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傲荒野的读后感大全(《啸傲荒野》读后感200字)

发布时间: 2024-07-05 16:58:07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读后感 点击: 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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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傲荒野的读后感大全(《啸傲荒野》读后感200字)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300字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范文300字(精选11篇)

  当品读完一部作品后,相信大家都有很多值得分享的东西,是时候写一篇读后感好好记录一下了。你想知道读后感怎么写吗?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荒野的呼唤》读后感300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300字1

  《荒野的呼唤》——这是一本非常感人的书。

  它讲述了被卷入阿拉斯加淘金梦的冒险生涯中的一只叫布克的狗,经历了种种惊心动魄的遭遇,终于野性复苏,变成了一只“狼”。“野性沉入长眠,希望终难泯灭,挣脱习惯铁链,越进荒原冰雪。”这是开头的一篇小诗。布克比狼的个头大很多,也重很多,它曾经当过皇家犬、雪橇犬等。它在野狼的嗥声中本能地引起了对远古祖先的记忆,逐渐在灵魂深处复活了狼的野性,并且是在野狼的引诱下,一步一步走近了荒原。

  狗是我们忠实的伙伴。布克当雪橇狗时的主人,就一点儿也不懂狗,只知道盲目的使唤它们,惩罚它们。我想,人类不该这样,使唤和惩罚也应该有个度,不至于让他们拉着很重的物品整天整天的跑,却只能吃一点点鱼干和休息一两天,这样对狗来说很不公平。

  看完了这本书,我很感动,也有些愤慨。虽然书本不算厚,只有116页,但却令我看得津津有味,爱不释手。

  这真是一本值得、美妙的书啊!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300字2

  《荒野的呼唤·白牙》这本书是由两个故事合在一起组成的,而这两个故事讲述的内容却正好相反:《荒野的呼唤》讲的是狗变狼的故事,《白牙》讲的是狼变狗的故事。

  《荒野的呼唤》讲述了一只名叫布克的狗的故事。布克出生在文明开化、生活优裕的美国南部,后来被贩卖到寒冷的北方,变成了一只雪橇狗。为了生存,它身上的原始本能复苏了。逐渐学会了祖先的生存方式,最终回到荒野,成为狼族的首领。

  《白牙》讲述一只叫白牙的狼狗的故事。白牙诞生于荒野,在一个偶然的机会,它被一个印第安人捕获,并屈服于他的棒棍和拳头之下。后来,白牙被卖给一个白人,成了一只凶恶的斗狼。在一次决斗中,白牙濒临死亡,新主人将它解救出来,用仁慈和爱驯服了它,最终使它善良、忠诚。

  这两个故事使我明白了两个道理。《荒野的呼唤》:在险恶的自然和社会环境中,只有勇于向命运抗争的强者才有生存的可能;《白牙》:只要你用仁慈和爱对待动物,定会换回它对你的信任和忠心耿耿。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300字3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想必大家并不陌生吧!在我度过众多的书籍里,最让我回忆的还是那本书——《荒野的呼唤》。

  还记得有一次,妈妈带我到书店去玩,妈妈在一边看大人的书,以便在为我选学习资料,我呢!在一边看课外书,突然一本叫《荒野的呼唤》的书吸引了我,我买回来看了后让我受益。

  一个血肉丰满的世界。在那里,你会哭,会笑,会悬念重生,会由衷地喟叹生命的无限顽强。同时,这本书以充满激情和张力的笔触,必定会带给我们前所未有的震撼和力量,成为我们阅读记忆中的永恒。

  读完这本书,让我明白我们必须从现在起保护动物和万物,动物是人类的朋友,可人类并不把它们当朋友,还用残酷的方式夺去它的生命。我们一定要为动物们创造一个和谐的家,把关在笼子里的动物送回大自然,还它们自由,在自由的天地中给动物和睦相处,带给它们和谐舒适的家。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300字4

  这篇文章主要讲述了巴克这条狗经历重重困难终于变成一条优秀的狼狗的故事。

  巴克是一条体型庞大的杂交狗,他本来在南方主人的家中过着悠闲自在的生活,却不幸被人偷出来卖掉。几经周折之后,它开始踏上了淘金之旅,变成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充满血腥的驯服过程中,它明白了公平与自然的法则;在恶劣的环境中它学会了狡猾与奸诈。经过残酷的斗争,巴克最终成为了王者。巴克的主人几经更换,巴克与他的最后一位主任桑顿产生的感情真挚而深厚,在桑顿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入荒野,回归狼群并最终成为狼群之首。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我觉得最让我感动的就是巴克对困难的不屈服,再艰难的长途跋涉中,巴克与他的同伴们吃尽了苦头,但为了主人,他还是尽自己的努力完成任务。一路上困难重重:被爱斯基摩犬强取食物,互相厮杀;被斯皮茨的狡猾欺负……

  我们的人生不是也是这样吗?有时风风火火,又是历经困难,有时被欺负,有时跌入低谷。我们只有不断努力,不断克服坎坷,才能走上人生的正道,才能获得最终的成功!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300字5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叫《荒野的呼唤》,十分好看。

  故事讲的是:有一只狗,叫巴克,它既遗传了它父亲——一只圣伯纳德种巨犬的威严和体重,也遗传了他母亲——苏格兰牧羊犬的灵敏与机警,一开始,他只是陪它的主人、主人的孩子们玩耍,日子过得很不错,但是好景不长,巴克被园丁卖给了狗贩。被卖出的巴克很不情愿听狗贩的话,想要咬他们,结果,一个胖子拿着根木棍,打了巴克一顿,巴克明白了:在那里,强者为王!巴克一次一次被卖出,最后,在巴克被它的主人扔了,巴克病倒在雪地上,桑顿发现了巴克,并且救了巴克,还和巴克成为了好朋友,桑顿对巴克很好,有一天,桑顿发现了金矿,就全部搬了回去,可恶的印第安人,在中途看见了金矿,就杀了桑顿,巴克很悲哀,就咬死了所有印第安人,加入了狼群。

  这本书告诉我:在这个肉弱强食的社会里,我们要是自己变强,不受别人欺负。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300字6

  这天,我看完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它使我懂得了许多知识!

  这本书讲了一只名叫巴克的狗的故事。巴克经过礼貌的教化,一向生活在美国加州的一个温暖的山谷里,之后被卖到了北部寒冷偏远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它目睹了强者与弱者之间的冷酷无情和生死争斗,于是它为了生存,它学会只求活命,不顾别人的原则,变得十分凶狠,机智。最后,在|||森林狼群的呼唤下,巴克狼性复萌,逃入丛林,从归荒野。

  我们看到人们的勾心斗角觉得疲倦,对争吵与打斗觉得残酷,但是当这样的情形发生在狗的身上时,我发现,不只是人类,每一个群体中间都存在一个生存法则,是的,就是胜者为王,人类社会,你争我夺,这是礼貌人生存的法则,而在动物界,那就是弱肉强食。

  巴克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里它感受到它体内某种叫力量与野性的东西在慢慢复苏,靠悲悯与施舍是不能生存,要想给自己生存的空间,就务必让自己不断变强,变厉害。

  从最初的温驯变成最后的野蛮,若巴克持续最初的服从,也许巴克早就死在了贩狗人的棍子下,我深深的震撼于在它那温驯的表面下那不断苏醒的本性。

  这本书使我了解了动物之间的故事,之间的争斗。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300字7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叫《荒野的呼唤》,非常好看。

  故事讲的是:有一只狗,叫巴克,它既遗传了它父亲——一只圣伯纳德种巨犬的威严和体重,也遗传了他母亲——苏格兰牧羊犬的灵敏与机警,一开始,他只是陪它的主人、主人的孩子们玩耍,日子过得很不错,可是好景不长,巴克被园丁卖给了狗贩。被卖出的巴克很不情愿听狗贩的话,想要咬他们,结果,一个胖子拿着根木棍,打了巴克一顿,巴克明白了:在这里,强者为王!巴克一次一次被卖出,终于,在巴克被它的主人扔了,巴克病倒在雪地上,桑顿发现了巴克,并且救了巴克,还和巴克成为了好朋友,桑顿对巴克很好,有一天,桑顿发现了金矿,就全部搬了回去,可恶的印第安人,在中途看见了金矿,就杀了桑顿,巴克很伤心,就咬死了所有印第安人,加入了狼群。

  这本书告诉我:在这个肉弱强食的社会里,我们要是自己变强,不受别人欺负。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300字8

  《荒野的呼唤》出自美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杰克伦敦之手,全书讲述了各大报刊大肆刊登人类在北极发现黄色贵金属的消息,所以成千上万的人怀着发财的梦想奔赴遥远的北极寻找黄昏贵金属。但在北极的交通工具只有雪橇犬一种,所以强壮的犬都难逃被盗贼偷走的厄运,大法官家的狼犬巴克也被凶恶的盗狗贼运到了北极,在北极艰难的工作下,有很多的犬都牺牲了,但巴克凭着它的智慧与坚韧,逃脱了人类,开始了它在北极的新生活的故事。

  此书中的淘金人类为了金钱而不择手段的疯狂着,这样既让自己受苦受累,也让这些无辜的狗们饱受折磨,一批一批的淘金者“逼”狗拖着自己在暴风雪中前进,可他们大都是人财两空,既没淘到财宝,也累坏了自己与“盗”来的狗。

  这本书展示了淘金人类的残忍而不择手段,也反映了动物们的无助,呼吁我们要保护动物们。读完这本书,让我知道了不要过多的与凶横的`人用体力来战斗而要用智慧与他们去做持久的搏斗,它告诉我们遇事不要慌,不要轻易放弃逃脱的机会,坚持到底,总会出现转折,出现胜利。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300字9

  这本书讲的是一只叫巴克的狗,被卖到阿拉斯加,经历了种种苦难,最后回归森林,成了一名狼的首领。

  巴克十分坚强,在经历了无数困难和挫折,他一直坚强的走下去,他的伙伴陆续被杀,他坚持到了最后。巴克和桑顿的情谊很深,当桑顿被印第安人杀害的时候,布克为桑顿报了仇,还在河边默默地纪念、祈祷。这可以看出人类世界的丑恶,人才是世界上最凶恶的动物,动物对人那么好,为人类做坐骑、耕地,坐雪橇狗,古时候人们猎杀动物,是为了生存下去,而现在呢,食物都已经不用愁了,但是,人们却用杀死动物来解恨,杀死动物来比赛,这也是人类的凶残。也看人类的贪心,在这个的故事中,布克的很多主人因为贪心而死,如:第四个主人因为迫不及待得想得到金子,于是淹死在冰河里,桑顿也因为贪心,而被印第安人杀死。

  《荒野的呼唤》真是一本好书,简述了动物的世界,其实也在简述着人类的世界,简述着弱肉强食的世界。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300字10

  这个学期,我读了《荒野的呼唤》一书,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只名叫“巴克”的杂交狗,他本是大法官米勒的宠物,但一个无耻的仆人把它卖到了遥远的北方,变成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十分艰苦的环境中,他慢慢学会了大自然中弱肉强食的法则,在恶劣的环境中他学会了狡猾与奸诈,然而,他又被卖到了哈尔以及查尔斯的手中,可是他们并不会训狗,也没有野外生存的经验,最终都掉到湖里淹死了,而巴克幸免遇难。它的新主人——桑顿对它很好,可是最后还是惨遭不幸,而最后,他终于回归荒野,成为了狼群之首。

  在我们生活中,其实也会像巴克一样,当我们生活在幸福生活的时候,但命运总是变化无常,艰难、挫折层出不穷,你永远都不能掌控命运,我们要像巴克一样努力适应新环境,如果总是固执己见,最终就会跟其它来自南方的狗一样无情的被生活淘汰。

  正如段宗平对此书的评价:有人认为,这是一只狗的故事;也有人认为,这是一只狼的故事;但我觉得,这其实是关于生命力的故事,所有的生命都应该在蔚蓝的天空下张扬自己的生命力,自由而美好。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300字11

  《荒野的呼唤》这本书主要讲了:一条叫巴克的狗出生在圣克拉拉山谷。大法官米勒的房子就坐落在山谷之中,米勒是巴克的主人。而巴克却是这里的主人,它管辖着米勒的领地里所有的动物。它还经常陪大法官的儿子们一起游泳、一起打猎;也陪米勒的女儿们出去散步、烤火等,过着十分安逸而又舒适的生活。但由于一批批淘金者需要身强力壮的狗来为自己干活儿,所以巴克被交易了好多次,最后被卖到冰天雪地的北极去拉雪橇。在恶劣的环境下巴克不仅要学会了自力更生、学会了各种求生的本领。而且还要忍耐着领头狗斯皮茨的挑衅和攻击,环境造就了一切,渐渐地激发了巴克内心的野性,把斯皮茨打败了,争夺到了领头狗的地位。

  但是,在巴克奄奄一息时,却被好心的桑顿救了下来,成为了巴克的新主人,并感受到了爱的力量。可好景不长,巴克在一次捕猎回来时发现它敬爱的主人被印第安人杀害了,巴克的野性被完全激起,愤怒地为主人报了仇,并独自步入茫茫森林,汇入了狼群。

  读了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动物的喜怒哀乐以及动物和人类之间的感情,也让我明白了在遇到困难时不能退缩,要勇敢去面对、去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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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文读笑傲荒野有感

1. 读荒野飞盗有感作文

从前有这么一句话叫“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我非常赞同这句话,因为我觉得纵然你读再多的书,没有走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这是没意义的!我最近就在看一本非常好看的书,这本书叫做《荒野求生》,是英国著名求生专家贝尔·格里尔斯写的,他还是一个非常厉害的探险家!他用梦幻的手法把自己多年在野外积累的求生技巧一一写到了《荒野求生》这一套书里。

我为什么这么着迷这一套书呢?因为我长大想当和贝尔·格里尔斯一样著名的探险家!想当探险家得有许多野外的求生技巧,等我长大了,我想把它们用在实践中,想去每一个陌生的地方体验野外生存的乐趣和惊险。而且,读了这一套书我还明白了一个受益终身的道理,假如在野外独自一人遇到了危险,要乐观坚强的面对眼前的困难,不放弃每一个生存的机会,因为活着就会有希望!听了我的介绍,你一定很想读这本书了呢,那就快点行动起来吧!

2. 最后的荒野读后感怎么写

有时候分不清秋天和冬天,总归是荒凉的,也是凄美的。如果每个人的视角会在一个时间尺度里反复,也会有最后定格的荒野。

漫山的荒草黄柳,任性地狂舞着季节的身姿,这是冷漠的排演,也是真实的自我释放,它们不在乎没有观众的天地。还有厚重的黄土,似乎从来没有过精彩过,风吹过飘起落定之间,一份久违的苍凉使烦乱的生活忽感身心通泰,如果这种荒野留在人生的最后,我想是最后的归宿,世间万相,无常起伏,在灵魂与现实的的过度旅途中,有一种东西始终不变,就是内心的荒野,莫名的存在,其它皆是虚相,当然这是从最后归宿来说的。

不过对于现在,用心跳面对欢乐与寂静的一切,最后的荒野都不会错过,只是在此之前,对于人生的真善美还是虔诚的,亦即爱憎分明。

3. 读沧海日出有感 五年级作文

读沧海读后感

当看完这部小说,追逐了一年多的精彩传奇终于落幕了。网上的赞誉声和诋毁声自小说开始时就没中断过,这其实也正说明了《沧海》的影响力。窃以为,尽管有种种缺憾,《沧海》仍然是一部绝对可以标上五星级的作品。无论其他作家的粉丝如何捍卫自己的偶像,凤歌作为传统武侠的第一人地位已毫无争议,甚至个人以为他已经是最接近金庸的人物,《沧海》像十四天书一样被搬上银幕指日可待。

《沧海》讲述的这个故事,如果剔除其精彩的情节而言,其实是一部讲述年青人的爱情和浪漫主义冒险精神的偶像剧。作为主角的陆渐和上一部《昆仑》的梁萧相比,并没有国仇家恨加诸其身,即便是东岛和西城三百年的恩怨,也从未陷他于两难到舍生取义的境地,这也是很多人对《沧海》的垢病所在。一部好的作品,总该在思想上有一个深度;一个大英雄,总该经历种种艰苦折磨,并不得不为大义牺牲自己的幸福甚至生命,来演绎出整个故事的最高-潮。正因如此,萧峰才是金庸书中的第一位英雄形象。陆渐在书中前后共有两个主要任务,一是解除黑天劫,二是追逐姚睛。这两者前是为了保命,后是为了爱情,无论如何,都难和英雄的定义扯上太大的边,尽管他也有偶露峥嵘,杀寇救民之举。如果说《昆仑》是英雄的传奇,那《沧海》就是普通人的故事。《沧海》的主题就是爱情,陆渐为首的一大票青年男女,谷缜、姚睛、施妙妙、谷萍儿、宁凝、左飞卿、虞照、仙碧乃至谷神通、白湘瑶、宁不空。.向我们演尽了爱情这一古老而美丽的命题中的所有悲欢离合。当然有一个人除外,那就是大BOSS老万了-_-。结局凤歌也敢于以喜剧收尾,摆脱了以悲剧赚眼泪这一在电脑RPG游戏中已经泛滥的手段。要说《沧海》有什么突破,我觉得这就是最大的突破。《昆仑》是标准的传统武侠,是模仿金庸的,这点凤歌自己也承认。英雄的宿命、国家的恩怨、破碎的爱情、阴谋家的翻云覆雨,这些都是金庸小说中最精彩的元素。可是如果是写普通人的爱情故事,这些元素都不允许作为主要话题呢?金庸小说中有这样的长篇吗?我想了一遍,只有《白马啸西风》有点相似之处。悲剧易写的感人而喜剧难,矛盾巨大的主题容易写而平凡的难,这是有过写作经历的人都知道的道理,而在《沧海》中,甚至没有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大奸大恶,宁不空,狄希等人与其说可恶,实则可怜。能将这样的故事写的如此精彩动人,才说明凤歌确实是突破了自我。

当然没有矛盾也就没有故事,因此凤歌不得不制造了东岛西城三百年的恩怨情仇并塑造了万归藏这样的超级BOSS。万在整部书的活人中显得十分突兀,因为只有他的感情世界是空白,只有他的人生目标是英雄的追求。陆渐只想与爷爷和阿睛过幸福的小资生活,谷缜先成为一方巨商,后争得东岛之王,其实只是因为他的好胜心强(聪明人总是好胜的),以及难以推卸的责任到了头上,他们两个本来就不该也不配成为万的对手。这样其实人物和情节就非常难处理,凤歌已经尽力做的出色了,但还是难免留下种种缺陷,这里面可能也有赶稿的原因。说《沧海》虎头蛇尾的人不少,个人感觉这确实也留下了遗憾,很多东西能写的更精彩的却没有展开,最典型的就是环球之旅部分明显有缩水,老万的死也有点让人难以接受,海之道甚至没有完整的进行诠释。若凤歌能进行一次认真修改,相信《沧海》才会进入最经典的行列。

抛开作品的内涵和深度不谈,《沧海》的故事性我认为超越了《昆仑》,甚至不输给金老的任意一部作品。凤歌深厚的文学底蕴和鬼斧神工的创造力将一部爱情偶像剧塑造成为了一部超级精彩的史诗般传奇。周流六虚、黑天劫、潜龙、西征欧洲,横绝沧海。..很多人认为《沧海》超越了传统武侠的界限,让人难以接受,但其实传统武侠中的武学、丹药、兵器等又何尝不是想像的东西?武侠本就是成年人的童话,只要足够精彩而又不失理性,就让我们高呼:让幻想主义来的更猛烈一些吧!《沧海》的缺陷也是明显的,故事框架过于庞大,以及上面所说的赶工的问题,尽管凤歌的驾驭能力已经可以说是超强了,但在主干完整的情况下,细节仍然存在各种各样的不足。俞大猷和戚继光的戏份都不足,在日本的故事所留下的伏笔没有展开,西城八部,东岛五尊中都有过于NPC化的角色,等等等等,不一而足。不得不承认,凤歌的文学和国学造诣和金庸比还差距甚远,即便金老的作品中,也并不是每一部都能做到在情节上淋漓尽致,丰腴适中。凤歌还年轻,我们有理由期待未来有更精彩的作品面世。

4. 作文;读《》有感,26o字左右

在图书馆里我看到了《命运之上》这本书,好奇心促使我打开了它。

刚打开它,我就被主人公——刘大铭哥哥那不向病魔屈服、顽强的意志力深深地吸引了。一整天,除去吃饭我没有离开书本,一口气看完了这本书。

这本书以时间为序,生动形象地描述了刘大铭哥哥十九年来,一面顽强的与病魔作斗争,一面认真地学习。在十一次大型手术,多次小型复位手术,两次与死亡擦肩而过的求医路上,塑造出了一个热血的灵魂,他向生活发出呐喊,时刻想着挣脱命运的镣铐,走出了一条属于自己的路!

这本书是刘大铭哥哥讲述自己求医复康的故事,因此,文笔细腻、真实,简短、精练的语句即讲清楚了事情真想,也透着他与病魔做斗争的坚强,透着他对健康的向往。5岁起他就开始做手术,从他有记忆时起,形成了一种意识——只能老老实实地坐着,不能摔倒,不能淘气,不能玩。能够和伙伴们一起上学、打篮球、玩耍……多么普通的要求,对于刘大铭哥哥来说却是天方夜谭。尽管这样他没有向命运屈服,他11次获国家级文学奖项……这使我这个健康人感到很是羞愧。

刘大铭,这位不幸的少年,他虽然没有健康的身体,却有着常人所没有的坚强,如同一名勇敢地战士,与坎坷的命运做着一次又一次的决斗,他是生活的强者,让我为之震撼。想想我自己,因为说话不够流畅、眼睛高度近视,在无数个黑夜我曾咒骂命运如此对我不公,我的人生怎么没有风采?多么不应该呀!

读了《命运之上》这本书,让我深刻的认识到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脚下的路是自己走出来的。我要勇敢地面对一切,努力地走出自己满意的人生。

5. 作文 读泰戈尔诗有感

化作飞鸟,哭着飞翔

——读泰戈尔《飞鸟集》一则小诗有感

如果你因失去了太阳而流泪,那么你也将失去群星。

跌倒在无人知晓的角落,只能一个人独自残喘、流泪。绝望无助涌入心田,如洪水泛滥之时的撕心裂肺和之后的混沌不堪。思路混乱,问自己人于世界如此渺小,为什么小这么卑微地活着?眼泪凌乱了发,发丝若自悲自怜的心情,在脑海中翻腾、叫嚣着。就这样心里痛哭着度过岁岁年年……或许你还不知道,或许你早已明了,但是如果你还是像曾经的我一样,沉溺在充斥着痛楚的海,我想告诉你:

如果你因为太阳而流泪,那么你也将失去群星。

他们都说太阳是如此这般的美丽,时而望着自己手心里的太阳微笑。而我们呢,望着别人手中的太阳沉默,继而再沉默。最终没有了梦想,失去了希望,其实这个时候,只要你静静依着窗棂看看远方,就会知道,我们还拥有这星星,群星的闪耀。没有人可以办到失去挚爱而不会心痛,可宛若我们化为飞鸟,哭着飞翔,那我们的世界便会变得光芒万丈。

飞鸟,拥有人们妒忌的翅膀,这样我们可以站在高处看向远方,通向梦的道路清晰明朗,就算脚下是曲折的迷宫,我们也可以不用彷徨。

哭着,却飞翔,或许跌跌撞撞,可是我们不会停止地走在成长的路上,羽翼渐渐褪去了迷茫,很弱小,也足以带着我们走向喜悦的天堂。

如果我们已经错过了闪耀的太阳,那为什么我们还不抓住天空的群星。会觉得难堪么?因为我拥有的只是一颗微小的星星。为什么不想想,如若我们连星星都没有细细品味的话,我们情何以堪?星星,真的很渺小么?其实它有着太阳无法比拟的平和,让人们一直想望着它,守着它;它有着太阳无法涉足的团体,挂在天边眨呀眨不只是佳话。茫茫宇宙中,星星们在等待,等待我们的到来。因为只有我们才能用我们的美丽画出了一颗独一无二的星星,属于一个人的星星。

让我们一起化作飞鸟,哭着飞翔。因为我们的那颗星星还是不远处发光,等着我们去点亮它的光芒。

6. 观《诵读者》有感 作文600字

是千古美文……“经典”虽然看上去年纪一大吧,其实火力旺盛的很.他流传了千百年,从“人之初,性本善”到“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由“道,可道,非常道”至“天将降大任与斯也”,从《归去来兮辞》到《兰亭集序》都熠熠地展示着它博大精深的魅力.

其中“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这句话天天挂在我口中.那就是许多人行走,他们之中必然有我的老师.这句让我收益非浅的诗句,就是出自于儒家的圣贤孔子之口.这句之所以能让我受益非浅,是因为它包含着一个哲理:“能者为师,虚心请教.”你见过高山吧?它是那样雄伟绵延!你见过大海吧?它是那样壮丽无边!山之高,是因为它不排斥每一块小石头;海之阔,是因为它聚集了千万条小溪流.如果你想具有高山的情怀和大海般渊博的知识,是否就应该善于从生活中寻找良师益友,吸收他人的点滴长处呢?这也是曹操的短歌行中的“山不厌高,水不厌深的哲理”啊!

7. 《读百篇作文有感》作文650

记得上三年级时,老师布置了一篇作文,我只写了几行,就没有什么可写的了;而且写得句子也是前句不对后句。放学后,老师帮我提了些建议,她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想写好作文,要多读书。这样对作文时有很大帮助的。”

我牢牢把她的话记在心里,回家就央求爸爸带我去图书馆买书,买了好多名著,有《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等。我一有空就看,越看越开心,《唐诗三百首》中的许多诗我也都会背。三年级时上语文课,有一次是学唐诗的,老师上完课让我们上讲台被股市。没想到,老师第一个就叫到我,我不但会背,还把意思、作者和朝代都背了出来,话音刚落,同学们就对我鼓起热烈的掌声。

同学们,你们一定认为我只要说这些吧!那么,你就猜对了,其实,我最最喜欢的是增老怪的《作文有原理》,因为有了《作文有原理》这本书,我的写作水平也慢慢提高了。每次写作文、写日记、洲际都能从良到优。我写的周记《诚实的孩子》,还被老师当做反问在班级里读给同学们听呢!

从此我总结出一条经验,词汇量要多的话,就要多充实自己的头脑,知识多了,作文也就自然而然写好了。非常感谢老师的教诲,他们是我们人生路上的启明星,引路灯。

我提议,请大家也读一读《作文有原理》一书。

8. 英雄赞歌——读《狼牙山五壮士》有感作文

舍生忘死、不屈不挠、舍生取义……《狼牙山五壮士》中五壮士那舍生忘死的精神令人难以忘怀。

文章讲述了:五壮士在掩护群众和部队主力转移时,一边痛击敌人,一边诱敌上山。子弹打完了,就用石头砸,把一批批的敌人打下去后,有一批敌人扑上来了,不愿被俘的五壮士英勇的跳下悬崖。

读完文章,我眼中充溢着泪水。五壮士难道不珍惜生命吗?他们不知道这可能会葬身于此吗?不,他们都知道,他们也珍惜生命。

只是大敌当前,他们不得不这么做。他们没有一点恐惧。

因为他们是带着中国人民的仇恨跳崖的。五壮士的精神在和平时期仍然可见。

一次,两个小学生不慎落入水中,路过的长江大学学生见状立即下水施救。最后,落水的小学生获救了,三名大学生却因水流太急,将青春定格在了那一天。

多美的花季啊!他们都是些尚未开放的花朵,怎么就这样凋谢了?但他们的付出换来的是生命,他们应该也会认为很值得吧。无论是英勇跳崖的五壮士,还是勇救落水儿童的大学生,他们的事迹会永远在我们心中,我们的心将会为他们唱着一首壮烈的歌——英雄赞歌。

每个周一,我都会为升旗仪式敲响大鼓,看着冉冉上升的国旗,心中有种说不出的自豪。当奥运健儿在赛场上拼搏,为祖国夺取奖牌、“神舟”升天……我的心会更坚定的说:身为中国人,我自豪。

9. 作文:读游褒禅山记有感

读了王安石的《游褒禅山记》以后,我忽然间想到了许多。

《游褒禅山记》是一篇以说理为主的游记,所写的虽然是一次不能尽兴的游玩,但王安石却能从这次游玩当中悟出人生的哲理,写下这样的名篇。这不由使我想到,对于身边的小事,我还是缺乏关注。其实每一件小事的背后,都蕴藏着它的奥妙,只有多加关注,善于观察,才能发现它的奥妙所在,或是哲理,或是乐趣……这就是我读这篇文章的第一点收获。

在这篇文章中,有许多名言警句,而这两句话却给我留下很深刻的印象。

其中一句为“尽吾志而不能至者,可以无悔矣,其孰能讥之乎”。这句话告诉了我们做一件事所应持有的态度,这就是要“尽吾志”。一个人不可能每一件事都取得成功,但是不管最终的结果如何,我们都应该尽我们最大的努力把事情做好,我们都可以高声地说:“我已经尽力了,我可以无悔了!”在这里,我想顺着王安石的观点,作一些补充。尽吾志,可以无悔,并不是说可以满足。成事者,固可喜,但应该想方设法地去提升自己的能力,为下一个成功做好铺垫。而败事者,更应该从中吸取教训,争取把这件事做好。另一句话是“学者不可以不深思而慎取之也”。这句话说出了做学问的态度是“深思而慎取”。这是告诫我们不要人云亦云、以讹传讹,而是应该有怀疑的精神和考证的毅力,否则就是盲从。在生活中,对一些报道、甚至一些被认为是权威的事实要敢于怀疑,然后考证其正误,这样,我们才能在生活中清清楚楚,不为虚假所迷惑。

真的要感谢王安石,感谢他写了这么一篇文章流传后世,让千年以后的人读了仍然受益匪浅。

本文标题: 笑傲荒野的读后感大全(《啸傲荒野》读后感2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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