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论语》中孔子认为“礼”对教化百姓有很大的作用 “礼”又是怎样做到的

发布时间: 2022-08-18 09:00:06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经典文章 点击: 100

孔子为什么如此重视礼乐孔子为什么如此重视礼乐东周春秋时期礼乐崩坏,人心丧乱。各国都重利轻仁义,征战不休,社会动荡。孔子认为只有恢...

为什么《论语》中孔子认为“礼”对教化百姓有很大的作用 “礼”又是怎样做到的

孔子为什么如此重视礼乐

孔子为什么如此重视礼乐
东周春秋时期礼乐崩坏,人心丧乱。各国都重利轻仁义,征战不休,社会动荡。孔子认为只有恢复以前那种上下阶级各守礼制,用礼乐教化众生,安定平和的时代。所以他推崇礼乐仁治反对用严法治国对百姓苛政的政策。推崇礼乐是孔子仁治理念的集中体现。
礼乐制度代表着社会等级制度。孔子推崇的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

孔子口中的“周礼治国”具体指什么?

以“礼”为支柱的治人之学实际上就是孔子的治国思想。孔子继承了西周以来把礼作为治国之经纬的思想,认为礼是治国之本,形成了以礼乐教化治国安邦的总体思路。

孔子不满当时“天下无道”,动荡不安的社会,抱着强烈的忧患意识和救世情怀,奔游列国,汲汲以求,倡导“德化”、“礼治”。他说:“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为政》)他提出“为国以礼”(《先进》),集中表达了他对礼在政治中的地位和作用的认识。
孔子对周礼抱着很尊敬的心态,而在实际上又有所损益。在继承中创新,目的是为了救世。孔子是十分崇尚“周礼”的,在《论语》中多次谈到自己对西周礼乐的向往。子曰:“周监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八佾》)“周之德,其可谓至德也。”(《泰伯》)“如有用我者,吾其为东周乎!”(《阳货》)“甚矣!吾衰也,久矣,吾不复梦见周公。”(《述而》)这态度谈和感情毕竟是有一定的保守性的,因为周礼再好,也只是代表一个逝去了的时代,尽管那个时代曾经确实是辉煌的。

如果孔子果真面对当时礼崩乐坏的社会形势,一味地维护周礼,那他肯定是一个地地道道的保守派。但是,事实上,他对周礼也有许多不满之处,并在推崇周礼的前提下,对周礼进行了许多“损益”。如“周礼”重视祭祀鬼神,而孔子在回答樊迟问知时则主张:“务民之义,敬鬼神而远之,可谓知矣。”(《雍也》)子路问事鬼神的问题,孔子明确地告诉他:“未能事人,焉能事鬼?”(《先进》)他的弟子都认为“子不语怪,力,乱,神。”(《述而》)孔子重人事轻鬼神,革新了“周礼”的基本精神。又如“周礼”规定的宗法制、世袭制在孔子这里也被打破了,他提出了的“举贤才”(《子路》)打破了亲亲尊尊,主张“学而优则仕”(《子张》),向社会打开了取士的大门。

孔子通过对周礼的损益创造性地提出了“仁”的思想,使之他整个思想体系的制高点,并与“礼”配合,在修己的同时治人,在人的伦理道德完善的基础上实现社会的良好秩序。

参考:孔子的思想体系
老子从出生直至走向茫茫宇宙。小时候的老子出生就奇人奇貌,一出生就是白头发白胡子,后来在家乡不断遭到巫祝的陷害,在老子8岁的时候就把嚣张的巫祝惩治了一回。青年时因才华横溢,聪明才智与一般人不同而得到周天子的宣召,任守藏室职位。当时的老子敬周礼,宣周礼,谈话吃饭必行周礼,以周礼治国为重任。当孔子第一次前去求教时,老子把这些冗琐繁杂的礼节一一向孔子传授,使孔夫子知道了周礼就是治国安邦的法宝。掌握这些法宝,就可以进入国家最高的管理阶层,当上梦寐以求的臣僚。然而,当老子看到宫廷皇室里尔虞我诈,相互残杀,横征暴敛,田野荒芜,民不聊生而彻底绝望了。以至他发出长长的浩叹?至高无上无所不能的周礼到底在哪里?
  老子看到周礼种种残害百姓现象后,毅然辞官归家,可谓行万里路,读万卷书。终于领略“欲成大器,须潜心研读先人典籍,穷究天地玄妙,万物本源,寻求治世良策,知无人所知,道无人所道。”可以说,老子辞职是一次人生的升华,他开始寻找一种对事物,对人生的全新的认识,寻找解释欲望与清静,残暴与善良,战争与和平,富裕与贫穷,野蛮与文明
《周礼》是一部通过官制来表达治国方案的著作,内容极为丰富。《周礼》六官的分工大致为:天官主管宫廷,地官主管民政,春官主管宗族,夏官主管军事,秋官主管刑罚,冬官主管营造,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所有方面,在上古文献中实属罕见。《周礼》所记载的礼的体系最为系统,既有祭祀、朝觐、封国、巡狩、丧葬等等的国家大典,也有如用鼎制度、乐悬制度、车骑制度、服饰制度、礼玉制度等等的具体规制,还有各种礼器的等级、组合、形制、度数的记载。许多制度仅见于此书,因而尤其宝贵。

《论语》和《荀子礼论》中关于“礼”的问题

子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论语》rnrn荀子说:“礼起于何也?曰: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使欲必不穷乎物,物必不屈于欲,两者相持而长,是礼之所起也。故礼者养也…………君子既得其养,又好其别。曷谓别?曰:贵贱有等,长幼有差,贫富轻重皆有称者也。”《荀子·礼论》。rnrnrn1.结合上述两端文字 谈谈“礼”的社会作用rnrn2.荀子说“礼者养也”,他的说法与孔子的观念是否完全一致?rnrnrnrnrn*在线等 好的追加
礼在当今年的社会中的意义似乎已经变了。不再是孔子学术中的礼教。而变成了下对上的一种‘潜规则’如今的中国社会已是无‘礼’寸步难行。悲哀啊。如今的人们真该反思了
第一道题,礼能稳定社会秩序,让人的欲望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满足,维护等级秩序,调节缓和社会贫富矛盾,以礼待民,使民有羞耻之心
宏观上讲他们的观念是一样的
古人的礼,目的是让社会和谐
如楼上所说现在的礼,大部分是为了追逐私利
愚见本人

中国古代哲学的重要范畴。用以说明世界的本原、本体、规律或原理。在不同的哲学体系中,其涵义有所不同。

原始涵义 道的原始涵义指道路、坦途,以后逐渐发展为道理,用以表达事物的规律性。这一变化经历了相当长的历史过程。《易经》中有“复自道,何其咎”(《小畜》),“履道坦坦”(《履》),“反复其道,七日来复”(《复》),都为道路之义。《尚书·洪范》中说:“无有作好,遵王之道;无有作恶,遵王之路。无偏无党,王道荡荡;无党无偏,王道平平;无反无侧,王道正直”。这里的道,已经有正确的政令、规范和法度的意思,说明“道”的概念已向抽象化发展。春秋时,《左传》曾有“臣闻小之能敌大也,小道大淫。所谓道,忠于民而信于神也”和“王禄尽矣,盈而荡,天之道也”之说。这里的道带有规律性的意思,表明道的概念已逐步上升为哲学范畴。 老子论道 到了春秋后期,老子最先把道看作是宇宙的本原和普遍规律,成为道家的创始人。在老子以前,人们对生成万物的根源只推论到天,至于天还有没有根源,并没有触及到。到了老子,开始推求天的来源,提出了道。他认为,天地万物都由道而生。他说:“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老子》二十五章)。对于老子所说的道,历来解说不一。有的认为,道是精神性的本体,是脱离物质实体而独自存在的最高原理,主张老子的道论是客观唯心主义。有的则认为,道是宇宙处在原始状态中的混沌未分的统一体,主张老子的道论是唯物主义。老子认为道生成天地万物的过程是“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四十二章)。道生成万物之后,又作为天地万物存在的根据而蕴涵于天地万物自身之中,道是普遍存在的,无间不入,无所不包。道虽存在于天地万物之中,但它不同于可感觉的具体事物,它是视之不见、听之不闻、搏之不得的,是构成天地万物共同本质的东西。所以,不能靠感觉器官去体认,也难以用普通字词去表示,只能用比喻和描述来说明它的存在。对于世界的统一性,老子作了天才的推测和描述。老子的道论,对于后世有极其深远的影响。

道论的演变 略后于老子的范蠡,把天道看成是事物发展变化的规律。他认为,人事必须“因阴阳之恒,顺天地之常”,违反客观规律,必然招致灾祸。“夫人事必将与天地相参,然后乃可以成功”。他说的天道主要指阳至而阴,阴至而阳,盈缩转化,周旋无尽的矛盾运动法则。天时于己不利时要主动退避,天时对已有利时要积极进取。范蠡受老子道论的影响,说“天道盈而不溢,盛而不骄,劳而不矜其功”(《国语·越语下》)。但他主张适时积极进取,对老子贵柔守雌的思想又有所批判和修正。

战国时期,齐国稷下道家用“精气”来说明道,把虚而无形的道看作是流布于天地之间、遍存于万物内部的“精气”。说:“凡道,无根无茎,无叶无荣。万物以生,万物以成,命之曰道。……精也者,气之精者也。气道乃生”(《管子·内业》)。老子曾把道表述为“冲气”,并说“其中有精”。稷下道家从唯物的方面进一步发展了老子的这一思想,把道表述为无所不在而又富有生机活力的精气。精气说对后来中国医学的发展有很大影响。但它赋予精气以灵性,有神秘化的倾向,与唯心主义划不清界限。

庄子是战国中后期道家学派的代表人物。他认为道是世界的终极根源,是无所不覆、无所不载、自生自化、永恒存在的宇宙本体,否认有超越于道的任何主宰。他还认为不可能给道提出明确的规定,“道不当名”,“道昭而不道”,即使取名为道,也是“所假而行”。所以只能说“夫道,有情有信,无为无形;可传而不可受,可得而不可见;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神鬼神帝,生天生地;在太极之先而不为高,在六极之下而不为深,先天地生而不为久,长于上古而不为老”(《大宗师》)。对于庄子的道,当前学术界有人认为是独立自存、超越时空的绝对精神,并以《庄子》书中“物物者非物”之语为根据,证明道是非物质性的造物主;也有人认为道是指具有无限性和永恒性的、产生了天地万物并存在于其中的物质本体,并以《庄子》书中“通天下一气”之语为根据,说明道就是物质性的气。大多数学者认为庄子夸大了世界本原的神秘性,并把事物的相对性绝对化了,否定事物之间的差别,表现为相对主义,他的道论具有明显的唯心主义倾问。

韩非汲取并发展了老子的朴素辩证法,提出了关于道、德、理三者互相关系的学说,辩证地处理了它们的关系。他认为,“道者,万物之始,……万物之源”,是“万物之所然”、“万物之所以成”。把道视为物质世界的普遍规律,天地万物存在与发展的总依据。他还认为,“道”是终极范畴,是万物的普遍规律,而万物的特殊本质就是“德”,“德者,道之功”;万物的特殊规律就是“理”,道是“万物之所稽”,“万物各异理而道尽稽万物之理”。把道、德、理的关系视为物质世界的普遍性与特殊性、无限性与有限性的辩证统一。

战国时期儒家学者所著《易传》也提出关于道的学说,认为道就是对立面相互转化的普遍规律。《周易·系辞上》说“一阴一阳之谓道”,把一阴一阳相互转化视为道。又说:“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把道视为无形的抽象规律,与有形的具体事物区别开来。

到宋代,张载以道为气化的过程,说“由气化,有道之名”;程颐、朱熹则以道为理,表现了气本论与理本论的不同。

在中国哲学史上,道这一范畴是道家提出的,后被各家学说所接受,虽各有不同理解,但已成为宇宙本原、普遍规律性的代名词。它对于提高理论思维水平,探究事物的本原和规律性,曾起促进作用。

礼是什么?或曰礼是一种道德伦理规范,或曰典章制度,或曰自然法,或曰宗教,或曰民仪,……其实,正如有学者说的,礼什么都是,又什么都不是,礼就是礼。确实,礼是一个很复杂的文化现象,它包含了很多社会生活内容,又不完全是其中的某一种。

许多学者都试图对礼作出解释或下一个确切的定义。李安宅先生在《礼理的社会研究》中认为。礼等于文化,包括民风、民仪、制度、仪式、政令。外国学者埃德蒙利奇先生认为,礼是存在于社会地位转变的时间界线的标志,意味着一种神圣和禁忌;礼是文化的一种,是抽象观点的物质表现,神和精神的外在化;礼表现为一种等级秩序,是一种过渡的仪式;礼是一种献祭的逻辑,使捐献者在人的世界和神的世界之间架起一座桥梁。笔者认为他所说的都是仪式上、操作上的礼,即狭义礼、典礼。陈戍国先生在《先秦礼制研究》中对礼作了比较详尽和精到的阐述。他在文中援引其师沈先生的论述道:“在古代,‘礼’字本有广狭二义:就广义说,凡政教刑法,朝章国典,一概称之礼;狭义说,则专指当时各级贵族(太子、诸侯、卿、大夫、士)经常举行的祀享、丧葬、朝觐、军旅、冠昏诸方面的典礼。”沈师的定义是:“礼是现实生活的缘饰化。”关于这个定义,陈先生提供了一些来历:“凡礼:事生,饰欢也;送死,饰哀也;祭祀,饰敬也;师旅,饰威也。是百王之所同,古今之所一也。”(荀子《礼论》)“君子礼以饰情。”(《礼记·曾子问》),孔疏云:“凡行吉凶之礼,必使外内相副,用外之物以饰内情。”孙希旦《礼记集解》云:“饰犹表也,有是情而后以礼表之,故曰礼以饰情。”姜伯勤教授新近也下了个定义云:“礼是一种规范性的行为,理性化的情感,表达了一种秩序,这种秩序是一定时代和一定阶级社会生活的外在化,受民族共同心理的制约。”

其实古人对于礼的看法就很不一致,但礼作为人与禽兽根本区别的标志这一点是基本一致的。《礼记》有云:“凡人之所以为人者,礼义也。”“无别无义,禽兽之道也。”礼是人的标志、文明的标志。礼是一种人性、伦理、情感化的东西,它要求人们有理有义。这种要求对于维持统治秩序是非常有利的。于是统治阶级制订一套礼制,作为规范化的言行以约束士大夫。它与法律的不同在于它的感情因素,它是通过一种文明教化的力量约束士大夫,以代替法律那种通过野蛮强制的力量约束老百姓的手段。但问题远非如此简单。正因为礼是一种人性、伦理、情感化的东西,它远在人类进入阶级社会之前就已经存在,它在人类的形成过程中伴随着产生,如祭祀天地神灵、冠昏丧葬等,所以它不止是在士大夫中存在,在民间同样也存在着礼;它不仅在中国存在,在国外任何民族中也存在;不过其地位、作用、内容会有所不同而已。

礼与法律在约束人们的言行方面有十分相似的地方,甚至礼有时候直接代替法律惩罚人们。但礼和法律还是有很大的差别。首先,礼产生于阶级社会以前,起源于原始宗教、风俗和交换。古人云:“礼有三本:天地者,性之本也;先祖者,类之本也;君师者,治之本也。”礼以义起,它是一个群体在形成共同心理和文化的过程中逐渐产生的。在阶级社会里,它虽然有利于统治,但不是统治阶级独有的,而是属于整个群体。而法律却只是阶级社会才有的现象,它明确地为统治阶级服务,没有劳动人民的法律。法律的制定只能是群体中的少数人,但礼的形成却不可能是少数人的力量可以办到的。礼与法律比较,具有普遍性和稳定性。第二,礼与法律对人们规范的言行范围不尽相同,有交叉的地方。第三,礼对人们的惩罚重在伦理方面,但手段有时比法律更为残酷。法律的执行者只能是官府的专门机关,但礼的执行者则广泛得多,只要是相关者、长官或长者即可。第四,礼重在通过礼仪起到教化约束的作用,造成一种庄严神圣的理念的心理气氛;而法律则通过严酷的刑罚起到强制约束的作用,造成一种威严的令人畏惧的世俗的情绪状态。

礼与宗教也有许多相似的地方,比如都有一套庄严的仪式,都产生一种神圣感。但礼却不是宗教。首先,礼没有一个特定的崇拜偶象,而无论哪一种宗教,都有特定的一个或多个被崇拜的偶象。这些偶象有的是人的化身,有的是自然界的物或现象上升而来,它们都带有神的特征。虽然礼也祭祀天神、地神,这种祭祀是起源于原始宗教,在仪式上与宗教有共通之处,但这只是礼的一部分,这些神不可能是礼的崇拜偶象。这种礼的祭祀是国家世俗政权执行的,它降落到下层便是民间礼的一种,也可以说是一种民间宗教(这种宗教没有自己的组织)。而宗教的祭祀是宗教组织执行的,祭祀的神就是宗教组织的偶象。宗教组织与国家政权是相对独立的,在政教合一的情况下也是这样。第二,礼没有信徒,它属于创造它的整个群体;而宗教却有其信徒,它甚至可以相对独立于某一社会群体,其有完整的组织体系,成为群体中的群体,社会中的社会。而礼却不可能形成一个相对独立于它所属群体的社会来,相反,它是强调社会群体的统一。第三,宗教的仪式是定期举行的,是信徒参加的,即排外的;而礼的仪式是在特定环境条件下举行的(也有定期的),参加者的意义较广,具有一定的开放性。总的来说,它们的最大区别在于,礼是人情化的、理性化的,而宗教却是神秘化的、情感化的(表现为一种神圣的信仰)。礼使人对人情伦理产生神圣感和威严感,只有皈依神和偶象之后,才成为宗教。也就是说,礼比宗教少了一个中介——作为偶象的神。这样,礼与宗教的社会效果就不一样,一个礼制的国家和一个宗教的国家,其国民的性格也会产生较大的差异,具体我说不清,我只有这样的直觉而已。

可以说,礼比法律带有较浓的感情色彩,它确实不象法律那种赤裸裸的镇压功能;而比宗教却带有较强的理性色彩,它不会产生宗教狂热。我想姜教授说礼是理性化的情感,大概有这么一层意思。但这并不决定礼比法律仁慈或比宗教更有理智。因为在古代,感情和理性都被带上宗法的封建的色彩,在那个时代看来是有情感的行为往往在今天看来却是“吃人”的行为,有理性的行为却往往是愚昧落后的行为。认识到礼的历史内容之后,就不会妨碍我们得出,礼是表饰一种情感,或欢或哀或敬或威,但这种情感是有所控制的,即有度、有分的。随着社会的发展,礼也会变化发展。礼在操作上应包括礼物(不说礼器乃由于行礼所用不止器也,而物包含器)、礼仪和礼义。礼的变化发展我试举一例,也许不恰当,因为我并不是研究者。我想现在的剪彩也算是一种现代社会的礼吧,它是社会上层人物行为、感情的一种缘饰化,表达他们在工程竣工之后的高兴情感,但同时也能产生一种对金钱、权势和地位的敬仰效果。当然我这样看是很粗浅的,对于剪彩的来历、表达的意义我并不明了,或许它是近现代才有的东西,或许也与古代某种礼有渊源关系。

小结:礼在阶级社会以前就已产生,在阶级社会里,在不同的民族和地区又有不同的内容、形式和地位,它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礼包含社会文化的许多方面,又与它们不尽相同。它是一种感情,但又是有所节制的感情。它是一种等级秩序,但又不象法律那样使用暴力强制手段。它产生一种神圣感,又不象宗教对偶象的那种虔诚。礼可以说是意识形态的东西,但又具有可操作性。所以礼是一个非常非常复杂的东西。如果硬要我下一个定义,我也只好试一下,那就是:礼是人类文明的标志,是理性化的情感以及某一群体、某一时代的秩序,在操作上表现为特定环境下的规范性言行。如果仅仅把礼归结为包含礼物、礼仪、礼义三要素的典礼,其实是偏重于操作层面。应该说,礼就是一种情感和秩序,它属于某一群体的灵魂,只不过通过一定的仪式(使用礼物,表达礼义)加以宣扬和强化。因此,礼有两个层面的含义。如果从社会效果上来说的话,礼更重要的不是它的典礼,而是它的意识形态的含义,鲁迅等人批判礼教便是针对这一含义的。这里还须说一句,礼的情感是理性化的(即缘饰化的),它同样属于一种秩序,所以礼本质上说就是一种秩序。但这种秩序不一定具有阶级性,所以在定义中我没有使用阶级一词。


中国古代一种含义极广的道德范畴。本指人与人之间相互亲爱。孔子把“仁”作为最高的道德原则、道德标准和道德境界。他第一个把整体的道德规范集于一体,形成了以“仁”为核心的伦理思想结构,它包括孝、弟(悌)、忠、恕、礼、知、勇、恭、宽、信、敏、惠等内容。其中孝悌是仁的基础,是仁学思想体系的基本支柱之一。他提出要为“仁”的实现而献身,即“杀身以成仁”的观点,对后世产生很大的影响。《论语.颜渊》:“樊迟问仁。子曰:‘爱人’。”又“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又《卫灵公》:“子曰:‘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庄子.在宥》:“亲而不可不广者,仁也。”清谭嗣同《仁学.界说》:“仁为天地万物之源,故虚心,故虚识。”
1.同情友爱:仁心,仁义至尽
2.果核的最近部分:杏仁儿.
不仁:(1)不仁慈,无仁德如不仁不义
(2)手足痿痹,为能运动:麻木不仁,四体不仁.
3.人、仁
“最初只有人字,后以二人相爱,人旁加二为仁,故仁由人而来。仁固可作‘仁义’解,也可作人解。我认为‘克己复礼为仁’的仁字,宜作‘人’解。以孔子之话作本论,《论语》中如‘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欤’、‘观过斯知仁矣’、‘井有仁焉’,这些仁字,都应作“人”解。而一般学者以其字之为仁,多曲为之解,求其说,而不得要领。故上例我以‘仁’字应作“人”解。否则,‘井有仁焉’,作仁义之‘仁’解,难以解通。又以其他著作为旁证,可知人、仁同义。例如《礼记表记》说,人也谓施以人以忠恩也。人与仁同义……《论语》所谓‘人者仁也’、‘仁者爱人’,即本此义。皆由于人、仁同出于一源,且关系密切。把仁字均解为‘仁义’,难以自圆其说、令人信服”(引自黄现璠著《古书解读初探——黄现璠学术论文选》第464-465页,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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