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树林》读后感,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每个人读一篇文章的感受都不同,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莫言小说:《红树林》读后感,希望大家喜欢。,...
《红树林》读后感
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每个人读一篇文章的感受都不同,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莫言小说:《红树林》读后感,希望大家喜欢。
篇一:《红树林》读后感莫言将他小说的触角,离开了高密东北乡,来到了南国北海。
有人说,莫言是在北海呆了四个月后,亲身体验了养殖珍珠的过程,亲眼见到了泣血的红树林,才写出了这篇不伦不类的《红树林》。
第一代:男主人公马叔的父亲马刚,因拳打秦书记被下放到红树林烈士陵园后,与被贬回家乡劳动改造的水产学院熊仁教授,以及与陈珍珠的祖父陈大官,共同开办了中国第一个珍珠养殖场。
第二代:女主人公林岚,爱珠如命,与珍珠结下了不解之缘。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她生是珍珠故乡人;她的化妆品,是珍珠护肤霜;她的生日礼物,是珍珠项链、珍珠虎和珍珠衫;她的催眠剂,是口含珍珠安然入睡;她的两年知青生活,是在红树林珍珠场;她的一次受贿,是用一百元“买”来用999颗樱桃大小的珍珠串成的珠巾。
她的一次贪欲,是昧掉了小海几乎用生命换来的那颗鸽子蛋大的黑珍珠;她的一大政绩,是首届珍珠节;她的一次情欲,又是在口含了安书记送的那颗粉红珍珠后激发的,而一切悲剧的开始,都在她的身体变成粉红色之后;她和马叔分手的一半原因,也是她和曲圆圆在台风袭击时为抢救珠场的母贝而被巨浪卷走时,马叔因为下意识舍弃了曲圆圆而救起了她,而不得不娶了曲圆圆腿有残疾的姐姐;就连她最后的自杀,也是吞食了半升的珍珠。
第三代:陈珍珠,这个名字中带有珍珠的女孩儿,本身就是一颗璀璨的珍珠。她的曾祖父,是中国发明珍珠人工养殖的第一人;她的家,在红树林珍珠场旁;她和恋人大同、弟弟小海,以养殖珍珠为生;她在大虎开办的珍珠公司工作;她的美丽,恰似那颗鸽子蛋大的黑珍珠;她成为首届珍珠节的形象大使——珍珠小姐,她高达十米的画像在珍珠广场,以她为原型的珠娘雕像在紧张的塑造;她的美丽,让大虎为之动容,也引来了之后的事端;她为了偿债冒死采珠差点儿葬身鱼腹;她被玷污后,又是去万奶奶那里寻求了珍珠仙子的解脱。
林岚与陈珍珠,都有着与珍珠类似的命运。当珠贝被沙子或其他异物侵入身体,它们只有两种选择,要么死去,要么活着,活着就要分泌珍珠质,包裹起异物,形成了珍珠。正如莫言所言,珍珠是月光的魂魄,是凝固了的月光。珠贝痛苦的自救过程就是孕育珍珠的过程,世界上多少美好的事物,都是痛苦的结晶。
林岚,那个年少时所有男生的女神,将一切美好的词语赋予她都不为过,但这样一个洁白无瑕的身子,以及洁白无瑕的心灵,后来却被命运捉弄。她被秦书记玷污,之后她选择的是美好人性的丧失,选择的是直上青云的快感。林岚人性的变异,实在不是社会动荡、变革的结果,实在是自身人性弱点的必然。
如果,她能够不离开马叔;如果,她能够坚持不嫁给秦小强;如果,她能够在秦书记第一次得逞后离开那个家。那么,之后的一切都不会发生。她适应了虚荣、虚伪的生活,她享受着地位、权力带给她的荣耀。再后来,她主动选择欲望的发泄,实在是因为其他已带不给她新的刺激。
她为偿债进城当三陪小姐,初次坐台便遇到动手动脚的客人,而奋身跳楼;她为伤害林岚的大同求情,找到大虎欲以身相许;她和小海冒死采到黑色宝珠,引发一系列事端;她欲去海南,大虎划破手指,跪地大哭,她竟然被感动;她和大虎结婚,但新婚之夜不许大虎碰她的身子;她后来明白他的丈夫就是昔日强奸她的歹徒,百感交集,爱恨交加,大虎苦苦哀求,她竟然原谅了他;她为珍珠节开幕式领舞,大虎来献花却被马叔逮捕。
陈珍珠内心的数次敌我胶着,不是天灾人祸的结果,也有其自身性格的弱点。如果,她能够不离开大同;如果,她能够坚持不嫁给大虎;如果,她能够得知大虎是强奸犯后离开他。那么,之后的一切都不会发生。她逐步适应了大虎带给她的副市长儿媳的荣耀。再后来,她主动原谅了大虎,实在是因为她不想失去这份荣耀。
珍珠,我不知该赞誉你亦或贬抑你。你是幸运的,又是不幸的。你洁白如玉,你光润如华,你璀璨夺目,你自赏孤芳,你令人如醉如痴,你让人屏住呼吸。但,你总归是你,你的内心总有沙尘。你是月光的结晶,也是痛苦的固化。你给人以美好,却独自在月夜中哭泣。
十分不解的是,如果马叔和林岚两小无猜,又怎会被金大川的离间计得逞?如果大虎是那么疯狂得爱着珍珠,又怎会在一次吵架后就和二虎、三虎一起玷污她?
万事皆有因果。人的不幸,不在于命运不公,而在于自甘堕落。
篇二:《红树林》读后感如同所有的俗人一样,莫言得奖了就想到去看他的作品,可是图书馆已借不到他的名作《丰乳肥臀》,《蛙》了,记得半年前曾在图书馆把《丰乳肥臀》拿在手中翻了翻,看到书名过于淫荡煸情,还是放下了,转而把王小波的什么黑铁,白银,黄金时代借回看了个遍。现在只好退而求其次,借了《红树林》,《四十一炮》等小说来看。
《红树林》是一部描写南海之滨的现代化都市和纯朴渔村的长篇小说。书中对权欲,钱欲,情欲等现代都市生活中的阴暗面进行了无情的揭露,又有对老游击队员们的革命历史以及他们的子女的曲折痛苦,爱恨情仇生活的描写。作者用魔幻的手法,虚构一个无所不在的我来叙述,(大概是“自我”对立面的“本我”吧,这个我不是第一人称的我,只好称作第二人称的我),作者时而把视角对准现实情景,时而又把故事拉到历史和传说之中,叙述手法象万花筒一样变幻不断,但整个作品在整体上还是具有一气呵成的艺术魅力。
《红树林》实现了小说题材的时空转换和创作方法的探索更新,不象2006年诺贝尔文学得奖者土耳其作家费利特·奥尔罕·帕慕克的<我的名字叫红>我根本就读不下去(当然读不下去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还有我文化素养的低下,外国文化,风情的差异,以及翻译水平的高低)<我的名字叫红>书中第225页谈到:“红”只是一种颜色,一种象征。——但无论它如何解释,读后我脑海中始终是一团糊。而莫言的小说读来还是清爽流利,让人爱不释手。
同王小波的作品相比较而言,莫言的文化素养更高,驾驭语言能力更强,魔幻手法更妙(王小波也写过<绿毛水怪>),但对现实的揭露批判就不如王小波了,王小波可说是对现实愤愤不平,批判起来毫不留情,但莫言的<红树林>里坏人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从书中推理过来,未免有些牵强。莫言写起家乡高密的乡村小说得心应手,也许他没有官场的经历,写起官场来也就显得不是那么逼真,比起官场小说作家唐达天的作品,在这方面,毫无疑问莫言要逊色的多。
瑞典文学院在一份新闻公报中说:“从历史和社会的视角,莫言用现实和梦幻的融合在作品中创造了一个令人联想的感观世界。”也许莫言的成功,将开创一个小说的新时代。
读牧铃《红树林的海娃》读后感?
读牧铃《红树林的海娃》读后感?“这些电网和水泥告示牌,把那绿色的深谷分成了两个地方。这里是人类的乐园,那边却是各种各样野生动物的天堂。”这段话,就出于著名小说家牧铃的手中笔下。
这本书主要讲了老牧工老金退休以后,忠实的牧羊犬阿蓬依依不舍,深受感动的场长于是决定让它一起退休。在城市,阿蓬不能适应这里的环境而闹出了许多笑话,又因为逮住了飞贼而受到敬重……好不容易被挑中当上动物演员,却因救火负伤失去了当主演的机会。阿蓬伤愈后,场长带他回乡下老家当护林员,阿蓬也成了防偷猎,盗伐的护林犬。神奇而刺激的山林生活给它带来了新的快乐。美丽的生活。
在书中,阿蓬一次一次地帮老金完成守护任务。战胜疯豺,打败野猪……完全靠着阿蓬舍己为人的品质。在对付疯豺的过程中,老金和阿蓬奋力抵抗,把疯豺一只只杀死,令豺狗的害人计划一次次落空最终,老金和勇敢,凶猛的阿蓬满身血污地战胜了老奸巨猾的豺狗群。
阿蓬,你是我最好的榜样,你勇猛,你顽强,你不顾个人安危,为正义而生。丛林,是你最好的归宿。你在丛林中快活地生活工作,是我很开心。是啊,人人都有一个归宿,无论是他们,还是我们,最终会走向属于自己的归乡道路,重回自己的故乡。
莫言小说红树林读后感
其实我感觉这篇文章主要围绕林岚和马叔的纠葛的爱情为主线的,林岚深深的爱着马叔,但是因为误会,没能走到一起。大约三十年后,感情依然,但是她的儿子参与了犯罪,为了儿子,她以身试法。最终入狱,但是马叔也深爱着她,决定等她出来。
里面有人性的贪婪和罪恶,但是也充满了正义和爱心。马叔的爸爸正义,守护着红树林,马叔身为检察官,维护正义,即使是自己深爱的爱人,也依然为她戴上手铐,体现人性的正直。珍珠善良,大虎对她真心,是人性的爱。虽然他犯罪了,但是不否认他的爱情。
文章里面从各种角度深刻的刻画了人性的复杂,形象逼真。不愧为是大家的作品。
莫言的“良心为证”也很好,莫言的很多小说,我都看了,很好呢。建议大家看看。不愧为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呢。
林声红树林读后感是什么
爱情是个奇怪的东西。它有时坚不可摧,有时不堪一击;它有时天长地久,有时转瞬即逝;它有时千金不换,有时一文不值。
张爱玲曾经说过:出名要趁早。在我看来,谈恋爱,更要趁早!在莫言魔幻的时空穿插写法下,这种感慨被无限放大。现在的林市长,乌烟瘴气,不忍置目,曾经的她,白的像一张宣纸,纯的似一汪泉水。什么使她蜕变?身份,权力,家庭,当然,还有爱情。爱情是个什么东西?对于红树林养珠场的那个知青林岚来说就是一切,就是生命的全部,是最美好的东西;对于秦书记的憨儿子媳妇,宣传局长林岚来说就是苦药,是让灵魂不得安宁的罪恶之源;对于南江市副市长林岚来说就是狗屁,是一钱不值阵阵恶臭的狗屎;对于头发半白,满脸摺皱的阶下囚林岚来说就是救赎,是半辈子荒荒唐唐人生的错误源头。爱情,让她幸福过,高贵过,痛苦过,忏悔过,最可悲的是,她最后却没有提及的资格…
爱与性不能等同,不能分离,等同缺乏浪漫,分离何异禽兽?
铁窗下的林岚在回首自己40多年的经历,在想起马叔的时候,会不会后悔当初的那一次误会呢?起起伏伏,上上下下一辈子到头来才发现,无论心里怎样骗自己,不论身体上怎么糟蹋自己,有一片地方总会是柔软的。不管心里塞了多少世俗,吞了多少珍珠,总会在哪儿,也许会变小,但绝不会消失,也许不会让你大彻大悟,洗心革面,但肯定会在某个时间让你心里一动,沉默不言。
当眼前的欲望浮华散尽,如果你追悔莫及,无颜以对的话,受苦吧,你将受到惩罚;如果你问心无愧,感到欣慰的话,骄傲吧,你是真的幸福。不要妄想着逃避,谁也逃脱不了! 面对爱情,一定要严肃,认真,虔诚。
红色书籍读后感300字
急需要用文中的主人公——江姐,留给我最深刻的印象。江姐原名江竹筠,1920年8月20日出生于四川省自贡市大山铺江家湾的一个农民家庭,193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44年夏,她经组织安排入四川大学农学院学习,从事党的秘密工作。1948年6月14日,由于叛徒的出卖,江姐不幸被捕,被关押在重庆渣滓洞监狱。受尽了国民党军统特务的各种酷刑,老虎凳、吊索、带刺的钢鞭、撬杠、电刑……,甚至竹签钉进十指。特务妄想从这个年轻的女共产党员身上打开缺口,以破获重庆地下党组织。面对敌人的严刑拷打,江姐始终坚贞不屈。
1949年11月14日,在重庆即将解放的前夕,江姐被国民党军统特务杀害于歌乐山电台岚垭,为共产主义理想献出了年仅29岁的生命。
江姐面对国民党的酷刑,坚贞不屈,誓死不肯透露共产党的秘密,她的精神是多么值得我们学习啊!面对江姐,国民党只能给她肉体上的折磨,却动摇不了她精神上的一分一毫。和江姐大无畏的精神相比,我感到深深的愧疚。我只要遇到小小的挫折,就会想到放弃。读了红岩之后,我懂得了:越是充满困难的路我们越要勇敢去走,越是艰巨的任务我们越要坚定不移。
“晨星闪闪,迎接黎明。林间,群鸟争鸣,天将破晓。 东方的地平线上,渐渐透出一派红光,闪烁在碧绿的嘉陵江,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绚丽的朝霞,放射出万道光芒。”这是《红岩》中新中国成立时一个黎明的描写。这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是无数位革命烈士用鲜血换来的,他们血染红岩,才有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我们应该倍加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永远不忘那些伟大的烈士,将他们铭记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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