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见,吾爱》是一本由[美]雷蒙德·钱德勒著作,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59.90,页数:296,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再见,吾爱》精选点评:●“于是,一种像中国茶般清淡的虚假热情攀上了她的脸庞和声音。”即便是不喜欢钱德勒小说的
《再见,吾爱》是一本由[美]雷蒙德·钱德勒著作,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59.90,页数:296,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再见,吾爱》精选点评:
●“于是,一种像中国茶般清淡的虚假热情攀上了她的脸庞和声音。” 即便是不喜欢钱德勒小说的人也会被他在文字上的想象力所折服
●一个多愁善感,爱恨交织的故事。书名很妙
●为了插画买的 插画敢不敢再多点
●我认认真真地读了这本书的每个字,但我不知道钱德勒在写什么……
●这次感觉有点牵强啊。。。
●结尾的画面感一直萦绕在脑海里,那个硬汉侦探的形象已经刻入脑海了。
●断断续续读了一周,看到结尾强烈渴望想翻回去再看一遍。
●不知道是不是断断续续看了一个月的原因,中间金发男子突然死亡后那一段还是比较有意思的。可是后面侦探的神秘际遇与发现事实真相的串联就略显不足。看着提不起劲来,书名虽然是再见吾爱(farewell,my lovely)最后的点题如果可以再稍微做一点点深入的话意蕴或许会更好一些。目前观感就是完成度不足。
●2019 第51本 Farewell
●不喜欢
《再见,吾爱》读后感(一):一杯威士忌
老钱的第三本,无论从情节构思还是主题深意又或者描写语句,这本书都在前一本《长眠不醒》上有了进一步的提高,还是那句话,钱德勒不愧为用推理小说跻身于文学殿堂的大师。 看他的小说不能急,如果你喜欢快节奏那最好还是绕过他的小说吧,书中一些毫不紧要的插曲可能会使你抓耳挠腮。 美丽的金发女郎翩翩起舞,耀眼的像珍珠翡翠上反射的亮光,但它内部的纹理构造可能和最初形成的样子有了些许差池。 你爱她,迫不及待、奋不顾身的寻找她,换来的可能只是身体或精神上的折磨。有时不能将一切后果归因于时间,可能只是在之前你并未洞察到她的内心,而这之后很长一段时间你的大脑还在劝说着你,给你讲着那些虚渺的童话。 不要去怪时间,有时就得给自己脑袋上来上几发枪子,不要让自己在自己的世界走的太远。 夜深了,远行人该回家了。再见,吾爱。
《再见,吾爱》读后感(二):132个编注也不能让我理解他说啥~
一直在亚马逊电子书首页的《漫长的告别》我没有下决心去读,却因为《再见,吾爱》的简介上: 读了《再见,吾爱》才发现,有些人你就是戒不掉,有些事你就是妥协不了! ——这句话去读的书,看到53%时,我知道我被骗了~主角不是那个亡命之徒,也不是他要找的爱人,而是一个侦探。不是不爱看,但我是抱着不一样的期待去看这本书的……
再来,我怕是很久也不敢看钱德勒的书了,尽管被骗进去,我还是蛮喜欢这个故事的,只是我对里面人物的谈话常常理解无能,对侦探的小幽默也毫不感冒。
侦探的个性也许如推荐上说的是个硬汉,但我看来他有点傻、有点倔,当然马罗伊更傻更倔!全书就是一个侦探因为一个主顾给了他一百元的酬劳,尽管主顾死了,他还是很有职业道德的赌上性命地把案子破了,顺带查出几个男人为了一个漂亮女人犯傻的狗血故事。
《再见,吾爱》读后感(三):其实不太明白那些五星有多少真正真心的
读这本书大概用了两天的零散时间,其中后半本是一口气读下来的,因为不想写论文所以读到图书馆读书。。。拖延症啊。
言归正传,这本书大量用了外国的一些梗,我觉得除非是对国外那段时间得历史右较深的了解,否则看这本书不亚于外国人读论语。另外,由于我没看过其他版本,但是总觉得这个版本翻译不是很好,给我的感觉是,译者知道作者在说梗,但是他只了解到这是梗而不了解梗深层的含义——就是何以为梗。
注释我也看了,大部分是说的历史背景啊名词啊什么的,自我感觉对理解书籍没有一毛钱用处,就像我问你啥是赌书你告诉我那是宋朝年间的一个夫妻之间的典故。。。然后呢?!我想知道的是具体“何以为梗啊”
书中很多地方都表明马洛总是在说俏皮话,然而我根本没有get到其中情感,也木得注释,很无奈。
不过后期马洛被关在私人医院以及一个人上船那一段,让马洛这个形象在我心中丰满起来了。说实话,看简介一直在说他是硬汉巴拉巴拉,我一直没明白硬在哪里,知道他在私人医院里靠自己的力量逃出,明知可能要死,仍然想办法上船,我才体会到这个硬汉的形象。
除此之外,这本书中多次描述了私家侦探与警方之间以及社会的黑暗肮脏,但是缺乏哪个历史背景知识的我并不能理解,同样的,也没有注释。。。
不得不再一次吐槽,注释其实每十个删9个绝对不会影响这本书的阅读效果,哦,也许剩下的中还有漏网之鱼!
另外回到书名,再见,吾爱。驼鹿对魏尔玛的痴情,格雷尔对魏尔玛的痴情。我在想,魏尔玛也许并没有喜欢过驼鹿和格雷尔,但是她心里对格雷尔应当是有一种特别的情感的,她有些像是回避型依恋,嗯,不是很确定,不过最后她自杀也不想牵连到格雷尔,以及她从前一直在找情人,有些像是觉得自己无法承受一个人的爱,觉得自己配不上这份爱,所以拼命的作贱自己。不过不管怎么说,格雷尔对她来说,一定是一个不同的人。再见,吾爱,到底是谁在说再见呢?驼鹿死之前,一定在对魏尔玛说再见。魏尔玛死之前,有没有对格雷尔说呢?有的吧。
总而言之,如果我对那个时代的历史很了解,我想会很容易共情,不会像这般雾里看花,只得大概。还有就是,感觉翻译的不怎么样。
《再见,吾爱》读后感(四):我既把一生都投给了你,就无畏你在我心口开上几枪
读完整本书给我的感觉就是:没那么好。
故事内容基本上没有什么跌宕起伏,标题是“再见,吾爱”,但实际内容与之相差甚远。唯有开头和结尾才见符合题目的情节,中间大篇幅都在写硬汉马洛的主角光环——莫名其妙遇到两起凶杀案,在寻找真相的途中被各种阻挠、胖揍,但就是打不死,吓不走。
总结来说,《再见,吾爱》归为爱情小说的话,情爱故事描写太少,不够深入点题——虽能读出驼鹿深爱着魏尔玛,但是细节极少,没什么表现力;归为侦探小说来说,推理情节不够,逻辑有些杂乱,人物出场有些唐突——显然马洛不是“大菠萝”(阿加莎笔下著名侦探小说主人公波洛);归为硬汉小说,倒是有点样子——或许可以看做是英国武侠小说?不过内容倒还是没什么精彩可言。
或许我本身不是很喜欢这类小说吧。总而言之,我觉得没什么推荐指数。
《再见,吾爱》读后感(五):爱是个单向动词
马洛为主角的第二本书,真的是很容易对马洛这种硬汉沉迷,按照现代手法大概就是“行走的荷尔蒙!”、“燃爆了!”、“超A!!”这类的形容词,当时的流行大概就是两个字:硬汉!
接下来就捋顺一下小说的内容:
马洛接到了一个失踪理发师的案件查到了某条街道,突如其来的就被“驼鹿”马罗伊掳进了弗洛里安酒吧,陪他一起找一个八年前在这里的白人女儿小 魏尔玛,但是马罗伊已经在监狱里八年了,现在这个酒吧已经是个纯黑人酒吧,在问到酒吧现在老板,老板想要掏枪的时候,马罗伊扭断了他的脖子离开了现场。马洛被卷进了这个案子中,调查了八年前的酒吧老板已经去世了,留下了一个 嗜酒如命的寡妇杰西,从她那拿到了一张魏尔玛的照片,并留下了马洛的名片。
马洛突然介绍了林塞的委托,他之前和女伴出行的过程中丢失了一条贵重的项链,想要他一起前往交赎金换回项链。在这次评估低风险的活动中,洛克被打晕,林塞被强杀。醒来后,安出现在现场,后来帮助了洛克找到了丢失项链的女伴格雷尔夫人。格雷尔夫人和洛克见面就开始纠缠,丝毫不顾格雷尔先生的是否在场,还约在俱乐部再会,并强调和俱乐部主任布鲁内特很熟悉。听到了格雷尔夫人的证词后,初步判断林塞有可能是林专门与抢劫团伙合作,挑选上等人,故意穿戴高昂收拾后勒索挣钱。在多年犯罪后,暴露的可能性越来越大就借此机会被杀死了。
之后洛克在继续查杰西住所的时候发现所有人是林塞的,通过好事的邻居发现每月初都有人给她寄钱,但是林塞死后这笔收入就断了。马洛再想去核实的时候发现她已经被人撞死了,这个手印和力度一看就是马罗伊的杰作。
马洛还在安从现场找到的大麻烟里找到了咨询师朱尔斯的名片,与他相约却被他手下印第安人毒打,并且交给了两个湾城警察。马洛再次醒过来发现自己伤痕累累,并且有很多注射口,应该是被注射的吐真剂,并且在桑德伯格医生的病房里发现了马罗伊的身影。逃出来后,马洛去见了其中一个警察,了解到桑德伯格敢窝藏罪犯,背后的人是布鲁内特,一个拥有大量灰色生意,正在试图竞选的人。马洛通过布雷从后门进了布鲁内特的游艇,上面有在进行赌博。见到布鲁内特,他要求给马罗伊带话来见马洛。下了船,他就给格雷尔夫人打电话,做了邀请。马罗伊先到了,两三句话后格雷尔夫人也到了,在交谈过程中,洛克展现了魏尔玛的照片,说出了自己的猜测:格雷夫人就是魏尔玛,而唯一知道的就是林塞,当林塞告诉她有人去杰西那里调查魏尔玛的时候,她就决定把林塞杀死。此时,魏尔玛知道事情已经暴露了,掏枪准备杀死洛克的时候马罗伊从衣柜里走了出来。马罗伊很欣喜,但是魏尔玛对着他的肚子开了5枪,此时警察也冲了进来,魏尔玛打了三枪,用两枪自杀了。
他不在乎她六年来有没有写过信,八年来有没有探过监。他不在乎她有没有出卖他去领赏。他所做 的,只是在放出来后的第一时间,买了身漂亮衣服,到处去找她。而她呢,不仅没一句问候,反而冲他 肚子上来了五枪。马罗伊亲手杀了两个人,因为他爱她。这个世界到底怎么了?” 她跑去格雷尔那里,对他说了自己的身世, 而他并不在乎。格雷尔跑到欧洲娶了她,允许她用另一个名字,又卖掉自己的广播电台,把所有可能知 道她身世的人都解雇了,之后,他又给她买了一切用钱能买到的东西。而她呢?她又给了格雷尔什么呢?她其实没必要朝那位警探开枪的。我们不可能定她罪,就凭她那副长相,还有高价律师可能替她编出来 的受害者故事,根本不可能定她的罪。可怜的小女孩,从廉价酒吧一路攀爬,终于嫁入豪门,但原来那 帮认识她的秃鹫还是不肯放过她,最后无非就是这种故事。罗伊也是啊,而他绝不是个没底线的人。也许那个巴尔的摩警探并不像记录上说得那么干净。也许她看到了一个机会,不是逃走的机会——那时她已经对逃避感到厌倦了,而是对某个男人来说的一次机会, 因为唯独这人给过她一次机会。我不是说她是个圣人或半吊子好姑娘,她从来都不是。她那种人不被逼上 绝路是不会自杀的。但她做的事情,和做这件事的方式,让她不必回来面对一场审判。你想想看,谁会 在这样一场审判中最受伤?谁最无法承受这样一场审判?谁要为这场戏付出最大的代价,无论是打赢、 打输,还是打成平手?是一个爱得不那么明智,但又过于深沉的老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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