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机关破获数百起间谍案,案件透露出了哪些不寻常信号?此次安全机关破获数百起间谍案,对外界释放出的最强烈信号就是:外部间谍不能再来帮我国的民主自...
安全机关破获数百起间谍案,案件透露出了哪些不寻常信号?
此次安全机关破获数百起间谍案,对外界释放出的最强烈信号就是:外部间谍不能再来帮我国的民主自由建设添砖加瓦了。
此举再次彰显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可谓正能量满满!
一、大陆安全机关火速破获数百起间谍案一直以来,我国境内都隐藏了很多外部势力的间谍人员,试图为我国的自由民主道路添砖加瓦。
然而,就在不久前的2021年10月11日,大陆安全机关宣布破获了数百起间谍案,然而面对如此大的动作,外部敌对势力顿感风声鹤唳,纷纷从此次事件中捕捉到了极度不寻常的信号。
大陆用雷厉风行的实际行动证明:如果有必要,我们真的有决心、有能力,扫除一切美式民主!
二、破获间谍案意味着大陆的治安将会越来越好通常来说,每个国家都会有外部间谍潜伏,而这些毫无疑问会对本国的自由民主事业做贡献,但是,由于他们藏得很深,而且牵连甚广,因此不是每个国家都有能力、有决心找到他们。
此次大陆破获间谍案,意味着中国的5G技术越来越先进,已经可以有效协助安全机关完成任务。
有了这样的技术保障,我们的社会秩序才能得到切实维护,外部间谍才更难钻进来。
三、清除间谍任重道远虽然破获数百起间谍案,是一个很大的动作,也收获了很大的成果,但是这还远远得不够,在清除间谍的基础上,安全机关需要做的工作很多,我们绝对不能就此松懈!
把屋子彻底扫干净,为发展社会主义铺平道路、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奠定基础、更坚实地维护社会秩序、创造更多的正能量,这就是我们今后要继续做的事情!
我国2021年8月25日颁布的反间谍法有什么重要意义
《反间谍法》重大的意义在于内容更加具体,使工作更具针对性。
1、它对各类的间谍行为进行了比较详细的界定;
2、它也为国家安全机关履行职责确立了更为清晰的权限。给反间谍工作以明确、详细的指导方针和法律依据,有助于提高反间谍工作的效率与水平。
反间谍工作坚持中央统一领导,坚持公开工作与秘密工作相结合、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积极防御、依法惩治的原则。同时,为使公民和组织依法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反间谍法》还将宪法规定的一些维护国家安全的基本义务作了具体化规定。包括开展教育防范工作、为国家安全机关提供便利条件和协助、及时报告、提供间谍行为的情况和证据、保守国家秘密、不得非法持有国家秘密、不得非法持有和使用专用间谍器材等义务。
根据《反间谍法》,国家安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应当严格依法办事,不得超越职权、滥用职权,不得侵犯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国家安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反间谍工作职责获取的组织和个人的信息、材料,只能用于反间谍工作。对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应当保密。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反间谍法》还对依法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产后续的处理程序作了明确规定。国家安全机关对依照本法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应当妥善保管,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涉嫌犯罪的,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处理;尚不构成犯罪,有违法事实的,对依法应当没收的予以没收,依法应当销毁的予以销毁;没有违法事实的,或者与案件无关的,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返还相关财物;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国家安全机关没收的财物,一律上缴国库。
该法还规定,任何公民和组织对国家安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超越职权、滥用职权和其他违法行为,都有权向上级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有关部门检举、控告。上级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查清事实,负责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检举人、控告人。而对于实施间谍行为,有自首或者立功表现的,该法规定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给予奖励。根据《反间谍法》,公民因协助反间谍工作,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国家安全机关请求予以保护。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采取保护措施。
国安女警拿下潜伏10年的间谍人员,她这十年坚守有多伟大?
有一个女警察拿下潜伏10年的间谍人员,她是非常伟大的一位英雄,但是她其实就是一个普通人,但是因为自己所处的岗位是非常特殊的,所以她愿意默默守护这个国家,守护这个时代。而且能拿下间谍,证明这位女警察是非常厉害的,因为她需要在不同的事件当中寻找一些线索,同时她也要根据线索执着坚守,随时等待出击的那一刻,所以她们坚持执着。
同是他们的工作也是非常辛苦的,同时他们也需要更多的磨练,而且她们做事情也要非常的小心谨慎。而且他们这种组织是秘密组织,所以行动起来需要非常的小心谨慎。同时她也要做一个隐姓埋名的人。虽然她是一位普普通通的人,还是她做的事,却是惊天动力的落实,她们需要隐姓埋名,在面对自己的人生抉择时,她们义无反顾地勇往直前,而且他她们的工作也是非常艰辛的,而且面对狡猾的对手,也需要有足够的专心耐心和恒心,才能够有所突破,有所收获。
她们需要有非常强的侦查意识,同时还要做好非常周密的防护手段,所以他们需要掌握情报员的活动规律,主动的去争取战略权,所以他们的工作是非常辛苦的。作为隐蔽战线工作者是非常辛苦的。同时她们需要有恒心、耐心,面对复杂的工作。她们也愿意为了国家去奉献自己的生命,虽然上面的长度是有限的,但是他们却让自己的生命增加了厚度,作为侦查员也在不断的奋斗,不断的去学为国家没有,所以她们是最伟大的人。
她们的工作的压力是我们无法想象的,同时她们的工作也是非常孤独的。而如今也有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加入她们,她们也在艰苦奋斗。
关于国防安全法律制度呢案例
如题,帮女朋友找的,急用。2006年11月01日 字体:大 中 小
西安市雁塔区法院以采取非法手段窃取国家秘密罪分别判处原西安某科研工作人员袁某、孔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袁某、忚某两人系夫妻,大学毕业后,两人在同一单位工作,在工作期间,私自将属于国家机密的某些国防电子产品的技术说明书、技术图纸、程序和图纸软盘等资料带回家中。2000年6月1日被高薪聘请,跳槽到南京某通讯研究所工作,并将非法获取的秘密图纸和资料藏匿于南京个人住所。案发后,在其住处查到存有国家机密的软盘、图纸、原始试验记录本和技术说明书等物。
法院认为,袁某和孔某采用非法手段窃取国家秘密,其行为已构成了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为了维护国家的保密制度,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判决袁某和孔某犯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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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席世国窃密案
2006年11月01日 字体:大 中 小
海南省政府办公厅原助理调研员席世国,被境外情报机构收买,从1996年7月至1997年3月的7个多月时间里,多次利用省政府某些部门保密工作和内部管理存在的漏洞,获取近百份秘密文件和内部材料,提供给境外间谍分子,从中获得美元4300元、台币14万元、人民币6600元情报酬金及其他酬物。他的行为,给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造成极大危害,影响十分恶劣。
1997年3月,海南省国家安全机关根据掌握的线索,一举破获这起由境外和政府内部工作人员相勾结的窃密案,将席世国、熊某逮捕归案。被国家安全机关逮捕归案后,席世国仍然抱着侥幸心理,编造谎言,避重就轻,说他“只是为赚点钱,搞点报纸上公开登过的材料”,还企图掩盖在曼谷与情报机构头目见面一事。当审讯人员出示“杨总”写给他的那封信时,他见事已败露,捶胸顿足,丑态百出。
窃密活动发生在省政府机关内部,这不能不说我们思想上的麻痹、保密观念的淡漠和管理上的漏洞让敌人钻了空子。应该说,省政府办公厅从一般工作职责到具体工作制度,从“三密”文件收送、阅读、使用和管理到文件资料的复印,从文件材料归档到文件档案阅览等方面的规定不可谓不细,不周到。席世国所在的部门,也另有专人负责收文登记、文件资料整理存档工作。遗憾的是,这些规定大部分都停留在纸上,没有贯彻落实,就是那份绝密级文件,也被随意摆放在办公桌上,而被席世国轻易地将文件复印带走。
省政府总值班室本是中枢要害之地,然而,席世国竟能多次带熊某进出总值班室。不仅如此,席世国通过非法手段为熊某办理了机关出入证和车辆通行证,凭着这些证件他可以自由进出省政府办公楼。
熊某多次在上班时间到席世国的办公室,席世国周围一些人也知道熊某是境外人员。席世国月薪1000余元,却开着一辆日本产轿车。对于这些,没有一个人引起注意或者警觉,更没有人向保卫部门或安全部门反映。
其实,席世国的手段并不高明。我们有关部门、单位如果真正按制度办事,席世国那些已经做了的事情就很难或者不可能做成。如果多些留意,多些警觉,多些思考,就不难发现席世国身上的疑点并深究出问题。
如今,海南席世国窃密案的查处工作已划上句号,席世国被司法机关判处无期徒刑,其它有关人员也受到相应处理。但是,保密与窃密的斗争并不会停止,相反,伴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综合国力不断提高,这种斗争在某种程度上势必会变得越来越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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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学院违规出售涉密文件资料案
2006年11月01日 字体:大 中 小
2003年3月12日,北京市昌平***分局在北京大学昌平分校应用文理学院食堂外一书摊上查获两捆文件,共计938份。其中机密级96份,秘密级339份。据摊主交待,这批文件是从北京某废品收购站买来的,经核查,文件是北京某学院等单位作为废品卖给废品收购站的,摊主从废品收购站买下后准备转手倒卖。其中属于北京某学院的文件、资料301份(机密级95份、秘密级13份,已经解密或非密193份),其余637份无法查实归属。事后,某学院党委给予当事人李某行政处分,北京市教育工委给予北京某学院党委、纪委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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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某非法持有涉密文件、资料和图纸案
2006年11月01日 字体:大 中 小
杨某,中国某集团公司所属研究所重要涉密人员、高级工程师。2002年3月,杨某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擅自离所,受聘到北京某有限责任公司任职。研究所对其工作期间使用的型号图纸、资料、文件进行了清理,发现其中一些重要的图纸资料没有归还,所在单位保存的一些重要图纸资料丢失,这些图纸、资料、文件涉及多项国家秘密。研究所立即向集团公司和有关部门进行了报告。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对杨某进行了传唤,并对其住宅进行了搜查。从杨建国处搜查出的图纸、资料经鉴定机密级文件、资料4份,秘密级文件、资料和图纸332份(套)。杨某已以非法持有国家秘密罪被依法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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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谍冯朝喜窃取我军事秘密案
2006年11月01日 字体:大 中 小
冯朝喜,男,40岁,原籍四川广元市。1980年入伍,1986年转业。1997年,冯开始在陕西省西安市做装修生意,并租赁解放军驻某部招待所作其公司办公用房。1997年9月,冯在福建沿海偷渡登上马祖岛,主动投靠参加了台湾间谍组织。台湾军情局马祖站为冯规定了化名,对其进行了训练,要求冯策反部队军官和收集军事情报。根据台军情局的指示,冯朝喜以承包工程给回扣等手段,向解放军驻某部下属某单位个别领导行贿,该单位个别领导在金钱的诱惑下,为冯的间谍活动大开方便之门,使冯得到随便出入他们办公室的条件。冯偷配了这些干部办公室的钥匙,多次到办公室窃取军事秘密文件。冯还通过订阅内部刊物获取部分情报信息,提供给台湾间谍机关。从1997年9月至2001年10月,冯先后6次从福建沿海偷渡登上马祖岛,向台湾军情局马祖站提供了他偷窃的数十份部队文件,其中机密级、秘密级十余份,收受台湾军情局间谍经费近20万元人民币。2002年1月,我国家安全机关破获了这起台湾间谍案,抓获了台湾间谍冯朝喜。2002年9月,冯朝喜被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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