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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的精神读后感
论法的精神读后感
法律规制了社会的方方面面,因此不可避免的与国家政体性质原则、自然状况、自由程度、气候、宗教、法律等等都有关系,它以法律为中心,以独特方式研究和论述了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国际法学等一系列课题,特别是又遍涉经济、宗教、历史、地理等领域,讨论这些领域与法的关系,这些关系便构成本书的主旨--法的精神。遗憾的是,孟德斯鸠没有向我们明确地揭示出法的真正精神,但是,他提出了法的精神这一伟大而不朽的命题,他探索的思想进路和普遍联系的思想方法已成为人类弥足珍贵的文化财富。 我们首先看看孟德斯鸠关于“法”的认识。自然法学派代表人之一的格老秀斯曾说过,人类的本性就是理性,这理性就是自然法的渊源。自然法的效力,一不*权威,二不*强制,而是*人的理性自觉。法就是这个根本理性和各种存在物之间的关系,同时也是存在物彼此之间的关系。孟德斯鸠则认为,“从最广泛的意义来说,法是由事物的性质产生出来的必然关系。”在这个定义下,所有的事物都离不开法律。法律存在于社会之中,就不能孤立地去看法律,而必须由法律与其他事物的联系去看法律。人类受许多因素的影响,如地理、地质、气候、人种、风俗、习惯、宗教信仰、法律、政府、道德,等等,这些就构成了一个国家的一般精神。他认为,一般的法律是人类理性,各国的法律是人类理性在各个特殊场合的适用。在其对“法”所作的定义当中,虽然与其他启蒙思想家一样关注法律与理性的关系,但又有其独特之处,其独特之处就在于他是通过社会理论的构建,考察法律与理性的关系,以此来揭示“法”之内涵,即法律本质上是事物之间的普遍联系,这种事物之间的联系是人类可以认识和控制的,人类可以通过自己的理性认识社会和法律的性质,从而使法律符合正义的要求。
孟德斯鸠的“法”精神可以概括为:法是对自由的界定,法无禁止就是自由活动的范围;自由的保证在于对权力的约束,权力之间的相互制约是节制权力的唯一可行之方案;认识法律现象必须结合一定的社会现象相互之间的关系来考察;社会现象的变化源于社会内部结构中某个因素的变化,所以,法律随着社会的变化而变化,法律也可以带动社会的变化。
既然在孟德斯鸠看来,法是理性的产物,那么,法的精神中必然包含着人类对理性的终极理解。阐明法的精神对于我们是极为重要的问题。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往往只是依赖于法的工具作用,寄希望于法律能够解决我们现在面临的所有问题,忽视了法律精神所带来的对于法律坚定的信仰。
“法律与每个人息息相关,它与我们同在,从摇篮到坟墓,它是指引着我们通往目的地的途径,即使在我们已与绝大多数灵魂汇合之后,也是由法律决定着,对所留遗产可以作怎样的处置”,美国律师赞恩对此这样出色地进行了描绘。这充分反映了人类文明的现代形态对社会公共生活规范和秩序理念的特殊理解,也极大地表现了现代文明的基本内涵:法律的文明。它表明:人类社会发展到今天的一个最基本的经验性成果在于:文明必须依赖于法律观念的威力。一方面,人类文明的创生、维系都必须依*法律的普遍而有效的作用,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定纷止争、冲突解决,以确保社会控制和良好的社会生活秩序。在现代社会里,应当说这业已成为了普遍的观念:法律是有其重要的一席之地的,人们寄望于也习惯于法律下的生活,因为它是“达到美好生活的唯一可行的手段”。
但是,可惜的是人们却仅仅把法律看作是“神化”的造物,一切依*法律,一味信奉法律,表现出一种严重地过分法规化的倾向,从而最终也沦为了完全工具主义法律(治)观的俘虏,大肆立法,试图以法律涵盖、控制整个社会生活。所以有学者惊呼,在今天,法的统治已变成了法的倾盆大雨了。法律若仅仅被看作是现世主义的工具性的产物,随之而来的必然是法律万能论、法律饥渴症等会让人窒息的法律景观。于是,我们总是不无惊心地看到,怀着善良的法治愿望的人们总承受着“法治”(制)的煎熬和肆虐,预期中的法治社会并没如愿地呈现,取而代之却常常是法治工具观支配下的暴政与独裁.
因而这样一种焦虑或困惑与其说是关于法律的焦虑或困惑,不如更确切地说是一种功效上---“法律本身是一回事,法律的真正功效又是一回事”---以及随之而来的法律精神家园的焦虑与迷失,一种无根意识的反思与自我意识:什么是人的幸福生活?人的可能幸福生活与成功生活有怎样的秘密?法律能给人的合理承诺应当是什么?…,借用哲学界的一句话,就是“没有标准的选择的.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的存在主义的焦虑”。
我忽然想到上次读书会我们读到的汪劲老师的书,该书主要是对于环境立法所追求的立法价值的研究。我们之所以要进行这种研究正是要探讨我们立法的主旨,只有拥有本质上强而有力的根据和精神依托,我们的环境立法才能源源不断地迸发出火花。现在有很多的立法者过于功利,将法律作为没有血肉的冰冷工具,立法就是为了解决燃眉之急,动辄为了保护某个水域进行一个专门的立法,各种法律法规层出不穷,根本不考虑法律间的层次性和条理性,更不会考虑与真正的法律精神是否一致,实用的后果很可能是更大的混乱。且不说那种充满功利性的立法能否真正的发挥作用,即使能够遏制眼前的某些问题,如果没有长远的眼光和思维,这种有效性也必定只是昙花一现。但是现在我们却太依赖于法律,在我们将要进行立法之前我们是否应该考虑下还有没有更好的方式去解决某个问题,因为立法和守法的成本比人们想象的要大得多。我们的立法不仅要适应现在社会状况的需要,更是通过法律的有效运作使我们相信法的内在精神能够引领我们走向幸福和美好。尽管现在中国所面临的环境问题极为严重,但是这并不是我们任意立法的理由,慌乱无秩序的立法只会造成将来无法收拾的混乱局面。条条大路通罗马,法律并不是唯一的路,当你以为只能求助于法律的时候,这种对于法律能否产生实效的恐惧和慌乱将会吞噬你的信仰。一旦信仰发生了动摇,一切的法律活动都将是无根之木,不会焕发真正的光彩。法律必须回归人的生活世界或者说生存方式、生存样式,以人的幸福生活为旨归而展开研究。这也等于说,它必须超拔于经验世界或现世主义的有限性和暂时性,力求在人的生命存在与某种永恒存在的精神性世界之间建立联系,承载人文的意蕴,追问生命的意义,由此而求觉悟与永恒。这种永恒的原动力就来源于法的精神。失去了信仰,我们还有什么?
;《论法的精神》经典读后感
【篇一】《论法的精神》经典读后感
在书中,作者指出法律同政体、自然地理环境、宗教、风俗习惯等各种因素有关系,法律之间也有关系。这些关系构成“法的精神”。然而,马克思认为:“对于孟德斯鸠的幻想‘法的精神’,林格用一句话‘法的精神即是所有权’,就把它全部*了。”那么,法的精神究竟是什么呢?
是公平吗?书中认为,法律是首先为了维持立法者所代表之团体利益而制定;其次更是为了维持自身的发展而制定的。就此论断而言,法律显然无法超越个体(包括个人和团体)自身利益的羁绊。但公平要求做到不偏不倚,所有的参与者(人或者团体)的各项属性(包括投入、获得等)平均平等。个体之间利益不可调和的矛盾,决定了法律自制定起,就不带有公平属性。孟德斯鸠也认为:“所谓的平等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第一,结果平等(不可能的);第二,起点平等(也不可能);第三,机会平等(不完全可能);第四,规则平等(比较可取)。”
那么,法的精神是正义吗?“正义”一词,在我国最早见于《荀子》,“不学问,无正义,以富利为隆,是俗人者也”,流淌着满满的道德味道。在西方,柏拉图认为,人们按自己的等级做应当做的事就是正义。罗尔斯在《正义论》中把既存的主导西方社会的正义理论分为功利主义的正义观和直觉主义的正义观。柏拉图无异属于前者,而荀子则属于后者。无论是哪种主义的正义观,都显然不可能是法律所能捍卫的。国人似乎对正义有天生的狂热追求,格外推崇“路见不平一声吼”,然“扶不扶”的问题,在法律范畴里怎么处理都显得那么尬。
那么,法的精神是自由吗?人类似乎一生下来,就有追逐自由的本能与冲动。从装翅膀飞翔到换脑移植,人类不停地从广、深、宽、厚、长多个纬度探索扩张着自由度。孟德斯鸠认为,人类的普世自由便是凌驾众生,上帝因此为上帝。这样的普世自由在法律框架下显然是不可能实现的。于是书中关于自由的另一句经典——“自由并不意味着人们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自由仅仅意味着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做一切事情的权利”——传颂至今。
那么,法的精神是人权吗?人权这个词极具诱惑力,英吉利的《权利法案》,法兰西的《人权宣言》,美利坚的《独立宣言》,无一不是因为标榜人权而走上神坛。人权这个词也极具杀伤力,已经成为时下国际政治中最重要的筹码,先有伊拉克,后有利比亚,都是在人权的大棒下深陷动荡。然而,正如孟德斯鸠所言:“甘蔗若不使用奴隶劳动力就太昂贵了。”人权是被广泛区别对待的,自然也就难以支撑起法的精神。
如同居里夫人所言:“我相信我们应该在一种理想主义中去找精神上的力量,这种理想主义要能够不使我们骄傲,而又能够使我们把我们的希望和梦想放得很高。”这样的追求在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中,也可见一斑。孟德斯鸠所处的时代是17世纪末和18世纪前叶,此时正值法国封建主义和君主专制从发展高峰急剧走向没落的时期,长期战乱、苛政使起义此起彼伏,政治、经济危机愈演愈烈。工业革命在法国逐渐兴起,工业资产阶级的利益与专制主义的冲突日益尖锐,深受培根实验主义、笛卡儿理性主义影响的孟德斯鸠,怀揣着对一种新的理想社会治理方式的向往,倾其毕生所学,完成了这部传世之作。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的序言中用意大利文艺复兴早期的画家勒克莱•齐乔萌发与拉斐尔一较高下之雄心壮志时说的一句话作为结尾——“我也是画家”。在正文与序言之前,引用了古罗马诗人奥维德神话史诗《变形记》中的一句——“无母而生的孩子”。短短的这两话,便可揭示蕴藏在孟德斯鸠思想里向往美好的理想。
从某种意义上讲,法律的出现也是源自人们对于美好理想生活的追求。因为追求政治秩序的稳定,人们通过法律来安排权力更替;因为追求社会治理的安定,人们通过法律来调整各类关系;因为追求家庭生活的和谐,人们通过法律来规范内外交往;因为追求自我价值的实现,人们通过法律赋予了各种权利,并为之设计必要的保护……人类社会发展的根本力量是人,而人们对美好生活坚定信仰和孜孜追求,也是人类社会不断前行的源源动力。笔者认为,这种坚定信仰和追求,正是镌刻在孟德斯鸠笔下法的精神。只有坚守对美好生活的坚定信仰,法律才不会沦为世俗的契约主义、工具主义,而真正成为人们自觉的价值追求。
网络热议的唐山“教科书式老赖”事件中,作为受害人儿子的赵先生无奈说出“等待正义”,有深刻的悲凉,也有深深的向往。“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愿12月4日上午回响在全国各地各式各样殿堂里的宪法宣誓声,能够久久地回荡在人们的心中。
【篇二】《论法的精神》经典读后感
早在学生时代,在法理老师的推荐下曾拜读过法学家孟德斯鸠的大作—《论法的精神》,那时只是粗浅的看了看。参加司法工作后,重读此书,受益匪浅,由衷的被这位法学家的精神境界所折服。
孟德斯鸠(1689—1755),法国伟大的启蒙思想家、法学家。他不仅是18世纪法国启蒙时代的思想家,也是近代欧洲国家比较早的系统研究古代东方社会与法律文化的学者之一,是当时进步的资产阶级向腐朽的封建主义英勇进攻的坚强斗士。他的著述《论法的精神》于1748年出版,当时的伏尔泰把此书推崇为“理性和自由的法典”。这部影响人类社会发展进程的学术名著内容丰富,体系完整,论点严密。奠定了近代西方政治与法律理论发展的基础,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欧洲人对东方政治与法律文化的看法。细读《论法的精神》,我们不难发现孟德斯鸠一生中的所作所为,所思所悟,并从中领悟到其理论真正的精华。
在《论法的精神》里有这样一论段:“法律应该和国家的自然状态有关系;和寒、热、温的气候有关系;和土地的质量、形势和面积有关系;和农、猎、牧各种人民的生活方式有关系。法律应该和政制所能容忍的自由程度有关系;和居民的宗教、性癖、财富、人口、贸易、风俗、习惯相适应。最后,法律和法律之间也有关系,法律和它们的渊源,和立法者的目的,以及和作为法律建立的基础的事物的秩序也有关系。应该从所有这些观点去考察法律。这些关系综合起来就构成所谓‘法的精神’。”由此可以看出,孟德斯鸠所阐述的法律与国家政体性质原则、自然状况、自由程度、气候、宗教等等都有关系。书中以大幅片段,以独特方式研究和论述了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国际法学等一系列课题,特别是又遍涉经济、宗教、历史、地理等领域,讨论这些领域与法的关系。
《论法的精神》提出了许多关于法律的理论,断言法律是代表整个人类的,是人类正义的表现,法律为整个社会利益服务,而不是为某一个阶级利益服务,不是为一部分居民的利益服务。他反对酷刑、主张适度刑罚,刑罚与教义相结合,利用舆论威慑阻止犯罪,只惩罚行为,不惩罚思想、语言。他还抨击了所谓攻击教会的亵渎神圣罪以及其他相关的无理的刑法。另外,他还提出了一系列关于审判、立证、拷问等诸方面的论说。总之,孟德斯鸠的学说涉及人类社会的各种基本问题。
由此可见,孟德斯鸠与以往的法律学者主要满足于对法律条文的解释不一样,他力图从法律以外,从历史、生活、风俗习惯等方面去研究法的精神,从社会的进步去探求这种精神在政治、法律等方面所起的重要作用和一般规律,并从法律与其他事物的普遍联系中探求法律的精神实质,也即探求法律的境界—公正的价值理念。在孟德斯鸠看来,法的主要精神就是正义,法律应是正义的化身。
公正也是司法追求的最终目标。英国法学家丹宁勋爵说:“他作为法官的基本信念是,法官的作用就是在他面前的当事人之间实现公正。”
司法公正的标准是什么呢?笔者认为只要是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原则,在任何一起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当中,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充分考虑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做出来的结论就应当是公正的。当然,具体的个案不同,每一类案件如何去量刑,每一类案件如何做出裁判结果,这要因案件所适用的具体的法律依据来因案而异。一个总的原则就是只要他依照法律的规定,严格地履行法律的程序,严格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考量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作出的判决就应该得到尊重,当然也应该是公正的。
在司法实践中,当法律的规定很明确时,简单地套用法律进行裁判,一般法官都能做到,这时法官只需将案件事实输入法律这部机器里,就可以输出判决书来。当法律规定不明确甚至存在漏洞时,如何在当事人面前实现司法公正,对法官来讲既是一个难题,要准确把握法律的精神实质,给当事人一个公正的裁判,要达到这样的境界实属不易,需要长期的磨砺和坚韧不拔的精神,需要法官对真理孜孜不倦的追求。需要法官拥有除法律之外的渊博知识,成为知识上的“贵族”;需要法官为追求公正的崇高理想,必须长期坚守自己的信仰,做到贫贱不能移,富贵不能*,威武不能屈,成为道德上的“贵族”。
【篇三】《论法的精神》经典读后感
从接触法学这一学科的时候,总觉得法离我们是那么遥远,而在学习了近一年的法之后,又觉得法是那么神圣,尤其在读了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之后,对法又有了更深的理解。
按照孟德斯鸠所讲,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讲,法是从事物的性质中产生出来的必然的关系。在此意义上,所有存在之物均有自己的法。上帝有自己的法;物质世界有自己的法;位于人类之上的“慧神”有自己的法;动物有自己的法;人也有自己的法。由此,世界万物皆有各自运行的规律,各寻其职。书中某一节提到的自然法是在所有这些规律之前存在着。之所以叫自然法,乃是因为它们源于我们生命的本质。霍布斯问:“假如人类不是天然就处在战争状态的话,他们为什么总是携带武器呢?他们为何需要关门的钥匙?”但是霍布斯并没有察觉,他把社会建立之后可能发生的事情安在社会建立之前的人类身上。
他在书中还讲到:政体有三种形式即:共和政体,君主政体和专制政体。共和政体是全体民众或者仅仅一部分民众握有权力之政体;君主这个题是由单独个体执政,不过依照了固定和确立了法律;专制政体则是既无法律又无制度,全凭一个体按照一己的反复无常的意志和性情领导一切。在孟德斯鸠看来,应当看何种法律直接产生自政体的性质,那么这种法律就是最基本的法律。而三种政体也有其原则,教育法律、立法及民、刑法之繁简、判决之方式、判刑等之关系和政体原则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除此之外,他还讲到了法律和防御力量,攻击力量、政制、公民、土壤性质等方面的关系,解释了法律在各方面所显示的作用可见一斑。
在该书中的某一章节中提及:中国的法律规定,任何人不尊敬皇帝便要处以死刑。因为法律并未明确规定何为不敬,因此任何事均可拿来作为借口去剥夺一切的生命,去灭绝所有的家族。这种罪名称之为大逆之罪,而若大逆罪的含义不明,就足以让一个政府堕落到专制主义中去。因而在我们个君主国中,人民认为政府是宽和的,这便是一切幸福的寄托所在。本章节中还讲述了君主国之统治方式、君主国之君主应易于接近、君主之善行、君主应尊敬臣民等各方面内容,使读者更进一步对君主之于法有了进一步的理解。从本质上说,尽管专制政府到处都是一样,可是环境、宗教的意见、成见、被采用的范例、思想的倾向、习惯、风俗等的不同均会使它们之间产生很大的差异。在专制政府下建立一些观念是好的,所以,中国人将君主当成是人民的父亲,在阿拉伯帝国的初期,君主则是帝国的宣教师。全书在经济理论上认为私有财产是人类的自然权利。
探索和阐释法律的`精神,是全书的中心内容,也是他对于法律学得最主要贡献。世界万物是有一个最根本的理性的存在。法是根本理性和各种存在物质间以及在物彼此间的关系。法因为人作为智慧存在物,总是不断违背上帝制定的规律而更改自己制定的规律,作为社会动物,总是忘本,由此需要宗教、哲学以及法律来督促他们尽责。
看完这本书后,猛然清醒了许多,特别是人类世界的认识有了很大的改变,原来人类社会也存在一种普遍的真理和理性,而这些也需要在一个健康的环境中才真正地成长起来。而我们能做的便是尽自己的一切力量去培育良好的环境,愿我们也能在孟德斯鸠之后得到理性的法律之果。
【篇四】《论法的精神》经典读后感
《论法的精神》是一部深奥的书,一部影响世界历史进程的伟大著作,看了一遍,顿觉思维开阔了很多,接下来我就主要谈谈其中的三权分立理论吧。
三权分立制止的是权力的滥用,以权力制权力,使三方的某一方权力不至于过大,权力的制衡是提供公民自由的基本保障,三种权力,其中的两种或是三种权力绝不能集中一两个人或是同一个机构手中,否则权力的制衡将是扯淡,公民的自由也将不复存在,这是事实,历史也*了这点。倘若行*与司法权不分离,那意味法官掌握了*的力量,若是法官品德好不用去说他,但谁又能保*被选出来的法官品德是好的,谁又能保*如今品德好的他会在时间的考验之后而不变的品行恶劣呢?法官掌握*力量还只是一个表层,薄浅的理解。
若是两者权利不分离,行政机构与司法机构就可以说是行政司法机构,此机构里的高层做什么事情将会为所欲为,因为他们即使干了什么坏事,对不起*的事情,审判者最终还将是自己,审判者与被审判者是同一个人,世界上是没有人会傻到自己会判自己罪的地步的。所以,此机构里人若是品行恶劣被腐化,那他们做的任何坏事将得不到任何惩罚,无休无止的损害*的利益,*的自由将荡然无存。即使两者分离,我认为若是不做到公正公开,也将会受到腐化。我们知道,档次高的人比较容易结交到档次高的人,档次低的人亦然。所以,两大机构里的高层也必然会熟悉,这样,无疑让两者的权利接近了,在司法人员审判做了坏事的行政人员时,必会手软,这也会导致不公正,间接侵害了*的利益及自由。
所以,我认为,要做到的公正,就要公开。有两点,
一,我认为行政不需要完全公开,因为这会影响到行政的效率,毕竟在一个全民素质不是很高的年代,行政完全公开必然会造成无数人的议论,很多人若是不懂行政者真正的意图或是有人故意捣乱的话,必然会造成舆论的压力影响行政,将要执行的决策也将会执行不了或是拖泥带水,所以,行政不必完全公开。
二,司法需要公开,即使不是完全公开也要多数公开,这样公开,会使得司法者不敢随意舞弊徇私,迫于公众的压力,司法者也会尽全力审判而不造成错判误判。倘若一个机构拥有立法权与行*两大权利。那么他可以凭借自己千变万化的意识来强制执行自己制定的法律而不受任何制裁,因为什么,因为他没有违法,即使人们在喊不公平喊冤也没有用,因为他没有违法。但是,立法机构与行政机构的人绝不能身兼两个机构的两个职位,因为这等于是变相,行政人员只能监督立法但不能参与立法。司法权与立法权若是结合在一起,就会对*的自由和生命实行专断。不能保**的自由。当*合众国成立之时,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理论就成了美国三权分立制度的指导思想,这对美国的发展造成了很大的影响,这制约了的权利,制止了国家*制度腐化成*制度。
孟德斯鸠说过,*政体的一个基本原则是:官吏由*来指派。因为在*政体下,*间接掌握的国家的权利,他们是国家的主人,而相反的,*政体是权力掌握在君主一人手中,君主根据反复无常的意志来进行*统治,也就是最严重的*。我这儿想说的是,如果读裁者拥有大公无私之心,心系*,拥有解决所有问题的所有方案,并快速执行,那*无疑是一种的统治,但是,又有谁能做到呢?恐怕只有上帝吧。所以*政体绝不可取,大权绝对不可集中在一两个少数人手中,必须分立,这样才会制止权利的腐化,制止*政体腐化成*政体或是变相*政体。让*拥有自由,*幸福了,统治就自然会稳定。*倘若没有自由或是老是被欺压,*百姓不满的情趣上升,从量变到质变,那么起义*也就不远了,世界上每个朝代的灭亡几乎都是如此。
三权分立奠定了西方的**,孟德斯鸠的高瞻远瞩及在当个年代的无懈可击的理论令人钦佩无比,《论法的精神》是一部值得深挖的书,我现在还没完全了解其中的内涵,仍需要时间慢慢参悟。
【篇五】《论法的精神》经典读后感
《论法的精神》是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的集大成作品。也是世界法学史具有重大影响的法学著作。作为一个法学专业的学生,我读了这部著作觉得受益匪浅。
本著作共分为六卷三十一章,在第一卷中主要是在阐述法律与政体的关系。著者在第一卷中着重论述了法律的定义、法律和政体的关系、政体的种类以及它们各自的原则。在他看来主要存在三种政体:共和政体、君主政体和专制政体。紧接着他又在书中阐释了各个政体与法律的关系,例如他将民主政体分为民主政治和贵族政治,然后又分别将他们与法律的关系进行详细地阐释。在这当中他无情的鞭挞着封建专制并赞扬了民主的制度,可见这位启蒙思想家是多么的向往民主。他在这一章节中说民主政治的国家有一种强悍的原动力——品德。
并且称民主国家中的执法的人要遵从法律并且承担责任。这些都在证明着这位启蒙思想家的伟大之处,他能够准确的总结民主政治与法律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并且也引入了法所不能调节的范围比如品德。在这一卷之后的几章孟德斯鸠又阐述了教育法律与政体的适应,立法与政体的适应,各种政体原则所产生的结果与民法、刑法的繁简,判决的形式,处罚的方式等之间的关系,政体原则与限制奢侈的法律、奢华以及妇女身份的关系最后概括总结了三种政体的腐化。其中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是政体原则与限制奢侈的法律、奢华以及妇女身份的关系。在这一章中作者阐释了奢侈和奢华的由来,即财富分配不均贫富差距的存在,这一观点的提出让我不禁感叹这位思想家竟具有如此的前瞻性和令人惊叹的智慧!而且在这之后这位大思想家还就中国限制奢华以及奢华之后的后果进行了阐释,
他认为中国人口规模十分之大,所以奢华在中国十分可怕,中国的君王要求臣民们男耕女织去做一些生存之必要之事而非去做一些供人享乐的工艺。他还在其中提到了中国历代君王灭佛之事。此外他还指出历代君王无不是从艰苦起家夺得江山而最后也都以骄奢*逸收场。他广泛的知识让人不得不钦佩而且概括的也非常准确,即使是现代的史学家也是这样分析当时中国的情况的,而作为那个时代的孟德斯鸠就已经可以透彻的分析这一问题了,所以他的美名才可以流芳千古永垂不朽。
在第二卷中著者首先论述了法律自由的相关问题,然后紧接着又引出了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这三种权力的关系,并且还引入了英格兰和罗马法实行三权分立的教训详细阐述这三种权力之间应该是相互制约,相互依存,作者告诉人们:如何处理三者之间的关系将关乎国家政体的巩固,以及民众、社会团体、政党等社会阶层政治自由是否得到保障的重大问题。(读后感)在这一卷的章节中著者详细阐释了国家与防御力量、进攻力量,其次他还阐释了自由和民主的含义。他解释说在有法律的国家自由不是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而是要求人们做应该做的事。
浮士德读后感
当赏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了许多感想,为此需要认真地写一写读后感了。可是读后感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浮士德优秀读后感(通用8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浮士德读后感1《浮士德》是一部以德国民间传说为主题的长篇诗剧,其作者是歌德。这本书带给我的不仅仅是一场人生体验,更给予我许多人生的感悟。
《浮士德》的作者是德国诗人约翰·沃尔夫冈·冯·歌德,他是第一个提出在各民族文学交流的基础上建立世界文学的人。他希望把近代科学的理性和古希腊审美的感性结合在一起,创造出一个符合当时社会环境的完美审美观念。他认为古典与浪漫的区分是现实与理想之分,主张浪漫主义与古典主义相结合。他是一位追求自由、不断进取的“叛逆者”。浮士德这本书就完美地体现了作者的内心。
这部诗剧以德国民间传说为题材,以文艺复兴以来的德国和欧洲社会为背景,一开始是上帝与恶魔的对话,恶魔认为上帝创造的人类自私、贪婪,没有进取者,只贪图享乐,不应该有人类。而上帝则认为人类是善良的,比如人类中最杰出的浮士德就是一个积极进取的典型。于是上帝与恶魔打赌,让恶魔引诱浮士德走入歧途。于是浮士德的生命体验,历经追求爱情、追求美,最後走向社会实践的道路。文中的内容,我最喜欢的一篇是瓦普几斯节。瓦普几斯节上的欢乐比起文章中的勾心斗角更加让人沉醉。
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在我心里浮士德是博学的,拥有大智慧的。他满腹经纶,久负盛名却依然在思索和学习。他的一生都在不断进取,至死都在做造福人类的事。我向大家推荐这本书,因为从著名的“浮士德难题”以及面对这种困境所表现出来的“浮士德精神”上让我感动。《浮士德》让我懂得人类的进步在于不断地学习,人不应该满足于现状,要不断进取。希望大家都来读一读这本书,它一定会让你受益匪浅。
最后然我用文中的一句话结尾:人类的辉煌成就不外乎是进取、追求、奋进。
浮士德读后感2开始看了《浮士德》。认认真真推敲每一句话的意思,看了两个钟头,才把书的序言、献诗、舞台序幕和天上序曲给看完。
这书是难懂的,以往看过一遍,是大二的时候,喜欢打手电熬夜看书,每一天也就能安静地看个2、3个小时吧,所以效率不高。记得老早的时候,看名著只为了情节,直到此刻依然有这种观念,大凡故事不够吸引人的,蕴涵的道理再深刻我也不会有兴趣去读。所以吧,说到底我不是个爱读书的孩子。
这个《浮士德》其实满神奇的,首先它的写作方式是舞台剧本的形式。其次,故事十分具有想象力,完全天马行空。第三,“歌德”这个名字很能满足某种小小的虚荣心。第四,看着看着,就会发现里面有好多似曾相识的看法、观点或者景象。所以,尽管很艰深,我依然憧憬着再一次阅读它。去年暑假把书买回来一向搁置着,趁着最近立志读书的机会决定先把它给啃下来。
一开始看小说喜欢把自我觉得好的句子摘抄下来。这些被我相中的,多数都不是什么辞藻华丽,对仗工整的,而仅仅是在资料和情感方面和我有共鸣的。比如在看贝多芬的书籍时,一般把贝多芬夸张的描述成神灵的语句是我最中意的佳句。呵呵,常常再回头看这些摘抄的时候觉得当时自我很幼稚,一页书看看可是1、2分钟,有时为了抄几句话就要花费5分钟的样貌,这样等到再回过来读的时候,常常已经没有先前那种活力和如饥似渴的感觉了。所以之后开始改成某伟大领袖的做法,在书边做批注,比如哪一句好,自我怎样想的,或者是看到某个很文学的字词去查字典,然后在书边写上拼音与解释。这样做似乎还不错。可缺点是仅仅适用于自我的书本。到之后偷懒了,什么都不写,习惯看书的时候拿只木头铅笔,看到喜欢的就划下来,这样的结果是,因为不费力,所以每每有一点点的感动就摘下来,以至等读完一本书以后,发现每一页都是一片狼籍。想想都是RMB换来了,这么糟蹋,以后看第二遍的可能性基本就为0了。总不能哪天心血来潮真的拿块橡皮把所有的铅笔印统统擦去吧?哎,可怜了我那本……了。并且更主要的是,习惯边划边看的过程后,自我对于资料的理解就不再深刻了,因为句句都是“重点”,我又何须体会文章的内涵,结构呢?
于是,读书的时候,思考就少了。
此刻看这个《浮士德》,新的问题又产生了。我最厌恶的事情就是一页书上一半是资料,下一半是很多小字体的解释,而通常这些解释又和种种圣经故事、希腊文化联系起来,一看就是一大串。这种情景下,不看就无法了解作者的意思,看了又容易打断自我的思路,真的是很麻烦。所以只好这样,每看一章之前先把解释全部看一遍,有个大概的印象,这样呢,等看正文的时候就能够比较通畅的理解资料,也不用再回过来看厌恶的注释了。
好啦,晚了,看来今日是补不出个读后感了,明天继续。这篇么,就当是个“读书有感”吧,呵呵,本来因为故事情节,取名叫“今日心境相当沉重”的。
浮士德读后感3十八世纪启蒙文学中,涌现出许多优秀作品,如《格列佛游记》《论法的精神》《阴谋与爱情》《少年维特之烦恼》《浮士德》。其中,《浮士德》的探索象征着从文艺复兴到十九世纪初这三百年间欧洲资产阶级精神发展的历史。
《浮士德》主要分为五个部分,分别是学者阶段,爱情阶段,政治阶段,追求古典美阶段和改造大自然阶段。
在学者阶段主要有三处令我印象深刻。首先是浮士德的叶公好龙。学者浮士德终日探究自然的规律,但直面规律化身的地灵时却嫌它丑陋。其次是浑浑噩噩。浮士德作为学者,在书斋中度过了几十年,到头来却是变得迂腐,而且既无成就也无名利。魔鬼靡菲斯特讥嘲他这一类的俗人竟想消化这千百年来嚼不烂的发酵面团。第三处是虚伪。当有学生前来恳请传授学问时,靡菲斯特代替浮士德化身为满腹诗书的学者,把一心求教的学生忽悠得团团转。作者通过这部分告诫我们,人生意义和追求不能仅仅局限于学问的积累,也需要在社会实践中完善自身。
在爱情阶段,浮士德在魔鬼的帮助下追求到了女子格丽卿,两人坠入爱河。但在这期间,两人皆因爱情而犯下错误,爱情变成了悲剧。作者通过爱情阶段告诫我们,不能过分追求官能享受与个人主义,必须到更高的境界去实现理想。
在政治阶段,浮士德在靡非斯特的引领下在罗马帝国中当上了大臣。皇帝需要钱财,他就发行纸币解决了财政问题;皇帝需要欢乐,他与靡菲斯特就用魔法举行了化妆舞会,把焰火化作火山爆发;皇帝需要看戏,他就用魔法把海伦与帕里斯召唤。但是最终也仅仅是个弄臣而已。作者以此讽刺了那些把改革希望寄托于君主身上,希望自上而下的改革,而非自下而上的革命的知识分子。同时也让我认识到,实现自己的人生追求不能依靠别人,而是要靠自身的努力。
在追求古典美阶段,浮士德渴求得到深爱时的海伦。最终海伦消逝、只留下一缕薄纱,隐喻着美的力量本身只是幻影,留下的只是美的形式,作者以此否定了用艺术力量改造社会的方式。这告诉我们,实现人生的意义,不能仅靠艺术熏陶,更要在艺术的指引下投身社会实践。
在改造大自然的阶段,浮士德在海岸封地中进行围海造陆工程,开始投身于改造大自然的实践中。浮士德在开疆拓土、移山填海、民众安居乐业的伟大理想中沉迷了。他认为只有每日将自由和生存争取,才能够将这种自由和生存来尽情享受,在这里将有为的时光度过。他见到扎根于自由土地之上的自由者的臣民,预感到了崇高的幸福,他此生的痕迹将与世长存。他对此感到了满足,接着,他便倒下了。
浮士德的死是因为满足,浮士德之所以活着是因为不满足。浮士德的精神,正是永不满足,不断追求。人不正是这样的吗?人只要奋斗,就总是难免会犯错。但只有追求,人才能够实现自身。在我看来,正是有了人生追求,生命的步伐才不会停止。人的毁灭正是因为绝对追求的停止。追求在前方,步伐永不止,生命方不息。
人生意义究竟是什么呢?我曾在知乎上问过这个问题,回答寥寥,而其中有一条回答是我最不能接受的——四个字:吃喝嫖赌。高考后的暑假,我阅读了几本文学作品,虽然描写细腻,但内容总是围绕着爱恨情仇,我不禁有些迷茫:生的意义可以是什么呢?仅仅是感官的享受吗?人生意义究竟是什么呢?直到我阅读了《浮士德》。它给我提供了一个方向,让我意识到人生意义可以是改造大自然、建设人类社会。作者通过对浮士德探索过程中的失误进行批判,让我明白到无论是脱离实际的知识追求,还是低级的官能享受与狭隘的个人幸福追求,抑或是为王权服务的妥协道路,都是不可取的。在当代,有许多重点高校毕业生、国家未来的栋梁选择了金融和股票方面的泡沫,而非基础科技研究的砖石。我不禁疑惑:长久以往,国家是否还能长治久安繁荣依旧呢?我们不得而知。
在当下,进一步改造大自然已不合时宜,我们更多的选择是发展基础科学、改进生产技术、减少环境污染,使人们都安居乐业,这是朴素而又伟大的人生追求。人生意义也可以在实现人生追求的过程中逐步实现,这正是我们梦寐以求的未来。创造中实现自我,追求中实现本质。路在脚下,向梦想大步前进。
浮士德读后感4《浮世德》它让我看到了这个现实社会下存在的矛盾、无奈、悲惨……
书中讲述了5个都市少年,他们怀揣着各自的秘密,在彼此的生命里,留下爱与恨的印记。池海翔这个总被人家称作是怪物的男孩,没有人能真正的理解他,他只能独自默默地承受现实给他带来的一切惨痛。最后,他还是成功了,站立于万人之上了。纪澜一个矛盾的女生,不愿与最好的朋友滕夕分开,却背地里把滕夕的书桌推翻在地,让书本掉在地上。然而,她又赶忙捡起书本,用双手擦干净。滕夕的突然昏倒,让纪澜紧张不已。她的形象在现实生活中必须存在的原型,因为,即使是再要好的朋友,也会嫉妒对方比自我优越的条件,从而做出一些不可理喻的事情。虽然,她是矛盾的。但,她还是选取那宝贵的友情,纵然滕夕已离她而去,已不在人世,她始终还是爱着滕夕的。而滕夕,有着出众的外貌、乖乖女的性格、殷实的家境,这一切都使人羡慕。这样完美的女生,却爱上了一个与她截然相反的男生。这些都不能说明什么,因为感情是没有界限的。直到最后,滕夕的离去,她的心里仍然只有他的存在。那个叫烟焰的男孩。烟焰,其实本质是好的。可由于,父亲被车撞后,肇事司机逃跑,家里就开始背负着沉重的债务。他所做的一切,包括抢劫,都是为了他的家,为了滕夕。然而,当他明白那个肇事司机是滕夕的父亲后,他茫然了。他不明白该
如何去应对滕夕,他想对滕夕说:别走,等我出来。可最后还是没有说出口,直到她的离开。烟焰只能算是个知途迷返的孩子。最后一个少年——季岸,他是最悲惨的。从小父母就去世了,被姨夫姨妈收养。但是,他厌恶姨妈那异样的眼神。于是,觉得自力更生。可他所谓的自力更生,就是在学校附近的一个酒吧里当妓。他被那些肥肉横生的老男人私养着,做着一些肮脏的事情。就算是这样,他也不后悔,只有能靠自我生存下去就满足了。而,当他爱上了自我的老师,他决心退出那个浑浊的世界时,已经不行了。那个世界不允许他的离开,除非他在人间消失了。纵使这样,他的感情也没有得到一个好的结局。不被世俗承认的东西,是无法在这个世界存活的。就是他们的感情一样,心爱的人死了,他的心也死了。这一次,他最后能够毫无牵挂地继续做着令人作呕的事情。
浮士德读后感5一本好书,就如生命中一朵永不调谢的奇葩,而书中深刻的道理更令我们回味无穷。《浮士德》是我至今最喜爱的书,书中蕴涵的道理令我永远自强不息。
《浮士德》是德国大文毫歌德的著名小说,《浮士德》现已构成文学领域里的独立学科,被称为“浮学”。《浮士德》的主要资料是魔鬼靡非斯托和上帝打赌,由靡非斯托去诱引浮士德,看他是否会放弃自我所追求的,弃善从恶,成为靡非斯托的俘虏。靡非斯托到人间,对知识感到厌倦和永远不安于现状的老博士打赌,说他能够让浮士德永不安宁的心得到满足,条件是浮士德用鲜血作抵押,一旦一天浮士德说出“真美啊,请停下来”,就让靡非斯托带走他的灵魂。浮士德同意了,他在魔鬼的帮忙下,恢复了青春,遨游了人间和神界,经历了宫廷中的权势财富,以及对艺术为代表的美的追求和享受,结果都没获得心灵的满足。最终,在围海造田这一替大众着想谋福利的事业中,浮士德找到了心灵的家园,说出了那句话,然后倒地而死,然而他的灵魂升上了天堂。
我认为浮士德是个有野心,好高骛远的人,他也是个偶尔会走上歧途,但最终会走上正途的人,在靡非斯托诱引他走上歧途时,他做了欺骗他人,趋炎附势的坏事,可是没有获得心灵的满足。就是说,当他没为人民着想时,他的灵魂极其难受,如同煎熬。而在围海造田这一事情中,浮士德找到了自我心灵的归宿,所以才会心满意足的倒地而死。
人不可能没有缺点,浮士德也有缺点,而最重要的是他能不能为别人做有利于别人的事情。而浮士德就做到了。浮士德的缺点是:永远不安于现状,优点是自强不息、敢作敢为、为他人服务。
我们来学习浮士德的优点吧,做一个自强不息,为大众着想谋福利吧。
浮士德读后感6这就是《浮土德》触动了我的一句话,也是浮士德性格“肯定”、“善”、“否定”、“恶”的发展历程的概括。
《浮士德》被称为欧洲古典文学四大名著之一。它是一部诗剧,分上下两部,共一万二千余行。浮士德本是十六世纪德国民间故事中的人物。在传说中,浮士德是一个追求世俗享受而把灵魂卖给魔鬼的术士。歌德借用这一题材,把浮土德塑造成一个德国先进知识分子的形象。作品写浮士德一生从书斋、市民社会小世界走向政治、历史大舞台的过程,其中经历了求知生活、感情生活、政治生活、艺术生活、改造大自然这五个阶段,从而总结了诗人自我一生的生活经验,也概括了文艺复兴以来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精神探索的历史。
浮士德是一个虚构的象征性形象。但是他有鲜明的个性,那就是永不满足、不断追求,不断探索的精神。他的内心充满矛盾:一方面满足现状,享受现世幸福,另一方面不断追求更高的理想。他一生中有过迷惘,有过错误,但是由于他的自强不息,所以能够不断前进,最后能够找到人生真理的答案,要做一个“每一天争取上进和生存的人”,并被天使接到天堂,见到了圣母。魔鬼在诗剧中作恶造孽,引诱浮士德堕落,但实际上却促进了浮士德的前进与成长。套用苏格拉底的话说,如果浮士德是一匹马,那么魔鬼被派遣到这个世上来,好比是马身上的一只牛虻,职责就是刺激它赶快前进。正是他帮忙浮士德走出书斋,投身于实际生活,也是他促使浮士德在克服自身错误的同时摸索前进,魔鬼其实成为了浮士德在前进道路上不可分离的伴侣。
歌德的创作过程长达六十年。他从青年时代起即构思此诗,直到临死前不久才告完成。能够说,这本身即是一种追求,对文学的一种孜孜不倦的追求。也正是这种追求,使歌德在晚年仍不断地学习新事物,探索新问题。而《浮士德》正是这种追求所带来结果的最好验证,能够说,是这种追求造就了《浮士德》几百年来的经久不衰。
生命的过程是一个不断追求的过程,使目己的人生高度在不断追求的过程中得到提升。每个人在人生追求中都会遇到各种无法逃避的问题,务必选取,而不断追求,自强不息,勇于实践和自我否定的性格,将使其免遭沉沦的'厄运,实现了人生的价值和理想。
也许不是每一个人都是浮士德,但每一个人都不能缺少浮士德顽强向上、热爱生活、寻找属于自我的人生的品质。
浮士德读后感7《浮士德》是德国文豪歌德的一部著名歌剧。它在世界上是一朵花,永不凋谢的奇葩,闪射出魅力迷人的光彩。它曾是马克思最喜爱的德语文学著作,被他读的烂熟。正如研究《红楼梦》有“红学”,研究莎士比亚有“莎学”一样,在世界范围内研究《浮士德》也以形成“浮学”。它为我们讲述的是一个永远不安于现状、永远自强不息的德国男子的故事。他一生痛苦曲折,但是却敢作敢为、豪迈悲壮。
这本书写的是,在天国里魔鬼头子与上帝打赌,魔鬼认为,人类代表浮士德茫然不定,浑浑噩噩,是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傻瓜,疯子,而上帝确认为,他很快就会从浑噩中醒来,成为人类的圣人,带领人类走向幸福。于是,魔鬼便于上帝打赌可以让他永不安宁的心得到满足。
浮士德在魔鬼的帮助下,恢复了青春,遨游了人间和神间,经历了许多事情,但还是没有获得心灵的满足。最后在围海造田这一征服自然和替大众谋福利的事业中很老并且双目失明的他找到了心灵美好的家园,然后就死去了,然而他的灵魂魔鬼抓进地狱,而是由天使护送上了天堂,因为他帮助了人们。
本书分为第一节和第二节。这本书都是在讲浮士德怎样帮助大众,又怎样被魔鬼危害等等后来遇到了玛格丽特这个人,两人一起飞向了更高的天堂。
《浮士德》是一本说不尽的书,谁也不敢说读懂了它,我明白了,不能作恶,不能迷惘,一旦到了地狱,你将万劫不复,为了人类的幸福·美满而奋斗吧!相信吧,你最终会飞往天堂,与思念的人在一起幸福·美满的生活下去!
浮士德读后感8《浮士德》追求中所涉及的社会现实只是一个方面,其中还有另一个重要内容即“人”的主题。浮士德不断追求的动因不是来 自社会矛盾的召唤,也不是有些文章认为的来自魔鬼的诱惑,而是来自浮士德内心的不平衡,是他的内心痛苦促使他不断追求。他的痛苦不是源自他对外界与物质的不满足,而是源自他对自身状况的不满足,他想改变自己生存方式中的各种缺憾,追求更符合人性、更为理想与健全的人格。只有从“人”的主题看 《浮士德》,才能还《浮士德》以完整性;只有从“人”的主题人手,才是找到了打开《浮士德》的钥匙。
浮士德的每一次追求都是不了了之的,因为他不是为了寻求社会矛盾的解决,而是追求一种健全而完美的人格。他否定了不完美人格的各个阶段,最后找到了最健全、最完美人格状态的生存方式。“人”的主题,是18世纪德国美学所探讨的主题,也体现了歌德本人的美学思想。如果说现实的内容在 《浮士德》中是零散的、被分割的,那么“人”的主题则是一贯的、整体性的,这才是《浮士德》作为一个整体的统一所在。它也极符合歌德本人的创作思想。歌德曾指出,“艺术家应该通过整体向世界说话”,而这一整体“他在自然中是找不到的,而是他自己心灵的产物”。根据这段话,我们认为浮士德的活动可以被划分,现实可以被分割和组合,但歌德要表达的思想应该是统一的,浮士德形象应该是作为一个完整的形象出现的。这是符合歌德对人的看法的。他曾说:“人是一个整体,一个多方面的内在联系着的能力的统一体。艺术作品必须向人的这个整体说话,必须适应人的这种丰富的统一体,这种单一的杂多。”如果我们仍然说,浮士德是资产阶级上升时期的代表,应该说,这只说出了浮士德形象的象征意义。其本来意义,即对完美人性、理想人格的追求,如果回到《浮士德》本文的话,将会更为清晰地展示出来
浮士德出场时是一位老博士,他已精通了当时的哲学、法学、医学和神学四大学科。学识渊博,声望在所有的博士、硕士、法律家和教士之上可谓功成名就,炫世耀人。老博士应当心满意足。可事实恰恰相反,浮士德出场,时值深夜,他中宵倚案、烦恼齐天。他不是对家庭不幸和自然灾祸的烦恼,他的烦恼是他灵魂痛苦的外显。精神劳动这一生存方式的种种缺憾造成了学人理性发达,而感性生活贫乏,使学人遭受了全面人性被片面化的痛苦。浮士德的诸多痛苦是从事精神劳动的人与生俱来的,是知识分子普遍存在的,不能超脱的深层苦难。浮士德的痛苦与追求,常有精神劳动者的普遍特征,甚至扩展为即使对全人类也具有普遍意义。难怪郭沫若先生慧眼独具,称《浮士德》是一部关于人类灵魂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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