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尔雅》日:“肉倍好,谓之璧。好倍肉,谓之瑷。肉好若一,谓之环。”“环”“瑷”也属于璧型玉器,是种特殊型玉璧。新石器时代就有玉环...
《尔雅》日:“肉倍好,谓之璧。好倍肉,谓之瑷。肉好若一,谓之环。”“环”“瑷”也属于璧型玉器,是种特殊型玉璧。
新石器时代就有玉环出现,但玉环自古就没有赋予礼器的身份与地位,纯粹是玩赏用玉,佩戴在身上表示地位。但在春秋时期也曾做过生死诀别的凭证,《广韵》日:“逐臣待命于境,赐环则返,赐玦则绝。”盖因“环”音与“返”近似,故不以书面表示将被放逐大臣的去留,而以实物代之,反映出中国人处事的含蓄风格。
瑗是孔大边小的璧,郭璞注:“瑗,孔大而边小。”学者们都将孔大边小的璧称之为瑗。新石器时代就看得到瑗的踪迹,一般来说器型都比较小,应是随身的饰物。瑗的形状像后世的玉镯,后世的玉镯可能是从瑷演变来的。
瑗是孔大边小的璧,郭璞注:“瑗,孔大而边小。”学者们都将孔大边小的璧称之为瑗。新石器时代就看得到瑗的踪迹,一般来说器型都比较小,应是随身的饰物。瑗的形状像后世的玉镯,后世的玉镯可能是从瑷演变来的。
至于瑷的用途,《说文》:“瑗,大孔璧。人君上除陛以相引。”说明了古代皇帝上台阶时,大臣怕他跌倒,就用一个瑗,皇帝手持一边,大臣持另一边 ,将皇帝引上台阶,因“臣子不敢以手亲君也。”故用瑗引导。瑷因含有“援引”的含义,故是招请友人的信物,《荀子.大略》曰:“聘人以理,问士以璧,召人以瑗,绝人以块,反绝以环。
玉玦是古代圆形系列玉器中的一种,近似玉环,但有一缺口。《国语.晋语》:“玦如环而缺”。考古发现玉块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扁平环状,称之为片状玦。另种呈柱状, 称之为柱状玦,其中以片状玦居多。玉玦早在新石器时代就出现了,大多光素无纹,作为耳饰,因考古学家在发掘古墓时得到有力的证据显示,玉玦常常成对出现在死者头部两旁。商、周皆有不同纹饰、不同大小的玉玦,有些大至直径15厘米以上,可能是符节器,但有些直径只有3至4厘米的,应是饰物。《大戴礼玉度记》:“大臣俟放于郊三年,得环则还,得玦乃去。”因“玦”与“绝”同音,用瑛形玉器而不用文书表示放逐大臣的去留,反映出中国人处事的含蕴,不必当众宣布,也不需明讲,只要一看玉器就一目了然。
又“玦”与“决”音同,故古人佩决表示决断,《白虎通》日:“君子能决断,则佩块。”以块代表决断的事例,亦见于记载。《史记.项羽本纪》载“鸿门宴”:“范增数目项王,举所佩玉块示之者三,项王默然不应。”按当时习俗,玦佩系在腰间。
汉代耳饰玉玦大减,佩饰玉玦增多,寓意凡事能决断,有大丈夫的气概。汉代玉玦多为双龙首形,龙自古以来就是能力与力量的象征,君子佩双龙首玉玦,更增添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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