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大的麦穗读后感,当阅读了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需要回过头来写一写读后感了。那么我们如何去写读后感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最大...
最大的麦穗读后感
当阅读了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需要回过头来写一写读后感了。那么我们如何去写读后感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最大的麦穗读后感,欢迎大家分享。
最大的麦穗读后感 篇1古希腊学者苏格拉底为了让弟子认识到深刻的道理,便把弟子们领到麦田边,让他们找麦田中最大的麦穗,只许进不许退。
弟子们听懂了老师的要求后,就走进了麦田里,因为那时正是小麦成熟的季节,所以麦田里都是大麦穗。弟子们找了一株又一株都不是最大的,最大的在前头,他们都找到麦田的尽头了,仍然是两手空空的。
苏格拉底对弟子们说:“这块麦地里肯定有一穗是最大的,但你们未必能碰见它;即使碰见了,也未必能作出准确的判断。因此最大的一穗就是你们刚刚摘下的。
其实人的一生仿佛在麦田中行走,在寻找人生中最大的麦穗。
有的人看见了颗粒饱满的“麦穗”就不失时机地摘下来;有的人则东张西望,错失良机,当然追求应该是最大的,这才是实实在在的。
我感到,人生活在世上,追求是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就好比攀爬高峰一样,从低到高。追求目标,应该付出辛勤的劳动,在实现目标的过程中,要有坚强的意志,虽然会失败,但不应该气馁,因为失败是成功之母,我们要从失败中总结经验,从失败中吸取教训,这样才能成功。世界上哪有生下来就是一个经验丰富的人?哪有一个生下来就在人生道路的巅峰上?
朋友们,人生中最大的“麦穗”,就在你的人生中,等待着你去摘取。人生中既有得,也有失。所以你要不怕失败,努力去追求你人生中的目标吧,不断摘取人生中的大“麦穗”。做实实在在的事,做实实在在的人,这才是最有意义的人生。
最大的麦穗读后感 篇2这篇课文主要讲述了苏格拉底要求弟子们到麦地里摘一穗最大的麦穗。弟子们认真地在麦垄中认真地挑挑拣拣,但左看右看每一个称心的,一次次地错失良机,以至于到达终点时,每个人都是两手空空。苏格拉底谆谆教导弟子们应抓住眼前的一穗,当机立断,早做定夺。弟子们也从苏格拉底的教导中悟出了要抓住眼前的机遇,不要错失良机的人生道理。如今的社会中,许多人也是不懂得抓住眼前颗粒饱满的麦穗,总是犹豫不定,一再错失良机。
而这一道理也让我想起了自己。我从幼儿园开始,就不敢在别人面前展示自己,包括自己的家人。而从一年级开始,每学期老师给我的评语都是:上课不敢于发言,希望今后能多听到你的见解。我也不是不想发言,每次都是怕自己理解错误,刚到嘴边的答案就硬生生咽了回去。学完这篇课文后,我意识到自己错过了许多能够表现自我,锻炼胆量的机会。其实,在家人面前表演才艺没什么大不了,也能锻炼我的胆量,而我总是一再地推脱;上课举手发言,可以多与同学们交流自己的理解、见解,对自己的学习也有很大帮助,可我总是话在嘴边说不出口;每次在生人面前都放不开,错过锻炼社交的机会……现在回想起这些事来,我觉得我也像文中的弟子一样,一次次地错失良机,不懂得把握住眼前的机遇。正式这点,直到现在,我在别人面前也经常放不开。
只有把握住眼前的机遇,不再错失良机,脚踏实地地利用好每一个机会,才可能获得一定的收获;若干个收获聚集在一起,才能取得成功。一个人需要拥有远大的理想与抱负,但更需要抓住自己眼前出现的机遇,实实在在地完成好当前的任务,因为通向理想的道路是由眼前的每一个机会铺成的,如果好高骛远,不能脚踏实地,就会错失良机,到头来两手空空,一事无成。
一个人不管理想是否远大,只有抓住眼前颗粒饱满的麦穗,才有可能实现理想,取得成功。而一再地错失良机,到头来只能两手空空,一事无成。
最大的麦穗读后感 篇3课文《最大的麦穗》讲苏格拉底让弟子们去麦地里找最大的麦穗,弟子挑挑拣拣,两手空空,苏格拉底便借此告诉弟子们道理
这篇课文中苏格拉底最令我钦佩的便是他敢于突破当时的教育背景,让弟子们通过实践明白道理,而不是死死板板的“教书模式”他的这种创新模式值得我们学习。
创新,历来就是一个人所必备的品质。只有有了创新创新精神,才能够举一反三。况且,无论你干什么,是学生、老师、工人……只要有了创新精神,那么就一定可以提高工作或学习效率。如:你发明了简算法则可提高算数效率。你发现杠杆原理,则可省不少力……总之,只要有了创新精神,可以对做事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再说,苏格拉底在内的古希腊三贤不也是有了创新精神才成功的。
相比之下,我们中国教育从来创新都不大。
我也是一位学生,我们天天学习科学知识。什么热胀冷缩、生物圈、食物链……可我们很少做实验,对上述理论也只是只闻其声、未见其人。国家现在这么富裕,也不买一些专用器材,更别说从小培养了。
在医疗、军事、工业……一直仿照外国所以一直落后其他国。
所以我觉得,我们中国应知前耻而后勇,吸取前车之鉴。大大利用创新精神,让东方之龙从新挺起脊梁。我们业务应学习苏格拉底的创新精神,“将创新进行到底”!
最大的麦穗读后感 篇4《最大的麦穗》是苏教版第十二册的一篇语文课文。前几天我们刚学过,我受益匪浅。
读完这篇文章后,我悟出了一个道理:人的一生仿佛是在麦地中行走,在寻找人生中最大的“麦穗”。
我感到,人生活在世界上,追求是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就好比攀登高峰一样,从低到高。追求目标,应该付出辛勤的劳动,在实现目标的过程中,要有坚强的意志,
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这话说的一点没错,我们要从失败中总结经验,这样才能准确的判断出哪件事是人生中的大事。
人生中最大的“麦穗”,就是人生中实实在在的事。不论大事、小事,不都是为人类、为祖国建设做贡献吗?就是为了追求这个目标,所以我们应该尽力工作学习,而不是等待;同时也要尽力找到人生中最大的“麦穗”,这样的人生既充实,又有意义。
朋友们,人生中最大的“麦穗”,就在你的人生中,等待着你去摘取。人生中既有得,也有失,所以你要不怕失败,努力去追求你人生中的目标,不断摘取人生中最大的“麦穗”。做实实在在的事,这才是最有意义的人生。
最大的麦穗读后感 篇5《最大的麦穗》读后感快乐的微笑是保持生命健康的唯一良药,它的价值是千百万,但却不要花一分钱。——奈思比特。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最大的麦穗》。故事讲了,一位老师带领自己的弟子来到一片麦地里,他对弟子们说:你们去麦地里摘一个最大的麦穗,只许进不许退,我在麦地尽头等你们。弟子们在麦地里开始寻找最大的麦穗,他们找了又找,看一个都不觉得这是最大的麦穗,就丢掉了。已经过了很长时间了,到了尽头,弟子们还没有找到最大的麦穗,都惭愧的低下了头。
人的一生仿佛也是在麦地中行走,也在寻找那一棵最大的麦穗。有的人见到了颗粒饱满的麦穗,就不失时机的摘下它;有的人则东张西望,一再错过良机。
当然,追求应该是最大的,但把眼前的一穗拿在手中,这才是实实在在的。
最大的麦穗读后感 篇6今天,我在上课时学了一篇文章,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这篇文章就是《最大的麦穗》。
这个故事讲了:在古希腊有一位大哲学家,他叫苏格拉底。有一天,苏格拉底带着弟子们去麦地,让他们寻找最大的麦穗,到了最后谁也没有找到。他想通过这件事来告诉弟子,要学会把握好机会。
想想我们,时不时的错过了机会,就说我吧。有一次,我去买作业本,看中了一个米老鼠的封面,刚拿起,我就想说不定下一家还有hellokitty的呢!我急急忙忙地跑到了下一家,果真有hellokitty的。我又想了想说不定第三家还有多啦A梦的呢,那就更好了!于是,我就这样的挑来挑去,等想好买那个本子时,那个本子已经被卖掉了。这就是生活中最平凡不过的事例了。机会不是时时都有的,错过了再也没有了。把机会让给了他人,自己就会一无所获。
世上没有后悔药,应追求最完美的,但要捉住眼前的机会,这才是事实在在的。所以,只有把握住现在的机会,才能实现远大的理想。
最大的麦穗读后感 篇7读了《最大的麦穗》这篇课文,使我深深的懂得了一个道理:机不可失,失不再来。
本文主要讲了苏格拉底要他的徒弟们到成熟的麦穗中摘一棵最大的麦穗,可是他的徒弟们都总认为最大的一穗还在前面,最后走到了尽头都没有一穗摘到。这就告诉了我们凡事都不要只往前面想,要善于抓住机会,不要措失良机,因为机会难得,一旦失去了,就在也没有这样的机会了,就再也没有这么好的机会了。说到机会,倒让我想起了一个故事:小明是五年级的学生,学习成绩挺不错的,只要他在学习上再加一把尽,六年级的毕业考他肯定可以考上一所不错的中学,但是他不会把握机会,也不知道珍惜时间,总以为到六年级再努力点也不迟,就这样的日复一日的过去了,终于要到考试的时候了,这时他才匆匆忙忙的复习起来,可是这又有什么用呢?他已错失了良机,浪费了时间。最后他考上了一所很不理想的中学,此时的他后悔不已,可后悔又有什么用呢?机会错失了就不会再有,再也不会有这样的好机会了。这个故事说明了我们不管做什么都不能错失良机,也不能浪费时间。机会和时间是相辅相成的,珍惜时间是把握好机会的关键。
读了《最大的麦穗》这篇课文后,我们不仅要学会把握好机会,更要珍惜好时间。
最大的麦穗读后感 篇8要预习新课文了,我翻开了语文书,默默地读起了《最大的麦穗》这篇文章。
文章主要写了:一天,苏格拉底让弟子们在麦地中找出一个最大的麦穗,并要求只许进不许退。可是弟子们总认为最大的麦穗在前面,结果走到了的尽头,依然两手空空。苏格拉底借机教育了弟子们,告诉他们一个深刻道理。
我觉得苏格拉底十分睿智,他用借事喻理的方法,教育了弟子们:要不失机会地抓住眼前的机会。是啊!就如在麦地中行走一样,机会机会便是麦地中的麦穗。我们只有不失时机地抓住它,才不至于空手而归。
记得我读过一篇文章:一个犹太人与一个美国青年一同去找工作,两个人同时走进了一家公司。公司很小,工作很累,工资也低。英国青年不屑一顾的走了,很轻率的放弃了这次机会,而犹太人却紧紧地抓住了这个机会,高兴地留了下来。两年后,英国青年还在寻找工作,而犹太人早已成了老板。这两个年轻人原本都站在同一个“起跑线”上,可是犹太人却抓住了眼前的一个机会,踏踏实实地做好自己的工作。这是因为他好高骛远,不抓住自己眼前的机会,使机会一次一次地从他眼前溜走。
我也是一个善于抓住机会的人。记得有一次学校举办朗读比赛,我毫不犹豫的举手报名。就是因为我抓住了这次可以展示自我的机会,我获得了三等奖,朗读水平也有了很大提高。
我合上了书,在脑子里一遍又一遍地咀嚼着《最大的麦穗》这篇文章让我获得的人生道理,人在一生中,只有不失时机地抓住眼前的机会,你的梦想才不是泡影。
最大的麦穗读后感 篇9星期三上午老师带我们上了《最大的麦穗》这一课,令我感触颇深。
这篇课文主要写古希腊学者苏格拉底让弟子们去麦地里摘一粒最大的麦穗,弟子们挑挑拣拣,结果两手空空的故事。我边看边在心里嘲笑他们,可反过来一想,他们犯的错误我不也犯过吗?
我上五年级时,由于这是很重要的学习转折阶段,很多比赛都出现,我总认为机会很多,一个也没参加。英语风采大赛正当报名时期,我心想:以后还有很多机会,下一次再参加吧!结果两个星期过后,参加的同学各个凭自己的努力拿了奖状,名字也光荣的写进了喜报里,我的心痒呀!可这又能怪谁?还不得怪我没有把握住机会。
学了这一篇课文,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一个人需要树立远大的理想与抱负,但更需要抓住眼前所出现的机遇,实实在在的完成好当前的任务。因为通向理想的道路是由眼前的每一次机会铺成的。如果好高骛远,不能脚踏实实地的,就会错失良机,到头来两手空空。
最大的麦穗读后感 篇10本学期学习了《最大的麦穗》这篇课文后,苏格拉底的话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他说:“这块麦地里肯定有一穗是最大的但你们未必能碰见他,即使碰见了,也未必能作出正确的判断,因此最大的一穗就是你么刚刚摘下的。”
弟子们悟出了这个道理:人的一身也仿佛在麦地中行走,也在寻找最大的一穗,有人见到了颗粒饱满的麦穗就不是时机的摘下它,有人则东张西望,一再地错失良机,当然追求应该是最大的,但把眼前的一穗拿在手中,这才是实实在在的。
这篇文章的主人公是古希腊的一位大学者苏格拉底,主要是讲苏格拉底让他的弟子们去麦地里摘一个最大的麦穗,只许进,不许退,可弟子们没有完成任务,苏格拉底就说了以上一番话。
邻居家有两个儿子,都是大学生。毕业后出去找工作,老二给人家当营业员,权老大也去,老大觉得做营业员太屈了,希望找更好的工作,到现在也没找到。而老二的上司认为老二对工作认真负责,一直升到了总经理。
这个故事结合弟子们的话,我悟出了这样一个人生哲理:一个人需要树立远大的理想与抱负,但更需要抓住自己眼前出现的机遇,实实在在的完成当前的任务,这样才不会错失良机一事无成。
最大的麦穗读后感 篇11最近,我们学到了最大麦穗的教训。一个小小的”摘麦子”的故事,但是我深刻理解了一句老话——”时间是至关重要的”。
在书中,苏格拉底告诉他的门徒们,要摘下田里最大的麦穗,不要回头看,但是他们不断地挑选,最后他们一无所有。一句话的文字发人深省: “追求应该是最大的,但眼前的耳朵在手中,这是真实的。”
的确,听起来漫长实则也是短暂的人生价值就如同在麦地里行走,而那最大的一穗,就是因为我们自己远大的理想和抱负。“眼前的一穗”则指眼前的机遇。机遇就如闪电般划过,只是看我们应该如何通过选择,能否当机立断。而几个小故事内容恰好他们可以使用说明企业把握市场机会的重要性。
日本跨国公司招聘一名会计,因为高薪,使很多年轻人前去应聘。机会难得,大家欢呼想脱颖而出。经过精心筛选两轮,只留下三名女学生,他们将面临第三轮面试。第二天,经理把他们的'每一个黑色礼服和污渍包,告诉他们时八:“你要采访总经理办公室书面季度之前过去的八年,总经理喜欢干净的人哦,污渍,如果他们发现的是消除了。“听到这话,头号并迅速拿出纸巾擦拭污渍,擦自己都比较脏,被淘汰出局。 II随后赶到跑到厕所,希望能清洁污渍,污迹终于走了,II胸部但是湿一个,等到总经理办公室的前方,刚刚八点一刻。 II缓缓打开它们,看III刚出来的时候,看到她胸前污垢,安稳地,总经理就看到了湿滑的赛道的补丁,抱歉地说:“对不起,你被淘汰,我选择三“两号并不满足,他试图打开,听到总经理说:”。三包挂在胸前,挡住污渍,用最快的时间来赢得机会。“II没什么可说的,出房间。
我的舅舅也是我们一个可以很好的例子。大学学生毕业后,他连找了几份工作人员都不满意,不是嫌这个企业工资太少,就是嫌那个社会工作太累,结果白白错过了许多发展机会。
歌德说:“善于捕捉俊杰的机会。” 是的,机会是平等的,但它们是转瞬即逝的。 我们确实应该树立远大的理想,但最重要的是把握现在的机会,把现在的事情做好。 否则,我们会错过机会,一事无成,对吗?
最大的麦穗读后感 篇12前几天,老师带着我们学习了《最大的麦穗》一课,学习了之后,我心中悟出了一个道理。
课文主要讲述了古希腊的一位文学家苏格拉底让弟子们到麦地里挑一个最大的麦穗交给他,只许进不许退,弟子们听清后要求就进入麦地了。他们总是挑挑拣拣,所有的麦穗他们都不怎么满意,因为他们认为机会还有很多,没有必要过早的下结论。当他们走到麦地尽头时,才知道自己错失了良机。读完课文后,我轻轻合上课本,心想:世界上很多人都像苏格拉底的弟子们一样,总是认为最好的在后面,可往往不是都能梦想成真。但是,我又换了一个角度思考:如果能够立足现实,面对机遇,果断出击,将若干个小收获累积起来,我相信,谁都可以铸就一生的辉煌!
前些天,我在一本书上,看到一件事情:作者的表哥大学毕业都一年多了,却不愿出去工作,不是嫌这个工资少,就是嫌那个工作太辛苦,浪费了很多机会。作者对他说:“只有把握住身边的每一次机会,踏踏实实地做好每件事,这才是最好的。”作者说的真对,我们生活着,不能想着最好的不是现在,而是想着把握手中的机遇,那样才会收获到沉甸甸的果实的。
老师也借用了这篇课文教育了我们:一个人应该树立远大的理想和抱负,但是我们不能够好高骛远,更需要抓住眼前的机遇,脚踏实地的做好每一件事。这样,就不会错失良机,一事无成了。听了老师的话,我的两眼望向远方,心想自己一定要将这些道理铭记在心,时时刻刻的想着,也这样做着。
最后,我写下一句话:“树立远大理想,用心追寻;抓住眼前机遇,及时果断!”
最大的麦穗读后感 篇13纵看古今中外辉煌之事,都是那些拥有大目标,大追求的人士所为。许多人在崇拜和效仿这些人的时候,往往忽略了他们背后的一个共同点:有最大的追求,但更善于抓住眼前的机遇和机会。
这正如哲学家苏格拉底所说:“人的一生仿佛就在麦地里行走,都在寻找着最大的麦穗,有的人看见眼前的麦穗,就不失时机的摘下它,有的人则东张西望,一再地错失良机”。细细品味这句话,我若有所悟,也感慨万千。最求之大,虽然是好的,但是那是空虚的,并不如实实在在的麦穗,也就是机会。在小时候,大人们总是教育我们要有远大的追去,但是忽略了眼前的机会——是啊,人的一生是那样短暂,在机会面前,每个人是不容考虑,应当立即抓住它的。这让我想起了当下一个热点——有些大学生到海外留学,自以为喝洋墨水就可以好找工作,回来以后总是认为这个公司待遇低,那个公司干活累等等,到了最后一事无成,什么工作都没有找到,这种实例就充分说明——即使有优势,也要善于抓住眼前的机遇,否则只凭多么远大的追求,也将是一事无成。
其实,现实生活中的机会太多太多,只看你善于不善于去抓住它,在这个竞争强烈的时代,只有才能和机会才能改变生活,带来好运,同时,拥有机会先改善一些,才可以有更好更远大的追求和理想,这二者是相辅相成的,所以说,要想有追求,就要善于抓住和把握机会,抓住和把握那最大的麦穗。
最大的麦穗读后感 篇14《最大的麦穗》这篇课文讲的是希腊大学者苏格拉底带着弟子来到一块麦地,那正是收获的季节,苏格拉底要求弟子们摘一个最大的麦穗,只许进不许退。弟子们进了麦地后挑挑拣拣,但都不满意,到头的时候才发现两手空空。
做人和拾麦穗一样,机会便是人生路上一个个大大小小的麦穗,“机会不会上门来找,只有人去找机会。”一个英国青年和犹太青年同去找工作。路上,两人看见地上有一枚硬币,英国青年毫不理睬,犹太青年却低头把它捡起。不久,他们到了一家小公司,公司工资低,条件差。英国青年走了,犹太青年留了下来。四年后,两人再次相遇。犹太青年已成为一公司的老板,而英国青年还在找工作。当英国青年问犹太青年成功的秘诀时,犹太青年说“我只是捡起了那枚硬币,抓住了机会。”桃花谢了,还有再开的时候;燕子去了,还有再来的时候,但机会失去了,就不会再来了。
我们不能好高骛远,要懂得把握住眼前的机会,人生路的确很长,但却是一条只进不退的路,路上的机会每个人均等,懂得珍惜机会的人才能大展鸿图。相反,那些不懂得把握时机的人只能在他没有珍惜的机会面前抱怨自己不幸运,没有机会。
最大的麦穗读后感 篇15麦穗收割的季节,就是农民伯伯丰收的的季节。小时候,我也跟随过爸爸妈妈到田野里去收割麦穗,我也体验过农民那种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感受。那时候,如果麦穗能得到一个好的收成,对于农民来说,那是一件最开心的事情。那些可以收割的沉甸甸的麦穗里面,肯定有大的也有小的,你们都能分辨出来吗?今天,我读了《最大的麦穗》这一篇课文,读了之后,我感触颇深。
《最大的麦穗》这一篇课文讲的是古希腊有一位名叫苏格拉底的学者,他带领众弟子去麦地里摘麦穗,他让弟子们在沉甸甸的麦穗里面摘一个最大的,只许进不许退。地里到处都是麦穗,哪一个才是最大的呢?弟子们看看这一株,又看看那一株,总觉得最大的那一穗应该还在前面等着他们。经过了一段时间,弟子们终于走到了尽头,他们两手空空,什么也摘不到。他们才恍然大悟,有的人见到了颗粒饱满的“麦穗”,就不失时机地摘下它;有的人则东张西望,一再地错失良机。当然,人都应该追求最大的,但把眼前的一穗拿在手中,这才是实实在在的。
《最大的麦穗》这一篇课文,使我想起了童年的一次钓鱼。那一次,我跟好朋友小淑一起去钓鱼,我们都是钓鱼高手,我们两个商量约好,看在半个小时内谁能钓到一条最大的鱼。其实一开始,我就先钓到了一条鱼,但是我又想时间还早着呢,先把鱼放下去,反正还能钓到一条更大的鱼呢。最后,半个小时的时间到了,我一看我的钓鱼竿空空如也,而小淑则钓到一鱼在那边等着我比赛呢。结果可想而知,我们是以一比零分出胜负的,因为我什么也没有钓到,所以输了。其实如果我原先钓到的那一鱼如果不放下水,那么赢的就是我了,因为小淑钓到的那条鱼明显比我事先钓到的那一条小得多。我童年的这一次钓鱼不就跟《最大的麦穗》这一篇课文里面的众弟子一样吗?我们都是属于好高骛远,总得更好的、更大的还在后面,结果没有牢牢抓住眼前的东西,最后的结果是什么也得不到,这就叫做得不偿失。原来,把握自已手里拥有的,才是最重要的,人的一生中,可能遇到各种各样的机遇,但是抓住眼前的机遇,才是迈向成功的基石。时不待我,不能东张西望,抓住眼前、把握现在,是《最大的麦穗》这一篇课文给我的深刻启示。
最大的麦穗读后感 篇16前几天,我学了一篇课文,题目是《最大的麦穗》。
课文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一天,古希腊的大学者苏格拉底带领地他的几个弟子来到一块麦地边。地里满是沉甸甸的麦穗。于是,苏格拉底让弟子们去麦地里摘一个最大的麦穗,只许进不许退。弟子们走进了麦地。他们一边往前走,一边挑挑拣拣,他们总以为机会还有很多,摘了又扔,完全没必要过早地定夺。大家突然听到苏格拉底洪亮的声音:“你们已经到头了。”两手空空的弟子们才如梦初醒,无数株小麦似乎在嘲笑他们。苏格拉底谆谆教导弟子们,弟子们也悟出了其中的道理。
“人的一生就像在麦地中行走,也在寻找那最大的一穗。”没错,我们一直在寻找最好的机会,最大的机遇。有些人看见了在眼前出现的机遇,就不失时机地抓住它;而有些人则东看看西看看,总以为前面还有许多的机会,最好的还在前面,眼看着机会一次次的从他的身边溜走。我们寻找的当然是最大的,最好的“麦穗”,不过,把握住眼前的机会才是真实的,最实实在在的,不要错过你眼前“最大的麦穗”。
最大的麦穗读后感 篇17今天,我们学完了第16课——《最大的麦穗》,回过头来,又慢慢地回味着每一个字,每一句话。
本文写了苏格拉底要求弟子们到麦地里摘一个最大的麦穗,弟子们在麦地里挑挑拣拣,一再错失良机,结果两手空空,苏格拉底谆谆教导弟子们抓住眼前的一穗,当机立断,早作定夺。弟子们从苏格拉底的话中悟出了抓住眼前机遇,不要错失良机的人生道理。
我想起了我的表姐。她研究生毕业有一年多了,可现在还在家里。她也找过几份工作,但不是嫌这个工作环境差,就是嫌那个工作工资少,还嫌另一个工作辛苦呢。总是把希望寄托在未来,结果失去许多良机。
从中我也悟出了这样的一个道理;一个人需要树立远大的理想和抱负,但更需要抓住自己眼前出现的机遇。只有握住身边的每一次机会,踏踏实实地做好每一件事,这才是最好的,这样才能收获沉甸甸的麦穗。如果好高骛远,不能脚踏实地,就会错失良机,到头来两手空空,一事无成。追求是最大的,但把眼前的一穗拿在手中,这才是实实在在的。
张洁大雁系列读后感
张洁大雁系列读后感本文中叙述了两个拣麦穗的故事。一个是关于所有“在农村长大的姑娘”的,一个是关于叙述者“我”的。前者用概括的方式来叙述,它是许多人的共同故事,通过这个故事,表现了农村姑娘在少女时代对未来人生的纯真而朦胧的幻想,对实现幻想所付出的热情和努力,以及在现实人生中的一再失落。在这被一再重复的故事中,显现出一种对平凡、苦涩人生的怅叹之情,表现出对幻想的困惑和人生的孤独感。它是另一个故事的情感铺垫。
莫言的讲故事的人读后感150字以上
北京时间今日(8日)凌晨,2021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中国作家莫言在瑞典学院发表文学演讲,主题为“讲故事的人”(storyteller)。
演讲全文如下。
尊敬的瑞典学院各位院士,女士们、先生们:
通过电视或网络,我想在座的各位对遥远的高密东北乡,已经有了或多或少的了解。你们也许看到了我的九十岁的老父亲,看到了我的哥哥姐姐、我的妻子女儿,和我的一岁零四个月的外孙子。但是有一个此刻我最想念的人,我的母亲,你们永远无法看到了。我获奖后,很多人分享了我的光荣,但我的母亲却无法分享了。
我母亲生于1922年,卒于1994年。她的骨灰,埋葬在村庄东边的桃园里。去年,一条铁路要从那儿穿过,我们不得不将她的坟墓迁移到距离村子更远的地方。掘开坟墓后,我们看到,棺木已经腐朽,母亲的骨殖,已经与泥土混为一体。我们只好象征性地挖起一些泥土,移到新的墓穴里。也就是从那一时刻起,我感到,我的母亲是大地的一部分,我站在大地上的诉说,就是对母亲的诉说。
我是我母亲最小的孩子。
我记忆中最早的一件事,是提着家里唯一的一把热水壶去公共食堂打开水。因为饥饿无力,失手将热水瓶打碎,我吓得要命,钻进草垛,一天没敢出来。傍晚的时候我听到母亲呼唤我的乳名,我从草垛里钻出来,以为会受到打骂,但母亲没有打我也没有骂我,只是抚摸着我的头,口中发出长长的叹息。
我记忆中最痛苦的一件事,就是跟着母亲去集体的地理拣麦穗,看守麦田的人来了,拣麦穗的人纷纷逃跑,我母亲是小脚,跑不快,被捉住,那个身材高大的看守人煽了她一个耳光,她摇晃着身体跌倒在地,看守人没收了我们拣到的麦穗,吹着口哨扬长而去。我母亲嘴角流血,坐在地上,脸上那种绝望的神情深我终生难忘。多年之后,当那个看守麦田的人成为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在集市上与我相逢,我冲上去想找他报仇,母亲拉住了我,平静的对我说:“儿子,那个打我的人,与这个老人,并不是一个人。”
我记得最深刻的一件事是一个中秋节的中午,我们家难得的包了一顿饺子,每人只有一碗。正当我们吃饺子时,一个乞讨的老人来到了我们家门口,我端起半碗红薯干打发他,他却愤愤不平地说:“我是一个老人,你们吃饺子,却让我吃红薯干。你们的心是怎么长的?”我气急败坏的说:“我们一年也吃不了几次饺子,一人一小碗,连半饱都吃不了!给你红薯干就不错了,你要就要,不要就滚!”母亲训斥了我,然后端起她那半碗饺子,倒进了老人碗里。
我最后悔的一件事,就是跟着母亲去卖白菜,有意无意的多算了一位买白菜的老人一毛钱。算完钱我就去了学校。当我放学回家时,看到很少流泪的母亲泪流满面。母亲并没有骂我,只是轻轻的说:“儿子,你让娘丢了脸。”
我十几岁时,母亲患了严重的肺病,饥饿,病痛,劳累,使我们这个家庭陷入了困境,看不到光明和希望。我产生了一种强烈的不祥之兆,以为母亲随时都会自己寻短见。每当我劳动归来,一进大门就高喊母亲,听到她的回应,心中才感到一块石头落了地。如果一时听不到她的回应,我就心惊胆战,跑到厨房和磨坊里寻找。有一次找遍了所有的房间也没有见到母亲的身影,我便坐在了院子里大哭。这时母亲背着一捆柴草从外面走进来。她对我的哭很不满,但我又不能对她说出我的担忧。母亲看到我的心思,她说:“孩子你放心,尽管我活着没有一点乐趣,但只要阎王爷不叫我,我是不会去的。”
我生来相貌丑陋,村子里很多人当面嘲笑我,学校里有几个性格霸蛮的同学甚至为此打我。我回家痛苦,母亲对我说:“儿子,你不丑,你不缺鼻子不缺眼,四肢健全,丑在哪里?而且只要你心存善良,多做好事,即便是丑也能变美。”后来我进入城市,有一些很有文化的人依然在背后甚至当面嘲弄我的相貌,我想起了母亲的话,便心平气和地向他们道歉。
我母亲不识字,但对识字的人十分敬重。我们家生活困难,经常吃了上顿没下顿。但只要我对她提出买书买文具的要求,她总是会满足我。她是个勤劳的人,讨厌懒惰的孩子,但只要是我因为看书耽误了干活,她从来没批评过我。
有一段时间,集市上来了一个说书人。我偷偷地跑去听书,忘记了她分配给我的活儿。为此,母亲批评了我,晚上当她就着一盏小油灯为家人赶制棉衣时,我忍不住把白天从说书人听来的故事复述给她听,起初她有些不耐烦,因为在她心目中说书人都是油嘴滑舌,不务正业的人,从他们嘴里冒不出好话来。但我复述的故事渐渐的吸引了她,以后每逢集日她便不再给我排活,默许我去集上听书。为了报答母亲的恩情,也为了向她炫耀我的记忆力,我会把白天听到的故事,绘声绘色地讲给她听。
很快的,我就不满足复述说书人讲的故事了,我在复述的过程中不断的添油加醋,我会投我母亲所好,编造一些情节,有时候甚至改变故事的结局。我的听众也不仅仅是我的母亲,连我的姐姐,我的婶婶,我的奶奶都成为我的听众。我母亲在听完我的故事后,有时会忧心忡忡地,像是对我说,又像是自言自语:“儿啊,你长大后会成为一个什么人呢?难道要靠耍贫嘴吃饭吗?”
我理解母亲的担忧,因为在村子里,一个贫嘴的孩子,是招人厌烦的,有时候还会给自己和家庭带来麻烦。我在小说《牛》里所写的那个因为话多被村子里厌恶的孩子,就有我童年时的影子。我母亲经常提醒我少说话,她希望我能做一个沉默寡言、安稳大方的孩子。但在我身上,却显露出极强的说话能力和极大的说话欲望,这无疑是极大的危险,但我说的故事的能力,又带给了她愉悦,这使他陷入深深的矛盾之中。
俗话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尽管我有父母亲的谆谆教导,但我并没有改掉我喜欢说话的天性,这使得我的名字“莫言”,很像对自己的讽刺。
我小学未毕业即辍学,因为年幼体弱,干不了重活,只好到荒草滩上去放牧牛羊。当我牵着牛羊从学校门前路过,看到昔日的同学在校园里打打闹闹,我心中充满悲凉,深深地体会到一个人,哪怕是一个孩子,离开群体后的痛苦。
到了荒滩上,我把牛羊放开,让它们自己吃草。蓝天如海,草地一望无际,周围看不到一个人影,没有人的声音,只有鸟儿在天上鸣叫。我感到很孤独,很寂寞,心里空空荡荡。有时候,我躺在草地上,望着天上懒洋洋地飘动着的白云,脑海里便浮现出许多莫名其妙的幻象。我们那地方流传着许多狐狸变成美女的故事,我幻想着能有一个狐狸变成美女与我来作伴放牛,但她始终没有出现。但有一次,一只火红色的狐狸从我面前的草丛中跳出来时,我被吓得一屁股蹲在地上。狐狸跑没了踪影,我还在那里颤抖。有时候我会蹲在牛的身旁,看着湛蓝的牛眼和牛眼中的我的倒影。有时候我会模仿着鸟儿的叫声试图与天上的鸟儿对话,有时候我会对一棵树诉说心声。但鸟儿不理我,树也不理我。许多年后,当我成为一个小说家,当年的许多幻想,都被我写进了小说。很多人夸我想象力丰富,有一些文学爱好者,希望我能告诉他们培养想象力的秘诀,对此,我只能报以苦笑。
就像中国的先贤老子所说的那样:“福兮祸之所伏,福祸福所倚”,我童年辍学,饱受饥饿、孤独、无书可读之苦,但我因此也像我们的前辈作家沈从文那样,及早地开始阅读社会人生这本大书。前面所提到的到集市上去听说数人说书,仅仅是这本大书中的一页。
辍学之后,我混迹于成人之中,开始了“用耳朵阅读”的漫长生涯。二百多年前,我的故乡曾出了一个讲故事的伟大天才蒲松龄,我们村里的许多人,包括我,都是他的传人。我在集体劳动的田间地头,在生产队的牛棚马厩,在我爷爷奶奶的热炕头上,甚至在摇摇晃晃地进行着的牛车社,聆听了许许多多神鬼故事,历史传奇,逸闻趣事,这些故事都与当地的自然环境,家庭历史紧密联系在一起,使我产生了强烈的现实感。
我做梦也想不到有朝一日这些东西会成为我的写作素材,我当时只是一个迷恋故事的孩子,醉心地聆听着人们的讲述。那时我是一个绝对的有神论者,我相信万物都有灵性,我见到一棵大树会肃然起敬。我看到一只鸟会感到它随时会变化成人,我遇到一个陌生人,也会怀疑他是一个动物变化而成。每当夜晚我从生产队的记工房回家时,无边的恐惧便包围了我,为了壮胆,我一边奔跑一边大声歌唱。那时我正处在变声期,嗓音嘶哑,声调难听,我的歌唱,是对我的乡亲们的一种折磨。
我在故乡生活了二十一年,期间离家最远的是乘火车去了一次青岛,还差点迷失在木材厂的巨大木材之间,以至于我母亲问我去青岛看到了什么风景时,我沮丧地告诉她:什么都没看到,只看到了一堆堆的木头。但也就是这次青岛之行,使我产生了想离开故乡到外边去看世界的强烈愿望。
1976 年2 月,我应征入伍,背着我母亲卖掉结婚时的首饰帮我购买的四本《中国通史简编》,走出了高密东北乡这个既让我爱又让我恨的地方,开始了我人生的重要时期。我必须承认,如果没有30 多年来中国社会的巨大发展与进步,如果没有改革开放,也不会有我这样一个作家。
在军营的枯燥生活中,我迎来了八十年代的思想解放和文学热潮,我从一个用耳朵聆听故事,用嘴巴讲述故事的孩子,开始尝试用笔来讲述故事。起初的道路并不平坦,我那时并没有意识到我二十多年的农村生活经验是文学的富矿,那时我以为文学就是写好人好事,就是写英雄模范,所以,尽管也发表了几篇作品,但文学价值很低。
1984年秋,我考入解放军艺术学院文学系。在我的恩师著名作家徐怀中的启发指导下,我写出了《秋水》、《枯河》、《透明的红萝卜》、《红高粱》等一批中短篇小说。在《秋水》这篇小说里,第一次出现了“高密东北乡”这个字眼,从此,就如同一个四处游荡的农民有了一片土地,我这样一个文学的流浪汉,终于有了一个可以安身立命的场所。我必须承认,在创建我的文学领地“高密东北乡”的过程中,美国的威廉·福克纳和哥伦比亚的加西亚·马尔克斯给了我重要启发。我对他们的阅读并不认真,但他们开天辟地的豪迈精神激励了我,使我明白了一个作家必须要有一块属于自己的地方。一个人在日常生活中应该谦卑退让,但在文学创作中,必须颐指气使,独断专行。我追随在这两位大师身后两年,即意识到,必须尽快地逃离他们,我在一篇文章中写道:他们是两座灼热的火炉,而我是冰块,如果离他们太近,会被他们蒸发掉。根据我的体会,一个作家之所以会受到某一位作家的影响,其根本是因为影响者和被影响者灵魂深处的相似之处。正所谓“心有灵犀一点通”。所以,尽管我没有很好地去读他们的书,但只读过几页,我就明白了他们干了什么,也明白了他们是怎样干的,随即我也就明白了我该干什么和我该怎样干。
我该干的事情其实很简单,那就是用自己的方式,讲自己的故事。我的方式,就是我所熟知的集市说书人的方式,就是我的爷爷奶奶、村里的老人们讲故事的方式。坦率地说,讲述的时候,我没有想到谁会是我的听众,也许我的听众就是那些如我母亲一样的人,也许我的听众就是我自己,我自己的故事,起初就是我的亲身经历,譬如《枯河》中那个遭受痛打的孩子,譬如《透明的红萝卜》中那个自始至终一言不发的孩子。我的确曾因为干过一件错事而受到过父亲的痛打,我也的确曾在桥梁工地上为铁匠师傅拉过风箱。当然,个人的经历无论多么奇特也不可能原封不动地写进小说,小说必须虚构,必须想象。很多朋友说《透明的红萝卜》是我最好的小说,对此我不反驳,也不认同,但我认为《透明的红萝卜》是我的作品中最有象征性、最意味深长的一部。那个浑身漆黑、具有超人的忍受痛苦的能力和超人的感受能力的孩子,是我全部小说的灵魂,尽管在后来的小说里,我写了很多的人物,但没有一个人物,比他更贴近我的灵魂。或者可以说,一个作家所塑造的若干人物中,总有一个领头的,这个沉默的孩子就是一个领头的,他一言不发,但却有力地领导着形形色色的人物,在高密东北乡这个舞台上,尽情地表演。
自己的故事总是有限的,讲完了自己的故事,就必须讲他人的故事。于是,我的亲人们的故事,我的村人们的故事,以及我从老人们口中听到过的祖先们的故事,就像听到集合令的士兵一样,从我的记忆深处涌出来。他们用期盼的目光看着我,等待着我去写他们。我的爷爷、奶奶、父亲、母亲、哥哥、姐姐、姑姑、叔叔、妻子、女儿,都在我的作品里出现过,还有很多的我们高密东北乡的乡亲,也都在我的小说里露过面。当然,我对他们,都进行了文学化的处理,使他们超越了他们自身,成为文学中的人物。
我最新的小说《蛙》中,就出现了我姑姑的形象。因为我获得诺贝尔奖,许多记者到她家采访,起初她还很耐心地回答提问,但很快便不胜其烦,跑到县城里她儿子家躲起来了。姑姑确实是我写《蛙》时的模特,但小说中的姑姑,与现实生活中的姑姑有着天壤之别。小说中的姑姑专横跋扈,有时简直像个女匪,现实中的姑姑和善开朗,是一个标准的贤妻良母。现实中的姑姑晚年生活幸福美满,小说中的姑姑到了晚年却因为心灵的巨大痛苦患上了失眠症,身披黑袍,像个幽灵一样在暗夜中游荡。我感谢姑姑的宽容,她没有因为我在小说中把她写成那样而生气;我也十分敬佩我姑姑的明智,她正确地理解了小说中人物与现实中人物的复杂关系。
母亲去世后,我悲痛万分,决定写一部书献给她。这就是那本《丰乳肥臀》。因为胸有成竹,因为情感充盈,仅用了83 天,我便写出了这部长达50 万字的小说的初稿。
在《丰乳肥臀》这本书里,我肆无忌惮地使用了与我母亲的亲身经历有关的素材,但书中的母亲情感方面的经历,则是虚构或取材于高密东北乡诸多母亲的经历。在这本书的卷前语上,我写下了“献给母亲在天之灵”的话,但这本书,实际上是献给天下母亲的,这是我狂妄的野心,就像我希望把小小的“高密东北乡”写成中国乃至世界的缩影一样。
作家的创作过程各有特色,我每本书的构思与灵感触发也都不尽相同。有的小说起源于梦境,譬如《透明的红萝卜》,有的小说则发端于现实生活中发生的事件譬如《天堂蒜薹之歌》。但无论是起源于梦境还是发端于现实,最后都必须和个人的经验相结合,才有可能变成一部具有鲜明个性的,用无数生动细节塑造出了典型人物的、语言丰富多彩、结构匠心独运的文学作品。有必要特别提及的是,在《天堂蒜薹之歌》中,我让一个真正的说书人登场,并在书中扮演了十分重要的角色。我十分抱歉地使用了这个说书人真实姓名,当然,他在书中的所有行为都是虚构。在我的写作中,出现过多次这样的现象,写作之初,我使用他们的真实姓名,希望能借此获得一种亲近感,但作品完成之后,我想为他们改换姓名时却感到已经不可能了,因此
也发生过与我小说中人物同名者找到我父亲发泄不满的事情,我父亲替我向他们道歉,但同时又开导他们不要当真。我父亲说:“他在《红高粱》中,第一句就说我父亲这个土匪种,我都不在意你们还在意什么?”
我在写作《天堂蒜薹之歌》这类逼近社会现实的小说时,面对着的最大问题,其实不是我敢不敢对社会上的黑暗现象进行批评,而是这燃烧的激情和愤怒会让政治压倒文学,使这部小说变成一个社会事件的纪实报告。小说家是社会中人,他自然有自己的立场和观点,但小说家在写作时,必须站在人的立场上,把所有的人都当做人来写。只有这样,文学才能发端事件但超越事件,关心政治但大于政治。
可能是因为我经历过长期的艰难生活,使我对人性有较为深刻的了解。我知道真正的勇敢是什么,也明白真正的悲悯是什么。我知道,每个人心中都有一片难用是非善恶准确定性的朦胧地带,而这片地带,正是文学家施展才华的广阔天地。只要是准确地、生动地描写了这个充满矛盾的朦胧地带的作品,也就必然地超越了政治并具备了优秀文学的品质。
喋喋不休地讲述自己的作品是令人厌烦的,但我的人生是与我的作品紧密相连的,不讲作品,我感到无从下嘴,所以还得请各位原谅。
在我的早期作品中,我作为一个现代的说书人,是隐藏在文本背后的,但从《檀香刑》这部小说开始,我终于从后台跳到了前台。如果说我早期的作品是自言自语,目无读者,从这本书开始,我感觉到自己是站在一个广场上,面对着许多听众,绘声绘色地讲述。这是世界小说的传统,更是中国小说的传统。我也曾积极地向西方的现代派小说学习,也曾经玩弄过形形色色的叙事花样,但我最终回归了传统。当然,这种回归,不是一成不变的回归,《檀香刑》和之后的小说,是继承了中国古典小说传统又借鉴了西方小说技术的混合文本。小说领域的所谓创新,基本上都是这种混合的产物。不仅仅是本国文学传统与外国小说技巧的混合,也是小说与其他的艺术门类的混合,就像《檀香刑》是与民间戏曲的混合,就像我早期的一些小说从美术、音乐、甚至杂技中汲取了营养一样。
最后,请允许我再讲一下我的《生死疲劳》。这个书名来自佛教经典,据我所知,为翻译这个书名,各国的翻译家都很头痛。我对佛教经典并没有深入研究,对佛教的理解自然十分肤浅,之所以以此为题,是因为我觉得佛教的许多基本思想,是真正的宇宙意识,人世中许多纷争,在佛家的眼里,是毫无意义的。这样一种至高眼界下的人世,显得十分可悲。当然,我没有把这本书写成布道词,我写的还是人的命运与人的情感,人的局限与人的宽容,以及人为追求幸福、坚持自己的信念所做出的努力与牺牲。小说中那位以一己之身与时代潮流对抗的蓝脸,在我心目中是一位真正的英雄。这个人物的原型,是我们邻村的一位农民,我童年时,经常看到他推着一辆吱吱作响的木轮车,从我家门前的道路上通过。给他拉车的,是一头瘸腿的毛驴,为他牵驴的,是他小脚的妻子。这个奇怪的劳动组合,在当时的集体化社会里,显得那么古怪和不合时宜,在我们这些孩子的眼里,也把他们看成是逆历史潮流而动的小丑,以至于当他们从街上经过时,我们会充满义愤地朝他们投掷石块。事过多年,当我拿起笔来写作时,这个人物,这个画面,便浮现在我的脑海中。我知道,我总有一天会为他写一本书,我迟早要把他的故事讲给天下人听,但一直到了2005年,当我在一座庙宇里看到“六道轮回”的壁画时,才明白了讲述这个故事的正确方法。
我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后,引发了一些争议。起初,我还以为大家争议的对象是我,渐渐的,我感到这个被争议的对象,是一个与我毫不相关的人。我如同一个看戏人,看着众人的表演。我看到那个得奖人身上落满了花朵,也被掷上了石块、泼上了污水。我生怕他被打垮,但他微笑着从花朵和石块中钻出来,擦干净身上的脏水,坦然地站在一边,对着众人说:
对一个作家来说,最好的说话方式是写作。我该说的话都写进了我的作品里。用嘴说出的话随风而散,用笔写出的话永不磨灭。我希望你们能耐心地读一下我的书,当然,我没有资格强迫你们读我的书。即便你们读了我的书,我也不期望你们能改变对我的看法,世界上还没有一个作家,能让所有的读者都喜欢他。在当今这样的时代里,更是如此。
尽管我什么都不想说,但在今天这样的场合我必须说话,那我就简单地再说几句。
我是一个讲故事的人,我还是要给你们讲故事。
上世纪六十年代,我上小学三年级的时候,学校里组织我们去参观一个苦难展览,我们在老师的引领下放声大哭。为了能让老师看到我的表现,我舍不得擦去脸上的泪水。我看到有几位同学悄悄地将唾沫抹到脸上冒充泪水。我还看到在一片真哭假哭的同学之间,有一位同学,脸上没有一滴泪,嘴巴里没有一点声音,也没有用手掩面。他睁着大眼看着我们,眼睛里流露出惊讶或者是困惑的神情。事后,我向老师报告了这位同学的行为。为此,学校给了这位同学一个警告处分。
多年之后,当我因自己的告密向老师忏悔时,老师说,那天来找他说这件事的,有十几个同学。这位同学十几年前就已去世,每当想起他,我就深感歉疚。这件事让我悟到一个道理,那就是:当众人都哭时,应该允许有的人不哭。当哭成为一种表演时,更应该允许有的人不哭。
我再讲一个故事:三十多年前,我还在部队工作。有一天晚上,我在办公室看书,有一位老长官推门进来,看了一眼我对面的位置,自言自语道:“噢,没有人?”我随即站起来,高声说:“难道我不是人吗?”那位老长官被我顶得面红耳赤,尴尬而退。为此事,我洋洋得意了许久,以为自己是个英勇的斗士,但事过多年后,我却为此深感内疚。
请允许我讲最后一个故事,这是许多年前我爷爷讲给我听过的:有八个外出打工的泥瓦匠,为避一场暴风雨,躲进了一座破庙。外边的雷声一阵紧似一阵,一个个的火球,在庙门外滚来滚去,空中似乎还有吱吱的龙叫声。众人都胆战心惊,面如土色。有一个人说:“我们八个人中,必定一个人干过伤天害理的坏事,谁干过坏事,就自己走出庙接受惩罚吧,免得让好人受到牵连。”自然没有人愿意出去。又有人提议道:“既然大家都不想出去,那我们就将自己的草帽往外抛吧,谁的草帽被刮出庙门,就说明谁干了坏事,那就请他出去接受惩罚。”
于是大家就将自己的草帽往庙门外抛,七个人的草帽被刮回了庙内,只有一个人的草帽被卷了出去。大家就催这个人出去受罚,他自然不愿出去,众人便将他抬起来扔出了庙门。故事的结局我估计大家都猜到了那个人刚被扔出庙门,那座破庙轰然坍塌。
我是一个讲故事的人。
因为讲故事我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我获奖后发生了很多精彩的故事,这些故事,让我坚信真理和正义是存在的。
今后的岁月里,我将继续讲我的故事。
谢谢大家!
优秀读后感:《的麦穗》读后感
古希腊大学者苏格拉底让弟子们在麦地里摘一颗的麦穗,他们挑挑拣拣,但都不满意总是认为机会还很多,最后两手空空的弟子们才如梦初醒的事。揭示了这样一个道理:人的一生仿佛在麦地中行走,也在寻找那的麦穗。有的人见到颗粒饱满的麦穗,就不失时机地摘了,有的人则东张西望,一再错失良机。当然,追求应该是的,但把眼前的一穗拿在手中这个才是实实在在的。
自古以来,能成大事者都为善于抓住机会之人。中国古代的有一位叫毛遂的门客就是善于抓住机会的人,战国时期,秦国包围了赵国的邯郸。在赵国危急时,赵国只能让人去楚国,请楚国出兵一起攻打秦军,这需要二十位门客跟着一起去请求楚国帮助。最后还差一位,毛遂看见这个机会便自荐,因为他能说会道平原君就同意了他一起去。到了楚国,平原君不管怎么劝楚王,楚王也不答应。毛遂一看这样不行,他马上将宝剑架在楚王脖子上并说明了道理,楚王害怕了只能同意。几天后楚。魏等国联合出兵援赵,秦军终于退兵。回到赵国后他们待毛遂为上宾。人们都感叹道“毛先生一至楚,楚王就不敢小看赵国。”毛遂靠自己的果断挽救了赵国,也使自己名垂千史,是呀,只有学会把握眼前的机会才不至于一无所获。
每个人都想要一步登天,但这是不可能的,只有抓住眼前的机遇,才能一点一点走向成功之路。就说彼得弗雷特吧,他曾经盲目地跟随淘金潮,妄想一夜暴富。几个月之后也没有淘到一点点金子,面对坑坑洼洼的土地,他失望了。就在他即将离去的前一个晚上,下起了倾盆大雨,一下就是三天三夜。雨终于停了,彼得走出屋子发现不一样了,坑坑洼洼的土地被雨水冲平整,还长出了绿茸茸的小草,他顿时意识到这块土地很肥沃,于是他抓住这个机会,决定用这块土地种花来卖给别人装饰客厅。他把自己全部精力在培育花苗,不久田地开满了无数朵美丽的鲜花,受到了众多人喜爱,最后他终于成功了。他就是因为善于脚踏实地的抓住眼前的小机会,让梦想成了真。可见,追求可以远大,但适当在特殊阶段放低要求,取得一个一个小成功,逐步向大成功迈进,这才是王道。
“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张九龄说的一点也没错,我们生活中,是否抓住了机会?在复习前因为贪恋电视,浪费了一次复习的机会;写完作业,因为迷恋漫画,浪费了一次背英语的机会;上课时,因为没有认真听课,浪费了一次学习知识的机会……
人生的目标是永无止尽的。没有只有更好,只有把握住身边的每一次机会,踏踏实实的干好每一件事,我们才能有所收获。让我们从现在开始,紧紧抓住小机会,及时发现小财富,慢慢铸就大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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