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屠杀死了30万人的数据是怎么来的

发布时间: 2021-09-14 06:57:58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经典文章 点击: 98

南京大屠杀三十万是怎么来的一、战时数字1937年12月南京陷落后,国民政府为了坚定后方军民抗战的决心,大肆宣传日军暴行有关。中国...

南京大屠杀死了30万人的数据是怎么来的

南京大屠杀三十万是怎么来的

一、战时数字
1937年12月南京陷落后,国民政府为了坚定后方军民抗战的决心,大肆宣传日军暴行有关。中国方面那时自然在受害者数字方面是根本不会严谨的,有1说10的宣传描述居多。随后各种各样的南京大屠杀数字与消息随着从南京逃回的军队增多而大量泛滥,尤其是徐州会战之前,一些南京沦陷后未能及时撤出而潜伏敌后的国军部队零散人员的返回,更是带来了惊人的数字,根据当时返回国军写的见闻去统计的话,把这些人在南京不同区域不同日期的推测数据一加起来,居然有50多万,这就是战时中国对内对外的宣传数字。而且这样的主要靠推测得到的数字,在当时一片揭露日军凶残的大气氛下必然很大,根本不可能精确,都是很大的。
二、战后数字
在远东法庭上,中国控方张口就是30万。但这远东法庭是按西方法律程序审判,中国说日军在南京杀了30万,那就需要证据,比如目击证据证词,或户籍资料方面的证明等等。于是控方发言人听法官说需要提供证据后,就站在做证台上,做结论陈述,非控方的举证。国际法庭难以采纳。

之后不出10日中方拿出证据出来,火速带到日本东京,举证控诉日军在南京屠杀30万和平军民。中方的证据,有收尸埋尸记录,有被屠杀幸存者,有目击证人,符合西方法律程序。于是,审判得以继续进行。中方1个证据是证人鲁甦的证词:南京陷落后的12月13日,日军将捕获的57418名国军战俘绑到了下关草鞋峡进行屠杀,用几百机枪扫了2个多小时,尸体被日军拖入长江销毁。其它证人,X月X日X时X分,日军将50000人绑到了燕子矶用机枪消灭了,尸体被扔入长江。X月X日X时X分,日军将30000人绑到了鱼雷营用机枪消灭了,尸体被扔入长江。X月X日X时X分,日军将9000人绑到了中山埠头用机枪消灭了,尸体被扔入长江。X月X日X时X分,日军将3000人绑到了煤炭港用机枪消灭了,尸体被扔入长江..............合计多达190000以上。接着埋尸记录也来了,各慈善机构的记录里总计零星掩埋的150000具尸体,其中崇善堂写了本埋尸记录,记录崇善堂30多小工在25天时间里埋了110000具尸体,平均每天掩埋4490具尸体。这样190000+150000=340000,南京34万的数字就出来了。

但此数字收到众多质疑 证据疑点颇多

三、西方记者估算
西方记者根据自己的见闻,曾经对遇难人数(不包括战俘)做过估算,少至1-2万人,多有4万人,8万人,10万,12万,人等多种表述。也无个准数,而且估算差距极大

四、日方观点
从4万到20多万 存在众多观点
共济会
日本说自己是人,所有的猪都笑死了~!
日军残忍的杀害的,别问我为什么

南京大屠杀受害者30万这个数字是怎么统计出来的?是否客观真实

每个城市都有人口数据,虽然说不准确,但是差得也不会太大。如果整个城市的人都被杀了,那被杀的人数就是这个城市的人口数了。我个人认为,30万 实际上杀的人只会多不会少

南京大屠杀30万人,是怎么得来的?有证据吗?

事实,南京历史博物馆就是见证

南京大屠杀的遇难同胞为何是30万人?

这个数据是如何统计出来的?可靠吗?
南京大屠杀(Nanjing Massacre)指1931至1945年中国抗日战争期间,中华民国在南京保卫战中失利、首都南京于1937年12月13日(学术界认为开始于12月5日)沦陷后,在华中派遣军司令松井石根和第6师团长谷寿夫指挥下,侵华日军于南京及附近地区进行长达6周的有组织、有计划、有预谋的大屠杀和奸淫、放火、抢劫等血腥暴行。在南京大屠杀中,大量平民及战俘被日军杀害,无数家庭支离破碎,南京大屠杀的遇难人数超过30万。
战后,中国国民政府对南京大屠杀进行了广泛的调查。其中,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经调查判定,日军集体屠杀有28案,屠杀人数有19万;零散屠杀有858案,死亡人数有15万,总计死亡人数达30多万,制造了惨绝人寰的特大惨案。

关于遇难人数:
1938年3月,汉口的美国刊物提到:“到目前为止,南京的日军至少杀害了8万中国人。”1938年4月魏特琳的记录为:南京的慈善组织红十字会从1月中旬到4月14日,在城区掩埋1793具尸体,其中80%是平民;在城外,掩埋39589具尸体,约2.5%是平民。“
日本外相广田弘毅1938年1月17日在向日本驻美使馆发出训令时,转引英国记者田伯烈的电讯稿。“30万”首次出现在历史文献中。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决书认定:“被占领后的第一个月中,南京城里发生了将近 2万起强奸案。”“在日军占领后的最初六个星期内,南京城内和附近地区被屠杀的平民和俘虏的总数超过20万人以上。”
1946年1月19日设立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认定:在日军占领南京后的最初六个星期内,南京及附近被屠杀的平民和俘虏,总数达20万以上。如果再加上他们为掩盖罪行纵火焚尸、抛尸长江的15万具尸体,将这两个数字相加,所得的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的死难人数不低于35万。
1946年2月15日成立的南京审判战犯的军事法庭认定:日军在南京集体屠杀有28案,屠杀人数为19万余人;零散屠杀有858案,尸体经慈善机构掩埋有15万余具。根据该判决,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的人数不低于34万。
1946年2月17日,上海《大公报》第二版,标题是《南京大屠杀案首期调查工作结束惨死同胞约三十万》,调查委员会并分函各社团扩大宣传,再鼓励人民赶快举发。
据统计,国际红十字会在南京城内外掩埋尸体总计43121具,南京红十字会收埋22371具,慈善机构崇善堂收埋112267具,慈善机构同善堂共埋尸7000余具,鸡鹅巷清真寺王寿仁以“南京回教公会掩埋队”名义掩埋回族尸体400余具。仅此5个慈善团体收埋尸体就达18.5万余具。余下的其他埋尸记录:慈善团体埋尸18.5万;日军埋尸、毁尸15万;伪政府和个人埋尸4万。将这三方面的数字相加,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的人数不低于37万。
据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收藏的《战犯谷寿夫判决书》,谷寿夫案共记录集体屠杀28案,零散屠杀858案,无辜军民被日军残杀有案可查者达886起。其中,仅发生在中华门区域的就有378案,占零散屠杀案的43%。向井敏明、野田毅一案的判决书也提及屠杀遇害者有30余万人:被俘军民遭集体杀戮及毁尸灭迹者达19万人以上,被零星残杀尸骸经慈善团体掩埋者达15万人以上。

关于“南京大屠杀”的证据与资料,为了中国审判战犯和远东国际法庭的审理 ,南京市议会自1945年8月即开始收集资料,历时两载。首先中国军事法庭于 1947年2月初审判“南京大屠杀”首要战犯第六师团长谷寿夫。亲历其境之证人如美籍贝德士及史迈士教授等1250余人出庭或具结作证,连同物证资料提作 审判依据。
3月10日宣布判决∶ “计我被俘军民,在中华门花神庙、石观音、小心桥、扫帚巷、正觉寺、方家 山、宝塔桥、下关草鞋峡等处,惨遭集体杀戮及焚尸灭迹者达19万人以上。在中 华门下码头、东岳庙、堆草巷、斩龙桥等处,被零星残杀,尸骸经慈善团体掩埋者 ,达15万人以上,被害总数共30余万人。”
判决书所定之集体屠杀19万人及零星屠杀15万人,系根据身历其境之1250余人,及当时主持掩埋尸体之许传音、周一渔、刘德才、盛世徵等具结证明。具有红十字会掩埋尸体43071具,崇善堂收埋尸体112266具之统计表; 灵谷寺无主孤魂3000余具之碑文;及谷寿夫在法庭上犹洋洋自得叙述其以丛葬方式集中掩埋之“万人坑”五处所起出之头颅数千具;并有众多的出版物和照片为物证。
统计人数并不完善其实,中国政府检察官陈光虞根据十四个团体的调查,于1946年5月向远 东国际军事法庭提出的“南京大屠杀”确定的被屠杀者294911人,未确定的被屠杀者20万人。
同年九月,陈氏根据继续收到的确实资料,又增列被屠杀者96260人,故确定被屠者应为391171人。
东京审判对“南京大屠杀”颇为 重视,听取来自中国亲历目睹的中外证人十余人(包括贝德士、梅奇、威尔逊医生 、许传音、伍长德、粱延芳、秦德纯等)的口头证言并接受了百余件书面证词,最后作出慎重的保守的判决∶ “在日军占领后最初六个星期内,南京及其附近被屠杀的平民和俘虏,总数达 20万以上。
这种估计并不夸张,这由掩埋队及其他团体所埋尸体达15.5万人 的事实就可以证明了。这个数字还没有将被日军所烧弃了的尸体,投入到长江 ,或以其他方法处理的尸体在内。”

据资料记载,南京大屠杀的伤亡统计来源有三种:一种是曾经避难于南京城内的难民和放下武器的军人根据自己耳闻目睹的事实作出的估计;二是中国记者根据寻访所得的资料作出的估计;三是留在南京的外国传教士和外侨作出的估计。

对于南京大屠杀大规模的官方调查是在战后才进行的。国民政府通过各种社会调查,不断对死亡人数进行修正,所以南京大屠杀遇难人数有29.5万、39万、50万等多种过程性的数字。

30年代中外人士对南京大屠杀死难人数的认定带有原始性和直观性,而四十年代前期,由于抗日战争仍在进行,中国官方无力对遇难人数从容进行核查,学术界亦无条件作深入研究,因而对于遇难人数的表述,只能在30年代报道的基础上选择引用。

大规模的官方调查是在战后才进行的。国民政府不断对死难人数进行修正,所以遇难人数有29.5万、39万、50万等多钟过程性的数字。到1948年,认定人数又出现变化。当年11月,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在《南京的暴行》的判决书中称,“在日军占领南京后的最初六个星期内,南京及其附近被屠杀的平民和俘虏,总数达二十万人以上。这由掩埋队及其他团体所掩埋尸体达十五万五千人的事实就可以证明了。根据这些团体的报告说,尸体大多是被反绑着两手的。这个数字还没有将被日军所烧弃了的尸体、投入到长江、或以其他方法处分的人们计算在内。”

日本己故研究南京大屠杀权威、左翼史学家洞富雄教授则倾向于第一种解读,认为《判决书》认定遇难者数在20万名以上。他在其代表著《南京大屠杀》中,谈及《判决书》所说掩埋尸体15.5万具时写道:“如果认为这十五万五千具尸体掩埋数确实可信,再加上其他掩埋的尸体、屠杀后被投入扬子江的尸体、被投入池塘和小河中的未掩埋的尸体,在扬子江渡江撤退时遭日本军扫射而全部死亡的等等,那就达20万人,可见在判决书中所说的‘日本军在占领南京后的最初六个星期的时间里,在南京及其附近被杀害的普通老白姓和俘虏,总数在20万名以上’这个数字,未必夸大。

作为出席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中国法官,梅汝璈认为除了注意被消灭的尸体外,还要留意《判决书》统计死亡的时间,他指出“20万以上”仅仅是统计了“在日军占领南京六个星期内”的。他认为,这六个星期虽是日军杀人如麻的高潮,但是六个星期过后,日军杀人的勾当并没有完全停止,其他无迹可寻,或发现稍迟,来不及向法庭提出证据的,亦不不在少数。这一类被害者必在10万人以上,是非常保守的,中国方面常说被灭迹的牺牲者达19万人,也绝非故意夸大(在谷寿夫案的判决书中便有这样的认定)

按梅汝璈的解读,把以上所举的种种因素考虑在内,可以很肯定地估计:在日军占领时期,南京无辜同胞被杀害的人数必定在30万至40万之间,即35万左右。中国学界一般采用这一思路,因此,从上世纪80年代以来,在人数问题上,中国学者基本上采用30万这个数字。
我们知道当时南京城的人口有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军事人员等,这些人相互交织,却没有可靠的实时统计数据。当然,别说是80年前的南京了,即使是今天要获得一个城市的实时人口数据都很困难,何况是兵荒马乱的抗战时期。

这本就是一笔糊涂账。现在是要从糊涂账里拿出明白数据,确实不容易。这事一般人真的没法完成,统计工作只能由国家牵头,动用一切可以动用的档案、文献、证人、统计人员等力量,才可能获得一个较为可靠的数据。
只是大概数字,实际遇难同胞远远超过30万
勿忘国耻勿忘南京大屠杀,奋发图强我们中国人要强大自己,自己强大才不会被欺负的,杀光日本人报仇血恨血债血偿的我们中国14亿人早晚会报复的报仇的,不是天报应就是人报应

南京大屠杀真的死了30万人吗?

官方统计好像是30万人,真正的应该不止,小日本那混蛋很奸诈的
这是最少的数字。只多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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