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不能承受之轻读后感600字,【第1篇】,这本书比较难懂,而且大概一个多...
生命不能承受之轻读后感600字
【第1篇】
这本书比较难懂,而且大概一个多星期之前很快的读完了,现在来写读后感显得很勉强。脑子里面只记得很少的一部分了。
首先就是托马斯和特丽莎的奇怪的爱情。仅仅见过一面双方就这么相爱了。而且理由也不是一见钟情什么的。其实我觉得托马斯开始是并不爱特丽莎的,只是因为她介入生活,她像水中漂来的一个婴儿。托马斯最终到布拉格去我想也还不是真的爱特丽莎,而是无法承受生命之轻。
话说回来,生命的重我轻我认为主要是对于家庭还有亲人或者其他的什么事情上面的责任上。生命轻浮就像没有责任一样,长这么大也还觉得自己是小孩,完全不担负对于家庭的责任。我觉得现在很多人都是这样的,整天在学校里玩游戏,课也不上,其实就是脱离责任,这样只会让自己变的没有重量,很空虚。
当然也不要过火,现阶段毕竟只是学生,所能够做的事情不多,学习是主要的。不要给自己太大的压力。
然后就是特丽莎和莎宾娜这两个女主角了,总觉得是很不同的两个人。打个也许不太恰当的比方吧,特丽莎就像是薛宝钗,莎宾娜就好象是林黛玉。恩,确实不太恰当。
然后最囧的就是佛兰茨了。一群人在柬埔寨的河边拿着喇叭对对面说话,迎来的却是无限的沉寂--没人理他们。真是黑色幽默,作者对于媚俗算是恨透了。
然后是特妮莎关于爱的一些想法。他和托马斯的爱和他对于卡列林(她的宠物狗)的爱。得出的结论是对于卡列林的爱更伟大,因为不求回报,只是单纯的爱。但是其实我不是很同意,爱情和博爱是不同的,没法拿来比较。爱情本来就是自私的,注意这一句。
现在对于这本书的理解也就是这样吧。等老一点在看吧。
当一个人旅游时,即使去同一个地方,20岁与30岁看到的风景是不同的,30岁与40岁看到的又不同。
【第2篇】
人们一直把“重”视为一种很可怕的事情,认为人们无法承受这种“重”无论是负担还是压力又后者是责任……甚至有很多人致力于研究减负减压……这就代表他们向往“轻”可是他们想过吗,无法承受“重”就代表可以承受“轻”了吗?萨宾娜觉得人的一生要承受的太多了所以她沉迷于背叛,背叛了母亲背叛了爱情背叛了国家…到最后背叛了背叛…当她发现自己的生命已没有附属物的时候,生命终于变得很轻很轻,像一片羽毛在天空中飘浮,失去了方向没有了重心,一时间她感到很惶恐,这种生命之轻是她永远都没有想过的。就是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在特丽莎眼里托马斯是强者在托马斯眼里特丽莎是个十足的弱者,他小心翼翼的呵护她!我们往往觉得弱者更需要同情其实软弱比强大还要可怕,特丽莎用他的软弱一点一点的改变着托马斯,她所作的一切其实只是为了证明托马斯对自己的爱,但是却给托马斯带来了很多的不幸,托马斯为何一再的妥协?因为特丽莎很软弱他怕她受到伤害。事实上这软弱比他的强大更加具有杀伤力!
这部小说颠覆了我固有的思想丰富了我的视角,给了我对待世界的另外一种态度。
【第3篇】
终于又有时间读点书了,感觉真好,淡淡的日子,淡淡的过,似乎曾经也这样提到过!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度过了第一部分第16节,终于读到了轻重的启示!细加掂量的决断与命运之声联系在一起;重、必然和价值是三个有内在联系的概念:必然者为重,重者才有价值。对于我们所有人来说,人的伟大在于他扛起命运,就像用肩膀顶住天穹的巨神阿特拉斯一样。人只有一次生命,绝无可能用试验来证明假设,因此他就永远不可能知道为自己情感所左右到底是对还是错。
我们都觉得,我们生命中的爱情若没有分量、无足轻重,那简直不可思议;我们总是想象我们的爱情是它应该存在的那种,没有了爱情,我们生命将不再是我们应有的生命。我们都坚信,满腹忧郁、留着吓人的长发的贝多芬本人,是在为我们伟大的爱情演奏“es muss sein!”
“如此必然的决定依赖的却是这样偶然的爱情。”
我的生命里多了太多的偶然,然而却没有一次让这些偶然成为必然,或许生活已经告诉了我必然的答案,只是我不知道,我无法接受,我不想承认这必然的结果!
如果和你的相遇一切从必然开始,那么过程中能否出现偶然的惊喜吗?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读后感
生命孰重孰轻,在布拉格的短暂的春天后显露无遗,托马斯却在这过程中开始了他的爱情,与特丽莎—像个孩子,被人放在树脂涂覆的草筐里顺水漂来,而他在床榻之岸顺手捞起了的女人,开始他前所未有地投入的爱情。战争仅随其后,然而托马斯夫妇是幸运的。苏联军队入侵之后,托马斯以自己的名声,被西方医学界同行安排出国,在瑞士获得一个不错的`职位。但特丽莎忍受不了国外生活的轻松悠闲,她返回布拉格。托马斯在轻与重之间有好一阵挣扎:
他不断警告自己不要向同情屈服,同情心则俯首恭听,似乎自觉罪过。但同情心知道这只是他的自以为是,还是默默地固守自己的阵地,终于,在特丽莎离别后的第五天,托马斯告诉院长,他得马上回去。院长是帮助托马斯逃离灾难的人,他不理解,他生气了。他质问道:“非如此不可吗?”托马斯答:“非如此不可。”
托马斯选择了对妻子守候,如此坚决,而他的情人萨宾娜却选择了对弗兰茨的背叛,义无反顾。
萨宾娜是昆德拉笔下最有才华,最能洞穿世事人物,她的行为与爱情似乎是参透“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谜样的“轻”的箴言。萨宾娜是背叛的象征和符号。背叛使她能够直面人生,沉重的人生,在她这里也变得轻盈。而弗兰茨,却成为相反的另一面,成为被萨宾娜背叛得最厉害的人物,而且得不到同情。弗兰茨,一个就读于巴黎的很有天资的英俊青年,20岁时就成为学者,在以后的事业上将一片光明。而且他不满足于学院式的成功,认为书本生活不真实,他渴望与人们并肩游行,同声呼喊,他要为真理和正义战斗。弗兰茨的爱慕,除了情与性,还带着观念色彩。当然,很难说这种观念的成份,应该受到尊重还是轻视。如此,尽管弗兰茨倾注心血来追求萨宾娜,萨宾娜的心中却没有他的位置。当弗兰茨既出于爱情,又出于正义冲动好不容易背叛家庭时,萨宾娜却背叛了他,不留一句话,悄然而去。萨宾娜的背叛是轻的胜利,在某种意义上说,这胜利是巨大的苦难代价之后的报偿:它将无家可归、亡命天涯的人对好心肠的施恩者在精神上的优越感暴露无遗。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读后感
深夜,我反复翻阅着《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这本书太过深奥,轻与重的好处,也在生命的概念里同空气一样难觅其形。昆德拉在这本小说中不仅仅勾画了西方社会的人生百态,更是折射出人生的虚无与空幻,细品之下,犹如回响。
书中外科医生托马斯以六个巧合的机遇使他结识了之后成为妻子的特丽莎,并且成为走进他内心深处的第一个女生,也融入进他剩余的生命中,但一切并没有童话中那么完美,相反,书中的他只感到了忧郁与迷茫。正如“永劫回归”的人生太过沉重一样,充满巧合机遇的人生又显太过轻飘和荒诞,难以把握的同时,也难以承受。而事实上,我们在一边不满于这偶然性的人生时,却一边不得不承认,我们的生命正是由这一个个轻浮虚幻的巧合所组成的特殊事件而堆积组成的(或许,你的梦想本当一位艺术家,作家;可最后,却因种种巧合成为了我的阅卷老师。)也许只有死亡,才是必然的。而我又想到了金圣叹批《西厢记》:几万万年月皆如水逝,云卷风驰电挚,而疾去也。”笔锋一转,写道“既然天地偶然生我。”,那么“未生已前非我,既去已后又非我也,然则今虽犹尚暂在,实非我也”。于是,“以非我之日月,误而任我之唐突可也,以非我者之才情,而供我之挥霍可也。”是了,人不再是中心,生命但是是宇宙运转几万万年月的偶然产物罢了,这生命实质之轻溢于言表。在应对生命的重大选取时,芸芸众生但是是被环境、利益等等的外界因素推着向前罢了,有多少人有着贝多芬式“非如此不可”的信念呢?
我坚信这种信念是每个人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就赋予我们的使命。正如昆德拉在书中这样写道:“这就是独一无二的‘我’,”时刻隐藏在人不可猜想的部分。我们所能想像的,只是什么是人的共同之处,这各自的‘我’正是与这种一般估计不一样的地方,也就是说,它不可猜测亦不可计算,它务必被揭示,被暴露,被征服。但在我们这个逐利又为利所逐的时代,又有多少人对自己的认识仅限于镜子中的'自己呢?急功近利的社会风气下,又有多少人想要一歌成名,“立刻有钱”呢?又有多少人能够停下来,听听自己灵魂深处的呐喊呢?在这媚俗的社会下,你的生命能够承受么?
书中主人公托马斯也意识到了这些,他知道这唯一性的人生,决不能随波逐流,可他却没有像居里夫妇一样找到自己的使命感,而是以放下负担的方式,拒绝媚俗的社会。可没有负担的他变的太过轻飘,反而难以诗意的栖息在这片大地上。正因他发奋去感受凡夫俗子所享受的简单,而承受着‘轻’的痛苦。这种简单的实质却是人生的虚幻。但事实上,这样的生活也绝非他想要的,他时常沉思于一句德国谚语:“只活一次,等于一次也没有活过。”只有一次的人生,用于享受也无法透过经验比较得知对错,毕竟追求不平凡往往是平凡的,反之,追求平凡就显得那么不平凡了。然而这种平凡并非是托马斯那样的放纵享受。如果想要生命不朽,就务必创造自己独立的人生价值,如果在此同时又不愿被世间的媚俗所感染,那就要向尼采说的一样:“个体务必始终在社会中挣扎求生,才能使自己不致幻灭”。那么这种超脱于媚俗的平凡就是像杨绛先生一样“无名无位自在”的平凡,超脱于世俗之外,又有着贝多芬式的非如此不可。这样的人往往有着平凡的,淡然的心态,也知道什么才是自己所想要的。坚信他们的平凡,他们的执着,他们对自己的明白,会让他们在这宇宙的小小一角奏响生命的凯歌。
这轻飘的生命,充满了偶然与虚幻,回不到过去看不见未来,刚刚看破滚滚红尘,却也难逃岁月的流沙,想要生命不朽,只有释放自己灵魂的真善美,去完成自己的使命,才能超然于世俗,点亮自己的人生。这并非是《生命中不可承受之轻》的全部好处,但却是我感同身受的哲学内涵。
窗外,疾行的车流从一个未知,驶向另一个未知……
生命不能承受之轻读后感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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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不能承受之轻读后感范文一】上一次读米兰。昆德拉的《不能承受生命之轻》,已记不得是什么时候了,总之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那时,因为年轻,读书喜欢追逐情节,对大段大段人性的剖析、推理、评论,多是囫囵吞枣、蜻蜓点水、一目十行地扫过,读完了便束之高阁,没有思考,没有回味,心里没有留下多少印迹。所以这次重新捧起这本书,翻动每一页的时候,感觉是如此的清新,书中的每一个细节陌生而又浸洇出淡淡的似曾相识。
重读这本书的冲动是缘于一日午间的小憩。我躺在办公室的长沙发上,习惯性摸起一本书,随意翻开其中的一页,准备稍读片刻后休息,于是就遭遇了那篇关于《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的书评,模糊的记忆之门也就随之缓缓地开启了。
这次读得很慢,下意识地追随着旧日的足迹,字里行间的思索代替了情节的追寻。尤其是开篇的第二段,整本书的灵魂,是每次打开书都会反复咀嚼,并陷入良久沉思的。
巴门尼德于公元前六世纪提出世界分成对立的两半:光明、黑暗;优雅、粗俗;温暖、寒冷;存在、非存在。他把其中一半称为积极的(光明;优雅,温暖,存在),另一半自然是消极的。
轻为积极,重为消极。昆德拉却认为这种二分法很幼稚,认为“也许最沉重的负担同时也是一种生活最为充实的象征,负担越沉,我们的生活也就越贴近大地,越趋近真切和实在。相反,完全没有负担,人变得比大气还轻,会高高地飞起,离别大地亦即离别真实的生活。他将变得似真非真,运动自由而毫无意义。”然后他追问“那么我们将选择什么呢?沉重还是轻松?”
在忙碌与闲暇之间,在束缚与自由之间,在辛劳所得与不劳而获之间,在坚守责任与推卸责任之间,人们往往避“重”就“轻”,趋“利”避“害”,倾向后者,而逃避前者。但试想一下,太多的闲暇是否就是空虚,人们究竟是要工作时的忙碌还是退休后的闲暇?
无限的自由就是灵魂的无所依托,如同断线的风筝四处飘零;不劳而获的人,对待财富乃至对待人生往往流于轻狂、浮躁,钱来得快,去得也快,只有辛勤所得,才懂得珍惜;逃避责任的人,看似一身轻松、了无牵挂,以为这样就可以走得更快,但不曾想到不被牵挂、不被需要无异于被亲人、朋友、战友、同事遗弃。一个勇于承担责任的人,最终还是会比惯于推卸责任的人走的更远。
是的,忙碌、束缚、辛劳、责任,种种的负担,是让我们从浮躁的云端坠落的重力,让我们根植于脚下的大地,让我们触摸到生命的质感,让我们感受生活的真实!
但是,挣扎在黑暗中的受难者背负的十字架又是怎样的沉重啊?当一个母亲,面对拿到大学入学通知书的儿子,却掏不出学费的时候;当一个女儿,面对身患重疴的父亲,却付不起手术费的时候,当一个妻子,面对因冤入狱的丈夫,而叫天不灵、叫地不应的时候,沉重还是轻松,哪里由得了他们做出别样的选择!他们乞求上苍的是哪怕给他们一丁点可以有所选择的机会!
有时候,就是给你选择,那选择又是何等的艰难?电影《苏菲的选择》中,苏菲右手抱着女儿、左手牵着儿子瑟瑟踯躅在前往奥斯维辛集中营的队伍里,当纳粹军官责令苏菲只能留下一个孩子,另一个必须马上送往焚化炉时候,儿子还是女儿?这种活生生将人撕扯成两半的痛苦一直延续到生命的终结!
是的,我们知道,黑暗终究会过去,黎明即将到来;我们也知道,冬天来了,春天不会远了。但是,当下的痛苦是这样的令人窒息,现实的重负压得人只能在地上匍匐爬行,很多人往往等不到黎明,等不到春天,就永远沉寂在黑夜与冬季了!
沉重与轻松,究竟该怎样选择?
【生命不能承受之轻读后感范文二】上帝死后,尼采告诉人们,万物都处在循环中。宇宙也罢,人类史也罢,其运行轨道不是一条线,而是一个圈。曾经发生过的事情会重复发生。被法国人誉为英雄罗伯斯庇尔,会一次次登上历史舞台,将法国一次次置于白色恐怖之下。
但是这个罗伯斯庇尔不是我们所了解的那个英雄罗伯斯庇尔。后者在历史上只有一次,前者则反复出现。所以此处的罗伯斯庇尔是一个独裁、白色恐怖的概念。历史上独一无二的罗伯斯庇尔,不管他曾经杀过多少人,因为历史终将过去,他的恶行会被遗忘。可如果我们只能看到这个独一无二的罗伯斯庇尔,而忽略了概念上的永劫复归的罗伯斯庇尔,那么他永远会在残杀无数民众之后被原谅。就像拿破仑、希特勒、斯大林都只有一个。
历史是直线运动和圆周运动的奇怪的统一。人类史和人的一生都是沿线性轨道向前的,发生过的所有的事件,无论其好坏,都只有一次,所以没有什么好怕的。历史和人生都轻如鸿毛。一次就是没有,只有一次的生命就是从来没有存在过。于是很多人就在这条不能回头的轨道上选择轻的生活,融入主流,加入媚俗的大军。还有人却总是要在其中找寻更多的价值和意义,他们思考、挣扎、反抗,他们渴望自己能做的更好,担负起自己的责任,即使为此他们要选择重,选择一次次痛苦的轮回,选择永劫复归。那么永劫复归的存在不在于它是否存在,而在于我们是否看得到,是否做出复归的选择。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是昆德拉对于“永劫复归”这一命题的思考。集中营中的亲人死了,它带给生者的伤痛还在;罗伯斯庇尔、希特勒死了,新的独裁者、杀人狂还在诞生。战争和独裁,是永劫复归的人类史上无法抹平的伤疤。若你对它视而不见,任凭历史原谅并淡忘希特勒、斯大林,战争和独裁会一次次重复下去。人生同样如此。一生中只出现过一次的事情没有任何意义。若你纠结于周围环境的好坏和别人的评价,若你害怕承担责任和重复的生活而不停的挣脱最终越飞越高,那你就会远离大地而无法体会生命的真实。
动物是天生的哲学家。狗很幸福,因为它们享受于日常重复的生活。幸福就是对重复生活的渴望。狗的生命轨迹是一个圈,不像人的生命越走越远。当所有人,所有事,所有物都被直线向前的人抛弃乃至遗忘,当人挣脱了所有的负担而飞上天空,这样的人生最终走向虚空。人类思考了千百年,才发现幸福,居然就是能像猫狗一样生活,认真、重复的生活。难怪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
【生命不能承受之轻读后感范文三】“非如此不可”是这本书中让我最受启发的一句话,它包含着坚定的信念,还有信仰,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一种内在的力量。我一直相信这种力量的存在。再华丽的外表,再美丽的容颜,都没有这种力量更令人感动。好的作品也是一次灵魂的倾诉,是心灵之作,它只向懂得它的人们敞开着心门。
书中很多文字对我来说就象一扇我无法打开的门,门的里面装满了宝藏,只是我摸不到它,形而上的思想深厚、广葇,无限。从这一角度上看,我是被拒之门外了。但我还是被故事中的情节所感染了。本书无疑是向我们揭示了生活的另一个不同的层面,真实的,却很难被勇敢地坦白出来的。它不是所有人的,不是一个人的全部,它是一朵悬崖之花,它是属于艺术的,却又是一门残酷的艺术,接近疯癫。
托马斯,书中的男主人公,一个魔鬼与天使的结合体。很多女人为之疯狂,而他却只像是在玩一种激情游戏一样,周旋于不同的女人之间,如鱼得水般地洒脱欢快。他对待女人,就如对待自己的职业(他是一个外科医生),会从不同的女人身体上发现各自的美妙之处。在他的眼里女人没有好坏、美丑之分,只有不同。他以极大的热情呵护怀中的每一位女人,又以极冷酷的态度阻止任何一个女人靠近他所设定的界线。他柔情似水,他冷漠如寒冰。这样一个男人,特丽莎深爱着他,无法自拔。
特丽莎爱上了托马斯,拥有了无上的爱情幸福,同时也为痛苦所拥抱。她太爱这个男人了,爱是唯一的,又怎能允许别人的介入。可她根本就不可能改变托马斯,又离不开他。托马斯自从十年前离婚以后,就一直自由自在的生活着,有很多情人,同时又时刻准备着拥有新的情人,他不会为谁改变。以往的女人都被托马斯改造成了适合他的样子,他也希望特丽莎能成为她们其中之一。
当特丽莎感觉到托马斯与萨宾娜的情人关系时,她所承受的痛苦,什么样的文字、语言能够代替呢?她极盼望着能用肉体之苦来取代爱人的背叛给她带来的心灵之苦。梦中,她用针刺入自己的片片指甲。自己深爱着的人与别人有染的,谁能接受这样的事实呢?离开!!!又一步也走不出。特丽莎沦陷在痛苦的旋涡里,没有力量自拔,只有托马斯才能把她推上岸,所以她对托马斯说:“把我赶走吧!”
托马斯也没想到自己会对特丽莎的感情越来越深,与别的情妇不同。他在不知不觉中改变着,同时又抗拒着自己的改变。为了转变特丽莎的思想,他不断地向她灌输着自己的观点,希望把他塑造成自己期望的样子。
最终,无法承受痛苦的特丽莎自杀,未遂,又两次选择出逃。托马斯一而再地为她放弃着一切外在的东西,但却不能改变感情生活方式。托马斯是无法改变的,特丽莎也是无法改变的,也许她真得希望自己能改变,为托马斯,但又无能为力。特丽莎后来的思想奔向了一个极端,生活为她打开了另一扇窗,在这里她看到了另外一个世界。
本来,个人情感就不是一个人生活的全部,除此之外,还有很多有意义的事情。特丽莎学会了摄影,并热爱上了它。在国家危难之机,她表现出了从未有过的勇敢,并以超凡的能力用自己的方式与侵略者战斗。这些力量是托马斯给予她的,也只有托马斯能够给予她。当她把对托马斯的热爱转移到事业中去时,她的内心平静了,托马斯也得以解脱了。
在国家形势的左右下,他们几经周转,由城市转向了农村。曾几时,特丽莎还是那么地渴望能走出农村到大城市里生活,而今却带着欢喜回到了农村,托马斯如特丽莎网中的鱼,随着特丽莎收线,慢慢地投入到她的怀中。
特丽莎盼望着:托马斯能老点,再老点,就好了。渐渐地,托马斯真的老了,像一个真正的农民一样,每天干着繁重的农活,穿着破旧的衣服。托马斯放弃了自己激情四射的生活,终于枯萎在特丽莎的怀中。
特丽莎无限伤感。仅仅因为自己的爱,仅仅因为自己的欲望,也许是她毁了托马斯的一生。特丽莎实现了自己的梦想━ 托马斯终于只属于她一个人了。爱,是爱其本来的样子,还是爱其自己希望的样子?也许好的作品,就是向我们真实地表达一个立体的思维,不同的人收获着不同的果实。结局是悲惨的,在一个雨夜,托马斯和特丽莎双双因车祸死亡。这个结局又是何其完美!
非如此不可么?生命如此短暂又如此的脆弱着,非如此不可。
【生命不能承受之轻读后感范文四】初读该书是在高三,在人人自危,奔赴高考无暇旁顾的高三,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触动。不是因为异国情味,不是因为大量的性描写,而是当时的我,16岁青年,背负着父母的期望,朋友间的承诺,跨过高考这座桥就有无限可能,尽管会迷茫但依旧信心满满的我,无法理解这份“生命之轻”究竟是什么。生命是多么沉重啊,即使只有16岁,我也满心疲惫得感慨。
而我花了整整一个月才意识到这个“轻”是虚无。
生命本身毫无意义,不值得怜悯,可被强权被集体被一切非生命名义以任何形式被碾压,然后消失无迹。而个体,在存在的每个时刻都在竭力摆脱这种加害生命的形式,背负各种以便自己不至于轻的无踪无迹。
时隔三四年后,又重读这本书,远没有当初的震撼,反而能退一步审视它。
弗洛伊德的学说中认为“性”是一切欲望的根源。诚然,你对任何事物的追求都可以说是在体验着高潮的快感。而这种快感只是大脑里的一种化学物质,它形成、消失,留给你的不是退潮后的温柔沙滩,而是你的满心失望。
托马斯和特蕾莎都有其各自失望的东西。
托马斯他惶恐于婚姻,惶恐于那个“不慎之夜”的产物—他的儿子,惶恐于自己必须扮演父亲、丈夫、儿子的角色。于是他一并摆脱,成为一个没有伦理束缚的地位较高的成年男性,他随心所欲的享受着自己的“性友谊”。他热爱自己的工作,享受手术刀划过皮肤的快感,就如同他热衷与各种女人上床。揭示她们最隐秘的地方来满足自己无限探索的好奇心。
但是因为他的六次偶然,偶然的遇到特蕾莎,爱上她。因特蕾莎,他在祖国受外强凌辱时逃离它,又重返它,失去医生这份职业,成为一个擦窗工。所有的这一切是他做出考虑,是他生命中的“es muss sein” 非如此不可。
但这不是一系列的偶然吗?他最终听从特蕾莎的请求,躲到乡下,没有女人,没有无休无止的偷情。在特蕾莎终于意识到他的衰老时,她表达了歉意。从读者的角度,甚至托马斯自己也认为是特蕾莎改变、甚至可以说是摧毁了他的生活。但他表示他很快乐,很喜欢现在的生活。
我可以想象他的满足,当与命运做无数次抵抗极尽智力接受挑战后,他放下了这些,没有什么必须不可的“使命”,他安心于生活,安心于生活本身,老婆、狗、生活、自由。而在他难受、失望、胃疼的时候,他是如何评价自己的一生,他也许不会评价。因为他始终有特蕾莎。
特蕾莎的忠诚是维系他们爱情的不平等支柱,尤其是托马斯是如此的滥交。所以似乎本书中最该同情的角色就是这个可怜的女人。她竭尽全力的想摆脱自己往日的生活,脱离由母亲、小酒吧所代表的肮脏、低下、无耻、不加掩饰的生活。她抓住命运的契机,以为可以摆脱。但她却悲哀得发现,她依旧与别人一样,托马斯的滥交使得她的身体毫无独特之处。于是她埋头工作,她尝试与陌生人做爱,她劝说托马斯到乡下。当她终于独享托马斯的时候,她却意识到自己爱卡列宁(狗)超过托马斯。
最终托马斯与特蕾莎一起摔下山崖,不管结局如何,他们始终在一起。即使作者在对这两人的爱情保卫战中始终扮演着冷酷法官的角色,冷酷近于残忍得揭露他们的虚伪,世上男女以爱之名掩饰其懦弱。
而整本书最勇敢的人或许就是萨比娜。如果说托马斯与特蕾莎的结局尚有安慰之处,那么萨比娜则依旧毫无归属可言,她依旧游荡在自己的背叛之路上,而令她想念的男人——弗兰茨,则怀着对她的精神之爱死在了越南。
故事结束,那么“生命之轻”为什么不能承受?
每个女人都渴望一个男人的身体压在自己身上。“最重的负担也成了最强盛的生命力的影像。负担越重,我们的生命越接近大地,它就越真切实在”但于特蕾莎而言,托马斯的肉体毫无重量,因为他同太多然做爱;对萨比娜而言,弗兰茨的身体毫无重量,因为他是一个未断乳的婴儿。
男人使女人幻灭,也最终导致自身的幻灭。托马斯搬到乡下,停止做爱;而弗兰茨在临死之际终于意识到自己应当守护女大学生,尽管他可笑得献出了自己的生命,再也无法保护任何女人。
男人与女人的共同幻灭,在于当下社会的毫无归属,如想归属必须媚俗。有人自觉地抵抗着媚俗,而有人不自觉地向世界媚俗。前者厌恶后者但自己也有媚俗之处,后者则是单纯得迷恋前者,比如说萨比娜与弗兰茨。
而活在当下,我们如何媚俗;活在当下,自我如何存在。
如果将人生定义为虚无。那么媚俗也就毫无意义可言,可是托马斯与萨比娜却依旧活在自己不媚俗的境界中,反叛、抵抗拒绝;萨比娜是叛离的代表,托马斯是媚俗的魔鬼,他们不自觉地极力保持着自身的独特性。而弗兰茨、特蕾莎则是在大社会环境中,在动荡不安的世界格局中,短暂幻灭的当下,他们媚俗、联系世界、渴望归属,可他们呢难道没有想反叛吗?
弗兰茨起初不允许自己伤害妻子,但他后来意识到自己的这种幻想(即妻子身上的那个女人)是错误的,于是他抛弃了妻子。而萨比娜无法忍受不背叛,于是她叛离了弗兰茨。托马斯无法承受他失去特蕾莎,于是他一直追随她。而特蕾莎无法忍受什么?她是弱者,也许她无法忍受底层、低下,而实际上“出人头地”后的她却无限渴望落回底层,而且她惊恐的发现整个布拉格都在变得丑陋。
自由就是这种不稳定的状态。这四个人物都在追求自由,所以自身都处在晃荡的危险中,这种危险由作者探究、塑造、展现给读者。
作为读者,我看到了。
看到了人类、看到了爱情里的互相背叛,看到强权入侵、大一统、口号、集权、商业化、嘈杂、秘密监视、无知、懦弱,道德沦丧是非颠倒荒谬可笑。看到了人在生活中的渺小,无能为力可怜可悲。
我所看到的在当下这个社会真实存在,生活毫无意义,荒谬可笑。人类并不能掌控自己的生活,自由是个甚至说是达不到的状态。
但实际上,我又觉得我们将自身的失望、怨怼转移到了别人身上。人们放弃拯救自己,而将希望寄托到别人身上。
渴望通过做爱,性高潮这一绝对快感,与别人建立联系,彼此合二为一,找到归属。但托马斯却是这一渴望的对立面。
现代与性有关的小说非常多,我觉得就是作家也在反应这一事实——即即使陷入深爱,彼此身体纠缠,依旧是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
马克思曾说过“重要的不是发现问题,而是解决问题。”作家借这些特写鲜明的人物向我们展示呈现。而更重要的是,我们自身应当如何选择该过怎样的生活。
“一次不算数”可生活确确实实只有一次。当下的世界短暂幻灭,毫无意义,可你有不能否认此刻自己强烈的存在感。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是我们每个人都有的困境。自身的虚无导致人们脱离大地轻如鸿毛。
最后的结局是特蕾莎与托马斯一起死去,我相信这是种安慰。而文中提到“卡列宁曾产下两只羊角面包和抑制蜜蜂”而觉得羊角面包是托马斯和特蕾莎,蜜蜂或许是他们终于平静长久的爱情。
16岁初读时震撼。20岁再读,竟有些宽慰。
生命有不能承受的轻,而我们依旧活到下一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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