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篇读后感黑桃皇后:作者:(俄)普希金。类型:剧情。本文作者:愿咸与恒。众所周知,普希金的诗写的一流的好,其实他的短篇小说也写得很好,应该属于那...
五篇读后感
有一个赌徒,总是梦想着有一天凭借着赌博摇身一变成为富翁。一次偶然的机会,他的只有一位贵族夫人知道一个能预知赌局的秘密。他想尽办法见到了这位夫人,然而这位夫人说那只是一个人们的玩笑而已,赌徒不相信,误杀了这位夫人。
随后,这位赌徒做了一个梦。梦见这位夫人对自己说,她可以把这个秘密告诉自己。但要有两个条件,一是这辈子只能用一次,二是要赌上自己全部的财产。
赌徒依照梦中所言,依计行事。按照夫人所说的3、7、A的顺序来押牌,前两次都赢了,赢了一笔足以成为富翁的钱。他可以选择就此收手,但他却没有,贪婪最后还是毁灭了他。
第三次,开出来的牌是A。赌徒说,我赢了。庄家说,你输了。因为赌徒押上的牌鬼使神差地变成了黑桃皇后,赌徒仿佛看到那个贵族夫人变成黑桃皇后冲他笑了一下,结果他不仅倾家荡产,而且还疯了。
普希金的写的小说情节非常紧凑,动人心弦,结局还是比较有深意的,很多人可以过着富足的生活,但就是一种贪念毁了一切。
冰岛渔夫·菊子夫人:作者:(法)皮埃尔·洛蒂。本文作者:愿咸与恒。类型:冰岛渔夫:爱情;菊子夫人:游记。
冰岛渔夫:在法国的一个海滨小镇,世世代代的人民靠去冰岛捕鱼为生,大海吞噬了无数青壮的男子,但他们依然出海远航。
女主角歌特在一次舞会上对英俊的渔夫扬恩一见钟情,扬恩起初对她有点意思,但在随后的几年中,一直对她非常冷漠。这使歌特非常伤心。
扬恩最好的朋友西尔维斯特是歌特的弟弟。西尔维斯特非常希望他们俩个能在一起,扬恩说他永远也不会结婚,除非有一天和大海结婚……
西尔维斯特服兵役去了越南(其实就是为侵略战争去卖命),在越南中弹身亡,永远地离开了这片他生长的故土,远葬他乡。
这期间歌特的父亲破产身故,歌特便过起了非常贫苦的生活,与西尔维斯特的奶奶相依为命。两年中,歌特始终没有能够忘记扬恩。
歌特的日子过得非常凄惨,老奶奶的神志愈发不清醒。终于有一天,扬恩在来到了歌特家之后,说了一句“我刚发了工资,如果您不嫌弃的话(我还以为他想借钱给歌特呢,原来不是),我们结婚吧。”
一切的不幸又烟消云散了。从来没有什么理由让扬恩不爱歌特,仅仅是因为,所有人都希望他们两个人在一起,导致了扬恩的叛逆。因为扬恩很快又要出海,所以他们赶在出海之前办了婚礼,做了六天夫妻之后,两人便不得不分离了。歌特也曾想过让扬恩放弃这份危险的职业,但是,扬恩是如此地热爱大海。
返航的日子到了,一艘艘船都回来了。可是扬恩的那条船始终没有回来,歌特怀着恐惧、忐忑、不安一天天地等待着,日子久了,歌特甚至希望那个不幸的消息快点到来,不要再受这种苦痛的折磨。
扬恩再也没有回来。因为他一语成谶,有一天,和大海举行了婚礼。
虽然书中歌特和扬恩的故事让人同情,不过书中并没有什么更深的主题。而对黄种人的歧视,到了《菊子夫人》中就更明显了。
菊子夫人:这个没有什么情节。讲的应该是作者的一段真实的经历。作者是一个法国军官,到各殖民地去旅行。到了日本之后,他租赁了一个名叫菊子的女人。一起生活了几个月,然而付给她一笔钱,就走了。
最让人受不了的是,作者始终认为自己是高等人,看不起任何的东方人,对东方文化也非常的嘲笑(愤慨!)。
这个故事确实没有什么动人的地方,真不知道是怎么诞生出了《蝴蝶夫人》的。
苔丝:作者:(英)托马斯·哈代。类型:现实/爱情。本文作者:愿咸与恒。
苔丝是一个普通农民的女儿,家里有好几个兄弟姐妹,她是老大,长得很漂亮。在参加乡间的一次聚会的过程中,有一位年轻英俊的男子路过,然而这谈不上一见钟情,两个人也没有什么进一步的发展,只是在记忆中留下了一个剪影罢了。
随后,苔丝的父母得知了自己原本是当地的大贵族德伯家的后裔,于是非逼着苔丝与一个姓德伯的富户家中去认亲。苔丝到这户人家去做佣人,其实这户人家根本不姓德伯,不过是一户暴发户,嫌自己原来的姓老土,改了这么一个贵族姓氏罢了。
这个阔少亚历克·德伯垂涎苔丝的美色,总想占她便宜,苔丝那时只有十七岁,单纯天真。并不能完全体会亚历克的险恶居心,有一次她被一群人围住,陷入困境,亚历克把她救走,两人来到了一个没有人的树林里,结果苔丝就被……
三个星期后,苔丝离开了德伯家。她的母亲责怪她既然发生了这样的事,苔丝就应该想办法和亚历克结婚。但是苔丝不愿意这样做,因为在她心中根本就不爱亚历克,如果她爱他,就会给自己争取一些权益了。结果只能这样吃了一个哑巴亏。
一年以后,苔丝在农场上做工,她还是很美丽,只不过怀中多了一个婴儿(唉,可怜的苔丝)。因为是私生子,孩子没有接受过洗礼。
婴儿很快得了重病,奄奄一息。苔丝早已接受了命运的摆布,然而却不能忍受他的孩子死后因为没有受过洗礼而在炼狱中受苦。于是在一个夜晚,她只能自己给她的孩子施洗,并给他取名为苦恼。
苦恼死了。第二天苔丝问新来的牧师,她这样私自受洗能不能得到上帝的承认,牧师说可以,苔丝也就安心了。不过在随后苔丝坎坷的命运中,苔丝对宗教最终还是彻底的反叛了。正像作者在他的五十岁日记中所写的那样,到今天为止,我寻找上帝已经找了五十年,如果他真的存在,我早就找到了。
因为失节,苔丝一直很痛苦,然而毕竟她还不到二十岁,悲伤最会被青春的力量所冲淡,二年以后,苔丝来到了一个新的地方,希望开始新的生活。
这是一个养奶牛的地方。苔丝工作得很快乐,没有人知道她的过去。碰巧安琪(就是一开始苔丝遇到的那个年轻人)也在这里工作。两人暗生情愫。与苔丝住在一起的女工都很爱安琪,但安琪心里只有苔丝一个,他不断地追求苔丝,苔丝不断地回避,因为自己的过去(好纠结)。
终于苔丝还是答应了安琪的求婚。但是因为种种纠结的原因,苔丝始终没有勇气向安琪说出那个深埋在心底的秘密。只有一次,苔丝痛苦地问安琪:为什么我十七岁那年,你不娶了我呢!安琪很不解,他不明白那究竟有什么关系(有的是,你不知道的事)。
安琪和苔丝结婚了。婚礼后出现了不祥的预兆。新婚之夜,安琪向苔丝忏悔了自己以前的罪行,就是他也嫖过妓(看来那个时代的男人都那样啊),苔丝原谅了他,并且因为他的忏悔给了苔丝勇气,苔丝向他说出了那一段不堪回首的往事。
苔丝满心以为安琪会原谅她,然而现实还是给了她残忍的一击。安琪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苔丝的不贞,尽管苔丝是无辜的,尽管苔丝为此痛苦万分。苔丝说自己本不想嫁给他,可安琪一次又一次的逼她……(有时候我在想,安琪尽管本质上不坏,但是有些苛刻了)。
比起恶人来,有时好人的冷漠更让人受到伤害。
两个人一直过着冷冰冰的生活,安琪似乎都不愿意再看她一眼。有一天晚上,因为安琪有梦游症,所以他抱起了苔丝,口中还说到“死了,死了(应该是说他的爱情死了)”向河边走去,苔丝很想和安琪一同葬身水中,离开这个世界。但是苔丝尽管把自己看得很淡,却认为自己没有权利这样决定安琪的命运。
安琪决定离开这个地方,到外国去传教。苔丝大惊失色,无论如何她也不愿意让安琪离开自己,哪怕安琪对她如此冷漠无情。苔丝终究还是软弱善良,眼睁睁地看着安琪离开,自己心如刀绞。作者在这里还说,其实苔丝真的不应该放安琪走,因为只要安琪不走,时间一久两个人还有希望可以挽回,苔丝应该跟安琪来一点梨花带雨,安琪不会铁石心肠到如此地步。可是苔丝还是什么也没有做(爱他,所以给他自由)。
安琪抛弃了苔丝。苔丝只能一个人外出谋生,粗鲁的农夫对她百般挑剔,原本苔丝想向安琪的父母寻求帮助,可是最后还是退缩了,恐怕安琪的父母更不能相容苔丝。这时,亚历克再度出现。
亚历克对她百般纠缠。恰在此时,苔丝的父亲死了,一家老小无处安身。不得已,苔丝要与这个毁了她一生幸福的人同居。亚历克在苔丝祖宗的坟前对苔丝说,别看你是真正的贵族德波,可你那些贵族祖宗也保护不了你,可是还没有我这个假贵族有用。苔丝伏在墓门前,绝望地说“为什么我不躺在里面!”
安琪在经历了一系列磨难之后,成长了很多,也体会到了自己对苔丝的无情(太晚了)。于是他就回来找苔丝。然而怎么也找不到她,最后苔丝的母亲告诉他,苔丝应该在一个旅游胜地,只不过,她并不是一个人……
安琪还是找到了苔丝,一个被亚历克打扮得花枝招展的苔丝。苔丝说,现在这个样子,他们之间已经不可能了。安琪走了之后,亚历克对安琪又进行了一番侮辱(苔丝对自己的境遇已经无所谓了,和亚历克同居的日子她一直是任人摆布的行尸走肉而已,但她决不能忍受自己最爱的安琪受一点点侮辱),一怒之下的苔丝杀了亚历克(这应该不是一时的冲动,不仅仅是对亚历克,也是对这个社会迫害的反抗)。
苔丝找到了安琪,两人一同逃亡。这是一段最甜蜜的时光,二人互诉衷肠,所有的嫌隙都烟消云散了。苔丝对安琪说,我死了之后(苔丝要为亚历克偿命),你就和我妹妹结婚吧,她是另一个我,只是没有我的污点。幸福还是短暂的,追捕的人很快就到了,苔丝对警察安静地说“我准备好了,我们走吧(看得我心里真难受)。”
最后一幕,安琪和苔丝的妹妹手牵着手,看着苔丝在高塔之中被处决,苔丝的死亡也标志着亚历克对她的玩弄的终结。两人牵手走向远方。
看完之后真是觉得荡气回肠,苔丝那么善良,最终还是一步步地走向了死亡。如果她不杀死亚历克,也只能如同行尸走肉一般地活着。因为这本书最初是以连载的方式发表的,所以很多读者都希望结局不要这么悲惨。不过要是大团圆的结局,艺术水准也就不高了。我总喜欢把她跟《法国中尉的女人》拿来作比较,因为时代相同,而其中又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比如《法国中尉的女人》一开头就是托马斯·哈代写的《谜》(真是会写不如会抄)。不同的是,一个女人清白却要当作不清白,不愿过世俗的生活宁肯被放逐;一个女人不清白实质上更清白(《苔丝》的副标题就是——一个纯洁的女人,结果副标题引来的争议比正文还要多),渴望过安稳的生活却遥不可及。当然男主角的态度也不同。有时我会想,如果没有安琪,苔丝不会死,或许还可以找一个安安稳稳的人过平静幸福的日子。是为了爱情流血拼命,还是远离爱情逆来顺受地活着,实在是说不清对与错。
我们不能把希望都寄托在书中“在世上,我们尽受苦受难;在世上,我们有离合悲欢;在天堂,我们永远不离散”,幸福一定要自己把握,即便是在已经开放的现代,仍然有种种限制,所以,抓紧自己能抓紧的一切吧。
奥德赛:作者(古希腊)荷马。类型:史诗。本文作者:愿咸与恒。
这是一部超长的叙事长诗,要想看明白,必须要掌握一定的希腊神话知识。
奥德修斯就是那个奉献了木马计而攻下特洛伊城的英雄。但是胜利之后的结果却并没有衣锦还乡那么美好,因为杀死了海神波塞冬的儿子,波塞冬发誓要报复。奥德修斯无论如何也无法渡过大海,只能在外漂泊达十年之久。
与此同时,奥德修斯的妻子和儿子受到四方富豪的侵扰,众求婚者都来向奥德修斯的妻子求婚,他们还住在奥德修斯的房子里,白吃白喝,因为奥德修斯没有回来,也就没有人能把他们赶走。
不过事情还是发生了转机,在雅典娜的帮助之下,奥德修斯踏上了回家的路程。奥德修斯的儿子特勒马科斯也外出寻父。
书中的主体部分是说奥德修斯的漂泊经历,不在此一一叙述。奥德修斯回家后杀了众求婚者,夫妻团聚。夫妻相见那段写得很好,奥德修斯的妻子为了验证他是真的奥德修斯,故意说当年他们的婚床已经叫人搬走了,奥德修斯大惊失色,因为那张床是他亲手打造的,其中一根床柱是树的树桩,所以任何人都不可能搬动它,然后两人就相认了。
不过由于时代的局限,毕竟说的是奴隶社会的事,所以书中人的很多行为都不能让现代人接受,好像英雄是以杀人的数量来衡量的。不过情节上还是很好看的,至少也让人觉得磅礴。
苦难的历程读后感800字左右
《苦难的历程》是列夫托尔斯泰的代表作,下面是为大家搜集整理的苦难的历程读后感800字左右,欢迎阅读与借鉴。
苦难的历程读后感800字左右(一)每个绚烂的生命都是在其代表民族精神,参与创造中绽放出异彩。每部传世名着都是社会激烈变动的缩影。《苦难的历程》就是这样一部由其作者阿托尔斯泰历时二十年创作出的传世佳作。
阿托尔斯泰是苏联杰出的语言艺术大师,曾三次荣获斯大林奖金。他积极参与社会活动,曾被选为最高苏维埃代表、科学院院士。他在文学上的光辉成就与他一生积极探索人生的价值并长期笔耕不缀是分不开的。
阿托尔斯泰出生于萨马拉省的一个贵族家庭。早年就读于彼得堡学院,中途退学,开始转向现实主义创作。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他以战地记者的身份上前线,到过英、法等国家。他拥护二月革命,对十月革命感到困惑,一度在白军任职,一九一八年流亡国外。大部分时间他住在巴黎,在柏林时开始创作《苦难的历程》的第一部《两姊妹》。和高尔基的交往坚定了他回到祖国的信念,一九二三年,他返回莫斯科,开始了新的创作阶段,完成了一系列有影响的作品:《粮食》、《伊凡雷帝》、《苦难的历程》后两部《一九一八》、《阴暗的早晨》等。他把自己毫无保留地献给了苏联的无产阶级文学事业。他也获得了苏联人民的认可,获列宁勋章。
《苦难的历程》是托尔斯泰用了二十年时间精心构思和反复修改所完成的三部曲长篇小说《两姊妹》、《一九一八》、《阴暗的早晨》。它也是作者本人良心所经历的一段痛苦、希望、喜悦、失望、颓废和振奋的辛酸历程的结果。
这部小说还多方面显示出很高的艺术技艺。作者善于结合波澜壮阔的历史事件展示人物的心理状态和性格发展。惊心动魄的斗争场面和表现爱情、欢乐、痛苦、探索的情景交错出现,主人公随着情节的发展逐步丰满,人物的深层心理刻画细腻而清晰。倒叙、插叙的恰当运用,书信、笔记、历史资料的适当安排,使这部小说的结构显得轻松自如。
尽管《苦难的历程》中(尤其是后两部)不时表现出对斯大林的个人崇拜,但瑕不掩瑜,《苦难的历程》仍是托尔斯泰一生中重要的作品,也是苏联文学最优秀的长篇巨着之一。更重要的是它还是一部人生的哲理教师!
苦难的历程读后感800字左右(二)以前,每当我阅读列夫、托耳斯泰的作品时,总会有一种不知所云的感觉。而在这几天我再一次读他的《苦难的历程》时,才感受到那种国破人亡的愤怒。
当时的俄罗斯帝国四面受敌:外有德奥波三国在共同与俄作战,国内又有白军,捷克人和哥萨克在反抗。托耳斯泰借一位士兵之口感叹:俄罗斯帝国算是完蛋了。
这本书描述了当时混乱时局下的四个主角:伊万、伊里奇、瓦季姆。罗辛,达莎和卡佳。在这四个人中,我最欣赏的是瓦季姆、罗辛。在我初次看这本书时,我觉得罗辛这个人很奇怪:活得好好的却偏偏要上前线,还想要去寻死。他抛弃相对强大的苏俄红军,却加入了处境艰难的白军。现在我才明白,上前线,寻死都是因为一腔报国热情,不惜生命;加入白军,是因为他认为白军才是正义的队伍,坚持自己的信念,这正是一种英雄气概。
读这本书后,我想到了我们中国。在解放前的几十年里,中国红军不也是危机四伏吗?然而有无数像罗辛这样的人加入了这支弱小而又危险的军队,使这支军队壮大了起来,才有了八年抗战的胜利,才有了解放军攻入南京总统府的那一幕,才有了1949年10月1日,毛泽东主席站在天安门上宣布: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才有了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
所以新中国也经历了一次苦难历程,正是因为无数人的抛头颅洒热血,才换来了五星红旗在北京的升起。
《苦难历程》,一部国家的兴衰史!
延伸阅读:列夫托尔斯泰其他作品读后感
一、《安娜卡列尼娜》读后感爱情固然美好,就像绚烂的花朵,它可能是人一生的向往,拥有一个人一生的快乐和幸福,但在不轻易间它却将安娜带入痛苦的深渊,就像飞蛾扑火一样在爱情中灰飞烟灭。
安娜原本期盼和弗伦斯基过着幸福的生活,她才有了勇气,对她来说他就是希望和寄托,而弗伦斯基呢?他似乎只是一种征服感,就像猎人战胜猛兽一样,这种爱谈不上伟大。安娜对爱情的渴望让她忘却了苦恼,爱情的力量就是如此强大让她冲破世俗。安娜才决定投入新生活-----和弗伦斯基在一起。
不过,安娜是一个母亲,对儿子的牵挂,对儿子的愧疚与罪恶是她陷入了矛盾和痛苦。她对生活和理想失去了信心,失望的她最终以自己的方式结束了生命,寻求心灵的安静。
当迎面扑来的火车碾过她的身躯是,不知安娜是否后悔她的一生就这样结束,她被世俗嘲笑和讥讽,她完全追求的爱情也将粉碎,经过心灵的折磨,她以死来证明对社会的反抗,对真爱的执着。(我很是佩服)
我敢相信在现在的社会安娜这种形象还会受惩罚,我们企盼的和平人性,我想怀疑是否还存在。在哪?但安娜还是没有对现实妥协,她,一个柔弱的她还是没有对现实妥协,她,现在需要的大概是无痛苦,无干扰的生活吧,但现实给不了。
爱情是什么?对安娜来说,她又是否得到过?她所追求的是和她在一起不抛弃她,在任何时候都在背后永远给她依靠的人,但她却得不到。
火车从她身上驶过,发现她只是一个脆弱的女子,她无力抵制。因为她决定死亡,一个常人无法乱下的决定。在孤独的身躯背后我还看到一个孤独的灵魂,来时一人,去时一人。孤独是这个女人的结局,悲惨是这个女人的宿命。
火车驶过时,轻轻地,不要打扰安娜安静的生活。
二、复活读后感周六,我信手翻开《复活》一书,很快就被小说里熟悉的章节和人物所吸引,一口气读了大半。抚卷沉思,不由得浮想联翩。
小说名曰《复活》,它隐喻一个人泯灭的良知在某种精神力量的感化下可以获得重生。男女主人公通过各自的忏悔和宽恕,双双走向精神和道德的“复活”,使其人性得以复归,这一切带有浓厚的“不以暴力抗恶”和“道德的自我完善”的托尔斯泰的味道。他借此从社会和个人的道德角度对政府、法庭、监狱、教会、土地私有制和资本主义制度作了深刻的批判,也让每一个读者思考个人道德和社会道德之间的关系,思索怎样来进行个人道德的自我完善。
我们知道,由于种种原因,现在的社会道德和个人道德已经到了一种濒临危机的状态:自私自利,物欲膨胀,贪污受贿,腐化堕落……几百人围观落水者却无人前去相救,肇事司机将伤者在送医院的途中将其扔下任其死亡自己却逃之夭夭……我想这些人连十八世纪托尔斯泰笔下的涅郝柳多夫都不如。为什么现在很多人感叹好人难做?难做好人?就因为有人做了好事没有被肯定相反被误解。“枪打出头鸟”,久而久之就让人们达成了一个共识:你不去做好事你会没事,你做了好事搞不好你就有事。这样的共识不能不说是我们道德水准的一个悲哀。相反,如果我们能够让好人不再吃亏或被误解,让更多的人都能够见义勇为或者多做好事,这就要求我们的政府和媒体及社会的方方面面都来维护道德的规范,如此才能让我们的社会风气有所好转,让活在这个世界上的每一个人都能感受到生活的温馨无比。
《复活》之所以能够感动人,这是因为它揭示了人的道德的自我完善和做人良心的问题,诚如法国作家罗曼.罗兰所言,《复活》较之其它作品,更能让人清楚地看到托尔斯泰那双直达心灵的眼睛。
或读后感五百字读后感或读后感模板7篇
或读后感五百字读后感或读后感篇1
在我看来,《海底两万里》虽然简单,但也算一本有趣的书。它使我在关注海洋的同时,渴望探险;尤其是尼摩船长和他的诺第留斯号潜艇的传奇经历,勾起了我对自由的强烈渴望。
尼摩船长的潜艇在海洋中可谓潇洒自如,无可阻挡:时而在沉船中穿梭,时而在海底漫步,时而与鲨鱼共舞。无限向往之余,我也不断地探求传奇背后的奥秘——尼摩船长何以能自由驾驭海洋?
首先,他善于探索、创造。他发现了电,这一伟大发现对他的事业帮助极大。放到现实社会,他应该是个可以与爱因斯坦相媲美的科学家。
其次,他博学多识。他会法语、英语、德语、拉丁语等多国语言,这为他与所到之处的各种人沟通创造了便利;他还在伦敦、巴黎、纽约等地学习过,这使他拥有了丰富的知识,所以他能够秘密自行设计图纸;他周游各国,阅历丰富,又使他拥有了深刻的社会洞察力,对事物能很快做出准确的判断。
再次,他还有很深的特殊背景。原文中他有这样一段话:“如果我愿意的话,我可以轻而易举地偿清法国的几十亿国债!”可见,他富可敌国,不是一个普通人。
探索精神、创新意识、博学多识、财力雄厚,正因为拥有了这些,尼摩船长才能“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拥有自由。也就是说,自由需要资本,自由的获得需要付出。
自由是个让人眼睛发亮的词,谁不渴望自由?回顾人类的发展史,人类正是通过逐渐克服自身的无知,才得以冲破自然的禁锢,从而获得更大的自由。远的不说,就说2021年吧。6月16日,两个名字备受瞩目,一个是“神九”,另一个是“刘洋”——中国第一位“女太空人”.资料显示,她自2021年5月加入航天员大队,到今年6月首飞都没迈出过航天城的大门。培养一名成熟的航天员,通常需要四年左右,而她仅仅用了两年便完成了这一切。所以,当我们都无限羡慕宇航员能自由翱翔太空的时候,要记住,不是她运气好,而是良好的素质与勤奋努力成就了她。
我们有必要通过这样做以赢得更大的自由。所以,行动起来吧,让自身更有实力,从而给自己争取更大的自由!
或读后感五百字读后感或读后感篇2
重温了一遍《老人与海》,平添了几分感慨,对人生的真谛多了些追问。
整个故事叙述的就是关于一个遭遇命运捉弄的古巴老渔民-圣地亚哥的故事,故事中还有关爱他的一个男孩。
老渔民年轻过,爱过、出众过、幸运过,岁月带走了主人公饱满健硕的肌肤,却无法带走他英武的体格,带不走他内心的高贵,更带不走他的勇猛顽强。镇上小男孩对他的深情和关爱,这人间宝贵的真情是老渔夫挑战生命极限生存下来的精神支柱。
交上背运的老渔民在近海一直无法捕到鱼,于是他根据自己的经验和判断,决定勇敢地独自一人去更远的海域捕鱼。历经了常人无法容忍的千难万险,老渔民不断地挑战自己身心的极限,终于捕获了一条巨大的“登多索鲨”-他有生以来见过的一条。
他这么喜爱这条鱼,觉得他们之间有那么多的相像。“它是靠吃活鱼维持生命。它不是食腐动物,也不像有些鲨鱼那样,只知道游来游去满足食欲。它是美丽而崇高的,见什么都不怕。”这些话勾勒出老渔夫所欣赏的为人准则:光明、磊落、英勇和高贵。
正如老渔民所想的:每样东西都杀死别的东西,不过方式不同罢了。捕鱼养活了老渔民,同样也快把他害死了。现在,我们人类大量地开发自然资源,假若我们不带着对自然的爱任意开采,结果会不会也害死我们人类自己呢?
老渔民的所作所为不正代表了人类在自然界的行为吗?他所思所想也不正是我们人类精神经常所至的吗?
虽然,最后人们能看到的只是那登多索鲨鱼的大尾巴直竖在小船船梢的后边,鱼赤露的脊骨像一条白线,还有带着突出的长嘴的黑糊糊的脑袋,而在这头尾之间却一无所有。但是,人们仍能如此真切地感受到这条鱼的伟岸和捕鱼者的力量,令明者震撼!
“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老人最后说的这句话富含哲理。就如音乐大师贝多芬所说“我可以被摧毁,但我不能被征服”.这些不能被打败的是勇气,这些不能被征服的是高贵。更令人深省的是:那男孩使得老人活得下来!“爱”是人类生存下去动力!
或读后感五百字读后感或读后感篇3
?伊索寓言》的作者是古希腊的作家伊索,当时是奴隶社会,地位卑微的人们常常倍受折磨,伊索于心不忍,写下了这本激励人心的著名书——《伊索寓言》。这本书里把丑陋动物比作地主老财,把善良动物比作好人,利用小故事告诉我们大道理。
第一卷:披着羊皮的狼。就拿《狼和小羊》来说吧。狼想吃羊,找了三次借口才把它吃掉。第一次:弄脏水,第二次:背后骂人,第三次:老爸骂人。最终吃掉可怜善良的羊。在这个故事中狼是地主老财,羊是善良农民。就是说恶人想做坏事总有很多理由,仗势欺人。
第二卷:狐狸和葡萄。《狐狸和葡萄》是最经典的故事。狐狸想吃葡萄,但是想尽了各种办法都没有吃到葡萄,这就是标准的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人。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人做事要敢作敢当,不要自欺欺人。
第三卷:农夫和蛇。农夫在寒冷的冬日碰到了一条冻僵的蛇,就把它放在怀里温暖射速行了,蛇苏醒了,却给了农夫致命的伤害。农夫后悔地讲道:“我真不应该可怜蛇,我这就是自作自受啊!”你对恶人好,但恶人不会为你而改变。
第四卷:龟兔赛跑。《龟兔赛跑》大家都知晓,兔子跑得快,但他骄傲,乌龟跑得慢,但他坚持不懈,所以才会是乌龟获胜的结局发生。不管你怎么样,坚持就是胜利,坚持是胜利的关键!
第五卷:牧童和狼。放羊娃欺骗村子里的村民,让自己喜笑颜开,让他人愁眉苦脸,结果就被狼无情地吃掉了,害的村民的羊也丧失了生命。这个故事告诉我敏一定不能撒谎,即使这次你说了真话,也不会有任何一个人相信你的,人们就会厌恶你,讨厌你。
阅读了这本书,我的收获很大,每一个小故事虽然很短,但是却你在你失败的时候激励你,鼓励你,为你加油鼓劲,让我们及时悔悟,给我们人生的启迪。
阅读,很快乐!你觉得呢?
或读后感五百字读后感或读后感篇4
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时不时享受着字里行间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灿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读鲁迅先生的作品,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百草园,他与昆早为伴,有采摘果子、野花,一切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在奶奶还在午休的时候,我愉愉溜出家门,邀上小伙伴,去后山里,爬树,打果子,一切都是那么的自由,那么完美。
每个人都会有自我的童年,在童年里有苦也有甜,但都在自我心里留下完美的记忆,在我的记忆里,我的童年是甜的,有同学朋友的陪伴,教师亲人的关怀,是她们给了我一个完美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就是写他童年和青年的回忆”。
在《朝花夕拾》中作者将自我的童年和青年所难忘的人和难忘的事,用语言真情的流露出来,说明作者在童年和青年时所难忘的经历,在他的童年里,他并不欢乐,他做的每一件事都得不到长辈的认同,这让他很难过,可是他没有放弃,而是化不认同为动力。
在《朝花夕拾》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是“狗、猫、鼠”,这题目很吸引我,可是最让我喜欢的是这件事,鲁迅在童年里与一只仇猫的叙事,这表达了鲁迅对猫的仇视,他说起仇猫的原因来,有条有理,这也是一篇借物喻人的散文,以猫的特质讽刺某些人一旦抓住别人的弱点或不足,就想尽办法慢慢折磨别人。
鲁迅的童年和青年是酸甜的,我的也和他一样,童年与青年过的好与不好,都会给予我们回忆,都会是我们一生中最灿烂的记忆。
或读后感五百字读后感或读后感篇5
“我们仨”的很多文字,让我感到惊奇,感到温馨,也有一些无奈。摘录感动我的文字如下:
我隔着他的肚皮,也能看到他肚子里翻滚的笑浪。
我退休前曾对他们许过愿。我说:“等我退休了,我补课,我还债,给你们一顿一顿烧好吃的菜。”我大半辈子只在抱歉,觉得自己对家务事潦草塞责,没有尽心尽力。他们两个都笑说:“算了吧!”阿圆不客气说,“妈妈的刀工就不行,见了快刀子先害怕,又性急,不耐烦等火候。”钟书说:“为什么就该你做菜呢?你退了,能休吗?”。(出自“我们仨”)
我无奈说:“我怕爸爸要急坏了——他居然也知道打个电话。也多亏是你接的。我哪里记得清。我现在出门,路都不认识了,车也不会乘了,十足的饭桶了。”
阿圆缩着脖子做了个鬼脸说:“妈妈这只饭桶里,只有几颗米粒儿一勺汤。”我给她说得笑了。。(出自“我们仨”)
他立即睁开眼,眼睛睁得好大。没了眼镜,可以看到他的眼皮双得很美,只是面容显得十分憔悴。他放心地叫了声“季康,阿圆”,声音很微弱,然后苦着脸,断断续续地诉苦:“他们把我带到一个很高很高的不知哪里,然后又把我弄下来,转了好多好多的路,我累得睁不开眼了,又不敢睡,听得船在水里走,这是船上吧?我只愁你们找不到我了。”。(出自“我们仨”)
钟书说:“都听见了。”他耳朵特灵,他睡着也只是半睡。这时他忽把紧闭的嘴拉成一条直线,扯出一丝淘气的笑,怪有意思地看着我说:“绛,还做梦吗?”。(出自“我们仨”)
我把自己变了梦所看到的阿圆,当作真事一一告诉。他很关心地听着,并不问我怎会知道。他等我已经等累了,疲倦得闭上眼睛。我梦里也累,又走得累,也紧张得累。我也闭上眼,把头枕在他的床边。这样陪着他,心里挺安顿。到应该下船的时候,我起身说,该回去了,他说:“明天见,别着急,走路小心。”我就一步步走回客栈。。(出自“我们仨”)
有一个星期天,三人在船上团聚。钟书已经没有精力半坐半躺,他只平躺着。我发现他的假牙不知几时起已不见了。他日见消瘦,好像老不吃饭的。我摸摸他的脑门子,有点热辣辣的。我摸摸阿圆的脑门子,两人都热辣辣的,我用自己的脑门子去试,他们都是热的。阿圆笑说:“妈妈有点凉,不是我们热。”。(出自“我们仨”)
我曾做过一个小梦,怪他一声不响地忽然走了。他现在故意慢慢儿走,让我一程一程送,尽量多聚聚,把一个小梦拉成一个万里长梦。(出自“我们仨”)
我们这个家,很朴素;我们三个人,很单纯。我们与世无求,与人无争,只求相聚在一起,相守在一起,各自做力所能及的事。碰到困难,钟书总和我一同承当,困难就不复困难;还有个阿瑗相伴相助,不论什么苦涩艰辛的事,都能变得甜润。我们稍有一点快乐,也会变得非常快乐。所以我们仨是不寻常的遇合。(出自“我们仨”)
他初到牛津,就吻了牛津的地,磕掉大半个门牙。(出自“我们仨”)
钟书谆谆嘱咐我:“我不要儿子,我要女儿———只要一个,像你的。”我对于“像我”并不满意。我要一个像钟书的女儿。女儿,又像钟书,不知是何模样,很费想像。(出自“我们仨”)
两年不见,她好像已经不认识了。她看见爸爸带回的行李放在妈妈床边,很不放心,猜疑地监视着,晚饭后,圆圆对爸爸发话了。“这是我的妈妈,你的妈妈在那边。”她要赶爸爸走。钟书很窝囊地笑说:“我倒问问你,是我先认识你妈妈,还是你先认识?”“自然我先认识,我一生出来就认识,你是长大了认识的。”(出自“我们仨”)
颐和园后山的松堂,游人稀少,我们经常去走一走后山。那里的松树千姿百态,我们和一棵棵松树都认识了。(出自“我们仨”)
我暗下决心,再也不写文章,从此遁入翻译。钟书笑我“借尸还魂”,我不过想借此“遁身”而已。(出自“我们仨”)
我们的菜一一上来,我们一面吃,一面看。吃完饭算账的时候,有的“戏”已经下场,有的还演得正热闹,还有新上场的。我们吃馆子是连着看戏的。我们三人在一起,总有无穷的趣味。(出自“我们仨”)
我们仨,却不止三人。每个人摇身一变,可变成好几个人。例如阿瑗小时才五六岁的时候,我三姐就说:“你们一家呀,圆圆头最大,钟书最小。”我的姐姐妹妹都认为三姐说得对。阿瑗长大了,会照顾我,像姐姐;会陪我,像妹妹;会管我,像妈妈。阿瑗常说:“我和爸爸最‘哥们’,我们是妈妈的两个顽童,爸爸还不配做我的哥哥,只配做弟弟。”我又变为最大的。钟书是我们的老师。我和阿瑗都是好学生,虽然近在咫尺,我们如有问题,问一声就能解决,可是我们决不打扰他,我们都勤查字典,到无法自己解决才发问。他可高大了。但是他穿衣吃饭,都需我们母女把他当孩子般照顾,他又很弱小。(出自“我们仨”)
他并不求名,却躲不了名人的烦扰和烦恼。假如他没有名,我们该多么清静!
人世间不会有小说或童话故事那样的结局:“从此,他们永远快快活活地一起过日子。”
人间没有单纯的快乐。快乐总夹带着烦恼和忧虑。
人间也没有永远。我们一生坎坷,暮年才有了一个可以安顿的居处。但老病相催,我们在人生道路上已走到尽头了。(出自“我们仨”)
一九九七年早春,阿瑗去世。一九九八年岁末,钟书去世。我们三人就此失散了。就这么轻易地失散了。“世间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现在,只剩下了我一人。
或读后感五百字读后感或读后感篇6
?一个女人的史诗》这本书中,女主人公田苏菲,一个单纯、活泼、敢作敢当、随遇而安的女人,一个为了爱而失去自我的女人,没有什么所谓的雄心壮志,也没有女人的工于心计,真实不虚伪,不喜欢计较,只是傻傻的,一根筋的去做自己认为是对的事情。
对于风流倜傥的欧阳萸,他高冷孤傲,我认为他只是一个好父亲,不是一个合格的丈夫。他给了懵懵懂懂的苏菲爱的希望,让她深陷爱的漩涡,到头来又嫌弃她不是一个聊得来的伴。他自视甚高,自觉知音难觅,一边把自己和苏菲紧紧的绑在一起,认为不可分离,一边又发展自己的红颜知己,心猿意马。
对于都汉,他喜欢苏菲,哪里都喜欢,可以看见她的优点,认识到她的价值,可以给苏菲一个很优厚又有地位的生活,支持苏菲的演出,真心实意的爱着她,可是苏菲却拒绝了他,她不需要做官太太,她不喜欢所谓的革命爱情。
苏菲拒绝了都汉,选择了欧阳萸,但对于她,这也许是幸福,因为在她单纯的世界里,只要欧阳萸在她身边那就是幸福。所以她就是一根筋的喜欢欧阳萸,她爱他,疼他,却傻傻的,宽宏大量的看待欧阳萸的背叛。
在书中,苏菲选择的欧阳萸,不管他做了什么,不管他失意还是高兴,不管他心里想什么,反正她知道,这辈子她认定了他,即或耗尽了一辈子也要为了他而活着,苏菲就是那么的爱着欧阳萸,真可谓是一部史诗。
人这一辈子的缘分和婚姻真的是天注定,不管怎么逃避都是逃不掉,最后还是会按着命运的安排走下去。
或读后感五百字读后感或读后感篇7
假期里,我读了曹文轩的《草房子》一书。书里的人物有秃鹤、纸月、白雀、桑桑、杜小康、秦大奶奶等,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秦大奶奶。
这本书一开始描述秦大奶奶是一个十分可恶的老太婆,她明明看见学校的菜园边上就是一条路,却仗着自我老眼昏花,愣说没有路,拄着拐棍,横穿菜园,一路把菜苗踩倒了许多。秋天,一不留神,她就会把学校种的瓜和豆荚摘了去,自我吃也行啊,她又不自我吃,而是将它们扔到大河里去。
秦大奶奶住在学校里,给教学带来了很大麻烦。为了治理学校,学校在校外给秦大奶奶盖了一间新房子,可秦大奶奶偏偏不住新房子,而硬是躺在老房子前的艾地里。到了冬天,瘦弱的秦大奶奶在学校里面用一根细竹竿支撑一张破席子,做成一座简易房子住。
之后,秦大奶奶为救一个学生而落水,在教师们的照料下,秦大奶奶得以恢复健康。此后,秦大奶奶像变了一个人似的,开始喜爱学校和学生。秦大奶奶采了凤仙花,放在陶罐里,加上明矾,把它们拌在一齐,并仔细地捣烂,敷在同学们的指甲上,再包上麻叶,用绳扎上。过四五天,去了麻叶,同学们就有了透明鲜亮的红指甲了。有了红指甲的女孩把手伸给没有染红指甲的女孩说:“这时秦大奶奶给我染的。”秦大奶奶越来越喜欢这些小孩子了。
有一次,学校的南瓜落到水中,为了保护南瓜,秦大奶奶伸手去抓,不料两脚顺坡滑了下去,滑到水中。因为太老了,几经挣扎,不幸被水淹死了。
读完这本书,我懂得了爱的力量是伟大的,爱能够化解矛盾,能够让世界变得更完美。是教师用爱感化了秦大奶奶,秦大奶奶用爱回报了学校,回报了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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