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故乡在1980》是一本由老猫著作,文化艺术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9.80元,页数:282,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我的故乡在1980》精选点评:●在我读过的描写上世纪末追忆青春时代的文字里,这本书和老六的《闪开,让我歌唱八十年代》算是
《我的故乡在1980》是一本由老猫著作,文化艺术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9.80元,页数:282,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我的故乡在1980》精选点评:
●在我读过的描写上世纪末追忆青春时代的文字里,这本书和老六的《闪开,让我歌唱八十年代》算是个中翘楚了,能感觉出来确实是用心在写那段残酷而美丽的青春,比起那些简单的罗列强的太多~
●图书馆
●书店里翻的时候就很是喜欢,站着看了很久,回家立马网上下单,终于在假期等到了,这个春节假期注定是怀旧的日子了,跟着作者可以想起很多往事,笔风也喜欢,风趣却不失严谨
●古代强盗打劫,先胡乱抓个小孩上山,弄条清蒸鱼给他吃。看他第一筷子往哪去。如果直奔肥肥的鱼肚子了,那这是穷人家的孩子,立刻放人;如果先吃鱼尾或者鱼头,那这孩子就要被留为肉票,可以对其家长进行敲诈勒索。这说明鱼头鱼尾比中段好吃,也说明会吃的人是不吃中段的。
●篇幅都很短,但很容易勾起回忆,虽然我是成长于90年代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么向往不属于我的年代
●看得还挺乐呵~
●正在读
●作者期待引起80年代的共鸣,但着笔太散,只能说是写给自己看的,还拿来卖钱就不厚道了。
●书中并没有华丽的语言,但却朴实、真实,80年代的故事虽然苦,但是却充满乐趣。
《我的故乡在1980》读后感(一):鹏飞一力总裁贺鹏飞:那时候泪水和汗水都干净如花露!
鹏飞一力总裁贺鹏飞:
80年代我还是少年,生活在内蒙古,酷爱放马、下象棋。86年时修铁路,在化肥厂推炭,87年到北京,卖过冰棍、报纸,当过装卸工,做过厨师,光做厨师就做了10年。
那年头生活无比简单,幸福却蒸蒸日上,泪水和汗水都干净如花露!
《我的故乡在1980》读后感(二):沈浩波(磨铁图书总裁):我们已非故人
沈浩波推荐《我的故乡在1980》:
我生于1976年,是年毛主席去世,整个80年代都是我的成长背景。
那时候我还小,看人打架、喝酒,听人吹牛,那年月的人都有血性,打人是真打,喝酒是真喝。80年代的江湖气,都那么让人怀念,如今再也找不到了,我们也已非故人。
《我的故乡在1980》读后感(三):人心照亮了岁月
大多数的轰轰烈烈,变成回忆之后,慕然回首,成了寂静深夜里的一曲民谣,清清淡淡,余音不止。
翻开老猫的《我的故乡在1980》,在望眼欲穿的小人书里、在满眼文化衫的街道上、在绿皮火车上、在过年的放炮声里、在一头文青的长发里玩玩乐乐,吃着登场辉煌历史的羊肉串、夹油条的煎饼果子、小饭馆里的大螃蟹、喝完透亮的高粱酒一头倒下便在梦中醉打。
物资贫乏的生活人们都渴望拥有,于是创造了这样一个生机蓬勃的80年代。越往后过,忽然就被手机给拴住了,忽然就和电脑杠上了,忽然就领悟到不如相忘于江湖了。似乎还是一片的蓬勃生机,只是喧闹过后还是喧闹,不过隔了十几许的光景,吞没了一脉柔情。
一个养猫的男人,在人生的夏末秋初,写下这部类似回忆录的书,叹慰之际,就好比从树上掉落的红叶,它不会尖叫,它是世上最优雅的自然现象。
一个人无论离开故乡多远多久,骨子里始终流着故乡的血。故乡在80年代的老猫,埋藏在世事变迁里的一段傲魂挽歌,在回顾的觉醒里,酿了一坛故乡的酒。
出生于80年代的我,所经历的仿佛已经是另一个世界。相比之下薄浅许多的人生阅历,忆起年幼时每天清晨坐在爸爸的单车背后的上学路,也会有些许不知从何而来的感叹。
城市里砖砖瓦瓦,建了又拆,拆了又建,少不了的光鲜亮丽。渐渐的,千城一面,千人一面。在模糊的城市里看不清面孔的人们在疾走快步。华灯闪耀的不夜城里,一小块能让人安静和沉思的黑暗之地,都变成奢侈。
一路奔波风雨的老猫,身是沉浸在浮华掠影里的身,心是如有猛虎,细嗅蔷薇,把被揉搓过的牛皮纸,再仔仔细细的铺展开来,贴上一张邮票,包裹着80年代,寄给回不到过去的我们。
岁月走得毫不留情,是老猫用文字为我们拖住一丝俗世温暖。
人人都爱怀念,是因为,不是岁月照亮了人心,而是人心照亮了岁月。
《我的故乡在1980》读后感(四):两个时代,两种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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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有个对怀旧的解释,说怀旧是在前途无望时的一种心理安慰,是一种遇到挫折后的“退行行为”,但这种说法估计很难用于喜欢回忆上个世纪80年代的作家,因为只要稍微考察下这些作家的身份,就会发现他们要么是成功的专栏作家、媒体人,要么是成功的文化商人,按当下的“成功”标准,远谈不上“前途无望”。老猫的《我的故乡在1980》就是一位成功的媒体人的“小回忆”。这本书说得都是些琐琐碎碎的个人经验,语言大众而平实,就像一北京老爷们不断跟你贫,跟你叨叨些家常里短,而作者老猫就活脱脱是一“贫嘴张大民”,总之绝没有任何所谓的“挫折感”,甚至丝毫的“伤感”也没有。
书里有80年代的小回忆、小甜蜜,也有对当下生活的显摆和得瑟。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老猫从始至终都是一“吃货”,还是一“酒鬼”,尽管时代在变,但这点始终未变,当然他也是一老资格的北京“土鳖文艺男”。年轻时,他是有点疯狂的,喜欢留长发的飘逸艺术玩家,现在是一单身汉,喜欢写博客,有点发福的有车有房的中产阶级。为什么会怀念80年代呢?老猫说,“我一直觉得,那时候人心齐,比较单纯,大家都觉得国家好了,自己也就好了”,相较于此,当下“人心散了,队伍不好带了”。但是说实话,整本书看下来,我一点也没有觉得老猫拒斥当下的生活,他活得倍滋润,而且还是一样的快乐,一样的“不正经”。
80年代,羞羞答答的谈恋爱,躲躲藏藏牵个小手也激动的面部抽筋;现在开放了,脸皮是厚了几尺,但是匆匆忙忙的生活节奏怎么也找不回当初的“鸡冻”了。所以老猫不无遗憾地感叹说,“这城市,越来越不可爱了”。那个物资贫乏的时代,吃根劣质冰棍,攒一套小人书,和现在海吃一顿冰淇淋,花60块随处买一套小人书,那滋味和成就感的确有很大的“落差”。不过不要紧,老猫现在同样也能找到各种“好玩”的东西,比如他喜欢MSN上古怪的留言,五花八门的手机铃声,还有网络游戏的悲欢情仇,男人与女人的消费和居家生活,花和草,白天和黑夜,同样的无处不欢,无处不“巴适”。看的出来,老猫其实是个达观之人,“嘻嘻哈哈”的当下世俗生活是他心灵的归宿。对他而言,不同的时代不变的是欢乐,变化的只是找乐子的方式而已,他只不过是有点老男人的“小文艺”心态而已。
不过习惯了过往生活的人们还是觉得80年代的快乐相对而言会比较“纯粹”,按老猫的说法就是“单纯”。帕斯卡对此有一个说法,他说世俗的人们永远也无法获得“纯粹的”快乐,即使是获得了快乐也只能通过经历一番痛苦,如果要奢望纯粹的永恒的快乐,那只能去信仰上帝。在我们这个时代,之所以快乐变得不那么“纯粹”,那是因为乌托邦和理想主义再也无法给彻底世俗的心灵增添任何意义,快乐的方式变得现实、直接而感官。人们只能不停地寻求各种极限“刺激”,带来偶尔而短暂的快乐,然后失落,继而再刺激,如此循环不已。我们怀念80年代,那个物质贫乏,但精神饱满的年代;我们也享受新时代,这个精神贫乏,但物质充裕的感官世界。对于新时代,人们不无抱怨,经常听到的一种讽刺的不无戏谑的说法是所谓的“格子”论,工作在写字楼的“格子”里,居住在单元房里的“格子”中,最后连死了也是一“格子”。但是说到底,这种对于人生意义的戏谑和抱怨,也还是来自于人们对于所谓的“永恒价值”的愚蠢追逐,错误的不是这个时代,而是那些依然逐日的人们。
尼采说,其实所谓的理想主义无非是些泯灭人性的虚假幻象而已,欲望的感官的人性其实更值得我们热情地拥抱和歌颂。如此说来,其实现时的快乐才更贴近人性和人们的欲望。相较于父辈们带着感伤的青春纪念,80年代生人会显得更加乐观和朝阳,这也是我喜欢老猫的原因,因为他更像一个“80后”,他有一种“乐活”于当前时代的精神。
《我的故乡在1980》 老猫 著 文化艺术出版社2019年1月版。
for 深圳特区报 2019.3.18(刊发时有删节)
《我的故乡在1980》读后感(五):【一些摘录】
那时候最常放的的曲子是《我不是坏小孩》
歌厅没有小姐,也不通宵营业,一般十点半以后就会关门,标志是放《友谊地久天长》。
往事历历在目,我几乎要崩溃了。
卖文化衫最火的地方是劝业场。
刚开始有品牌意思,真维斯是真猥琐,班尼路是办你了。
《何日君再来》,那是李香兰在抗战期间唱的,说是消磨抗战军民的斗志。现在不抗战了,但仍然能消磨青少年的斗志。所以,必须予以没收。
所谓过路片,是指刚拍好的一部新电影,在大城市放映后,送片途中被县里“拦截”下来放映一场,按现在的说法是“争取”来的,是抓住了一次“机遇”。
所谓过路片,就是内部交流影片,不上映,不公开卖票,不是有道儿的圈内人看不上,甚至都不知道。
【买肉】
那时候买5毛钱以下的肉就不用划本,所以很多人就排队买小块肉。售货员为了省事,把那些肉割成小方块,大小一致,摆在案边。交了5毛钱,挑一块就走。其实也没什么可挑的,那些肉总是肥的比瘦的多,差劲得很。
排一次队,只能买一次小块肉,就有聪明人计上心来,一个人排好多次队。具体的做法是:先排队,看看后面人多了,就对身边的人说:“您先帮我排着,我去买酱油。”实际上并没有去买酱油,而是又跑到队尾再排一个位,如此反复多次,效率高的话一个下午能买到四五次肉。
【谈恋爱】
那时候我家住在日坛公园的西门外,由于不收门票,上学下学都可以穿行其中,吃完晚饭还总去那里遛弯。里面有唱戏的,耍把式的。我见过有位老爷子当众把一个大钢球往嘴里塞,结果有看客嘟囔一句:“这玩意儿吃下去,估计一辈子都不饿了。”众人笑场,老爷子差点就被噎着。
日坛公园里古木参天,灌木丛生,有山有水,但是千万玩不得藏猫猫。因为随便钻到哪个草棵子里,都有可能看到一男一女,或坐或卧,在那里窸窸窣窣。那个时候人们脑子还比较传统,觉得这么搞是丢人的事。所以冒失闯入的孩子闹成大红脸,野鸳鸯们也张皇失措。
除了日坛公园,野鸳鸯们的天堂还有公主坟的环岛,就在现在的新兴桥下,那时是好大一片免费绿地。据说为了制止不文明行为,有一些带红箍的治安员就专门找夜黑风高的时候钻草棵子,抓着就罚款。
听说上海人也有类似的苦恼。男女们没地方去,就到外滩的长堤旁,摩肩接踵,旁若无人,该搂抱就搂抱,该接吻就接吻,一对对相距不盈尺却互不干扰,蔚为壮观。可惜,北京没有黄浦江这样一条大河,否则也可以搞爱情大博览了。
【吃】
煎饼果子原来是放油条的,后来变成了薄脆。
有个去过北欧的朋友跟我说,三文鱼虽然是深海鱼类,但也没宣传的那么难弄。欧洲人把一群三文鱼圈在海里,整天拿探照灯往水里照。那帮三文鱼总见着有光,就觉得天没黑,不睡觉,又没什么其他事做,只好吃。结果,它们长得又快又肥,然后就卖到我们这儿来了。我大吃一惊。原来我们吃的三文鱼,都是没睡过囫囵觉的。果然,后来三文鱼成批地卖,就和卖肉没什么区别了。可我见到三文鱼,老是想起我自己——我说我怎么没吃什么还这么胖呢,原来是熬夜熬的。
吃鱼是有讲究的。古代强盗打劫,先胡乱抓个小孩上山,弄条清蒸鱼给他吃。看他第一筷子往哪去。如果直奔肥肥的鱼肚子了,那这是穷人家的孩子,立刻放人;如果先吃鱼尾或者鱼头,那这孩子就要被留为肉票,可以对其家长进行敲诈勒索。这说明鱼头鱼尾比中段好吃,也说明会吃的人是不吃中段的。
酒腻儿是从早晨起来就想酒的人。
【娱乐】
看小剧场,当时讲究的是不买票直接进去。比如你认识导演,或者认识剧场的经理也行,那去之前给他们打个电话,他们就在门口等着你带你进去了。北京的文艺青年当年都没什么钱,能蹭也就蹭了,后来居然发展到谁自己买票就会被人家瞧不起,因这说明你的资历不够,没混到圈里去呢。这么一来,可苦了那帮演话剧的,卖一晚上力气,挣的钱还不如在酒吧唱歌多。长此以往,弟兄们可就撑不住了,老赔本赚吆喝哪行啊?于是就想各种招。孟京辉的办法是站在剧场门口,见了人就握手,说“谢谢你买票支持我”,这么一来,没买票的人就很不好意思,至少记住了下次自己掏腰包。
写《肉蒲团》的李渔,当年就在自己的后花园中,和自己的十几个老婆排戏(他对外就是这么说的,实际上顺便也做了很多说不出口的事情)。用现在的话来讲,就是搞“先锋实验戏剧”。他一边写本子,老婆们一边演,其乐也融融,难怪我买的那套《李渔全集》中有那么多的剧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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