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东西时我犯难了,这满架的书是扔了还是寄到北京呢,送人或扔了我都舍不得,寄到北京邮费又太贵都可以买一个kindle了,可我又不喜欢用kindle。五年了这些书跟着我搬来搬去游荡在魔都各个出租房,到现在也没能给它们找个固定的落脚地儿,还可能要随着我继续漂泊。锅碗瓢盆杯子桌椅花瓶抱枕我都可以不要,
整理东西时我犯难了,这满架的书是扔了还是寄到北京呢,送人或扔了我都舍不得,寄到北京邮费又太贵都可以买一个kindle了,可我又不喜欢用kindle。五年了这些书跟着我搬来搬去游荡在魔都各个出租房,到现在也没能给它们找个固定的落脚地儿,还可能要随着我继续漂泊。锅碗瓢盆杯子桌椅花瓶抱枕我都可以不要,可是书该怎么办呢,我有点头疼。人生真的很有意思,有时你觉得你可以为了某座城市某个人某些爱好某种理想奋不顾身赴汤蹈火,可折腾到最后你会发现,哦,原来你连几本破书都保护不了。
还有一个让我犯难的是老程送的婚戒,价值好几万,这是我收到的最贵的东西,去他老家时怕他爸妈说我,我就摘下来放着一直没戴。我给他买过最贵的礼物是情人节那块表,情人节前几天睡前他在网上看一块表,我就偷偷买下来给他惊喜,他很喜欢,爱不释手。这也是我买过的最贵的东西,我一个戴三四十手镯的女孩,给他买三四万的手表,朋友说我傻,我觉得不对,他是真的喜欢那块表,我记得他打开礼物那刻眼睛都亮了,我想我每次收到他的花也是这样,他一给我送花我就会大哭。
朋友说我被骗钱了,我说不是,老程可能一直对钱没什么概念,他爸那辆车两百来万,他妈也有一辆一百多万的奥迪,我呢,连奥迪和迪奥都不敢脱口而出还要思考几秒怕说混被人笑话。三四万对我来说是巨款,对他来说可能是三四百,这就是阶级差距。
跟老程在一起的这些日子,他都很大方,逛街时看到我喜欢什么就直接去买了,当然我喜欢的东西都不太贵。手表我不想要了,如果表能给他带来快乐,我觉得没有白买。能给人送去快乐是一件好事,毕竟去年他给过我很多。但是一想到他可能戴着这块表跟别的女孩坐在一张桌上吃饭替她夹菜牵她的手抚摸她脱光的身体,我又觉得很恶心,想去砍他。
知道让我发愁的是什么吗,分开了,手表还可以继续戴,但是婚戒就很尴尬了,我的手长得又太奇怪,无名指的尺寸,放到其他手指都不搭。可我去北京是要做高贵的单身都市丽人的,再戴无名指不是断了我的桃花运吗。所以说这波我亏了。
留下来又很膈应人,我每次看着闪闪发亮的钻石,像是在看一个笑话。留作纪念放在身边只会提醒自己当初是有多愚蠢吗,我又不想跟自己过不去。卖了,还是得卖了,只有这一招了。我在二手交易软件上挂了几天,说离婚了开始变卖家产,降了一波价也没人理我,只有两个买家深夜来劝我跟老公复合。这世上怎么会有女人喜欢别人戴过的戒指呢,当然那种婆媳之间的传家宝除外,只要给我,我能把十根手指套满。
我还是决定把戒指寄回给老程,结婚了戒指是宝石是爱的见证,分开了戒指就是块石头是蠢的忠告,没什么意思。我现在不想看到他,老程也不知道我要去北京,他几乎不联系我了。他收到戒指时我应该已经到北京了,他会是什么心情看着前女友(炮友)把戒指退还给他呢,他会痛不欲生还是沾沾自喜还是松了一口气还是在某个深夜把戒指套在下一个女孩手上也说着跟我求婚当晚一样的情话呢,我不是很关心了,过分纠缠显得特别没劲。如果他良心发现决定把手表退给我或者给我疯狂打钱也行。
搬家的时候才发现,有些东西想带带不走,有些东西可以带走可是又不想带。我打算把书先放炮哥那里,他家房子大还可以塞。乌龟我让五楼的阿婆照顾了。行李箱里就放一些生活必需品。还有霍霍的骨灰盒,小小的木质盒子,就摆在我的书架上,一直想把它安在公园的树下,可是又怕这种变动。老程搬走的那几天,霍霍刚好也离开我一年了。这一年我几乎隔几天想到它一次,看着它的照片和视频发呆,它给我留下的都是美好的记忆,我很想它,也会永远记得和陪着它。
其实也没什么非带不可的东西,人生在世,一切皆可弃。我难过的只是,一个个物品就跟我们所遇到的一个个人一样,构建了我过去和现在的生活,当人走了,物废了,所有的这一切也开始土崩瓦解了,毫不留情,也不客气,最终也将随着时间烟消云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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