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姆作品《人性的枷锁》读后感4月14日早上,打开有书听书,难得去学习一本书的内容。自己去阅读,真的没有那么多的耐心。有书听书,把60多分钟的音频...
毛姆作品《人性的枷锁》读后感
感觉难度小了很多。听书是压力小一点,你不必全神贯注,不用消耗眼力,只要好好听着就行了,不用太仔细听。
平时看抖音,用小米手机自动程序,每天控制在54分钟。闲下来看腾讯视频,看动漫,看小说,更有吸引力。专门去读经典书籍真的很难。
要克服自己,养成每天听书的习惯。最近听了《人生海海》,樊登采访作者。挺有意思的。书里有你想要的答案。生活经历都是宝贵的一种财富。作者是从写日记开始的,看《麦田里的守望者》,准备去那样子写书。
《人性的枷锁》主要内容:跛足少年出生到结婚的经历。信仰祈祷脚康复,但是没有成功。失去信仰去学习哲学,后来学艺术,没有天份,看不到希望,然后去学医。陷入爱情之中,对女生A很好,但她拒绝找了另一个有钱人。有钱人抛弃了怀孕的女生A。男主又接受女生A,对她很好,但是女生A又另谋新欢乐,最终做了妓女,两人不再见面联系。
男主在感情的枷锁中。后来,男主专心谋生赚钱,之前花了太多的钱。决定当个医生,遇到一个默默对他好的女孩,他和她最终结婚,明白生活的意义。人生就是如一块地毯普通,不要对未来过于期待,而是珍惜现在的生活,感到满足。
本人现在处于30岁的年纪。一般7年,生活工作会有变动。我总是期待波动,但要学会平静地与自己相处。
1. 人要是闲了,魔鬼都会来给你找活干的。
2. 能力在志向面前太过羸弱。
3. 尽管每个人都能同样地意识到自己的身体是一个独立而完整的有机体,但绝非人人都能拥有独立而完整的人格。
4. 学校本来就是面向资质平平的孩子所建造的。世界上到处都是圆圆的孔儿,就算你是个格格不入的方头栓子,早晚也要适应其中。谁有精力去注意那些特别有才华的人呢?
5. 他看似打了场胜仗,却没有赢得些什么。现在竟忽然糊涂起来:也许输比赢更好。
6. 比起受惠者,施惠之人反而会有更强的图报心。
7. 生命中有两大乐事:思想自由和行动自由。
8. “青春是美好的”是一种幻觉,是韶华已逝之人的美梦。
9. 对享乐的追求是促使人类盲目前行的唯一动力,也正是这种放肆的欲望剥夺了所有快乐。
10. 他觉得成功既不是腰缠万贯,也不是声名远扬。到底是什么呢?他也没有确定的答案,也许阅尽世间百态或者把自己的潜能发挥得淋漓尽致就是一种成功吧。
11. 好不容易发现了自己的平庸,但却为时已晚,这才是最残忍的事啊。
12. 虽然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但前有因,后有果,生活的悲剧就在于这一连串的因果效应中。
13. 世上本无美丑,有的只是真相。对美的追求不过是感情用事罢了。
14. 但凡发生了的事情,都是无法避免的。后悔才是荒唐的行为。
15. 理智的唯一作用就是为灵魂指明道路:要想实现内心的渴望,究竟该怎么做。
16. 名声这玩意儿只是过眼云烟,是芸芸众生的幻想罢了。
17. 在这世上,最为珍贵是寻常。
18. 他发现自己每个“昨日”都在为“明日”做打算,而“今日”就这样白白付诸东流。
19. 当一个人的思想强大到足以凌驾空间与时间,那么这一世过得清明与否似乎就并不重要了。
20. 到底什么才是批评?批评具有纯粹的破坏性:谁都能破坏,但不是谁都能创造。
21. 凡是对社会有益的行为就被标榜为一种美德;而对社会不利的行为则要贴上罪恶的标签。善与恶无非就是这样来的。罪恶是自由的人们应该摆脱的一种偏见。
22. 划分长幼的往往不是年岁而是肚子里有多少墨水。
菲利普・加利生来就是跛子,自幼父母双亡,由当渔村小牧师的叔叔照应。叔叔虚伪,菲利普童年生活很不愉快。菲利普进寄宿学校后,他的残疾使他饱受同学的欺侮,因而不合群。叔叔告诉他,要笃信上帝。菲利普祈求上帝治好他的跛足却毫无结果,这使他对上帝感到极大的失望。叔叔指望他上牛津进修神学,他却坚持要去德国学习。18岁的菲利普进了海德,在那里学习。以前他觉得不信神是莫大的罪孽,现在他看到他的一些无神论者朋友道德很高尚,因此他下决心不再信仰上帝。菲利普从德国回来后,与年龄比他大一倍的一个老处女发生了关系,因为他觉得一个20岁的人理应有点爱情经验。但菲利普立即感到后悔,他去了伦敦,当了一年会计,又去黎学美术。由于缺少天赋和钱,两年后他又回到伦敦,开始学医。
不久,菲利普遇到一个漂亮、轻薄的女招待米尔德丽德,迷恋她而不能自拔。然面当他求婚时,米尔德丽德毫不客气地说她准备嫁给另外一个人,因为菲利普钱太少。菲利普对她又爱又恨,神经差点崩溃。后来菲利普遇到一个单身女作家诺拉,她虽贫穷,长得也不好看,但开明得体,两人成了情侣,一时菲利普感到很幸福。可不久,米尔德丽德受骗后,带着身孕,一文不名地回到了伦敦。菲利普立刻狠心地抛弃了诺拉,为米尔德丽德花了大量的钱,但她的报答是跟一个菲利普当做好朋友的男人走了。于是菲利普强迫自己加倍努力学习。在实习医院里他结识了一名叫索普·阿瑟尔尼的青年,与他成了好朋友。一天晚上,菲利普在街上意外地又见到米尔德丽德,她已经变成了街头妓女。菲利普出于怜悯,把她和她的孩子安置到自己家里。米尔德丽德设法与菲利普恢复爱情关系。但菲利普坚持与她朋友相待,最后米尔德丽德狂怒地大骂起来。她又一次离开菲利普。菲利普后来破产了,正在他挨饿时,索普一家把他接去住,还给他弄了个工作。
菲利普30岁时,叔父死了,留给他一笔钱,他这才完成医学课程,拿到了文凭。他想去当船医,周游世界。可他发现索普的大女儿萨拉已经长大成人,萨拉一直暗暗地爱着他。 这时菲利普突然醒悟:他一生波折,老是在期待中生活,从未有过正常生活,现在他应生活在现实中。 因此他和萨拉结婚,一起到小渔村去定居。
#读书笔记#传记#情感经历
编辑时间:2021年4月14日
修改时间:2021年4月24日周六下午
作者: [英] 威廉·萨默塞特·毛姆
出版社: 江西人民出版社
出品方: 果麦文化
原作名: Of Human Bondage
译者: 张乐
出版年: 2021-5
页数: 664
定价: 68.00元
装帧: 平装
丛书: 果麦·外国文学经典
ISBN: 9787210082903
傲慢与偏见英文读后感1000字
傲慢与偏见英文读后感1000字5篇
《傲慢与偏见》这本小说描写了傲慢的单身青年达西与偏见的二小姐伊丽莎白之间的感情纠葛。读完这本书,就让我们围绕它,来写一篇傲慢与偏见英文读后感1000字激励自己吧!你是否在找正准备撰写“傲慢与偏见英文读后感1000字”,下面我收集了相关的素材,供大家写文参考!
傲慢与偏见英文读后感1000字篇1
我第一次读完这本《傲慢与偏见》是在小学,当时的我觉得这本书晦涩难懂,到头来也只是佩服达西被拒绝后,能够改变态度进行第二次告白的勇气。时隔几年,再次捧起这本书,竟让我耳目一新,着实有种“书别三秋,当刮目相待”的意境。书中无论是一波三折的爱情故事,还是丰富鲜明的人物性格,都让我觉得意犹未尽。
故事描绘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在那个讲求门当户对的英国乡村,“傲慢”和“偏见”成为了使伊丽莎白和达西爱情的绊脚石,但即使是处在21世纪的我们,就能保证不被这样的第一印象先入为主了么?我们往往被自己的主观印象所驱使,过早的给他人放上一个标签,而造成了许多彼此之间的误会。但这个“第一印象”并非不可改变。
达西的“傲慢”使伊丽莎白对他产生了“偏见”,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伊丽莎白拒绝达西求婚时,达西说的一句话:“要是我耍一点手段把我内心的矛盾掩饰起来,一味地恭维你,使你相信我无论在理智方面、思想方面以及其他各方面,都是对你怀着无条件的纯洁的爱,那么也许你就不会有这些苛刻的责骂了。可惜无论是什么样的伪装,我都痛恨。”,虽然他们的爱情充满了曲折,但是达西和伊丽莎白在爱情面前都选择了坚持真实的自己。时隔几年再次捧起这本书细品,发现奥斯丁在塑造人物形象时,极少有好人坏人的区分,更多的是聪明与愚蠢的区别,女主人公便是理智,活泼的象征,作者常常借用伊丽莎白的口表达自己的见解和看法。书中的伊丽莎白是灰姑娘,她最终获得了真爱和幸福,但细细想来,她也没有能逃脱奥斯丁设定的带有金钱性质婚姻的怪圈,这就不得不说书中的另一个人物——韦翰。
比起在爱情中达西的真诚,韦翰却是一个十足的流氓,他自恃外表俊美,把自己伪装成一个“绅士”,一心想通过婚姻发家致富,以不与丽迪亚结婚为要挟,向达西敲诈了一笔客观收益。而一向理智,聪明的伊丽莎白,即使面对韦翰漏洞百出的辩解,却也是被韦翰牵着鼻子走,即使这样我也并不认为伊丽莎白是一个“愚蠢”的人。毕竟因为思想上对达西“傲慢”的先入为主,使伊丽莎白对达西产生了偏见,而韦翰不同于达西的翩翩君子的风度,让伊丽莎白着迷。但韦翰却为了金钱而出卖了自己的灵魂,灵魂即已被出卖,那韦翰又怎么获得幸福呢?而伊丽莎白也通过自己的反思和达西的解释,放下了对达西的“偏见”,完成了灰姑娘和王子爱情生活的美满结局。“知人知面不知心”人心难测,我们在看待一件事或物时,不应该只凭自己的主观臆断,也不应该以貌取人。要用真心去对待他人,才能赢得真心,那么“傲慢”“偏见”就不会成为彼此之间的隔阂。
这本书表面看起来奥斯丁用诙谐,活泼的语言描绘了一个英国乡村灰姑娘的故事,可随年龄的增长,阅历的丰富,会发现奥斯丁幽默的语言下包含了多少人情世故。小学的我,初中的我在这本书中读到了完全不一样的真理,不知大学的我,有了婚姻的我又能读出怎样的收获。好书经得起时间的考验,书别三秋,当刮目相待!
傲慢与偏见英文读后感1000字篇2
关于一个傲慢与一个偏见的人,我很好奇他俩怎会结合?可能幸福多久呢?
书信的阐述足以证明达西和丽萃有许多共同点:
1、都善于隐藏即是成熟的意思;
2、他俩身边人都有一些所谓的家丑不可外扬的秘密经历;
3、达西有个总给他制造麻烦顽劣不堪的威科汉姆,而丽萃总为母亲和妹妹的表现感到纠结;
4、他俩都能心有灵犀似地退一步自我反省;
5、他俩都是那种能让生活轻装上阵,都尊重生活让自己能走向丰富和高贵的人;
6、俩人的改变最终都抛开名利,让内心清静后,生活也开始进入那无上的境界。
7、达西比丽萃责任心重,因丽萃所处的环境及条件在处理麻烦事上不像达西都支出许多金钱。
达西喜欢丽萃也是很自然的事,俗话说“有钱能使鬼推磨”。这一对人的婚姻可以为其他三对婚姻起着重要作用。
刚开始丽萃似乎是习惯了在乡下住。
当她有机会在达西家里游览接触了新环境和人时,丽萃的心里开始有了变化,开始倾听生命中到底要什么,她更多地想追求物质上的享受和愉悦。当人被这种物质的欲望所支配,财富刺激着人的敏感神经左右人的价值取 向,这也成为了衡量能力与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准和自身价值的体现。到显得达西挣脱名利的羁绊,从牢笼般的生活中解放出来。可能他俩之前也是彼此接受向对方学习。
达西和丽萃的婚姻是现在‘富二代’和豪门贵族典范。
吉英和彬格莱先生的婚姻,如同现在的真爱,他们在友情作为基础上会很牢靠。
科林司夫妇的婚姻很实在,像如今70和80后典型的婚姻。
威科汉姆和丽迪雅的婚姻像是凑合着似的,这对婚姻简直是的典型‘穷二代’。这些是多么好地印证了我们所处的社会环境。不同性格取向,经济条件、血统高贵、等,都决定了伴侣的层次。但班纳特小姐们的表现显然
各占优势,有非凡的美貌和性情,有的是年幼无知闯出出乎意料的事。
傲慢与偏见英文读后感1000字篇3
“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这句话相信大家都十分熟悉。意思是:不能以貌取人,要看清楚人的内心,而海水也是不可以用斗来测量的。自从读了《傲慢与偏见》这本书后,我对这句话有了更深刻的体会,也让我更好地看清了整个世界。
这本书讲了一个中产阶级家庭里五个女儿的感情和婚姻。大女儿姬安,与富家公子宾利感情发展得很顺利,可是中间却出现了波折。二女儿伊丽莎白对达西村有严重的偏见,达西也很傲慢,两人明明相爱,却不断用尖锐的语言讽刺、挖苦着对方,最后,一切误会和迷团都解开了,五个女儿都有了好结果。
读完这本书,我不由得想给书中的人物评价一番:大女儿姬安温柔美丽、楚楚动人,谈吐、举止落落大方,就是性格太柔弱,做事不果断,一直犹豫不绝。二女儿伊丽莎白是一个有主见、有个性的女孩子,身材苗条,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对于任何事物都有自己独特的看法,不足的是爱凭第一印象去判断人,导致把坏人看成了好人。公子宾利天性软弱,在大事上举棋不定,需要别人的指点。他与姬安一见钟情,但是宾利姐妹看不起柏纳特太太的愚笨和姬安几个妹妹的无知,在宾利刚请方面予以阻挠。而家财万贯的达西,外表十分高傲,他第一次看不上伊丽莎白的相貌,所以对她很不礼貌,而伊丽莎白对达西不刻意迎合,一直在话语中讽刺和贬低达西,而达西不但没有产生反感,甚至还对她有了爱慕之情,在第一次求爱失败后,达西完全放下了架子,抛弃了人们的家世顾虑,最终赢得了伊丽莎白的芳心。
书中还描写了三女儿丽迪娅,她追求外表英俊潇洒,但是好赌博、好赊帐的威肯中尉,不惜抛弃自己的名节与威肯私奔,早成了一段失败的婚姻。
在这本书中,让我懂得的的一个知识是:不要凭第一印象去看人,而是要深如她的内心世界,用自己的判断力来分辨出他是好是坏。比如伊丽莎白第一次见到达西,见他外表高傲就对他产生了厌恶之情。而她第一次见到威肯,就被他风度翩翩的气质和善于表达的言辞打动了芳心,最后才知道他是一个行为恶劣的伪君子。
其实在生活中,我们也遇到过许多这样的例子,比如也像伊丽莎白一样,光凭着外表就来判断人的内心,这样做是不能的,我门一定要看清他的真面目,才能下结论。
我相信,书给我带来的知识不止这些,我要多读书、读好书,将书中的知识转化成自己的!
傲慢与偏见英文读后感1000字篇4
早在高中的时候就看过《傲慢与偏见》这本书,那是只是觉得是一个幽默有趣的爱情故事。可是现在再来看一遍这个电影,却有另外一番很不一样的感受。
《傲慢与偏见》是简·奥斯汀的代表作。这部作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一反当时社会上流行的感伤小说的内容和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生动地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这部社会风情画式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时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
奥斯丁在这部小说中通过班纳特家五个女儿对待终身大事的不同处理,表现出乡镇中产阶级家庭出身的少女对婚姻爱情问题的不同态度,从而反映了作者本人的婚姻观:为了财产、金钱和地位而结婚是错误的;而结婚不考虑上述因素也是愚蠢的。因此,她既反对为金钱而结婚,也反对把婚姻当儿戏。她强调理想婚姻的重要性,并把男女双方感情作为缔结理想婚姻的基石。书中的女主人公伊丽莎白出身于小地主家庭,为富豪子弟达西所热爱。达西不顾门第和财富的差距,向她求婚,却遭到拒绝。伊丽莎白对他的误会和偏见是一个原因,但主要的是她讨厌他的傲慢。因为达西的这种傲慢实际上是地位差异的反映,只要存在这种傲慢,他与伊丽莎白之间就不可能有共同的思想感情,也不可能有理想的婚姻。以后伊丽莎白亲眼观察了达西的为人处世和一系列所作所为,特别是看到他改变了过去那种骄傲自负的神态,消除了对他的误会和偏见,从而与他缔结了美满姻缘。伊丽莎白对达西先后几次求婚的不同态度,实际上反映了女性对人格独立和平等权利的追求。这是伊丽莎白这一人物形象的进步意义。
从电影中可以看出,伊丽莎白聪敏机智,有胆识,有远见,有很强的自尊心,并善于思考问题。就当时一个待字闺中的小姐来讲,这是难能可贵的。正是由于这种品质,才使她在爱情问题上有独立的主见,并导致她与达西组成美满的家庭。
在《傲慢与偏见》中,奥斯丁还写了伊丽莎白的几个姐妹和女友的婚事,这些都是陪衬,用来与女主人公理想的婚姻相对照。如夏绿蒂和柯林斯尽管婚后过着舒适的物质生活,但他们之间没有爱情,这种婚姻实际上是掩盖在华丽外衣下的社会悲剧。
该影片中另一个感动的情景那就是伊丽莎白和她父亲的对话。班纳特先生并没有象她的妻子那样以金钱来衡量一个人,而是要伊丽莎白跟着自己的心走,并且鼓励她去勇敢地追求自己的幸福。这在当时已经很不容易了。
伊丽莎白,五千金中最有才华的一个,她以自己的尊严诠释了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一个完美女神的写照!
傲慢与偏见英文读后感1000字篇5
在好朋友的极力推荐下,我买了英文原版的《傲慢与偏见》,花了几天的时间努力的读完了。一见倾心!当然名著也不是毫无瑕渍的。在喜欢的同时我也萌生了很多的想法。
先说说我发现的优点吧。从风格上看,它有与众不同之处,这是毫无疑问的。大多数书都是从男性的角度来写,即使是《简爱》和《呼啸山庄》这样以女性为主角的小说,也基本上从男性的角度去诠释,而《傲慢与偏见》则明显地充满了女性思想色彩,包括世界观及生活方式。这一点在写作内容上得到最好的体现:假如是男作家,写作的作品大多具有惊险色彩(只是强弱的问题),而本书中,最激动人心的一段也不过是威克姆与伊丽莎白之妹私奔(而且结局并不悲惨),作者能想到的最恶劣的行经也只是一些人与人之间的简单欺骗;贯穿全文的一件事就是母亲如何嫁女儿。这一系列的事实,都表现了这本书的女性化,而这类书在那个时代当然极少,所以我认为这是本书极大的成功之处。
一部好的小说应当可以反映一个时代的风貌,就这一点而言,此书也表现得相当成功。读了这本书,头脑中不难形成当时欧洲女性社会的状况——所有女子都以嫁出去作为一种荣誉,而不管嫁给谁,婚取成了妇女唯一的人生目标,真正的感情既少见,又难以被理解,作者深刻揭露与批判的正是这些。
谈到缺点,我想与其他书作比较:就利用语言的能力而言,它不如《基督山伯爵》;就故事的曲折丰富性而言,它不及《乱世佳人》;就表现社会显示的高度而言,它不及《高老头》;就人物心理描写而言,它不及《红与黑》。但毕竟这些缺陷很大程度上是由它要描写的社会现实决定的。
读完这本书,我想将它与《乱世佳人》进行对比。这两本书在故事内容、情节发展上太相似了,就连人物也如出一辙:伊丽莎白对应斯佳丽,达西对应瑞德,宾利对应维希利,简对应媚兰。前两者间关系由感情封冻到暖化,再到强烈;后两者的感情始终如一。唯一不同之处就是,《傲慢与偏见》以和平为背景,后者以战争为背景。试想,让宾利处在乱世,他必然会与维希利一样落魄。
在感情的激烈斗争与转化上,这是无法比拟的。《乱世佳人》以战争为背景,那么感情的冲突自然容易表现,而这些是《傲慢与偏见》无法轻易达到的艺术效果。对整场战争及战后的社会问题,《乱世佳人》也都表现的很成功,于是这本书的境界也就由儿女私情升华为对国家、对社会的深刻思索,这是《傲慢与偏见》匮乏的东西。
从整本书的艺术性来看,《傲慢与偏见》的确不如《乱世佳人》。但这在深刻思索后的确不难发现,也不难理解。奥斯丁作为女作家确有她对艺术感悟能力的局限性,这是可以原谅的。所以至今我还是坚信,《傲慢与偏见》的确有很多过人之处,毛姆将它列为世界十大著名小说之一是有道理的。
黑布林园会与六便士的英文读后感
黑布林园会与六便士的英文读后感看过《月亮和六便士》后,我一直笃信作者毛姆不仅是一位伟大的作家,而且也是一位很伟大的心里学家。尽管在此之前,同时在此之后,我并没有看过有关毛姆的简介,我的这份笃信我是很坚定的。这本书对人的心里的细节描写及为何会产生这种心里的分析,让我十分震撼,以至于我到现在心中翻起的那份波浪还没有得到平静,甚至是连语言这个我最为熟悉的东西我都不知道如何说了。尽管这本书给我带来这么强大的震撼,以至于我都不能好好的说话,但是我还是觉得应该写一下自己的感受。
看完整本书后,我最大的感触是“我”认为查尔斯。思里特克兰德寻找到的不是自己,而是一个新的灵魂。对这句话,感触颇深。一直以来,身边的每一个人都在告诉我要做自己,要做真正的自己。于是我以为只要我做到了自己,显示出自己独特的个性与才华,我便可以一鸣惊人,成为万众瞩目、名留史册的人物。可是当我看见这句话的时候,我突然明白事情似乎并不是自己想象的那么简单。“我”亲身经历与感受到了斯特里克兰德的事迹与存在,“我”看着他抛弃妻子,看着他又如何伤害对自己最真的朋友,这样一个未被社会传统价值观的人为何能够取得这么伟大的成就?心中很震撼!也就通过作者不断的记述并且引起潜意识的问题,我突然意识到一个伟人之所以能够成为一个伟人,他在成长中必须要做一些违背社会道德的事情,他们抛弃以前的生活基础,被人们认为是个不折不扣的疯子及社会道德败坏的人。但是他们在做这些时候,早就已经忘却了社会道德对他们的审判,他们心中有的只是一个新的灵魂。但是这个新的灵魂在他们刚抛弃以前生活基础的时候,还没有成行,还不足以让这个新的灵魂发挥到让世界为之震撼的地步。于是他们需要继续磨练,需要在社会里面辗转,寻找一处真正适合他们新灵魂居住的地方。这样他们才能创作出不朽的价值。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
品味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了许多感想,需要好好地就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读后感了。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读后感呢?以下是我整理的《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1原来听说这本书在讲月亮和六便士,在讲梦想和现实。读了之后想的更多的是人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我也有曾逃离社会,逃离责任的时候,但我终究安定下来,有了家庭有了老婆孩子。就像许多人一样,他们想逃离社会,逃离负担,去追求真正的自我,有很多人付诸行动,但最终,绝大多数人仍然会回归社会。
也许是人类的本性无法脱离社会,也许是如今的社会难以找到像大溪地那样的地方,也许是他们的追求和梦想不够强大。主人公的所作所为让我们厌恶,因为他打破了社会属性,让人不满和不安,但他的追求又在打动我们,因为我们每个人的内心都在向往作为自然人最纯粹的追求。他的前半段经历是作者亲眼所见,而后半段经历是旁人回忆。
前后的表现有蛮大的差别,也许是时间的磨砺改变了他,也许是旁人的回忆回忆美化了死者,我更倾向于他找到了适合自己的环境,大溪地更接近自然,远离社会,缓解了他的焦虑不安,他最终再次结婚,说不上感情深厚,但至少回归了社会属性,他并非完全的回归自然回归野蛮,他只是不适应之前的环境,不喜欢过去过多的社会属性的束缚,他仍是会需要社会的人,只是要找到合适的环境,才能让他平衡他的追求和梦想。也许我们每个人也都在寻觅,最适合自己的,能平衡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平衡点。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2《月亮与六便士》——听起来是个很诗意的名字,但里面的内容琐碎多于诗意,斯朱兰的一生也不是诗意的一生。
首先是“我”这个人物,有点啰嗦,叨叨了很多无关的事,硬着头皮看完漫长的铺垫。后面“我”对一些人的描写也过于拖沓。阅读起来不大痛快。
其次是画家,在别人眼里或许是个疯子,而不是天才。放弃了自己原来的工作,一心想要追求“月亮”。作者通过“我”将斯朱兰各种事迹串起来,初看实在觉得画家是个自私的人(作为一个俗人的眼光),如果是因为追求理想,对所有事都无所谓,不受欲望的支配,大概人设会更接近我们对“好人”的认知。但是偏偏是个高傲的人,夺别人妻与屋的行为实在无力接受。看到别人说的一句,“渣男就是渣男,不因为他最后成功了,就洗白”,蛮认同的。这样子的想法,直到他和最后一个妻子,生活在岛上,才感受到斯朱兰的追求。对他的反感才有所减轻。(那部分需要细细体会啊。)
最后是对书中斯朱兰的三个女人的描写印象深刻,一是第一个妻子宁愿他有外遇也不愿接受他为了画画而丢下家庭。第二个女人因斯朱兰对她有吸引力而产生恐惧,最后又飞蛾扑火般的走向自杀的道路。第三个女人是做到不打扰他,但在他病的时候那种“他是我男人,我是他女人”的决心蛮令人心动的。
内容跟朋友所说的差不多,但是由“我”说出来蛮意外的。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3满地都是便士他却只看到月亮。
如果有哪位作家,读他的书便仿佛真切地与他对话,那么这个人一定是毛姆。每每读他的书,都像有人拿一把大铁锤敲击我的灵魂直到它脱离我身体的桎梏站在离我不远的地方审视我窥探我拷问我。这种灵魂震动的感觉让我清醒让我震惊让我窃喜也让我迫不及待想要读完一本书。
1、命运是多么神奇的东西,当你或者体面的生活儿女双全家庭美满畅享未来宁静安详的岁月时,你神奇般地被命运击中,从此开始了抛弃过去没有历史的“朝拜之路”。
思特里克兰德在他生命的前四十年就过着这样世人眼中的舒坦生活直到他水溺在艺术这片池塘里。仿佛一切突如其来……
2、故乡,从不是你出生的那个地方。有些人被随意丢在一个什么地方出生成长,从孩提时代就已经非常熟悉的一条条蜿蜒的小路,一排排整齐的房屋,对他们来说不过是旅途当中的一个客栈。他们,一直在思念且寻找一处自己也不知道在哪里的家乡。如若找到与他们而言便是得天独厚。
3、大多数人是被枷锁束缚住的,功名利禄就是隐形的最有力的锁链。过着自己喜欢的生活,放弃名利,远离世俗,与世无争,难道就是没有追求?相反,做一份体面的工作,年入百万,娶一个漂亮老婆就是生命的全部意义了吗?我从来不相信路,我只相信我自己的心。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4“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月亮象征着不受羁绊的自由与理想,而六便士则象征的是残酷的现实与世俗的物质。
小说主要讲述了人到中年、事业有成、家庭生活幸福美满的证券经理人查尔斯,突然间抛妻弃子,离家出走,远赴巴黎,只为了追求自己心中的绘画梦。而在他追寻梦想的路上,他丢弃了六便士,一路上贫困潦倒,遭受病痛折磨,险些丧命;最终在一个孤岛上染上麻风双目失明,却依旧坚持绘画。最终在她的生命走到尽头之时,他让妻子将他完成的作品全部烧毁。他一生都致力于创作,始终坚守梦想。
《月亮与六便士》通过这样一个故事来告诉我们:要懂得取舍,学会坚持。坚持梦想是最简单也最难去执行的追求,我们每个人都有对于爱好的追求,但我们太容易被外界环境事物所打扰,受到干扰。我们在生活中总是希望能有所收获,因此不断进行目的性的索取。我们努力学习,为考出好成绩而没有投身于知识本身;我们坚持运动,希望能保持健康的身体,而忽视了运动本身的乐趣。在很多时候,我们都过于追求物质世界的丰富多彩,而忽视了自己内心最根本的需要。
在这本书中,勇气也是我们应当拾起的东西。我们习惯于追求安稳,哪怕普通与平凡,也希望能有稳定的生活;我们习惯于迎合世俗的眼光,我们没有勇气去迎接挑战、改变自己。但是生活的意义就在于放弃过去,挑战自我。我们应当能够拾起勇气去舍弃,去追寻,去坚守,去努力!
“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我们也许做不到像查尔斯一样独善其身、置身事外,但是我们能做到的是:即使外界纷繁复杂,灯红酒绿,我们依然能怀揣着自己的信仰,手握六便士,心却依然向着月光。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5知道毛姆以及他所著的这本书,还是好多年前的事。那时候年轻,工作没压力,有点闲钱,有大把的时间,却荒废在了人人网的页面小游戏上。跟网友边玩游戏边聊天,听他说到了毛姆是他最喜欢的作家。当时还顺手百度了一下,呵呵,惭愧啊。
说实话刚开始看这本书的时候,感觉很多情景,思维是我理解不了的。我一点也不明白,因为按照中国人的逻辑思维和情感道德很多事难以接受。
然而书中对人性的刻画,对自由的向往,对遵从内心的渴望,却真想让人抛却眼前的束缚,去到那个海天一色,充斥着椰子树,大海,简陋的小木屋,只有海滩上四处游走的面包蟹和充满奇异色彩的画布中去。
这才逐渐认识到,前篇在英国法国发生的一切,不过都是对现实的批判,对人性的复杂描述的越深刻,越能体现出后面对自由的向往。
生活在北方城市里的我,从小习惯了按部就班,朝九晚五。偶尔的旅游路线,就更倾向于那种海边慢生活的城市。旅游结束,一切回归,开启又一轮的加班,客户,完成KPI。谁又能真正抛开一切,到陌生的城市,不在意住什么地方,吃什么东西,只为心中的理想而活?那种纯净的精神世界,在现在这个社会,已经太过难寻了。
只愿我们都能有更多的空间,有自己的精神追求,不在意他人的看法,能活的再快乐一些,潇洒一些,自由一些吧!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6红玫瑰和白玫瑰,鱼和熊掌,月亮和六便士。安逸的时候,想冒险。惊险连连的时候,想安逸。
很多时候,我们活在“别人认为幸福”的生活里,很多人终其一生也不敢想一想究竟什么才是自己渴望的生活。包括我,我也不知道答案。人的一生,确实漫长无比。因为,哪怕我们仅仅想安逸的过完此生,亦是多么大的难题?人生不如意,在处处埋伏,伺机而动,而我们有时候,还想要主动的去冒一点险,想去拥有一朵红玫瑰。他还说,如果把降临人世的那一刻,视为拥有全部的时间。那么现在便是在失去时间,时间已经不多矣。如此想来,我们的人生又是何其短暂!我们难得片刻安宁,干嘛要去找什么红玫瑰,为何不珍惜这白玫瑰?然而转念一想,当我们在纠结红玫瑰和白玫瑰时,纠结月亮和六便士时,说明,我们并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当我们看起来贪心无比的时候,说明我们其实迷茫无比。在清醒的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的人面前,没有红玫瑰、没有白玫瑰、没有月亮、没有六便士,只有他想要的那个活法,只有他想要的那个选择。也许,过程很苦楚。但那就是他想要的。有人问,他会后悔吗?我想说,当他得到了他想要的,或者哪怕他没得到,只要他知道自己是不断的靠近心中所想的时候,他不会在意苦楚的。
一个人,有了梦想,并且走在追逐梦想的道路上,便无所谓苦楚了。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7作家把一种性格放大到极致,让我们去体会感受每个人骨子里都有的那一点点对理想的追求。
这本书说是写于一战期间,想要给当时迷茫的人们一些鼓励,希冀人们不致于在战后对生活百无聊赖。不知道这本书对于那些人是不是真的起到指引心的作用?
看这本书的时候,很佩服斯特兰的自私,内心没有一丝愧疚波澜不惊地就抛妻弃子去到巴黎,全身心学画画。其实很羡慕,可是转念想想,现在的人有几个可以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知道自己的追求?怕是浑浑噩噩地多些。
斯特兰其实往小了看可以是力争上位的庸庸白领,只是没那么彻底,仍旧在自己的生活圈里,会为自己做一点点娱乐的事感到负罪感,但无法避免,那些事总是很克制地去做,这样良心才回安宁。
最后,斯特兰终于去到大溪地,这个地设十分符合他种种要求的地方。爱塔料理他的起居,充当他的画模,满足他自己痛恨至死的性欲,不打扰他的内心世界,事事遵从他的意见,他大概不会想到此生能遇到爱塔这样一个完美伴侣吧。
现实生活中我们并不总能像他这样美满地按着自己所思所想去过日子,但他到底唤醒了一些心底里有执念的人。
第一次看毛姆的书,书名没有在书里出现过,不知道怎么讲对这本书的感觉,可能是没有感觉吧。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8刚看这本书的时候是被这句话所打动——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读完全是却没有这句话,后来才知道这是一位评论家对毛姆的《人性的枷锁》的评论,毛姆很喜欢这个说法便作为下一本的书名,而我则是因为这句话认识了斯朱兰。
斯朱兰,引用书中的一句话就是“斯朱兰非常憎,但我们仍觉得他很伟大。”因为热爱,因为着魔,因为本能,他抛弃了一切,急速脱离原本幸福平稳的常人生活轨迹,猛烈地冲撞向未知的艺术领域。他风餐露宿,衣衫褴褛,恶疾缠身,在艺术的殿堂门口撞得鲜血淋漓,血肉模糊。你以为他很可怜?想要为他投之以同情?可是他又是不屑一切,冷血而无情麻木地对待周遭的环境。大概,他的感情全都燃烧在了那挥动的画笔下五彩的颜料里吧,他就像活在梦里,现实于他无足轻重。
因此,作为一个庸俗的时刻被“良心”监督的社会分子,我即鄙视斯朱兰的荒诞行径,冷血无情,却又不得不佩服他勇于追求那遥不可及的月亮,不顾一切的果断与坚决。如果说,艺术的最大妙趣在于艺术家的个性与生活,事实也大多如此,要成为一个伟大的艺术家,往往是性怪诞孤僻,经历种种痛苦与不幸,幸福与快乐永远与他们无关,他们是异类,是孤独者,是凭借着本能去倾注所有的热情疯狂痴迷着艺术。
月亮很美,孤傲而冷清地挂在高空,可惜我要俯身去捡那六便士了。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9“月亮是高不可及的,而六便士遍地都是。多少人只抬头看一眼月亮,又低头继续追逐六便土。”
初次拿起《月亮与六便士》,领教这句颇耐人寻味的句子后便一头扎进书中的.世界。书中的画家拥有不俗的收入,可也突然消失在人海里,放弃爵位,放弃稳定优越的生活,一意追逐他对画画的热爱。
起初我觉得他是个偏执的疯子,谁会放弃实现的生活去追逐一个遥不可及的梦想?可又转念一想:月亮是理想,是目标,而六便士是生活。世界上一心只顾着六便士的人数不胜数:疲于工作的父母,埋头苦学的学生,忍辱负重的工人……又有多少人像他一样不顾六便士去追逐散布着皎皎银光的月亮?想到这便又对画家肃然起敬了。
毛姆的文字机智幽默,画面感极强,我仿佛能透过文字看到在破落脏乱的房间里,蓬头垢面的男人拿着廉价颜料画着不被大多数人欣赏的画。
可是,冷静下来细细琢磨。满地都是六便土,只有画家抬头,看到了月亮。屈服于生活,一生都低头苦苦寻找六便士才是大当数人不可逃脱的宿命。追逐理想固然可敬,但选择安逸的生活也不可耻。正如书中所说:“成功与否取决于你对生活赋于什么意,取决于你对社会承担什么责任,对个人有什么要求。”
想到这里,我合上书本,继续解着烦琐的数学题,继续同千千万万的人争夺着地上的六便士,只是在空闲时间,偶尔抬头看看月亮。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10斯朱兰的性格是孤独的,是高傲的孤独,是让同时代的人无法理解的孤独。因为在他世界里有一个梦想,这个梦想是他对生命的最高追求,那就是艺术,于是斯朱兰离开了家乡,抛弃了别人都羡慕的工作,抛弃了妻儿,孤身来到巴黎求学。学成后为了实现梦想,孤身又到了大溪地的孤岛上进行创作,直到生命的尽头。他对生活没有要求,而对艺术的追求却是崇高的,他是要用绘画艺术把世界呈现给人们,是要用艺术把生命的意义展现人们。
斯朱兰做到了!他的梦想实现了!在我们看来,他的前半生是为生活而奔波,是为家庭为别人而活,对斯朱兰自己来说就是对生命的苟且。他的后半生在我们看来就是,他就是一个丢掉美好生活而自讨苦吃的疯子。但对斯朱兰来说那是最美好的时光!我们没法理解高傲孤独的人的世界,因为在他们眼里,生活的琐碎都是庸俗的,只有艺术才是最高贵的,于是斯朱兰沉醉了!他完全活在了自己的梦想中,活在艺术的世界里……当他完成了那幅巨作的时候,正是被病魔折磨的不成样子的时候,也是他生命的终点,他是用艺术回答了自己的追求,用艺术展现了梦想的世界。斯朱兰是幸福的!斯朱兰是快乐的!
斯朱兰死了,他留给后人的艺术财富是无价的,是梦寐以求的,他的艺术永远活在我们的梦想里!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11《月亮与六便士》是由英国作家毛姆写成,译者是傅惟慈先生。它是以法国后期印象派大师保罗.高更为原型,讲述了一位原本成功的证券经纪人,在进入中年后着了魔般的爱上了绘画。为了画画他抛弃了家庭,到巴黎去追求理想,过着困窘的生活。最终,他去了与世隔绝的塔希提岛,在那里他找到了灵魂栖息的枝丫,并创造出了许多杰出的艺术作品。
主人公思特里克兰德抛弃家庭时的无情无义与决绝让我感到窒息,在我心里对他实在喜欢不起来。加之他亲手将懦善的施特略夫的家庭摧毁。我对他更加没了好感。但同时当我读完这本书以后,我对他有了丝丝敬佩。他背负骂名,忍受困窘只为了画画,没有一个人理解他。所有的人都认为他疯了。他可以生活一团糟,他可以食不果腹,但不能没有颜料。他的前半生安安稳稳,同许多人一样。好像大街上随便一个,再普通不过了。可是,某一天这样一个普通人,他突然将他的前半生全部抛弃了,我以为他发现了自己丢失已久的灵魂,而只有画画才能满足他。他追寻的是自己的灵魂与热爱。当众望所归与他所热爱的一切背道而驰时,他选择了他热爱的一切。这,也是一种勇气。
所有的人都在追逐六便士,他却看见了映在心间的一轮明月。所以,他的画一画难求。而他不愿明月落尘,只想自知皎洁。我于是顿笔思索就像书中所说“卑鄙与伟大、恶毒与善良、仇恨与热爱是可以互不排斥地并存在同一颗心里的。”
希望大家都能拥有属于自己的一轮明月,皎皎生辉,常伴左右。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12一直知道这本书,包括那句“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也引用过,大致猜测是关于梦想和现实的故事,但最近才突然开始找来读。很少一口气把一本书给读完,愣是熬夜看完(得亏不是很长),很是喜欢。
读的快就难免囫囵吞枣,没有那么细致深入的理解。因为是第一主人公的口吻在读的时候很有代入感,作者笔下的人物也都性格鲜明立体真实,很诡异的是,即便是被描述的如此怪异自私残忍冷漠无赖的天才画家斯特里克兰,也有那些让人发笑甚至觉得很可爱的瞬间。看很多评论比较各个人物的性格,如何如何不喜欢斯特里克兰,而我却奇怪地透过文字像布兰奇或是阿塔莫名被这个天才画家吸引。可能因为极度真实的一面对现实的讽刺,也可能因为那追寻梦想的坚定和超凡意志,也可能只是因为他是天才画家而自动忽略那些性格和行为上的不足。所以对天才画家的结局还是有点唏嘘和可惜。那幅人与自然的巨作像是生命最后的挽歌,却像布兰奇的画像那样对斯特里克兰来说画完后就毫无作用,实现精神涅槃后的付之一炬,有点儿悲壮意味。
嗯,最后,我只能说“红毛”是天选之人。现实的我们无法做到斯特里克兰那般放弃一切和无视一切甚至做出有违道德伦理的事,只为心中的梦想而活。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天命,斯特里克兰的天命就是成为伟大的艺术画家,但并不是每个人的天命都是这般远不可及难以实现的存在,也可能如最后那个医生所说某种程度来说他也是某方面的艺术家——生活,大多数人的天命可能大多一致,成为一个普通人过好这普通的一生。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13《月亮与六便士》是英国作家毛姆的作品。男主人公查尔斯·斯特里克兰(以法国画家保罗·高更为素材),人到中年,一直过着平淡的日子,有着稳定的工作、贤惠的妻子、一双儿女,却突然抛家弃子,远离故乡,沉迷于对画画的执着追求,寻找他眼中的新世界。
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
查尔斯·斯特里克兰,他冷酷、残忍,抛妻弃子,独自去追求画画的艺术梦想。他无情、不懂得知恩图报,勾引德克·斯特洛夫这个给予他无限善意的朋友的妻子,最终导致布兰奇自杀身亡;但他又是令人敬佩的理想主义者,他过着苦行僧般的生活,他拒绝享受、保持清贫,专注于对艺术的追求,穷极一生,为他那备受折磨的灵魂,寻求自由的表达,他沉迷于画画时眼睛里闪烁的光芒,多么吸引人?试想,我们大部分人,庸庸碌碌的过着平淡的一生,以外界给予的眼光评判着幸福与否,受生存所迫,没有时间思考生存的意义,乏味的、无聊的过完死水般的生活。我们只看到满地的六便士,而斯特里克兰却抬头看到月亮。
感情自有其理,理性难以知晓。
于大众而言,斯特里克兰,抛弃稳定幸福的生活,回归原始的衣衫褴褛的清贫生活,追求着几乎不可能实现的艺术梦想,难以理解;布兰奇背叛爱她更甚于爱自己的斯特洛夫而选择没有前途、没有金钱、自私冷酷的斯特里克兰,难以理解;亚伯拉罕放弃圣托马斯医院的主任医生,来到亚历山大港谋求一个小差事,难以理解……这些都无从解释,做自己想做的事情,选择自己想过的生活,唯心而已。
生活,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希望我们可以听从内心的声音,眼里不止有保障生存的“六便士”,也可以有向往的生活的“月亮”——“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14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名叫《月亮与六便士》。这本书是20世纪著名作家毛姆最著名的作品,畅销了一个世纪。
当我看到书封面上的一行字时,我立刻被吸引住了: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但在阅读的过程中,并没有提到月亮与六便士,而讲的是:“我”是一名年轻的作家,在一个意外的机会遇见了银行家查尔斯·斯特里克兰。谁知斯特里克兰为了心中隐秘的绘画梦想,弃家出走到巴黎。他对世俗的一切都冷酷无情,不屑一顾,他曾迫使爱他而抛弃丈夫的布兰奇自杀。但他对艺术有着一种非同寻常,无法抗拒的热情。最终他来到与世隔绝的塔希提岛,娶妻生子,最终双目失明,疾病缠身。但他完成了一幅最为伟大的作品,但在临死前,他委托自己的土著妻子一把火烧了一切......我这才知道,月亮指高高在上的理想,而六便士指的是俗世与金钱。
毛姆把众多的写作手法运用的炉火纯青,就像他自己讲故事似的,一切似乎都那么真实与生动。我看完后,差点以为这一切都是真的,真有斯特里克兰这个人。我仿佛不在看书,而在坐在火炉边听毛姆讲故事,不禁沉浸在其中。
再看看这本书的主角,不屈不挠的斯特里克兰。他只为自己的画画理想,放弃了家庭,放弃了名誉。贫穷潦倒,疾病缠身,可从未放弃自己的理想,这就是信念,这就是真正的持之以恒!但他却没看到自己的成功。一个人有了自己的理想和目标,持之以恒,不忘初心,才能达成自己的目标,才能获得成功!斯特里克兰的品质值得我们学习!
《月亮与六便士》是一本好书,我希望大家有空看看,一定能获得心灵上的收获。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15我今天读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里面有个人物叫施特略夫。你们要是读了这本书,一定也会认为这是这本书里最倒霉、最懦弱又最善良的人。
他认为男主思特里克兰德是一个伟大的画家,尽管男主当时还没有出名,但是施特略夫很欣赏他。男主病得快死了,施特略夫就说服妻子,把思特里克兰德带回家照顾他。起初他的妻子特别反对,但是在他的一再劝说下答应了。然后施特略夫和他的妻子就无微不至的照顾男主,过了很久,男主终于好了。
这里你肯定认为男主是不是应该感激施特略夫,错!他不但没有感激施特略夫,还拐走了他的妻子。施特略夫的妻子不顾他的乞求和挽留毅然决然地离开了他。
但是施特略夫怕妻子和男主住男主破烂的屋子受苦,就自己离开,把自己的家留给了他们!
这里就更气了!一个爱的无私,另外两个心安理得的接受。他妻子接受也就罢了,男主到底是什么脑回路,不感恩还心安理得地霸占?!
更可气的是,男主根本就不喜欢他妻子,只是把她当作画裸画的道具。真是个渣男!后来他丢下他妻子跑了!没错,他跑了!丝毫没有愧疚之意!!!后来他还言之凿凿,他只是恰好需要一个画画的工具,而施特略夫的妻子正好身材好!并且说施特略夫和他妻子感情并不好!因为施特略夫见到了他妻子最窘迫的时候,是在那个时候接纳她的。
这个男主实在实在是个渣男鼻祖无疑了,但他确实又是一个追寻月亮的精神境界很高的热烈之人。啊,我这个时候都不想辩证看待问题了,这个施特略夫是不会看人吗?一个人再有才华没有人品只会成为祸害呀!
这本书虽然是毛姆的代表作,看到这里说实话有点不想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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