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之罪》是一本由[美]劳伦斯·布洛克著作,后浪丨四川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2.00元,页数:192,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父之罪》精选点评:●我第一次读侦探小说,读起来很舒服,故事情节有趣,总的来说是马修斯卡德的那种老练以及他的冷
《父之罪》是一本由[美] 劳伦斯·布洛克著作,后浪丨四川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2.00元,页数:192,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父之罪》精选点评:
●我第一次读侦探小说,读起来很舒服,故事情节有趣,总的来说是马修斯卡德的那种老练以及他的冷静让我记住了这本书。
●一本侦探小说,我竟读出了治愈感。
●这个故事的悲剧就是在快要爬出深渊的时候被人又狠狠丢回去,于是砸得比之前痛上百倍直至奄奄一息。同时期在看两个硬汉侦探马洛和马修,私心更爱马修一些,他为逝去的人点蜡,懂人情世故,更像是一个活生生的人,最重要的是,他有自己的惩罚善恶的手段,算是悲剧里,一点点光
●“我一直想走进她的生活,结果却一再地面对她的死亡。”~
●倫理大戲
●女孩的养父犯了逃避之罪,女孩的生父犯了禁忌之罪,男孩的父亲犯了欲望之罪。
●赘余的情节太多,硬汉小说通病;围绕恋父情结展开的故事,因为对心理学没研究,读完总觉得是劳伦斯·布洛克在自说自话。
●听说《八百万种死法》上海译文拿下了,那这套马修·斯卡德系列就被拆散了啊。。怀念午夜文库那套红皮本
●不错的一本,很喜欢马修的生活和工作方式,作者对于书中各个人物和场景的描写也很有画面感,感觉主要还是看侦探为主,至于诡计、逆转什么的无所谓了
●很硬汉很幽微,推理部分不多。
《父之罪》读后感(一):人性的拼图,互补的人生。
马修·斯卡德系列第一本。 顺叙的叙述方法我很喜欢,从马修的视角逐个排查知情人、调查线索,像拼图一样一点一点还原事情的原貌。
而提高调查效率的方法,是用死缠烂打来威胁事件的知情人——是花十分钟告诉我你知道的,还是花一个小时打发我走[二哈]这种不吊胃口、问完就走的侦探小说读起来就是顺畅。
最出彩的地方大概就是开篇就死去的男孩、女孩,他们的画像慢慢被补全的过程。拼图只有全部拼好之后才知道是不是缺了哪块,当马修描绘出他们的轮廓时,才发现他们的成长、生命中是真正的失去了一部分,直到他们相遇时才互相补全对方心里的缺口,才有了一个像家一样的家。
最后马修为他们点的两根蜡烛大概就是他的硬汉柔情。
《父之罪》读后感(二):父之罪
【剧透】哀然的淡淡的一本推理小说,推理色彩并不太浓,倒是让我常幻想波本兑咖啡的味道。 父之罪,题目明明白白的写着,在两个父亲接连出场后,我心里就开始有了模糊暧昧的猜测。但就像书里说的,这本书的真相并不重要,没有那么多夸张绚丽挑战智力极限的谋杀手法或者一个接一个的尸体。侦探只是试图拼凑起两个不幸的年轻人的一生。在那间出租屋里生活过的人到底发生了什么,他们是一个妓女和一个男同性恋,对应他们原本应有的生活,他们显然都堕落了。可是为什么呢?其实真相也不是多么难以探查,但是当他借由侦探之手拼凑出来之后,这两个人抱团取暖的日子让人感到有多温馨对应着他们最后的结局也让人感到多绝望。 “通往地狱之路布满善心。”如果上帝要求父之罪用他们的子来偿,那么这两个年轻人的死亡,其实在他们的父亲和母亲死去之时就已经埋下了伏笔。 侦探的形象塑造的非常好,一个失意落魄的前警探,有着自己的坚守与执着,离婚,但挂念着自己的家庭与孩子,破案时经常会想到他们,这个形象其实也不是多少见。
但是作者塑造他,并不是纯靠堆砌,或者是大段大段的重复无趣的心理描写和回忆杀,那笔调非常的克制,点到即止,却让侦探非常迷人。
不愧是大师,想要把该系列都看了(立旗)。
但是这本的翻译有几句话有点别扭。
《父之罪》读后感(三):Love is Colder than Death
读罢掩卷,我知道这会是一个长久回荡在脑中的故事,它是否是侦探小说已经不再重要。
世人皆有所同情,世人都值得原谅,布洛克展示的就是这样一个纽约。冷静的说书人,情绪都暗藏在徐徐道来之中,他的悲悯仿似一片刚刚落雪的平原般安静。此前读过的侦探小说中,从未有过这样的感觉,它的上帝视角不是耶和华式的,而是耶稣式的。有位格的眼睛,接受一切,理解一切,不评论不指责不强加。你会希望自己活在《父之罪》所营造的世界里,因为你的“疯”会被接纳,你的“病”会被接纳,你的“罪”也会被接纳。
《父之罪》的迷人在于它展现了一种奇妙的颠倒张力,无可救药的肮脏主角灵魂竟然纯洁如小孩子。不同于市面上一切归咎于童年的蹩脚心理学,讲故事的人偏偏可以让读者信服于主角偏执的追寻,而他们恰恰因为这不惜一切代价的长久追寻而充满魅力。这种情结由于童年的故事被开启,更因为他们天赋的性格被保存,加剧,爆裂的展开。缺乏父爱的女孩不一定必然活成书中勾引教授、破坏别人家庭的温迪,所以《父之罪》的第二重张力在于行为本身与动机合理的不可调和。你就是不知觉的爱上了这个“纯洁”的坏女人,就像爱上一个浪子或者混蛋比爱上一个好男人更让你无法自拔。只是前者在于看他人“自毁”的快感,后者在于亲手“自虐”的隐秘天性。
你们这渺小的人类啊,为了追求那些许的爱与所谓的温暖,付出了如此惨重的代价。你们困惑于神之“爱”的虚无和人之“爱”的易朽。到最后已然分不清“爱”与“欲”,只能纠缠到底,一起坠入深渊。直至牧师的一声枪响,连他也被读者原谅了。至此,这个一直浸泡在稀释墨水中的故事终于拧上了它的瓶盖,摆在读者的写字台上,等待他们间或看一眼漂浮在瓶中的角色们的命运和魂灵。
这是我读的第一本布洛克,还分辨不出他与马修的区别,或者他就是马修。也在某个夜里学着把威士忌倒在喝剩的半杯咖啡里,幻想着自己成为温迪的女房客。
《父之罪》读后感(四):燔祭的羔羊
小说内容很简单:纽约格林尼治村一名女孩温迪死在公寓中,整张床成了血海;与她同住的男孩理奇浑身是血冲上街头,被当作凶犯抓了起来,随后在监狱自尽。温迪的继父凯尔找到马修·斯卡德,于是马修开始进行调查……
凯尔想要知道她女儿到底成了一个怎样的人?为什么会有人想要杀她?马修的调查过程与其说是在探案,不如说是在试图进入逝者的内心,去了解她,去了解他。于是那些支离破碎的片段和人们有所隐藏的叙述慢慢地塑造出或者说是拼接出温迪和理奇的形象。最后马修去见凯尔时,他看见摆在桌面上的照片,“我深深看进温迪的眼睛,我们过去这几天变得非常亲密,她跟我。我现在对她的了解恐怕已经超过她所能接受的限度。”他触摸到了这个逝者,甚至他为她而感动。他对凯尔说:“我是到她生命结束以后,才开始走进她的生活。我一直想走进她的生活,结果却得一再面对她的死亡。”
阅读过程中让我多次想到纳博科夫《塞巴斯蒂安·奈特的真实生活》和奥逊威尔斯《公民凯恩》这两个气质甚至连载体都不同的作品。但相同的是,都是通过走访相关人物去试图接近一个逝者。《塞巴斯蒂安》里所要接近或是拨开迷雾的是小说家塞巴斯蒂安·奈特,在众人含混的关于已丢失岁月的叙述外,还有“他本人”的作品来补充他的形象,通过两者(即他者的“我”和自叙的“我”)来接近,但最后却发现塞巴斯蒂安的形象反倒更加破碎,甚至自相矛盾。《公民凯恩》里凯恩的个人形象却是在一次次的叙说里丰满起来的,并未如那位小说家一样利用作品自设谜团,使形象走向多义和模糊。《父之罪》里的调查过程和人物形象的逐步建立与前两部相比就异常简单清晰。它与它们不同的地方在“调查者”,《塞巴斯蒂安》里的“调查者”是同小说家接触甚少的同父异母的弟弟,在调查过程中,他几乎不体现自己的特征;《公民凯恩》里的“调查者”是一位奉命调查的记者,他一直背对摄影机,从未露脸,只是充当了叙述的介质,提供了叙述的角度。但《父之罪》里的马修,个人特征非常明显,在调查过程里他的过往和现状,他的性格都在显现,于是这个调查过程里我们能触摸到的人物不只是温迪和理奇,还有马修。一个非常迷人而真实的角色,身上遗留着过去,也流淌着未来,有着强烈的情感,使并不复杂甚至异常简单的探案过程变得骨肉丰满。然后我意识到,一个伟大的虚构人物马修·斯卡德已经出现。
文字也简洁明晰,干净而毫不拖延。在图书馆一上午的时间看完,非常酣畅的阅读体验,出门走在路上都有点雀跃。
离开前我点上四根蜡烛。一根给温迪,一根给理奇,一根照例给埃斯特利塔·里韦拉。 “还有一根给马丁·范德普尔,当然。《父之罪》读后感(五):生命的普遍困扰,是父母的麻烦总是影响着子女
生命的普遍困扰,是父母的麻烦总是影响着子女
——关于劳伦斯·布洛克的《父之罪》
李黎
父母对子女的恩情千言万语说不尽,与之对应的是父母对于子女的不良影响和毁灭性打击,应当也是罄竹难书才对。在文字的发表要受到审核的时代,这样的文字会被视为大逆不道,偶尔泄露出来也是作为某种分析材料。网络让子女对父母的不满成了普遍现象,乃至有“父母皆祸害”的措辞。这一方面是言说的解放,另一方面也是变革时期的特色,我们很难想象稳定而缓慢的农耕年代子女对父母有今天这么多的抱怨,但伟大祖国以三五十年的时间完成别国数百年的路,剧变在所难免,一代人和一代人之间的距离不亚于一代人和一千年前人之间的距离,那么一旦有事,就是大事了。
抛开时代及地域特色,我个人认为人类作为一种低端的生命形态,就是在每一个幼体的成长过程中,充斥着大量的重复,每一个小孩都重复一个学习的过程,ABCD加减乘除,从未减免。比这个更为麻烦的事,上一代的一切都会影响到下一代,坏的更坏,有的代代相传,有些甚至是毁灭性的。按照科幻作品的构想,人应该生而知之,一切装在脑子里,从而最大程度摆脱父母的不良影响,提升生命的效率,这种带着明显邪恶乌托邦色彩的构思,在现实生活中往往真的给人一种遐想的愉悦。因为很多时候,和子女和父母的相处,尤其是程序化的人生的相处,实在太痛苦了。
更为可怕的是,这份痛苦会转化为一种行为习惯,然后在之后的日子里不自觉地表露乃至自我复制,就是所谓的代代相传。从这个意义上说,剧烈变化的社会反而有助于化解一些牢不可破的行为习惯,当父子二人生活在截然不同的社会中时,他们令人发笑的类似的长相反而是一种让人觉得“生命真奇妙”的话题了。
《父之罪》就是一部关于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故事。书中涉及到的三对父子(女),第一对,是毁掉了子女,但是是无意之间的,无可奈何的。第二对,是毁掉了子女,但开始是无意,后来是有意而为之的。第三对,即马修和两个儿子之间,一切还没有成型,但显然已经出现了极大的问题,马修在努力避免悲剧。
第一对父女,是小说的开始、发展和主要内容,即凯尔·汉尼福德在女儿温迪·汉尼福德之间事。女儿被谋杀后,作为父亲,请私家侦探马修调查女儿的生活,不是调查被杀真相——事实一开始就已经清晰,而是给女儿生活拼凑出一张图画,让自己得以在女儿死后了解她的生活。
第二对父子,是温迪·汉尼福德的同居室友理查德·范德普尔,和他的牧师父亲马丁·范德普尔之间的事。这是随着马修关于第一对父女的调查而逐步显露的一份父子关系。
第三对父子关系容易被忽略,那就是马修本人和两个儿子之间的关系,马修数次提到,话不多但是意味较为复杂。一方面自己已经和妻子离婚,两个儿子跟妻子过,父子关系几乎中断,另一方面,两个儿子心目中的父亲是世界上最可爱的人,为了能和他一起看球赛,任何事情都可以推掉。这种显然已经开始不正常的关系被马修小心翼翼地维护着,他在了解了上诉两对父子(女)关系后,一定希望自己对孩子的影响不要过于负面,孩子们不要变成极端事件的主角。更为重要的是,这恰恰是希望所在,因为前两对父子(女)关系过于极端,个别举止令人生理不适,对人的摧残也是毁灭性的:两位父亲和两位子女都死掉了,而凯尔·汉尼福德作为继父,大概也会生活在恒定的自责愧疚之中。
在这本写于1976年的《父之罪》中,侦探悬疑的色彩并不浓烈,推理有,但更多是拼图式推理,反转没有被运用得炉火纯青。这本书没有什么“烧脑”的情节(我个人极为厌恶烧脑一词,一些高中分班时连理科都不敢去学的人,动辄标榜喜欢烧脑,确实是烧到了脑),但发现的乐趣层出不穷。劳伦斯·布洛克的本事之一在于让读者跟着马修一步步去探访诸多当事人,甚至隐秘的当事人,在这个过程中马修成了朋友。
情节不能说多,但可以说印象,《父之罪》一部极为高明的小说,它将足以写成三本小说的内容牢牢地裹在了一起,自然而然又不失深度——如这句:目的正确手段错误,跟目的错误手段正确,到底哪个比较遭。
所谓三本小说的内容,第一本是关于温迪·汉尼福德被杀一案的探究,第二本是关于三对两代人之间关系的对比呈现,第三本是关于马修本人的际遇,生活在纽约,失去了信念,尚未酗酒,和酒吧招待特里娜开始了交往,一部中年版《日落公园》式的小说。
把这三本小说糅合成一本《父之罪》的方式,是对话,简练的对话,一句涵盖一年十年甚至一生的对话。
在这种强度下的叙述,有了一种见仁见智的效果,可以批评它缺乏侦探元素,无非就是不断去打听,也可以吹捧它具备了一定的哲学高度,关于纽约、人生和死亡的,这一切都可以,但作者也一直没有忘记侦探小说的定位和读者的需求,自始至终,还是以谋杀案真相的逐渐显现及当事人的结局为主,只是这个谋杀案确实可以发散为上述三本书的内容。1976年,劳伦斯·布洛克写了一本形散神不散的侦探小说——这句话几乎可以作为标题了。
下面是不涉及关键情节的文字摘录。马修是一个有趣的人,首先在于他的刻薄和风趣,而我们知道,刻薄与风趣需要建立在洞察力上,否则刻薄可以成为怨念,风趣变成了硬邦邦的搞笑,马修显然不是这样:
我一向跟讨厌的人收钱,这样感觉更舒服。
为什么有人会想杀人?纽约一天就有四五起杀人案。……杀朋友,杀亲人,杀恋人。
制度本身会带着你一步步往前走,这个制度就是好在这里。
就算打死我,也不会跟别人住,不管男的还是女的。我跟我自己住就已经够麻烦了。
我认定我一次只能对付一个世界。
凯尔·汉尼福德想要知道他女儿的近况——因为她已经没有将来。
这房间装潢太过头,煞费周章地要布置成某人脑中弗拉门戈舞格调,太多的红、黑和冰蓝色。
每个人内心都有一些小小的阴暗角落。只有浑然不觉的人才会控制不住。你看到了这点,所以应该会有能力把持住。
马修的迷人之处还在于一种颓废,相对于对金钱地位人脉事业孜孜以求的人,颓废是一种得体的做法:
因为警察失去信念还继续干的,大有人在。有些人打从今这行开始就是想混混。总之我辞掉,是因为我发现我已经不想再当警察。或者当丈夫,或者当父亲。或者当社会中坚分子。
保重。我觉得大家好像是近几年来,才在道别时说这两个字。人开始有了危机意识,整个国家突然意识到,我们住在一个随时需要保持警觉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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