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牧歌》是一本由[美国]菲利普·罗斯著作,译林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8.00元,页数:370,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美国牧歌》精选点评:●看了开头,以后有空一定看完●视角的转换看似不可能,却又水到渠成。照例是审视的目光和绵长的叙
《美国牧歌》是一本由[美国] 菲利普·罗斯著作,译林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8.00元,页数:370,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美国牧歌》精选点评:
●看了开头,以后有空一定看完
●视角的转换看似不可能,却又水到渠成。照例是审视的目光和绵长的叙述,淋漓地剖开一个家庭的崩毁。读这本书需要意志。
●每次读罗斯的体验都是极为私人的,剖析自身的祖克曼五部曲如是,而作为美国三部曲之一的这一本竟也完全靠着人物心理活动的不断流转来推进发展,情绪成为情节的载体,瑞典佬的悲欢喜怒即暗自揭开了这个民族的累累伤疤,时代和社会根本经受不住个体命运的层层追问。人物情绪自然流露,内收外放拿捏得当,跳脱式的情节设置和连缀的精彩的对话有电影质感。
●没看完
●天啊,为什么要选在今天读完。一段说不清的恋情飘忽不定的今天。在研究和说明道理的层面上,这本书是极好的。提出的问题够复杂,过程够深入,解读太清晰和尖锐。读完喘不过气。
●这种将一个人的心理崩溃一层层剖开的写法实在太牛逼了,整本书从头到尾都是在剖开一个人的内心,然后读者会发现其实剖开的是整个美国梦,是美国主流价值观崩溃的过程。塞莫尔·利沃夫只是想要维持他这所有美国主流价值观所支持的生活,但灾难为什么会不远万水千山降临在他这田园牧歌的生活中?他到底做错了什么?他的妻子到底做错了什么?这一切看起来都那么不可能,但又发生了,而且那么的合理和自然而然。中国现在也开始呼喊中国梦,读着这本书的时候真是觉得恐怖呢。另,翻译实在太糟糕,太糟糕!
●从“梅丽怎么了”到“我为什么创造了一个怪物”。父母和子女是怎样一种关系,融合、继承、遗传,创造?在“瑞典佬”不出错的美国梦人生模板,梅丽像一个突兀的墨点,因为在乎而晕染得越来越深。孩子的“失去”让多恩开始否定(痛恨)过去的整个人生,我们忽然意识到,犯罪者的家庭比受害者更糟糕,伤痛可以愈合,罪孽却越钻越深。无妄反叛,刻奇世间,这本书属于当下
●同样是描写乡村生活,但这部作品描写的美国乡村要比加拿大的有趣很多,其实主要还是作者笔法的不同,罗斯更讲逻辑,翻译的也很好。
●2019.04.12 ~ 2019.04.21 如果和《我嫁给了共产党人》比,本书无疑显得单薄了,意识流的写作风格虽然极具文学性,但并未给人物塑造增色多少。
●非常非常喜欢,总是在莫名其妙的地方想哭,比如开始作为旁观者的“我”对年轻时代瑞典佬摧枯拉朽的回忆和里面一整个Golden Twenties的明亮,比如弟弟回忆哥哥时那种悲悯,比如对手套厂的描述,比如瑞典佬和多恩之间那撕掉面具的性爱。想写个评论。
《美国牧歌》读后感(一):也许需要的是不一样
看了这本美国牧歌 ,感觉到一个人老老实实的按照父母的要求去做,子承父业,离开风光的运动场,娶漂亮的妻子。在生活中对自己的女儿疼爱 不去伤害她 ,可是结果却是那样的不如意。 那些表面风光的人 背后是那么的无奈,慢慢感觉到了无助。
《美国牧歌》读后感(二):看着有点儿累
看书名就知道这小说看起来会有点儿吃力。。断断续续看了一个月。。怎么说呢,它是美国二代移民在美国历史中的缩影,个人的经历在历史中的放大。。
世界上不存在完美的人生,我们向命运不管是低头还是抗争都显得那么悲壮和孤独,“是不能原谅,却无法阻挡”,人生无法复制,历史却好像可以轮回。。自由是什么?完美人生又是什么?这些我们向往的都是什么?我们可以得到吗?
对作者超有敬意,其中对手工皮手套的制作细节及历史可以入百科全书,从选料到手套上的每一道褶富于美感的描述。。敬佩!不过读完心情并不好。。人生无望。。
《美国牧歌》读后感(三):不得不说
前两天尝试再读下这书,念了一页就发现根本没法进行下去。
这本书翻译的实在是太令人沮丧了,连起码的顺溜都达不到,你如果没力气没能力来表达原本排山倒海式的内心独白,你起码把它说成顺当的中国话,古得摸您瑟?
不过也没关系,再怎么样,罗斯原本要表达的东西在那儿,再走味,牛肉也成不了胡萝卜。
再例如《赫索格》里面也有一堆充满人文知识分子气的愁,一被宋翻译也走不知哪儿了。也没关系,用吃着猪肉想象肋眼的味吧。
尽管我还是没想清楚这书到底怎么发挥作用,但还是推荐
这段时间上下班争取再翻一次。
《美国牧歌》读后感(四):反美国梦
美国梦是众所周知的了。不过批判美国梦的作品也挺多的。比如《美国悲剧》。这部书从另外的角度对这个梦提出了批判。 利沃夫先生是美国梦的出色代表。他是瑞典犹太人,经过三代人努力后,成功在美国站住了脚,而且过上了令人羡慕的中产阶级的生活,拥有一家上百万美元的企业(上世纪六十年代),自己体育出色,做人成功,妻子美丽(新泽西小姐)能干(自己创立农业公司)。这是多么的美国。可是结果怎样,撕裂“漫情默默”面纱的越战爆发了。一切的一切都不同了,女儿成了反战者,用炸药杀死了四个人,然后逃离了家。而把这个家给毁了。 为什么会这样?这里面有着太多太多的东西,宗教的、民族的、社会的林林总总。利沃夫的妻子是天主教徒,而他是犹太人。两者本身就是天生的“对头”。结尾处写的在结婚前父亲与妻子的谈话就充分表明了这一点。重点是孩子怎么办,是犹太人还是天主教徒。其实两者在美国社会也是少数派。这点对于我们来说没什么。但在美国社会可不是小事。 还有社会问题,反战的青年人多是有产阶级的后代。他们为什么会反对父辈的生活。反对优越的生活而奋起反抗,甚至采用暴力手段。因为这“美好”的社会有着太多的不公。看看主人公父亲在后半部聚会的谈话,你会想到《巴比特》的谈话。多么大公无私,多么思想正确。可是多么虚伪。那些有色人种,那些穷人们会怎么想,怎么做。是他们不辛苦,不劳累,想不劳而获吗?显然不是,当主人公的出生地变为贫民窟和罪恶地时。我们反思一下,是什么原因?当人们失去希望之时,也就只有绝望了。可人们的希望也是美国弄破灭的。
《美国牧歌》读后感(五):祝你新年快乐
美国牧歌每一个字都写着普利策奖,普利策奖。这是一本高度美国风格化的小说。这是美国文坛这几年流行而且占据主流的严肃文学。
总体来讲就是美国人民的史诗。类似阿甘。只有美国人才能真懂这些小说,并且对它抱以热情。
小说怎么写实?当然写实肯定要真实。但如何表达真实,如何书写真实,其实有不同的途径。固然细节是最真实最可靠的落脚点,但写哪些细节?写到什么程度?这是需要思考的问题。美国牧歌和其他得过普利策奖的作品一样,它们有着完美无缺的细节,细节涵盖了小镇、跨度几代的人、房屋、内饰、政治、流行歌曲、报纸、棒球,等等等等。细节之丰富,之详细,之细节,让你对它的真实性不容怀疑。但这些细节描述得越多,其实结果是只有真正接触过这些细节,并对这些细节真切了解的人才能对这些细节所承载的上层,即精神,即故事情节里包涵的内容,才能真正了解,才能体会,才能有更多的交流。但这世界上美国人只有3亿。它远不是整个世界。
这几年读的小说里,John Banville是更好的例子,他在小说里也写细节,就像其他英式作家一样(当然他是爱尔兰人),他们的细节表达更符合我的审美。细节需要写的是不同民族不同地域的人都能看懂的,都能感受的细节,即情感的细节。而不是那么多物质的细节。物质要不要?当然需要。不然它会让整个故事脱离实际,不踏实,不牢靠。虚的。但物质的细节并不需要那么渲染,那么大段大段的铺陈。这容易为了细节而细节,反而让精神的东西出不来。
另一个问题是怎么在小说里表达情感的时候,能够做到克制。优雅的,有内涵的,东方式的表达是克制的,隐忍的。美国人从来不是这样的,他们小说也是同样如此,表达到10分的,他们会往15分的方向努力。小说里情感的部分变得不像是述说,而是咆哮。马景涛的表演。不过,这也是我自己在写作时很难克服的一个问题。怎么表达,才能不过头。写作的时候书写者都在投入感情,会不自觉地过了那个线,变成过度地表达。怎么才能留白,把空间让出来给读者,这需要更高的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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