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金融监管的发展趋势有哪些一、我国金融监管的现状分析,银监会设立前,我国实行的是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分别对银...
当前金融监管的发展趋势有哪些
一、我国金融监管的现状分析
银监会设立前,我国实行的是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分别对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进行监管的分业监管模式,而中国人民银行兼具监管银行和制定货币政策的双重任务。随着金融形势的发展,传统的金融机构性监管模式(中央银行监督银行业、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监督证券业、保险监督管理部门监督保险业,彼此相互分离和独立)已经不能适应新的发展要求。以中央银行对银行业的监管为例。在新的金融格局背景下,中央银行监管银行业面临两难选择:一方面中央银行要负责货币政策的稳定,要密切关注商业银行的贷款规模与通货膨胀指数;另一方面,中央银行又要注意商业银行的证券交易风险,保证商业银行具有充足的流动性,防止商业银行陷入流动性危机。由于中央银行的主要职责在于制定适当的货币政策,以保证币值的稳定,因此客观上存在着中央银行只注意货币政策而忽视监管银行金融业务的可能,尤其是当货币政策与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需求之间产生目标冲突时更是如此.
二、我国金融监管的发展趋势
(一)监管背景:金融混业经营的趋势及影响
众所周知,导致全球范围内金融混业经营趋势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金融创新、金融全球化、信息技术现代化等等。其中,金融创新是根本,金融全球化提出了金融创新的迫切要求,而信息技术现代化则为金融创新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金融创新的浪潮集中体现在2世纪七八十年代,当时为了打破资产价格方面的限制(如美国的“Q条例”)、金融机构地理设置限制(如美国禁止跨州设立分行的法规)、金融机构具体行为限制(如美国1933年的《格拉斯一斯蒂格尔法》)等,出现了许多逃避管制、防范风险、追求收益的金融产品创新和金融机构创新,这些创新涉及保险、证券和银行业,它们在丰富居民和机构投资渠道的同时,也对传统的金融体制造成了巨大的冲击。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面前,金融机构为了开展创新业务、谋取利润,纷纷想方设法绕过金融管制、拓展业务领域。
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特别是从我国金融发展的现状来看,我国似乎逐渐出现了混业经营的现象。一方面,随着我国成功加入WTO,无论是金融产品的交易,还是金融组织、金融市场之间的合作与结合都将从广度和深度上日益加强。从业务合作到股权重组都将使我国金融与全球金融的联系更加紧密,即金融全球化对我国金融的影响日益深远。与此同时,随着我国金融与国外金融的联系日渐紧密,国内分业经营与全球混业的趋势、国外大型金融集团的合作使得监管的难度更加凸显。另一方面,从国内的情况来看,尽管金融混业还没有成为金融发展的主流,特别是还存在着一些金融混业法律上的障碍,但是,不同金融部门间的业务合作和交叉、金融集团的发展等已经初露端倪。例如,中信集团、光大集团,以及中国建设银行控股中金公司、中国银行组建中银国际等;而银证合作、银行与基金的合作等这些不同金融机构在业务方面的相互结合更是势不可挡。这既是金融机构本身发展的需要,’也是金融满足经济发展需求的必然。
(二)监管要求与发展趋势
监管者分别对不同对象进行监管、彼此间相互脱离的机制已经不再适合新的金融体制。原因在于:国际竞争和技术创新(主要是信息技术)越来越模糊金融机构之间的界限,金融机构往往同时经营多种业务。如银行并购保险公司从事保险业务、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都是开展基金管理业务等等。这意味着单个金融机构业务的多元化将涉及多个独立的监管者。在这一背景下,如果多个监管者同时对同一个单独的金融机构实施监管,那么将必然造成监管重复、监管低效和浪费成本。于是.功能性监管的思路和设想应运而生。
功能性监管是指中央银行同其他功能监管者(包括证券交易委员会、商品交易委员会、证券交易商协会、保险委员会)相互配合,共同识别单个金融实体的风险以及整个金融持股公司的整体风险。功能性监管有两大优势:首先,在分业监管条件下,金融监管机构各自为政,相互之间的协调、沟通比较困难,监管效率不高,监管成本增加,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变化,金融监管机构一体化(即统一监管)应比分业监管更为有效。其次,金融机构的混业经营现象已经越来越普遍、甚至成为一种趋势,尤其是通过并购产生了众多的金融集团,在这种背景下,建立统一的金融监管机构能够全面覆盖各类金融机构,堵住金融监管漏洞。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在我国存在金融全球化与金融混业对统一监管的客观要求,但由于全球化和混业的广度与深度不够,从而决定了目前我国实行统一监管还存在许多困难。一方面,我国金融融人全球金融的程度还不深。多年以来,我国的金融业可以说一直处于未开放的状态;最近一些年,我国金融业尽管从业务合作到股权合资逐渐开放,但很显然开放的规模和比例都还非常小,尤其是作为金融体系核心的银行业(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为主)更是如此。并且目前金融领域的国际合作也多限于一些小商业银行、证券机构和基金公司的合作与合资。另一方面,我国金融“混业”的规模和比例还较小。就金融组织体系来说,无论是银行业、保险业还是证券业,独立的金融机构占绝大多数,还是一种主流。银证合作、银行代销基金等也还仅仅是表层的业务合作,完全突破分业界限的分属不同金融行业的业务交叉、股权交叉等也才刚刚开始。除此之外,法律也还没有为混业金融提供畅通的途径。这些都决定了金融统一监管短期内在我国还缺乏紧迫性、缺乏稳固的基础。
可以说,到目前为止,我国的金融全球化与“混业”经营还没有到非进行金融统一监管不行的地步。这意味着,根据我国的具体国情和金融发展阶段,当前提高金融监管效率的关键在于群策群力、专心致志地做好银行、证券、保险的分业监管工作,不断提高银行、证券、保险监管的专业化水平,并在此基础上团结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强化金融监管的有效性,提高金融运行的效率。必须明确,做好分业监管工作是实现金融统一监管的前提和基础,切忌脱离实际、好高骛远、盲目乐观,急于从分业监管向统一监管过渡。
金融混业经营不仅导致金融监管体制的重大变化,而且也使金融监管的重心发生明显的变化。其中的原因在于:金融机构实现混业经营的同时,其传统的存、贷款业务也在逐步下降,创新业务所占的比例则逐步增加。基于这一变化,金融体系面临的风险也随之加大。因此,金融监管的重心也应该相应地作出调整。
此外,金融监管体系将得到进一步完善。——方面,要进一步加强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的独立性,加大对违规机构及时发现、查处的力度;另一方面,在当前“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背景下,进一步强化监管机构之间已建立的高层定期会晤制度,经常就一些重大问题进行磋商、协调;再一方面,对业务交叉领域和从事混业经营的金融集团,实施联合监管,建立监管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流和共享机制。
最后,将加强跨境金融监管的合作。根据巴塞尔协议的相关规定,对于跨境银行,母国监管当局和东道国监管当局应该进行合理的监管分工和合作。通常,母国监管当局负责对其资本充足性、最终清偿能力等实施监管,东道国监管当局负责对其所在地分支机构的资产质量、内部管理和流动性等实施监管。同时,两国监管当局要就监管的目标、原则、标准、内容、方法以及实际监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协商和定期交流。在金融全球化条件下,为了有效监管本国商业银行的境外业务以及外国银行在本国的金融业务,进一步加强跨国间的监管合作已经变得越来越迫切和越来越重要。
银监会设立前,我国实行的是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分别对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进行监管的分业监管模式,而中国人民银行兼具监管银行和制定货币政策的双重任务。随着金融形势的发展,传统的金融机构性监管模式(中央银行监督银行业、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监督证券业、保险监督管理部门监督保险业,彼此相互分离和独立)已经不能适应新的发展要求。以中央银行对银行业的监管为例。在新的金融格局背景下,中央银行监管银行业面临两难选择:一方面中央银行要负责货币政策的稳定,要密切关注商业银行的贷款规模与通货膨胀指数;另一方面,中央银行又要注意商业银行的证券交易风险,保证商业银行具有充足的流动性,防止商业银行陷入流动性危机。由于中央银行的主要职责在于制定适当的货币政策,以保证币值的稳定,因此客观上存在着中央银行只注意货币政策而忽视监管银行金融业务的可能,尤其是当货币政策与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需求之间产生目标冲突时更是如此.
二、我国金融监管的发展趋势
(一)监管背景:金融混业经营的趋势及影响
众所周知,导致全球范围内金融混业经营趋势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金融创新、金融全球化、信息技术现代化等等。其中,金融创新是根本,金融全球化提出了金融创新的迫切要求,而信息技术现代化则为金融创新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金融创新的浪潮集中体现在2世纪七八十年代,当时为了打破资产价格方面的限制(如美国的“Q条例”)、金融机构地理设置限制(如美国禁止跨州设立分行的法规)、金融机构具体行为限制(如美国1933年的《格拉斯一斯蒂格尔法》)等,出现了许多逃避管制、防范风险、追求收益的金融产品创新和金融机构创新,这些创新涉及保险、证券和银行业,它们在丰富居民和机构投资渠道的同时,也对传统的金融体制造成了巨大的冲击。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面前,金融机构为了开展创新业务、谋取利润,纷纷想方设法绕过金融管制、拓展业务领域。
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特别是从我国金融发展的现状来看,我国似乎逐渐出现了混业经营的现象。一方面,随着我国成功加入WTO,无论是金融产品的交易,还是金融组织、金融市场之间的合作与结合都将从广度和深度上日益加强。从业务合作到股权重组都将使我国金融与全球金融的联系更加紧密,即金融全球化对我国金融的影响日益深远。与此同时,随着我国金融与国外金融的联系日渐紧密,国内分业经营与全球混业的趋势、国外大型金融集团的合作使得监管的难度更加凸显。另一方面,从国内的情况来看,尽管金融混业还没有成为金融发展的主流,特别是还存在着一些金融混业法律上的障碍,但是,不同金融部门间的业务合作和交叉、金融集团的发展等已经初露端倪。例如,中信集团、光大集团,以及中国建设银行控股中金公司、中国银行组建中银国际等;而银证合作、银行与基金的合作等这些不同金融机构在业务方面的相互结合更是势不可挡。这既是金融机构本身发展的需要,’也是金融满足经济发展需求的必然。
(二)监管要求与发展趋势
监管者分别对不同对象进行监管、彼此间相互脱离的机制已经不再适合新的金融体制。原因在于:国际竞争和技术创新(主要是信息技术)越来越模糊金融机构之间的界限,金融机构往往同时经营多种业务。如银行并购保险公司从事保险业务、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都是开展基金管理业务等等。这意味着单个金融机构业务的多元化将涉及多个独立的监管者。在这一背景下,如果多个监管者同时对同一个单独的金融机构实施监管,那么将必然造成监管重复、监管低效和浪费成本。于是.功能性监管的思路和设想应运而生。
功能性监管是指中央银行同其他功能监管者(包括证券交易委员会、商品交易委员会、证券交易商协会、保险委员会)相互配合,共同识别单个金融实体的风险以及整个金融持股公司的整体风险。功能性监管有两大优势:首先,在分业监管条件下,金融监管机构各自为政,相互之间的协调、沟通比较困难,监管效率不高,监管成本增加,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变化,金融监管机构一体化(即统一监管)应比分业监管更为有效。其次,金融机构的混业经营现象已经越来越普遍、甚至成为一种趋势,尤其是通过并购产生了众多的金融集团,在这种背景下,建立统一的金融监管机构能够全面覆盖各类金融机构,堵住金融监管漏洞。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在我国存在金融全球化与金融混业对统一监管的客观要求,但由于全球化和混业的广度与深度不够,从而决定了目前我国实行统一监管还存在许多困难。一方面,我国金融融人全球金融的程度还不深。多年以来,我国的金融业可以说一直处于未开放的状态;最近一些年,我国金融业尽管从业务合作到股权合资逐渐开放,但很显然开放的规模和比例都还非常小,尤其是作为金融体系核心的银行业(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为主)更是如此。并且目前金融领域的国际合作也多限于一些小商业银行、证券机构和基金公司的合作与合资。另一方面,我国金融“混业”的规模和比例还较小。就金融组织体系来说,无论是银行业、保险业还是证券业,独立的金融机构占绝大多数,还是一种主流。银证合作、银行代销基金等也还仅仅是表层的业务合作,完全突破分业界限的分属不同金融行业的业务交叉、股权交叉等也才刚刚开始。除此之外,法律也还没有为混业金融提供畅通的途径。这些都决定了金融统一监管短期内在我国还缺乏紧迫性、缺乏稳固的基础。
可以说,到目前为止,我国的金融全球化与“混业”经营还没有到非进行金融统一监管不行的地步。这意味着,根据我国的具体国情和金融发展阶段,当前提高金融监管效率的关键在于群策群力、专心致志地做好银行、证券、保险的分业监管工作,不断提高银行、证券、保险监管的专业化水平,并在此基础上团结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强化金融监管的有效性,提高金融运行的效率。必须明确,做好分业监管工作是实现金融统一监管的前提和基础,切忌脱离实际、好高骛远、盲目乐观,急于从分业监管向统一监管过渡。
金融混业经营不仅导致金融监管体制的重大变化,而且也使金融监管的重心发生明显的变化。其中的原因在于:金融机构实现混业经营的同时,其传统的存、贷款业务也在逐步下降,创新业务所占的比例则逐步增加。基于这一变化,金融体系面临的风险也随之加大。因此,金融监管的重心也应该相应地作出调整。
此外,金融监管体系将得到进一步完善。——方面,要进一步加强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的独立性,加大对违规机构及时发现、查处的力度;另一方面,在当前“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背景下,进一步强化监管机构之间已建立的高层定期会晤制度,经常就一些重大问题进行磋商、协调;再一方面,对业务交叉领域和从事混业经营的金融集团,实施联合监管,建立监管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流和共享机制。
最后,将加强跨境金融监管的合作。根据巴塞尔协议的相关规定,对于跨境银行,母国监管当局和东道国监管当局应该进行合理的监管分工和合作。通常,母国监管当局负责对其资本充足性、最终清偿能力等实施监管,东道国监管当局负责对其所在地分支机构的资产质量、内部管理和流动性等实施监管。同时,两国监管当局要就监管的目标、原则、标准、内容、方法以及实际监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协商和定期交流。在金融全球化条件下,为了有效监管本国商业银行的境外业务以及外国银行在本国的金融业务,进一步加强跨国间的监管合作已经变得越来越迫切和越来越重要。
(1)放松金融管制,鼓励金融竞争
(2)加强央行的独立性,增强金融宏观调控
(3)强化金融监管,确保金融安全
(4)立法相互融合,趋于统一
(2)加强央行的独立性,增强金融宏观调控
(3)强化金融监管,确保金融安全
(4)立法相互融合,趋于统一
金融管理局有无实权
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设置和职权:
1、可以任免一些县里的副职。
2、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县委员设置和职权:凡有条件的地方,均可设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地方的地方委员会,也可不设秘书长。
3.县人民法院设置和职权。
4.县人民检察院设置和职权。
5.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设置和职权:没有行政权,不是行政主体。
工作包括:
1.公文处理职能;
2.调研信息职能;
3.督促检查职能;
4.协调事务职能;
5.搞好服务职能;
6.外事侨务职能;
7.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县政务信息网建设职能;
8.办理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置和职权:每个地方不完全一样,一般县发改委负责全县整体经济发展,招商、以工代赈、对外经贸、海外务工。
7.县经济委员会(经贸委)设置和职权。
8.县教育局设置和职权:科室包括,教产管理中心;装备办;招生办;督学办公室;职称教科;普教科;学前科;计财科;人事科;办公室。职权包括,教育资金,教学安全,教师职称,普通话推广,学校设立审批等。
9.县科学技术局。
10.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11.县公安局(干部一般高配为副处级)设置和职权:
1.保障有关公共秩序和社会治安的法律的实施;
2.镇压反革命分子的现行破坏活动;
3.预防和制止盗匪和其他犯罪分子的破坏活动;
4.依照法律管制反革命分子和其他犯罪分子;
5.管理户口;
6.管理剧场、电影院、旅店、刻字、无线电器材等行业和爆炸物品、易燃物品及其他危险物品;
7.保护发生重大刑事案件的现场,协助有关部门破案;
8.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的工作;
9.在居民中进行有关提高革命警惕、遵守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的宣传工作;
10.积极参加和协助进行有关居民福利的工作。 (县长和县委书记为正处,他们下属的各个局其实只是科级单位,鉴于公安局的重要性,局长一般由县委常委或者副县长兼任,因此县公安局为副处级。
12.县监察局(一般与县纪委合署办公)设置和职权:监察局是中国地方政府机关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人民政府行使监察职能的机关,与中央政府的监察部、省、自治区政府的监察厅对口。 13.县民政局设置和职权,包括内部权力、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登记、行政处罚。大家最熟悉的是婚姻登记,其实还有很多杂七杂八的如,收养、抚恤、伤残军人、社会福利证书审核发放、地名管理、五保户、低保、追认烈士、新办福利机构审批等等。内部权力包括内部人员的任免调动、考核奖励,机关财务支配等等。
14.县司法局设置和职权:地方司法局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管理和监督,地位与三权(政府、检察院、法院)平衡,但又不是独立的一个宣传管理法律的职能部门。司法考试就是这个部门组织的
15.县财政局设置和职权:负责财政收入和支出,促进工农及其他各项事业的发展(管你P事),培训专职财会人员(又抢教育系统的生意)。
16.县人事局(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同时为外国专家局设置和职权:人事局是政府职能部门,下设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职务改革办公室、工资股、人事调配股、档案股、人才交流中心、人力资源部等。此部门执行国家公务员制度,负责全县国家机关公务员的职位 分类、考试录用、考核、职务升降、奖惩、工资福利、退休退职、权力保障等工作。什么编制了,工资了,人才流动了,机构设置了,大中专毕业生分配了,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了都归他管.
17.县知识产权局 (原专利局)设置和职权:
18.县国土资源局 设置和职权:国土资源局是负责对国土资源进行调查、规划、保护、促使其合理利用的政府职能部门。有耕地保护、地政地籍、土地利用、土地整理、执法监察等部门。 19.县规划局设置和职权:测绘、工程审批、城市规划等。还有一些其他职能和其他部门穿插的不表。
20.县建设局设置和职权:管着供水、燃气、市政工程、城市照明、城市广告、公共客运、房地产、园林、建材市场(这个可以独立于市场外),还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群、纪律检查工作及工、青、妇、老干部工作。最要命的是还管着历史文化名城的审批和保护工作。
21.县市政管理委员会(市政工程处)设置和职权:管道和线路,也负责绿化,铺设人行道等等。应该就是市政公司。
22.县交通局设置和职权:部门手里有工程,负责公路规划,管理客货运输,有水的地方还负责水上安全和船员培训,协同有关部门制定投资、价格、税收、信贷、劳动工资、外汇和其他有关交通行业的规定。还负责交通备战,承办国防动员委员会的相关工作。
23.县粮食局设置和职权。粮食局很重要。
24.县商务局设置和职权:这个部门打假、反垄断、反倾销,好像还管着屠宰。
25.县文化局设置和职权:文化局也能罚款。
26.县卫生局设置和职权:负责卫生、慢性疾病、疾病的预防控制、妇婴保健、艾滋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还负责新农合基金管理中协调。
27.县人口与计生委设置和职权。
28.县审计局设置和职权
29.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设置和职权:是个新部门(国务院直属的国资委03年成立的,是个特设机构。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代表国家向一些大型企业派出监事会。能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法令。)
30.县地方税务局设置和职权:我国现行税种共有24个,按照财政分税制的要求,将24个税种按照实际情况划分为中央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地方税三种。其中,中央税归中央所有,地方税归地方所有,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分配后分别归中央与地方所有。为适应分税制的要求,全国税务机关分为国家税务局(简称国税)和地方税务局(简称地税),负责征收不同的税种。国税主要负责征收中央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地税主要负责征收地方税。地税还要宣传依法纳税。
31.县国家税务局设置和职权:(同上)国税可以起草税收方面的法律。
32.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设置和职权:起草有关法律草案;管理经营活动;监督商品质量;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反垄断;监督经纪人;合同管理;指导和监督广告活动;商标注册和管理;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监督个体和私营主。 33.县质量技术监督局(28—33这几个属垂直管理) 设置和职权:贯彻技术监督方针;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品牌战略;负责产品质量监督(不下四个部门管了);标准化;统一管理计量工作;负责ISO质量认证;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场、装用机动车辆安全监察和监督管理;负责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依法查处违法环节;承担打假办日常工作;承担食品安全。
34.县环境保护局设置和职权:1973年我国才开始有这个方面的办公室、88年才正是建立。
35.县水利局设置和职权: 水利局就是现在的水务局,主要搞水利工程建设管理,防汛抗旱,水资源管理,给排水等。
36.县工业促进局设置和职权。
37.县农业局设置和职权:贯彻农业方针;提供农产品和生产资料的价格及财政补贴;菜篮子工程;农业环境等;农业科研教育等;种子、化肥、农药、饲料等等的检测管理;动植物防疫;组织农业方面的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管理农机;扶贫开发。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计划财务科、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科、市场与经济信息科、科技教育课科、种植管理科、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畜牧兽医办公室、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人事科、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38.县广播电视局。
39.县新闻出版局
40.县文物局(属文物局下副科级单位)
41.县体育局(部分地区与教育局合并)
42.县统计局设置和职权:这个就是全国水份最大的局。
43.县物价局(属发改委下副科级单位)设置和职权:这个部门也反垄断。
44.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置和职权。
45.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设置和职权。
46.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设置和职权。
47.县信访局设置和职权。
48.县人民政府研究室设置和职权。
49.县人民防空办公室设置和职权。
50.县林业局设置和职权:这个负责树林子,包括野生动植物保护和退耕还林、封山育林、植树造林、绿化、森林保护、木材管理、森林防火。
51.县信息产业局设置和职权:促进信息化产业发展的。包括电子产品的制造与开发。
52.县老龄委设置和职权:全称为中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是一个地方、部门、组织、单位为了领导、管理、推动老年人群的全面工作的。
53.县行政服务中心设置和职权:原名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是集信息与咨询、审批与收费、管理与协调、投诉与监督于一体的综合性行政服务机构。
54.县招商局设置和职权:给县里拉项目的,跑业务的很累,做办公室的很闲。
55.县房产管理局设置和职权:有物业科、综合科、白蚁防治所、测量队等部门,会管理物业公司,廉租房和拆迁也管。
56.县外事侨务旅游局设置和职权:有的地方旅游和外事是分立的。
57.县水产局设置和职权:渔业。
58.县园林局设置和职权。
59.县纪委设置和职权:党内闹矛盾的人会在这里相互控告。
60.县委组织部设置和职权:落实干部政策;考察县的领导班子;制定干部队伍反战规划,选拔和培养年轻干部;落实当的组织工作路线;承办党代会,人大,政协的有关工作和代表的考察;管理国企领导班子建设;指导全县的知识分子;负责确定建国前党员的一些个事事;负责党员干部的信访;向上级打报告;办理老干部的离退休手续。
61.县委宣传部设置和职权:县委宣传部负责统管全县一切宣传媒体及事物。
62.县委政法委员会设置和职权。
63.县委政研室设置和职权。
64.县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对台办设置和职权。
65.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设置和职权。
66.县国家保密局(机要保密局)设置和职权。
67.县委统战部设置和职权:统一战线这个大家都知道,他还管着台湾工作办公室。
68.县委党校设置和职权。
69.县地震局/地震台/抗震办设置和职权。
70.县中医管理局设置和职权:除了中医好像还管点其他事,农村卫生、社区卫生服务之类的。
71.县作风办设置和职权。
72.县乡镇企业局(轻工企业局或当地龙头产业的主管局)设置和职权:承担全省乡镇企业的宏观指导和协调服务职能,具体负责承担全省农业产业化,农村三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管理和乡镇企业统计管理。
73.县运输管理局设置和职权:负责国家、省内有关道路运输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实施,落实上级运管部门的工作部署和工作任务;制定全州行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实施行业发展各项宏观调控措施;依法行使对道路客、货运输、运输站场、汽车维修、驾驶员培训以及运输服务业的行政许可和市场监管职责;负责道路运输行政执法工作,维护道路运输行业安全和道路运输市场秩序;负责道路运输站场建设,监管国有资产;负责公路运输管理费的征收。
74.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设置和职权:简称C.I.Q,是为国家进行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的部门。职责是对出入境的货物、人员、交通工具、集装箱、行李邮包携带物等进行包括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商品检验等的检查,以保障人员、动植物安全卫生和商品的质量。
75.县公路管理局设置和职权。
76.县海事局设置和职权:内陆的海事局管江河湖泊的,跟环保、水利、交通。
77.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设置和职权。
78.县老干部局设置和职权:照顾一帮退休的干部。
79.县政府采购办公室设置和职权。
80.县监狱管理局设置和职权。
81.县政府新闻办公室(与县委外宣办一个机构两个牌子设置和职权。
82.县人民政府参事室设置和职权。
83.县档案局(馆)。
84.县畜牧局。
85.县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86.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负责管理所有纳入国家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的单位的编制安排。
87.县政府口岸办公室。
88.县农业机械管理局。
89.县车管所设置和职权:主要负责承办机动车注册、变更、转移、抵押、注销登记,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补领、换领、审验及受理机动车和驾驶员相关的其他业务。
90.县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县委县直机关工委) 设置和职权:负责县级领导的生活服务工作。县机关大院的规划实施、安全保卫、消防、物业管理等后勤保障工作。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及局本级财务管理和经费预决算工作。还有其他等等,是管后勤的。
91.县妇联(群团)全称: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
92.中国贸促会分会(群团)
93.县残疾人联合会。
94.县海外联谊会(群团)
95.县归国华侨联合会归国华侨联合会属于非政府性的社团组织,地位比较特殊,并在很大程度上行使着部分政府职能,主要任务、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由中央以及地方各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直接确定。
96.县科协(行政编)全称:科学技术协会
97.共青团县委
98.县总工会
99. 县委党史办
100. 县消费者协会(非编)是一个具有半官方性质的群众性社会团体
101. 县摄影家协会(非编)
102.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非编)由全国性文学艺术家协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和全国性的产业文学艺术工作者联合会组成的人民团体
103.县工商业联合会(非编)一个群众团体组织
104.县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事业编)
105.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事业编 )
106.县地方志编委会办公室写地方志的
107.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108.县委县政府招待办 县委县府的一个食堂兼旅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第二条 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第三条 货币政策目标是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
1、可以任免一些县里的副职。
2、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县委员设置和职权:凡有条件的地方,均可设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地方的地方委员会,也可不设秘书长。
3.县人民法院设置和职权。
4.县人民检察院设置和职权。
5.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设置和职权:没有行政权,不是行政主体。
工作包括:
1.公文处理职能;
2.调研信息职能;
3.督促检查职能;
4.协调事务职能;
5.搞好服务职能;
6.外事侨务职能;
7.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县政务信息网建设职能;
8.办理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置和职权:每个地方不完全一样,一般县发改委负责全县整体经济发展,招商、以工代赈、对外经贸、海外务工。
7.县经济委员会(经贸委)设置和职权。
8.县教育局设置和职权:科室包括,教产管理中心;装备办;招生办;督学办公室;职称教科;普教科;学前科;计财科;人事科;办公室。职权包括,教育资金,教学安全,教师职称,普通话推广,学校设立审批等。
9.县科学技术局。
10.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11.县公安局(干部一般高配为副处级)设置和职权:
1.保障有关公共秩序和社会治安的法律的实施;
2.镇压反革命分子的现行破坏活动;
3.预防和制止盗匪和其他犯罪分子的破坏活动;
4.依照法律管制反革命分子和其他犯罪分子;
5.管理户口;
6.管理剧场、电影院、旅店、刻字、无线电器材等行业和爆炸物品、易燃物品及其他危险物品;
7.保护发生重大刑事案件的现场,协助有关部门破案;
8.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的工作;
9.在居民中进行有关提高革命警惕、遵守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的宣传工作;
10.积极参加和协助进行有关居民福利的工作。 (县长和县委书记为正处,他们下属的各个局其实只是科级单位,鉴于公安局的重要性,局长一般由县委常委或者副县长兼任,因此县公安局为副处级。
12.县监察局(一般与县纪委合署办公)设置和职权:监察局是中国地方政府机关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人民政府行使监察职能的机关,与中央政府的监察部、省、自治区政府的监察厅对口。 13.县民政局设置和职权,包括内部权力、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登记、行政处罚。大家最熟悉的是婚姻登记,其实还有很多杂七杂八的如,收养、抚恤、伤残军人、社会福利证书审核发放、地名管理、五保户、低保、追认烈士、新办福利机构审批等等。内部权力包括内部人员的任免调动、考核奖励,机关财务支配等等。
14.县司法局设置和职权:地方司法局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管理和监督,地位与三权(政府、检察院、法院)平衡,但又不是独立的一个宣传管理法律的职能部门。司法考试就是这个部门组织的
15.县财政局设置和职权:负责财政收入和支出,促进工农及其他各项事业的发展(管你P事),培训专职财会人员(又抢教育系统的生意)。
16.县人事局(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同时为外国专家局设置和职权:人事局是政府职能部门,下设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职务改革办公室、工资股、人事调配股、档案股、人才交流中心、人力资源部等。此部门执行国家公务员制度,负责全县国家机关公务员的职位 分类、考试录用、考核、职务升降、奖惩、工资福利、退休退职、权力保障等工作。什么编制了,工资了,人才流动了,机构设置了,大中专毕业生分配了,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了都归他管.
17.县知识产权局 (原专利局)设置和职权:
18.县国土资源局 设置和职权:国土资源局是负责对国土资源进行调查、规划、保护、促使其合理利用的政府职能部门。有耕地保护、地政地籍、土地利用、土地整理、执法监察等部门。 19.县规划局设置和职权:测绘、工程审批、城市规划等。还有一些其他职能和其他部门穿插的不表。
20.县建设局设置和职权:管着供水、燃气、市政工程、城市照明、城市广告、公共客运、房地产、园林、建材市场(这个可以独立于市场外),还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群、纪律检查工作及工、青、妇、老干部工作。最要命的是还管着历史文化名城的审批和保护工作。
21.县市政管理委员会(市政工程处)设置和职权:管道和线路,也负责绿化,铺设人行道等等。应该就是市政公司。
22.县交通局设置和职权:部门手里有工程,负责公路规划,管理客货运输,有水的地方还负责水上安全和船员培训,协同有关部门制定投资、价格、税收、信贷、劳动工资、外汇和其他有关交通行业的规定。还负责交通备战,承办国防动员委员会的相关工作。
23.县粮食局设置和职权。粮食局很重要。
24.县商务局设置和职权:这个部门打假、反垄断、反倾销,好像还管着屠宰。
25.县文化局设置和职权:文化局也能罚款。
26.县卫生局设置和职权:负责卫生、慢性疾病、疾病的预防控制、妇婴保健、艾滋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还负责新农合基金管理中协调。
27.县人口与计生委设置和职权。
28.县审计局设置和职权
29.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设置和职权:是个新部门(国务院直属的国资委03年成立的,是个特设机构。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代表国家向一些大型企业派出监事会。能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法令。)
30.县地方税务局设置和职权:我国现行税种共有24个,按照财政分税制的要求,将24个税种按照实际情况划分为中央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地方税三种。其中,中央税归中央所有,地方税归地方所有,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分配后分别归中央与地方所有。为适应分税制的要求,全国税务机关分为国家税务局(简称国税)和地方税务局(简称地税),负责征收不同的税种。国税主要负责征收中央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地税主要负责征收地方税。地税还要宣传依法纳税。
31.县国家税务局设置和职权:(同上)国税可以起草税收方面的法律。
32.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设置和职权:起草有关法律草案;管理经营活动;监督商品质量;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反垄断;监督经纪人;合同管理;指导和监督广告活动;商标注册和管理;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监督个体和私营主。 33.县质量技术监督局(28—33这几个属垂直管理) 设置和职权:贯彻技术监督方针;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品牌战略;负责产品质量监督(不下四个部门管了);标准化;统一管理计量工作;负责ISO质量认证;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场、装用机动车辆安全监察和监督管理;负责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依法查处违法环节;承担打假办日常工作;承担食品安全。
34.县环境保护局设置和职权:1973年我国才开始有这个方面的办公室、88年才正是建立。
35.县水利局设置和职权: 水利局就是现在的水务局,主要搞水利工程建设管理,防汛抗旱,水资源管理,给排水等。
36.县工业促进局设置和职权。
37.县农业局设置和职权:贯彻农业方针;提供农产品和生产资料的价格及财政补贴;菜篮子工程;农业环境等;农业科研教育等;种子、化肥、农药、饲料等等的检测管理;动植物防疫;组织农业方面的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管理农机;扶贫开发。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计划财务科、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科、市场与经济信息科、科技教育课科、种植管理科、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畜牧兽医办公室、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人事科、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38.县广播电视局。
39.县新闻出版局
40.县文物局(属文物局下副科级单位)
41.县体育局(部分地区与教育局合并)
42.县统计局设置和职权:这个就是全国水份最大的局。
43.县物价局(属发改委下副科级单位)设置和职权:这个部门也反垄断。
44.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置和职权。
45.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设置和职权。
46.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设置和职权。
47.县信访局设置和职权。
48.县人民政府研究室设置和职权。
49.县人民防空办公室设置和职权。
50.县林业局设置和职权:这个负责树林子,包括野生动植物保护和退耕还林、封山育林、植树造林、绿化、森林保护、木材管理、森林防火。
51.县信息产业局设置和职权:促进信息化产业发展的。包括电子产品的制造与开发。
52.县老龄委设置和职权:全称为中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是一个地方、部门、组织、单位为了领导、管理、推动老年人群的全面工作的。
53.县行政服务中心设置和职权:原名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是集信息与咨询、审批与收费、管理与协调、投诉与监督于一体的综合性行政服务机构。
54.县招商局设置和职权:给县里拉项目的,跑业务的很累,做办公室的很闲。
55.县房产管理局设置和职权:有物业科、综合科、白蚁防治所、测量队等部门,会管理物业公司,廉租房和拆迁也管。
56.县外事侨务旅游局设置和职权:有的地方旅游和外事是分立的。
57.县水产局设置和职权:渔业。
58.县园林局设置和职权。
59.县纪委设置和职权:党内闹矛盾的人会在这里相互控告。
60.县委组织部设置和职权:落实干部政策;考察县的领导班子;制定干部队伍反战规划,选拔和培养年轻干部;落实当的组织工作路线;承办党代会,人大,政协的有关工作和代表的考察;管理国企领导班子建设;指导全县的知识分子;负责确定建国前党员的一些个事事;负责党员干部的信访;向上级打报告;办理老干部的离退休手续。
61.县委宣传部设置和职权:县委宣传部负责统管全县一切宣传媒体及事物。
62.县委政法委员会设置和职权。
63.县委政研室设置和职权。
64.县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对台办设置和职权。
65.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设置和职权。
66.县国家保密局(机要保密局)设置和职权。
67.县委统战部设置和职权:统一战线这个大家都知道,他还管着台湾工作办公室。
68.县委党校设置和职权。
69.县地震局/地震台/抗震办设置和职权。
70.县中医管理局设置和职权:除了中医好像还管点其他事,农村卫生、社区卫生服务之类的。
71.县作风办设置和职权。
72.县乡镇企业局(轻工企业局或当地龙头产业的主管局)设置和职权:承担全省乡镇企业的宏观指导和协调服务职能,具体负责承担全省农业产业化,农村三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管理和乡镇企业统计管理。
73.县运输管理局设置和职权:负责国家、省内有关道路运输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实施,落实上级运管部门的工作部署和工作任务;制定全州行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实施行业发展各项宏观调控措施;依法行使对道路客、货运输、运输站场、汽车维修、驾驶员培训以及运输服务业的行政许可和市场监管职责;负责道路运输行政执法工作,维护道路运输行业安全和道路运输市场秩序;负责道路运输站场建设,监管国有资产;负责公路运输管理费的征收。
74.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设置和职权:简称C.I.Q,是为国家进行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的部门。职责是对出入境的货物、人员、交通工具、集装箱、行李邮包携带物等进行包括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商品检验等的检查,以保障人员、动植物安全卫生和商品的质量。
75.县公路管理局设置和职权。
76.县海事局设置和职权:内陆的海事局管江河湖泊的,跟环保、水利、交通。
77.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设置和职权。
78.县老干部局设置和职权:照顾一帮退休的干部。
79.县政府采购办公室设置和职权。
80.县监狱管理局设置和职权。
81.县政府新闻办公室(与县委外宣办一个机构两个牌子设置和职权。
82.县人民政府参事室设置和职权。
83.县档案局(馆)。
84.县畜牧局。
85.县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86.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负责管理所有纳入国家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的单位的编制安排。
87.县政府口岸办公室。
88.县农业机械管理局。
89.县车管所设置和职权:主要负责承办机动车注册、变更、转移、抵押、注销登记,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补领、换领、审验及受理机动车和驾驶员相关的其他业务。
90.县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县委县直机关工委) 设置和职权:负责县级领导的生活服务工作。县机关大院的规划实施、安全保卫、消防、物业管理等后勤保障工作。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及局本级财务管理和经费预决算工作。还有其他等等,是管后勤的。
91.县妇联(群团)全称: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
92.中国贸促会分会(群团)
93.县残疾人联合会。
94.县海外联谊会(群团)
95.县归国华侨联合会归国华侨联合会属于非政府性的社团组织,地位比较特殊,并在很大程度上行使着部分政府职能,主要任务、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由中央以及地方各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直接确定。
96.县科协(行政编)全称:科学技术协会
97.共青团县委
98.县总工会
99. 县委党史办
100. 县消费者协会(非编)是一个具有半官方性质的群众性社会团体
101. 县摄影家协会(非编)
102.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非编)由全国性文学艺术家协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和全国性的产业文学艺术工作者联合会组成的人民团体
103.县工商业联合会(非编)一个群众团体组织
104.县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事业编)
105.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事业编 )
106.县地方志编委会办公室写地方志的
107.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108.县委县政府招待办 县委县府的一个食堂兼旅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第二条 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第三条 货币政策目标是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
结合当下经济、金融形势、谈谈你对中国金融机构体系发展的看法
我国目前的金融体系是以中央银行为核心、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格局。这一体系的形成,经历了以下几个过程:
1.改革开放前的“大一统”模式下的金融体系。这是一种高度集中的、以行政管理办法为主的单一的国家银行体系。其特点是:①在银行设置上,全国只有中国人民银行一家办理全部银行业务,下设众多分支机构,遍布全国,统揽一切银行信用。②人民银行集货币发行和信贷业务于一身,既执行中央银行职能,又兼办普通银行的信贷业务。
2.1979一1982年的金融机构体系。打破长期存在的人民银行~家金融机构的格局,恢复和建立了独立经营的专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与人民银行一起构成了多元化银行体系。
3.1983~1993年的金融机构体系。1983年起在金融机构方面进行了如下改革: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专设中国工商银行,承办原来人民银行负责的信贷及城镇储蓄业务;增设交通银行等综合性银行,广东发展银行等区域性银行;设立一些非银行金融机构,如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国际金融机构在加强国际合作,发展世界经济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表现在:①提供短期资金,缓解国际收支逆差,这在定程度上缓和了国际支付危机。③提供长期建设资金,促进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③调节国际清偿能力,应付世界经济发展的需要。④稳定汇率,促进世界贸易增长。
当然,目前的国际性金融机构也存在一些不足,如贷款条件比较严格,贷款利率不断提高,加重发展中国家的支付困难。一些国际金融机构在发放贷款时附加条件,干预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政策和发展规划。
随着国际性金融机构的不断改革与完善,它们在国际经济和国际金融领域中将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
1.改革开放前的“大一统”模式下的金融体系。这是一种高度集中的、以行政管理办法为主的单一的国家银行体系。其特点是:①在银行设置上,全国只有中国人民银行一家办理全部银行业务,下设众多分支机构,遍布全国,统揽一切银行信用。②人民银行集货币发行和信贷业务于一身,既执行中央银行职能,又兼办普通银行的信贷业务。
2.1979一1982年的金融机构体系。打破长期存在的人民银行~家金融机构的格局,恢复和建立了独立经营的专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与人民银行一起构成了多元化银行体系。
3.1983~1993年的金融机构体系。1983年起在金融机构方面进行了如下改革: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专设中国工商银行,承办原来人民银行负责的信贷及城镇储蓄业务;增设交通银行等综合性银行,广东发展银行等区域性银行;设立一些非银行金融机构,如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国际金融机构在加强国际合作,发展世界经济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表现在:①提供短期资金,缓解国际收支逆差,这在定程度上缓和了国际支付危机。③提供长期建设资金,促进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③调节国际清偿能力,应付世界经济发展的需要。④稳定汇率,促进世界贸易增长。
当然,目前的国际性金融机构也存在一些不足,如贷款条件比较严格,贷款利率不断提高,加重发展中国家的支付困难。一些国际金融机构在发放贷款时附加条件,干预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政策和发展规划。
随着国际性金融机构的不断改革与完善,它们在国际经济和国际金融领域中将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
本文标题: 成立国家金融管理局在当下局势意味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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