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明朝要是有红薯、玉米,就不会被清朝灭亡,这个说法有道理吗?我觉得这个说法没道理。一、红薯、玉米在明代已经引进中国了红薯最早...
有人说明朝要是有红薯、玉米,就不会被清朝灭亡,这个说法有道理吗?
我觉得这个说法没道理。
一、红薯、玉米在明代已经引进中国了红薯最早传进中国约在明朝后期的万历年间,一般认为是万历二十一年(1593年),在菲律宾生活的陈振龙带回中国,在福建推广,在当时便是公认的救荒作物,明末徐光启将之从福建引进上海,随后在江苏一带推广。
玉米也在这时候,传入中国。
若是说红薯、玉米在明清的区别便是到了清代红薯玉米推广至全国,比之明代的局部推广大有增加。
二、红薯和玉米可以养活更多的人,但是并不能阻止农民起义的发生发生农民起义,很多程度上是因为农民吃不饱,或发生大面积饥荒,但是吃不饱并不是农民起义发生最重要的原因。
统治阶层的腐败,如贪官污吏丛生、苛捐杂税等人祸也是造成农民起义的重要原因。
即便红薯等意味着粮食产量提高,但是粮食最终没有落到农民手中,也是徒劳。
便是到了清朝,红薯玉米基本上推广到全国,养活了更多的人,迎来了所谓的“康乾盛世”,但是大大小小的农民起义仍是不断。
尽管粮食产量提高,可以降低起义数量,但并不能从根本上减少农民起义。
有学者研究发现,随着红薯玉米的推广种植,达到一定程度,反而会催生农民起义。
其中一个重要的是带来的人口急剧增长,会使本有的社会矛盾以更加激烈的方式表现出来。
明末社会矛盾是深层次的,最终演变成规模极大的农民起义,给满清以可乘之机。
如现在很流行从气候角度分析朝代更迭的原因。
这些农民之所以揭竿而起,并非吃不饱这么简单。
因此即便红薯玉米在明代如清朝那样,不但引进来而且大规模种植,也解决农民起义的根源.
明朝的红薯和玉米有什么故事,为什么说有它们明朝就不会灭亡?
为什么说有它们明朝就不会灭亡?马铃薯和红薯名字的由来
“土豆”因神似马玲铛而而出名,此叫法最开始常见于康熙年间的《松溪县志食货》。甘薯原不产于我国,16世纪末由福建商人陈振龙从外国引进,故又称番薯(在过去,海外之地称为“番”),陈振龙也因此被称为中国的“甘薯之父”。
红薯原产于美洲大陆,在明朝中期,分别通过三个人、三个不同的渠道几乎同时期传入中国,而被中国官方认可的1593年,因此,凡是在明朝之前,文献或传闻中出现的红薯,要么是彼红薯非此红薯,要么是人们在民间表达某种情感的传闻。
话说当年,汉高祖刘邦九世孙刘秀,正与新朝王莽激战正酣,而刘秀大军当时非常缺粮。一个偶然的机会,刘秀发现一个绿色植物下面结有红色块根,很快就想拿来作为军粮,但不知道有没有毒,所以就想随便找个人先来尝尝。
这时候,刘秀就想到的一个人,就是一直被他视为累赘的叔叔,于是乎,刘秀就随手拿起一个红薯给叔叔,说自己吃过了没毒,现在是想孝敬他老人家,他叔叔很快吃下,过了很久也安然无恙。
刘秀看在眼里,很快将该食物主供军粮。后来呀,后人就把这种红色的块根成为红薯,谐音“哄叔”,以此讽刺刘秀哄骗叔叔。
红薯的称谓很多,其实学名是番薯,又在不同的地区被称为地瓜、山芋、红薯、红苕、白薯……在中原地区一直被称为红薯(无论是什么颜色),不过是人们预定成俗的习惯罢了。
红薯的功效与作用
1、红薯富含钾、β-胡萝卜素、叶酸、维生素C和维生素B6,这5种成分均有助于预防心血管疾病。钾有助于人体细胞液体和电解质平衡,维持正常血压和心脏功能。β-胡萝卜素和维生素C有抗脂质氧化、预防动脉粥样硬化的作用。
补充叶酸和维生素B6有助于降低血液中高半胱氨酸水平,后者可损伤动脉血管,是心血管疾病的独立危险因素。
2、红薯已被营养学家当作一种药食兼用,营养均衡的食品,它的热量只有同等重量大米所产生热量的三分之一,而且几乎不含脂肪和胆固醇。
常吃红薯有益于人体健康,并有一定减肥功效。但吃红薯别一次吃得太多,以免出现烧心、返酸或腹胀等腹部不适症状。马铃薯自古就有,支撑人类的生存数千载。马铃薯的原产地是南美洲,至今已成为世界各国饮食和烹饪文化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马铃薯是全球第四大重要的粮食作物,仅次于小麦,稻米和玉米,并广泛地种植于全球约125个国家。
大约公元前200年,秘鲁印加古国的印第安人最早开始种植马铃薯。印加人还用马铃薯测量时间,用煮马铃薯需要的时间做为单位时间。南美洲安第斯山脉地区是“爱尔兰”白马铃薯的发源地。
最初是于 1570年从南美的哥伦比亚将短日照类型引入欧洲的西班牙,经人工选择,成为长日照类型;后又传播到亚洲、北美、非洲南部和澳大利亚等地。马铃薯产量高,营养丰富,对环境的适应性较强,现已遍布世界各地,热带和亚热带国家甚至在冬季或凉爽季节也可栽培并获得较高产量。世界马铃薯主要生产国有前苏联、波兰、中国、美国。中国马铃薯的主产区是西南山区、西北、内蒙古和东北地区。其中以西南山区的播种面积最大,约占全国总面积的1/3。黑龙江省则是全国最大的马铃薯种植基地。
西班牙殖民者1537年首先在安第斯山脉的村庄里“发现”了马铃薯,并将马铃薯带回欧洲,然而马铃薯在欧洲并没有很快得到认可。后来,在普鲁士,法国和英格兰领导者和思想家的帮助下,马铃薯才迅速在整个欧洲得到广泛应用。
马铃薯于1621年传入北美洲,当时百慕大群岛州长送给弗吉尼亚州长两个装有马铃薯和其它蔬菜的大盒子。
直到美国外交家本杰明·富兰克林在法国发现了马铃薯,马铃薯才得以在美国流行起来。本杰明·富兰克林在法国做美国大使期间,参加过一次宴会,席间鉴赏了马铃薯的二十种不同做法。富兰克林回到美国后,盛赞马铃薯是最好的蔬菜。从此美国人追随富兰克林引领的潮流,马铃薯也开始在殖民地和边远的西部地区得以种植。
1802年,托马斯·杰斐逊总统在白宫用炸薯条招待客人,自此炸薯条进入美国。之后,炸薯条迅速成为全美国最普遍的马铃薯烹饪方式。
马铃薯片的发明却是个巧合。1853年,一个富有的商人在纽约的某个时尚度假村吃晚饭,他抱怨炸马铃薯太厚,将炸马铃薯退给厨房。为了给这个傲慢的顾客一个难堪,大厨切了一些像纸一样薄的马铃薯,放在油锅中炸,并撒上盐。让所有人都大跌眼镜的是,这位客人喜欢大厨的“Saratoga脆片”,从此马铃薯片也开始流行起来。
薯的原产地在非洲,西班牙人把它传到菲律宾.菲律宾的土著用此来充饥,在菲律宾经商
的中国商人陈振龙将其引至福建栽种(由于当初引进的红薯外表为红色故当地人称其为红薯,其实这个称呼是陈振龙自己想出来的)当然现在薯类的颜色就不仅仅是红色了),此时正值福建地区农作物遭受风灾,人们遭受饥饿
的威胁.陈振龙的儿子陈经纶就把红薯的好处,以及如何种植的方法献给巡抚金学曾,金学
曾通令全省种植红薯.这一年红薯大丰收,老百姓依靠红薯度过饥荒.于是人们竞相传颂红
薯的活命之恩,红薯由此被称为"金薯".到了清代,在中国东南沿海各省,中部,西南,西北
各省都种植了红薯.
红薯引入中国可以说是中国古代贸易史上最重要的成果之一,由于它的引入,救活过千千
万万受到天灾的人们.如果我们能够尽可能多的把世界上的各种物种,各种科学拿到中国,
那么将有更多的人会获得利益,中国也不会再受到鸦片战争以后历史的影响,将再次成为
世界上最辉煌的国家,恢复我们闻名古国的地位.
如果各位将来出国,如果是短期的话,可以看看国外有些什么东西我们这里没有的,但是有
可能在中国生存下来的东西,可以的话就带回自己的国家,也许有一天它将救我们无数的
同胞.如果你是长期呆在国外的话,那么可以学习感受他们的民主,文化与科技,感受他们
一些值得学习的理念与方法,将来回来的时候,带给自己的同胞,也许你的努力将可以提高
整个民族的素质,可以拯救整个国家,拯救整个民族,或者让她再度成为世界强国.
“马铃薯”因酷似马铃铛而得名,此称呼最早见于康熙年间的《松溪县志食货》。中国东北、河北称土豆,华北称山药蛋,西北和两湖地区称洋芋,江浙一带称洋番芋或洋山芋,广东称之为薯仔,粤东一带称荷兰薯,闽东地区则称之为番仔薯,在鄂西北一带被称为“土豆”。
英语potato来自西班牙语patata。据西班牙皇家学院称,此西班牙词汇由泰依诺语batata(红薯)和克丘亚语papa(马铃薯)混合而来的。在拉丁美洲,“马铃薯”的西班牙语用papa一词。
二、红薯名字的由来
话说当年王莽追击刘秀时,刘秀的军队缺乏粮食,偶然的机会,刘秀发现一种植物,心想可以用来充当粮食,可又怕有毒,便要找一个人来试尝,可自己身边的将士已经不多了,还要抵御王莽的追击。刘秀转念一想,自己的叔叔在自己身边,想累赘一样,可以让他来检验一下这种植物有没有毒,如果有毒的话,可以除掉这个累赘,没毒的话就可以把这种植物当作粮食来吃......于是刘秀拿起一个这种的植物,走到自己的叔叔旁,对他说自己拿来美食来孝敬叔叔,骗他吃下。过了一会,刘秀的叔叔安然无恙,说明这种植物没毒,于是刘秀就把这种植物当作粮食,供自己和将士吃。因为这种植物是红色的,后人就把这种植物命名为红薯,谐音“哄叔”,讽刺刘秀欺骗自己的叔叔。
红薯和玉米有什么故事?为什么说有这些明朝就不会灭亡?
红薯和玉米是重要的粮食作物,产量比较高,而且,这两样东西比较容易果腹。我们都知道明朝的灭亡是因为李自成起义。李自成起义攻占京都,标志着明朝的灭亡。后来清军入关,曾国藩帅兵南下,攻克南京,挖出了李自成的尸首,才标志着清政府统治的开始。所以说,假如有了红薯玉米这样丰富的粮食作物,人们吃得饱穿的暖,谁还会跟着李自成去起义呢。清军攻下一个小小的李自成容易,但是,攻下大明王朝可不一定那么容易。从这方面来说,红薯和玉米的历史地位不可小觑。
朱元璋定都南京之后,为巩固掌权做出了不少努力,可是后来儿子朱棣抢了孙子朱允炆的皇位,也是明朝历史上颇为尴尬的记录。要说朱棣能力那么强,朱元璋为什么不把皇帝的位置传给他,却要让性格软弱的朱允炆当皇帝呢。其实朱元璋当时就看出了朱棣好斗的性格。俗话说的好,打天下容易守天下难,朱元璋知道朱棣只是领兵打仗的能力比较优秀,而要想天下长治久安,必然只有实行仁政,朱棣做不到这一点的。
历史证明,朱元璋的判断是对的。朱棣晚期,施行暴政通知,苛捐杂税繁重。这时,一场久违的大饥荒拉开了历史动荡的序幕。百姓连饱腹的东西都没有,还要交粮食给国库。就这样,走投无路的人们只得跟着李自成起义,反正不是饿死就是战死,何不死个痛快。于是李自成就这样举起了起义的大旗。
也正是得益于这场灾难,相应李自成的人越来越多。李自成一路南下,当时的明政府已经穷途末路,抵抗无力,最终只能败下阵来。可是李自成没有潇洒多久,清军入关,政权最终成了满人的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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