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物》是一本由[英]A.S.拜厄特著作,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88.00元,页数:464,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静物》读后感(一):随便聊聊“语言”实话说,我不太阅读小说,之前也没有听说过这位作家。阅读这本书完全是受到宣传语
《静物》是一本由[英] A. S. 拜厄特著作,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88.00元,页数:464,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静物》读后感(一):随便聊聊“语言”
实话说,我不太阅读小说,之前也没有听说过这位作家。阅读这本书完全是受到宣传语的吸引:“我野心勃勃,决定找到自己并成为自己。”有力量。短短的一句话出现了三个自我代词,便知道这个“我”上下求索,长于内省。阅读这本书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它被宣传为一本追求独立的女性不可不读的书。读完之后,觉得它倒没有刻意地强化这一点。是成熟作者应该有的写作态度。
大致概括,这本书描绘的是19世纪50年代欧洲知识分子的日常生活。读下来印象最为深刻的,是作者对于各个人物内心世界的刻画。我不想介绍它的情节,只想谈谈这本小说里有关语言的哲思。从广义上讲,语言就是人类创造的符号,包括文字、线条、音乐等等。语言既是用于表达自我的,又是用于塑造自我的。
就像这本书里,婴儿威廉出生的时候,有这样一段议论。“艺术不在于新生儿纯真的眼光,创新不在于摆脱习得的框架和体系,更在于利用已经习得的符号以及对相互关系的认识,对所见所闻加以重新辨别,从而产生新鲜的感知。当我们观察世界时,我们都已重塑了我们所看到的世界。”
书里的所有人物都好像一直在和自己对话,就算与他人产生了联结,也是很弱的,哪怕是丈夫与妻子、母亲与孩子、兄弟姐妹之间、情人之间。他们通过自我对话进行自我塑造。
斯蒂芬妮在生孩子的时候用华兹华斯的诗集来对抗失去尊严的感觉。当生活空间逐渐被孩子、弟弟和婆婆充斥的时候,她尝试告诉自己:要生存,就必须适应没有多余空间的生活,学着在洗手间、桌子旁或者水槽边也能思考。
马库斯在重建自己内心的过程中,观察着一棵树。在他的凝视下,虬结不平的枝干呈现出充满几何美感的规律性。他用线条勾勒树枝的螺旋走向,内心充满了愉悦感。他以前总认为世界是无序的,很可怕,而那一刻他认为自己终于发现了其中的规律。这种规律真的是这棵树所固有的吗,其实可能是他用自己的线条对于观察对象进行了重新辨认吧。
妻子发生意外,死去了,丹尼尔发现语言失去了作用,他无法被安慰,他的愧疚、想念、恐惧和愤怒也无法被表达。所以他一直向南走,只想要归于虚无。
这本小说的主角是弗雷德丽卡,反而没有那么重的“自我”感。她的想法在不同的校园活动、社会事件和男人们之间流转。离开了家庭的沉闷气氛,进入剑桥大学这样一个环境,她在认识、在体验,也在挣脱、在搏斗。在姐姐去世之后,她如何结束了当前的生活状态,嫁给了奈杰尔,又如何与婚姻抗争,就是下一部《巴别塔》中的内容了。
这本小说里,感官世界被打通、心理活动被放大。这个视角望去,何尝不是对于日常生活的重新辨别呢。
它十分广泛地提到了法国画家、德国哲学家、英国小说家等等,最后附了108条注释。以前看up主小隐的读书分享,她说她很喜欢看作家掉书袋。我并没有完整地了解过本书注释所提及的部分,但也喜欢这种打引号的“掉书袋”。我知道每个名字背后都是一整个思想宇宙,而书里的人物在里面穿梭。没有写出来的部分是冰山下面的十分之九,是瑰丽的隐秘世界。里面究竟藏着什么,有注释里说的大家已经达成了共识的部分,但也有很多私人化的理解和演绎。这种广博和未知就是吸引力的来源吧。
《静物》读后感(二):她野心勃勃,决定找到自己并成为自己
翻译自:http://7decade.blogspot.com/2009/06/still-life-by-s-byatt.html
这是一个关于兄弟和姐妹的故事:斯蒂芬妮和弗雷德丽卡·波特非常相似,也非常不同,而在另一条线索中,梵高和提奥,是弗雷德里丽卡的朋友亚历山大最新诗剧的主角。和大多数拜厄特爱好者一样,我对现实生活中拜厄特和她妹妹(玛格丽特·德拉布尔)之间的微妙关系很感兴趣。我同样注意到,在她的小说中,姐妹的设定不断出现,就像约翰·巴斯(John Barth,代表作《客迈拉》,有一个双胞胎兄弟)的小说中不断出现双胞胎一样。
我刚刚读完第二遍。在为一个读书会重读了《花园中的处子》(弗雷德丽卡四部曲第一部)之后,我发誓要再读一遍成长四部曲。而相比第一本,我更喜欢这本《静物》。
《静物》延续了1950年代波特家族的故事。斯蒂芬妮嫁给了牧师丹尼尔,随即怀孕。怀孕期间,她敏锐地意识到人们对她的期望发生了巨大变化。在剑桥,她是一位才华横溢的学生,声名远扬,尽管她选择回到约克郡,在她就读过的中学教书。但现在,她被诊所里所有护士叫作“妈妈”,和所有孕妇一样,受到身体和情感上的侮辱。第一次分娩时,她很想要她包里的华兹华斯诗集,护士们却没空拿给她。第二次分娩时,她学聪明了,带着她的书进了产房。
弟弟马库斯让她的婚姻变得更为复杂(在《花园中的处子》中他精神崩溃,必须离开父亲,和斯蒂芬妮住在一起)。还有她丈夫自私、懒惰、爱挑剔的母亲。
与此同时,弗雷德丽卡去了剑桥大学(在此之前她成功地失去了童贞),在男女比例严重失衡的剑桥,她极其渴望被当做一名学者来认真对待(尤其是被那些不那么认真的学者)。她所有的朋友都是男性,有时她的情感或性需求会把她带向愚蠢的方向,但总的来说,她的大学生涯是成功的,但她并不清楚自己将走向何方。尽管如此,她还是认为自己是时候结婚了,她不知道婚姻和事业是怎么回事,甚至不知道她想要什么样的丈夫。困惑的不只是弗雷德丽卡。在1950年代,对于一个有学术追求的女性来说,未来的道路并不明朗。在弗雷德丽卡看来,大学里的女学者不太像女性——她们过着严格受限、异常孤立的生活。但斯蒂芬妮的选择吓坏了弗雷德丽卡。她母亲的生活(在她反复无常的父亲面前做一个软弱无力的和平主义者)也是她极力避免的。
拜厄特关注的是1950年代困扰学术界女性的矛盾,与此同时,另一部类似的戏剧关注的是艺术家梵高。有趣的是,小说开头是在一个博物馆里,亚历山大正在庆祝他的最新作品《黄椅子》,故事围绕梵高(他的名字来自早夭的哥哥)和弟弟西奥(他努力让哥哥梵高保持清醒)。《花园中的处子》的开篇是在国家肖像画廊,距离书中主要情节已过去数十年:彼时,亚历山大参加了一个“伊丽莎白一世”为主题的展览,并由此成功创作了诗剧,以庆祝伊丽莎白二世的加冕。伊丽莎白二世时代的失败正是这部小说的主题之一。
随后,斯蒂芬妮死于家中的一场离奇事故,而她讨厌的婆婆和精神失常的弟弟如果精明些,原本是能让她幸免于难的。(拜厄特在不止一次采访中说的那句话一直萦绕在我的脑海里:她后来才意识到,她在小说中杀死的那些角色代表了自己。)弗雷德丽卡做了一个愚蠢的决定,她答应了一位非学术界的追求者,这位追求者非常富有,住在乡村别墅,极富魅力。和斯蒂芬妮一样,弗雷德丽卡似乎为性的介入打开了一扇门,但同时,又在没有过多思考的情况下,关上了心灵生活的大门。
这是一个“知识至上”的女人,但她仍然期待(也被世俗给予这样的期待)婚姻和家庭。正是这一点,让弗雷德丽卡和这套成长四部曲如此吸引我。我比拜厄特笔下的人物年轻不到10岁,我也生活在这些矛盾之中。
《静物》读后感(三):妆阁闺楼何寂静
选书和看人一样,有时难免变成一个外貌至上主义者。
《静物》的封面就像一个美人,引人注目且耐人寻味。那是一个女人的头像,朱唇紧闭,眼眸微垂,红帽像盏灯罩,从颈上开出一枝红色的花朵……
等闲识得东风面,万紫千红总是春。
这是一部缤纷绚烂,光影斑驳的小说。
小说是以一次画展作为开端的,在画展中弗雷德丽卡被色彩震住了。色彩本身能给人强烈的感官享受和难以企及的自给自足。画家们拥有捕捉美的眼睛,他们能在自然的光线、色彩变幻中抒发瞬间的感受。
画家的眼睛就如同孩子,他们所看到的线条、形状、色彩、光泽等都是崭新的,能分辨出细微差别的。就像小说里姐姐斯蒂芬妮的儿子所看到的的那样——“光线颗粒中融合了花的颜色,包括紫红色、淡紫色、钴色、柠檬色、白金色、硫黄色和铬色”。
书中每呈现一个新环境,作者对于场景中的人或物,都会以女性特有的敏锐感官进行详细描绘。特别引人注意的场景包括斯蒂芬妮的小家、法国的度假地和亚历山大借住的公寓。里面不同房间的装饰、色彩的选择、光泽与材质、线条与图案、人的服饰打扮、植物的颜色等等都得到了细致入微的呈现。
色彩是一种语言,形状也是一种语言,而且它们能超越时间空间的限制。书中还探讨了哲学家维特根斯坦所研究的颜色的个人体验和普世意义之间的关系。《静物》如果能唤起读者们对于绘画、乃至对于美学的兴趣与思考,想必是读这部小说的意外之喜了吧。
闲坐小窗读周易,不知春去几多时。
特别的是,《静物》还附赠了一本小册子。这的确很有必要。读者只需翻看书中注释就可以感受到,这本书涉及小说、诗歌、戏剧、精神分析、社会学等多方面的内容。
作者拜厄特是一位典型的学者型小说家。熟悉她的读者都知道,她的小说随处可见各种人物、典故。细读这本书时,读者们可以以它为核心,生发出跨越多学科的思考。她的小说有点宋人诗歌的味道,可以满足读者的求知欲望。
小说有两位互为映衬的女主人公——弗雷德丽卡和斯蒂芬妮,姐妹两人都对文字和书籍抱有一种宗教式的感情。
姐姐斯蒂芬妮怎么也没有想到,“人的生理属性会吞噬她所有的时间和精力”。怀孕、产检和分娩,这些女性特有的生理和心理体验,让她感受到了恐惧、烦闷、痛苦、沮丧、羞耻。她在医院里,以一种简单粗暴、毫无隐私、毫无尊严的方式被对待。世界是混乱无序,华兹华斯的诗歌成为了她在单调、嘈杂的环境中保护自己的一种方法。
对妹妹弗雷德丽卡来说,这是一个记录取代了虚构,人们都不关心创造的时代。文字就是她感受世界、认识世界、表达自我的一种途径。弗雷德丽卡在牛津这个男性王国里做了很多努力,她读诗、写评论、参与辩论、尝试戏剧表演——尽管有时候她会被当做猎物、有时候会被愚弄,她却总在尝试。
就像梵高的画能为我们认识世界打开窗口那样,作家们能通过人们司空见惯的表象,看到实物的本质,并且为这种本质找到一种新鲜的、合适的描述。劳伦斯说过:“小说是人类自我表达的最高形式。”
作者本人和小说中的两位女主人公一样,实际上是在用语言来认识世界、确认自己的存在的。她“并不为了改变社会而写作,虽然写作确实能改变社会,但我并不是为此而做,而是因为我意识到我必须这么做。”
人生到处知何似,恰似飞鸿踏雪泥。
有人认为,《静物》只是本女性小说,而拜厄特本人说过——“确实有不好的事儿发生在女性身上。但这并不是小说的所有意义,因为仅有这些,并不够好。”
小说的题目Still Life有多种理解的角度。它的法语译文是nature morte,字面意思是“自然死亡”,中文可以译翻译成“静物”。它既可以指死亡,也可以指生命的继续。世界上有各种各样男性和女性的故事,在这些男男女女的生与死之间,最常见的,就是各种“偶然”。
这本书中,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都有自己的十字架要背。就像弗洛伊德说的那样,“每个生物都希望自行演变”,可演变方向却无人知晓。
弗雷德丽卡既骄傲又野心勃勃,可在下一部《巴别塔》中她马上就要被困入奈杰尔的布兰大宅中无法脱身了;斯蒂芬妮总是在救助她遇到的一切生命(包括动物和人类),却在放飞一只困在屋里的麻雀时触电而亡;马库斯脆弱又敏感,因为同性恋情而陷入了对父亲的恐惧和对自己性别身份的焦虑中;模范丈夫丹尼尔会偷偷从餐厅溜进厨房,借洗盘子来躲清静,他和妻子一样体会到了家庭所带来的强烈压迫感……
莎士比亚在《麦克白》里说:“人生像愚人讲的故事,充满了喧哗与骚动”。那么在漫长的喧哗与骚动之后,万物终究会由混乱归于平静。最终达到斯蒂芬妮在华兹华斯的诗歌中所感受到的那种——“纹丝不动,了无生息”、“沉似冰霜,深如生命”。
所以说,这是不仅是一部关于绘画、关于语言的小说,更是一部关于生命困境的小说。
《静物》读后感(四):平淡生活里的英雄梦想
如果你打算用文学表现世界,摆在你面前的无非两条路,一条是海明威式的,另一条是福楼拜式的。
海明威追求电报文风。电报要快,要凌厉,要简洁。但简洁并不容易。它实际上是克服表达欲望,对言说之物妥协,去跟最明白无误的词汇死磕。为此海明威提出了创作的冰川理论。
这种理论声称,在文本不曾触及的地方可以隐藏大量的潜台词。
福楼拜完全不同。他把文字当照相机使,精雕细镂,巨细靡遗。《包法利夫人》里一顶帽子的出场都值得大书特书。
如果说电报文风是克制与妥协,福楼拜式的写作法,则是一种对言说之物的无限制攻占。
时至今日我们已经有太多拙劣的海明威仿写,这些文字不具备海明威的天才,便只剩下面对黑洞洞现实时的话不投机。而福楼拜是可贵的,就算抵达不了,那也是词对物的知其不可而为之。
但是连低配版的福楼拜也不好找,这要求作者每一寸的进入都是硬功夫。
我可以欣慰地对潜在读者们声称,英国女作家A.S.拜厄特才华横溢的作品——《静物》,就是一部福楼拜式的作品。
《静物》写了一群高级知识分子的生活,其中又以斯蒂芬妮与弗雷德里卡的生活为主线。两姐妹都是剑桥大学毕业的高材生,一个毕业后结婚生子,另一个奉行单身主义。耳目所及,是文豪艺术家。心中所想,是现代人心灵危机。
可以说,她们站在了现代文明的前沿。
与此同时在物质层面则是缺少刺激的,物质供应已不成问题,也就构成不了需要探讨的话题,感官追求又占据不了生活的主场。
主人公追求的是自我实现与心灵自由,这些都是内化的,很多时候与他人没什么关系。而在追求自由过程中,又必然面对家庭羁绊、道德失衡。
也正是这种追求,使小说产生一种心灵史诗的质感。正如罗曼罗兰所言,实为平淡生活里的英雄梦想。
而与《约翰克里斯多夫》不同的是,这部心灵史诗是由女性视角展开的,女性特有的细腻敏锐,以及作者拜厄特本人的哲学观、政治观,也在小说的表达中占据相当分量。
小说取名静物,人物也酷似静物。疏离、冷漠、独立,自成一体。
每一个人仿佛自给自足,自说自话。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问题要处理,他们也只关心着自己的问题。即便偶或瞥一眼其他人,除了几句颇显英式幽默的冷隽描写之外,也不会再投入更多感情。
这种疏离和冷漠有时甚至是令人不可思议的。比如连妻子临产这种事情,也是独自一人排队,手里拿着华兹华斯诗集作为慰藉。
她的思绪从现实中抽离出来,在艺术和观念中飘荡着,攫取词汇和话语,寻求对实地生活的理解。
姐姐斯蒂芬妮结婚生子,选择了家庭,但是她并非回归家庭,或者献身于“妻子”、“母亲”等身份角色,她还是自己的,并一直致力于自我的精神探索。
妹妹弗雷德里卡与姐姐大异其趣。她是剑桥大学的风云人物,身处各种思潮、运动、辩论的中心。周围结交的朋友,都是诗人、剧作家、艺术家之类。由于追求思想解放,她并不愿意回归家庭,而是追求思想和身体的解放。
她乐意于去结交,乃至于体会异性,用各种方式。甚至身体层面的交往也是服务于思想的注脚。
她所歆慕的对象,剧作家亚历山大,正在构思一部关于梵高的作品,名叫《黄椅子》。
黄椅子是一把曾经存在于梵高与高更生活里的椅子,它见证了二人的友谊和决裂,见证了艺术天才的迸发。因此在亚历山大看来,它便具有了都灵裹尸布一般的神圣感。他的这个作品,就是试图通过一件静物挖掘梵高与高更交往的戏剧性历程。
小说取名《静物》是意味深长的。静物本身绘画术语,意指一种绘画题材,同时也指绘画的对象。读者大可以把这部作品当作一件静物,它描写的是人,在这里面社会关系几乎被省略掉了,每个人都像被画笔捕捉光影的对象那样,变成一个静物。他们的内向生长,就是作者在意的光影。
拜厄特在小说里非常玄奥地提到,梵高及此前的其它一些画家,曾试图赋予色彩以感情,将之变成一种抵达不可说之境的语言。
用画笔诉说的世界,与人们日常生活的那个由语言和动作搭建起来的世界自然大异其趣。正如梵高的画那样,观赏者总是能够从其鲜明的色彩与笔触中捕捉到情感、情绪的东西。
大约是为了更好地描绘这种语言,拜厄特在小说里大段征引梵高留下来的文本。梵高个性鲜明的色彩感知式的描述,与拜厄特的文风奇妙地交织为一体。
这种通感式的修辞不止成为拜厄特打开世界的法门,同时也正是亚历山大创作《黄椅子》的逻辑依据。由于是一种静物式的写作,拜厄特非常注意营造作品的结构感、空间感,人物的关系、叙述的关系,被严密地呈现为对位、呼应。而创作《黄椅子》的亚历山大所在的位置,似乎于创作《静物》的拜厄特形成了呼应。
亚历山大坚信,黄椅子蕴藏了梵高这位艺术家的艺术生命中的某些秘密,而拜厄特也将其静谧而丰盈的玄思凝聚在词语和观念之上。毕竟,在后者这里,词汇、观念要比实际存在之物显得更加实在。
正如学者型作家惯常表现的那样,拜厄特是旁征博引的,对艺术史、文学史皆是信手拈来,这些反而构成了读者的阅读障碍——
尤其是对异国读者而言,毕竟这些作者谱系,对他们而言远非耳熟能详。
但流畅的文笔和细致的观察,或能弥补晦涩、陌生带来的遗憾。更不用说小说里还有关乎我们每个人的救赎话题。流
行文学喜欢用一些具有视觉冲击力的东西,去做出思考姿态。譬如说一提到赛博朋克文学,读者脑中立即便浮现出关于“高科技低生活”的批判;一提到科幻小说,我们便能够想到能源危机、智械危机。
与这些相必,最引人不安的恐慌恐怕既不在外部,也不在社会组织形态上,而是在于人们内心的枯萎。
“上帝死了”,尼采当年宣布。那么之后呢?人们的精神世界该如何重建?更多时候我们是在词汇与观念中摸爬滚打,自相矛盾,顾此失彼,或者从现实的片段里寻找寓言、启示。
一切看起来颇有深意,与此同时又破碎到毫无意义。
然而当我们从迷思与焦灼中醒来,仍旧需要收拾残山剩水。拜厄特写到了回避上帝的教会生活,写到了出奔也写到了回归。写到了分娩,写到了死亡。如果人们衣食无忧,无冻馁之患,并严肃审视自己的生活。这些轻飘又沉重的话题便总是会找到门来——到那时候,兴许读者会发现,《静物》也是一种人道主义。
静物无非生死,生的部分太过神性和乐观,令人难以想往。兹录取一段书中关于死亡的描写,一只窗外飞来的麻雀,在儿子的喧哗中带走了母亲的生命,这样的情节设置,显得大有意味的:
她跪下来,从裸露的冰箱后背的下面往里看。冰箱离地约一英寸。麻雀就在里面瑟瑟发抖。她趴在厨房的地板上,卷起袖子,把裸露的手臂伸到冰箱下面,想用手指取够那只鸟,她已经看到了它明亮的眼睛。
接着,冰箱突然迸出火花。疼痛感迅速传遍全身,斯蒂芬妮感觉手臂与金属黏在了一起,好像烧得噼啪响。她想,完了。接着,她好像看到了枕头上的两个人头。
这是一段酷似福楼拜风格的叙述,冷静,准确,如同复刻。死亡就这样带着翅膀飞了进来,从这个家庭里带走了临终一刻还在思想的心灵。再往后,没有生也没有死,也没有上帝或者其它,只是“眼前一片黑暗”,戛然而止。
正如同静物离开了光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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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物》读后感(五):生命的冲动:解码心路历程——《静物》译后记
文 / 黄协安(《静物》译者,上海外国语大学高级翻译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本文收录于《静物》附赠别册
《静物》这部小说对于读者,尤其是翻译人员,是一个很大的挑战,挑战主要在于三个方面,一是凡·高典故的运用,二是堆砌的细节描写,三是大量的哲学思辨。小说讲述了波特一家的恩怨、挣扎,以及三个子女与社会各界的各种纠葛。他们经历各种曲折,有人释放了压抑,实现了成长,有人失去了生命,但获得了解脱,有人摆脱了梦魇,却遭遇更大的打击。
笔者建议读者搁置细枝末节的描写以及哲学思辨的来龙去脉,专注于解码主要人物的心路历程。移情阅读,跟随小说人物的喜怒哀乐,解码他们的心路历程,是较好的阅读方式。
一 题解
原文题目Still Life原义是“静物”,是绘画的一种体裁,也指绘画的对象,如水果、花草、器物,等等。
小说序章的场景就是伦敦皇家艺术学院的后印象主义艺术展,迎面而来的是一排凡·高的画,弗雷德丽卡见识了凡·高关于事物的概念,包括静物中的性隐喻。事实上,凡·高和他的绘画艺术,几乎贯穿小说的始终,尤其是那一把“黄椅子”。“黄椅子”也伴随着弗雷德丽卡的精神成长旅程。弗雷德丽卡的暗恋对象亚历山大编排了以“黄椅子”为主题的话剧,弗雷德丽卡也观看了这幕话剧,因此实现了意识的转变。
同时,Still Life也可以按字面解释,即“静止的生命”,即死亡。在小说中,亚历山大的朋友曾经做过这样的解释:
也许,我们也可以用这种方式看待静物,所谓静物画,是自然死亡的同义词。就此而言,“静物”是一个意义丰富的隐喻,代表着生命的哲学,向生而死,向死而生。也许,“死亡”是最理想的生存状态:在弗洛伊德的眼中,事物都不愿意让光唤醒生命,它们都希望回归原本的状态,本能是保守的。弗洛伊德说,每个生物都希望自行演变,不要被改造……也许,无生命物体沐浴着阳光,是黄金时代的一种象征,绝对的静止,没有欲望和分裂的世界。因此,小说中的生与死都得到了解释。
关于凡·高,小说着重引述了画家在法国南部小镇的那段时间,那是他心灵激荡最强烈的时期:从凡·高与高更的友情,到他的疯癫和自残,直至他最后自杀身亡。这可以说是一个很好的隐喻,凡·高的死,“是最后暴露的金黄色涂满了躯体那小小的房间”,是光辉的泯灭。
二 生与死
小说第一章的场景是在妇产科医院,斯蒂芬妮去做孕检,这意味着新生命的开始。可是,就在等待检查的时候,她却目睹了一件相当恐怖的事情:另一个孕妇欧文太太流产了,一个小生命终结了,如斯蒂芬妮所喜欢的华兹华斯在诗里所言,“纹丝不动,了无声息”。
斯蒂芬妮终于顺利产子,在那一刹那,她感受到了“极乐”:
光线从窗户射进来,越来越亮,他的眼睛看到了,她也看到了,她意识到这是来自天上的极乐之光,她不喜欢“极乐”这个说法,但那是唯一的解释。她的身体很平静,极度疲乏,正在休息,而她的心灵却自由、清澈、闪着光芒。由此可见斯蒂芬妮对生命的渴望,那是她摆脱生活压抑的希望。
可是,人算不如天算。就当她憧憬新生活之际,一只猫叼进来的一只麻雀,却要了她的命。那是突如其来的悲剧。出于儿子的“好生之德”,斯蒂芬妮要把小鸟赶出去,让它得以逃生,可是,小鸟鬼使神差地钻到冰箱的下面,斯蒂芬妮“趴在厨房的地板上,卷起袖子,把裸露的手臂伸到冰箱下面,想用手指去够那只鸟”,结果,“冰箱突然迸出火花。疼痛感迅速传遍全身,斯蒂芬妮感觉手臂与金属粘在了一起,好像烧得噼啪响。”斯蒂芬妮死了,房间里弥漫着烧焦的味道,而那只小鸟却“奔着夜色深处飞走了”。
死意味着解脱,却在她对生活恢复希望的时候到来,也带走了斯蒂芬妮的弟弟马库斯重燃的生活希望。
马库斯是个“有问题”的青年:
马库斯·波特是斯蒂芬妮的弟弟,和他们住在一起,就目前看来,他得一直住在这里。1953年夏天,他遭受了打击,精神崩溃,有人说,起因是他跟里斯布莱斯福德高中的生物老师保持不正当的关系,也有更了解他的人说,他本来就有问题,两人怪异的关系只是加剧了他的问题。实际上,他曾经是有追求的青年,可是,他的家庭环境实在压抑,他的父亲比尔脾气暴躁,让他充满恐惧,乃至于“‘家’这个字确实在他的脑海里转化成了一副吓人的景象”。斯蒂芬妮帮他找了一个心理医生,帮他寻找“病因”,希望解决他的问题。可是,对于罗斯先生是否能帮到他,他不抱什么幻想。他既内向,又自负,他觉得他即使跟罗斯先生说什么,他也不一定能领会。
他的病根是在吉德恩组织的青年联谊会活动中找到的。在吉德恩的鼓励下,马库斯参加了联谊会的实地考察活动,认识了鲁茜和杰奎琳,跟她们在一起的时候,“马库斯发现自己时不时很开心。他有些害怕,这样的自己让他觉得很陌生。他与杰奎琳和鲁茜在一起的时候很开心。杰奎琳爱问他一些私人问题,而且一定要他回答。”最终,他爱上了鲁茜,并终于回到了学校,准备考大学。
可是,就当他鼓足勇气,准备跟姐姐敞开心扉的时候,斯蒂芬妮却遭遇了不测。斯蒂芬妮的死,又让他背上了沉重的十字架:
悲伤的人一般都是背负着愧疚的人,悲伤的马库斯怪自己笨,没有拔掉插头,甚至责怪自己干吗一心想着要跟她说他爱鲁茜?这是一个令人难以释怀的悲剧性循环。斯蒂芬妮的死,让马库斯又回到了原点。
三 女性的觉悟
弗雷德丽卡是小说的真正“女一号”,在小说中,她从高中毕业,成功被剑桥大学录取,到法国南部小镇当家教,到剑桥大学读书,大学毕业后到大都市伦敦和一个男人将就,期间的心路历程可谓跌宕起伏。
弗雷德丽卡对生活有着强烈的憧憬。她是一个有个性、有反叛精神的女生,由姐姐斯蒂芬妮陪伴着去做成人仪式的时候,她就嘲讽姐姐嫁给一个牧师,成为“专职的牧师太太”。她说,“我要摆脱出来,也绝对不会后悔,我再也不会回头……我再也不属于哪里、属于谁了,我就是我。”在高中期间,她暗恋父亲的同事亚历山大,参加了亚历山大话剧的角色饰演,却被另一个男人威尔基骗上了床;她到法国南方,在一定意义上是要摆脱现实的桎梏,那是个家教换食宿的项目,可以帮助她脱离家庭而自立,而在此期间,她见识了不同的文化,且鬼使神差地又碰上了梦中情人亚历山大,也是在此期间,亚历山大创作了新的话剧《黄椅子》。在剑桥大学,弗雷德丽卡实现真正的释放:“学院给学生安排了监护人,鼓吹富有责任感和体面的行为举止,这是对学生的极大限制。这是喝热可可、吃烤松饼和喝下午茶的好地方。弗雷德丽卡渴望酒精,渴望争吵,渴望性。”于是,她利用性别之利成了剑桥大学的“风云人物”。
作为“花丛中的年轻人”,弗雷德丽卡在剑桥有了真正喜欢和仰慕的人,那就是教授兼诗人拉斐尔·费伯。拉斐尔的名字与文艺复兴后三杰之一相同,这个拉斐尔聪明绝顶,是马拉美诗歌的译者,满腹经纶,谈吐非凡,让弗雷德丽卡痴迷。他代表着弗雷德丽卡追求的精神境界,但是,拉斐尔迟迟不肯接受弗雷德丽卡,即使最终接受了,也是点到为止:“吻她的时候,他很紧张,一碰到就分开,像一只动作敏捷的小鸟儿。”这样的“男人”,结果是让她“落荒而逃”。她不需要柏拉图式的爱情。
于是,她“爱上”了另一个男人,准确地说,是她勉强接受了另一个男人的追求。那个男人是奈杰尔·瑞佛,一个与剑桥大学的男人不同的男人:“他穿着一件非常正式的驼绒大衣,剑桥的绅士不会这样穿,看起来流于庸俗,尽管这件大衣很昂贵,也不算花哨。”他不适用剑桥的规则,“她不知道在哪里还有像奈杰尔这样的男人,也许,在伦敦周围各郡,或是英格兰各郡,可能有很多这样的男人,军队里面有很多,伦敦城里也有很多。但是,弗雷德丽卡认识的所有人,包括那些不合适的人,都是剑桥人。”总之,奈杰尔·瑞佛代表着弗雷德丽卡的另一种憧憬,虽然他的身上存在谜团,可能是个骗子。最终,弗雷德丽卡投入了奈杰尔·瑞佛的怀抱。
弗雷德丽卡从女孩“成长”为女人,这个过程是曲折的。她是一个充满渴望和追求的女人,可是,她的追求大多未能如愿,因此产生新的憧憬,开启新的历程。她与奈杰尔·瑞佛的结合是“苟且的”,必然不是她的终点。
四 拜厄特的哲学
有人说,拜厄特是学院派的作家,笔者十分认同这个观点,不过,对于译者而言,所谓“学院派”,关键不在于小说的构造,或者虚构与现实的关系,而在于小说中有大量的哲学思辨和历史文化内容,例如关于语言、颜色的意义,诗歌和绘画中关于事物和颜色的隐喻,以及马拉美的诗歌和主张,等等。这些抽象的内容给译者造成了很大的困扰,笔者希望译者的努力,可以减少中文读者的阅读困难。
哲学思辨中值得一提的是弗雷德丽卡对“不可知论”的推崇:“弗雷德丽卡得知纽纳姆学院成员基本都是不可知论者,非常高兴,尽管她对女性争取权利的斗争一无所知,对于学生被强行授予神职而感到的焦虑一无所知,对于涉及上帝的原则之争以及对于教堂和大学的关系,她也都一无所知。”不可知论具有强烈的人文气息,否认彻底认识世界的可能性,从而对宗教信条提出质疑。恰巧,弗雷德丽卡对姐姐斯蒂芬妮的不满,是因为姐姐嫁给了一个牧师,成为了无趣的牧师夫人,而她们的父亲比尔也不喜欢女婿丹尼尔,认为他没有出息。事实上,在故事中,丹尼尔是一个令人感到压抑的人物,他的职业和相关行为习惯让斯蒂芬妮的生活失去了色彩。
不可知论强调感觉经验,也许,推崇不可知论,正代表着认识世界的渴望,是心灵追求的起点,是生命冲动的萌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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