裹脚是什么朝代开始的?缠足,又称裹脚,是中国古代的一种风俗,直至清末民初才开始逐渐被废除。唐代已有缠足,始于何时何处不可考。惟认...
裹脚是什么朝代开始的?
缠足,又称裹脚,是中国古代的一种风俗,直至清末民初才开始逐渐被废除。唐代已有缠足,始于何时何处不可考。惟认为宋朝人以女子小脚为美,故此北宋神宗元丰后是开始流行的时期。
这种行为主要流行于上流社会,女性须自幼儿期时以布紧缠双足,使足骨变形足形尖小,导致走路时如小童般,只能以足跟行走。虽然自清初已经有废止的声音,直到民国初年才正式废止,汉族开始认为是对妇女的一种压制手段,此习俗逐渐消失。
起源
一般以李后主说为盛行。但许多早期的记载或被引用的文字证据,大多很难断定仅仅是对脚小女性的赞誉、描写足部的装饰,还是真的有实行缠脚的动作。一直要到宋代,才开始有较明确的缠足记载,缠足最初是在妓女之间开始流行,之后逐渐影响到中上阶层的妇女。苏东坡曾写《菩萨蛮》一词叹缠足:“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偷立宫样稳,并立双跌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
在《金瓶梅》中,就有“罗袜一弯,金莲三寸,是砌坟时破土的锹锄”之说法,甚至乎,穿在小脚上的绣鞋也被赋予了性内涵。
从宋至清缠足是一步一步加深的,宋明侧缠(不造成骨折),清代折骨缠,以下为折骨缠的方式 一般而言,女孩子在5-8岁左右,便要开始缠足。缠足的工作,多由母亲或熟习缠足方式的女仆实行。缠足时,除拇指外,其余四指下屈,并用长布包裹,用针线缝住。
清朝中后期的太平天国,首先开始推行反缠足,但最后未能成功。
清朝被推翻后,孙中山正式下令禁止缠足。到了“五四”时期,缠足更成为各派革命运动和激进分子讨伐的对象,陈独秀、李大钊等人都曾撰文痛斥缠足对妇女的摧残和压迫。自从中国共产党登上政治舞台后,毛主席真正消灭了小脚,中国的妇女才得到了彻底的解放。
缠足,又称裹脚、缠小脚、裹小脚、扎脚(广东),是中国古代的一种风俗,尽管有不少批评声音,但直至清末民初才开始逐渐被废除。有专家考证缠足实际上起源于宋朝,惟认为宋朝人以女子小脚为美,故此北宋神宗元丰后是开始流行的时期。而在明代以前,缠足实际上并不流行,且仅限于少数大家闺秀女子,普通劳动妇女是不缠足的,明朝皇宫也不允许招收缠足的宫女,缠足之风实际上是在明末才开始在普通女性间流行的。这种行为主要流行于上流社会,女性须自幼儿期时以布紧缠双足,使足骨变形足形尖小,导致走路时如小童般,只能以足跟行走。虽然自清初已经有废止的声音,直到民国初年才正式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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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妇女缠足是从什么朝代开始的?
缠足开始于北宋后期,兴起于南宋。
根据高洪兴《缠足史》考证众多史料证明,缠足起源于北宋,缠足风俗兴起于南宋。
缠足始于五代之说,源自南唐李后主的舞女窅娘,美丽多才,能歌善舞,李后主专门制作了高六尺的金莲,用珠宝绸带缨络装饰,命窅娘以帛缠足,使脚纤小屈上作新月状,再穿上素袜在莲花台上翩翩起舞,从而使舞姿更加优美。
元代的缠足继续向纤小的方向发展。明代的缠足之风进入兴盛时期,出现了“三寸金莲”之说,要求脚不但要小至三寸,而且还要弓弯,但清以前的出土女尸尚未发现有缠足者,可见在当时缠足也并不十分普遍。清代的缠足之风蔓延至社会各阶层的女子,不论贫富贵贱,都纷纷缠足,但不缠足者也不在少数。
扩展资料
缠足,是一种摧残肢体正常发育的行为。缠足的女子要从幼年开始裹束自己的脚,慢慢地拗折足部骨骼,使之畸形。缠足后的一双小脚,不仅在实际生活中有种种不便,而且在整个裹脚过程中,妇女要承受极大的伤残痛苦。这种毫无实际效用,又使承受者极端痛苦的事,普遍流行,成为社会风俗,绵绵近千年。
统治者的意志对天下百姓的影响。裹脚就起源,就与统治者相关。缠足开始于北宋中后期,兴起于南宋。宋朝皇室与宋朝上层社会是最早开始缠足的。《鹤林玉露》记载:建炎四年“柔福帝姬至,以足大疑之。颦蹙曰:金人驱迫,跣行万里,岂复故态。上为恻然”。
《宋史·五行志》记载:“理宗朝,宫人束脚纤直”。这是宋朝皇室、宫中女子缠足的例证。苏轼《菩萨蛮 咏足》称女子小脚为“宫样”,曹元宠在一首词中称小脚为“官样儿”,这也足见缠足起自宋朝官僚贵族阶层等宋朝上层社会。 无一例外地都与统治者们有关系,这也说明了这个原因。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缠足
缠足的起源
缠足的起始年代说法很多,一说始于南齐,一说始于南唐李煜编了金莲舞的舞码,舞者窅娘缠足献舞,舞态婀娜多姿,宫女纷纷仿效。但这些早期的记载,大多很难确定仅仅是对脚小女性的赞誉、或者描写足部的装饰。一直要到宋代,才开始有较明确的记载,缠足被认为最初先在妓女之间开始流行,之后逐渐影响到中上阶层的妇女。
缠足风俗的兴盛
到明清时代,则逐渐普及於一般阶层妇女,汉族各地妇女几乎都有缠足的风俗,但也有少数例外,例如客家人因妇女有采茶的传统,所以不实行缠足。部分少数民族也受汉族风气影响而缠足。清朝建立后,朝廷多次下令不准民间缠足,尤其禁止满族人缠足,但是由於这一习俗的影响颇深,成效不大。
缠足的方式
一般而言,女孩子在5-8岁左右,便要开始缠足。缠足的工作,多由母亲或熟习缠足方式的女性仆人实行。缠足时,除拇指外,其余四指下屈,并用长布包裹,用针线缝住。
缠足风俗的社会文化背景
缠足这样一个对女性身体残害的习俗,却能在中国延续近千年之久,有许多社会文化上的因素,包括:
审美的理由:当时人不论男性或女性,都认为足小为美,尤其对男性来说,小脚具有性的吸引力。例如「三寸金莲」一词代表掀美女性脚美的名词。关於对小脚的审美,最著名的小脚审美著作,是清代李渔的《香莲品藻》,把女性的小脚,从形状、尺寸、装饰、气味等角度来作分类品评。
道德的理由:缠足的习俗,在当时被认为是一个良家妇女的表,因此不缠足的女性在婚嫁上常有困难。缠足作为标识女性特点的重要一环,以缠足来强化男女有别的传统规范。缠足也使得女性因行走的困难而不易自行活动外出,即使外出也多需要乘车或乘轿,强化了当时男外女内的空间区划。
民族意识的原因:清人入关以后,对汉族男性及女性的身体都视图加以控制,男性要剃发,女性要禁止缠足,前者在清政府的强力推行下达成成功,但禁缠足却未能奏效,因此在清代,缠足常被认为是对抗满人意识的一种表现。
反缠足运动及缠足风俗的结束
清朝中后期的太平天国,首先开始推行反缠足,但最后未能成功。到了清朝末期,缠足被当时的知识分子们,视为中国社会落后的象徵之一,并认为缠足造成中国妇女的柔弱,进而影响到整个民族及国家的力量,因此开始推行反缠足运动,成立许多天足会。辛亥革命后,中国的缠足风俗开始从沿海大城市消失,并逐渐影响到内陆地区,缠足风俗的完全消失,最晚则要到1940年代甚至1950年代以后。
咳咳,看到这帮小孩子我激动了,我来回答吧。
缠足这种陋习起始于——宋朝,受当时“大脚皇后”的影响,当时人们都很鄙视女子大脚丫,开始有的人推行缠足,不得不说古人的审美观很奇怪,看到一个人有那么小的脚丫子都不嫌慎得慌。
在清末时,康有为第一个公开反对缠足,激起少数人们的觉醒反对女子封建,为废缠足垫下了基
础。
在民国时期,袁世凯窃取了政权,为了表示他“从革命”,下令废止缠足、废纸封建称呼,剪辫子等,这是缠足被制止。
太平天囯 曾禁止缠足。辛亥革命后,缠足陋习始逐渐废绝。 明 胡应麟 《少室山房笔丛·丹铅新录八·双行缠》:“自《墨庄漫录》以缠足始 五代 ,诸小说所见皆同,余旧颇疑之。”严复 《原强》:“至于缠足,本非天下女子之所乐为也,拘于习俗,而无敢畔其范围而已。”夏衍 《<教子篇>补》:“她今年六岁,在过去,也正是哭哭啼啼地被逼着缠足的年纪了。”参阅 宋 张邦基 《墨庄漫录》、 明 陶宗仪 《辍耕录·缠足》等。
古代女人裹小脚是从哪个朝代开始的
裹小脚即缠足,根据高洪兴《缠足史》考证众多史料证明,缠足起源于北宋,缠足风俗兴起于南宋。
缠足是中国古代一种陋习,是指女性用布将双脚紧紧缠裹,使其脚畸形变小,以为美观。一般女性从四、五岁起便开始缠足,直到成年骨骼定型后方将布带解开,也有终身缠裹者。
元代的缠足继续向纤小的方向发展。明代的缠足之风进入兴盛时期,出现了“三寸金莲”之说,要求脚不但要小至三寸,而且还要弓弯,但清以前的出土女尸尚未发现有缠足者,可见在当时缠足也并不十分普遍。
清代的缠足之风蔓延至社会各阶层的女子,不论贫富贵贱,都纷纷缠足,但不缠足者也不在少数。
扩展资料:
古代缠足的原因及危害
缠足之习风行,概因朝廷选美造成。历代宫眷,为防“御前奔趋无颠蹶之患”,“皆不选缠足之女,是以民间争相裹足,以避选美之令”,遂形成民风,是被逼无奈所成。
后来,官势之家妇女均缠足,本来不美,反而耻笑田野农妇天足是“还未进化”,偏见蔓延,不径而走,相习成俗,甚至在宣化竟有“小脚会”,以小为荣。
因为缠足矫揉造作,违反生理科学,在近代遭到众多进步人士反对。清光绪二十四年,上海成立“天足会”,劝导妇女不要缠足,天下一呼而立。北京也成立过此类组织,中流社会以上妇女不缠足者日多。
其实,自古妇女反对缠足者不乏其人。记得有如此一件趣闻:杭州人赵钧台到苏州买妾,一媒人介绍一李姓姑娘,容貌绝佳,就是其足未裹。赵颇嫌之。媒人说此女很有诗才,赵想戏弄一番,便以弓鞋为题当面测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缠足
我们都知道古代女子缠足是对女性的一种不公平对待,就是因为男性的病态审美,所以才导致了这样的风气形成,而古代虽然在北宋时期就已经有了缠足的女子了,但是正式流行小脚缠足是大概从南宋时期开始的。
在古代一个女人要看她嫁得好不好,很多时候都是看缠足缠得好不好,我们都知道缠足是从孩子四五岁便开始的,在这期间他们受到了非常大的折磨,而很多人都认为就是因为这样的痛苦,所以她们以后在生育当中才能忍受生育的痛苦。并且缠足代表了顺从,我们都知道在古时候的女子都是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她们要求三从四德,随时听从自己夫君的话,说到底,古时候的女子都是一个顺从的生育机器而已。
在传说中妲己便是第一个缠小脚的人,而在隋朝和五代时期都有小脚的故事流传下来。但事实上在清朝以前都还有很多平民是不缠足的,只有贵族女子才会缠足。而在清朝最开始的时候,孝庄太后是全面禁止缠足这种陋习的,但是却屡禁不止,于是康熙便只好取消了,不可缠足这一规定。也正是因为如此,在清朝的缠足风气便到达了顶峰,无论什么阶层的女子都开始缠足,并且甚至在一些少数民族里都开始流行起缠足来。
缠足对女性来说无疑是一大酷刑,但是就是为了当时男人们的审美,所以她们才不得不忍受痛苦,这其实也是深受封建社会的毒害。
关于缠足的起源,说法不一.有说始于隋朝,有说始于唐朝,还有说始于五代.有人甚至称夏、商时期的禹妻、妲己便是小脚.可谓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中国古代的神话传说中确有此痕迹.传说大禹治水时,曾娶涂山氏女为后,生子启.而涂山氏女是狐精,其足小;又说殷末纣王的妃子妲己也是狐精变的,或说是雉精变的,但是她的脚没有变好,就用布帛裹了起来.由于妲己受宠,宫中女子便纷纷学她,把脚裹起来.当然,这些仅仅是民间神话传说,含有较多的演义附会成份,不足以成为当时女子缠足的凭证.
缠足始于隋,也源自民间传说.相传隋炀帝东游江都时,征选百名美女为其拉纤.一个名叫吴月娘的女子被选中.她痛恨炀帝暴虐,便让做铁匠的父亲打制了一把长三寸、宽一寸的莲瓣小刀,并用长布把刀裹在脚底下,同时也尽量把脚裹小.然后又在鞋底上刻了一朵莲花,走路时一步印出一朵漂亮的莲花.隋炀帝见后龙心大悦,召她近身,想玩赏她的小脚.吴月娘慢慢地解开裹脚布,突然抽出莲瓣刀向隋炀帝刺去.隋炀帝连忙闪过,但手臂已被刺伤.吴月娘见行刺不成,便投河自尽了.事后,隋炀帝下旨:日后选美,无论女子如何美丽,“裹足女子一律不选”.但民间女子为纪念月娘,便纷纷裹起脚来.至此,女子裹脚之风日盛.
缠足始于五代之说,则是源自南唐李后主的嫔妃 娘,美丽多才,能歌善舞,李后主专门制作了高六尺的金莲,用珠宝绸带缨络装饰,命 娘以帛缠足,使脚纤小屈上作新月状,再穿上素袜在莲花台上翩翩起舞,从而使舞姿更加优美.
二、宋代已有缠足记载:
而一些学者经研究指出,中国古代女子缠足兴起于北宋,五代以前中国女子是不缠足的.宋代诗人苏东坡曾专门做《菩萨蛮》一词,咏叹缠足.“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偷立宫样稳,并立双跌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这也可称之为中国诗词史上专咏缠足的第一首词.应该看到,缠足诗的写作是以缠足习俗的出现为依存条件的,这说明,宋代确已出现缠足习俗.到南宋时,妇女缠足已比较多见,甚至南宋末年时,“小脚”已成为妇女的通称.但在南宋时代,妇女缠足还并不普及,缠足者主要限于上层社会,在社会观念上缠足尚未达到人人接受的地步.同时,缠足的风俗是由北方传到南方的,大约是在宋室南迁之时.
宋代的缠足与后世的三寸金莲有所区别.据史籍记载,宋代的缠足是把脚裹得“纤直”但不弓弯,当时称为“快上马”.所用鞋子被称为“错到底”,其鞋底尖锐,由二色合成.目前这种缠足鞋的实物已在考古中有所发现.从考古发现的实物推测,穿这种鞋所缠裹出来的小脚要比后来的大.
蒙古贵族入主中原建元之后,他们本来不缠足,但并不反对汉人的缠足习惯,相反还持赞赏的态度.这样,使得元代的缠足之风继续发展,元代末年甚至出现了以不缠足为耻的观念.元代妇女缠足继续向纤小的方向发展,但这时不缠足者仍很多,特别是南方江浙、岭南地区.明代,妇女缠足之风进入兴盛时期,并在各地迅速发展.明末张献忠进占四川时,大刖妇女小脚,及至堆积成山,名曰金莲峰,可见四川地区妇女缠足之盛.这时期,对裹足的形状也有了一定的要求,女子小脚不但要小,要缩至三寸,而且还要弓,要裹成角黍形状等种种讲究.
中国古代妇女缠足的来历
谢谢缠足的起源
缠足的起始年代说法很多,一说始于南齐,一说始于南唐李煜编了金莲舞的舞码,舞者窅娘缠足献舞,舞态婀娜多姿,宫女纷纷仿效。但这些早期的记载,大多很难确定仅仅是对脚小女性的赞誉、或者描写足部的装饰。一直要到宋代,才开始有较明确的记载,缠足被认为最初先在妓女之间开始流行,之后逐渐影响到中上阶层的妇女。
缠足风俗的兴盛
到明清时代,则逐渐普及於一般阶层妇女,汉族各地妇女几乎都有缠足的风俗,但也有少数例外,例如客家人因妇女有采茶的传统,所以不实行缠足。部分少数民族也受汉族风气影响而缠足。清朝建立后,朝廷多次下令不准民间缠足,尤其禁止满族人缠足,但是由於这一习俗的影响颇深,成效不大。
缠足的方式
一般而言,女孩子在5-8岁左右,便要开始缠足。缠足的工作,多由母亲或熟习缠足方式的女性仆人实行。缠足时,除拇指外,其余四指下屈,并用长布包裹,用针线缝住。
缠足风俗的社会文化背景
缠足这样一个对女性身体残害的习俗,却能在中国延续近千年之久,有许多社会文化上的因素,包括:
审美的理由:当时人不论男性或女性,都认为足小为美,尤其对男性来说,小脚具有性的吸引力。例如「三寸金莲」一词代表掀美女性脚美的名词。关於对小脚的审美,最著名的小脚审美著作,是清代李渔的《香莲品藻》,把女性的小脚,从形状、尺寸、装饰、气味等角度来作分类品评。
道德的理由:缠足的习俗,在当时被认为是一个良家妇女的表,因此不缠足的女性在婚嫁上常有困难。缠足作为标识女性特点的重要一环,以缠足来强化男女有别的传统规范。缠足也使得女性因行走的困难而不易自行活动外出,即使外出也多需要乘车或乘轿,强化了当时男外女内的空间区划。
民族意识的原因:清人入关以后,对汉族男性及女性的身体都视图加以控制,男性要剃发,女性要禁止缠足,前者在清政府的强力推行下达成成功,但禁缠足却未能奏效,因此在清代,缠足常被认为是对抗满人意识的一种表现。
反缠足运动及缠足风俗的结束
清朝中后期的太平天国,首先开始推行反缠足,但最后未能成功。到了清朝末期,缠足被当时的知识分子们,视为中国社会落后的象徵之一,并认为缠足造成中国妇女的柔弱,进而影响到整个民族及国家的力量,因此开始推行反缠足运动,成立许多天足会。辛亥革命后,中国的缠足风俗开始从沿海大城市消失,并逐渐影响到内陆地区,缠足风俗的完全消失,最晚则要到1940年代甚至1950年代以后。
缠足的起源
缠足的起始年代说法很多,一说始于南齐,一说始于南唐李煜编了金莲舞的舞码,舞者窅娘缠足献舞,舞态婀娜多姿,宫女纷纷仿效。但这些早期的记载,大多很难确定仅仅是对脚小女性的赞誉、或者描写足部的装饰。一直要到宋代,才开始有较明确的记载,缠足被认为最初先在妓女之间开始流行,之后逐渐影响到中上阶层的妇女。
缠足风俗的兴盛
到明清时代,则逐渐普及於一般阶层妇女,汉族各地妇女几乎都有缠足的风俗,但也有少数例外,例如客家人因妇女有采茶的传统,所以不实行缠足。部分少数民族也受汉族风气影响而缠足。清朝建立后,朝廷多次下令不准民间缠足,尤其禁止满族人缠足,但是由於这一习俗的影响颇深,成效不大。
缠足的方式
一般而言,女孩子在5-8岁左右,便要开始缠足。缠足的工作,多由母亲或熟习缠足方式的女性仆人实行。缠足时,除拇指外,其余四指下屈,并用长布包裹,用针线缝住。
缠足风俗的社会文化背景
缠足这样一个对女性身体残害的习俗,却能在中国延续近千年之久,有许多社会文化上的因素,包括:
审美的理由:当时人不论男性或女性,都认为足小为美,尤其对男性来说,小脚具有性的吸引力。例如「三寸金莲」一词代表掀美女性脚美的名词。关於对小脚的审美,最著名的小脚审美著作,是清代李渔的《香莲品藻》,把女性的小脚,从形状、尺寸、装饰、气味等角度来作分类品评。
道德的理由:缠足的习俗,在当时被认为是一个良家妇女的表,因此不缠足的女性在婚嫁上常有困难。缠足作为标识女性特点的重要一环,以缠足来强化男女有别的传统规范。缠足也使得女性因行走的困难而不易自行活动外出,即使外出也多需要乘车或乘轿,强化了当时男外女内的空间区划。
民族意识的原因:清人入关以后,对汉族男性及女性的身体都视图加以控制,男性要剃发,女性要禁止缠足,前者在清政府的强力推行下达成成功,但禁缠足却未能奏效,因此在清代,缠足常被认为是对抗满人意识的一种表现。
反缠足运动及缠足风俗的结束
清朝中后期的太平天国,首先开始推行反缠足,但最后未能成功。到了清朝末期,缠足被当时的知识分子们,视为中国社会落后的象徵之一,并认为缠足造成中国妇女的柔弱,进而影响到整个民族及国家的力量,因此开始推行反缠足运动,成立许多天足会。辛亥革命后,中国的缠足风俗开始从沿海大城市消失,并逐渐影响到内陆地区,缠足风俗的完全消失,最晚则要到1940年代甚至1950年代以后。
台湾的缠足风俗在日治时期时,与鸦片、剃发列为三大传统陋习,并受到严格取缔。当时台湾成立许多「天足会」,鼓励妇女遗弃旧习,一时成为风尚。
缠足的原因
在古代,母亲们流着眼泪,把女儿的脚一层一层裹了个严实,为的是给她找一个
好丈夫。“让你忍一时之苦,是为了你一生不吃苦。”或许现在的人看来,当时裹足
的女子真的很愚昧,不过如果她们不裹足的话,她们的一生往往是很悲惨的。山东有过这样的童谣:“缠小脚嫁秀才,吃白馍,就肉菜,缠大脚嫁瞎子,糟糠饽饽就辣子。”浙江也有:“一个大脚嫂,抬来抬去没人要。”就连台湾也不例外,有说:“大脚是婢,小脚是娘。”四川的就更生动了:“做人莫做大脚婆,吃糖咽菜当马骡,家人嫌我脚儿阔,丈夫叫我大脚鹅,白天不同板凳坐,夜里裹被各睡各。”
追溯起裹足的目的来,起初的时候只是缠足的舞女为了让舞步更加优美如此单纯。可慢慢的发展下来却成了一种社会风尚。当中的原因并不是西方观察家所说,为了美丽,他们把19世纪的美国女人缠胸束腰和我们妇女的裹足混为一谈,事情并不如他们想象那样的简单。
我国古代妇女的裹足有这深刻的社会根源,它是时代的产物,它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首先,裹足的大小是门第高贵的标志。那时的人以小脚为美,脚越小,就代表越美丽。而裹足又是要在幼童阶段3-5岁时开始的,而且年纪越小越好。一般的人家,解决生计,养活全家已经够他们忙了的,哪有精力花费在强迫自家女儿裹足上。而且一般的农家女都分担家计,一旦裹足,就意味着成为家里的负担,干不了活了。试问,穷人家哪有闲米养闲人。富贵人家则相反,他们衣食无忧,而且当时裹足已经成为一种社会风尚,彼此都在互相攀比。父母让女儿裹足一来为了女儿能嫁得豪门,二来是为显示自家的身份尊贵。
第二,裹足的大小是男婚女嫁的择偶标准。古代,大户娶妻选媳的标准首先是处女;其次就是是否有裹足。媒人婆到有女儿家来,见姑娘样貌还是其次,首要的带回闺女的绣花鞋和生辰八字。为男家的就以是否有裹足和所裹足的大小来定优劣。即使到了大红花轿送上门了,在入门前也要先看看新娘的脚才定夺是否让她进门。
第三,裹足迎合扭曲的审美观。古代,女性没有什么生产力,只是作为男性的附庸和玩物,存在世上似乎只为迎合男性需要。缠足后,足部与地面接触面积减小,以双脚站立,身体的重量向下,使站立变得困难,必须将腰挺出,才能尽量使身体稳定,走起路更加不易得重心学步,平衡身体,方能行出一种柳腰款 ,一步、一步,柔弱,需人搀扶,惹人怜的气质与步伐。男人心疼女人那份缠足的勇气和坚忍及那双缠足,于是对女人的爱怜与宠溺又更深了……似乎那绣花鞋的大小决定了闺阁内的女子的美丽程度,同样也决定了女儿婆家的富贵程度,没有一个大户人家愿意接受一个大脚或者脚不够小的女人的。“以裹脚为美,以天然足为丑”的审美观应运而来。这一风尚的流行,就使得更多人去裹足,此风尚也愈演愈烈,最终成为当时绝对的审美标准,迫使更多人去迎合。
第四,裹足是为了要控制女人,这是产生裹足这一现象的根本原因。古代,以“三纲五常”作为道德标准,当时的社会潮流是要女子谨守妇道,而且缠足明显的区分“男女有别”。加上缠足后,造成女子行动不便。使得古时中国男子能够更加为所欲为享受一夫多妻制,男人可以因妻妾行动不便,有利于控制逃跑或与他人偷情的可能。而往深里说,小脚是为了彻底地把女人关在家里,女人在卧室厅堂里走走便可,最远的地方也只能是自家的后花园,女人不必知道家以外的世界,不必结识父亲丈夫儿子以外的其他男人,无才让她对父训夫言深信不疑,女人之道。温良恭俭让中没有一个字是有关原则是非的,女人可以做的就是顺从,她只需顺从,顺从丈夫而无需顺从道理,因为她对道理是无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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