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井田制名义上是周王所有,实际是诸侯贵族所有

发布时间: 2021-07-19 01:58:45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经典文章 点击: 99

井田制和国王土地私有制是什么关系?为什么又称作土地国有制?有人将“国有”解释为“国王所有”妥否?井田制是奴隶社会的土地国有制,它...

为什么说井田制名义上是周王所有,实际是诸侯贵族所有

井田制和国王土地私有制是什么关系?为什么又称作土地国有制?有人将“国有”解释为“国王所有”妥否?

井田制是奴隶社会的土地国有制,它开始于商,盛行于西周,在这种制度下,土地所有权属国王,层层分封后,受封的奴隶主贵族只享有土地的使用权,不能随意转让买卖土地,同时还需缴纳“什一”之税作为贡赋,由于生产力水平的限制,井田上奴隶集体劳动,其劳动果实完全被奴隶主贵族占有。随着铁器和牛耕的出现“私田”大量出现,奴隶主贵族控制着私田产品,逐渐出现“公田不治”的局面,再加上奴隶的不断反抗,井田制在春秋后期开始瓦解,鲁国的“初税亩”,承认了私、田主人对土地的所有权,商鞅变法从法律上确立了土地私有的地位。
封建社会土地所有制是为地主土地私有制,战国确立。商鞅变法规定:废井田,开阡陌,政府承认田地归私人所有,允许自由买卖,标志着封建地主土地私有制的确立。地主占有大量土地,用地租剥削农民。这种制度是我国二千多年封建社会的主要土地制度。
封建土地所有制大体分为三种类型:国有土地所有制、地主土地所有制、农民土地所有制。封建土地所有制三者的地位:
1、农民土地所有制虽不占支配地位,但却广泛而分散,与地主土地所有制同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建立和长期存在的基础,但由于经济力量薄弱,往往被兼并。
2、国有土地是封建政府掌握的土地在封建杜会整个过程中不占主导地位,一般作为农民个体土地所有制出现危机时的后备补充。
3、地主土地所有制占支配地位,是封建产生关系的基础,它的发展导致土地兼并。如西汉后期的土地兼并,东汉豪强地主占有大量肥田沃土,唐后期土地兼并,明后期土地兼并。
井田制等于国王土地私有制,因为土地是由周王分封给诸侯,在具体耕作时用井田;因为国家归国王所有,这样解释欠妥,因为这只是理论上的。

为什么没有井田制就没有分封制

分封制和井田制的关系:①分封制是奴隶社会的政治制度;井田制是其经济制度,分封制建立在井田制基础之上,没有井田制就没有分封制。②井田制是奴隶社会的经济基础,分封制是与之相适应的上层建筑。③两种制度都适应了当时生产力发展的水平,使西周走向强盛。
分封制和井田制是西周时期完善的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分封制起到维系、调整奴隶主阶级内部关系,保证奴隶制国家对奴隶和平民进行统治的作用,是西周奴隶制国家强盛的政治保证。井田制规定了奴隶制生产关系的主要内容,是决定奴隶制经济形态存在、发展和西周政治统治的经济基础。分封制和井田制相互影响,二者的存在成为西周奴隶制国家兴盛的支柱。西周末年以后,王室衰微和大国争霸局面的出现表明分封制的瓦解。在丧失政治保证和生产力发展的影响下,井田制在春秋后期逐渐被封建土地私有制取代,奴隶制度存在的经济基础最终瓦解,新的封建经济基础随之产生。井田制的瓦解标志着奴隶制度的崩溃。
因为井田制的含义是国王把土地分封给诸侯臣下,受封诸侯只能世代享用土地,不能转让或买卖。土地名义上为国家所有,其实为国王所有。也就是说在井田制中,诸侯对土地的权利是有限的。
而分封制在国王将土地分封完毕后,各诸侯是可以进行买卖、转让等一系列活动的,不受周天子限制。在对土地的权利这方面,井田制和分封制是矛盾的,所以不可能同时出现
分封制是建立在井田制基础上的,没有地怎么分?
循序渐进
谁说没有

西周井田制清楚介绍

先说一下,不要链接啊。rn问题rn1.井田制是周天子分给诸侯的,那么天子只把地分给诸侯和贵族什么的吗,平民有么、rn2.西周诸侯和贵族有什么区别?怎么来的?rn3.诸侯在自己国家内的公田和私田都归自己么?rn4.那么诸侯向国家交的税来自什么田?rn5.平民交税是直接给诸侯么?rn6.奴隶是怎么来的?与平民有什么不同?rn7.还有,私田的收入都归诸侯贵族么?为什么有的书上说私田是给村社成员的且收获归己,难道不知给诸侯贵族么?rn分条回答,谢谢啦。有加分哦。
1.是有的,周天子把土地分给诸侯,然后诸侯在分给手下,诸侯的手下在分给他们的手下,是一层层的分封!
2.没什么大的区别,诸侯,贵族只是叫法不同,都是特权阶级,不过一般能称为诸侯的,都是权力势力比较大的贵族!
3.在井田制度内,公田归周天子所有,私归自己所有!
4.诸侯不纳税,只朝贡!并且要帮周天子耕作井田中的公田!
5.是的,诸侯分封到的国内人口土地都归期个人所有!
6.一般是失去土地和财产欠债又无力偿还的人,或者是犯罪的平民,又或者是战争中被打败和俘虏的人!奴隶没有自己的人身自由,也没有自己的私有财产,其一切都属于奴隶主所有!
7.私田收入归私田所有者所有,如果私田属于村社,那么自然归村社成员!
楼主首先要搞清楚分封制和井田制这两种制度,虽然他们基本是伴随出现和消亡的。
下面回答问题,有些不恰当的地方我会直说。
1、问题应该改为分封制,当时的土地是公田私有制,也就是说,名义上是周天子的土地,但实际上,是每一个家族的土地,这和当时的家族宗法制度也是相辅相成的。平民名义上是没有土地的,但实际生产生活中,是有私田的。不过井田的水利灌溉、国家的保护都会比较好,收获相对多一些。私田离聚居点比较远,各种条件都较差。是的,聚居点,当时的自然环境不是一般的好,国与国之间主要靠水路联系,陆路全是森林沼泽这类,一不小心就迷离了,所以管仲搞了个老马识途,不然中国就有可能没有了,呵呵。
2、西周的诸侯是周天子直接分封的,没有周天子的命令,诸侯的传承、封地都不可被剥夺,哪怕诸侯联军消灭了一个民愤极大的诸侯,也要选个人来继承这个家族以及他的封地。贵族是诸侯自己任命的,一般是家族传承,但是可能因为政治斗争或者别的原因而流亡到其他国家。比如,田氏篡齐的田氏,之前就是陈国的宗族。一般来说,有才能或者立有大功,要么就是政治斗争的结果,会产生新的贵族。
3、是的,封地上的所有收益(全部产出的11%)都归封地所有人,除非他分出封地给下级贵族。简单的说,下级贵族在封地上的权力高于上级贵族,封出去的地,就不再归你管了。但是井田制约束下的分封制要比欧洲中世纪的制度人性化太多。井田制是一种九税一的税收制度,规定了领主对于民众收取税收的程度。欧洲的领主加税是无理由的农奴制度。中国的井田制很好的约束了封建制度可能带来对民众的灾难性后果。因此,春秋时期大移民、人口爆炸式增长有了基本的法律保障。在这里膜拜一下周公圣人。
4、诸侯向周天子叫朝贡,这个贡品的频率、数量、礼节等最早周公是有细节规定的。但是后来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主要是王室没有威慑力。春秋五霸部分的加强执行了朝贡制度。诸侯贡品的来源来自于税收,也就是自己掏腰包去朝贡,所以后来经常多年不去朝贡一次。
5、平民依据他耕种的土地的最小领主缴税。也就是说,土地名义上是周天子的,名义上是齐国国君的,但实际上是某个卿的,税不会跟周天子和国君有半毛钱关系。
6、奴隶主要是战争的俘虏,或者野人。被当做货物买卖,人身权利极低,被主人解放后,就是自由民了。还有一种是契约奴,其实大概相当于包身工,这种人跟随到好主人,往往过得比自由民还好,但是人身不自由,主人可以随意买卖。春秋时期奴隶较少,不承担社会主要工作,或者说,比清朝奴隶要少得多,大概能够表达。
7、私田收入谁要敢侵犯,国人是要逃亡或者造反的。或者这么说,那个年代诸侯只能减税,比如赵氏孤儿的赵武,有了地盘缺少人,就大幅度降低税率,运用各种政治经济手段,把北方没有人烟的地盘变成了千里良田,赵国由此有了根基。

下面是我对井田制的一点理解,希望能帮到你。
井田制,本身是一种公田私有制度。
公田的意思,不是现在的全民所有制,也不是帝王所有制。举例来说,齐国的某块田,名义上的共主是周天子的土地,但是其实这块田跟周天子没有半毛钱的关系,因为周天子把这块土地分封给齐国了。这块田还是齐国国君的土地,但是其实田税也不交给齐国官吏,交给谁呢?可能是齐国的某某卿的封地,所以这块地是他们家的,公田种的粮食就都是他们家的,与国君也没有半毛钱关系,这才是封建,这,就是公田私有的井田制。
春秋时期,中华文化大扩张,大殖民,大量森林被开发成良田。
《孟子·滕文公上》云:“请野九一而助,国中什一使自赋。”是井田制作为税制的最好证据。

春秋时期,是中国封建制度的鼎盛时期,封建制+井田制+宗法制+周礼形成了一套完备的社会人文体系,周公圣人的手笔,孔圣人都要膜拜,我也只有膜拜而已,虽然社会发展了,一套制度不可能八百年还好用,但是这种眼界、设计思路,还是非常非常值得学习。
井田制是商代和周代的一种土地制度,因将土地划分成“井”字形方块而得名。在比较典型的井田中,沟、渠等排灌系统和阡、陌等道路系统把土地划分成一个个方块,在井田的外围还挖有较深的濠沟。这是一种非私有性的土地制度,土地不能自由买卖。
  
   对于井田制的性质和经营方式,学术界目前尚无定论,主要存在三种不同的见解:一种意见认为井田制是周代奴隶制国家的土地制度,土地归国家所有,名义上属于周王。周王将土地分赐给诸侯和臣下,世代相袭。
  
   井田的划分,大约一块为100亩 (约合今31亩多),是奴隶耕种的一个土地单位,由于生产技术水平很低,也为了便于监督奴隶劳动,井田上实行奴隶集体耕耘。另一种意见认为井田制是封建国有土地制度。贵族地主把一部分土地分配给一家一户的农奴去耕种,收获归农奴所有;另一部分土质较好的土地归贵族地主自己,驱使农奴为他们代耕。这是一种榨取劳役地租的封建剥削形态。
  
   第三种意见认为井田制是从氏族公社土地公有制发展而来的贵族土地所有制。公社成员原来集体耕作的大块“公田”,已经变成周王、诸侯、贵族的私田;而农民耕种的小块“私田”,原来是公社划分成大小相等的方块分给公社成员耕种的,农民向贵族们交纳十分之一的贡物,这些土地也同样变成贵族们的私田。
本文标题: 为什么说井田制名义上是周王所有,实际是诸侯贵族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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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本这种被许多人认为高素质的民族在战争中为什么那样野蛮残忍胶己人和胶东人有什么相似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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