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里的战争读后感精选

发布时间: 2020-11-14 16:58:22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经典文章 点击: 111

《董事会里的战争》是一本由艾•里斯劳拉•里斯著作,山西人民出版社发行部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2.00元,页数:273,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董事会里的战争》精选点评:●给各位CEO的一个耳光,和众多领导的想法相反,事实是:失败要怪你的战略错误

董事会里的战争读后感精选

  《董事会里的战争》是一本由艾•里斯 劳拉•里斯著作,山西人民出版社发行部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2.00元,页数:273,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董事会里的战争》精选点评:

  ●给各位CEO的一个耳光,和众多领导的想法相反,事实是:失败要怪你的战略错误,而不是你的员工的执行不力。

  ●....有的地方写 的不清楚。。。是不是翻译的不好

  ●当无法确定哪一种思维对产品更有效时,区分为左右二脑是比较清晰明了的。但一般出现的人并非单一的左脑或右脑,会是一个综合体。然而书中的“定位”或“品类”“品牌”的某些观点还是值得借鉴与思考的。

  ●营销口同管理口思维的不同。

  ●管理派和营销派的斗争,当然这本书都是站在营销一派的角度来讲的,原理没啥新鲜的,但是真的理解起来还是有点挑战的。 里面讲到联想的案例,很简单很明确,但是联想好像正在向相反的方向狂奔。。

  ●跟里斯的其他著作一脉相承,主打“定位”理论,却耍了个左右脑董事会打架的花招,而文中提到的跟左右脑有关的东西其实跟心理学生物学上的左右脑研究结果大相径庭,只是噱头罢了,了解里斯的“定位”论的翻翻这本书就够了,会有些案例值得参考,但买来看的话只是浪费钱而已。。。

  ●观点较为独特、新颖。

  ●对于品类和品牌建设,确有真知灼见。但是硬要掰成势不两立的左右脑两派,作者的本位主义也就在所难免。前面10条还不错,后面开始注水,部分预言被如今的事实证明错得离谱。

  ●管理与营销的战争,一口气读完,受益匪浅,突出两个词,聚焦和新品牌

  ●商业经营的2种思维,管理角度与营销角度,看同样地sony和apple网站,就知道一个是管理思维(经营产品),一个是品牌思维(打造此品牌产品为此品类的最好和第一)

  《董事会里的战争》读后感(一):立意和视角都挺有意思

  值得看的地方是里斯的观点,管理派和营销派的分歧有些真的很有意思。

  但是不知道是不是版面编排的问题,我觉得整个阅读的节奏感不好,看得累,尽管内容很easy。

  另外,里面列举的很多企业我第一次看到,背景很不熟悉,有些吃力。

  总体来说,立意和视角都很有意思的一本书,比单单讲管理或单单讲营销的书都更加有说服力。

  25个营销误区,如果你实在没时间,单单看这25个对比句也能有些感觉。

  《董事会里的战争》读后感(二):书的内容不错,就是中文书名让人不敢买。

  书中讨论的左脑和右脑的战争,确是广泛的存在,但结局并不总是一边倒。公司老总对于公司气质的影响是很大的,而老板很少是管理派出身的。所以我所服务过的公司往往是营销派压得管理派喘不过气来。而现在的公司解决方法就是让管理派去一线实践和交流,显然收效不明显。因为管理体系和思维惯性已经形成,而对于处于公司内部的管理层和员工并没有相应的可遵循的工作模式。

  这本书的名字,不知道是为了吸引眼球还是什么原因,取得极其失败。如果定书名的人懂得书里面讲的是什么,就应该懂得董事会博弈或者说董事会战争在公司中意味着什么。本书讨论的高管层面、执行层面、经理人层面的东西,在中国,根本不是董事会层面的事情。而本书的读者,根本没有资格谈论董事会,更不要说拿着一本叫《董事会里的战争》这样不靠谱书在跟同事讨论了,那简直就是找死。

  《董事会里的战争》读后感(三):矛盾的归结在于立场的不同

  《董事会里的战争》,继《广告的没落,公关的崛起》后,AL RIES又一本横空出世的营销巨著。用左脑、右脑不同的思维模式,开篇概论,引经据典的说明了25个管理派和营销派之间大相径庭的判断标准。而这两种思维模式引发的决策直接关系到一个品牌的成功及没落。

  AL RIES又一次经验丰富的,通过大量的事实作为佐证,为众多品牌的兴衰逐个把脉,并开解良方,引以为鉴。本书开篇便立场坚定的为内容做了定义。“企业大脑存在严重的先天不足,左右脑严重失衡”。管理派代表了循规蹈矩、按部就班的左脑,他们的判断也许不够出彩,却具有良好并可执行的管理体系;右脑代表思维型的营销派,他们充满创意及构思,他们可以创造奇迹,也可以带来灾难。

  于是,矛盾产生了,而矛盾的归结在于立场的不同。

  本书我最获益良多的,就是关于“认知”的强调。一个企业若是想创造一个新的品牌,必须在大众合理的认知基础下,不要妄图产品可以改变人们的观念。产品只能作为新的手段去影响群众,却无法轻易改变认知。本书中就列举了无数次走向失败的“无色产品”,无色可乐、无色啤酒、无色漱口水、无色汽油等等。尽管可乐原本就是无色的,但人们已经在习惯中,把认知注入到了产品中,可乐就该是棕色的不是吗?啤酒就该是黄色的,透明的是什么东西?我们不能接受。于是,左右脑的战争开始了。

  管理派关注产品,营销派关注品牌。企业里的领导都希望提高产品的功效或质量,而营销派却觉得专注于产品本身倒不如关注品牌,麦当劳的汉堡绝对不是世界上最好吃的汉堡,但它拥有世界上最权威的品牌。换一个角度说,麦当劳已经可以代替汉堡这个专有名字,人们自动会产生联想,比如邦迪代表着全部创口贴。

  管理派想拥有品牌,营销派想拥有品类。海飞丝、伊卡璐、潘婷、力士……这些每天重复在广告中露面的洗发水品牌都是宝洁公司旗下的,它们本身没有任何区别,却被营销派建立了不同的产品诉求,海飞丝去屑、伊卡璐芳香、潘婷柔顺。营销派认为,按照功能覆盖消费群会更广,差异化竞争也可以提高客户的购买欲。而管理派认为他们拥有的只是一个品牌,那就是“宝洁”。

  ……

  比喻为左右脑的思维判断一共例举了25个章节,依次展开。企业因为什么卓越,又因为什么平庸,套用另一本书的名字,“方法总比问题多”。

  营销学书籍可谓你方唱罢,我方登场,各显神通,好不热闹。红极一时的《谁动了我的奶酪》更多的是态度及认知,而AL RIES的这套系列(已出版《22条商规》、《广告的没落,公关的崛起》、《董事会里的战争》)更多的是方法及规律,受益颇多。诚挚推荐。

  关于作者:

  AL RIES,里斯伙伴主席,定位之父,营销史上的传奇大师。全球最顶尖的营销战略家。2008年作为营销战略领域唯一入选者,和管理学之父PETER DRUCKER ,GE前CEO JACK WELCH 并列美国《广告时代》评选的“全球十大顶尖商业大师”。

  《董事会里的战争》读后感(四):思维方式的2种人

  1.左脑思维的管理派执行官,右脑派营销执行官

  2.主导一个品类,这才是营销策划真正的目标,一个无法主导品类的品牌通常是一个弱势品牌。

  红牛主导了能量饮料的品类,星巴克主导了高端咖啡店品类,谷歌主导了搜索引擎品类,美体小铺(The Body Shop)主导了自然化妆品品类,全食(Whole Foods)主导了有机食品品类,黑莓(BlackBerry)主导了无线电子邮件收发设备品类。

  感到惊讶吗?这些近期成功的品牌都是由企业家(企业的创始人)创造的,而不是由既有的公司始创的。

  没什么好惊讶的。

  大公司都在忙着为它们的品牌增光添彩,而企业家则在寻找主导品类的出路。

  大公司用品牌思考,企业家用品类思考(给创业的人启示,开创一个新品类来获得竞争性优势,比如化妆品,开创珍珠护颜,专注于矿物泥护颜—御泥坊.....)

  品牌很重要,但只有在能代表一个品类时才有价值。

  3.营销的首要目标是主导一个品类。当你主导了一个品类再面对竞争威胁时,你就是坚不可摧的。(想想跑车品类中的保时捷。)

  4.“市场上的第一个”和“心智中的第一个”

  在我们对品牌的研究中发现,成为领先品牌的很少数是真正第一个进入市场的品牌。通常在有人指出如何使品牌进入消费者心智之前,总有一些误打误撞。

  杜里埃(Duryea)是美国市场上第一辆汽车,但这个品牌从未进入消费者心智。福特是抢先进入心智的品牌(至今仍然是汽车行业的领先品牌);

  杜•蒙特(Du Mont)是美国市场上第一台电视机,但这个品牌从未进入消费者心智;

  赫尔利(Hurley)是美国市场上第一个洗衣机,这个品牌也从未进入消费者心智。

  留意周围,你会发现有很多像杜里埃、杜•蒙特和赫尔利这样的品牌,它们最早进入市场,却未能抢占心智。

  5.取名

  在界定一个新品类、创造一个新品牌时,简单的名字总是最有效。“能量饮料”不仅是一个简单的名字,而且也因与第一个“能量棒”——PowerBar类似而得益。

  右脑思维者以视觉为导向。他们认为营销就是把心智中的空洞填满。如果已经有了一个叫做能量棒的品类,那么消费者一定会认为有一个叫做能量饮料的品类(那就是红牛)。

  作为一个品类名,“能量饮料”还是表现得很出色。尽管一罐红牛的成分和PowerBar、Balance、克立夫(Clif)和露娜(Luna)等能量棒的成分没多大区别。

  管理派在命名一个新品类时难免过于死板。重要的不是描述新品类的好处,而是用尽可能简单的名字表达出新品类的实质。

  红牛成为一个强大的品牌,因为“能量饮料”被认知为能够在人们压力过大或过于紧张时改善表现的饮料,甚至有人把压力视为性表现。(“能量”只是用社会普遍接受的方式表达那个意思而已。)

  5.

  第一个搜索引擎并非“谷歌”(Google)

  我们最近一次的核查显示,谷歌市值916亿美元,超过通用和福特相加总和的14倍。

  这对由斯坦福大学(Stanford University)毕业的两个研究生在1998年创建的该公司来说已经很不错了。(这两名学生也没有拿到博士学位。)

  是什么造就谷歌使之成为世界上最具价值的品牌之一,以及在此过程中使谷歌上千员工成为百万富翁?这可不是广告的功劳。

  在最近一年,谷歌只花了500万美元用于营销。(同年,通用汽车和福特仅在美国市场上的营销花费就达59亿美元。)

  是什么造就了谷歌的916亿美元市值?普遍的想法认为技术领先。谷歌设计出了更好的搜索引擎。

  谷歌的案例十分有趣,因为它没能抢先,却仍然成为市场领先者,显然推翻了我们右脑思维者的营销理念,再一次证明了更好的产品赢得市场的观点。

  我们说“显然”是因为这些事实确实描绘出了一幅迥异的画面,给左脑思维的管理派提供了更多的想法。

  第一个进入心智的搜索引擎是AltaVista。但是“搜索”对AltaVista来说还不够好,于是它增加了电子邮件、通讯录、公告板、比较购物和大量的首页广告,它还用十亿多美金收购了多家公司,包括比较购物的网站Shopping.com和金融网站Raging Bull。

  实质上,AltaVista把自己转型成了一个门户网站,随后出售给一家互联网控股公司CMGI,并最终由Overture购进。

  Overture后来又被雅虎(Yahoo!)收购,雅虎把AltaVista恢复到最初的搜索引擎。但为时已晚,谷歌已经到来了。

  心智中的第二个搜索引擎是GoTo.com,它推出了点击付费模式。随后GoTo.com也贪婪起来,决定把它的搜索服务与MSN.com、Netscape和AOL联合起来。

  联合服务比目标站(destination site)更加盈利,于是GoTo.com的管理派高层决定把它的名字改为Overture,并聚焦于联合服务。(从短期来看,这是一个不错的决策,但是长期来看可是糟糕透了。)

  当你面临建品牌和创业绩之间的选择时,最好把焦点放在品牌的建立上,这样,业绩也会跟上。

  谷歌是心智中的第三个搜索引擎,之后的历史人人知晓了。

  成千上万的管理派人士确确实实地让机遇从指间溜走了,因为他们没能使自己的品牌聚焦。

  AltaVista如是,GoTo.com如是。很多原本在股市上可以拥有更高市值的企业也如是。

  6.一个鲜明的视觉形象

  当你的品牌是新品类中的第一个品牌,并且伴随这个品牌一起创造了一个鲜明的视觉形象,你有时甚至能获得垄断性的地位。

  梅赛德斯-奔驰,作为第一个汽车品牌,创造了三角星这一标识,并在全世界都与“声望”这一认知联系起来。没有人会反对梅赛德斯把这个一英尺高的标识放在汽车前栅上。

  第一款专业运动鞋,耐克创造了勾子(Swoosh)的标识,尽管缺乏视觉上的冲击力,但耐克的勾子还是闻名全球。为什么?因为这个勾子和耐克在运动鞋品类中的领先地位联系在一起。

  (可没人会自夸穿了一双第二品牌的鞋子。)

  麦当劳是第一个汉堡连锁店品牌,创造了金色拱门的M标识。这一标识也拥有巨大的认知度,成为又一个“锤子”。

  劳力士是第一款奢侈手表,也创造了一个“锤子”(独特的表带),并被竞争对手竞相模仿。(这不会对劳力士构成威胁。只会让其他品牌看起来像是“仿造的劳力士”。)

  7.

  广告的三个最重要的规则曾经是:(1)重复;(2)重复;(3)重复。

  今天,我们似乎忘记了这些规则。今天,广告的三个最重要的规则似乎变成:(1)好点子;(2)新颖;(3)花哨。

  最成功的营销策划通常运行至今已经有几十年了,而非仅仅数年。

  万宝路年在推行了25年的牛仔行销之后才超越Winstion,成为美国最畅销的卷烟。(让我想起了脑白金,呵呵,多少年如一日的重复,重复。)

  8.贵在持之以恒

  口号恒久远,一句永流传。

  9.潜在品类开创者会犯的一个典型错误就是试图做得太多了。例如用一个品牌去覆盖一条很宽泛的产品线。

  健康之选(Healthy Choice)用这个品牌推出了几百种产品。今天几乎很少有消费者能将“健康”作为一个品类。他们只不过把健康选择当做另一个品牌而已。

  更好的做法是从聚焦的产品开始,打赢了品类建立战之后再扩大产品线。Horizon从有机牛奶开始,然后扩大了产品线,推出了牛奶的衍生产品:黄油、芝士、酸奶油和乳酪等。

  10.再次强调,一旦消费者认定新品类的存在,总是首先进入心智的那个品牌获胜。(先要消费者认识一个品类,然后让消费者了解自己是这个品类的第一,如西施美营销,1公关珍珠美容的效果,2公关西施美在珍珠美容的第一地位,或者说最好的珍珠美容产品)

  11.营销是传播还是定位?

  营销并非传播

  拿起杂志里的五折页广告,在其中两页上你就能看到以下39个描述:叛逆的、大胆的、出乎意料的、醒目的、真实的、自发的、稀奇的、迷惑的、坚定的、罕见的、傲慢的、挑衅的、直的、真诚的、无畏的、非同寻常的、无礼的、刺耳的、纯粹的、不平常的、梦幻的、质朴的、自豪的、标新立异的、强烈的、顽强的、坚决的、诗意的、有活力的、深情的、非传统的、强壮的、浪漫的、可靠的、勇敢的、异端的、灵巧的、激进的、梦想的。

  什么品牌能够集合所有这些优点呢?在折页的背面你会发现答案就是全新的315-马力的FX45汽车。谁制造了令人惊喜的全新315-马力的FX45呢?

  就在下一页的页脚有一行小小的字:“英菲尼迪(Infiniti),加速未来”。

  这个广告有什么不对吗?不是成千上万的广告都像这样的吗?它们设想广告的首要功能就是传播。“说得多,卖得多”是古老的广告格言。

  营销并非传播,营销是定位。最好的广告就是传播品牌的精华部分。

  英菲尼迪是什么?我不清楚,你呢?我们所知道的英菲尼迪不是一辆“叛逆、大胆、出乎意料”的汽车。

  英菲尼迪是一种日本汽车,它有一个强劲的对手——雷克萨斯。

  劳力士(Rolex)是什么

  你不需要通过传播过多的信息来建立一个品牌。对于劳力士,除了它是高价的瑞士手表外,你对它还有其他的了解吗?

  “最好的”高价瑞士手表。

  你知道劳力士是在哪里生产的吗?你知道它是怎么做出来的吗?它和其他的高价瑞士手表又有什么不同?坦白讲,你除了知道它是最好的高价瑞士手表这一点外,还有其他了解吗?

  也许没有了吧,你也不需要知道太多,只要知道它是最好的瑞士手表就可以了。这就是劳力士的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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