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地方行政制度》是一本由严耕望著著作,低音·北京联合出版公司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108.00元,页数:480,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秦汉地方行政制度》读后感(一):版本溯源上古版网络旧书店已经卖到600+,联合低音能印刷此版(尽管四三九页
《秦汉地方行政制度》是一本由严耕望 著著作,低音·北京联合出版公司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108.00元,页数:480,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秦汉地方行政制度》读后感(一):版本溯源
上古版网络旧书店已经卖到600+,联合低音能印刷此版(尽管四三九页有三处口口口口,援引学弟的话,“也是不得已呀,不然就出不来”,无需苛责的),实学界之福。严耕望此书目前所见有四版,即:
嚴耕望撰. 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 上编 卷上 秦汉地方行政制度[M]. 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 1961.
嚴耕望撰. 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 甲部 秦汉地方行政制度[M]. 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 民86.
嚴耕望撰. 中國地方行政制度史 秦漢地方行政制度[M]. 上海古籍出版社, 2007.
嚴耕望撰. 秦汉地方行政制度[M]. 北京联合出版公司, 2020.
《秦汉地方行政制度》读后感(二):出版說明
嚴耕望(一九一六—一九九六),字歸田,安徽桐城人,著名歷史學家。一九四一年畢業於武漢大學歷史系,初任職於齊魯大學國學研究所,師從錢穆,後幾經輾轉,於一九四五年入“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任職,一九五九年任專任研究員。一九六四年赴香港中文大學新亞研究所任教。一九七〇年當選“中央研究院”院士。一九七八年自高級講師任上退休,轉任香港中文大學中國文化研究所高級研究員。一九七九年赴耶魯大學任客座教授,講授唐史。一九八三年回“中研院”史語所任特約研究員,翌年恢復專任研究員職位。一九八五年退休,晚年居於香港。
嚴耕望一生踏實勤勉,著述宏富,在政治制度史與歷史地理研究領域極具開創性,爲學界所稱道。代表性專著有《兩漢太守刺史表》《秦漢地方行政制度》《魏晉南北朝地方行政制度》《唐僕尚丞郎表》《唐代交通圖考》等。
《秦漢地方行政制度》原爲作者《中國地方行政制度史》寫作計劃的第一部分,與《魏晉南北朝》、《隋唐》合爲一書,但後因作者興趣轉移,隋唐部分未能完成,故本書與《魏晉南北朝地方行政制度》各自成書,以《中國地方行政制度史》甲部、乙部別之。本書初於一九六一年由“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出版,後作者於一九九〇年三版時進行校訂,北京聯合出版公司本次即據此校訂三版影印。影印時做了部分修版、重錄及更正錯訛的工作,并適當增大開本與版心,力圖以清朗悅目的形態呈現給廣大讀者。
北京聯合出版公司
二〇二〇年三月
《秦汉地方行政制度》读后感(三):地方行政亦是一国行政的重要一环
了解地方行政制度,对于了解一个社会的运作、推测一个社会系统的发展趋势是很有必要的。历代史学家往往偏重于对中央政治制度的研究,而忽略了地方。因此严耕望的《秦汉地方行政制度》就显得尤为珍贵。
严耕望是我国著名历史学家,1941年毕业于武汉大学历史系,是钱穆的得意门生,为胡适、杨联陞、黄永年、许倬云一直称许。为人潜心学术,勤勉踏实,做了很多开创性研究,这本《秦汉地方行政制度》亦是中国行政制度史领域的典范之作。
秦之前,中国处于宗法封建时代,自秦汉起,逐渐形成大一统的中央集权式制度。《秦汉地方行政制度》考察了郡县制度的渊源,对秦汉地方的统治政策、行政区划以及地方官员的考核、监察、任迁等各方面都做了详细介绍。
一、史料至上,考证精密
严耕望搜集史料可谓“竭泽而渔”,在读其著作时,往往也会被书中丰富的史料、详密的考证所震撼。严耕望将自己的搜史考证称为“无孔不入”“有缝必弥”。他严谨的治学态度也令他的著作证据确凿可靠。
例如在考证长官自由选任自己下属官员时,呈现了十几条史料,有凭有据,并且也提到了哪些史料中没有记载。
二、开山巨斧,宏观通识
严耕望认为治史既要专精,也要博通,要从人人都能看到的书中,得出人所不知的史论。在《秦汉地方行政制度》中,严耕望将分散的史料组织概括,使庞大的行政体系条理化,让人一目了然。并将各官吏制度特征进行纵向和横向对比,附以点评,犹如点睛,让人从中窥视到行政制度对一国之意义。
例如在序言中,严耕望提到县制的稳定性,将此称为地方行政制度的一大奇迹。在此后的论述中,也对县级官员——这些直接接触百姓的一线官员、政策的实际执行者是如何管理一个地区的做了详尽考证。
本书除却做为历史专业书籍来学习,也可以让有兴趣的普通大众一窥秦汉地方行政门径。语言并不晦涩难懂,条理清晰,纲目框架让人更易于理解。
在书的最后,还附有图表:
提到历史,人们更热衷于将目光聚焦于有帝王将相、文采名流,然而支撑一个社会运转的,是那些在土地上勤勤恳恳一辈子的、默默无闻的大多数。他们可能是常年驻守边关的士兵,可能是耕耘土地的农民,也可能是每年需要收粮、收税、安抚一方百姓的基层官员。他们是怎样生活的?他们真的无足重轻吗?非也非也。风起于青萍之末,人民生活与基层治安,是一国行政的重要一环。看似微不足道的位置,也犹如载舟之水,裹挟着历史滚滚向前。
《秦汉地方行政制度》读后感(四):这本书可能你一辈子都不会读,但里面提到的问题很有意思
对于严耕望,我真是久仰大名。但因为各种原因,一直没有读过他的作品,手头似乎也没有他的书。最近承蒙朋友赠书,终于有机会读一读他的代表作品之一《秦汉地方行政制度》。
严耕望毕生的历史研究,主要集中在政治制度与历史地理两个领域。在这两个领域,严耕望都是一代宗师和开创者。仅从书名望文生义,即可知道《秦汉地方行政制度》属于前者。
中华文明有文字记载已近三千年,各类史籍记载中,都很重视政治,即便处江湖之远的文士写成的笔记,也经常有行政组织、官职官制等方面的记载。但这些关于政治制度的记录,大多侧重中央系统而忽略地方。学者的研究也因之更偏重中央系统,在地方行政的研究上有所欠缺。
有意思的地方就在这里了。
咱们想想看,从秦朝开始到清朝,虽然都叫做封建王朝,但在中央集权的组织形式上,差别非常大。仅从官员遴选方面,隋唐确立的科举制度即可把封建时代分成两个阶段。反倒是在地方行政上,进化缓慢。
地方政府是联系中央与民众的中介机构,基层地方政府更是直接管理的行政机构,地方行政一方面直接影响着人们的生活,另一方面也影响到历代王朝的兴衰情况。可以说在几千年延续的宗族社会中,地方行政其实是中国政治的重要一环。朝代更迭,兴亡治乱,特别是起义造反,都是从地方行政的崩溃开始。
举个不太恰当的例子,研究中央行政,或者研究中央与地方的行政关系,都是在研究B2B业务,而地方行政的专项研究,则是B2C业务。那么这些B2C业务都有哪些范围呢?地方行政制度的范围主要涉及地方行政区划、各级地方政府组织、官员的职权、任用和升迁方式以及中央与地方政府的关系等。
这本《秦汉地方行政制度》探讨了郡县制度渊源,秦汉统治政策与行政区划,郡府、县廷组织,郡尉及郡国特种官署,乡官与郡县学官,上计与监察,地方官吏的任迁途径与籍贯限制,任用杂录及秩授表等。书的内容系统而且具体,地方行政制度研究中的几乎所有问题,在这本书中都有所体现。《秦汉地方行政制度》填补了中国地方行政制度研究史上一空白。严耕望在本书中大量运用正史、政书、碑刻等材料,较为详细地将秦汉时期各个郡府县廷组织情况进行一一排列,从而重新构建起了秦汉时期地方政府的组织系统,堪称二十世纪系统详细研究中国地方行政制度的集大成者。
这本书并不是简单的史料整理和汇总,在书中严耕望还专门讨论了秦汉时期的郡尉组织、乡官制度、上计制度等一系列重大制度。例如,在“上计”一章中,严耕望就专门探讨了上计制度的起源等问题,在材料、论述结构及方法上均有不少独到之处。
对于历代存疑的问题,严耕望也提出了自己的观点。秦汉时代地方行政制度一大特色——乡官制度,往往有学者有把乡官与有秩、啬夫、游徼、亭长并论,而严耕望则对此提出了异议,他认为乡官即乡里民官率民参政者也,包括三老、孝弟、力田者,而非与上述官职并论。在严耕望看来,“有秩、啬夫、游徼、亭长等乃郡县属吏分部乡亭者,纯为地方政府之行政属吏,至于乡官虽亦由政府擢任,然其性质与属吏绝殊”。
至于对具体乡官制度的考察,严耕望的作品因为材料丰实,考论全面而深得同行其他学者的称赞。从秦汉地方制度研究上来看,这本著作搜集史料范围甚广,考证过程亦相当严密,为后世学人澄清了秦汉时期诸如上计以及乡官制度等重要问题。
当然,有些历代学者没解决的悬疑问题,严耕望在书中的结论也仍然值得商榷。例如,研究秦汉地方行政制度,绕不开对乡里制度的探讨。而其中关于乡、亭、里三者间之相互关系及设置结构问题,本身就是历代学者关心而尚无定论的问题。因为传世文献记载的缺失或文字上的相互矛盾,成为历来学界关注的焦点之一。在《秦汉地方行政制度》中,严耕望也专门用“乡亭建制”和“乡亭吏”两节来讨论亭制问题。
严耕望认为,传统上所谓“县乡亭里”逐层统辖关系,其实是军事交通性质的亭吏,在和平时期兼管地方政事,服务于乡。所以他眼中的亭,也就是乡所分辖的下级政治单位。然而随着大批新出土考古资料的问世,尤其是云梦秦简和尹湾汉简牍的发现,学界对“亭”的性质以及官吏设置等情况有了较明确和直观的认识。严耕望在书中的结论,似乎需要补充和修正。
这本书的两个特色,非常让我欣赏。
第一个特色,是运用了大量石刻史料来论证观点。在史学研究中使用石刻资料,并不是严耕望的首创,但应用于制度研究,严耕望应该是第一人。第二个特色,是运用细密之归纳法,从很多零散之史料中归纳其共通之处,而重建不少仅存其名的秦汉行政制度。
我专门查了一下这本书的成书过程,想了解一下这样一本扎实的史学作品是如何写出来的。幸好严耕望距离现在不远,这方面资料很多。我简略记录一下,作为结尾,希望能在了解成书过程的同时,感受这部伟大作品诞生的不易。
严耕望1941年春天,在武大读书的严耕望正度过自己大学生涯的最后一个学期。这个学期里,钱穆到武汉大学讲授“秦汉史”与“中国政治制度史导论”两门课。当时,严耕望正在撰写毕业论文《秦汉地方行政制度》,钱穆开的两门课,刚好都跟这篇论文有关,严耕望就把已经写好的两章交给钱穆斧正。钱穆读完,觉得孺子可教,就把严耕望叫来聊天,两人聊了很多关于读书和治史的问题。钱穆非常满意。
后来,严耕望大学毕业,本打算在乐山附近的一个中学教书。但钱穆突然来信,邀请他到齐鲁大学国学研究所去做研究工作。当时国学研究所主任是顾颉刚,钱穆为导师。在齐鲁大学国学研究所的两年,严耕望大部分时间都在研究秦汉地方行政制度史,《两汉太守刺史表》及《秦汉地方行政制度》的初稿,都是在这段时间内完成。
初稿完成后,严耕望在几次搬家迁移中一直带在身边,不停增删修改。直到1961年,《秦汉地方行政制度》才以《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上编出版。此时距离严耕望撰写本科毕业论文已经过去了整整二十年。
历史爱好者很多,历史类的畅销书也很多,大多都是垃圾,不值得读,真要读,必须得读《秦汉地方行政制度》这样的严肃历史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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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地方行政制度》读后感(五):隐藏在权力争斗背后的制度变迁逻辑
近日,读了凤凰网历史频道创始主编刘三解的历史新作《秦砖:大秦帝国兴亡启示录》,颇为开拓眼界。作者用制度经济学详尽解析大秦帝国的运行逻辑,提出了秦统一六国后迅速灭亡的新解释:秦速亡的根本原因不在于暴政,而在于制度具有巨大的压制力和攫取的残酷性。(详见书评《一本解构大秦帝国历史常识的书》)
但是,如果从制度层面对比汉朝时,不免就会产生疑问:两汉在政治制度上大体上是与秦朝一脉相承的,即后人所谓的“汉承秦制”。同样的制度下,为什么秦二世而亡,而汉王朝却可以传29帝,享国四百余年呢?
带着疑惑,笔者在制度研究的书堆里,翻阅了《秦汉地方行政制度 : 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 甲部》,希望能从中找到答案。该书作者是史学名家严耕望,曾任教于香港中文大学,并任耶鲁大学客座教授,在政治制度史和历史地理研究领域极具开创性。
严耕望早年曾师从国学大师钱穆,深受钱穆影响和喜爱。1937年,钱穆先生在武汉大学讲学时谈到:“历史学有两只脚,一只脚是历史地理,一只脚就是制度。中国历史内容丰富,讲的人常可各凭才智,自由发挥;只有制度与地理两门学问都很专门,而且具体,不能随便讲。但这两门学问却是历史学的骨干,要通史学,首先要懂这两门学问,然后自己的史学才有巩固的基础。”(严耕望:《钱穆宾四先生与我》)。这激起了严耕望浓厚的学习兴趣,并将对这两门学问的研究贯穿一生。
《秦汉地方行政制度》就是严耕望积22年之功完成的代表作,是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领域的开山之作。作者从两个方面来观察秦汉地方行政制度的嬗变:一个是就行政权的性质来说,有双轨制、单轨制的迭代;另一个是从行政权的消长来看,则有分权、集权的更替。
一、“两汉承袭秦代规制,而运用变化,臻于完备矣”
“秦之与汉虽为两代,而论其制度,则为一体。”这个一体的制度,就是郡县制。郡县制“萌芽于春秋,演进于战国,完成于秦代,至两汉,臻于大备,为郡县制度之鼎盛时代”。西周时期由于还是宗法封建时代,还没有地方行政制度可言。到了春秋战国时期,逐渐形成了数个中央集权式的新国家,开始出现了郡县制度。又经过约四百年的演进,到秦始皇统一全国,彻底废除封建制度,分天下为三十六郡,以郡统县,县道下辖乡亭,郡县制度最终完成。
汉承秦制以后之所以能够平稳过渡,作者一句“两汉承袭秦代规制,而运用变化,臻于完备矣”道破了天机,那就是两汉对于郡县制的灵活运用。
秦以武力统一六国后,丞相王绾等人建言,把燕齐楚等边远地区分封给各位皇子以镇守四方,得到群臣支持。李斯提出反对,理由是周朝一开始也分封了众多同姓子弟,后来逐渐疏远,相互诛伐,周天子也没法禁止。秦始皇深以为然,于是决定不遵旧制,不行分封,在全国推广郡县官僚行政制度。
到了汉高祖刘邦的时候,形势大为不同。草根出身的刘邦在楚汉之争中与项羽争雄,靠的是“外结友邦,内封巨勋,群策群力,以摧大敌”,所以等他登上帝位时,已经封了韩信、张耳、黥布、彭越等八大诸侯国,正是依靠这些异姓诸侯,刘邦才得以最后消灭项羽。但此时异姓诸王势力庞大,不仅占据了天下绝大部分地盘,而且大多拥有独立武装部队,刘邦表面上有君王的名义,实质上只是诸侯国的盟主而已。所以,汉初恢复封建,与郡县制度双轨并行,是为了适应时势,不得已而为之的权宜之策。这是第一步。
即位第二年,刘邦为了巩固汉室基础,就果断开始了处心积虑消灭异姓诸王的计划。同时,鉴于“周室虽乱而持久,秦室孤单而速亡”的认识,封刘氏子弟以取代和制约异姓诸王。这是第二步。韩信临终时有“狡兔死,良狗烹;高鸟尽,良弓藏”的大彻大悟,也就不难理解了。
文帝、景帝继续采取大封亲子,以亲制疏的政策,这是第三步。当然,随着同姓诸侯王势力的强化,此时双轨制的弊端也凸显出来,汉景帝削藩就引发了七国之乱。
平息七国之乱后,景帝、武帝更是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积极削弱诸侯的封土和权力,使其行政与郡没有差别,治权转移到地方行政长官手上,并派出刺史进行督察,形成刺史监察制度,郡县制逐渐趋于完备。这是第四步。此后两汉的地方行政制度可以称为郡县单轨制。
由此可见,同样是实行郡县制,与秦始皇一步到位的剧烈变革不同的是,汉朝能够因应中央与地方强弱关系的时势变化,通过一系列政策调整,在几代人百余年的同向努力下,逐步推行中央集权政策。这是从剧变趋于定型的过程,经过调整完善,汉武帝中叶以后三百年间,郡县制这一类型的地方行政制度就很稳定了。
二、精思密划的汉代郡县官僚制度
汉武帝实质上恢复单轨郡县制后,两汉又维持了约三百年的统治。对于汉代郡县官僚制度的利弊,严耕望通过归纳总结,在序言中提出几项精彩而富有开创性的见解,堪称全书的高度概括,精华中的精华。
一是汉代地方行政只有郡县两级,郡守推行郡务有余,反叛中央则不足。因为郡守虽然权力很大,总揽了一郡的民、刑、财、军等大权,但全国的郡约有百个,大小得中,财力足以自给,军力足以维持治安,仅此而已。所以,郡守可以专政一方,而中央没有强藩之惧。
二是汉武帝在郡之上设州,在州部设置刺史来监察若干郡。刺史级别不高,但举察权力很大。这样的好处是,级别低下能够激发人的斗志,权力大则能够让他们做事情。
三是郡县长官和州部刺史都是中央派遣,且不用本地人(县长都不用本郡人),而他们可以自行任用下属,且必用本地人。同时,由于秦汉的制度刚从封建时代蜕变而来,下属都将郡县长官视如君父,署吏也如同以前的卿士一样,而不仅仅是行政统属关系。这样一来,地方长官就没办法任用私人,也不会有地方豪族恃势胁掣的弊端,同时又可以借助熟悉本地情况的人才来治理地方。
四是汉代的朝廷高官大多出身基层小吏。小吏和宰辅虽然地位悬殊,但只要有突出的才能,升迁可以很快。汉代的地方小吏通过举孝廉,十几年里升迁到公卿高位的例子有很多。汉廷常以能否治民为先决条件选拔人才,所以人们都乐于在地方做官,大小地方官员也多能奋发做事,以求做出政绩,有朝一日跻身公卿。因此,汉代地方吏治之优良,多为后人所称道。
此外,还有郡府县廷的内部组织极其严密、县乡三老“上达君相、下率吏民”等现象,也令作者“深服先民之精思密划”。汉代郡县制经过“精思密划”,呈现出不少的亮点,作者认为原因在于新制度刚建立不久,机构也新,所以才能够运用灵活,还没有受到积弊的牵制。
三、制度变迁中的积弊与变革
随着时间的推移,各项政策运行的弊端也开始积累并显现出来。到了汉末,中国历史就进入了最混乱的时代。地方行政演进到南北朝时代,出现了州郡增置太繁、州郡佐吏两系、私人部曲之制等弊端。
比如,州郡数量增置太过频繁,导致了汉后三百年的纷乱。到南北朝时期,州制已经从监察区转变为行政区,成为州郡县三级制。而且,州郡的数量不断增多,到南北朝末期,州近三百,郡七八百,比汉代的十三州、百零五郡,多了许多倍。但是人口数量并没有比汉代增加,“百室之邑,便立州名;三户之民,空张郡目”,有的州竟仅存名目。所以隋文帝废除郡一级,以州统县,实际上是又回到了汉代的郡县制,这才让汉后三百年的纷乱局面重归正轨。
又比如长官私人部曲制度,也是一大弊病。秦汉时期,地方长官由中央派遣单车赴任,下属没有一个是故旧。魏晋南北朝时代则相反,不但军府的吏员用故旧,军队也是长官私人拥有,也称为部曲,还经常随着长官调动而转移,成为地方长官的私人武装部队。南梁宗室名臣萧恢从荆州调任益州,经过云阳时号称“军府五万人从此过”,当时私人部曲的庞大,可见一斑。
前文已提到,作者在书中是按着郡县双轨制-单轨制、分权-集权的角度来观察地方行政的嬗变,秦汉到魏晋南北朝,乃至隋唐、五代十国及以后的历史演变进程表明,从这两个视角来看,其演进的轨迹基本是一致的。这就是“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背后的制度逻辑。
严耕望之所以能够对秦汉地方行政制度提出独到的见解,离不开他扎实的史料工作。《秦汉地方行政制度》全书33万字,篇幅达440页,搜集的史料非常详实,整理得也条理清晰,从行政区划、郡府和县廷组织,到佐吏、升迁途径、籍贯限制等内容都有涵盖,还附有《汉代地方行政组织系统图》《秩绶表》等图表,可算得上是秦汉地方行政制度的百科全书。
《秦汉地方行政制度》读后感(六):电视剧里不会教给你的秦汉地方行政制度
《夏日绝句》
宋代 李清照
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
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
小时候学这首诗,对于项羽在乌江自刎,印象深刻,感到很可惜。当初项羽兵败一路逃到乌江时,乌江亭长劝项羽可以回到江东以图东山再起,但项羽以无颜见江东父老为由拒绝,而后下马为战,挥刀自刎。
那时候的我,只顾着赞叹西楚霸王的武力出众,谁又会在意什么是亭长。大致只知道那是个官,具体多大官还真不清楚,直到遇到这本书——《秦汉地方行政制度》。这本书主要讲,秦汉时期,中国形成大一统的中央集权式政府,并推行郡县制,是为政治制度史上的一大典型,后面的朝代纷纷跟随效仿。作者从秦汉时期的地方行政制度着手,追溯郡县制度渊源,由统治政策与行政区划、郡县官吏组织结构、考核监察、任迁途径、籍贯限制等诸多层面,述其沿革,评其得失。
观此书可知,作者抽丝剥茧,以搜集众书史料进行佐证,然后从宏观层面,加以整理、组织,使之条理化,得出众多新结论。纵观中国近代的治政制史者,多着眼于中央,很少有人致力于地方行政制度史的研究,这是一大缺憾。而这本书以其系统、精深的研究,成为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领域的开山力作,对学界影响深远。
既然人们对于这本书的评价这么高,那我们来介绍下作者。严耕望(1916—1996),名德厚,字耕望,号归田,安徽桐城人,著名历史学家,以中国中古政治制度和历史地理研究蜚声史坛。严耕望师从国学大师钱穆,是钱穆先生最欣赏的弟子。1941年毕业于武汉大学历史系。历任齐鲁大学研究所助理员、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研究员、香港中文大学教授、香港中文大学中国文化研究所高级研究员、美国哈佛大学访问学人、耶鲁大学客座教授、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特约讲座、东吴大学特约讲座、新亚研究所教授。1970年当选为中央研究院院士。
严耕望先生以治学方法严谨闻名,治学一丝不苟,规模大且考证精密,被称为“中国史学界的朴实楷模”。主要研究领域为中国中古政治制度及历史地理,著有《两汉太守刺史表》《唐代交通图考》《唐仆尚丞郎表》《唐史研究丛稿》及成名作《秦汉地方行政制度》等专书共7种。所著《治史三书》至今畅销,是高校历史系入门学习书籍之一。
地方行政制度是国家为了方便行政管理的实施,而划分行政区域、设立地方分治机构的制度和惯例。我国的政治制度从秦开始,就已经粗具规模。到两汉时,又在制度上承袭秦制,并做了改革。秦与汉虽为两代,但论其制度,则为一体。秦皇建立皇帝制度,确立皇权至高无上。中央机构实行三公诸卿制,地方推行郡县制。三公诸卿与郡县长官直接由皇帝任免。郡县之下就是乡、亭、里,乡官有三老,由当地人自己选出。
汉朝时,略有增减,实行郡县制与封国制并存。设立刺史,由皇帝选派亲信担任,到地方监察郡守和王国。仕官途径以郎吏为基点,地方上采用察举制,即由下向上,推举人才为官。后期,刺史权力大增,形成州郡县三级制。刺史变成了郡守的上级,威胁中央集权,这也为以后的祸乱埋下伏笔。
一、地方行政权变化过程
秦汉时代,以当时的政情变化,导致地方政权时有消长。根据这个变化过程,我们把它划分为六个阶段。
第一期,秦皇统一天下,设三十六郡,每郡有守(相当于省长)、尉(相当于防区司令)和监(相当于监察专员)各一人。郡下辖县,郡与县,由皇帝直接任命,这是中央集权的趋势。
第二期,汉初天下刚刚平定,人民需要休养生息。皇帝采取无为政策,诸王擅作威福,郡守又多能臣,治理一方,此时略倾向于地方分权性。
第三期,汉景帝平七国之乱,汉武帝推行“推恩令”,不断削弱诸王力量。设置刺史,监督郡国,统一盐铁,夺其财源。此时集权政策,一目了然。
第四期,到汉成帝、汉哀帝时,刺史的权力越来越重,地方官化程度加深,最终形成州长官——牧伯。这是由中央集权趋于地方分权,权在州牧伯手中。
第五期,光武帝时恢复刺史制度,但与之前汉武帝刺史制度相差甚远,与牧伯类似。这视为分权性之中央集权。
第六期,自中叶以来,刺史权力越来越大,守相也是畏如虓虎。秉军治民,恢复州牧之制。于是州牧把守相当做自己的臣僚,不再听从天子的话。
二、地方长官元首制
郡国行政组织,有长官郡守。郡为地方行政之骨干,郡守于一郡政务无所不统,郡国长官有六种重要而且大多为绝对的权力。
第一,对于本府官吏有绝对控制权。郡府官属有佐官,都尉、丞与长史,都由中央直接任命。其余的官员由郡守自己任命,比如功曹、督邮、主簿及列曹。除了都尉外,守相都能够控制。
第二,对于属县行政有绝对控制权。县其实是辅助郡的治理,郡可以决定县的一切。如果太守想夺取县权,可使县长失去治理权。太守可以自听县政,也可以随时派遣他人去知晓辖内县事。可以夺取县长的治理权,也可以擅自定县长的罪并驱逐他出郡境。
第三,对于郡境吏民有向中央察举的特权。郡国守相对于郡府佐吏及属县吏民,既有绝对控制,但在另一方面,若有官佐吏民有贤能,守相也可以向中央保送。中央政府招募人才,诸如贤良方正、直言极谏、茂才异等、文学明经、孝悌义行、勇猛知兵者,郡国守相皆为举主。由此可见,守相察举权之重。
第四,对于刑狱有近乎绝对的决断权。守相对于刑狱有绝对的判决权,这是我们无法想象的。虽然罪犯执行死罪,需要上报奏请,但也只是徒有形式。
第五,对于地方财政有近乎绝对的支配权。财政为一切行政之动力,地方财政来源有田赋、郡国公田、山泽之利、市租以及其他附加。在这其中,山泽之利主要以盐铁为主。
第六,对于地方军队有相当的支配权。守相不但掌兵,而且兵力还很强,尤其是边郡兵力相对更强。
三、地方行政单位的稳定性
县为中国最原始的地方行政单位,后来加郡为二级制,再加州为三级制,或加都督区为四级制。尽管县的上级政区的名目、大小、数量,随时变化,但最原始最低级的行政单位依然是县,从未变过。县的数额变动最大的时期是在东晋时代,南北县数曾一度增加到近三千,其余时期则都稳定在一千四五百之间。不但隋唐前如此,宋元以后依旧这样。直至今日,县制依然是地方最低级的行政单位,大小数额与两千年前相差不大。这是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上的一大奇迹。
《秦汉地方行政制度》主要从地方行政制度的角度,讲述秦汉制度之美。
第一,秦汉疆吏权力完整,听命于君主。
第二,行政制度体系秩序井然,管理职责专一。
第三,行政区划,幅员狭小,政令易宣,上下不过两级。
第四,地方官员的绩效考核,升迁制度,察举制度健全,有贤能的人才能够得到重用。
第五,地方最高长官需要回避本籍,但辅佐的官吏需要用本籍人。这样既可以加强中央集权,同时又因地自治,人尽其才。
第六,长官任职回避本籍,就会乐于选拔当地一些优秀的人才。通过创办学堂,聚集年轻人,进行文化教育,统一思想。
第七,秦以武力统一,则以武力治国。郡县设施道路,偏重军事,谋划详细,维持统一局面。
第八,刑罚关乎人命,为治乱的手段,汉朝县吏以刑罚为先务。
第九,刺史的官职虽小,但是他的权力大。刺史与郡守进行互相牵制,为帝王之术,有助于中央集权。
第十,县乡各置三老,由年龄大,学识广且备受人们尊敬爱戴的人来当。他们可以上达天子,领衔奏事,下率吏民,教化为主。
《秦汉地方行政制度》这本书中,作者严耕望先生坚持用史料说话,聚集许多不相干的琐碎材料、琐小事例,加以整理、组织,使其系统化,讲出一个大问题、大结论。同时,弥补了很少有人致力于地方行政制度史研究的缺憾。从而让我们了解到秦汉时期,地方行政制度的渊源,以及官吏的组织结构。为我们进行历史研究及兴趣讨论,提供了新的角度和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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