、大城、武清、东安、静海之境,东西盖亘百六十余里,南北二三十里及六七里不等,为七十二清河之所汇潴。永定河自西北来,子牙河自西南来咸人之。”[28]“西淀跨雄、新数邑之境,既广且深,西北诸山之水皆汇焉。”[29](卷2《直隶河道事宜》)自清康熙以后,由于含有大量泥沙的永定河水的引入,东淀湖群相继淤垫,“尽变桑田”[29](卷2《治河蠡测》)。以三角淀为例,该淀是东淀的主要容水淀泊,嘉庆《大清一统志》上有“按古时,惟三角淀最大,又当西沽之上,故诸水皆会于此,今渐淤而小”[30](《顺天府》),到清末,三角淀“已淤成平陆”。其余各淀也“大半淤塞”。“或仅存浅濑,或竟变桑田”[29](卷2《文安河堤事宜》)。最近几十年,东淀湖群已淤为文安洼。
西淀也日渐淤浅。西淀系统中,白洋淀最为著名,它承接潴龙、唐、清水、府、漕、瀑、萍等河水,俗称“九河下梢”。这些流经太行山的河流由于森林破坏和水土流失的加剧,使白洋淀在弘治年间即受到严重淤积,至清代,各河“入淀时,水宽行缓,泥沙下沉,动辄淤塞尾闾”[31](《方舆志》)。整个白洋淀的淤积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发展。在20世纪50年代上游山区水库未建成以前,唐河、潴龙河的入淀泥沙量年均达370万立方米[32](P21)。根据1981年水利部海河委员会的调查,从清顺治元年至光绪七年(1650—1881年),由于泥沙淤积,淀区面积缩小了9/10。就白洋淀的淤积速度而言,尽管以前的速度无法估计,但在1924—1966年的42年间,白洋淀的总容积减少了32.25亿立方米[33](p77)。白洋淀自60年代以来出现7次干淀,干淀时间最长的一次是1984—1988年连续五年。
在海河平原南部,先秦汉唐时代以大陆泽为代表的湖淀群,也大多淤平消失。作为“地球之肾”,淀泊被淤平堙没,淀水干涸,湖区面积不断缩小,大大降低了其调节气候、调蓄洪水、净化水体、提供野生动植物栖息地和作为生物基因库的功能。
综上所述,明清以来,由于北京城的营建、烧炭、冶炼、战争破坏及毁林开荒等,使海河流域山区森林资源遭到了毁灭性的破坏,导致一系列的环境问题,尤其是表现在水土流失加剧、河川水文状况恶化、水旱灾害频仍、平原上淀泊淤平或缩小等方面。这是大自然对滥伐森林,破坏环境的无情惩罚。森林作为陆地上最庞大最复杂的生态系统,对区域环境有着较大较深的影响。因此,在区域经济开发过程中,对环境的开发要适度,要注重协调人与环境的关系,如果不注意保护珍贵的森林资源,就会破坏区域生态平衡,导致严重的生态问题。这是明清以来滥砍滥伐森林留下的历史教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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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子就可以咯!
邮箱是qingshuixiaobing@126.com
不知道能不能给楼主一点思考。
题目有点窄,是关于城市化和土地关系的。
以下是参考的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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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共15条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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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现有城市化动力机制研究侧重于在宏观层面探讨经济发展和城市化的关系,往往难以揭示和反映两者间的作用机理、方式和途径。本文提出“城市行为者”的概念,认为城市化是城市行为者——居民、企业和政府空间行为的结果。而企业是我国现阶段城市化的行为主体,但政府对企业行为以及城市化进程的影响依然很大。
[关键词]城市化动力机制城市行为者企业
一、引言
现有的城市化研究均基于这样一种认识:经济发展是城市化的基本动力,城市化是建构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空间过程;空间是经济发展所必需的因素,城市化对经济发展的速度、质量、规模等都有积极的影响作用。概而言之,经济发展和城市化存在相互依赖、相互作用的关系。但传统研究对两者间的作用途径、机理、方式、程度都鲜有明确的阐释。现有的各层次空间规划均涵盖经济和空间两大板块的内容,并贯穿规划的始终,但两者间的关联性和反馈作用未能得到充分的体现。经济发展的分析和规划仍然局限于经济增长、产业结构等宏观层次,尚未落实至地域空间,因而难以对后续的实体空间规划发挥基础性的指导作用。而空间分析和规划由于缺乏经济发展的空间主体,也难以体现对经济发展的“服务”主旨和促进作用。
上述问题的形成,涉及学科建设、思维方式、研究手段等众多方面,但深层次原因在于缺乏对城市化发展主体的分析,造成了经济发展与城市化的割裂。基于这一认识,本文试图运用经济学、地理学、城市规划的相关知识,构筑一个微观的视角,以期获得对城市化动力机制内在和本质的认识。
二、城市行为者与城市化:
一个基于主体意识的城市化分析框架
自19世纪末韦伯分析经济增长与城市化之间的关系以来,众多学者将城市化的动力机制放到经济增长特别是工业化进程之上。上世纪70年代出现的结构马克思主义者认为,城市化、工业化同属社会现象,应从更深层次上解释城市化[1]。
据此,本文提出“城市行为者”的概念,认为城市行为者是城市发展的“直接作用人”,它们与城市之间的相互关系、相互作用是城市化的直接原因,而行为者本身受到经济技术、社会阶层、人口特征等因素变化的影响,从而实现经济发展与城市化研究的对接,并弥补以往研究中微观分析不足的缺憾。
(一)城市行为者的划分
按照系统论的观点,系统是由一系列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的要素构成的整体。系统功能决定内部要素的配置(系统结构),而系统结构对系统功能的发挥存在促进或制约作用,两者间的作用与关系构成系统运作的基础。城市的基本功能可划分为生活居住、生产贸易和行政管理,其对应的功能主体分别为居民、企业和政府,它们共同构成“城市行为者”,并和城市一起,组成一个复杂的系统。
1.居民。居民是具有“福利”指向的行为者,其福利水平取决于城市福利要素(就业机会、收入水平、设施状况、居住环境等)的供给与其自身需求之间的一致性。当两者难以协调时,居民倾向于通过一系列的空间行为来消除这种差异,如选择新的居住地或工作地、改变休闲或购物方式、变更社会行为等。
2.企业。企业是具有“利润”指向的行为者,对利润的持续追求构成其行为的基础。一定地域企业的实际利润水平取决于区位要素的供给与其自身需求之间的关系。当两者处于动态不平衡当中,企业通常采取一定的空间行为来消除这种差异,如采用新的生产工艺、扩大或压缩生产能力、开设新的部门直至搬迁至新的区位。
3.政府。政府是城市福利、区位要素供给能力的“调整者”。当城市实际供给能力或水平与政府目标存在较大差异时,政府通常采取一定的政策予以调整,如改变现有住房、环境、产业政策等。
4.城市。城市是行为者所需要素(福利要素、区位要素)的“供给者”,其供给能力及水平影响行为者的目标指向,并促使其调节自身的空间行为,进而引发自身要素构成水平及空间结构的改变。
(二)城市行为者与城市的相互作用关系分析
如上所述,城市及其行为者之间存在要素(福利要素、区位要素)的“供给”与“需求”关系。受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这种关系始终处于动态变化中,行为者倾向于通过自身的空间行为来消除两者间的差异,从而改变城市的要素构成和空间结构,并引发居民、企业、政府新的空间行为(见图1)。
由图1也可以看出,不但行为者与城市之间,而且行为者之间也存在相互作用的关系。当居民决定搬迁至其它地方居住时,他的空间行为改变了城市的人口分布,并引起城市功能结构的变化,同时也影响城市的投入能力和市场潜力,继而引发企业空间行为的调整。同理可推,当一个新企业建立以后,所在城市的福利要素(如就业机会、收入水平等)也会发生相应的变化,从而促使居民空间行为的调整。居民、企业的空间行为都改变了城市的要素供给水平,又必然促使政府重新考虑和调整其相关政策。
三、企业: 我国现阶段城市
化的行为主体
概而言之,城市化是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居民、企业、政府空间行为共同作用的结果。但在城市化的不同阶段,行为者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同的。本文将处于主导地位、发挥主要作用的城市行为者,称之为城市行为主体,它的行为是一定时期影响城市化的主要因素。城市行为主体的界定取决于经济发展水平、人类需求层次、交通技术水平等因素的相互作用和关系。
(一)分阶段城市行为主体的界定
一般认为城市依据一定的周期模式发展,这个周期可大致划分为三个阶段:(1)集中城市化阶段,中心城市迅速发展;(2)郊区化阶段,以郊区对城市功能分担的迅速增长为特征,它们共同形成一个城市系统或功能城市区;(3)逆城市化阶段,整个功能城市区的人口下降。
在集中城市化阶段,受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居民的需求层次聚集于寻求就业、提高收入等经济目标,同时限于当时的交通条件,居民的空间选择范围十分有限,通常临近其工作地安排居住、购物、休闲等日常活动。因此,企业的空间行为(企业区位的选择、迁移)对居民具有很强的导向作用,并在这一时期的城市化中居主导地位。到了郊区化阶段,随着经济进一步发展和收入水平的提高,居民的需求层次由经济目标向环境目标倾斜,加之交通条件的改善,居民开始向郊区迁移,并带动产业和就业的郊区化。进入逆城市化阶段,居民的环境意识进一步提高,愿意支付更多的通勤费用,从而带动城市实体范围的进一步扩大。总而言之,在集中城市化阶段,城市化主要受企业制约;之后的分散化阶段(郊区化和逆城市化阶段),居民的空间行为是主导因素。在任一阶段,政府在城市化中的作用都不可忽视,政府通过制定或调整相关政策作用于居民、企业的空间行为,从而影响一定区域的城市化进程。
(二)企业是我国现阶段城市化的行为主体
对我国现阶段城市化行为主体的判断,可以从两个层次加以分析:
从城市化阶段分析。2005年,我国人均生产总值1700美元左右,城市化水平43%,总体尚处于工业化中期和集中城市化阶段,但各地的发展很不平衡。在一些沿海发达地区,人均生产总值已突破3000美元,城市水平达到50%左右,进入了工业化中期,出现了郊区化的迹象。但由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还比较低,若以西方发达国家大城市郊区化普及时年人均国民收入4000美元为标准,则需十几年发展才能形成大规模的郊区化。同时相关研究表明,与西方国家相比,中国郊区化有很大的不同,突出表现为:在西方,居民外迁是为了逃离社会和环境问题丛生的中心区,寻找更为优美的居住环境,是一种自发的行为。在中国,由于郊区与市中心相比,在基础设施水平、配套服务质量等诸多方面仍然存在较大差距,因此大多数居民实际上不愿意离开中心区,人口外迁主要是企业外迁和旧城改造的结果。居民并不构成现阶段城市化的行为主体,企业行为是影响城市化的主导因素。
从企业与政府的关系分析。在计划体制下,国有企业是政府的附属体,从原料分配到产品生产、销售全部由上级主管部门确定;企业的内部分配和人事调配也由政府主管部门控制。在这样的体制下,企业无经营自主权,自然也不能成为城市化的主导力量。自改革开放以来,一方面外资企业带来了市场机制下的经营模式,另一方面,国有企业也开始了逐步扩大经营自主权的过程,非国有企业的发展更为迅猛,企业在城市化中的作用明显增强。但也应看到,我国尚处于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时期,传统计划体制的痕迹依然清晰可见,政府干预经济的空间仍然很大,企业(无论是国有企业抑或非国有企业)行为在很大程度上受政府相关政策的制约,政府与企业之间依然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我们认为企业是我国现阶段城市化的行为主体,但其主导地位和作用的确立是一个渐进过程。在相当时期,政府对企业的作用空间依然很大,从而对城市化进程产生影响。
四、空间效应: 企业行为对
城市发展的影响分析
(一)对城市等级(地位)的影响
传统体制下,城市的基本职能主要体现为一定地域的行政管理中心,城市间更多地是行政意义上的隶属关系,城市等级与其在行政体系中的地位密切相关。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不断完善,城市作为区域经济中心的职能日益突出,城市间主要是经济竞争与协作关系,城市等级取决于其在区域经济分工、国家经济分工甚至全球经济分工中的地位,并通过经济活动的主体——企业的地位和竞争力体现。弗里德曼(J.Friedmann)在世界城市体系假说中,将城市拥有的跨国公司总部的数量作为衡量其等级地位的重要标志。美国的西雅图近年之所以引人瞩目,就是因为它聚集了微软、波音这些世界著名的大企业。因此,企业的迁移和投资行为对相关城市在区域经济发展和城市体系中的地位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
(二)对城市规模的影响
早在上世纪60年代,普雷德(A.Pred)就提出了反映企业与城市增长内在机制的“循环累计增长模型”,其核心是乘数效应:当一个工厂建立,一个产业空间随之形成。这个产业空间吸引了一定的就业人口(刘易斯的城乡人口转移机制理论已论证了这一开始的可能性和必然性),由于这些人口物质及精神生活的需要,一个消费空间便相应形成。这一消费空间促使新的企业如商店的出现,于是壮大了产业空间。扩大了的产业空间又吸引了新的就业人口,进而形成更大的消费空间,……如此循环,城市规模便不断扩张了。同时,普雷德还提出,由于产业扩张引起对创新活动的刺激,从而出现新的发明,进而促进新产业的出现和产业扩张,这就构成产业方面持续增长的循环。这一循环同时也促进了产业空间—消费空间的增长循环。
(三)对城市空间结构的影响
企业区位迁移、投资行为对城市空间结构的影响已有较多研究[2],这里将着重讨论企业运输行为对城市空间结构的效应。运输行为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交通方式,二是联系方向。交通方式的进化过程一向被视为影响城市内部空间结构和外部具体形态的重要因素。考察早期工业化国家所经历的过程,交通方式的每一次变革都带来区域、城市空间形态的显著变化[3]。但就某一企业而言,在特定的区位范围内,在一定的社会发展时期,交通方式的选择范围是十分狭小的,其对城市空间结构的影响亦十分有限。而联系方向则是企业运输行为影响城市发展的主要方面。
城市发展的动力是为城市以外地区提供产品和服务,城市发展离不开与城市以外区域的相互联系,包括经济、政治、社会、文化联系,经济联系应该是最基本的联系。但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治和行政上的联系在很大程度上会连带、吸引其它方面的联系。在迄今为止的社会条件下,对外经济联系通过物流、人流、资金流、信息流的形式得以实现,这四种流的流量、流向有很高的相关性。目前以有形物流和人流对城市发展的影响最为直接。资金流、信息流的重要性在日益增加,但在一定程度上也要转化为物流和人流。企业是区域经济活动的主体,也是城市对外经济联系的主体,因此企业运输行为构成城市与外部联系的主要手段。
有学者认为,在非物质空间和近于理智的人类活动条件下,城市空间结构将受到主要经济联系方向的牵引:城市的实体地域会沿着它的对外联系方向而延伸;当几个方向的引力不均衡时,城市会偏重于主要对外联系方向发展[4]。因此,企业运输行为对城市空间结构具有直接的作用和影响。企业运输行为变化将导致城市经济联系方向的变化,继而引起城市空间发展方向的调整。
五、结语
经济发展是城市化的根本动力,但现有研究侧重于从宏观层面探讨城市化动力机制,往往难以揭示经济发展和城市化的作用机理、途径和方式。本文提出了“城市行为者”概念,认为城市化是城市行为者——居民、企业和政府空间行为的结果。而企业是我国现阶段城市化的行为主体,但政府对企业行为以及城市化进程的影响仍然很大。有关这个问题还需要作进一步的深入探索,如:如何进一步突出企业的主体地位,真正立足于企业的发展需要,按照“经济区域”的原则来组织区域的城市化进程;如何在突出企业的同时,兼顾其它行为者的发展需求,并且把企业的发展纳入区域城市化发展目标之下,避免企业“追逐利润”的天性损害区域的整体利益,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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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城镇化战略是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重要措施和必经之路。进入21世纪以来,城镇化对整个社会的带动和主导作用愈来愈明显,在人类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载体地位越来越突出。因此,各国政府都十分重视城镇化的推进。城镇化的水平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
城镇化水平的提高,从表面上看仅是城镇人口比例的增加、农村人口的减少,但实质上是城乡社会经济结构的逐步转型,是城镇工业化和农村产业集约化程度的提高,是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城镇化的推进过程又是城镇带动农村,农村支持城镇的双向联动过程。一方面是农村人口不断向城镇转移,另一方面又是城市经济、政治、文化以及城市文明、生活方式向农村扩散的过程。当然,这一过程是深刻复杂的,也是长期的。从我省实际情况看,目前最重要的任务是要突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加快城乡工业、建筑业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加快实现社会经济形态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转变,大力促进城乡居民的充分就业,增加收入,提高生活水平。同时,又要重视提高城乡居民的科学文化素质、思想道德素质和身体健康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坚持以新的发展观指导城镇化工作,关键要在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这几个环节上多下功夫,正确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
一是统筹规划城乡发展,正确处理城镇数量、质量、布局的关系。城镇化的推进,不仅要有利于城市的发展,更要有利于带动农村的发展。因此,城镇的产业发展和调整要注重城乡居民就业的扩大,生活水准的提高;城镇基础设施的建设要注重城乡生态环境的改善和生活质量的提高。推进城镇化不仅是城市数量和城镇人口的增加,更要重视城市的合理布局,城市功能的完善和提升,城市综合实力的增强,城市服务设施的配套。为了做到这一点,必须加强城镇体系规划的法律地位和指导作用,体现和落实城乡统筹规划、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决策。
二是正确处理城市近期建设与远期发展的关系。城镇化的推进,必须坚持近期建设与远期发展相结合、相衔接的原则,坚持快速推进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方针。要坚决克服城市建设和城市发展上的盲目蛮干、急于求成、好大喜功等所有不切实际、违反科学的决策和行为,坚决防止不顾长远、只抓近期建设等短视行为。为了确保城镇化的健康推进,当前尤其要重视城乡矿产资源、土地资源和水资源等永续利用、可持续发展的问题。
三是正确处理城市规划和建设的关系。城镇化的推进,经济是基础、规划是龙头。各地党委、政府一定要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坚持规划所确定的城市性质和发展方向,坚持以规划指导建设。要加强城市总体规划与各类专业规划,尤其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等的相互衔接,切实搞好对城镇生产力布局、资源利用、产业结构调整、土地有效利用、人口合理分布、基础设施建设、社会公用事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综合安排。
四是正确处理城市经济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与生态环境建设、文化建设的关系。纵观城市发展历史,要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体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必须坚持经济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与生态环境建设、文化建设相协调,坚持城市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全面提高。每个城市把加快发展经济作为中心任务,这是无可非议的,但发展必须不以破坏生态环境和浪费资源为前提。大搞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也是绝对必要的,但基础设施必须有利于生态环境的改善。还需强调,城市文化是城市发展的灵魂。城市要有活力,市民素质要提高,必须要靠文化建设来影响、来实现、来促进。因此,在推进城镇化的各项工作中,决不能忽视城市文化建设,尤其是在搞城市硬件建设时,决不能忽视现代通讯、信息网络、科技馆、博物馆、文化馆等社会文化设施等建设。
五是正确处理城市共性与个性的关系。所谓城市个性就是城市的特色。一个富有特色的城市必然具有独特的生命力,成为一个城市的无形资产,为城市发展带来可观的社会与经济效益。在推进城镇化进程中加强城市特色建设,就是要充分挖掘城市的内涵潜力,保护、发掘、弘扬城市在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特色,突出每个城市独特的资源优势、产业优势、人才优势和社会文化优势,实现扬长避短、错位发展。
六是正确处理城市经济建设与社会保障的关系。发展各项社会保障服务,鼓励和支持农民进城,是推进城镇化的一项重要措施。为此,在城镇化推进中,要高度重视建立有利于人口有计划流向城镇的社会保障体制,努力建立和完善户籍制度、医疗保健制度、失业保险制度、住房制度、教育制度等,使进城农民无后顾之忧,逐步实现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制度的统一。
城镇化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历史过程。指导城镇化工作,既要有强烈的紧迫感,又不可急于求成。今年,我们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依法加强城乡规划工作,提高规划的全面性、科学性和前瞻性,加快规划编制进度,健全城市规划管理体制,强化规划的实施和管理。二是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对大型基础设施建设的统一规划,统筹安排。进一步深化市政企业的管理体制和机制改革,引入市场机制和非公有制经济,融通社会资金,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三是要继续加强建筑市场整顿,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各主体行为,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加快建筑企业改革,以市场为导向建立多元化产权形式。四是要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大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力度,加强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力度,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建设,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中国古代城市发展趋势是怎样的
中国古代城市发展也存在着不平衡。
中国古代城市发展的差距在很大程度上是自然条件和区位差异决定的,同时也与社会变迁特别是战争有关。
中国最早在黄河中下游流域聚集城市雏形,此后在江淮地区及汉水流域,经过夏商周至春秋战国时期的城市逐渐发展起来。
此时城市空间分布的南北差异与当时各地区的开发程度以及人口与经济的分布密切相关。
此后至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政治不稳经济动荡,推进了江南地区生产力和生产方式的提高,扩充了南方城市规模及水平,长久以来中国古代城市的“北强南弱”的局面在逐渐被改变。
隋唐时期结束全国分裂割据局面,政治走向统一,但由于长年战乱,使得一些北方古老城市逐渐衰落,而大运河的开凿,使得运河沿线的城市迅速崛起,淮安、扬州、苏州及杭州等城市依托于漕运和运河商运,逐渐发展形成能够辐射周边的大城市群。
进入宋元时期,政治经济重心难移,城市发展和分布呈现出南升北降的态势。
明清时期,随着手工业的进一步发展,全国各区域城市均得到不同发展,东南沿海的资本主义萌芽催生了部分中心城市开始形成。
直至晚清各个城市也伴随着不平衡性的持续存在开始了近代化进程。
扩展资料:
宋代城市化程度高,是古代创业的黄金时代。
宋代的城市化程度远超中国历史上的其他王朝。宋代的城市人口比例达20%,属前所未有,而后世就连清朝嘉庆盛世也只不过7%,民国只有10%。
当时世界上的最大城市也在宋代,北宋末年开封的人口达150万,远远超过当时的伦敦的10万人口。
宋代的城市文明的发展空前,如市坊之间界限模糊、开放夜市,都体现宋朝城市的自由度和开放性。
自发开店的传统也始于宋代,因而可说是古代最适合创业的朝代。今天常见的如城市消防、环卫和水车,早在宋代就出现了同样功能的设施。
由此可见出宋代公共设施的完善程度。如宋代在城市管理中的“数字化”,用代号指代城市的不同区域来提高工作效率。
也有私家园林定期向民众开放,出现了与广场、公园有同样功能的聚会场所,如南宋杭州的宣武门前,人们元宵节来这里闹花灯,也可以找皇帝讨一杯酒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古代城市发展进程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中国古代城市发展也有“不平衡”
。市,指的使交易市场。“市,买卖所之也。”“贸、贾,市也”。可见,凡进行买卖的交易场所即为市。从古文文献记载城与市的基本特征看,城与市没有必然的内在联系,有城不一定就有市,相反,市场也不一定围筑墙垣。可见,最初的城或市,皆不包括复合名词“城市”的概念。只是到了周代,随着城或市的发展与变化,它们才逐渐含有“城市”的意义。即城市是一个人口集中、非农业各类产业发达、军民以非农业人口为主的地区,通常是周围地区的政治、经济、交通与文化的中心。
中国古代城市的发展大致可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战国至南北朝时期。此时期城市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受政治因素的制约,故在此阶段前期,即战国至东汉末,当时我国历史的政治局面是从分裂走向统一与稳定的时期,表现在城市的发展趋势是由点的分散与狭小变化为点的相对集中与扩大。而后期,从东汉末至南北朝时,我国境内政权不是呈鼎立状态,就是呈南北对峙或分裂局面,政治动乱持续,战争频繁不断,表现在城市的发展趋势就是不稳定,许多城市的兴衰具有政治、战争作用的突发性。另外,这一阶段新兴的城市还有手工业、商业贸易的发展,宗教的传播等原因的推动。此外,随着各个时期边疆地区的持续开发,城市的地理空间分布更广阔,在长江与珠江流域已出现了一些新的城市。但南方除少数大城市的发展水平逐渐接近北方外,黄淮流域的城市数量与发展水平仍居当时全国的主导地位。
城市的兴起和发展是有其必然性的,但是,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每一座城市都有自己形成、发展的历史。这一时期我国城市的兴起和发展有以下四种途径:
一、由早期的侯国都邑发展而成的城市。这类城市历史长、规模大,发展的条件,特别是人文主观条件优越,如临淄、曲阜、咸阳、邯郸、大梁、蓟、郢等。它们多在西周时已筑城垣,尽管其早期规模小,城垣简陋,但由于都城特殊的政治地位,能凭借诸侯国内人、财、物的全面支持,加上选择城址时多考虑了其自然与经济地理条件,而且即使在秦汉统一以后,它们中的多数虽失去了国家或政权政治中心的优势,但仍是某一地区的政治经济中心,因此,他们仍能维持其持续的发展,领先于当时全国城市发展的先进水平。
其二、由于郡县治等地方政区的设置和统一推行,许多郡、州、县治等地方政区治所逐渐形成城市,并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发展。这是因为,设治的地方多为一个地区的政治、军事等的中心。如秦汉时济北郡治博阳(今山东泰安)金城县治(今甘肃兰州)等,皆是最初作为地方政取得治所而逐渐发展为城市的。尽管由于自然环境和经济地理条件等变迁,有些郡、县治城以后衰落了,但大多数的郡、县治城则自秦汉以来得到了持续的发展,甚至大多成为今天某一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等综合中心,如商丘、石家庄等即是如此。秦汉时千余个郡县治所城市,特别是黄淮流域中原一带的城市,基本是通过这一政治动因的途径迅速形成而逐渐发展起来的。
其三,处于水陆交通枢纽或是河川渡口、江湖河海交汇点等的城邑,由于交通便利、交换频繁,使人口、货物聚集而发展起来的城市。这类城市经济意义较为重要,因而发展快,也具有城市历史长的特点。一些地方政区治所在选择建城位置时也注意到了交通、水域等,因此,也属于这一类型。如汉武帝征服匈奴夺取河西地区设置河西四郡以后,河西城市开始陆续兴起。同时,由于河西走廊上东西交通频繁,著名的“丝绸之路”上的河西城市不断得到发展。其中以敦煌发展最为显著,东汉时一度成为管辖西域的政治、经济中心。其他如武威、张掖、酒泉等城市发展,作为东西交通的必经之路,其交通的畅通与否以及与西域贸易往来的密切程度是当时直接影响这里城市发展的重要因素。当时的淮阳(今河南淮阳)、广陵(今江苏扬州)、江州(今重庆市)、临湘(今湖南长沙)等城市无不是因滨水域靠要道而兴旺发达起来。
其四,出于军事目的在关隘要塞或边防重地所筑城邑发展而为城市的。一般来说,城邑都是出于政治、军事目的而建筑的防御体系。但是出于军事目的建造的城池和这坐城能否发展为城市并没有必然的联系。这些城有的在邑落居住地筑起城垣,有的是在旷野重新筑城,如秦汉时期的长城一线,就有许多像朔方(今内蒙古乌拉特前旗)、临沃(今内蒙古包头)北舆(今内蒙古呼和浩特)以及九原、云中、定襄等重要的关塞城市。这些城除了直接用于战事的关隘防守以及军队驻扎外,在当时本地社会经济发展的推动下,大多数皆发展为或大或小的城市。
从上述战国至南北朝时期城市兴起和发展情况看,主要有四种途径或四大因素:政治因素;自然条件;经济、交通状况;军事需要。这四大因素中的前两项决定城市兴起、选址的大范围、总地域,后两项决定城市在大范围内的具体位置。
第二阶段,即从隋唐至清末时期,从时间上大致可把当时的城市史地沿革划分为隋唐五代、辽宋金元和明清三个时期。
隋唐时期城市发展的原因除政治的再次大统一以外,大运河的开凿,南方经济的持续发展,海外贸易的兴起、增多,茶叶及其经济作物的广泛种植的影响等也是其重要因素。这是因为,上述原因不仅改善了长江与钱塘江流域和北方地区以及海外的交通联系,促进了人口的流动和商业贸易的发展以及商品经济的发达与繁荣,而且完全靠手工操作的密集型商品经济生产吸引了大量劳动力在经济发达的地区迅速聚集,促使南方地区人口密度不断升高。因此,在运河两岸、南方东南沿海、长江流域、湘鄂赣等地出现了一批新的城市,从而不断地改变着城市发展及其地理分布的状况,城市发展的重点区域开始由中原地区逐渐向江南地区转移。但这时城市本身的发展还处于相对封闭的状态,城市的内部结构仍是实行坊、市分开管理定制;并且这时城市的政治、军事中心职能还比较明显,相对的以工商业为主的城市还较少。五代十国时期城市发展的趋势更体现了上述的各种特点。
辽宋金元时期,北方地区由于长期受战乱的影响,不仅使原有的城市遭到了战火的破坏,而且大量北方人口由于不堪忍受长期战乱的痛苦再度大规模向南迁移;同时,宋王朝南渡,政治中心随之南移,从而为集中全国人力、物力、财力以加速南方城市的发展提供了便利的条件;另外,广大南方地区自五代以来政治相对稳定,经济持续发展,自六朝以来南方不断的开发在经过两宋数百年的发展后其经济基础更为雄厚,从而使南方地区城市的迅速发展具备了最基本的,亦是最重要的推动力;此外,南方优越的自然条件不断得到广泛的开发和利用,特别是纵横如网的江河湖海,不仅为经济的发展城市的建立等提供了充足的水源,而且有利于内河航运和海外贸易的发达,贸易和货物的转运,使南方沿海地区和通往内地的交通线上的城市迅速发展,新的城市不断兴起。
正因为如此,这一时期城市发展的主要特点除上述江南已成为城市发展、分布的重点地区和以工商业为主的城市不断增多,城市的工商业职能进一步加强、城市作为经济中心的作用日益明显外,至少还有两点:
一、自宋代始,城市中临街设店、坊、市合一的现象已普遍出现,坊市分离的管理定制开始崩溃,城市内部结构在城市发展中的这种变化已被宋代政府认可,并形成新的合理合法的管理制度。这是因为城市商业经济的发展,市场太小以及坊、市分开设置的城市结构已成为城市发展的障碍,因此,打破坊、市严格分离的界限及其制度已成为城市发展的必然趋势,这样,商店、货栈随需要临街而设,即可方便市民,又可无限扩展商业贸易场所,使商业经济更加繁荣,增强城市街道、水系及其对外交通的意义,从而促进城市的迅速发展。宋都的开封、临安既是政治中心也是经济商业中心。此外建康(今南京)、鄂州(今武昌)、苏州、扬州、镇江、广州等,都是商业发达、坊市合一的大都会。
二、一些手工业与矿业等专业城镇开始兴起,并且成为我国城市发展史上城市体系中的一种新类型。当时随着商品经济的发达和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在一些经济作物种植较为普遍和集中加工以及矿产资源丰富的地区,密集型的手工加工或矿产开发带来了人口的大量聚集,推动了商业贸易的繁荣,因而在这些地区出现了许多以特种手工业加工或矿产开发为主的城镇,如无锡(米市)景德镇(瓷器制造)个旧(产锡)会泽(产铜)等。
明清两代,城市发展的速度进一步加快,其整体水平不断提高,城市的数量、规模、类型、结构、功能等,在这一时期都比以前有了显著的发展和变化。当时,促进这种发展和变化的主要原因是:社会生产力的普遍提高,各业经济的迅速发展,尤其是农业经济内部结构的变化,及农业经济商品化部分的不断增长,从而为城市的发展提供了极大的推动力,而城市的发展又反过来促进了农业经济商品化程度的扩大和加深。同时,明清时期社会的相对稳定与国家长期统一,国内外交通的发展及其各地联系的进一步加强,人口的增多,特别是康乾时期人口的成倍增长及其向城镇的聚集和开发边远地区所带来的人口大量流动等因素,都在不同程度上推动了当时城市的发展,并决定或反映出城市发展的新特点。
明清时期城市发展的特征有:
一、自明代前期起,由于工商业经济的迅速发展,从而促成了明清两代工商业城镇的大量涌现,出现了具有重要经济意义的大批中小城镇,推动了中国古代城市的迅速繁荣,构成了这一时期城市发展的一个重要特征。从当时工商业城市发展的状况来看,按其基本职能,主要可划分为三种类型:
一类是以手工业为主的城市,它分布于商品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尤其是东南沿海一带。随着大量农业人口向工商业人口的转化,手工作坊和手工工场的发展,因此,以手工业为主的专业城镇大批增加。当时,江南的苏州、杭州、松江、嘉兴、湖州等均以发达的纺织业闻名全国。
另一类主要是作为国内较大的商业中心,其位置多分布于交通线上的枢纽地带,特别是水运线上或水陆交汇点上。如长江沿岸的重庆、宜昌、江陵、九江等,尤其是今武汉三镇之一的汉口,位于汉水入长江的交汇点上,由于有“九省通衢”之便,成为当时的“四大名镇”之一,另外,运河两岸的天津、沧州、临清、扬州、淮安等也是远近闻名的商业城镇。
第三类是以对外贸易为主要职能的港口城市,这类城是多分布于东南沿海一带便于海运的江河入海口上。其中主要由广州、泉州、漳州、福州、宁波、潮州、太仓、上海等。在这些商业贸易中心市镇,不仅货物繁庶众多,而且商贾云集如织。
二、明清时期我国东北、西北、西南、东南等广大边境地区的城市兴起和发展的区是相对加快,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国古代城市发展完全不平衡的状况、,这是明清时期城市发展的又一特征。这是因为长期统一,边疆行政中心治所于军事重镇的设置,以及人口的飞跃式增长和向边疆地区的平衡流动等因素,加速了边疆的开发,使其城市发展加快。如东北的瑷珲、吉林、锦州等。因此,城市发展在经过明清长期的兴盛以后,不仅当今所有的省会级城市在当时已经形成,而且绝大多数地县级治所城邑也已经形成,从而奠定了我国现代城市分布的格局,在我国社会生活体系中占据了极其重要的地理空间位置。
三、明清时期城市的设计、规划、建筑水平等大为提高,城市自身特别是京城的用地布局和道路系统不仅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而且能够充分利用自然地形,把一些河湖水面组织到城市总平面中来,从而大大地丰富了城市面貌,同时使城市更具有安全感。当时,许多城市中仍有农田、水利设施即属此类。这是明清时期城市发展的第三个特征。这对以自然经济为主、科学技术不甚发达时期城市的发展史尤为必要的。
正是由于城市及其城市工商业经济不断发展等原因的推动,从而敲响了中国古代专制社会没落的丧钟;社会经济生活包括人们思想观念也随着发生了巨大的而深刻的变化,城市的物质条件和生活方式业愈加成为大多数人所虔心向往的东西;历史也因此踏入了近代社会的门槛。
明代社会经济发展状况,详细的,只要明朝,不要宋元或清
明代中后期,农产品呈现粮食生产的专业化、商业化趋势。江南广东一大片原来产粮区由于大半甚至八九成都用来生产棉花甘蔗等经济作物而成为粮食进口区,其它一些地方则靠供给粮食成为商品粮食出口区。 长江三角洲一带是当时桑、棉经济作物和手工业最发达的地步,常思患粮食不足……区域内调剂甚繁。但整个区域仍有不足,须由湖北,江西,安徽运入,所谓“半仰食于江、楚、庐、安之栗”。 一般粮食作物的种植,主要有稻、麦、粟、梁、黍、菽等多种谷类;某些本来可以自给的区域,由于手工业的发展,非农业人口的剧增,或经济作物种植面积的不断扩大,使本地生产粮食不能满足需求,因而每年需从外地输入大量粮食。 不少土地主缙绅也逐步将资金投向工商业,“富者缩资而趋末”,以徽商、晋商、闽商、粤商等为名号的商帮亦逐渐形成,并在一定地区和行业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农业人口转为工商业者的数量急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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