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人名著500字读后感欧也妮·葛朗台/高老头:作者:(法)巴尔扎克。类型:现实。本文作者:愿咸与恒。《欧也妮·葛朗台》:其实这本书叫葛朗台就可以...
名人名著500字读后感
欧也妮·葛朗台/高老头:作者:(法)巴尔扎克。类型:现实。本文作者:愿咸与恒。
《欧也妮·葛朗台》:其实这本书叫葛朗台就可以了,因为大家都很熟悉这个人物,反倒不太熟悉他的女儿的故事了。
老葛朗台是一个吝啬到极致的守财奴,关于他的那些行为我也不在此赘述了,大家高中时都学过。老葛朗台知道四十多岁时才结婚,本来他也是不想结婚的,结婚也是为了那位小姐有很多的陪嫁。独生女儿叫欧也妮,长得很漂亮,一直过着非常清苦的生活,并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有多少财产。
欧也妮是另一户人家求婚的对象,因为那户人家的人知道葛朗台有多少财产。但是欧也妮并不喜欢这户人家,爱情从未降临到她身上,直到夏尔的出现。
老葛朗台的哥哥在巴黎破产自杀,临终前托他的儿子夏尔来这里投奔他的叔叔。本来老葛朗台可以出钱救他的兄弟,但他已经吝啬到见死不救的地步了。夏尔来到这里后不禁为老葛朗台的吝啬感到惊讶,因为夏尔在巴黎一直过着非常奢侈的生活,葛朗台也因为这看不上他。
因为夏尔带来了一种与从前完全不同的生活方式,欧也妮对她的堂弟产生了好感,两人谈起了恋爱,当然是秘密的。老葛朗台不愿让夏尔在自己家里白吃白住,于是打发他到国外去自谋生路,两人不得不分离。欧也妮一心等着,夏尔功成名就回来的一天,此后她的生活就只有等待了。
因为葛朗台会在每年欧也妮生日的时候给欧也妮一枚金币,而欧也妮也从来不会去花这些金币,在夏尔临走的时候,欧也妮将这些金币都给了夏尔,夏尔给了欧也妮一个金盒子作为承诺。
在欧也妮生日的那天,葛朗台要检查那些金币,得知欧也妮将金币都给了夏尔,葛朗台大发雷霆(灾难)。并罚欧也妮只能吃便宜的食物,住柴房之类。金盒子的秘密只有欧也妮和她的母亲知道,两个人一天将金盒子拿出来欣赏,没有想到葛朗台看见了,一把就将金盒抢了过去,说欧也妮真不愧是他的女儿,这笔生意做得一点也不亏啊(满脑子只有钱)。并想将金盒上的金子刮下来检验,欧也妮以死相逼(这是夏尔唯一留给她的东西),葛朗台都犹豫不决。幸好欧也妮的母亲昏过去了,葛朗台怕她的太太一死,财产就会拿去拍卖。这才妥协了。
欧也妮的母亲很快还是去世了,临终前唯一放心不下的还是欧也妮,她不敢想象这个单纯善良的姑娘一个人留在世上会怎么样。所以她对欧也妮说,幸福只有在天上,你以后会明白的。
为了不让财产落入他人之手,葛朗台要求欧也妮放弃对自己母亲财产的继承权,单纯的欧也妮同意了,虽然这样一来,从法律上来说她就什么都没有了。
因为葛朗台的年纪已经很大了,所以不得不让欧也妮来打理一些事务,几年之后,欧也妮已经完全学会了父亲吝啬的一套。葛朗台临终前的遗言对女儿没有祝福,只是说“把一切照顾得好好的,到那边来向我交账!”
苦等了多年之后,夏尔终于回来了。然而,他只是称呼欧也妮为“亲爱的堂姐”了,最终这个人还是遗传了葛朗台家族唯利是图的本性,觉得自己当初和欧也妮的爱情很幼稚,还是金钱至上。于是,他想和一个很有钱但是很丑陋的小姐结婚(其实没有欧也妮有钱,只是夏尔当年看到葛朗台一家过得那么简朴,以为葛朗台很穷呢),但是因为多年前夏尔的父亲破产的缘故,那位小姐的父亲一定要夏尔还清自己父亲的那笔债,才把女儿嫁给他,这让夏尔焦头烂额。
心碎的欧也妮成全了夏尔,为了了解多年前的那桩旧案,欧也妮委托一直追求自己的那户人家去办理这件事,条件是欧也妮答应他的求婚。不过,欧也妮要求保持清白。
夏尔如愿以偿地靠婚姻挣到了一大笔钱,不过,当他知道欧也妮所拥有的巨额财产时,后悔的肠子都青了(活该!欧也妮没有和他在一起,虽然是爱情上的不幸,也是欧也妮的幸运)。
老天有眼,那户人家的所有人都没有能熬过欧也妮的生命力。欧也妮成为了寡妇之后,又继承了她丈夫一家的钱,无非就是财产又多了一部分而已。她一个人孤独地过着她的余生,仍然保持着葛朗台生前的吝啬习惯。唯一不同的是欧也妮乐善好施,只有一个善良的女仆和她的丈夫陪伴着欧也妮。
整个故事看完了之后让人感慨不已,篇幅不长,却因人回味无穷。结局说不上有多凄惨,但还是为欧也妮不幸的命运而叹息,生在这样一个家庭,有这样一个守财奴的父亲,也许这个结局已经是最好的了。
《欧也妮·葛朗台》:其实这本书叫葛朗台就可以了,因为大家都很熟悉这个人物,反倒不太熟悉他的女儿的故事了。
老葛朗台是一个吝啬到极致的守财奴,关于他的那些行为我也不在此赘述了,大家高中时都学过。老葛朗台知道四十多岁时才结婚,本来他也是不想结婚的,结婚也是为了那位小姐有很多的陪嫁。独生女儿叫欧也妮,长得很漂亮,一直过着非常清苦的生活,并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有多少财产。
欧也妮是另一户人家求婚的对象,因为那户人家的人知道葛朗台有多少财产。但是欧也妮并不喜欢这户人家,爱情从未降临到她身上,直到夏尔的出现。
老葛朗台的哥哥在巴黎破产自杀,临终前托他的儿子夏尔来这里投奔他的叔叔。本来老葛朗台可以出钱救他的兄弟,但他已经吝啬到见死不救的地步了。夏尔来到这里后不禁为老葛朗台的吝啬感到惊讶,因为夏尔在巴黎一直过着非常奢侈的生活,葛朗台也因为这看不上他。
因为夏尔带来了一种与从前完全不同的生活方式,欧也妮对她的堂弟产生了好感,两人谈起了恋爱,当然是秘密的。老葛朗台不愿让夏尔在自己家里白吃白住,于是打发他到国外去自谋生路,两人不得不分离。欧也妮一心等着,夏尔功成名就回来的一天,此后她的生活就只有等待了。
因为葛朗台会在每年欧也妮生日的时候给欧也妮一枚金币,而欧也妮也从来不会去花这些金币,在夏尔临走的时候,欧也妮将这些金币都给了夏尔,夏尔给了欧也妮一个金盒子作为承诺。
在欧也妮生日的那天,葛朗台要检查那些金币,得知欧也妮将金币都给了夏尔,葛朗台大发雷霆(灾难)。并罚欧也妮只能吃便宜的食物,住柴房之类。金盒子的秘密只有欧也妮和她的母亲知道,两个人一天将金盒子拿出来欣赏,没有想到葛朗台看见了,一把就将金盒抢了过去,说欧也妮真不愧是他的女儿,这笔生意做得一点也不亏啊(满脑子只有钱)。并想将金盒上的金子刮下来检验,欧也妮以死相逼(这是夏尔唯一留给她的东西),葛朗台都犹豫不决。幸好欧也妮的母亲昏过去了,葛朗台怕她的太太一死,财产就会拿去拍卖。这才妥协了。
欧也妮的母亲很快还是去世了,临终前唯一放心不下的还是欧也妮,她不敢想象这个单纯善良的姑娘一个人留在世上会怎么样。所以她对欧也妮说,幸福只有在天上,你以后会明白的。
为了不让财产落入他人之手,葛朗台要求欧也妮放弃对自己母亲财产的继承权,单纯的欧也妮同意了,虽然这样一来,从法律上来说她就什么都没有了。
因为葛朗台的年纪已经很大了,所以不得不让欧也妮来打理一些事务,几年之后,欧也妮已经完全学会了父亲吝啬的一套。葛朗台临终前的遗言对女儿没有祝福,只是说“把一切照顾得好好的,到那边来向我交账!”
苦等了多年之后,夏尔终于回来了。然而,他只是称呼欧也妮为“亲爱的堂姐”了,最终这个人还是遗传了葛朗台家族唯利是图的本性,觉得自己当初和欧也妮的爱情很幼稚,还是金钱至上。于是,他想和一个很有钱但是很丑陋的小姐结婚(其实没有欧也妮有钱,只是夏尔当年看到葛朗台一家过得那么简朴,以为葛朗台很穷呢),但是因为多年前夏尔的父亲破产的缘故,那位小姐的父亲一定要夏尔还清自己父亲的那笔债,才把女儿嫁给他,这让夏尔焦头烂额。
心碎的欧也妮成全了夏尔,为了了解多年前的那桩旧案,欧也妮委托一直追求自己的那户人家去办理这件事,条件是欧也妮答应他的求婚。不过,欧也妮要求保持清白。
夏尔如愿以偿地靠婚姻挣到了一大笔钱,不过,当他知道欧也妮所拥有的巨额财产时,后悔的肠子都青了(活该!欧也妮没有和他在一起,虽然是爱情上的不幸,也是欧也妮的幸运)。
老天有眼,那户人家的所有人都没有能熬过欧也妮的生命力。欧也妮成为了寡妇之后,又继承了她丈夫一家的钱,无非就是财产又多了一部分而已。她一个人孤独地过着她的余生,仍然保持着葛朗台生前的吝啬习惯。唯一不同的是欧也妮乐善好施,只有一个善良的女仆和她的丈夫陪伴着欧也妮。
整个故事看完了之后让人感慨不已,篇幅不长,却因人回味无穷。结局说不上有多凄惨,但还是为欧也妮不幸的命运而叹息,生在这样一个家庭,有这样一个守财奴的父亲,也许这个结局已经是最好的了。
名著、名人传记读后感
100字以上的、西游记》读后感
从小到大,我读过很多回《西游记》,第一次读时,纯粹是为了它曲折有趣的情节;后来再读,对书中的各个人物的性格和行为就有了一些看法。 《西游记》中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喜欢他的善良、调皮、机灵、法力无边、对各天神说话时的直率、打妖怪时的执着(尤其是在三打白骨精那一回)和对兄弟、师傅和猴子猴孙的情谊。在唐僧师徒四人中,孙悟空经常第一个发现妖怪,可是他的师傅唐僧却总是轻易地被那些装扮成好人的妖怪欺骗,而对打死妖怪的悟空念紧箍咒惩罚,甚至不顾他的解释把他赶走。悟空虽然心有不甘,但还是听师傅的话,没有死皮赖脸地跟着师傅。但是当八戒又来找他帮忙时,他一听到师傅有难,就不记前嫌、义无返顾地跑去救师傅,没有半句怨言。他虽然天生比较冲动,性格比较火爆,有时会因为一时冲动而杀生,但是在我看来,那些人都是罪有应得的,都是些杀人无数的强盗啊,暴君啊等等,可是相信佛教的唐僧却不信,他不管怎么样都不让悟空杀人,却不去管那些恶人去害人,我总是觉得悟空很冤枉。 唐僧在他们师徒四人中是让我比较难以理解的人,他总是被妖怪抓走。在师徒四人之中,他总是带来麻烦,没有什么本事,只知道念南无阿弥陀佛,有时还会添乱,要是没有悟空,我想,他一定已经去另外一个西天了。他是一个善良、乐于助人却分不清是人是妖的师傅,见到妖怪害人时,总要叫悟空等三人去抓妖怪。可是当悟空打死那些祸害苍生的人时,他却大惊失色,不仅念紧箍咒,有时还要赶走他,难道他就不会想一下,如果悟空不把那些害人的家伙给杀了,他们又会去祸害别人,这样,岂不是为了一条人命而害了更多的人命吗?但是,唐僧却也有着超乎常人的执着,为了到达西天取得真经造福苍生,他不仅不要快速到达西天而不让悟空自己飞去取,甚至要求自己每一步都是脚踏实地的,也从没让悟空帮他飞过。唐僧在一路上遇见了不少人善意或恶意地极力挽留他,甚至给他金山银山,乃至整个国家,可是他都拒绝了,我想这是因为他始终坚持着要取得真经的信念吧。 猪八戒是一个又懒又馋的大肥猪,有时悟空叫他去找点水果给师傅吃,可是他要么就是在路上躺着睡大觉,要么摘了许多水果,却在回来的路上都吃光了,常常害得另外的三人在原地等他,回来却随便找个借口说个谎想敷衍过去,但总是被机灵的悟空识破,被整得很惨。我觉得八戒在取经的路上总是想这想那,而不是一心向佛,一会儿在这藏一点钱,一会在那藏一点宝,还总是想着高老庄的媳妇和嫦娥,师傅被抓了,他动不动就说:“我们收拾收拾行李散伙吧”、“我回高老庄去了”这类丧气的话。他还有一个坏毛病,就是总爱吹牛,有时候,悟空把妖怪打败了,他却绘声绘色地向别人吹嘘着自己如何把妖怪打败的。但是,他有时也会发挥作用,如:在师傅被白骨精抓住时,他来到花果山想着办法把猴哥给请了出来,最后,把师傅救了出来。所以我觉得八戒还是挺可爱的,虽然时不时动点歪脑筋,但也会有智慧的火花。 沙和尚是三个徒弟中最老实的一个,他始终对师傅忠心耿耿,对两位师兄也是毕恭毕敬。可是打起妖怪来却是毫不手软,虽然没有悟空那么厉害,但是在关键时刻还是能保护师傅的。而且,在师徒四人中,他是除了悟空以外最警觉的人,也可以提醒一下师傅。 虽然《西游记》已经很老了,可是我相信它的魅力会经久不衰,因为这师徒四人,实在各有妙处,很吸引人。 读《托尔斯泰传》有感 一颗伟大的灵魂,百年前在俄罗斯的大地上发出光焰,最精纯的光彩照耀我们的心灵。在十九世纪末阴霾重重的黄昏,它是一颗抚慰人间的巨星,它的目光足以心音并抚慰我们青少年的心灵。在法兰西,多少人认为他不止是一个受人爱戴的艺术家,而是一个朋友,最好的朋友,在全部欧罗巴艺术中唯一的真正的友人——列夫·托尔斯泰 在有暇之余,我翻开了《列夫·托尔斯泰传》,从而来体会一下托尔斯泰的人生成长的艰辛历程。 托尔斯泰粗犷的脸又长又笨重,短发覆在前额,小小的眼睛,宽大的鼻子,往前突出的大唇,宽阔的耳朵,因为无法改变丑相,童年时倍感痛苦。他在一个叫卡赞的地方读书,成绩平庸,他是孤独的。 在他家庭的回忆中,好几个人为托尔斯泰采作他的《战争与和平》中的最特殊的典型人物:如他的外祖父,老亲王沃尔康斯基,叶卡捷娜二世时代专制的贵族代表;他的母亲,玛利亚公主,这温宛的丑妇人,生着美丽的眼睛,她的仁慈的光辉,照耀着《战争与和平》。 虽然对于他的父母,他是不大熟知的,因为他的母亲逝世时,他还未满一岁,但是他至少还能保持若干关于父亲的回忆。这是一个和蔼的诙谐的人,眼睛显得忧郁,在他的城邑中过着独立不羁、毫无野心的生活;他父亲死时托尔斯泰才九岁。这一死,使他第一次懂得悲苦的现实,心中充满了绝望。 然而不知不觉中,他为少年的热情、强烈的情感和夸大的自尊心所驱使,以至这种追求完美的信念丧失了无功利观念的性质,变成了实用的性质与物质的了。他慢慢地也学会了放荡自己。最后,有一样东西救了他:那就是绝对的真诚、坦白和善良。 最终他以自己的努力而成了俄国作家,成为了“俄国的一面镜子” 影响我们成功的决不是环境,或者遭遇。而是我们是否能保持一颗坚强的心,一种不屈的信念。
从小到大,我读过很多回《西游记》,第一次读时,纯粹是为了它曲折有趣的情节;后来再读,对书中的各个人物的性格和行为就有了一些看法。 《西游记》中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喜欢他的善良、调皮、机灵、法力无边、对各天神说话时的直率、打妖怪时的执着(尤其是在三打白骨精那一回)和对兄弟、师傅和猴子猴孙的情谊。在唐僧师徒四人中,孙悟空经常第一个发现妖怪,可是他的师傅唐僧却总是轻易地被那些装扮成好人的妖怪欺骗,而对打死妖怪的悟空念紧箍咒惩罚,甚至不顾他的解释把他赶走。悟空虽然心有不甘,但还是听师傅的话,没有死皮赖脸地跟着师傅。但是当八戒又来找他帮忙时,他一听到师傅有难,就不记前嫌、义无返顾地跑去救师傅,没有半句怨言。他虽然天生比较冲动,性格比较火爆,有时会因为一时冲动而杀生,但是在我看来,那些人都是罪有应得的,都是些杀人无数的强盗啊,暴君啊等等,可是相信佛教的唐僧却不信,他不管怎么样都不让悟空杀人,却不去管那些恶人去害人,我总是觉得悟空很冤枉。 唐僧在他们师徒四人中是让我比较难以理解的人,他总是被妖怪抓走。在师徒四人之中,他总是带来麻烦,没有什么本事,只知道念南无阿弥陀佛,有时还会添乱,要是没有悟空,我想,他一定已经去另外一个西天了。他是一个善良、乐于助人却分不清是人是妖的师傅,见到妖怪害人时,总要叫悟空等三人去抓妖怪。可是当悟空打死那些祸害苍生的人时,他却大惊失色,不仅念紧箍咒,有时还要赶走他,难道他就不会想一下,如果悟空不把那些害人的家伙给杀了,他们又会去祸害别人,这样,岂不是为了一条人命而害了更多的人命吗?但是,唐僧却也有着超乎常人的执着,为了到达西天取得真经造福苍生,他不仅不要快速到达西天而不让悟空自己飞去取,甚至要求自己每一步都是脚踏实地的,也从没让悟空帮他飞过。唐僧在一路上遇见了不少人善意或恶意地极力挽留他,甚至给他金山银山,乃至整个国家,可是他都拒绝了,我想这是因为他始终坚持着要取得真经的信念吧。 猪八戒是一个又懒又馋的大肥猪,有时悟空叫他去找点水果给师傅吃,可是他要么就是在路上躺着睡大觉,要么摘了许多水果,却在回来的路上都吃光了,常常害得另外的三人在原地等他,回来却随便找个借口说个谎想敷衍过去,但总是被机灵的悟空识破,被整得很惨。我觉得八戒在取经的路上总是想这想那,而不是一心向佛,一会儿在这藏一点钱,一会在那藏一点宝,还总是想着高老庄的媳妇和嫦娥,师傅被抓了,他动不动就说:“我们收拾收拾行李散伙吧”、“我回高老庄去了”这类丧气的话。他还有一个坏毛病,就是总爱吹牛,有时候,悟空把妖怪打败了,他却绘声绘色地向别人吹嘘着自己如何把妖怪打败的。但是,他有时也会发挥作用,如:在师傅被白骨精抓住时,他来到花果山想着办法把猴哥给请了出来,最后,把师傅救了出来。所以我觉得八戒还是挺可爱的,虽然时不时动点歪脑筋,但也会有智慧的火花。 沙和尚是三个徒弟中最老实的一个,他始终对师傅忠心耿耿,对两位师兄也是毕恭毕敬。可是打起妖怪来却是毫不手软,虽然没有悟空那么厉害,但是在关键时刻还是能保护师傅的。而且,在师徒四人中,他是除了悟空以外最警觉的人,也可以提醒一下师傅。 虽然《西游记》已经很老了,可是我相信它的魅力会经久不衰,因为这师徒四人,实在各有妙处,很吸引人。 读《托尔斯泰传》有感 一颗伟大的灵魂,百年前在俄罗斯的大地上发出光焰,最精纯的光彩照耀我们的心灵。在十九世纪末阴霾重重的黄昏,它是一颗抚慰人间的巨星,它的目光足以心音并抚慰我们青少年的心灵。在法兰西,多少人认为他不止是一个受人爱戴的艺术家,而是一个朋友,最好的朋友,在全部欧罗巴艺术中唯一的真正的友人——列夫·托尔斯泰 在有暇之余,我翻开了《列夫·托尔斯泰传》,从而来体会一下托尔斯泰的人生成长的艰辛历程。 托尔斯泰粗犷的脸又长又笨重,短发覆在前额,小小的眼睛,宽大的鼻子,往前突出的大唇,宽阔的耳朵,因为无法改变丑相,童年时倍感痛苦。他在一个叫卡赞的地方读书,成绩平庸,他是孤独的。 在他家庭的回忆中,好几个人为托尔斯泰采作他的《战争与和平》中的最特殊的典型人物:如他的外祖父,老亲王沃尔康斯基,叶卡捷娜二世时代专制的贵族代表;他的母亲,玛利亚公主,这温宛的丑妇人,生着美丽的眼睛,她的仁慈的光辉,照耀着《战争与和平》。 虽然对于他的父母,他是不大熟知的,因为他的母亲逝世时,他还未满一岁,但是他至少还能保持若干关于父亲的回忆。这是一个和蔼的诙谐的人,眼睛显得忧郁,在他的城邑中过着独立不羁、毫无野心的生活;他父亲死时托尔斯泰才九岁。这一死,使他第一次懂得悲苦的现实,心中充满了绝望。 然而不知不觉中,他为少年的热情、强烈的情感和夸大的自尊心所驱使,以至这种追求完美的信念丧失了无功利观念的性质,变成了实用的性质与物质的了。他慢慢地也学会了放荡自己。最后,有一样东西救了他:那就是绝对的真诚、坦白和善良。 最终他以自己的努力而成了俄国作家,成为了“俄国的一面镜子” 影响我们成功的决不是环境,或者遭遇。而是我们是否能保持一颗坚强的心,一种不屈的信念。
十篇名著读后感,跪求!!
格式如此:名著:《 》作者:......读后感:(只需要一小段)(注意:我是初二的朋友哈,不要弄成小学了,每一篇不需要多,)(写不起十篇的朋友们加油写,能写多少写多少给我,满十篇有追加!!)《水浒传》读后感
读了后,最大的感受就是书中的英雄们的豪情壮义,仗义疏财。先说智取生辰纲的七条好汉。智取生辰纲,是梁山好汉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的发端。 这一段好汉壮举,轰动了水浒世界里的江湖。但是晁盖一伙,做下这桩弥天大案,背后 的真实动机又是什么?是为了劫富济贫?还是说为了准备" 农民革命" ?显然都不是。 黄泥冈上,这一伙好汉劫得了十万贯金珠,而后大概经过坐地分赃,晁盖、吴用等回了 晁家庄园,三阮则" 得了钱财,自回石碣村去了。" 随后并没听说他们有济贫的打算, 也没见他们准备扯旗造反(或曰起义),如果不是东窗事发,保不准他们真的就此安心 做了富家翁,一世快活。因此,这桩大案,打劫的固然是不义之财,但其实质,说穿了, 就是一次黑道行动。
再看鸳鸯楼上那幕血案,武松连刃十数人后,一片血泊之中,从容地将桌上银酒器 踏扁,揣入怀里带走;而即使粗心卤莽至极的角色如李逵,沂岭之上杀了假李逵后,也 没忘进房中搜看," 搜得些散碎银两并几件钗环" ,都拿了——李逵虽极端厌烦女色, 但也知这些沾满了脂粉气的钗环可以换钱换酒,照拿不误。而后,还去李鬼身边,搜回 了那锭被骗去的小银子,在这种事儿上,黑旋风也足够细心。
读《西游记》有感
我读完《西游记》后,知道了由四个主要人物,分别是: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和唐僧。除了这几个主要人物之外,还有:仙人、佛主和大大小的妖怪等。
这本书主要讲了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和唐僧师徒四人从东土大唐去西天拜佛取经的事情,他们一路上斩妖除魔经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得真经回到东土大唐。
在四个主人公中,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第一:他人妖分明,就说在"三打白骨精"中就只有孙悟空看出村姑、老婆婆、老大爷是白骨精的化身,猪八戒还在唐僧面前打孙悟空的小报告,唐僧还在埋怨孙悟空。第二:孙悟空对唐僧忠心耿耿。因为孙悟空三次打死白骨精的化身,唐僧认为孙悟空三次打死了好人,所以把孙悟空赶回了花果山,后来唐僧被白骨精抓去了,猪八戒寡不敌众只好去花果山请大师兄回来搭救师傅,孙悟空一听到唐僧白骨精抓去了,就不计前嫌和猪八戒去搭救师傅。可见孙悟空对唐僧忠心耿耿。碰到困难猪八戒总是说"我们散伙吧!师兄你回花果山当猴王,师弟你回流沙河,我会高家庄当女婿。孙悟空坚持去战胜困难;不肯散伙。第三:我喜欢孙悟空机智勇敢战胜妖魔鬼怪,克服一个个的困难,终于和猪八戒、沙和尚保唐僧到西天取得真经。
读《繁星》《春水》有感
她不愿描绘苦难的人生,赚取人们的“泪珠”,因而就选择了“理想的”人生,作为自己讴歌的对像。在她理想的人世间里,只有同情和爱恋,只有互助与匡扶。所以,母爱、童真,和对自然的歌颂,就成了她的主旋律。
她这两本含蓄隽永、富于哲理的小诗集,竟会使我久已沉默的心弦受到拨动,从而在她的影响下,我读懂了人世间几乎所有美好的事物,我坠入了凉静的安闲的境界,我会想到人生是多么有意义呀。
母爱是博大无边、伟大无穷的。当她在一个雨天看到一张大荷叶遮护着一枝红莲,触景生情而写下:”母亲啊!你是荷叶,我是红莲。心中的雨点来了,除了你,谁是我在无遮拦天空下的荫蔽?”母亲,在她的心目中,是人生唯一可靠的避难所。
与对母亲的颂扬相联系的,便是对童真的歌咏,以及时一切新生、初萌的事物的珍爱。儿童是纯真的,因而也最伟大,草儿是弱小的,世界的欢容却须赖它以装点。她放情地赞美纯真的童心和新生的事物,表现了她的纯真与纤弱,对真、善、美的崇仰和坚强的自信心与奋斗精神。
她亦有独特的审美情趣,歌咏自然,描绘自然之美:”晚霞边的孤帆,在不自觉里,完成了“自然”的图画。“春何曾说话呢?但她那伟大潜隐的力量,已这般的,温柔了世界了!”不施浓墨重彩,没有夸饰与渲染,只是用轻淡的笔墨将自然的本色美显示出来。她崇尚自然的美学观和娴静温柔的性情,也已经表现在这短短的诗行中了。
“阳光穿进石隙里,和极小的刺果说:借我的力量伸出头来罢,解放了你幽囚的自己!树干儿穿出来了,坚固的盘时,裂成了两半了。”有一些小诗,表现了她面对黑暗的社会现实,勇于反抗的精神,和对于未来所抱的必胜的信念。这温婉的诗句,固然表现了她“自我为中心的宇宙观人生观”,然而,又何尝不是对革命的新生力量的信任与鼓励呢。
她的诗,常将自己从生活里获得的新鲜感受,生动形象地表现出来;自然含蕾,又富有哲理,给人以无尽的回味和思想的启迪。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
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正如她自己所说,是在两寸象牙上细细的雕刻,它是奥斯汀的代表作。这部反映婚姻问题的小说是作者作品中最受欢迎的一部,也是她本人最喜欢的作品。作品生动的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其社会风情画似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实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她是第一个现实地描绘日常平凡生活中平凡恩的小说家,在英国小说史上起了承上启下的作用。
整部作品没有滂沱的气势,没有曲折跌宕的情节,但就是这种简单,精致深深地吸引着我们。奥斯汀短暂的一生几乎都是在英国的乡间度过的,也许就是周围朴素,宁静的氛围孕育了她淡然的气质。并不能因为没有丰富的经历,就对她的对于事物的分析能力有所怀疑,读过《傲慢与偏见》的人一定会为她细腻,敏锐的情感所折服。在写《傲慢与偏见》时,她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女孩,难道这不是一种天赋么?她的确很少接触"外界",但思想存在,想象存在,这一切的存在就足够。
《基督山伯爵》读后感
爱也彻底,恨也彻底。报恩也彻底,复仇也彻底。这就是在我读完《基督山复仇记》后最大的感受。中国有句俗语叫做“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报仇也是需要养精蓄锐的,并不是凭着一时的心绪就可轻举妄动的。而基督山伯爵,则是最具体的用自己的行动阐释了这句俗语的。在经历十四年的地牢生涯后,他的人生要义就是找寻曾经的亲人,曾经的恩人和曾经的仇人。在确认了所要寻找的人以后,他并没有如我们在武侠小说里所见的那样,于恩人抱拳云“赴汤蹈火,再所不惜”,于仇人一剑刺死。他选择了他自己的方式。对曾经有恩于自己的船主一家,他竭其所能,默默地支持着,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却从来不让他们知道其实自己就是为了报恩而来。如果说他的报恩令人感动,那他的复仇则是如此的淋漓尽致,在我们也有几度的叫好后不免有点心惊
《红与黑》读后感
作家笔下展现的,首先是整个法兰西社会的一个典型的窗口——小小的维里埃尔城的政治格局。贵族出生的德瑞那市长是复辟王朝在这里的最高代表,把维护复辟政权,防止资产阶级自由党人在政治上得势视为天职。贫民收容所所长瓦尔诺原是小市民,由于投靠天主教会的秘密组织圣会而获得现在的肥差,从而把自己同复辟政权栓在一起。副本堂神父玛斯隆是教会派来的间谍,一切人的言行皆在他的监视之下,在这王座与祭坛互相支撑的时代,是个炙手可热的人。这三个人构成的"三头政治",反映了复辟势力在维里埃尔城独揽大权的局面。而他们的对立面,是为数甚重,拥有巨大经济实力的咄咄逼人的资产阶级自由党人。司汤达一方面向人们描述了保王党人的横行霸道,一方面又让人们得出这样的结论:握有经济实力的资产阶级,在政治上也定将是最后的胜者。《红与黑》成书于一八三零年七月革命以前,司汤达竟像是洞悉了历史运动的这一必然趋向。
《谁动了我的奶酪》读后感
书中有4个“人物”——两只小老鼠“嗅嗅”“匆匆”和两个小矮人“哼哼”“唧唧”。他们生活在一个迷宫里,奶酪是他们要追寻的东西。有一天,他们同时发现了一个储量丰富的奶酪仓库,便在其周围构筑起自己的幸福生活。很久之后的某天,奶酪突然不见了!这个突如其来的变化使他们的心态暴露无疑:嗅嗅,匆匆随变化而动,立刻穿上始终挂在脖子上的鞋子,开始出去再寻找,并很快就找到了更新鲜更丰富的奶酪;两个小矮人哼哼和唧唧面对变化却犹豫不决,烦恼丛生,始终固守在已经消失的美好幻觉中追忆和抱怨,无法接受奶酪已经消失的残酷现实。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唧唧终于冲破了思想的束缚,穿上久置不用的跑鞋,重新进入漆黑的迷宫,并最终找到了更多更好的奶酪,而哼哼却仍在对苍天的追问中郁郁寡欢……
"奶酪"自然是个比喻,代表我们生命中的任何最想得到的东西,它可能是一份工作,也可能是金钱,爱情,幸福,健康或心灵的安宁等等。
生活在这样一个快速,多变和危机的时代,每个人都可能面临着与过去完全不同的境遇,人们时常会感到自己的"奶酪"在变化。各种外在的强烈变化和内心的冲突相互作用,使人们在各种变化中茫然无措,先是追问——到底是谁动了"我的奶酪"?然后对新的生活状况无所适从,不能正确应对并陷入困惑之中难以自拔。如果你在各种突如其来的变化中,总耽于"失去"的痛苦,"决定"的两难,"失望"的无奈……那么生活本身就会成为一种障碍。生活的迷宫很大,你会滞留在其中一角安身立命,久了,年纪渐长,就"懒得变动",或者是"没有勇气和激情"再去变动和追寻。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是一个可爱的故事,轻松愉快地便澄明了混沌的生活。当一位被变化所困惑的人坐在一面肮脏的镜子前,希望看清自己的真面目而不得时,《谁动了我的奶酪》就像一位智者,用一条白毛巾从容不迫地擦去镜子上的污迹,让困惑者真正发现自己的问题所在。
读《雷雨》
雷雨从开始似乎就注定了这个是一个悲剧。然而悲剧的造成者便是故事的男主人公:元锡公馆的大少爷——周朴园。
就像众多中国悲剧那样,一个风流的少年看上了自家的女佣,这样的结合自古至今都不会有好的结果。倘若那个男的有情有义,大不了两人私奔,背离父母,远走高飞作对苦命鸳鸯,然而刺骨始终的女主角侍萍就更苦命了,周朴园这个风流少爷虽被她的青春美丽与温柔打动,但他那颗只懂爱自己的心又怎会与她厮守一生?他为了自己的前途最终放弃了侍萍。孤苦无依的侍萍带着患病的二儿子伤心的离开,原一味故事就这样结束了,谁知造化弄人,命运又将他们牵扯在一起。错综复杂的关系又上演了,简直就是一团糟,最终导致了同母异父的兄妹相爱。身为他们的母亲,侍萍只能接受命运的捉弄,也只能埋怨自己给孩子带来的命运,似乎一切该终结了,偏偏当年的风流少年周朴园在误会下道出了他们是同母异父的兄妹。这件事害死了3个人……
这样一段揪心的人生怎不让人心痛?历史上这样的故事几乎是久演不衰,在类似故事下的牺牲者不在少数,我想,这并不是简单的故事而已,社会的真实情况应该是故事的原型。这与当时人民的道德准则、思想观念密不可分。在现今社会,人思想的改变,女人变得坚强、勇敢,绝不会无声无息受命运的压制,必会反抗。除了科技发达以外,人文思想的进步也是时代进步的一大标志。人们常常在知道过去的不幸后,暗自庆幸自己生活在这样美好的时代。然而,我不但要感谢新时代,新中国给予我们的幸福生活,而更应感激丽时代给我们的觉悟。没有过去的凄惨,哪来现在的幸福甜美?
《茶馆》读后感
茶馆,彼此唠家常,谈山海经的地方。谁能想到它竟能折射出一大社会问题!除非友一位具有独特视角的大师使它“活”起来,否则茶馆平庸无奇,永远不会有更深的意义。而那个人便是老舍——一位语言大师,他用其独特的视角和手法使整部剧本的语言绽放生命的光彩。
老舍出生于一北京大杂院中,一户舒姓的满族贫民家。父亲是护军,母亲靠洗衣赚钱。父亲早逝之后,生活更为窘迫,但幸运之神眷顾了老舍。一为慈善家资助老舍上学,使他收到良好教育。在老舍自身的不懈努力下。他渐小有成就。在之后的创作过程中,而是的境遇更是深深影响着他。而《茶馆》之所以有“小中见大”的特色,与其是平民出身也有密切联系。
同样,老舍的手法也是独一无二的。其中最突出的一点便是全剧只有三幕,一幕一时段,干警、简洁,也十分容易表现剧情,从清末戊戌维新失败到民国初年北洋军阀割据时期再到国民党政权覆灭前夕,与其说是时间变迁不如说是历史变迁。人物表现年代,而年代又作为人物表现的背景,相辅相成,使小小一茶馆提升到不得不让人用看“历史剧”的眼光评审这部巨作。其二,尽管茶馆人呆,三教九流植被也不少。但是几位人物始终贯穿全剧,起着核心作用。一、王利发(茶馆掌柜)二、松二爷(胆儿小,人却不怀)三、常四爷(正义之士、十分爱国、体格健康)松二爷、常四爷两位茶客与王掌柜交情还不错而在这所谓“热闹”的茶观众,要找出几个掏心掏肺的件阿婆人还真不容易。听听!说的不是客套话便是奉承话。我虽不知老舍塑造如此的人物性格有何用意,至少通过这有点人情味儿和有“良心”的三人谈话使人更深刻的体会到世态炎凉啊!发人深思。其三,子承父业。这是几句疮痍有待讽刺意味的安排。剧中一幕幕地时代向前走,衣着也跟着前卫起来,客人的思想呢?!简直是幻包装不换内容。例如,原先看相面的糖铁嘴养一儿子,现竟“升级”为大师。刘麻子那说媒拉线行当竟让他儿子“发扬光大”变为“花花联合公司”(专给洋人、官员提供女招待与吉普女郎)。而吴祥子这老式特务到了儿子这辈儿竟改个名儿叫世袭特务。人哪!为何总在这方面“遵规守矩”呢?
老舍,无论您想传达于后人什么,至少《茶馆》让我们受益匪浅。我不能评说它的优劣,在如此剧你面前,我只有说声:“谢谢!谢谢您留予青少年如此宝贵的财富。”
浅谈《红与黑》
小说《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00年左右的历史了,为什么在这风云变幻的200年中小说仍可以经久不衰?原因在于小说不仅十分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而且通过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小说主人公于连的经历和遭遇反应了当时广大小资产阶级青年的普遍命运。于连生性聪颖、高傲、热情、坚毅,但又自私、多疑。在僧侣贵族当政、门阀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因出生平民而备受歧视。这种受压迫的地位使他滋长了对现实的不满情绪:启蒙思想和拿破仑的影响,培养了他的反搞性格。他立志要像拿破仑那样靠个人才智建立功勋,飞黄腾达。但是在复辟时期,拿破仑式的晋身之道已被贵族阶层堵死了。
就在这样的岩石底下,一株小树弯弯曲曲地生长。于连为了博取大家用赏识,明知毫无价值,却还把拉丁文的《新约全书》背得滚瓜烂熟。他那惊人的背诵能力让他跨进了维立叶尔市长家,当起家庭教师来。在那段时期,他与德。瑞那夫人发生了暧昧关系,大部分是为了反抗和报复贵族阶级对他的凌辱。但是,纸醉金迷、利欲熏心的上流社会也腐蚀了于连的灵魂,助长了他向上爬的欲望和野心。
于连进入阴森恐怖的神学院后,亲眼目睹了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丑恶内幕,于是他便耍起了两面派手法,这种表里不一的行为居然得到院长的青睐和宠幸。神学院的生活进一步扭曲了于连的性格,强化了他向上爬的野心和虚伪的作风。于连给木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后虽然还不时流露出平民阶级的思想意识,但在受到侯爵重用,征服玛特尔小姐后,于连的“平民阶级叛逆心”已消失。他成了复辟王朝的忠实走卒。正当于连一步步走向他所向往的“光明”时,因枪击德·瑞那夫人而彻底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
作为一部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红与黑》并没有从概念出发,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念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读《简·爱》有感在我的心目中,《简·爱》是一部完美而伟大的著作,因为它使我懂得了什么是善恶美丑,学会了怎样做人,而书中的主人公简·爱就是我学习的榜样,她的聪明、善良、坚强、有主见,是最令人敬佩的。简·爱的一生悲欢离合。她遭遇了许多挫折和坎坷,可以说是不幸的,但是她却从不向命运低头,任何困难在她面前都会感到恐惧。
简·爱从小被她的舅妈收养,受尽了她的虐待。而且她舅舅的儿子约翰里德还是一个又胖又大、蛮横无理、猪狗不如的禽兽。他经常无缘无故地打骂简·爱,但她的舅妈不但不去制止,反而支持她野蛮的儿子。然而,简·爱是一个顽强的、决不向恶势力低头的人。她再也忍受不了了,她对约翰的恨压倒了对他的畏惧,不顾一切地跟他对打起来。当然,结果可想而知,简·爱受到了她舅妈的惩罚。但她的这次举动足以令约翰胆颤心惊。
简·爱说过这样的一段话,给我的印象很深,也很能体现她的性格。她说:“如果大家老是对残酷,不公道的人百依百顺,那么那些坏家伙就更要任性胡来了,他们会什么也不惧怕,这样也就永远也不会改好,反而越来越坏,当我们无缘无故挨了打,我们一定要狠狠地回击。”我很赞成简的这种说法,因为自尊、自重是做人的最起码的要求。
但是海伦·彭斯,她的观点与简是截然不同的。海伦主张凡事能忍就忍,这样自己快乐,别人也会对你好一些。我觉得海伦的这些话在我们看来是很让人不可理解的。但是她的宽容、忍让以及她那博大的胸怀,是令人钦佩的。我们无需去评价她的话,至少我们应从中悟出些什么。我很喜欢海伦的一句话:“我觉得生命太短促了,不值得把它花费在怀恨和记仇上。”只要我们每人都能记住它,多多去理解别人,体谅别人,关心别人,多看到一些美好的事物,乐观地对待生活,我们的生活中一定会充满阳光。
我认为罗切斯特先生,正是她生活中的阳光。他们两人的交往是愉快的;他们两人的对话又是耐人寻味的。因为他们各自的性格特点都在那简短的对话中表现得淋漓尽致。
罗切斯特先生是一个正直、善恶分明而又带有幽默感的人。他们两人真心相爱了。然而在他们的婚礼上,梅森先生揭露了罗切斯特先生是个有妻之夫的秘密后,简彻底失望了,她怀着万分悲痛的心情离开了他。然而他们最终又走到了一起。
时间会消除报复的渴望,平息愤恨和憎恶的冲动。简·爱曾经是带着满腔怨恨离开她舅妈的,但当她听说里德太太生命垂危,又很想见她一面的时候,简忘却了她的一切不好,毫不犹豫地回到了她曾经厌恶的地方。当她见到里德太太时,简所剩的都是对她的怜悯之情。但是里德太太告诉了她一件很重要的事:在三年前,简的叔叔给她写了一封信,想让她继承他的遗产,因为他无儿无女,所以想收简为养女,但是因为里德太太当时对她厌恶至极,也不想让她走远,过上富日子。所以她给简的叔叔回了一封信,说简在洛伍德生伤寒病死了。就这样,简·爱失去了一个转变自己命运的好机会。里德太太的这种行为是很令人气愤的,然而简却没有计较这件事,还不住地安慰里德太太,让她把这些事都统统忘掉,而且简很希望能与她和解,但直到死她也没能改变她对简的态度,这使简无奈而又痛苦。
然而通过这件事,简·爱在我心目中的形象更加高大起来了。简·爱的身上到处都有闪光点。她善良而又宽容,那种视金钱如粪土的精神,更是当今社会的人所应该学习的。
《简·爱》这本书能够照出我们身上的不足,让我们找到正确的人生方向,把曾经失去的东西找回来。让我们有信心、有勇气去面对困难,并且战胜困难,为我们的人生添上绚丽的一笔。
《傅雷家书》读后感(一)这绝不是普通的家书,它是一部最好的艺术学徒修养读物,也是一部充满着父爱的苦心孤诣,呕心沥血的教子篇。
人的自爱其子,也是一种自然规律。人的生命总是有局限的,而人的事业却永远无尽头。通过亲生的儿女,延续自己的生命,也延续与发展一个人为社会,为祖国,为人类所能尽的力量。因此,培育儿女也正是对社会,对祖国,对人类世界应该的尽的一项神圣的义务与责任。我们看傅雷怎样培育他的孩子,从家书中显而易见。他在给儿子傅聪的信里,这样说:“长篇累牍地给你写信,不是空唠叨,不是莫名其妙的,而是有好几种作用的。第一,我的确把你当作一个讨论艺术,讨论音乐的对手;第二,极想激出你一些年轻人的感想,让我做父亲的得些新鲜养料。同时也可以传布给别的青年。第三,借通信训练你的不但是文笔,而尤其是你的思想;第四,我想时时刻刻随处给你做个警钟,不论在做人方面还是其他各方面。”贯穿全部家书的情谊,是要儿子知道国家的荣辱,艺术的尊严,能够用严肃的态度对待一切。做一个“德艺具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
傅聪在异国漂流的生活中,从父亲的这些书信中汲取了多么丰富的精神养料。时时给他指导,鼓励与鞭策。使他有勇气与力量,去战胜各式各样的魔障。踏上自己正当的成长道路。傅聪这种热爱祖国,信赖祖国的精神,与傅雷在数万里之外对他殷切的教育,是不能分开的。
再看看这些书信的背景,傅雷是在怎样的政治处境中写出来的。有多少人在那场“黑暗的灾祸”中受到伤害,傅雷缺在其中显出了他不变的本色。
优秀的父亲,出色的儿子,不平凡的家书。
读了后,最大的感受就是书中的英雄们的豪情壮义,仗义疏财。先说智取生辰纲的七条好汉。智取生辰纲,是梁山好汉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的发端。 这一段好汉壮举,轰动了水浒世界里的江湖。但是晁盖一伙,做下这桩弥天大案,背后 的真实动机又是什么?是为了劫富济贫?还是说为了准备" 农民革命" ?显然都不是。 黄泥冈上,这一伙好汉劫得了十万贯金珠,而后大概经过坐地分赃,晁盖、吴用等回了 晁家庄园,三阮则" 得了钱财,自回石碣村去了。" 随后并没听说他们有济贫的打算, 也没见他们准备扯旗造反(或曰起义),如果不是东窗事发,保不准他们真的就此安心 做了富家翁,一世快活。因此,这桩大案,打劫的固然是不义之财,但其实质,说穿了, 就是一次黑道行动。
再看鸳鸯楼上那幕血案,武松连刃十数人后,一片血泊之中,从容地将桌上银酒器 踏扁,揣入怀里带走;而即使粗心卤莽至极的角色如李逵,沂岭之上杀了假李逵后,也 没忘进房中搜看," 搜得些散碎银两并几件钗环" ,都拿了——李逵虽极端厌烦女色, 但也知这些沾满了脂粉气的钗环可以换钱换酒,照拿不误。而后,还去李鬼身边,搜回 了那锭被骗去的小银子,在这种事儿上,黑旋风也足够细心。
读《西游记》有感
我读完《西游记》后,知道了由四个主要人物,分别是: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和唐僧。除了这几个主要人物之外,还有:仙人、佛主和大大小的妖怪等。
这本书主要讲了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和唐僧师徒四人从东土大唐去西天拜佛取经的事情,他们一路上斩妖除魔经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得真经回到东土大唐。
在四个主人公中,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第一:他人妖分明,就说在"三打白骨精"中就只有孙悟空看出村姑、老婆婆、老大爷是白骨精的化身,猪八戒还在唐僧面前打孙悟空的小报告,唐僧还在埋怨孙悟空。第二:孙悟空对唐僧忠心耿耿。因为孙悟空三次打死白骨精的化身,唐僧认为孙悟空三次打死了好人,所以把孙悟空赶回了花果山,后来唐僧被白骨精抓去了,猪八戒寡不敌众只好去花果山请大师兄回来搭救师傅,孙悟空一听到唐僧白骨精抓去了,就不计前嫌和猪八戒去搭救师傅。可见孙悟空对唐僧忠心耿耿。碰到困难猪八戒总是说"我们散伙吧!师兄你回花果山当猴王,师弟你回流沙河,我会高家庄当女婿。孙悟空坚持去战胜困难;不肯散伙。第三:我喜欢孙悟空机智勇敢战胜妖魔鬼怪,克服一个个的困难,终于和猪八戒、沙和尚保唐僧到西天取得真经。
读《繁星》《春水》有感
她不愿描绘苦难的人生,赚取人们的“泪珠”,因而就选择了“理想的”人生,作为自己讴歌的对像。在她理想的人世间里,只有同情和爱恋,只有互助与匡扶。所以,母爱、童真,和对自然的歌颂,就成了她的主旋律。
她这两本含蓄隽永、富于哲理的小诗集,竟会使我久已沉默的心弦受到拨动,从而在她的影响下,我读懂了人世间几乎所有美好的事物,我坠入了凉静的安闲的境界,我会想到人生是多么有意义呀。
母爱是博大无边、伟大无穷的。当她在一个雨天看到一张大荷叶遮护着一枝红莲,触景生情而写下:”母亲啊!你是荷叶,我是红莲。心中的雨点来了,除了你,谁是我在无遮拦天空下的荫蔽?”母亲,在她的心目中,是人生唯一可靠的避难所。
与对母亲的颂扬相联系的,便是对童真的歌咏,以及时一切新生、初萌的事物的珍爱。儿童是纯真的,因而也最伟大,草儿是弱小的,世界的欢容却须赖它以装点。她放情地赞美纯真的童心和新生的事物,表现了她的纯真与纤弱,对真、善、美的崇仰和坚强的自信心与奋斗精神。
她亦有独特的审美情趣,歌咏自然,描绘自然之美:”晚霞边的孤帆,在不自觉里,完成了“自然”的图画。“春何曾说话呢?但她那伟大潜隐的力量,已这般的,温柔了世界了!”不施浓墨重彩,没有夸饰与渲染,只是用轻淡的笔墨将自然的本色美显示出来。她崇尚自然的美学观和娴静温柔的性情,也已经表现在这短短的诗行中了。
“阳光穿进石隙里,和极小的刺果说:借我的力量伸出头来罢,解放了你幽囚的自己!树干儿穿出来了,坚固的盘时,裂成了两半了。”有一些小诗,表现了她面对黑暗的社会现实,勇于反抗的精神,和对于未来所抱的必胜的信念。这温婉的诗句,固然表现了她“自我为中心的宇宙观人生观”,然而,又何尝不是对革命的新生力量的信任与鼓励呢。
她的诗,常将自己从生活里获得的新鲜感受,生动形象地表现出来;自然含蕾,又富有哲理,给人以无尽的回味和思想的启迪。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
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正如她自己所说,是在两寸象牙上细细的雕刻,它是奥斯汀的代表作。这部反映婚姻问题的小说是作者作品中最受欢迎的一部,也是她本人最喜欢的作品。作品生动的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其社会风情画似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实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她是第一个现实地描绘日常平凡生活中平凡恩的小说家,在英国小说史上起了承上启下的作用。
整部作品没有滂沱的气势,没有曲折跌宕的情节,但就是这种简单,精致深深地吸引着我们。奥斯汀短暂的一生几乎都是在英国的乡间度过的,也许就是周围朴素,宁静的氛围孕育了她淡然的气质。并不能因为没有丰富的经历,就对她的对于事物的分析能力有所怀疑,读过《傲慢与偏见》的人一定会为她细腻,敏锐的情感所折服。在写《傲慢与偏见》时,她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女孩,难道这不是一种天赋么?她的确很少接触"外界",但思想存在,想象存在,这一切的存在就足够。
《基督山伯爵》读后感
爱也彻底,恨也彻底。报恩也彻底,复仇也彻底。这就是在我读完《基督山复仇记》后最大的感受。中国有句俗语叫做“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报仇也是需要养精蓄锐的,并不是凭着一时的心绪就可轻举妄动的。而基督山伯爵,则是最具体的用自己的行动阐释了这句俗语的。在经历十四年的地牢生涯后,他的人生要义就是找寻曾经的亲人,曾经的恩人和曾经的仇人。在确认了所要寻找的人以后,他并没有如我们在武侠小说里所见的那样,于恩人抱拳云“赴汤蹈火,再所不惜”,于仇人一剑刺死。他选择了他自己的方式。对曾经有恩于自己的船主一家,他竭其所能,默默地支持着,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却从来不让他们知道其实自己就是为了报恩而来。如果说他的报恩令人感动,那他的复仇则是如此的淋漓尽致,在我们也有几度的叫好后不免有点心惊
《红与黑》读后感
作家笔下展现的,首先是整个法兰西社会的一个典型的窗口——小小的维里埃尔城的政治格局。贵族出生的德瑞那市长是复辟王朝在这里的最高代表,把维护复辟政权,防止资产阶级自由党人在政治上得势视为天职。贫民收容所所长瓦尔诺原是小市民,由于投靠天主教会的秘密组织圣会而获得现在的肥差,从而把自己同复辟政权栓在一起。副本堂神父玛斯隆是教会派来的间谍,一切人的言行皆在他的监视之下,在这王座与祭坛互相支撑的时代,是个炙手可热的人。这三个人构成的"三头政治",反映了复辟势力在维里埃尔城独揽大权的局面。而他们的对立面,是为数甚重,拥有巨大经济实力的咄咄逼人的资产阶级自由党人。司汤达一方面向人们描述了保王党人的横行霸道,一方面又让人们得出这样的结论:握有经济实力的资产阶级,在政治上也定将是最后的胜者。《红与黑》成书于一八三零年七月革命以前,司汤达竟像是洞悉了历史运动的这一必然趋向。
《谁动了我的奶酪》读后感
书中有4个“人物”——两只小老鼠“嗅嗅”“匆匆”和两个小矮人“哼哼”“唧唧”。他们生活在一个迷宫里,奶酪是他们要追寻的东西。有一天,他们同时发现了一个储量丰富的奶酪仓库,便在其周围构筑起自己的幸福生活。很久之后的某天,奶酪突然不见了!这个突如其来的变化使他们的心态暴露无疑:嗅嗅,匆匆随变化而动,立刻穿上始终挂在脖子上的鞋子,开始出去再寻找,并很快就找到了更新鲜更丰富的奶酪;两个小矮人哼哼和唧唧面对变化却犹豫不决,烦恼丛生,始终固守在已经消失的美好幻觉中追忆和抱怨,无法接受奶酪已经消失的残酷现实。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唧唧终于冲破了思想的束缚,穿上久置不用的跑鞋,重新进入漆黑的迷宫,并最终找到了更多更好的奶酪,而哼哼却仍在对苍天的追问中郁郁寡欢……
"奶酪"自然是个比喻,代表我们生命中的任何最想得到的东西,它可能是一份工作,也可能是金钱,爱情,幸福,健康或心灵的安宁等等。
生活在这样一个快速,多变和危机的时代,每个人都可能面临着与过去完全不同的境遇,人们时常会感到自己的"奶酪"在变化。各种外在的强烈变化和内心的冲突相互作用,使人们在各种变化中茫然无措,先是追问——到底是谁动了"我的奶酪"?然后对新的生活状况无所适从,不能正确应对并陷入困惑之中难以自拔。如果你在各种突如其来的变化中,总耽于"失去"的痛苦,"决定"的两难,"失望"的无奈……那么生活本身就会成为一种障碍。生活的迷宫很大,你会滞留在其中一角安身立命,久了,年纪渐长,就"懒得变动",或者是"没有勇气和激情"再去变动和追寻。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是一个可爱的故事,轻松愉快地便澄明了混沌的生活。当一位被变化所困惑的人坐在一面肮脏的镜子前,希望看清自己的真面目而不得时,《谁动了我的奶酪》就像一位智者,用一条白毛巾从容不迫地擦去镜子上的污迹,让困惑者真正发现自己的问题所在。
读《雷雨》
雷雨从开始似乎就注定了这个是一个悲剧。然而悲剧的造成者便是故事的男主人公:元锡公馆的大少爷——周朴园。
就像众多中国悲剧那样,一个风流的少年看上了自家的女佣,这样的结合自古至今都不会有好的结果。倘若那个男的有情有义,大不了两人私奔,背离父母,远走高飞作对苦命鸳鸯,然而刺骨始终的女主角侍萍就更苦命了,周朴园这个风流少爷虽被她的青春美丽与温柔打动,但他那颗只懂爱自己的心又怎会与她厮守一生?他为了自己的前途最终放弃了侍萍。孤苦无依的侍萍带着患病的二儿子伤心的离开,原一味故事就这样结束了,谁知造化弄人,命运又将他们牵扯在一起。错综复杂的关系又上演了,简直就是一团糟,最终导致了同母异父的兄妹相爱。身为他们的母亲,侍萍只能接受命运的捉弄,也只能埋怨自己给孩子带来的命运,似乎一切该终结了,偏偏当年的风流少年周朴园在误会下道出了他们是同母异父的兄妹。这件事害死了3个人……
这样一段揪心的人生怎不让人心痛?历史上这样的故事几乎是久演不衰,在类似故事下的牺牲者不在少数,我想,这并不是简单的故事而已,社会的真实情况应该是故事的原型。这与当时人民的道德准则、思想观念密不可分。在现今社会,人思想的改变,女人变得坚强、勇敢,绝不会无声无息受命运的压制,必会反抗。除了科技发达以外,人文思想的进步也是时代进步的一大标志。人们常常在知道过去的不幸后,暗自庆幸自己生活在这样美好的时代。然而,我不但要感谢新时代,新中国给予我们的幸福生活,而更应感激丽时代给我们的觉悟。没有过去的凄惨,哪来现在的幸福甜美?
《茶馆》读后感
茶馆,彼此唠家常,谈山海经的地方。谁能想到它竟能折射出一大社会问题!除非友一位具有独特视角的大师使它“活”起来,否则茶馆平庸无奇,永远不会有更深的意义。而那个人便是老舍——一位语言大师,他用其独特的视角和手法使整部剧本的语言绽放生命的光彩。
老舍出生于一北京大杂院中,一户舒姓的满族贫民家。父亲是护军,母亲靠洗衣赚钱。父亲早逝之后,生活更为窘迫,但幸运之神眷顾了老舍。一为慈善家资助老舍上学,使他收到良好教育。在老舍自身的不懈努力下。他渐小有成就。在之后的创作过程中,而是的境遇更是深深影响着他。而《茶馆》之所以有“小中见大”的特色,与其是平民出身也有密切联系。
同样,老舍的手法也是独一无二的。其中最突出的一点便是全剧只有三幕,一幕一时段,干警、简洁,也十分容易表现剧情,从清末戊戌维新失败到民国初年北洋军阀割据时期再到国民党政权覆灭前夕,与其说是时间变迁不如说是历史变迁。人物表现年代,而年代又作为人物表现的背景,相辅相成,使小小一茶馆提升到不得不让人用看“历史剧”的眼光评审这部巨作。其二,尽管茶馆人呆,三教九流植被也不少。但是几位人物始终贯穿全剧,起着核心作用。一、王利发(茶馆掌柜)二、松二爷(胆儿小,人却不怀)三、常四爷(正义之士、十分爱国、体格健康)松二爷、常四爷两位茶客与王掌柜交情还不错而在这所谓“热闹”的茶观众,要找出几个掏心掏肺的件阿婆人还真不容易。听听!说的不是客套话便是奉承话。我虽不知老舍塑造如此的人物性格有何用意,至少通过这有点人情味儿和有“良心”的三人谈话使人更深刻的体会到世态炎凉啊!发人深思。其三,子承父业。这是几句疮痍有待讽刺意味的安排。剧中一幕幕地时代向前走,衣着也跟着前卫起来,客人的思想呢?!简直是幻包装不换内容。例如,原先看相面的糖铁嘴养一儿子,现竟“升级”为大师。刘麻子那说媒拉线行当竟让他儿子“发扬光大”变为“花花联合公司”(专给洋人、官员提供女招待与吉普女郎)。而吴祥子这老式特务到了儿子这辈儿竟改个名儿叫世袭特务。人哪!为何总在这方面“遵规守矩”呢?
老舍,无论您想传达于后人什么,至少《茶馆》让我们受益匪浅。我不能评说它的优劣,在如此剧你面前,我只有说声:“谢谢!谢谢您留予青少年如此宝贵的财富。”
浅谈《红与黑》
小说《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00年左右的历史了,为什么在这风云变幻的200年中小说仍可以经久不衰?原因在于小说不仅十分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而且通过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小说主人公于连的经历和遭遇反应了当时广大小资产阶级青年的普遍命运。于连生性聪颖、高傲、热情、坚毅,但又自私、多疑。在僧侣贵族当政、门阀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因出生平民而备受歧视。这种受压迫的地位使他滋长了对现实的不满情绪:启蒙思想和拿破仑的影响,培养了他的反搞性格。他立志要像拿破仑那样靠个人才智建立功勋,飞黄腾达。但是在复辟时期,拿破仑式的晋身之道已被贵族阶层堵死了。
就在这样的岩石底下,一株小树弯弯曲曲地生长。于连为了博取大家用赏识,明知毫无价值,却还把拉丁文的《新约全书》背得滚瓜烂熟。他那惊人的背诵能力让他跨进了维立叶尔市长家,当起家庭教师来。在那段时期,他与德。瑞那夫人发生了暧昧关系,大部分是为了反抗和报复贵族阶级对他的凌辱。但是,纸醉金迷、利欲熏心的上流社会也腐蚀了于连的灵魂,助长了他向上爬的欲望和野心。
于连进入阴森恐怖的神学院后,亲眼目睹了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丑恶内幕,于是他便耍起了两面派手法,这种表里不一的行为居然得到院长的青睐和宠幸。神学院的生活进一步扭曲了于连的性格,强化了他向上爬的野心和虚伪的作风。于连给木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后虽然还不时流露出平民阶级的思想意识,但在受到侯爵重用,征服玛特尔小姐后,于连的“平民阶级叛逆心”已消失。他成了复辟王朝的忠实走卒。正当于连一步步走向他所向往的“光明”时,因枪击德·瑞那夫人而彻底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
作为一部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红与黑》并没有从概念出发,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念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读《简·爱》有感在我的心目中,《简·爱》是一部完美而伟大的著作,因为它使我懂得了什么是善恶美丑,学会了怎样做人,而书中的主人公简·爱就是我学习的榜样,她的聪明、善良、坚强、有主见,是最令人敬佩的。简·爱的一生悲欢离合。她遭遇了许多挫折和坎坷,可以说是不幸的,但是她却从不向命运低头,任何困难在她面前都会感到恐惧。
简·爱从小被她的舅妈收养,受尽了她的虐待。而且她舅舅的儿子约翰里德还是一个又胖又大、蛮横无理、猪狗不如的禽兽。他经常无缘无故地打骂简·爱,但她的舅妈不但不去制止,反而支持她野蛮的儿子。然而,简·爱是一个顽强的、决不向恶势力低头的人。她再也忍受不了了,她对约翰的恨压倒了对他的畏惧,不顾一切地跟他对打起来。当然,结果可想而知,简·爱受到了她舅妈的惩罚。但她的这次举动足以令约翰胆颤心惊。
简·爱说过这样的一段话,给我的印象很深,也很能体现她的性格。她说:“如果大家老是对残酷,不公道的人百依百顺,那么那些坏家伙就更要任性胡来了,他们会什么也不惧怕,这样也就永远也不会改好,反而越来越坏,当我们无缘无故挨了打,我们一定要狠狠地回击。”我很赞成简的这种说法,因为自尊、自重是做人的最起码的要求。
但是海伦·彭斯,她的观点与简是截然不同的。海伦主张凡事能忍就忍,这样自己快乐,别人也会对你好一些。我觉得海伦的这些话在我们看来是很让人不可理解的。但是她的宽容、忍让以及她那博大的胸怀,是令人钦佩的。我们无需去评价她的话,至少我们应从中悟出些什么。我很喜欢海伦的一句话:“我觉得生命太短促了,不值得把它花费在怀恨和记仇上。”只要我们每人都能记住它,多多去理解别人,体谅别人,关心别人,多看到一些美好的事物,乐观地对待生活,我们的生活中一定会充满阳光。
我认为罗切斯特先生,正是她生活中的阳光。他们两人的交往是愉快的;他们两人的对话又是耐人寻味的。因为他们各自的性格特点都在那简短的对话中表现得淋漓尽致。
罗切斯特先生是一个正直、善恶分明而又带有幽默感的人。他们两人真心相爱了。然而在他们的婚礼上,梅森先生揭露了罗切斯特先生是个有妻之夫的秘密后,简彻底失望了,她怀着万分悲痛的心情离开了他。然而他们最终又走到了一起。
时间会消除报复的渴望,平息愤恨和憎恶的冲动。简·爱曾经是带着满腔怨恨离开她舅妈的,但当她听说里德太太生命垂危,又很想见她一面的时候,简忘却了她的一切不好,毫不犹豫地回到了她曾经厌恶的地方。当她见到里德太太时,简所剩的都是对她的怜悯之情。但是里德太太告诉了她一件很重要的事:在三年前,简的叔叔给她写了一封信,想让她继承他的遗产,因为他无儿无女,所以想收简为养女,但是因为里德太太当时对她厌恶至极,也不想让她走远,过上富日子。所以她给简的叔叔回了一封信,说简在洛伍德生伤寒病死了。就这样,简·爱失去了一个转变自己命运的好机会。里德太太的这种行为是很令人气愤的,然而简却没有计较这件事,还不住地安慰里德太太,让她把这些事都统统忘掉,而且简很希望能与她和解,但直到死她也没能改变她对简的态度,这使简无奈而又痛苦。
然而通过这件事,简·爱在我心目中的形象更加高大起来了。简·爱的身上到处都有闪光点。她善良而又宽容,那种视金钱如粪土的精神,更是当今社会的人所应该学习的。
《简·爱》这本书能够照出我们身上的不足,让我们找到正确的人生方向,把曾经失去的东西找回来。让我们有信心、有勇气去面对困难,并且战胜困难,为我们的人生添上绚丽的一笔。
《傅雷家书》读后感(一)这绝不是普通的家书,它是一部最好的艺术学徒修养读物,也是一部充满着父爱的苦心孤诣,呕心沥血的教子篇。
人的自爱其子,也是一种自然规律。人的生命总是有局限的,而人的事业却永远无尽头。通过亲生的儿女,延续自己的生命,也延续与发展一个人为社会,为祖国,为人类所能尽的力量。因此,培育儿女也正是对社会,对祖国,对人类世界应该的尽的一项神圣的义务与责任。我们看傅雷怎样培育他的孩子,从家书中显而易见。他在给儿子傅聪的信里,这样说:“长篇累牍地给你写信,不是空唠叨,不是莫名其妙的,而是有好几种作用的。第一,我的确把你当作一个讨论艺术,讨论音乐的对手;第二,极想激出你一些年轻人的感想,让我做父亲的得些新鲜养料。同时也可以传布给别的青年。第三,借通信训练你的不但是文笔,而尤其是你的思想;第四,我想时时刻刻随处给你做个警钟,不论在做人方面还是其他各方面。”贯穿全部家书的情谊,是要儿子知道国家的荣辱,艺术的尊严,能够用严肃的态度对待一切。做一个“德艺具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
傅聪在异国漂流的生活中,从父亲的这些书信中汲取了多么丰富的精神养料。时时给他指导,鼓励与鞭策。使他有勇气与力量,去战胜各式各样的魔障。踏上自己正当的成长道路。傅聪这种热爱祖国,信赖祖国的精神,与傅雷在数万里之外对他殷切的教育,是不能分开的。
再看看这些书信的背景,傅雷是在怎样的政治处境中写出来的。有多少人在那场“黑暗的灾祸”中受到伤害,傅雷缺在其中显出了他不变的本色。
优秀的父亲,出色的儿子,不平凡的家书。
本文标题: 各个名人著作读后感(30部必读的名人传记经典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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