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时满蒙回藏地区人民可以参加科举考试吗

发布时间: 2022-08-09 00:01:29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经典文章 点击: 92

清代科举制度形式清代科举制度形式:清人为了取得参加正式科举考试的资格,先要参加童试,参加童试的人称为童生,录取“入学”后称为生员...

清朝时满蒙回藏地区人民可以参加科举考试吗

清代科举制度形式

清代科举制度形式:

清人为了取得参加正式科举考试的资格,先要参加童试,参加童试的人称为童生,录取“入学”后称为生员(清代有府学、州学和县学)。生员“入学”后即受教官(教授、学正、教谕、训导)的管教。清初生员尚在学宫肄业(有月课和季考,后来变成有名无实了),又称为生,俗称秀才。这是“功名”的起点。

生员分为三种:成绩最好的是廪膳生员,有一定名额,由政府提供津贴和生活日用的学员;其次是增广生员,也有一定名额,为候补廪膳生之属;新“入学”的称为附学生员,为增广生之预备。每年由学政考试,按成绩等第依次升降。正式的科举考试分为三级:乡试、会试、殿试。

童生试

童生试也叫“童试”;明代由提学官主持、清代由各省学政主持的地方科举考试,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院试合格后取得生员(秀才)资格,方能进入府、州、县学学习,所以又叫入学考试。应试者不分年龄大小都称童生。

《左忠毅公逸事》“及试,吏呼名至史公”,这里就是指童生试,在这次考试中左光斗录取史可法为生员(秀才),当时史可法二十岁。《促织》“邑有成名者,操童子业”,“操童子业”是说正在准备参加童生试。

乡试

明清两代每三年在各省省城(包括京城)举行的一次考试,因在秋八月举行,故又称秋闱(闱,考场)。主考官由皇帝委派。考后发布正、副榜,正榜所取的叫举人,第一名叫解(jiè)元,第二名至第十名称“亚元”。

会试

明清两代每三年在京城举行的一次考试,因在春季举行,故又称春闱。考试由礼部主持,皇帝任命正、副总裁,各省的举人及国子监监生皆可应考,录取三百名为贡士,第一名叫会元。

殿试

殿试是皇帝主试的考试,考策问。参加殿试的是贡士,取中后统称为进士。殿试分三甲录取。第一甲赐进士及第,第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三甲赐同进士出身。第一甲录取三名,第一名俗称状元,第二名俗称榜眼,第三名俗称探花,合称为三鼎甲。第二甲第一名俗称传胪。

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翰林院编修。其余诸进士再参加朝考,考论诏奏议诗赋,选擅长文学书法的为庶吉士,其余分别授主事(各部职员)、知县等(实际上,要获得主事、知县等职,还须经过候选、候补,有终身不得官者)。

庶吉士在翰林院内特设的教习馆(亦名庶常馆)肄业三年期满举行“散馆”考试,成绩优良的分别授翰林院编修、翰林院检讨(原来是第二甲的授翰林院编修、原来是第三甲的授翰林院检讨),其余分发各部任主事,或分发到各省任知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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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举制度对外国的影响

中国科考制度对欧美国家也产生了不可磨灭的影响。历史学者、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语言文化学院兼职教授倪方六表示,早在100年前,中国民主革命先行者孙中山先生即点破了——现在各国的制度,差不多都是学英国的。穷流溯源,英国的考试制度原来还是从中国学的。孙中山说的这话是有根据的,并非臆断。 

在14世纪,欧洲来华人士便将中国通过科举,即统一考试的选拔人才模式,向本国做了详细介绍和推荐。其中,英国人对此最有兴趣,“英国当时的学术界和开明官员,力主仿效中国文官取士手段,机会均等,公开考试。

1853年,英国王室任命查理·特罗维廉和斯坦福·诺斯科特两位爵士,负责英国文官制度的改革和方案草拟。后他们向国会提交了《关于建立英国常任文官制度的报告》,报告中的主要观点就是建议学习、实行中国的科举制度,通过公开、竞争性的考试手段来招聘官员。”

据倪方六介绍,两位爵士的报告被英国国会采纳。此后、法国、美国等许多欧美国家都把中国的考试制度“拿了过去”。“欧美人认为,科举比当时他们‘领导说了算’、‘世袭’等用人模式先进、公平,中国的科举优点多多,至少使官员重视文化知识的学习,可以造就一批高素质的官员。”

“西方当时有人惊叹,中国的科举制度是一项伟大的制度。”倪方六表示,他们认为这一制度应该与中国古人发明“四大发明”一样,是重要的发明创造,影响了全球的用人观,直至目前,还有今后。

欧美人把科举这一中国人发明的选拔人才方式进行了改造,使之成为让中国这位发明者反过头来要学习、“取经”的考试模式。西方结合当时的工业革命和民主、人权的需要,考试内容丰富而又科学,智力水平、知识结构、实用技能、心理素质,统统纳入考试的内容。

除了笔试方式,欧美“科举”中最重要的是口试和面试制度的确立,比中国的“殿试”,由皇帝一人御笔钦点手段,更为完善和科学。

欧美的“科举”,即便顺利通过了,也未必就能如中国的学子(举人)一样,立即可以获得官职和荣耀,戴红花骑大马,还得实习和试用,至少半年以后才能正式上岗“当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科举制度

清代在不同时期的科举制度形式不同,具体如下。

清朝初期1888年时科举制度,清政府准设算学科取士,首次将自然科学纳入考试内容。1898年,加设经济特科,荐举经时济变之才。同时,应康有为等建议,废八股改试策论,以时务策命题,严禁凭楷法优劣定高下。戊戌变法失败后,慈禧下令所有考试悉照旧制。

1901年9月清廷实行“新政”后,各地封疆大吏纷纷上奏,重提改革科举,恢复经济特科,1904时,科举考试已改八股为策论,但尚未废除。

因科举为利禄所在,人们趋之若鹜,新式学校难以发展,因此清廷诏准袁世凯、张之洞所奏,将育人、取才合于学校一途。至此,在中国历史上延续了1300多年的科举制度最终被废除,科举取士与学校教育实现了彻底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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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举制度的历史背景

秦朝以前,采用“世卿世禄”制度,后来逐步引入军功爵制。西周时,天子分封天下。管理天下由天子、诸侯、卿、士。依照血缘世袭。到了东周,有客卿、食客等。

到了汉朝。提拔民间人才。当时采用的是察举制与征辟制,前者是由各级地方推荐德才兼备的人才。由州推举的称为秀才,由郡推举的称为孝廉。

魏文帝时,陈群创立九品中正,由特定官员,按出身、品德等考核民间人才,分为九品录用。晋、六朝时沿用此制。九品中正是察举的改良,主要分别是将察举,由地方官改由任命的官员负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科举制度

清代的科举考试制度是最完善的,它分为四个步骤

第一步为“童试”,清代应考的考生无论年龄大小统称“童生”,先参加州、县级考试,由州、县长官主考,通过以后在州、县学习的称“生员”,后指入州、县学习之“生员”为“秀才”。获得“秀才”资格的才能参加高一级的考试。

第二步为“乡试”,是地方性的考试,每三年举行一次,称“大比”。因考期定在农历八月,故又称“秋闱”,科举时代称考场为“闱”。每场“乡试”有主考二人,同考四人,考官一般由皇帝临时任命,多由进士出身的京官和教官担任。

主考多是翰林(唐以后皇帝的文学侍从官)出身。“乡试”通过者称“举人”。考中了“举人”,可以进京参加全国性的考试。在全国性的考试中即使不能考中进士,也具备入仕的条件了。

第三步为“会试”,是全国性的中央级考试,于“乡试”后第二年的农历二月在京城举行,所以又称“春闱”。“会试”由礼部主持。皇帝从翰林和教官中任命主考二人,同考八人。录取名领由皇帝临时决定。“会试”录取的称“贡士”。

如果“会试”未被录取,可入国子监做“监生”,以后有条件时可授予京郊小官或州、县的官职。“会试”有副榜,上副榜的“举人”,不算正式录取,但可授学校教官。

第四步为“殿试”,也称“廷试”,一般在“会试”之后的农历四月举行,皇帝亲自主持,由大学士(文臣之首)、尚书(各部大臣)、都御史(最高行政监察官)、大理寺卿(最高司法长官)等担任读卷官,由御史(负责监察的官吏)监试。

殿试”只考策问一场,要求考生当场交卷,封卷后送读卷官审阅。凡参加“殿试”的“贡士”均能获得“进士”资格。“殿试”考中称“甲榜”或“甲科”。

出榜分三甲:一甲赐“进士”及第(考试中选)三名,第一名为“状元”,第二名为“榜眼”,第三名为“探花”,合称“三鼎甲”。“状元”一般授翰林院修撰,“榜眼”和“探花”一般授翰林院编修。二甲赐“进士”出身若干名,第一名为“传胪”。

三甲赐“同进士”出身若干名。二、三甲“进士”可以参加翰林院“庶吉士”的考试,考取后称“庶吉士”,“庶吉士”是“进士”中文学和书法优良者,学习三年后,补授翰林院编修等重要官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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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举内容

考试主要是考八股文和试帖诗等。八股文题目出自四书五经,略仿宋代的经义,但是措辞要用古人口气,所谓代圣贤立言。结构有一定的程式,字数有一定的限制,句法要求排偶,又称为八比文、时文、时艺、制艺。

科举考试的内容主要是八股文。八股文主要测试的内容是经义,《诗》《书》《礼》《易》《春秋》,五经里选择一定的题目来进行写作。题目和写作的方式都是有一定格式的。

八股文中有四个段落,每个段落都要有排比句,有排比的段落,叫四比,后来又叫八股。八股文在当时是非常重要的,它关系到一个人能不能升官,能不能科举考试中进士升官。所以在小说中说:“当今天子重文章,足下何须讲汉唐。”

“汉”是指汉代的文章,“唐”指的是唐诗,汉代的文章也好,唐代的诗歌也好,都不如当今皇帝所看重的八股文,八股文在当时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当时的人们都一门心思地扑在八股文上,只有八股文章才能敲开科举考试的大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科举制度

明朝,科举考试形成了完备的制度,共分四级:院试(即童生试)、乡试、会试和殿试,考试内容基本是儒家经义,以“四书”文句为题,规定文章格式为八股文,解释必须以朱熹《四书集注》为准。

清人为了取得参加正式科举考试的资格,先要参加童试,参加童试的人称为童生,录取“入学”后称为生员(清代有府学、州学和县学)。

生员“入学”后即受教官(教授、学正、教谕、训导)的管教。清初生员尚在学宫肄业(有月课和季考,后来变成有名无实了),又称为生,俗称秀才。这是“功名”的起点。

生员分为三种:成绩最好的是廪膳生员,有一定名额,由政府提供津贴和生活日用的学员;其次是增广生员,也有一定名额,为候补廪膳生之属;新“入学”的称为附学生员,为增广生之预备。每年由学政考试,按成绩等第依次升降。正式的科举考试分为三级:乡试,会试,殿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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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举内容

考试主要是考八股文和试帖诗等。八股文题目出自四书五经,略仿宋代的经义,但是措辞要用古人口气,所谓代圣贤立言。结构有一定的程式,字数有一定的限制,句法要求排偶,又称为八比文、时文、时艺、制艺。

科举考试的内容主要是八股文。八股文主要测试的内容是经义,《诗》《书》《礼》《易》《春秋》,五经里选择一定的题目来进行写作。题目和写作的方式都是有一定格式的。

八股文中有四个段落,每个段落都要有排比句,有排比的段落,叫四比,后来又叫八股。八股文在当时是非常重要的,它关系到一个人能不能升官,能不能科举考试中进士升官。所以在小说中说:“当今天子重文章,足下何须讲汉唐。”

“汉”是指汉代的文章,“唐”指的是唐诗,汉代的文章也好,唐代的诗歌也好,都不如当今皇帝所看重的八股文,八股文在当时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当时的人们都一门心思地扑在八股文上,只有八股文章才能敲开科举考试的大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科举制度



  清代士人在应科举以求功名的路上,要经过考取生员、考取举人和考取进士这三个步骤。在这一过程中,要经过多次考试。确言之,清代各种科举考试可以归入生员考试、举人考试和进士考试等三个系列。在这三个系列中,秀才系列和举人系列的考试均与“学政”这一官职有关。

  清代的学政是中央派往各省管理教育和科举事务的官员,其制源于宋代。宋代曾置提举学事司,掌一路州县之学政,并巡察所部儒师之优劣、士子之勤惰。明代除在各省设置布政使司和按察使司之外,还分设各种道员,其中有一种以按察司佥事提督学校的道员,称提学道,一般由京朝官简任。这种制度在清代继续沿用,雍正后统称 “钦命提督某省学政”,一般称“学政”。学政多由朝廷在翰林院、詹事府官员中选任,由其他京官选任者也带翰林院编修或检讨衔;由于学政还兼有在派往省份考试武生的职责,因而又加提督衔。清代的学政三年一任,逢子、卯、午、酉乡试之年的八月简放,其基本任务有三个:第一是主持“院试”(详下文),录取各府、州、县学的生员;第二是主持各地检验生员学业的“岁考”;第三是主持作为乡试预备考试的“科考”。学政系朝廷使节,不受督抚节制,地位很高。下面将科举制度中生员、举人和进士三个系列的考试程序做一个大致的叙述:    

  (一)生员(秀才)系列的考试。

  童生考取生员须经本县、本府(或本直隶州、厅)和学政的三级考试:  

  1.县试。县试由州县官主持,日期多在二月。其程序,童生向本县衙署的礼房报名,填写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三代存、殁、已仕、未仕之履历;或出具同考五人互相保结,或出具本县廪生的保结,保其身家清白,不属于优倡隶皂之子孙,以及没有冒籍、匿丧、顶替、假捏姓名等情,然后方准应考。县试一般共考五场,每日一场,黎明前点名入场,即日交卷。第一场为正场,试《四书》文两篇,五言六韵试贴诗一首;题目、诗、文的写法皆有一定格式和字数限制。第一场录取者准应府试,其余各场是否参考听考生自便。县试第一者称县案首,院试时惯例录取入学。  

  2.府试。府试由知府、直隶州知州、直隶厅同知主持,日期多在四月。因故未参加县试者,可于府试前补试一场,亦可参加府试。其他报名、具保、场次、考试内容等与县试相同。第一场录取者即准应院试,其余各场是否参考听考生自便。府试第一名称府案首,院试时惯例录取入学。

  3.院试由学政主持。各省学政在三年任期内两次巡回各地,称按临,主持生员的岁考和科考;与此同时,进行童生的院试。因故未参加府试以及县试、府试均未参加者,均可经补考后参加院试。院试报名、结保、考试内容等与县、府试同,惟正场之前加试经古一场,考试解经、史论、诗赋等。院试场规较严。入场由学政亲自点名,认保、派保的廪生排立学政座旁,如有冒考、顶替者,查出究办;此外互保的五名童生还须互相觉察,如有容隐包庇,五人连坐。考生入场携带考篮,内装笔墨食物。为防止夹带,要进行严格的搜检,甚至要解发、袒衣,连鞋袜、文具也要检查,不许携带片纸只字进入考场。点名入场后,考场即封门,禁止出入。为防止考官徇情,试卷弥封糊名。院试录取的新生须填写亲供,书年龄、籍贯、三代以及身高相貌特点,由各州县学官出具印结,汇报学政。学政于大堂召集新生行簪花礼,然后分拨县、州、府学学习。留县者称县学生员,拨府者称府学生员。各府、州、县奉到学政发下的新生名单后,即通知新生定期穿戴雀顶蓝袍,齐集官署大堂设宴簪花;然后在府、州、县官的带领下,前往孔庙谒圣,再至学宫拜谒本学学官。此后即开始入学学习。

  学政按临各地,除主持童生入学考试外,还负有整顿学风、检察生员品行和考察生员学业等责任。为此,他还须主持以下活动: 科举考生雕像   

  1.观风、谒庙和放告。学政按临一地后,往往首先拟出经解、策、论、诗、赋等题目,令生员和童生选作,有时也就近到书院考试生童。这些活动旨在考察各地文化风俗,称观风。院试进行之前一日,学政着朝服谒文庙,在大成殿阶下行三跪九叩礼;礼毕升明伦堂,由学官宣读朝廷颁布的旨在规范士子品行的《卧碑文》和《圣谕广训》,诸生肃立环听;此后,由生员掣签讲书,各讲《四书》一章。讲书结束后,根据察访结果对品行学业优劣生员当众予以奖罚;然后查看文庙围墙,倘有破损,即令修理。谒文庙后学政回府州县官署放告,即准人民申诉冤屈,控告不法文武生员、贡生、监生。控状无关学校者不予受理,交当地知府处理。贡生、监生和文武生员犯法,其情节轻者惩戒,重者斥革。  

  2.岁考。学政到任后第一年按临各地,在主持院试之前对生员进行考试,旨在检查其学习情况,府、州、县学的附生、增生、廪生均须参加,称岁考。岁考实行“六等黜陟法”,即将考试成绩评定为六等,根据成绩对生员的身份进行黜陟,如增生、附生补为廪生,廪生降为增生、附生等。此外,对成绩考列五、六等者,还有青衣和发社两种惩黜。着蓝衫本为生员身份的象征,“青衣”处分即使被惩生员改着青杉,曰“青衣”;“发社”即由县学降入乡社学;最严重的处分是革黜为民。  

  3.科考。科考是乡试的预选考试,学政到任后第二年进行。成绩分三等,其一二等及三等大省前十名、中小省前五名准应乡试。除科考外,旨在选送参加乡试人员的考试还有生员、贡生、监生的“录科”和“录遗”。所谓录科,即科考成绩三等未获得参加乡试资格者、因故未参加科考者以及在籍监生、荫生、官生、贡生因名不列于本地学宫而不参加科试者,皆须于乡试之年七月由学政考试录科,方能送考;录科各省有定额。所谓录遗,即经录科考试仍未能取得参加乡试资格者以及未参加录科考试者,可以再参加一次考试,录取者也准其乡试。有些人员,可以不经科考、录科、录遗而直接取得参加乡试的资格。在这些人中,现任学官准由学政直接送考;在国子监肄业的贡生和监生,由本监官直接送考;正印官胞兄、弟、子、侄中随官员在任读书的贡生、监生,准许本官申送参考;学官、州县佐贰由本任地方官申送参考。  

  (二)举人系列的考试,即乡试。

  清代通过乡试选拔举人,是取古代“乡举”之义。“乡举”一语见于《周礼》,言乡大夫向朝廷推举贤能。汉代察举制度举孝廉、举文学、举明经有道等,就是乡举,无需经过考试。科举制度建立后,乡举须通过考试,因而发展成为乡试制度。明清士子通过乡试后,即取得一种永久性功名 ———举人,可按科无限期参加礼部会试。  

  1.乡试的时间和考试内容。清代乡试三年一科,逢子、午、卯、酉举行,称正科;遇皇帝万寿、登基等庆典,增加一次,称恩科。如过庆典之年适逢正科之年,则改是年正科为恩科,原正科改在此前或此后一年举行。《周礼》有三年大比之制,故乡试之年亦称大比之年。乡试于八月举行,亦曰秋闱。乡试分三场进行。以初九、十二、十五日为正场,考生于每场正场前一日入场,后一日出场。考试内容,顺治初年规定第一场考《四书》《五经》,用八股文,谓之制义,亦称制艺、时艺、时文;第二场考论一篇,判五道,诏、诰、表择作一道;第三场考经、史、时务策五道。乾隆五十二年后,改第一场考《四书》文三篇,五言八韵诗一首;第二场考经文五篇;第三场考策问五道,题问内容为经史、时务、政治。顺天乡试的《四书》题和贴试诗题由皇帝钦命,其余考试内容由主考、同考官员命题;各省乡试均由主考命题。  

  2.乡试的参考人员。清代乡试考场设于顺天府和各省。顺天乡试亦称北闱,参考者有两部分人:一为直隶、奉天、热河等省区以及满蒙汉军的生员和贡生、监生;二为各省的贡生、监生。各省乡试地点在省城,参考者为本省的生员。

  3.乡试的考场。清代乡试考场称贡院。对于贡院的建筑结构,清末甲辰(1904年)科进士出身的商衍鎏先生在《清代科举考试述录》中有过记述:顺天贡院建在京师崇文门内东南角,大门前有一座“天开文运”的牌坊,其他与各省贡院基本相同。各省贡院均建于省城东南,贡院大门上正中悬“贡院”墨字匾额,大门东、西建立两坊,分别书“明经取士”和“为国求贤”。贡院大门外为东、西两座辕门,大门分中、左、右三门。进大门后为龙门,门内又平开四门,取《尚书?虞书》 “辟四门”以招贤俊之义。龙门直进为至公堂,是监临和外帘官的办公处所。在龙门和至公堂中间,有一楼高耸,名曰明远楼,居高临下,全闱内外形势一览无余。监临等官员可登楼眺望,稽察士子有无私相往来、执役人员有无代为传递之弊。至公堂再往后有一座飞虹桥,过桥即为内帘门。内帘的后部是正副主考和房官办公阅卷的场所。龙门、明远楼两侧是士子考试的号舍,号舍自南而北若干排,每排数十间乃至近百间,顺天和某些大省贡院的号舍总数可达万余间,中小省也有数千间。贡院四面围墙遍插荆棘,四角各有一楼,以为望。考试期间,贡院四周派军队分段驻守巡逻。

  4.乡试的场规。清代乡试场规极严,对试前、试后、场内、场外,皆严立禁令。对士子夹带防范尤严,进场时进行严格搜检。为防止夹带,规定士子必须穿拆缝衣服,单层鞋袜,皮衣不得有面,毡毯不得有里;禁止携带木柜木盒、双层板凳、装棉被褥;砚台不许过厚,笔管须镂空,蜡台须空心通底,糕饼饽饽都要切开。严禁考官交通嘱托,贿卖关节,严禁士子与员役协同作弊,违禁者严处。1858年,顺天乡试发生舞弊案,主考官、协办大学士柏被问斩,数十名官员、士子受到包括死刑在内的严重处罚。  

  5.乡试的考官和阅卷、录取。
  清代乡试的考官为正副主考,每省各一人(道光后顺天乡试的副主考为三人),负责命题、阅卷、录取。正副主考均由皇帝钦命简放,专用翰林进士出身的官员。其中顺天乡试用一、二品大员,其他省用侍郎、内阁学士、翰林院、詹事府和都察院的官员。除正副主考外,各省乡试还任用同考官帮助阅卷,同考官也称“房官”,各省8~18人不等。顺天乡试的同考官由礼部会同吏部选用科甲出身的官员担任,各省乡试的同考官由担任乡试“监临”的督抚考选,专用邻省接界三百里以外的在籍进士、举人。“监临”负责监察、总摄考场事务。顺天乡试以顺天府尹为汉监临,任用二三品满官为满监临;各省乡试以巡抚、总督为监临。此外,乡试还设监试、提调、帘官等人员负责管理考场。士子用墨笔作答的原卷称墨卷,出场交卷后由弥封人员将卷上姓名籍贯弥封。为防考官辨认考生笔迹之弊,将弥封后的墨卷编号交誊录人员用朱砂誊录,称朱卷。朱卷誊毕后,经对读人员与墨卷校对无误,分别套封,墨卷存于外帘,将朱卷交内帘阅卷。正副主考批阅各房荐卷,以头场为主,阅后结合第二三场的情况,互阅商酌,取定中额。放榜之日,按中式朱卷红号调取墨卷,当众开封,填写榜名,放榜公布。乡试放榜后各省试卷调礼部复查,称磨勘。房官未荐之卷和主考未取之卷,皆曰落卷,也须略加批语,试后发给考生。乾隆间,有时令督抚、学政对中式举人进行复试,嘉庆后成为定制,道光后定赴京复试。  

  6.乡试的中额。
  清代乡试中额各省多寡不一,依文风之高下、人口之多寡、丁赋之轻重而定。如乾隆年间共取1200余名。乡试正榜取中者称举人,此外每正榜五名取副榜一名,亦称副贡。放榜之期在九月,第一名称解元,顺天乡试的解元例为直隶人。  

  7.乡试的放榜。
  清代乡试于九月放榜,多选寅、辰日支,以辰属龙,寅属虎,取龙虎榜之意;又因时值秋季,桂花盛开,所以也称桂花榜。放榜时,正副主考、监临、房官、提调、监试等齐集公堂,拆墨卷弥封核实中式者姓名、籍贯;核实后交书吏唱名,唱毕填写正榜。榜由第六名写起,末名写完后再提写前五名,由第五名倒写至第一名,谓之“五经魁”。填榜至此,时已入夜,公堂上下燃起巨红花烛,经魁出于哪一房官即将红烛一对置于该房官案前,以表荣誉。经魁唱名声音特高,曰闹五魁。五经魁填写完毕后填写副榜。全榜填写完毕,将榜文加盖顺天府尹或本省督抚关防,载以黄绸彩厅,在鼓乐仪仗兵丁的护卫下,送到顺天府尹署或各省布政使司署、巡抚署前张挂。发榜第二天,在各省巡抚衙门举行“鹿鸣宴”,由主考、监临、学政内外帘官和新科举人参加。新科举人谒见主考、监临、学政、房官,然后依次入座开宴,演奏《诗经》中的《鹿鸣》之章,作魁星舞。新科举人第一名称解元,第二名称亚元,第三、四、五名称经魁,第六名称亚魁,其余称文魁,均由国家颁给20两牌坊银和顶戴衣帽匾额。匾额悬挂住宅大门之上,门前可以树立牌坊。新科举人第二年即可赴京参加礼部会试;会试一科或三科不中,也可以经过吏部的“拣选”或“大挑”就任低级官员。  

  (三)进士系列的考试,包括会试、复试和殿试。

  “进士”一词,始见于《礼记?王制》,指可以进授爵禄之人,至隋朝开始成为取士科目,后为历代沿用。清代举人中式后即取得参加会试的资格,经会试、复试和殿试取中者,称进士。  

  1.会试。
  清代会试于春季在京师贡院举行,试期多在三月,所以也称春试(春闱);因由礼部主持,也称礼闱。会试每三年一科,逢丑、未、辰、戌年举行;遇乡试恩科,翌年之会试即为会试恩科,是年正科或提前或延后一年举行。会试考试、阅卷、场规和考试内容等基本同于乡试,惟第一场《四书》三题由皇帝钦命。会试考官于三月简放,初用内阁六部大员4~7人;咸丰后定制4人,一正总裁,三副总裁,以大学士及翰林进士出身的一二品官员者充任;同考官18人,与主考官同时简放,用翰林进士出身的实缺京官。清代会试中额各科多寡不同,一般为百余名或二三百名,最多一科为406名,最少一科为96名。会试四月放榜,中式者称贡士,其第一名称会元。  

  2.复试。
  经会试取中的贡士,接着要参加复试。清初贡士本不进行复试,康熙五十一年因发生科场案,会试后进行了复试。雍正、乾隆两朝,复试间行之,至嘉庆初始成为定制,地点在皇宫保和殿。复试考《四书》文一篇,五言八韵诗一首,当日交卷。第二天派阅卷大臣评定成绩,分一、二、三等,列等者即准参加殿试。  

  3.殿试。
  殿试于会试放榜一月后举行,乾隆二十六年定四月廿一日举行,廿五日传胪(公布名次),著为定制。殿试最初在天安门外,顺治十四年改在皇宫太和殿东西阁阶下,遇风雨时,在太和殿东西两庑。乾隆五十四年,又改太和殿在保和殿。殿试的内容为时务策一道,由读卷大臣拟出若干题,送皇帝钦定圈出,作为试题。殿试试卷的评阅,由皇帝任命读卷大臣进行(由于殿试在名义上是皇帝作主考,所以称读卷而不称阅卷)。读卷大臣共8名,首先由礼部开列大学士及进士出身的尚书、侍郎、左都御史、左副都御史、内阁学士的名单,奏请皇帝从中简派。殿试翌日,读卷大臣集于文华殿阅卷。其阅卷的进行,将全部试卷平均分给八名读卷大臣,各自先阅自己所分之卷,然后互相轮看,称转桌。最终成绩的核定一般推首席读卷大臣进行,其他人参加意见。成绩评定后,于廿四日向皇帝进呈前十本,钦定名次并公布引见,称小传胪。廿五日在太和殿公布全部名次,称传胪。殿试名次的排列分为三甲,一甲共三名,第一名称状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赐进士及第;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殿试传胪后颁发上谕,一甲第一名授翰林院修撰,第二名、第三名授翰林院编修。 状元服殿试传胪典礼十分隆重。清晨,由銮仪卫在太和殿前设卤簿法驾,在檐下设中和韶乐,在太和门内设丹陛大乐;由礼部和鸿胪寺在太和殿内东楹和丹陛之上正中设黄案,丹陛之下设云盘,在午门外设彩亭御仗鼓乐。王公大臣文武百官各着朝服在丹陛之下左右序立,新科进士身着朝服,头戴三枝九叶顶冠,按名次奇偶序立东西丹墀之末。典礼时到,礼部堂官诣乾清门奏请皇帝礼服乘舆,引入太和殿升座。此时,中和韶乐奏隆平乐章;阶下鸣鞭三响。鞭用皮制,长一丈余,司礼者执鞭柄由下飞舞,回旋而上,鞭声清脆悦耳,响彻云霄。鸣鞭毕,丹陛大乐奏庆平乐章,读卷大臣等官员向皇帝行三跪九叩礼。大学士进殿从东楹的黄案上取出黄榜,授给礼部尚书,陈于丹陛正中的黄案之上。这时,丹陛大乐又起奏,鸿胪寺官员引新进士就位,宣读制诰:“某年某月某日策试天下贡士,第一甲赐进士及第,第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三甲赐同进士出身。”传胪官唱第一甲第一名某人,引出班跪于御道左侧;唱第一甲第二名某人,引出班跪于御道右侧稍后;唱第一甲第三名某人,引出班跪于御道左侧再稍后处。然后唱第二甲某人等若干名,第三甲某人等若干名,不引出班。唱名毕,鼓乐大作,大学士至三品以上各官及新进士均行三跪九叩礼,中和韶乐奏显平乐章。典礼完毕,皇帝乘舆还宫。礼部尚书用云盘奉黄榜,置于彩亭之中,在礼乐仪仗下出太和中门至东长安门外,在长安街张挂三日。新进士左出昭德门,右出贞度门,一甲三人随榜亭由午门正中出。由于丹陛中石只有皇帝才可以踩践,所以午门的中路除非皇帝出行从不开启,殿试传胪后准许文武一甲进士由此门出,这是连亲王宰相也不能享有的隆遇。4.朝考。殿试传胪后五日,在保和殿举行进士朝考,以选拔翰林院庶吉士,称馆选。朝考内容为诏、论、疏、诗、赋等形式,前后不一;成绩分为一、二、三等。庶吉士的录取要综合复试、殿试和朝考三次考试的成绩等第,而以朝考成绩为主。一般说来,考四数者(即殿试二甲、复试、朝考一等)肯定可以录取;朝考成绩同时也是进士授官的依据。复试、殿试、朝考均重视楷法,书法不好者难取优等。

  (四)武科考试。  

  清代科举考试除文科外,还有武科,在紫禁城箭楼前广场举行。武科中童生考取生员的童试,其县试、府试略同于文科;其院试每三年举行一次,于岁试文童考试时举行武童考试,科试之年不考试武童。武科的童试分内外场,第一、二场为外场,考试马射、步射、硬弓刀石;第三场为内场,考默写《武经》,如《孙子》《吴子》《司马法》《尉缭子》《李靖问对》《黄石公三略》和《姜太公六韬》等。其中额,府学20名,小州县7~8名,中等州县12名,大州县15名。武科的乡试和会试俱分为三场。头场考试马箭,第二场考试步箭,再考试开硬弓、舞刀、掇石等,此为外场;第三场考试策、论,嘉庆后改为默写《武经》,此为内场。武科乡试的试期为十月,各省中额较文科为少。武举人会试落第者,可赴兵部拣选,任用为绿营兵的千总等低级武官。武科会试的试期在九月,中额一百名至二百名不等。会试后经复试、殿试,一甲一名授一等侍卫,二名、三名授二等侍卫;二甲选十名授三等侍卫,三甲选十六名授蓝翎侍卫,其余以守备(绿营官职)在兵部注册选用。  

  (五)制科。上述生员、举人、进士系列的考试,均为科举制度中的常科考试。除常科外,清代科举也有制科,或称制举,举行的次数很少。制科由皇帝在殿廷亲自进行。康熙十七年、乾隆元年两次开博学鸿词科,令中央和地方的官员举荐学行兼优、文词卓越之人,不论已仕未仕,均可应考。其试题为诗、赋、判等,成绩列在一、二等者俱授翰林官。除此之外,每逢皇帝登基之年令各地举孝廉方正、皇帝巡幸召试,也属于制科。

  四、清代科举制度的废除

  明清两代,不断有人抨击八股取士不能选拔人才。鸦片战争后,西方资本主义列强东来,中国面临“数千年来未有之变局”;另一方面,太平天国等国内人民的反抗斗争此起彼伏。于是,清王朝处于“内忧外患”之中,迫切需要经世应变之才以维持其统治。然而,八股取士的科举制度却不能适应这种时代的要求,当时西方的科学技术以及内政外交所需的其他许多知识,均出于科举士人的旧学视野之外。在这种情况下,科举制度的改革就被提上了议事日程。科举制度的改革最初始于注重时务。 1862年(同治元年),清政府认识到国子监“专课文艺,无裨实学”,下令“兼课论、策”,“奖励留心时务者”。1871年(同治十年),下令考取生员的童试加试算学;1895年(光绪廿一年),又下令加试时务,与算学任选一门。在戊戌维新运动中,废除八股是维新派的一项基本主张。百日维新中光绪帝发布上谕,指出八股文不能“励实学而拔真才”,下令“自下科为始,乡会试及生童岁科各试,向用《四书》文者,一律改试策论”。不久,又根据张之洞、陈宝箴的建议发布上谕,详细规定了考试改革的具体内容:“乡会试仍定为三场。第一场试中国史事、国朝政治论五道;第二场试时务策五道,专问五洲各国之政、专门之艺;第三场试《四书》义两篇,《五经》义一篇。”又规定:“嗣后一切考试,均以讲求实学实政为主,不得凭楷法之优劣为高下,以励硕学而黜浮华。”然而不久戊戌政变发生,慈禧下令废除各项新政,上述有关科举考试内容的改革也被废除。八国联军之役后,清政府开始实行“新政”,最初计划对科举制度进行所谓“变通”,但很快就决定彻底废除。其大致过程是:1901年,宣布废除武科科举考试;同年,下诏举行经济特科。

  1903年,经中央和地方官员保举,选拔“志虑忠纯,规模闳远,学问淹通,洞达中外时务者”186人,在皇宫保和殿举行了经济特科考试。这次考试主试、复试各一场,考试内容为论一篇、策一道;现任官员取中者略予升叙,举人贡生取中者任用为知县、州佐等官。对于文科常科考试,清政府于1901年8月颁布上谕,命自第二年起在乡试会试中废止八股文,首场改试中国政治史事论五篇,第二场改试各国政治艺学策五道,第三场改试《四书》义二篇,《五经》义一篇;其他考试均依此例。1903年3月,袁世凯、张之洞联衔上奏,说科举阻碍新教育制度的实行,请求将科举中额按年递减。

清代科举制度

清朝科举制度
中国科举制度是中国历史上考试选拔官员的一种基本制度。他渊源于汉朝,创始于隋朝,确立于唐朝,完备于宋朝,兴盛于明、清两朝,废除于清朝末年,历经隋、唐、宋、元、明、清。根据史书记载,从隋朝大业元年(公元605)的进士科算起到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正式废除,整整绵延存在了1300年。

中国科举制度的产生是历史的必然和一大进步,它所一直坚持的是“自由报名、公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取仕”的原则,它对我国古代社会的选官制度,特别是对汉代的察举和征辟制、魏晋南北朝的九品中正制等是一个直接有力的替代和否定,给广大中小地主和平民百姓通过科举的阶梯而入仕登上历史政治舞台而提供了公平竞争的平台、机会和条件。因此说,在封建时代,科举制度是中国历史上,也是世界历史上最具开创性和平等性的官吏人才选拔制度。

进士科考试是明清科举的主要形式,它共分为三级:院试,乡试,会试和殿试。不过,在此之前,读书人必须通过由本县知县主持的县试和由知府主持的府试,以取得童生的身份,取得了童生身份才有资格参加正式的科举考试,这可以看做科举前的预备性考试。在清朝,县试多在二月举行,而府试则在八月。

院试作为科举考试的最初一级,在府城或直属省的州治所举行,主持考试的长官称学政,学台或宗师,清沿明制,一年举行岁试,后一年举行科试,再后一年举行乡试,三年一循环。岁试的基本任务是:第一,从童生中考选出秀才;第二,对原有的秀才进行甄别考试,按照成绩优劣分别给予奖惩。童生通过岁试,就算是“进学”了,即成为国家的学生,称为生员,俗称秀才、相公。光绪二十二年,十七岁的陈独秀和哥哥陈庆元就考中了秀才,不仅“母亲乐得几乎掉下眼泪”,而且几家富户都争先恐后托人说亲。岁试成绩优良的生员,方可参加科试。科试通过了,才准许参加更高一级的乡试,叫做“录科”。明清时期,通常在乡试之年的七月,还要在省城集中举行一次科试的补考,凡因故未能在各府参加科试的人,可乘机来补考,叫做“录遗”。

乡试在京城及各省省城举行,三年考试一次,一般在子,卯,午,酉年举行,考期多在秋季八月,所以又称“秋闱”(闱指考场)。其正副考官一般由皇帝任命在京的翰林及进士出身的部院官充任。

陈独秀参加乡试时和哥哥及其他一干人坐船同行,船头扯着大旗,上书“奉旨江南乡试”。

乡试有正式的考场,叫做贡院。贡院内建有一排排的号房,为考生住宿,答题之所。根据陈独秀后来的描述:“每条十多丈长的号筒都有几十或上百个号舍,号舍的大小仿佛现时警察的岗棚,然而要低得多。长个子站在里面是要低头弯腰的,这就是那时科举出身的大老以尝过‘矮屋’滋味自豪的‘矮屋’。矮屋的三面七齐八不齐的砖墙,当然里外都不曾用石灰泥过,里面蜘蛛网和灰尘是满满的,好容易打扫干净,坐进去拿一块板安放在前面,就算是写字台,睡起觉来,不用说就是得坐在那里睡。一条号筒内,总有一两间空号,便是这一号筒的厕所。”乡试发榜在九月,正值桂花开放,所以又称“桂榜”。 乡试取中的称举人,第一名叫解元。乡试中举称乙榜,也叫乙科。考中举人,不仅可以参加全国性考试,就是会试未能取中,也具备了做官的资格。在清朝,除了按正常制举行的乡试外,每逢遇到皇帝万寿(生日)、登基等庆典时,还额外有加科乡试,叫做恩科。

会试和殿试是最高一级的考试,其中会试是带有决定性的考试,而殿试只定名次,不存在被黜落的问题。会试由礼部主办,在京城的贡院举行,一般在乡试的第二年,也就是丑,辰,未,戌年。考期多在春季的二三月,故此会试又称“礼闱”,“春闱”。会试被录取的人,称为贡士,第一命叫做会元。会试发榜时,往往正值杏花盛放,所以又称为“杏榜”。会试的主考官,在明朝多以翰林官充当,明末又多以内阁大学士担任,清朝称主考官为大总裁,由内阁大学士或六部尚书充任。

清朝新录取的贡士,在殿试之前还必须进行一次复试,复试结果,按成绩分为一,二,三等,这个等级对于以后授予官职有很重要的关系。殿试在四月份举行,命义上由皇帝亲自主持。此外还要任命阅卷大臣,读卷大臣,协助皇帝评阅试卷。明清两朝的殿试都只考策问一场。
出榜分为三甲:一甲为赐进士及第,只有前三名,为状元,榜眼,探花,合称三鼎甲;二甲为赐进士出身,有若干名,第一名称为传胪;三甲为赐同进士出身,也有若干人。在一,二,三甲的都泛称进士,中了进士,功名就到了尽头。殿试考中称为“甲榜”。凡是通过乙榜中举人,再通过甲榜中进士而做官的人,叫做“两榜出身”。一身兼有解元、会元、状元的,叫做“连中三元”。明清两朝都有数人是连中三元。李寻欢他们家就所谓“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
殿试考中称为“甲榜”。按照清朝制度规定,殿试以后还要进行一次考试,叫“朝考”。朝考的第一名叫做朝元。最后根据贡士的复试、殿试、朝考三次成绩得出录取等级,再根据录取等确定授予的官职。殿试的状元、榜眼、探花在考中后按惯例可以立刻被授予翰林院修撰和编修,不再参加朝考。凡殿试二甲第一名的传胪和朝考第一名的朝元,也照例要到翰林院任职。金庸所在的家族,浙江海宁查家,在清朝时号称“一门十进士,兄弟三翰林”,就表明就有中过状元、榜眼、探花或者传胪、朝元。
进士科考试是明清科举的主要形式,它共分为三级:院试,乡试,会试和殿试。不过,在此之前,读书人必须通过由本县知县主持的县试和由知府主持的府试,以取得童生的身份,取得了童生身份才有资格参加正式的科举考试,这可以看做科举前的预备性考试。在清朝,县试多在二月举行,而府试则在八月。
  清代的科举制度与明代基本相同,但它贯彻的是民族歧视政策。满人享有种种特权,做官不必经过科举途径。清代科举在雍正前分满汉两榜取士,旗人在乡试、会试中享有特殊的优特,只考翻译一篇,称翻译科。以后,虽然改为满人、汉人同试,但参加考试的仍以汉人为最多。
  科举制发展到清代,日趋没落,弊端也越来越多。清代统治者对科场舞弊的处分虽然特别严厉,但由于科举制本身的弊病,舞弊越演越烈,科举制终于消亡。

  清代对科举进行了一些改革,增加复试。顺治十五年(1658年)首开乡试复试制。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实行会试复试制。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以后,各省的举人一律要到京师进行复试,规定没有经过复试的举人不准参加会试。这些改革措施都只注重于如何防止作弊及维护考试的公正上,而对科举如何才能选拔真才实学之士重视不够。

  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科举开始设置新科目。光绪十三年(1887年)把算学列为考试科目。光绪二十五年(1898年)设经济专科。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慈禧发布上谕规定答题一律不准用八股文形式。

  1905年9月2日,晚清重臣张之洞、袁世凯、端方等6人会衔上奏,要求废除科举,兴办现代学校。面对如此众多位高权重大臣的意见,清廷同月即谕令从1906年就开始废除科举制度,停止所有乡会试,科举制终于灭亡。

  清朝从乾隆朝末年开始逐渐衰落。皇帝一度重用贪官和珅,导致政治日渐腐败。而清朝统治者也失去了早期那种锐意进取的精神,渐趋保守和僵化。19世纪上半叶,英国开始向中国走私鸦片,由于清朝的禁烟行动,导致1840年中英鸦片战争的爆发。鸦片战争失败后,西方列强开始不断入侵,迫使清政府与其缔结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如《南京条约》、《天津条约》、《北京条约》等。根据这些条约,清政府被迫割地赔款、开放通商口岸,中国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国的主权受到严重损害。人民负担沉重,由此而爆发了一系列的反抗运动,如太平天国运动,一度对清朝的统治构成了严重挑战。
  为挽救自身命运并增强国力,清政府内部亦进行了一些维新运动,试图革新图强,其中最为著名的是自1860年代开始的洋务运动。随着洋务运动的开展,全国各地开始先后引入国外科学技术,开设矿业、工厂,建设铁路、架设电报网,修建新式学校、培训技术人才;同时也成立了新的军事工业,逐步改进清军的武器装备和作战方法。洋务运动使得清朝的国力有了一定程度的恢复和增强,到同治年间一度出现了较安定的局面,史称“同治中兴”。其间清朝成功消灭太平军、捻军之乱,并收复新疆,在国际上的地位和形象也有较大的改善。至1880年代,清朝军队的装备和洋务运动之前相比已有了明显的提高;在1884年至1885年中法战争期间的一系列战役中,清军和法军互有胜负。战后,清朝设立了海军衙门,并建成了号称亚洲第一、世界第六的近代海军舰队--北洋水师。洋务运动虽取得了很大的成果,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最终仍未达到像日本明治维新那样的效果,结果导致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的失败以及其后《马关条约》的签定。随后,由光绪帝亲自领导发动的政治改革运动--戊戌变法则因保守派的反对和政变而告流产。
  清朝的衰机,可说是起于乾隆之世的。高宗性本奢侈,在位时六次南巡,耗费无艺。中岁后又任用和珅,贪渎为古今 所无。官吏都不得不剥民以奉之,上司诛求于下属,下属虐取于人民,于是吏治大坏。清朝历代的皇帝,都是颇能自握魁柄,不肯授权于臣下的。他以异族入主中 原,汉族真有大志的人,本来未必帮他的忙。加以他们予智自雄,折辱大臣,摧挫言路,抑压士气,自然愈形孤立了。所以到乾、嘉之间,而局面遂一变。

清朝时满族官员也需要科举选拔么?

需要。

满人为官的途径很多。但是文臣一般是以科举为正途。很多都是武职为官,后来转文官。
史料:
八旗以骑射为本,右武左文。世祖御极,诏开科举,八旗人士不与。顺治八年,吏部疏言:“八旗子弟多英才,可备循良之选,宜遵成例开科,於乡、会试拔其优者除官。”报可。八旗乡、会试自是年始。其时八旗子弟,每牛录下读满、汉书者有定额,应试及各衙门任用,悉於此取给,额外者不得习。往往不敷取中。故自十四年至康熙十五年,八旗考试,时举时停。先是乡、会试,殿试,均满洲、蒙古为一榜,汉军、汉人为一榜。康熙二十六年,诏同汉人一体应试。寻定制,乡、会场先试马步箭,骑射合格,乃应制举。庶文事不妨武备,遂为永制。初八旗乡试,仅试清文或蒙古文一篇,会试倍之。汉军试书艺二篇、经艺一篇,不通经者,增书艺一篇。二、三闱试论、策各一。逐科递加,自与汉人合试,非复前之简易矣。

  乡试中额,顺治八年,定满洲、汉军各五十,蒙古二十,嗣减满洲、汉军各五之一,蒙古四之一。康熙八年,编满、蒙为满字号,汉军为合字号,各取十名。二十六年,再减汉军五名。后复递增。乾隆九年,诏各减十之一,定为满、蒙二十七,汉军十二。同治间,以输饷增满、蒙六名,汉军四名。各省驻防,初亦应顺天试,嘉庆十八年,始於驻防省分试之。十人中一,多不逾三名,副榜如例。会试初制,满洲、汉军进士各二十五,蒙古十。康熙九年,编满、合字号,如乡试例,各中四名。嗣亦临时请旨,无定额。

觉罗满保,字凫山,满洲正黄旗人。康熙三十三年进士,选庶吉士,授检讨。累迁国子监祭酒,擢内阁学士,直经筵。
 鄂尔泰,其曾孙也。康熙三十八年举人。四十二年,袭佐领,授三等侍卫。
鄂尔泰弟鄂尔奇,康熙五十一年进士,改庶吉士,散馆授编修。
福敏,字龙翰,富察氏,满洲镶白旗人。康熙三十六年进士,选庶吉士,散馆,以知县待铨。
阿克敦,字仲和,章佳氏,满洲正蓝旗人。康熙四十八年进士,改庶吉士,授编修。
阿桂,字广庭,章佳氏。初为满洲正蓝旗人,以阿桂平回部驻伊犁治事有劳,改隶正白旗。父大学士阿克敦,自有传。阿桂,乾隆三年举人。初以父荫授大理寺丞,累迁吏部员外郎,充军机处章京。
和珅,字致斋,钮祜禄氏,满洲正红旗人。少贫无藉,为文生员。乾隆三十四年,承袭三等轻车都尉。
英桂,字香岩,赫舍哩氏,满洲正蓝旗人。道光元年举人,以中书充军机章京,晋侍读。授山东青州知府,迁登莱青道。擢山西按察使,调山东,署布政使。
宗室载龄,字鹤峰,隶镶蓝旗,诚隐郡王允祉五世孙。道光二十一年进士,改庶吉士,授检讨。
满人为官的途径很多。但是文臣一般是以科举为正途。很多都是武职为官,后来转文官。
史料:
八旗以骑射为本,右武左文。世祖御极,诏开科举,八旗人士不与。顺治八年,吏部疏言:“八旗子弟多英才,可备循良之选,宜遵成例开科,於乡、会试拔其优者除官。”报可。八旗乡、会试自是年始。其时八旗子弟,每牛录下读满、汉书者有定额,应试及各衙门任用,悉於此取给,额外者不得习。往往不敷取中。故自十四年至康熙十五年,八旗考试,时举时停。先是乡、会试,殿试,均满洲、蒙古为一榜,汉军、汉人为一榜。康熙二十六年,诏同汉人一体应试。寻定制,乡、会场先试马步箭,骑射合格,乃应制举。庶文事不妨武备,遂为永制。初八旗乡试,仅试清文或蒙古文一篇,会试倍之。汉军试书艺二篇、经艺一篇,不通经者,增书艺一篇。二、三闱试论、策各一。逐科递加,自与汉人合试,非复前之简易矣。

  乡试中额,顺治八年,定满洲、汉军各五十,蒙古二十,嗣减满洲、汉军各五之一,蒙古四之一。康熙八年,编满、蒙为满字号,汉军为合字号,各取十名。二十六年,再减汉军五名。后复递增。乾隆九年,诏各减十之一,定为满、蒙二十七,汉军十二。同治间,以输饷增满、蒙六名,汉军四名。各省驻防,初亦应顺天试,嘉庆十八年,始於驻防省分试之。十人中一,多不逾三名,副榜如例。会试初制,满洲、汉军进士各二十五,蒙古十。康熙九年,编满、合字号,如乡试例,各中四名。嗣亦临时请旨,无定额。

觉罗满保,字凫山,满洲正黄旗人。康熙三十三年进士,选庶吉士,授检讨。累迁国子监祭酒,擢内阁学士,直经筵。
 鄂尔泰,其曾孙也。康熙三十八年举人。四十二年,袭佐领,授三等侍卫。
鄂尔泰弟鄂尔奇,康熙五十一年进士,改庶吉士,散馆授编修。
福敏,字龙翰,富察氏,满洲镶白旗人。康熙三十六年进士,选庶吉士,散馆,以知县待铨。
阿克敦,字仲和,章佳氏,满洲正蓝旗人。康熙四十八年进士,改庶吉士,授编修。
阿桂,字广庭,章佳氏。初为满洲正蓝旗人,以阿桂平回部驻伊犁治事有劳,改隶正白旗。父大学士阿克敦,自有传。阿桂,乾隆三年举人。初以父荫授大理寺丞,累迁吏部员外郎,充军机处章京。
和珅,字致斋,钮祜禄氏,满洲正红旗人。少贫无藉,为文生员。乾隆三十四年,承袭三等轻车都尉。
英桂,字香岩,赫舍哩氏,满洲正蓝旗人。道光元年举人,以中书充军机章京,晋侍读。授山东青州知府,迁登莱青道。擢山西按察使,调山东,署布政使。
宗室载龄,字鹤峰,隶镶蓝旗,诚隐郡王允祉五世孙。道光二十一年进士,改庶吉士,授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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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 清朝时满蒙回藏地区人民可以参加科举考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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