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一篇1600字的读后感.找一篇1600字的读后感,(读书笔记).,请尽快,且不要重复的.,要交作业.《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这是美国作家...
找一篇1600字的读后感.
找一篇1600字的读后感,(读书笔记). 请尽快,且不要重复的. 要交作业.《鲁宾逊漂流记》600字读后感
人的一生也许很短暂,我们要用这短暂的人生演绎出不一样的光彩! 下面是由我为大家整理的“《鲁宾逊漂流记》600字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鲁宾逊漂流记》600字读后感(一)有这样一个人,他家境殷实,本可以过上平静优裕的生活,却不听父母的劝阻,执意要去航海。或许是老天对他的惩罚吧,在一次航海过程中,暴风雨将他搭乘的船毁坏了,但或许是老天又一次赦免了他,他得以活下来,并在一个荒岛上落脚。凭借着自己的智慧和勇气,克服了种种困难,在这里生活了28年,并建造了一片属于他自己的天地。他甚至还获得了一个野人朋友,他管这个野人叫“星期五”。终于,有一天清晨,他被“星期五”喊醒,原来有一艘英国船只在附近停泊着。他发现这艘船上发生了哗变,水手们绑架了船长。他和“星期五”救出了船长,船长愉快地答应带他们回到他的故乡——英国去。他乘这艘船在海上航行半年后,终于回到了英国。他的名字叫鲁滨逊。他是《鲁滨逊漂流记》中的主人公。
读完《鲁滨逊漂流记》,我深深的被鲁宾逊的坚强、勇气和智慧所折服,他可以在一个孤岛上仅凭借着自己的力量,战胜种种困难,生活28年。这在我看来是不可能的。但我觉得鲁宾逊的身上也有不少缺点,比方说,他在第一次航海过程中便遇到了暴风雨,船体的剧烈摇晃使他吃不消,那时候他想起了父母对他的忠告,开始后悔。但等到暴风雨过后,他又恢复了原样。还有就是在初上岛生活时,他也记起了父母的忠告,感到后悔,每天都在祷告。这说明他是一个做事鲁莽、没有理智、做事冲动的人。不过我想,如果是我被迫生活在孤岛上,我会有信心,会有勇气,会坚强的生存下去吗?或许不会。
读完《鲁滨逊漂流记》,我懂得只有苦苦奋斗,付出了,努力了,劳动了,才能取得优异的成绩。还有,当一个人独立生活的时候,不能被困难吓倒,而应迎难而上,克服困难,挑战自我。始终保持一种积极,乐观的心态。只有这样才能战胜困难。所以从今天起,我就应该学会用心去做好每一件事,只有这样,才能为将来的成功铺垫基础。
《鲁宾逊漂流记》600字读后感(二)暑假也不乏充实,但我也愿抽出时间去了解其他知识,去阅读课外读物。正是,在这个暑假里,陪伴着我的忠实朋友一《鲁兵逊漂流记》。在这本书中,我时而为他的遭遇而感到伤心,时而为他的智慧而感到崇敬,时而为他的种种精神而不禁自省。
闭上双眼,故事的画面出现在我脑海中:1659年的9月30日,他终于离开了家里,一个人的开始了航行,途中遇到了恐怖的风暴,翻了船,除他之外无一人生还。他流落到了孤岛上。凭着他惊人的毅力和勇气,二十八年后,他依靠着自己的智慧逃出了孤岛,而这个倒霉又幸运的人就是鲁滨逊·克罗索。
28年里,他无依无靠,凭着自己的能力就这样熬了过来,可见鲁滨逊是何等的勇敢,何等的智慧,何等的毅力。我们该向他学习。但是,面临困难的人,有时也是会后悔,会难受,没错,鲁兵逊也不例外。
初到孤岛的时候,他确实是绝望的,是难受的,觉得老天的不公平,因此,他在日记中将初到小岛的称为绝望岛,虽然他曾绝望过,但是他却不曾迷失过,在每一次遇到困难的时候都曾反问自己“你为什么没有淹死在大海中?为什么你能从海盗手中逃出来?……”而且他还会一边读了《圣经》一边和自己比较。这么一来,他就会认为自己已经够幸运的了,应当满足于现状才对。于是他又找回了信心。说实话,当读完这篇小说后,鲁滨逊已经成为了我的偶像,在他身上我看见了许多在在其他人身上找不到的东西。他,一位龙头锯角的冒险家,探劲十足;一位孜孜不倦的追求者,抱负不凡;一位开阔创新的勇士,标新立异;一位鸿浩之志的资产者,壮志凌云;一位贪得无厌的私有者,得陇望蜀;一位重情重义的绅士,知恩图报;一位行不苟合的大丈夫,心中有数……而反省一下自己呢,估计一个而呆在孤岛上28个小时,就要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哭着喊着要妈妈。现在的我连洗自己碗盘衣服都是笨手笨脚的!再说了,一个人都不在多孤单呀!我准会憋死的!想必现在的家长都是过度的溺爱自己的孩子让他们沉浸在一个幸福的环境之中。可要知道靠父母不是万能的只有靠自己,只有自立。走出父母的手掌心,离开久存的温室,走向独立,用自己的双手创造属于自己的幸福。像鲁滨逊那样时时刻刻乐观,时时刻刻用着自己的智慧离开低谷,凭着自己的劳动,自己的能力走向成功的顶峰。黑色的门紧闭着:一个永远期待的灵魂死在门内,一个永远找寻的灵魂死在门外。每一个灵魂是一个世界,没有窗户。而可爱的灵魂都是倔强的独语者。一后记
《鲁宾逊漂流记》600字读后感(三)读了《鲁宾逊漂流记》后,我深深的被这本书的主人公鲁宾逊打动了,他遭遇到困难、挫折等不幸以后,并没有悲观失望向死神低头,而是以顽强的毅力创造了奇迹。
在迪福的笔中,鲁滨逊是一个中产阶级优越家庭的小少爷,但是他并不喜欢平静而优越的生活,始终想出海遨游辽阔的世界。在19岁那年,他终于如愿踏上旅程,但不幸的是,一场暴风雨船遇难了,海水把他带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上,虽然到了绝境,但他既没有后悔也没有放弃,在一无所有的情况下,他用无比顽强的毅力和他那一双勤奋的手开始了他的新生活,他克服了种种困难,在小岛上种起了庄稼,养起了牛羊,盖起了房屋和拯救了“星期五”、船长……在荒岛上独自生活了20多年,最后终于排除万难,返回了故乡。
读完这篇小说后,对我感动最深的是鲁滨逊的顽强毅力,他在那么艰苦的环境下,决不气馁把自己从绝望中解救了出来,长达20几年对生活的希望就是毅力,我不禁想到我们自己,我们对待学习是不是也应该向他学习呢?遇到苦难是不是也应该勇敢面对呢?
记得我在学习的过程中,也经常遇到一些困难,有一次,我在做数学作业,就到我快要做完的时候,突然,一条思考题把我愉快的心情打住了,我花了很多时间,绞尽脑汁都没有想出来,最后我就心安理得得放弃了,可是后来在考试中我又遇到了同一个问题,我还是没有解决,我好后悔。读了《鲁滨逊漂流记》后,我感到我在学习上的困难和鲁滨逊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微不足道的,我一定要改掉我的坏毛病,遇到困难不再放弃,而要像鲁滨逊一样,勇敢和困难作斗争。
这本书真的让我受益匪浅,得到了极大的启示:一个人只要有毅力,有勇往直前的精神,就可以战胜一切困难,创造出超乎自己想象的奇迹。所以我想,作为学生的我们也应该勇敢接受挑战,压力越大则能够越坚强,这样才能创造出一个坚强的自我。
《读好书征文》读后感
暑假读一本好书主题征文集合15篇
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征文吧,借助征文人们可以反映客观事物、表达思想感情、传递知识信息。一篇什么样的征文才能称之为优秀征文呢?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暑假读一本好书主题征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暑假读一本好书主题征文1
“哈哈哈!太有意思啦!”咦,谁这么兴奋?哦!原来是我在那儿笑啊!
吃好晚饭后,我就扎进了书堆,认认真真地看起了《三年级的小豆豆》。主角黄豆豆、黄美美、田大壮和何小米。他(她)们都是一个班的,其中何小米是班长,既美丽又可爱,
黄豆豆做梦都想和她做同桌。
这个故事写的是他们班的趣事,可以让读者开怀大笑。
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小豆豆的调皮可爱,而且非常好看。故事生动有趣,很贴近我现在这个年龄的心灵。重要的是我对这本书爱不释手,看了一遍又一遍,看得出我是多么的喜欢。书中的每篇故事,我都觉得是他每天在校园的真实写照。
可惜,他们有这么温柔的老师而我们却没有;而且他们上课可以玩耍、嬉戏,而我们只能坐得端端正正,不能开小差、说话。这样的差距是多么的遥远。幸好不是真的而是创造出来的!
谢谢狐狸姐姐为我们小朋友写那么多有趣的书,以后还会经常看的哦!
暑假读一本好书主题征文2发现幸福——读《恰到好处的幸福》有感
“酒精的浓度不能太高,过了那个最佳值,结果适得其反。”追求幸福也是一样,切不要贪得无厌。
幸福,一个平常的字眼,她存在得平常,她经过得无常,悄无声息,以至于我们无法发觉。何止是发现幸福?我们每天忙于生活中的各种琐事。花儿忘了浇、手机没充电、作文未写完……似乎每天的我们都活在心烦意乱之中。
但是读完这本书后,我的观念完全改变了。
她告诉我们幸福的含义、幸福的价值,以及如何发现幸福。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两篇文章是《提醒幸福》和《翅膀上驮着天堂亲人的期望》。
生活中并不缺少幸福,只是我们过分关注苦难、夸大苦难,而忽略了幸福。我们惧怕苦难,不断地提醒着苦难,每当它即将到来时我们只会惊慌逃去。幸福被苦难的风雨湮灭。海潮退去,东方日升,精致的贝壳又躺在海面上。但是我们跑得太远、太远,恍然间回首自己的足迹:原来我曾拥有过。我们总是在幸福过后无限追忆,而在她降临时浑然不觉。
哪来的那么多苦难,都只是些自己制造的恐惧罢了。当我们吃饭觉得饭菜不可口难以下咽时,想想远方的孩子,他们呆呆望着开裂的田地;当我们抱怨糟糕的风雨时,想想沙漠的居民,几滴水都是他们梦寐以求的甘霖;当我们与父母怄气时,想想地震中的孤儿,他们再也不能回到父母温暖的怀抱。真的,与他们比起来,我们是多么幸福!不过鸡毛蒜皮的小事,令我们身在福中不知福。
合上书本,放飞的心慢慢归来。看着浇完水的花,茁壮成长,有一种迸发向上的幸福;插上电源,看着屏幕上上升的数字,有一种蓄势待发的幸福;看着行如流水的文章,一挥而就,有一种如释重负的幸福。
幸福是一阵微风,只是你的衣角每天都在被吹起;幸福是门前溪水,只是她每天都日夜不息;幸福是一首歌儿,只是你无时无刻都在听着,而误认为这是一种必然的存在形式。幸福就在你我指间,发现幸福,如此简单。
“只要你认真寻找,幸福比比皆是。”我很是欣赏这一句话。看着还有余墨的字迹反射的光芒,柔和而明亮。原来幸福的光环正在包围。
暑假读一本好书主题征文3《狼妈妈的召唤》
同学们,看过《吃狼奶的羊》这本书吗?书中主要讲了一只刚出生的小羊没有了妈妈,一只母狼收养了它。小羊在母狼的呵护下,健康地成长了。读了这本书,我伤心极了,连小羊都有狼妈妈,为什么妈妈却不要我了呢?
去年夏天,妈妈突然离开了我和爸爸。起初我以为她只是去打工,但到现在我已经快一年没见到她了。我很想妈妈,很想很想。爸爸说,妈妈即将有自己的家庭,我们不能打扰她的生活。我多么希望跟其他小朋友一样,每天跟爸爸妈妈一起吃饭,一起散步,一起睡觉,一起去旅游呀……于是,我把这本书寄给了妈妈。
没想到,妈妈真的来看我了!那天是8月2日,爸爸出差了,我发着高烧,鼻涕直流,头痛欲裂。妈妈来了,她温柔地背着我去打针。妈妈的背真香呀!我在迷糊中睡着了。妈妈不停地帮我用冰水敷额头,每隔半小时就帮我量下体温。醒来的时候,我看到妈妈笑着给我端来一碗热腾腾的粥。我多么开心啊!但妈妈为了照顾我,一个晚上都没睡觉,眼睛都红肿了。接下来几天,妈妈白天去上班,晚上就带我去公园,去商场,给我买了好多衣服,每天睡觉前还给我讲故事。这是我最快乐的日子,我每天都盼着天快点变黑,永远不要天亮。
一个星期后,爸爸把我接回家了。离开妈妈的时候,我很难过,但又很开心,因为,我终于可以大声地跟小伙伴们说:“我也有妈妈,她带我去了很多地方玩,还给我做了很多好吃的。我知道她是爱我的。”虽然我们暂时不能住在一起,但她答应我,以后每个星期天都会来看我。
嗯,妈妈一定也看了《吃狼奶的羊》!是狼妈妈把我的妈妈唤回来的!我要告诉班上的小阳和小志,让他们把这本书也寄给他们的妈妈看一看!
暑假读一本好书主题征文4这一本书是著名小说家杨红樱的作品,写在《淘气包马小跳》中,马小跳的表妹杜真子有一只猫,它会笑。这本书的主人公,就是笑猫了。老老鼠无意中发现了“绿狗山庄”
,在那里,所有的狗都是绿色的,它们的耳朵不是像普通的狗一样垂下来,而是竖起来的。在探寻这个神秘的“绿狗山庄”时,笑猫的好朋友京巴狗地包天也不幸被“绿狗山庄”
的主人―一位帅气的雕塑家捉走了。在营救地包天的过程中,笑猫和老老鼠得知原来所有的绿狗都是被染成绿色的。于是笑猫决定救出所有的绿狗。正当他们为营救的事而苦恼的
时候,球球老老鼠喝了一种有魔力的红酒,具有了“飞行”能力,营救就简单多了,他们救出所有的绿狗后。带着他们找到了马小跳的朋友一位宠物医生。最后,写出了绿狗耳朵
的奇特―这是因为雕塑家在狗的耳朵放入了钢丝,强行把耳朵给立起来。
看完这本书后,我深深的对动物感到怜悯。雕塑家为了自己成名就去残害小动物,甚至强行把它们的耳朵拉起来。我们人类残害小动物,什么时候才可以停止呢?
暑假读一本好书主题征文5在暑假的尾巴上,我又读完了一本书,名字是《爸妈不是我的佣人》,这本书令我印象深刻,从书名来看,就可以知道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主人公和父母之间的故事。
每天,主人公胡小闹的日子像王子一样,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可是有一天,班里来了一位新班主任,这种像王子一样的生活被打乱了。新班主任让胡小闹、小樱桃、闫石展开了一场独立竞赛,获胜者将会和班主任一起去电视塔的旋转餐厅吃饭。在竞赛的过程中,胡小闹三个人来到了一个贫困的山村,认识了一群很穷的孩子们,在和这些孩子们交往的过程中,认识到了自己生活习惯的不好,从这些孩子身下学习到了许多,并且懂得了自己的自大并不是真正的独立,该听父母话时就要听。
我的感想是:自己能做到的事情自己做,多和爸爸妈妈交流,学会自己照顾自己,自己打理自己,不让父母那么为自己担心。
暑假读一本好书主题征文6暑假期间爸爸给我买来啦我梦寐以求的,我没几天就把看完啦。《水浒传》主要讲述了太尉高俅原本是个无赖,因为会踢球,得到了皇帝的赏识,从此青云直上,无恶不作。
他的独生子高衙内横行霸道,为了霸占八十万禁军总教头林冲的漂亮妻子,他诬蔑林冲带刀进八军机重地白虎堂图谋不轨,把林冲发配充军,还想在野猪林半路把他杀死,幸亏花和尚鲁智深仗义相救。又有打虎英雄武松、宋江等众多好汉,共108人,最终都因为种种不同原因而被逼在梁山落草为寇,揭杆起义。他们举起义旗,打着替天行道,劫富济贪的口号,杀遍大江南北,沉重地打击了反动统治者的嚣张气焰,张扬了人民群众的神勇斗志,干出了一番轰轰烈烈的大事业。其中的李逵给我的印象最深,他是一团火,一团抗争的烈火。在他身上,永远体现着性格的彻底自由与无拘无束。他不是神化的孙悟空,他只是一个活生生的人,是现实中桀骜不驯的人。
一切的封建束缚他都不放在眼里。他要用他那两把板斧砍尽天下不平事。施耐庵将自己对于社会、制度、正义不得伸张的不满淋漓尽致地挥洒在李逵身上,同时又寄托了作者对反抗和自由的热切向往。我想,李逵未免是激进的。但在社会文明的今天,人们是否被处处是规条条是律的社会磨光了个人主体思想的棱角,在其中个性不也是被磨平了吗?我对李逵的赞扬,并非赞颂他处处违规犯律,而是欣赏他在严酷的社会中依然保存着人心最底处的激进思想,他没有成为时代的奴隶,没有套上社会的枷锁,他要反抗时代的不平,这正是他的可贵之处。可现在的人们,精神与思想的无拘无束似乎被条条框框束缚了,被时代的进步与社会的发展所消磨。社会的文明,人的精神与思想理应进入更为人性化的深层境界。人的社会不能没有规定、条例,人们理应遵守,但人们本应在叱咤千里无拘无束的思想境界中开拓更广阔的空间,让精神理想超越古人,却没想到反让古人当了自己的模范。李逵反抗与自由的思想精神永远都昭示着人的行为可以有所依托、管制,但人的精神与思想决不可消沉、低迷与戴上世俗的枷锁。
暑假读一本好书主题征文7每个人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童年:金色的童年,快乐的童年,纯真的童年······可是你知道,有一个美国少年,他的童年却是惊险刺激的。他的名字是汤姆.索亚。
他虽然是一个坏孩子,但也会做出让人开怀大笑的事情:被罚刷墙壁,既然能想出诡计让小朋友帮他完成,还得感谢他的恩赐,并且还得给他一些东西作为酬劳。
汤姆的崇拜者是海盗。在我们的眼中海盗是一个最贪婪的大坏蛋,可是在他的眼中,海盗不是一个贪婪的坏蛋,而是行侠仗义的大好人。帮助穷人,打有钱人和贵族,所以汤姆还是一个善良的人。
这本书带给我的启示是遇到困难时不要伤心,不要放弃,只要坚持不懈、努力奋斗,有追求、有梦想,终有一天我们也会创造出一片属于自己的世界。
暑假读一本好书主题征文8《假如我是一棵植物》
这个暑假,我和《早安!我的植物邻居》一起度过。有它的陪伴,我是生活充实而有趣。
这本书向介绍了很多植物,比如长得像蜘蛛的水鬼蕉,能够吸收很多有毒气体的虎尾兰,有着奇特名字的鸡蛋花,还有像玫瑰的月季……
为什么说植物是我的邻居呢?它并不能和我玩耍嬉戏啊!这个问题一直萦绕在我脑海里。看完这本书,我才知道,植物和人类的关系是非常亲密的。它不仅能给我们制造氧气,给我们生产食物,还可以绿化我们的环境。如果我生活在一个长满各种植物的世界里,那一定是一个很奇妙的空间,我希望我也是一棵植物。
假如我是一棵植物,那么我首先想变成一棵长在海边的椰子树。因为椰子树有大大的果实,里面有甘甜的椰子汁,可以给人类解渴。椰子掉在海里,可以随着海浪漂流到很远的地方,就像乘着小船环游世界一样。椰子树就是这样传播种子的。
假如我是一棵植物,我也想变成一棵高大的银杏树。因为它是一种很古老很珍贵的树种,我可以看见很久很久以前的故事。银杏树的叶子像一把扇子,可以给小昆虫们遮雨挡风。
假如我是一棵植物,我还想变成一株金银花。因为金银花是一种很有效的中药材,它可以清热解毒。我可以拿一些花瓣来给别人治病,还可以送一些给邻居煲汤。
假如我是一棵植物,我还想变成风信子。因为它是我的幸运花,而且是会开花的植物中最香的花。
世界上的植物有很多种,它和我们人类一样,都是有生命的,所以我们要尊重它们、爱护它们、珍惜它们。人时刻也离不开植物,植物是我们的好朋友。
暑假读一本好书主题征文9夏影和孙晶晶是同班同学,因为一次生病,夏影收到了孙晶晶的问候,从此她们成为了最要好的朋友。可是慢慢的长大后,两个人对待事情有了不同的想法和看法,渐渐的关
系就越来越疏远了。这时同学杨悦走进了夏影的生活,她们很投缘,都很喜欢看校园小说,喜欢同一个明星,有说不完的话题。她们之间定了一个四叶草的约定,要做一辈子的好
朋友。
一次意外发生了,杨悦因为身体被大面积烫伤而休学了,夏影失去了一个好朋友。六年级的暑假,夏影去看演唱会,当她听到她们俩共同喜欢的一首歌是,想到了四叶草的约
定不禁泪流满面,虽然她们相处的时间很短暂,但在各自的心中她们的友谊是天长地久的。
暑假读一本好书主题征文10在暑假的尾巴上,我又读完了一本书,名字是《爸妈不是我的佣人》,这本书令我印象深刻,从书名来看,就可以知道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主人公和父母之间的故事。
每天,主人公胡小闹的日子像王子一样,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可是有一天,班里来了一位新班主任,这种像王子一样的生活被打乱了。新班主任让胡小闹、小樱桃、闫石
展开了一场独立竞赛,获胜者将会和班主任一起去电视塔的旋转餐厅吃饭。在竞赛的过程中,胡小闹三个人来到了一个贫困的山村,认识了一群很穷的孩子们,在和这些孩子们交
往的过程中,认识到了自己生活习惯的不好,从这些孩子身下学习到了许多,并且懂得了自己的自大并不是真正的独立,该听父母话时就要听。
我的感想是:自己能做到的事情自己做,多和爸爸妈妈交流,学会自己照顾自己,自己打理自己,不让父母那么为自己担心。
暑假读一本好书主题征文11“读一本好书,就是与一个伟人的心灵对话”,在我读过的所有书中,对我帮助最大的便是海伦·凯勒的自传--《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记得,第一次认识海伦·凯勒是在我小学五年级的一次“语文”课上,班主任老师为我们介绍了19世纪的两个伟人之一海伦·凯勒,以及她的自传《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海伦是一个度过了生命的88个春秋,然而却熬过了87年无光、无声、无语的孤寂岁月的女强人。她曾在书中写到:“如果每个人在他生命的初始阶段患过几天盲聋症,这将是一种幸福”。虽然我没有患过盲聋症,但我却从书中强烈地感受到自己要珍惜今天的拥有,要用眼去享受七彩的阳光,要用耳去聆听大自然的音符。
在一个周末,我和母亲去书城购书,无意间看到了这本《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母亲说她也非常崇拜海伦·凯勒。于是它便成了我书架里最显眼的一本。我如饥似渴地品味她一生中的酸甜苦辣,真切地感受到了她的伟大:她欣然地接受了生命的挑战,用爱心去拥抱世界,以惊人的毅力面对困难,终于在黑暗中找到了人生的光明,最后又把慈爱的双手伸向全世界。
第三次和它接触,是在母亲的病床前。那时,她的右眼因视神经萎缩,造成眼睛复视而住进了医院。医生说:保持现状,不再恶化,就已经不错了,恢复很难。我看到母亲精神不振,就与她聊天,无意间我们聊到了失明的海伦,海伦一生勇敢地面对现实、挑战生命的精神提醒了我。于是,我把《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带到病床前,天天念给母亲听。不敢照镜子的母亲,在我的鼓励下,试着在镜子前做眼球运动。一个月后,她的右眼眼球开始动起来;半年后,母亲的眼睛彻底恢复了往日的神采。这奇迹不仅来源于药物和运动,更来源于海伦坚强不屈的精神,是海伦让母亲战胜了病魔。
一本好书,带给我的不仅是“与伟大心灵的对话”,它还给我和我的家人带来了光明。
暑假读一本好书主题征文12一场直面自己的旅程
——读《一个人的朝圣》有感
历时87天,行走672公里,年逾六十的老人哈罗德用双脚完成了一个人的朝圣路。他用双脚度量了生命的长度。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因为一封在生命垂危之际寄来的信件,因为陌生加油站女孩所提到的“信仰”,这个平凡普通了一生的老人开始了一场看似疯狂的旅程。
哈罗德看上去是那样普通,古板,无趣,好像放在人海里就再也找不出来。可他,却又是一个困在回忆里的人。他不想回忆起年幼时母亲的出走和父亲的酗酒——那是他支离破碎的童年;他不想回忆起他深爱的儿子的离去以及他和妻子长达二十年的隔阂——那是他失败的人生;他不想看到那件十六岁时父亲扔给他的大衣和他推开后院门的.一瞬——那是串起他悲伤的节点。
可当他踏上这条朝圣路时,他便有了信念、有了目标、有了勇气。暂且不论这场朝圣是否神圣,而应该看到他的虔诚与执着。在这场旅途中,他开始直面自己内心深处不愿提及的过去;开始仔细审视自己的错误,自己的怯懦。他开始尝试包容它们、化解它们。他开始直面自己生活的这个世界,仔细感受每一次日出日落,仔细体会风吹过脸颊的感受,仔细观察万物的多姿多彩与勃勃生机。他开始直面自己生活中出现的每一个人,无论是亲人还是陌生人。他开始聆听每个渺小孤独的人背后五味杂陈的人生。同时,他敞开心扉,学会倾诉与表达,学会爱与包容。这是一场回望过去的旅程,直面自己人生的旅程,一场关于爱的回归,这是哈罗德自我审视的新生之旅。
哈罗德,用他安静而勇敢的脚步,感动了每一个人。
其实每一个人都一样,我们不过是这个偌大世界里的小小个体。我们的喜怒哀乐不过是我们个人的拥有。我们有自己的生活,自己的圈子。也许我们会被单调的生活磨去热情,也许我们会在日复一日的平凡生活中失掉梦想。我们可能会听不到自己内心的声音,我们也可能会在生活轮轴一天一天转动下失去自己的信仰。这是多么常见,而又多么悲哀。
我们也应该像哈罗德一样,在路上好好回顾自己,去弥补自己的遗憾,去做自己内心想做的事情。我们应该直面自己的内心,听从内心的声音,凭着最单纯的信念,一个人,也能虔诚地朝圣。
暑假读一本好书主题征文13《粉红色的梦》
读了《云朵上的学校》这本书,我除了羡慕,还是羡慕!
书中的学生可以跟着青蛙学蛙泳,可以脱掉鞋子用身体去感受阳光的味道,可以飞跃千山万水去寻找水的源头,可以亲自在调色板上体验神奇的色彩变化,可以不限数字、不限题目、写自己真情实感的作文……
羡慕吧!我想在每一个学生心底里,都渴望来到这间云朵上的学校,跟着美丽、神秘的蜜儿老师,在大自然的这间教室里探索奥妙,在快乐中开始发现之旅,在玩中获取更多的知识。
可跌落现实中,我们几十个同学,整天在火柴盒般的教室里,埋头苦干。各科练习题,纷沓而至。隔着厚厚的眼镜片,再也看不到属于我们的清澈的眼神……
我是个爱美的女孩,尤其喜欢跳舞。我有一双粉红色的舞鞋,妈妈送给我的,我爱如珍宝。穿上它,跳跃、旋转,感觉浑身都轻盈起来。可现在,我心爱的舞鞋已搁置鞋柜一年了。因为我快上毕业班了,学校舞蹈队再不会让高年级的学生排演节目,一切以学业为重,一切以学校的成绩为重……
于是,现在我放弃了我喜爱的舞蹈,放弃了做小主持,放弃了做鼓号队的小鼓手……我的脑袋只有不停地填着黑板上的知识,我的眼镜度数越来越高,我看的书越来越多,可我的作文框架却越来越窄!每一次作文,老师都会告诉我们什么样的素材才会拿高分,怎样分段才比较明朗,怎样赞美世界才能抓住评卷老师的眼球……哪里有所谓的真情实感?
多想和书中的小朋友一样,亲身感受一下这个奇妙的世界!我想找寻长江的源头,我想沿着红军的足迹爬爬六盘山,我想感受西风胡杨千年不朽的悲壮……这就是我粉红色的梦,等待着蜜儿老师拿着粉红色的口袋来收集。
暑假读一本好书主题征文14今年暑假,我读到了一本好书――《鲁滨逊漂流记》,深深地被主人公鲁滨逊面对危险展现出的勇敢和智慧所打动。
这本书主要写了鲁滨逊很喜欢航海和冒险,由于风浪很大,船上的伙伴都失去了生命,只有鲁滨逊被漂流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上。他面对自己的境遇悲痛欲绝,后来鲁滨逊找到了一个有水源、可以防野兽的地方搭建了一个帐篷,在这个岛上艰难地生活下来。他遇到了许多困难甚至疾病,可是他都一一克服了。
他在岛上一住就是28年,时时刻刻都防备着难以想象的危险。他没有朋友,没有足够的食物,生活几乎没有希望。但鲁滨逊创造了一个伟大的奇迹,他活了下来,并且在荒岛上开辟了他的天地。应该说遇难的鲁滨逊是凭借着坚强的意志和无比的智慧挺了过来。
鲁滨逊曾经这样说道:我的脾气是要决心做一件事情,不成功决不放手。这时我才知道了遇到挫折和失败,只有不灰心,只有不放弃,才会成功。是啊,人的一生会面对很多的挫折,面对挫折时你只有两条路:一条是继续前进,另一条是后退。我也要像鲁滨逊那样选择前进,做一个勇敢的人。
暑假读一本好书主题征文15每次翻开一本书,我心底总会洋溢出一种温暖的感觉,就像一个久违的老朋友又重新见面了一样,在这成长的路上,是书给了我那么多快乐,知识还有前进的光明。
那天晚上,妈妈出去加班,我站在窗口目送她离开,心中顿时觉得很无聊。我懒懒地站着,忽然,我猛得想起昨天看了一半的书。我大喜,连忙从书堆中抽出那本心爱的书,找了个舒适的地方,迫不及待地打开书本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这是《爱的教育》里四月的春天:你看,树木抽出了嫩芽,草地散发出了清新香气;窗台上摆满了鲜花。一瞬间,我仿佛来到了一个明媚的春日里,万物都睁开了蒙眬的双眼,舒展着筋骨,到处都充满了新生的活力与希望……同学们迈着强有力的步伐,放声歌唱。我似乎也加入了他们,朝着温暖的阳光,拥抱着春天的美丽。
啊!春天多么美丽,多温暖!暖暖的阳光照到我心里去,我像只自由的小鸟在那春暖花开的世界里翱翔。我感受到了春对我的召唤,感受到了无尽的喜悦,在心里澎湃里,感受到了一股充满希望的力量,多么热烈、多么美妙……
突然,天地瞬间黑了下来,我像被针狠狠扎了一下,从书中回到了现实,四周黑得伸手不见五指,一股恐慌从心底一路窜了上来。我的脑海刹时出现了那些什么:面目狰狞的魔鬼、还有会吃人的妖怪……我怕得手中的书什么时候掉下去都不知道……可我怎么办哪?我好怕……我坐在那儿,动也不敢动,周围好像有什么莫名的东西在聚拢。我想逃开,可脚却像被灌上了铅似得动弹不得。
正在我绝望的时候,我想起书桌上还有前几天过生日时舍不得用掉的精美蜡烛。我手忙脚乱地翻出一个打火机急忙点着这几根蜡烛,又吸了一口气捡起掉在地上的书本,像下了很大的决心似的,重新坐了下来,我又惊又喜,不停地安慰自己说:不要怕!不要怕!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不知不觉书中那种和谐、安宁,让我忘却了恐惧,居然慢慢又平静下来。我看见一个母亲抱着自己的孩子数星星,我仿佛也被一种浓浓的温馨给包围住了,一种柔和的、宁静的情绪弥漫开来……突然,传来了一阵敲门声,我打开门一看,原来是妈妈回来了。我欢呼地跳了起来,朝妈妈怀中扑去,高兴地说:“妈妈你终于回来了。”
至今,我还深深地记着那晚,在我最无助、最害怕时,是书给了我力量,让我的心得以静下来了。书,谢谢你,在黑暗中给了我前进的光明和动力;谢谢你一路的陪伴!我又沉入到了书的海洋中。
;汤姆索亚历险记第六章的读后感
汤姆这个捣蛋鬼,他又想装病来逃避星期一的上课,唉,他……他的牙啊,尽管可能有点松动,但不至于武力解决吧。可怜的家伙就这样少了一颗牙,但那句话怎么说来着?有得必有失,真是真理啊。这家伙,因为少了一颗牙,他吐口水的样子倒显得别具风格,把一个手指被划伤的孩子的风头抢尽了。
这个汤姆,想赖床不上学,却丢了一颗牙,但却因此获得了吐口水的新方法。怎么说呢,塞翁失马焉知非福。这叫汤姆失牙焉知非福。
当然,这并不重要。
重头戏出现了,汤姆的天使出现了,而且他还有幸和她坐同桌。天使使汤姆无法认真听课,他给她画了一幅画,然后又假装不想让蓓姬看,又写了一些字。蓓姬的好奇心得不到满足,便有了强攻的信心。蓓姬强烈的武力攻击,加上汤姆本也想让蓓姬看。“我爱你”几个字现了出来……
汤姆敢于“追求”,勇气可嘉,但是未免也早了些吧o(∩_∩)o...谨代表个人观点,可自由发散。
天 这家伙,竟在中午和蓓姬“订婚约”。跳过跳过。
咦?汤姆咋和蓓姬闹别扭了呢?哦,他提到了一个人艾米.劳伦斯。这家伙,太大意了。
看来汤姆的心理素质果然不错,出了学校,竟琢磨着做海盗的事。看来有时良好的心理素质也是必要的。乔.哈泼忽然出现了,二人战在了一处,一边是罗宾汉,一边是吉斯本。两人按照书中的情节进行着,最后,乔“死了”,公平起见,汤姆也假装死了一回。童年就是这样,把生死看得很淡,但两个家伙仍能兴奋的模仿书中的英雄,这样的想象力令人喜欢。但是汤姆这个傻傻的家伙死时,在躺下的时候连看都不看,背后有一团荨(qian)麻在等着他,这东西带刺,他立刻蹦了起来。这对于一个死人来说,有些过于激动了吧?
哦?汤姆上床不睡在等什么?对了,他和哈克不是约定晚上去何斯的墓,用那只死猫治疣子么?他们还真敢去啊!这勇气我自认比不了,小时候见到墓碑心里就发憷。
!天啊,那个印第安混血儿竟和另两个人在盗墓。汤姆和哈克吓坏了。但更可怕的还在后面,印第安人乔和穆夫.波特竞合伙将罗宾孙大夫杀了。
两个小家伙吓得飞奔到一个工厂在一块松木瓦上立下誓言,永远不说这个秘密。
这怎么行?不能让罪犯逍遥法外啊,不过也情有可原,他们毕竟还很小。
先跳过这件恐怖的杀人案,汤姆的天使再也不理他了,怎么办啊。可怜的汤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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