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读后感的开头我要写一篇关于《包法利夫人》的读后感可不知道怎么开头,求一段或几段开头。年幼时候,是很难喜欢《包法利夫人》的,它不太合乎浪漫的情怀...
求读后感的开头
我要写一篇关于《包法利夫人》的读后感可不知道怎么开头,求一段或几段开头。重读的新近周克希先生的复译本《包法利夫人》,他在序言中,提到儒勒·德·戈吉耶由小说而发明“包法利主义”这个名词,定义为“人所具的的把自己设想成另一个样子的能力”。其实,这已经囊括了包法利夫人命运的所有性质。多情和善感,追究起来,竟只是“把自己设想成另一个样子的能力”,终因“设想”和真实力量悬殊,跟循既定的逻辑,形成整个事件的因果的骨骼。可事情却又远不是一个定义那么简单,如同现实一样,“设想成为另一个样子的能力”是一个漫长的复杂的日常过程,这个过程是因果的骨骼上的血脉、肌肉、丰富敏感的神经,也是决定它不是定义而是小说的全部理由。
设想成为另一个样子的能力,是从爱玛十三岁的时候,开始孕育培养的。那一年,她被父亲送去修道院读书。爱玛在修道院里并没有如通常那样感到压抑,相反,她以她的所好攫取了多愁善感的养料。宗教、教义、宗教仪式,还有修女,为她组织了一个不真实的梦幻世界,她在此沉醉不醒。这是她浪漫的天性所致,也多少因为外省修道院的人性的气质。修女们对待爱玛非常友爱,忏悔时,神父缠绵的絮语,讲道中引用情人、婚姻的比喻,同学们偷带进来互相传看的精美画册,还有那个每月来修道院一星期做针线的老姑娘,唱古老的情歌,讲故事,说新闻,甚至散播小说这种世俗读物。在这里,终因为远离中心而纲纪松懈。于是,修道院便“充满温情”。爱玛的感伤性格在此得到丰厚褊狭的营养,她对生活的想象,即“欢愉,激情,陶醉”的概念,也在此完成。在这些概念化的想象之下,蕴含较深又细水长流的日常生活,就显得太平淡了,平淡到她认为是个错误。
她是在与包法利医生结婚之后,尖锐地意识到这个错误。此前,闺阁的生活再是沉闷,到底还说是有出路的,出路就是结婚。居住分散的外省乡间,又不是世家出身,婚姻的机会其实很有限。于是,当包法利这个乡间医生一旦出现,她便将幸福的指望交给了他,而紧接着就感到了失望。包法利这个笨人,实在是有着感人的爱,即便是对他从未爱过的前妻,也含着温情,何况是他深爱的爱玛。“他情不自禁地经常要去抚摸她的梳子、戒指和披巾”;他对她言听计从;为了换个她乐意的环境,不惜放弃他好不容易立足行医的托斯特,迁去永镇;在爱玛死后,还按着她的喜好行事;他终于发现爱玛不忠实的证据,被嫉妒打击得一蹶不振的时候,当他久久望着妻子的情人罗多尔夫,“他仿佛又见着了跟她有关的一样东西”,竟也嫌隙尽释。这样的爱是爱玛没有从书上读过的,因此便是在她想象之外。“而她又没法理解自己不曾身经的事情”,这其实是致命的缺陷,她的世界就是那么狭小,她没有体验的情感于她都是不存在的。由于她对客观的外界缺乏理解,或者说理解的愿望,她才可能一任发展“设想成另一个样子的能力”,走入幻觉的深渊。
如同《包法利夫人》的副题“外省风俗”,包法利医生就是“外省风俗”的最好体现。他比爱玛更早登场,也更晚退场,是为爱玛的剧情演出序幕和尾声。这大约就是左拉所说的,“和谐的展开秩序”,命运的因素依着自然的规律渐次进入,逐步形成事端,又在事毕会留下影响。小说的开头便是幼年的包法利入学读书。这是一个老实、呆笨、心底淳厚、少见识但尽职守责的孩子,有多少乡村医生是用这样的坯子做成。他们巡游乡间,会的就那么几手,可却包治百病。有治不好的,也不见怪,因为有上帝召唤做后盾呢!而医生的品格就是见证。像爱玛这样一个乡下地主的女儿,与好名声的包法利医生结婚,已是她的福分。再不会有更加出奇制胜的机遇了,除非出现神话,比如辛德瑞拉的故事。而性格严谨的自然主义向来不制造神话,他们从不企图扭转“普通生活的平常进程”,于是他们便也无法扼止爱玛,这一个沉溺于自我幻觉的女人,一厢情愿地制造神话。当然,他们同样无法扼止生活的进程不断地击破她的臆造的神话。
题记:
田庄小道、永镇、鲁昂……
我看到你肆意绽放的礼裙
向着“爱情”空留一个孤清的背影
我该为你的不顾一切感动
还是怪罪那道虚幻的巴黎水彩
去了一抹清净不情愿玷污性命……
《包法利夫人》不是一杯可乐,也不是一壶清爽的夏日绿茶,它更像是冰的卡布基诺——或甜,或淡,总能牵动你的心弦——特殊是,那个寻求巴黎式爱情的女人,以及,那个吃人的世界,那种摇不可及的——幸福。
*爱玛*——命运的多桀,也许仅仅是因为,你太不了解,幸福应有的形状。
一个在修道院里长大的女孩,遇到一个过着父母所设计的生活的已婚男人——她性命中的第一个男人,便天真地以为爱神受到上帝的旨意降临。
嫁给一个医生,是多么地幸福。她于是义无返顾,跟着一辆小马车,摇摇晃晃,驶到那个她梦想中的神圣之地——教堂。
那年,他30岁,她,豆蔻年事。也许“人生正如一座坟墓”,一颗年青的心,却被装在一个宁静的城堡,终是不会满足。她开始疑惑,人生的意义,到底,“人生美在哪里”?渥毕萨尔的庄园,盘旋舞,穿蓝燕尾服的绅士,戴珍珠的年轻妇女,她发明,原来性命可以如此灿烂多情。回到家后,却面对着一个木纳的丈夫,一个冷僻的小园,她于是哭了。
如一颗流星,赖呈现了,他们谈书籍,谈音乐,谈世间种种。她惊叹于他们想法的一致,他的才学广博,他的心思细密。
雾里射出耀眼的白光,那一刻,她望着他远去的背影,流泪。
当生涯被怨恨和遗憾所填充时,她开端埋怨,懊悔自己怎么将爱情交给了一个木头,而又偏偏不能弃之不爱。
接着是鲁昂。她遇到了罗——一个低靡的灵魂,总可能为哪怕一点火星点燃。于是跌入一个男人的诡计。她开端奔波于两个城市,乐此不疲。
当她满怀盼望地想废弃一切与他共赴天涯的时候,一封信断绝了她的希望,爱情,或者幸福生活。
他驾着马车,从她的门前分开,然后告知她,他现在正在某个不知名的小岛。她看着他,在窗帘后,黑色的夜里,照亮的只有她银色的泪光。
她发明,本来,世界并没有她想象的美妙。
那年,她大概25岁。她失望了,生了一场大病,认为自己快要死去,于是微笑。
有一天,却在街上遇到了赖——这是上帝的恩赐,还是另一个不怀好意的玩笑?他们去巴黎——那个她梦想中的城市——他们在那里,一起陶醉于酒醉灯迷,花红柳绿。她变得更加漂亮,容光焕发,异常动听。
小道,大路,他们漫步,奔驰,享受着阳光。她更加衷情于小绒帽,蓝色裙摆,颜色鲜泽的地毯,也许还有黄金镀的钥匙。
于是钱财越来越少,她开始擅自签欠条,把盼望寄托于不劳而获,为了一次又一次的约会,为了爱情!最终破产。
月冷风高的晚上,她从公证人的家出来,狼狈不堪,一路辱骂那个妄图“玷辱”她爱情的男人。也就是那个夜晚,她说出了她最该说的话:我可怜,但是并不出卖自己。
然而当一切的盼望都归零时,当法庭的传票达到时,尊严还有什么用呢?不如瞬间老去。
砒霜,并不美味,可是她吃了;生活,并不痛苦,可是她这样想了;自己,并不仅仅为自己而活,可是她这样做了。
早知如此,爱玛,你为何又要苦苦追寻那虚幻的快活?为什么总记着自己儿时美妙的梦想,以及与现实宏大的反差?于是带着机密死去了,纵使围着一大群好心的人,她还是孤单的。
时间忽地回到道特的花园,她坐在荆棘篱笆前面的长登上,天真地望着天空;鲁昂街上;他们家门口;拜而斗的院落;苹果树下,她头发的香味,绕着她清脆清洁的笑声。
她穿着月光般洁白的缎袍,乌黑的头发散着,表情安详。夜色很温顺。Gameover。
*包法利老爷*——悲剧,或许只由一个个忽略带来的喜剧造成。他难道不爱她吗?事实上,“他的幸福,仅仅限于爱玛裙边的宽度”。
阅历过一次不幸的被部署的婚姻,一场与金钱交易的婚姻,他是多么地珍重这个上帝赐与他的礼物。
就是因为太过幸福,看不到她眼神后的忧伤。
他想,他给了她殷实的生涯,他们有个美丽的小女儿,她有那个小镇最美的礼服,她还有什么理由不快活呢?而自己,有远近驰名的医术,有一个漂亮的妻子,有一座可爱的庄园,有一群朋友,有什么理由不快活呢?他不清楚她为什么要整晚坐在书桌前,开着灯,不肯入睡;不清楚她为什么要弹那在他心中毫无用途的钢琴;不明确她为什么要在房间里摆满鲜花。可是他纵容,因为他爱她。是的,因为爱,他沉默,隐忍。
惋惜缄默并没有让事情好多少,仅仅换来表面的镇静。
他把她介绍给赖,并且说服她和赖一同看戏,仅仅因为自己没有时光陪她。找个替代品?怎知最后痛苦的却是他自己。
他最后答应送她去学钢琴,除了交学费,他再不曾问细致节,谁又知道她是用了这些时光幽会。
他只看到她的笑,从来没见她流泪,他认为她是快乐的,可是他错了。
他忽略她给的暗示,把她的感伤当成“精力问题”。她发脾气,他就忍着,替她难过,却从不曾过问原因。
他溺爱她,一味地。他让她没有分开的理由,连他的情敌,罗和赖,都感到他是那样好的一个男人。
他觉得把自己的世界全都给了她,他感到他是那样地爱她,而她,也应当爱着他,不然她为什么要那么辛劳地操持这个家呢?为什么还要给他生孩子?为什么会一直陪着他呢?他能想到的能给的都给了,惋惜,她真正要的他却没有给。
他不知道什么叫爱情,从小逆来顺受,命运似乎一直控制在母亲的手中,没有主见,婆媳吵架的时候,只能在一旁流泪,两个都得罪不得。
也许他唯一值得称道的是,他的爱那么地纯,他的愚钝让他安心而幸福地过了许多年,一直到她死去。捡到那封信,他的手在发抖,他看着空空如也的房间,开端疑惑,自己这些年,为了一个女人破产,为一个女人的死去呜咽,是否值得。
在酒吧碰到罗。罗很紧张,也很内疚,在他心里,从没有爱过那个叫爱玛的女人,却精心肠损坏了一个男人本该安静的幸福。
令他意外,包法利什么也没做,只是说了句:这都是命——罗感到这多么好笑。
小白尔特跑到长椅旁,叫着:爸爸,爸爸。他爸爸靠在墙上的脑袋一歪,再也没说出话来。
为了幸福的连续,包法利老爷,你一辈子都在忽略,偏偏这个时候,为什么你不肯遗忘?人们把他和他的妻子一同下葬。下葬的那天夜里,人们说看到一个年青的男人在坟头整整哭了一夜,而那个男人第二天就娶了一位年青的小姐,遵循他母亲的意愿,开始自己的事业。
而一个星期前,他才对她说,自己一辈子只爱她一个人。
在现实面前,梦想和许诺是多么可笑!包法利老爷本来的朋友伺机夺取了不多的财产,在包法利本来的诊所地址上行医。那位“真心的朋友”——高利贷商人,则用他骗爱玛签下的欠条和抵押的房产安心肠过着日子,全然忘却自己是怎样参与了这样一场诡计。生涯还在继续,小镇的人们安居乐业,包法利一家,慢慢被遗忘。
这篇小说描写的是一位小资产阶级妇女 因为不满足平庸的生活而逐渐堕落的过程。主人公爱玛为了追求浪漫和优雅的生活而自甘堕落与人通奸,因为最终负债累累无力偿还而身败名裂,服毒自杀。这里写的是一个无论在生活里还是在文学作品中都很常见的桃色事件,但是作者的笔触和干主导的是旁人尚未涉及的敏感区域。爱玛的死不仅仅是她自身的悲剧,更是那个时代的悲剧。作者用很细腻的笔触描写主人公情感堕落的过程,作者很努力地找寻着造成造成这种悲剧的社会根源。
长篇小说《包法利夫人》是福楼拜的代表作。作者以简洁而细腻的文笔,通过一个富有激情的妇女爱玛的经历,再现了19世纪中期法国的社会生活。《包法利夫人》的艺术形式使它成为近代小说的一个新转机。从《包法利夫人》问世以后,小说家知道即使是小说,也要精雕细琢。这不仅是一部模范小说,也是一篇模范散文。但是,《包法利夫人》也为作者带来了麻烦。许多人对号入座,批评福楼拜这部书"破坏社会道德和宗教",他还被法院传了去:原来是有人告他"有伤风化"。这时许多读者纷纷向福楼拜表示同情和支持,甚至连一向反对他的浪漫主义作家也为他辩护。法庭上,经过一番激烈的辩论,作家被宣告无罪--由此可见《包法利夫人》的影响。
书中的女主人公爱玛出生在外省的一个还算富裕的农家 .她从小在修道院接受教育.在那期间,爱玛迷上了看小说,尤其是那些有关男女情爱的书.书中男主人公不是伯爵就是子爵,这让她深深地着迷了.小说中的情节使她对爱情充满了童话般的幻想,以为结婚就可以实现她的愿望.在机缘巧合下,爱玛嫁给了医生夏尔.可是在婚后才发现一切远没有想象中的美好.在蜜月里,她体验不到快乐,在此后的相处中,她发现自己的丈夫是个胆小懦弱,迟钝无能的人.她心中的白马王子在哪 生活在她看来变得不再绚丽多姿,只不过是日复一日的活着罢了.
这时莱昂闯入了她的生活,他们有着共同的爱好, 在频繁的交谈中,莱昂发现自己渐渐爱上了这个有夫之妇 可莱昂不敢向爱玛袒露自己的心迹,他怕被爱玛拒绝 最后 选择了逃避,去了巴黎.爱玛在莱昂离开之后才后悔没有挽留他。可随着时间的推移,怀念被渐渐冲淡了,另一个男人走了进来.
罗多尔夫第一次见到爱玛就被她与众不同的气质深深地吸引了.于是乎他暗暗下决心一定要把这个女人弄到手,他很自信自己能够成功,因为他有钱. 罗多尔夫用尽花言巧语是爱玛神昏颠倒,她的虚荣心迅速膨胀起来.一开始爱玛有过犹豫,但在罗多尔夫一波又一波的攻势下,她臣服了.爱玛觉得自己终于找到了小说中向往的生活,感到既刺激又欣喜.可是爱玛的独占欲很强,久而久之,罗多尔夫对她产生了厌倦 。当爱玛下定决心抛弃眼下的生活,和罗多尔夫双宿双飞时,他退缩了.罗多尔夫觉得一切都是逢场做戏罢了。他狠心的写下了一封信,可笑的事文字中完美的掩饰着自身的疲倦,反之把一切都归咎于"命运"二字,极力地推卸责任。他无情的走了,好像一切都没发生过似的走了.爱玛崩溃了,从此一蹶不振.
最终她积债如山 陷入身败名裂的绝境.爱玛求助于她的情夫,但他们在这时却像个缩头乌龟似的避之不及,没有人愿意伸出援助之手.在这一刻,危急自身利益的时候,世间丑态在爱玛眼前展露无遗.她走投无路了,最后选择了死亡.
爱玛,也就是包法利夫人是一个悲剧人物.她追求浪漫的爱情,奢华的生活,却不知她所处的环境给不了她想要的.当爱情建立在物质基础上时,就注定了它的悲剧结果,无论过程如何使人沉沦,结局都只有一个.是谁使她走向了绝路 。是人们的冷漠淡然使她求助无门,还是自己对命运的臣服,最终导致了爱玛的悲剧,或许可以说是当时的社会逼得她服毒自杀的。
现实与理想总会有差别,当现实于理想中的情况不同时,我们不应该把这一切归结为命运的安排。当我们遇到挫折或者意外时,或许这是上天给我们一次调整心态的机会。在繁华和虚荣里,也许你会忘了自己的正面目。但要知道自己拥有的,珍惜自己获得的,不要总陷入没有结果的幻想中,来虚度光阴。那样你最后一无所有。从先在起我们的命运联系着所做的每一件事。我始终相信我不是奇迹但我可以创造奇迹。
今天看完了包法利夫人这部小说,感慨颇多。
其中的几个人物都很有特色,包法利夫人(艾玛),包法利先生(夏尔),布匹商人勒和,药剂师奥默先生,布尼贤神甫,包法利夫人的两个情人:罗多夫,莱昂,瞎子,荣镇的人。这是一个社会的缩影,这是一个家庭的悲剧,同时不也是无数社会悲剧的一个缩影吗?我们不是悲剧主义者,但是悲剧的现实却不得不令人相信,爱情仿佛很遥远,我们期望中是很遥远,而我们身边的我们却并不认为那是爱情。
可以设想任何一个人娶了艾玛那样的女人十之八九都注定不会长久幸福的,而如果一个女人遇到一个像包法利先生一样的男人,那她一定是最幸福的人了,如果她不这样认为,也只能说明她有眼无珠。所以说找女朋友千万不要找像包法利夫人那样外表漂亮但缺乏智慧的头脑,乐于幻想的女人;找男朋友一定要找像包法利先生一样的男人。
看看艾玛死后的情况吧:荣镇象平常一样,静悄悄的,夏尔却睡不着,一直在想艾玛。罗多夫为了消磨时间,整天在树林里打猎,晚上回家睡大觉;莱昂在城里也睡得不错。这时偏偏还有一个人睡不着。在墓地旁,在松林间,一个小伙子跪着,哭得伤心,他的胸脯给呜咽撕碎了,在黑暗中一起一伏,无穷的悔恨压在他心上,像月光一样轻,像黑夜一样深。这个小伙子就是朱斯坦(药剂师家的学徒)。我们就可以看出这个女人是多么的愚蠢与令人可憎又可怜了,对她真正好的人,他却从来不珍惜,对她虚情假意的人,她却奉为至爱,甘愿倾家荡产。
艾玛可以理解为是一种单纯的美,夏尔可以理解为一种淳朴的真与善。两者同样不具备智慧,而她们的结合,表面上看是一种真善美的结合,应该会幸福,但是结局却是令人扼腕的悲剧。艾玛的死我们更多的觉得是罪有应得,但是夏尔的死以及他母亲的死(及艾玛父亲的瘫痪)和包法利小姐的悲惨命运,我们却真正感到了无比的伤心与难过,一个女人毁了一个人,不她毁掉的两个家庭亦或是两个家族都随她一起堕落进无比的黑暗中。这时我们更加憎恨这个女人,憎恨有什么用呢?我们应该思考,应该反思。艾玛的美是一种外表的美,她的心灵并不具备的美的土壤,因为那是一颗躁动的心,一颗时刻幻想的心,一颗愚蠢粗陋的心。而我们的男主人公夏尔(包法利先生)呢?不具备俊朗的外表,却具有一颗真善的心(对于爱情,对于很多方面,而更多是表现在爱情上)。这就不难推出一个结论:漂亮的外表掩映下的愚蠢女人是注定很难得到幸福的,而当平凡外表的老实人遇到这种女人时,更大的不幸福便是必然的了。
艾玛不是一个简单的女人,简单起来简直不是女人,往往倾向是一种疯子,一种变态狂,一种妄想症患者,一个瘾君子。充满了爱情的幻想,同时又将甜言蜜语与肉欲的满足看成爱情最大的满足,将真诚的关心看做一文不值的。我们不觉得她漂亮,相反我们觉得她很丑陋,很天真,很幼稚,或许她属于童话中,而不属于现实。她的自杀是一种必然,因为她的消费行为超越的她的经济地位,妄图负债消费,却有不具备一丁点的经济法律头脑,傻子似的为情人消费,不计后果的奢侈,真是可悲,现实中这种人不也很多吗?这启发我们:广大青年学生一定要定位好,认清自己的经济地位,明确阶段,不做超阶段的消费,适度适量符合自身经济状况的消费才可能长久的发展。同时也启发我们如果遇到这样的女人,千万不要像包法利先生那样痴迷其中,不可自拔,最后弄得家毁人亡。所以我们要时刻保持一颗清醒的头脑,大致明确自己的倾向,珍视自己身边的の幸福。
布匹商人勒和是一个十足的商人,商人重利轻别离,同时我们也看到狡猾的一面,智慧的一面,从经济学角度来看确实是一个营销高手,善于进行营销,推广自己的商品,出色的完成商品价值的让渡,不图短期回报,重视中长期的收益,善于利用法律手段实现自己的经济利益,充分调动第三方力量完成讨债追债,自己退居幕后进行操作。单纯的角度来看,在金钱至上的社会这并没有错,错就错在包法利夫妇的愚蠢罢了,以及他们之间缺乏沟通所致。但从一种人道主义的角度来看这个人确实不具备真善美,是一个十足的肮脏的心灵,以别人的悲剧作为自己致富的手段确实挺缺德的。但是怎么样呢?在社会大环境下,这样的人才能生存下去,才可以笑到最后。正义哈哈这里不存在所谓正义的问题。商人唯利是图本就是天经地义的事。可怜真善美遇到邪恶的智慧也就只能被带到黑暗的深渊,永远远离光明了。
药剂师奥默先生,是一个圆滑世故的人,一个八面玲珑智慧庞杂,敢于接受新技术新理念的人,或者我们可以认为他是一个唯物主义者(尤其是对待宗教的问题上),对待包法利一家的问题上我想奥默先生已经仁至义尽,或许他的仁义不过是假仁假义,但是这有什么关系呢?行动只要付出了,我们又何必在乎他当初的动机呢?最后的情形呢?药剂师家的孩子们也越来越少见,奥默先生考虑到他们两家的社会地位不同,也不在乎密切的关系能否维持下去。药剂师是崇尚科学的,不管这是卖弄学问,还是爱慕虚名或是其他的原因,他所做的已经最起码可以证明在科学的道路上他是朝着正方向前进的,他的趋势与科学前进的趋势是不谋而合的。药剂师向瞎子承诺用自己配制的消炎膏就可以治好他的病,可是瞎子的病不是消炎膏制得好的,他又回到吉约姆树林山坡下,逢人就讲药剂师的药膏不管用,讲得奥默先生进城的时候,不得不躲在燕子号班车的窗帘后面,免得和冤家狭路相逢。他心里恨透了瞎子;为了自己的名誉起见,他使出了浑身的本领,要用暗箭伤人,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快,可见他的城府之深,心肠之狠。或许这也是情有可原的,因为对一个珍视名誉的人来讲,维护自己的名誉有时是需要一些手段的。奥默先生的发展可以说是顺风顺水的,自从包法利死后,接连有三个医生到荣镇来,但都站住脚,不久就给奥默先生挤垮了。他的主顾多得吓人,当局不敢得罪他,舆论包庇他。他到底得到了十字勋章。我们甚至有些疑问,当初他怂恿包法利先生给金狮旅店的伙计伊波利特(瘸子)在一种新的方法指导下进行手术,最后导致包法利医生的失败。这是不是也是他的一种手段,用以击垮的他的竞争对手呢?这个问题值得思考,或许也就是如此吧。
荣镇的人也是残酷的,我们可以看看艾玛死后,夏尔神智混乱时所发生的情况:不久,勒和先生又要他的朋友万萨尔出面向包法利先生讨债。夏尔宁可答应付高得吓人的利息,也不肯变卖一件属于他妻子的家具。他的母亲气坏了,他却比母亲气还大。他完全变了一个人。她(夏尔的母亲)只好丢下家不管。于是每个人都来占便宜。朗柏蕾小姐来讨六个月的学费,虽然艾玛从来没上过一次钢琴课,但是她们两人串通好了,出了一张收据给包法利看。租书人来讨三年的租书费。罗勒嫂子来讨二十来封信的寄费,夏尔要她说清寄给谁了,她倒很乖巧地答道:“啊!我怎么知道呢!这是她的事呀!”夏尔每次还债,都以为一了百了。哪里知道旧债刚了新债来,永远没有个完。他的女佣人费力西现在穿起太太的衣服来了;自然不是全部,因为他留下了几件,放在她的梳洗室里,时常关起门来,在室内见物如见人;费力西和太太个子差不多;有时夏尔看见她的背影,居然产生错觉,大声喊道:“喂!不要走!不要走!”但是到了圣灵降临节,她却溜之大吉,同特奥多离开了荣镇,并且把衣橱里剩下的衣物偷得一干二净。 我们看到了一副弱肉强食的画卷,看到人性是如此的肮脏不堪,也看到了包法利先生的愚蠢的程度,我们也不难理解为什么漂亮的艾玛会有婚外情了,面对如此愚笨的男人谁愿意托付终生呢?这是一个矛盾。美好的品质往往却总是伴随着令人困惑的愚蠢。面对弱者,社会大众更多的欺辱,更多的是嘲笑,而很少会报以同情之心。或许当初夏尔不应该顺从夫人的意见,赶走忠实的女仆人(在托特时,娜塔西)而换用外表乖巧实则经常偷东西不安分的女孩费力西了。或者夏尔不应该气走自己的母亲,一定程度上母亲的死也是和夏尔密切相关的,被爱情冲昏头脑的人,竟然忘恩负义的将圣洁的亲情踩到脚下蹂躏,这人也是该死。
夏尔的出现和结束同样充满了传奇。我们正在自习,忽然校长进来了,后面跟着一个没有穿学生装的新学生,还有一个小校工,却端着一张大书桌。正在打瞌睡的学生也醒了过来了,个个站了起来,仿佛功课受到打扰似的。七点钟,一下午没见到他的小贝尔特来找他吃晚餐。他仰着头,靠着墙,眼睛闭着,手里拿着一股常常的黑头发。“爸爸,来呀!”她说。以为他是在逗她玩,她轻轻地推了他一下,他却倒到地上。原来他已经死了。三十六小时后,应药剂师的邀请,卡尼韦先生赶来了。他解剖后,找不到什么病。莫名其妙的来,莫名其妙的离开,我们也莫名其妙的感慨唏嘘。
读后感的作文
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大家都经常看到作文的身影吧,作文是从内部言语向外部言语的过渡,即从经过压缩的简要的、自己能明白的语言,向开展的、具有规范语法结构的、能为他人所理解的外部语言形式的转化。为了让您在写作文时更加简单方便,以下是我收集整理的读后感的作文9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读后感的作文 篇1看惯了那些满腹经纶的学者笔下的无私母爱,冥冥中发现母爱是如此的普通,到处都是,当我读完常跃强的《淡淡的深情》才发现母爱是平静水面下深处的激流啊!
他指望着母亲的鼓励和过高的期望,可母亲总是淡淡的,他迷恋那些在车站上挂着圈泪水的父母和儿女,望着他们,他总会觉得委屈。大学的四年,常跃强厌烦了一连串长得令人发腻的日子,他时常对窗呆坐便想起了母亲,想起了那个在油灯下戴老花眼镜缝衣的母亲,他不免想到小时候挨打的样子,母亲找不到自己,便往水井里看,到池塘边去找,然后他忽然猴一样从哪个旮旯里钻了出来,母亲就笑骂一声,巴掌扬起来要打,但落下却极轻,拍打掉沾了一身的泥……小时候的我的母亲也是这样的,总会像欺负小孩一样打完,骂完就会哄两句,长大了,母亲也不打了,也不骂了,母亲的爱淡了,谈到想和她聊天也无法开口,生命无趣的就像一口枯井,和她争吵得次数多了,总会说上两句“老古董”,我领悟到了那种淡淡的深情,他写道:“我结婚以后,携妻回老家探望父母,母亲说“你上大学以后,我做了一个噩梦,梦见你死了,我一哭哭了个没完……”妻子抿着嘴笑,父亲笑得扭过头去,只有我笑不出来,甚至惊讶……”她的朴实的话语让我的心为之一颤,心想一个如此为儿子臭死的母亲,活的该有多累呀!
“尽管我是个微不足道的人,然而在母亲的眼里是宝贵的她最了解她的儿子,她知道她的儿子有一颗易于动情的心,怕儿子分心,不让儿子牵挂她,才总是淡淡的,要硬下这样的心肠,忍受这样痛苦的折磨需要多少坚忍……”。我读懂了母爱,虽总是淡淡的,却涌现出无数的深情。
母亲就是这样,傻傻地为孩子付出却不求回报,也许以我这样粗心的人很难体会到,恐怕只有当我们拥有自己的子女时,才会领悟到“母爱是淡淡的深情”,一股平静水面下深处的激流啊!
读后感的作文 篇2暑假我看了一本课外书,它叫《海底两万里》。故事发生在1886年,海上发生了一件非常奇怪的事,好几艘轮船在航行的过程中都遇到了一个巨型海怪。海怪的体积非常大,游动速度也十分快,而且还会发出神秘的光。它神出鬼没地在各个海域活动,遇到它的船有些被撞坏了,有些干脆就消失了。这时,船长走了出来说:“我叫尼摩,这艘船叫鹦鹉螺号”。
随着故事情节的发展,我也跟随阿龙纳斯教授、康塞尔、尼德兰和鹦鹉螺号一起在海底经历了无数次的风险,去了海底森林打猎、黑潮暖流、太平洋下四千里等……。
《海底两万里》这本书中有很多不可思议的海洋知识,让我体验到了尼摩船长的智慧、电的动力、在海下的生活方法。
我不禁想到了在香港海洋公园亲手触摸海星、看到奇异的蓝色发光鱼、美仑美奂的水母塔。海底世界很美丽,海底世界也很神奇。还有许多未知的海洋生物等待我们去探索和发现,还有许多谜团等待着我们去解开和研究。
读后感的作文 篇3有些人体的功能时间长了不用就会退化,假如那个人就是你的朋友,你一定很着急,想不出办法吧?今天就让我给你们说个好主意吧。
《我的秘密就是你》的第一篇讲的是何曼和白桦的故事。何曼是一个聪明伶俐的小女孩,又一次到邻居家做客,他推开门,发现白桦在里头听音乐,还喝着可乐,何曼就先给他打个招呼,但是发现白桦不说话,就去吻阿姨,阿姨说白桦从小就不爱说话,时间长了就不会说话了。何曼这才知道为什么白桦是个怪人。但何曼很想让白桦说话,就尝试了很多方法,可白桦还是不说话。
何曼想可能是白桦受的惊吓还是不够大,后来她灵机一动,终于想出一个十全十美的方法,就是去东湖野餐,何曼先去问白桦会不会游泳,白桦摇摇头表示不会,何曼太高兴了,真是“天助我也”。第二天,在东湖边,何曼故意跳到了湖里装着不会游泳的样子。白桦很着急,何曼的妈妈在很远的地方不能及时赶来,我自己又不会游泳。因此白桦深吸一口气,喊出了“救命”两个字。何曼这才游上了岸,何曼其实会游泳,她只不过是让白桦重新会说话,她的愿望实现了,这真是一个奇迹。
这篇文章有一个特点,就是每件事都有不同的人来讲述,每个人的观点不同,讲述语言也不同,确实,比如我爱玩电脑游戏,我觉得开发智力。妈妈就不爱玩,她觉得是浪费时间。我从这本书里还体会到,凡事都有解决办法,我们需要多动脑筋,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同学们,多读书吧,开卷有益。
读后感的作文 篇4今天我读完了杨红樱阿姨写的《小白的选择》这本书,感觉深有感触,小白凭着它那坚定的信念找到了她的主人。
小白是一条可爱的小狗,它在寻找着它的主人,于是他找到了它的朋友笑猫,来帮助它找主人。他们首先去了“寄生虫”家,虽然“寄生虫”对小白很好,但是笑猫过了几个月再来看的时候,小白已经成了肥狗了,他们只好又重新开始寻找主人。他们找到的第二家是一位男明星家,虽然女主人对小白很好,但是表面看起来阳光帅气的男主人在家里对待妻子和小白却是另一般,简直可以称为歹毒,他在家经常喝醉了酒,然后发了疯似的和女主人吵架,还三番两次的把小白装到垃圾袋里扔掉,如果不是笑猫出手相救,那小白肯定死于男主人手中,最后他们又从这儿逃了出去。经过几番周折小白终于找的了那个美丽的她,她心地善良,而且周游世界,认识了许多可爱的小朋友,小白认识了她,而她也非常喜欢小白,小白每天都跟着她就怕她再次晕倒,小白发现她很喜欢腊梅花,于是它和笑猫一起吧腊梅花搬到主人的房间里,让美丽的她可以每天边养身体边闻花香。小白只是一条看起来弱不禁风的小狗,没想到他有那么坚定的信念,他凭着这份信念找到了这个美丽的她。所以只要我们有坚定的信念所有的困难都会被打倒!
读后感的作文 篇5今天,我们学习了《巨人的花园》一课,这一课让我知道了有快乐要和大家一起分享,才能感到真正的快乐。
这篇课文主要讲了巨人游玩回来赶走了孩子们,不让他们进入花园。但是,孤独的巨人到了冬天还是执迷不悟,宁愿自己孤独,也不愿让孩子们来玩。可是,春天来到村子的时候,花园里仍是冬天。然后,一个小男孩用他那会说话的眼睛直视巨人,顿时,巨人明白了,没有孩子的地方就没有春天。最后,巨人拆除围墙,把花园给了孩子们,他生活在漂亮的花园和活波的孩子们中间,感到十分幸福。
由此我想到了自己,我虽然是小气的人,但是,在别人需要帮助的时候,我还是会积极去帮助他们。比如,有的同学钢笔没水了,,我会主动借给她们,有的忘记带本子,我会拿自己的给她们用。但是,有的学生太霸道,自己有用的,偏偏还要用别人的,但她要借,我还是借给她。学了这篇课文,我认为我是公正的。他是我真正体会到,善于帮助人的人,她的生活是快乐的,幸福的,一时的自私自利将会是自己的一生变得没有欢笑。奉献出一点爱,世界会更美好。
读后感的作文 篇6“弟子规,圣人训,首孝悌,次谨信……”这朗朗的读书声犹如绵绵春雨,滋润着学校这片求学的土地;浇灌着同学们幼小的心灵;孕育着一代代青少年儿童。每天清晨当我踏进校门时,一阵阵百灵鸟似的的读书声使人引人入胜,一个个道理便铭刻在了心中。
《弟子规》就像一片装面了细想道德的大海洋,我们便每天遨游在了这篇海洋中,快乐地寻找着只是,摸索着道理,吸取着精华。《弟子规》使我们学会了做人不仅要孝顺父母,有爱兄弟姐妹,而且要讲诚信,守信用,更要学会关心他人,做一个无私奉献的人……这一切的一切,都使我感慨万千!
然而,让我感触最深的便是“次谨信”了,它告诉我们做人要讲诚信,守信用,一个人如果拥有了诚信,便拥有了世界上最大的宝藏,相反的,如果一个人失去了诚信,那身边的人就会疏远他,他将成为一个孤独的人。
每当我读到“次谨信”时,一件往事不禁涌上了心头,使我羞愧不已。那是五年级下册的一个星期一下午。英语老师说要黙单词,这是,我下一子慌了,“哎呀,糟了,昨天晚上忙于小课题的事,而把黙单词的事情给忘了,这可怎么办啊?”正当我心急如焚时,旁边的同学提醒了我,“他平时黙单词时,都把英语书放在腿上,我何不也来效仿一下呢?”由于是第一次干这种事吧,心里老是觉得不舒服,东张西望的,生怕有人会看见。才抄了一个,我就觉得浑身不自在,我向四周扫视了一番,我觉得好像同学们的目光全都凝视着我,仿佛在说:“竺立群,我们那么信任你,你却……咳,太不应该了!”“你身为大队委员,还这样,真丢脸!”这时,我感觉身边的空气都凝结了,压得我喘不过气来。“诚信。”当英语老师报“诚信”这个单词时,我的腿不禁颤动了一下,书差点掉在了地上,“竺立群,你怎么可以这样呢?赶快把书放进去,笨蛋!”我心里不禁会很起来,于是,我赶紧把书放了进去。这时,我心中的那块石头也总算落地了。虽然这次单词没默出,但我心中仍然很开心,因为我做到了诚信。
从这件事中,我更加懂得了诚信的重要,更加深刻地理解到了《弟子规》中“次谨信”的道理。只有做到了诚信,你才能坦然地面对他人,面对人生。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去摸索《弟子规》中的道理吧,它将会成为你人生中的导航灯!
读后感的作文 篇7当我合上书本的最后一刻,我全身都在发抖,我的心在这种冲击中久久不能停止,心灵由衷发出了一种震撼,一种悲哀。
骆驼祥子从体面的,要强的,有梦想的,利己的,个人的,健壮的,伟大的祥子变成了一个如行尸走肉般生存的人。也许这是命运的捉弄。祥子初来北平城,靠着拉车为生,那时的他勤劳朴实善良,不知磨破多少鞋,流过多少汗,但买车的信念支持着他,使啊持之以恒的赚钱。可是老天偏偏与他过不去接二连三的使他买车的梦想破灭,我被他的支持对梦想不弃深深的打动了,也对那些坏人深深的憎恨,同时也十分同情祥子。
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虎妞之死,小福子上吊,使他没有了理想,没有了信念。他绝望了,他放手了,他永远松开了命运的手,他随波逐流,放任自我,吃喝嫖赌,坑蒙拐骗,社会的渣滓成了他的定棺结论,这堕落的,自私的,不幸的,社会命胎里的产儿,个人主义的末路鬼永远的等待着死亡。
祥子的失败,祥子的悲剧能否给我们敲响警钟呢?在黑暗的社会中,祥子顽强的向社会的黑暗挑战,但是他的力量是渺小的,几次抗争他都失败了,他绝对命运之神将会离他远去,他终于被黑暗扭曲了,吞噬了。那么我们不禁要问是什么让他把伟大的理想抛开?是金钱的诱惑是黑暗的腐蚀。
现实社会中,偶尔打开电视,总能听到一些为了金钱的犯罪,中国立查组统计,全国前五月的多打12622起,这是多么惊人的数字啊!他们抛弃了理想,最终也会因此抛弃生命。
我们不能作那个自私的,鬼迷心窍的祥子,而应该做那个有理想,有目标勤劳肯干的祥子!
读后感的作文 篇8今天我读了淘气包马小跳后觉得马小跳和他的四个好朋友虽然很淘气,但是他们很诚实很善良,他们的品格值得我们学习让我佩服的是他们还收养了一只别人不要扔掉的狗,这是一种金毛犬,叫金子。它年轻的时候它的主人很宠爱它,如今它老了还生了病他们就嫌弃他,甚至把它三番两次的.把它扔掉,这是多么恶毒的人呀!还好金子聪明,自己又跑回来了。
他被马小跳他们收养后,经过他们的悉心照料终于恢复健康。金子已经爱上了这,爱上了马小跳再也不想回去了。从此,马小跳他们每天放学都会去接他们,瞧它身穿球衣,脖子上挂着铃铛,嘴里含着球球,可爱极了。它还是个天才守门员,别人踢50个球他能接47个,后来金子被带到流浪狗收容中心去了。大家都很想念它,就让夏林果的姐姐给金子做了一个雕像。这样“金子”就能永远在他们身边。
我很喜欢这本书,也很喜欢马小跳。我希望世界上要是有更多像马小跳这样的人就好了,我很好奇,是否这样的人越多世界就会更温暖呢?
读后感的作文 篇9作为中华民族道德经典的最优秀的代表——《道德经》,是“道”的详细化,她从人与万物的根源——“道”上论述了道德的规律,指出万物根源“道”的行为特性就是人类应效法的的道德规律。并且通知人们,作为“道”之子的人,人的很多问题能够求“道”来处理,详细办法就是让人的思想顺“道”而行,用道性换掉人性,这个过程就叫修道。当人的思想契合了“道”时,人生就会自但是然地取得胜利,完成人生的圆满。
一、客观契合客观——无为而无不为
《道德经》是讲“道”的,“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这就阐明“道”是不时变化的。道大无边无边,浩瀚无比,又处在不时变化之中,一会儿是这个样子,一会儿又是另外一个样子,所以要给它取个名,就是叫“道”这个名字能够,不叫这个名字,叫另外一个名字也能够,说到基本,是“无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无名的“道”,产生了天、地;有了天、地(有名),又由此产生了人和万物。由于根源的“道”是随时随地都在变化的(连名字都能够变化),所以它产生的天、地、人、万物也是不时变化的,这就请求人要顺应这种变化,即客观要契合客观,因而人就有了客观与客观的问题,人的行为也因而分为两种∶有为与无为。客观上自以为是,不思索客观变化,这就是有为。客观上没有个人想法,而是随客观的变化而变化,即顺应自但是为之,这就是无为。做到无为了,就能无不为。那么,人能否就能做到无为呢?不能。
人是万物之灵,原本也是客观“道”产生的,但是人生来是不契合“道”的,为什么呢?由于人是个矛盾混合体,其中有私心愿望,万物之灵的这个“灵”被私心愿望所限制,并不“灵验”,不能顺应“道”的变化。详细表现就是客观认识里总有个人的一些不自然的东西与客观不相契合。怎样办呢?这就要修道。修道就是协助人去掉不自然的东西,使人契合客观,使客观支配客观,这样人生坎坷就少,“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即修道修得好的人,做事做人都会变得顺利不祥,所以“道”也就是一种人生,“万事如意修道人”。
那么,修道怎样修呢?就是守静背诵《道德经》。
“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人只要没有私心愿望,才干守静,这样才干体验到“道”的微妙,从而顺应和契合客观的变化。有私心愿望,就不能守静,这样就不能体验到“道”的微妙,即使体验到的,也是有限的,这样人就很难契合客观的变化,人生旅程就会呈现很多不如意的事情。所以修道就要修德,没有个人想法,事事顺客观,这就是“德”,“夫莫之命,而常自然,故道生之,德畜之”。人只要去掉了私心愿望,才干放弃个人想法,而能做到事事顺应客观自然。那么在理想生活中,就可以悲观自由地处事为人,而到达“无不为”。
二、道性换人性,利益最大化
人生离不开利益,那《道德经》是怎样对待利益的获取呢?
经济学理论认同这样一个准绳∶人是理性的,人人都会在约束条件下最大化本身的利益。这自身是契合自然的,即契合“道”的。由于“道”的行为特徵就是以最小的资源获取最大的利益,这只需研讨一下各种生物体的内在设计和它们的代谢运转及生物圈的散布就会发现,这种现象比比皆是。但人对最大化本身利益的了解常常是愿望与争斗,这就是人身上最典型的不契合“道”的特徵,即有为的特徵,这在《道德经》的修道体系里叫“人道”(也叫“人性”)。“反者,道之动”。“道性”就正好相反,是去欲、处下和不争,曰“不争而善胜”。由于人生来就是带著一大堆潜能来到这个世界,潜能发挥的水平深浅决议著生命的质量上下。这些潜能是自然赋予的,人只要契合自然才干最大水平地发挥潜能,同时也就能取得最大化的本身利益。而契合自然就要消弭愿望,就要修德,进步道德程度,所以说提升“道德”是人最大化本身利益的最基本和最有效的行径。
下面就分离《道德经》详细地谈一谈。
三、胜利之道
修道是求“道”来塑造人的胜利天性的过程。人们常说,性格决议命运。修道就是调“道”的能量来描写本人的内心世界,用道性换掉人性,从而使人的思想和言行与客观世界相契合。
下面就特地地谈一谈契合“道”的思想与行为有哪些。
1、“道”的行为就是刚强不屈
“道常无为,而无以为。”“道”平常是不干预任何事情的,一旦要干预就没有做不到的。阐明“道”做事,事事都是胜利的,由于“道法自然”,没有哪一件事是不契合自然规律的。“独立不改,周行而不殆。”单独运转而不改动,循环往复地旋转而不中止。阐明“道”做事是坚忍不拔、威武不屈的,任何干扰和阻挠都无济于事,它总是持之以恒地行动下去。所以我们做事就要效法这种肉体,要做正确的事,契合客观规律的事,要做时就下定一个必胜的决计,“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不论遇到什么艰难都要不屈从,不论他人说什么,都不要受影响,聚精会神、坚持到底。
“民之从事,常于几成而败之,慎终如始,则无败事。”意义是,人们所从事的事业,经常是在接近胜利的时分(也是最艰难的时分)失败的,在完毕时也要和开端时那样谨慎处之,这样就不会失败了。即在最艰难的时分,必需拿出开端时的决计和自信心,想方设法地去克制艰难,所谓胜利者绝不放弃,放弃者绝不胜利,也就是“强行者有志”,这种质量就是契合“道”的,这种质量就能保证你胜利。
修道就是求“道”协助本人,使本人契合“道”的质量。
2、甘愿付出,不求报答
“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意义是,水之所以善是有利万物生长并不争功,它处于众人都不愿去的中央,所以最接近大道。为什么处在众人都不愿去中央还最接近大道呢?由于水原本是乾净纯真的,但为了净化他物而把本身弄得全是纯净,最后还要流到最低的中央,不再被人注重。所以为了他人而牺牲本人,最后还落到人人都不愿去、受轻视的中央,这种“甘愿付出,不求报答”的肉体就是“道”的质量,这种质量在《道德经》里也叫“懦弱”,即永远把本人个人的私欲放在最懦弱的位置,而把付出放在最强大的中央,《道德经》写道∶“天下莫懦弱于水,而攻刚强者,莫之能胜。”意义是,天下最懦弱的,莫过于水,用它去攻击最刚强的,没有不胜的。在克制艰难时,水又变成最刚强的。《道德经》就是以水喻“道”,用水的懦弱与顽强来形容“道”的特性。我们人总是强调人要无私贡献,无私就是私心愿望要懦弱,贡献就是付出的愿望与力气要强大。无私贡献的肉体就是源于万物根源的“道”的特性。为什么那些有著无私贡献肉体的人做起事来总是会分发出蓬勃朝气和无量力气呢?由于他的肉体状态契合了万物根源“道”的特性。所以人生要胜利,就必需把“道”的特性(道性)变成本人内在的质量,永远铭刻要让本人物超所值,永远想到本人所做的比本人想得到的要多得多,这样人永远就不会离胜利太远。
读后感的作文
在暑假我读了马克西姆·高尔基——《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
这本书是高尔基先生的自传体三部曲,后来合并在一起,分成了三个部分。
第一个部分讲述了主人公阿廖沙因为父亲去世,和母亲一同去到姥爷家生活,在那里他受过姥爷的凶狠地打骂,看过两位舅舅为了家产而争吵和吵闹,但也得到了姥姥的疼爱。在这样的的童年。
第二个部分讲述了后来因为母亲的去世、姥爷也破了产,阿廖沙来到社会,在鞋店当过学徒,在绘图师当过杂工,当船上的差役时在厨师斯穆雷的帮助下读书。
第三个部分讲述了阿廖沙为了上大学背井离乡去了喀山,结果希望破灭,只好到处做杂工。住“大杂院”、做苦工,后来阿廖沙在面包房结识了一位革命者,不久阿廖沙也成为了一位革命新人。通过和社会上不同的人交往,阿廖沙进入了一所“社会”大学,并且在其中慢慢长大。
读了这本书,我感受到了读书的重要,学会了凡事都要学会坚持。
我喜欢慈祥的姥姥,讨厌为了家产总是打闹的两位舅舅也讨厌捉弄阿廖沙的萨沙。我佩服阿廖沙顽强学习的精神,他在工作的空闲处还在读书。我还很佩服他的勇气,在十一、二岁就已经在外打工了,真厉害!
我认为:要成为一个革命者,要在艰苦的环境下磨练,才能坚强,什么都不惧怕!我相信:只要努力就能创造美好的明天幸福的生活!
读后感的作文 篇2利用暑假,我阅读了曾参编著的《孝经》。我明白了: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正如《弟子规》教育我们的:“父母呼,应勿缓,父母命,行勿懒;父母教,须敬听,父母责,须顺承。”
孝为一切德行的根本,是每个人的必修课。古往今来,有多少文人墨客乃至普通百姓都明白孝的重要性。周朝因为有了孝悌的美德传承,所以一直兴盛了八百多年,周文王更是以身效仿,父亲重病在床,他衣不解带的服侍父亲,给天下百姓做出了一个好的榜样。受人尊敬的文化战士鲁迅,一生对母亲至爱至孝,让母亲吃饱、穿暖、住好,独自一人照顾着母亲的饮食起居,从无半句怨言。著名医药学家孙思邈为了治好母亲的粗脖子病和父亲的雀目病,潜心学医,翻遍大量医书,四处拜师学医,最终在他坚持不懈、不断探索的过程中找到了根治这两种病的药方,而他也因此成为了一代名医,著成了《千金方》,被世人尊称为“药王”。春秋时期的一位隐士名叫老莱子,他非常孝顺,总是把最可口的食物和最好的衣物、用品来供养双亲,甚至在自己年过古稀之后,还把两位老人的生活照顾得无微不至。
俗话说,我们学习国学经典的最高境界应该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正如《孝经》里所说的:夫孝,始于事亲,忠于事君,终于立身。对于现在的我们来说,只有先做到了“事亲”,将来才能治国、平天下。而要做到“事亲”,我觉得应该要先做到“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爱护自己的身体,不让父母担忧,这也是孝敬父母的一种表现,也是孝的根本。我们现在孝敬父母就要学会体谅父母,理解父母,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就应该帮着父母做,多在闲暇时陪父母散散步,聊聊天,多为父母捶捶背,洗洗脚。只需这样,父母就会感受到我们对他们的爱,他们的脸上就会多绽放一些笑容。
前不久,妈妈在医院里做了一个手术,要住院一段时间。妈妈不在家的第一天,我就非常的不习惯:平时放学回家,妈妈总是已经摆好碗筷等我吃饭了,而现在,妈妈不在家,爸爸在陪妈妈,我还要一个人摸着冰冷的灶台自己做晚饭。做作业时,身旁少了一个拿着毛线球织衣服的身影。洗漱完毕,躺在床上却怎么也睡不着,原来是少了每晚睡觉前妈妈那双替我掖被子的手和一句温柔的“晚安”。第二天放学后,我背着书包搭上了公交车,下车后,穿越两条街来到医院,直奔妈妈的病房。我坐在妈妈的病床旁边,跟妈妈谈心,帮妈妈看盐水。妈妈出院了,我经常在空闲的时候陪妈妈聊天、散步,帮她做做家务,我还让妈妈尝了一次我亲手做的饭菜。看着妈妈脸上洋溢着的笑容,我心里也如同吃了蜜一样甜。
孝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我们用毕生精力去完成的使命。百善孝为先,它是我们对父母最真切的报答。让我们的心中时刻装着父母,装着对父母的一份牵挂。好好孝顺父母,感恩父母,是我们对父母唯一能做的事。
读后感的作文 篇3一天,班主任老师教了我们一篇课文—《圆明园的毁灭》,读完这篇课文,我们心里都充满了愤怒。
圆明园是我国著名的`皇家园林,全园占地三百五十多公顷,浓缩了全中国最有代表性的风景名胜。这项伟大的工程用了一个半多的世纪才修建完成。但是,在1860年,圆明园被英法联军洗劫一空,偷完之后他们竟然怕踪迹暴露,用一把火将这历史瑰宝给烧毁掉,大火烧了三天三夜。现在的圆明园就只剩下几根残柱了。
这帮可恶的强盗,在中国的领土上横行霸道为所欲为。一座举世闻名的皇家园林就这样被侵略者的魔爪给毁了。他们不仅破坏了我国悠久的历史文化,而且破坏了璀璨的文明。这是多少中华民族智慧的结晶啊!
少年兴则国兴,少年强则国强。所以我们一定要奋发学习,报效祖国,做国家的栋梁之才。是我们的国家永远不受别的国家的压制!
读后感的作文 篇4童年,是一个美丽的词语,如五彩的肥皂泡般闪烁着梦幻而神秘的色彩,似树叶间的点点阳光般斑斓,如天边一轮皎月、一片繁星般清丽迷人。
但有人的童年是血色的,被仇恨包裹着,被贪婪浸泡着,被自私与欲望浸染着。
他就是阿列克赛,高尔基笔下那个可爱而可怜的男孩。
四岁丧父,使他走进了一个充满仇恨与自私,血腥与欲望的地方:外公家。
那是一个充满仇恨的地方,到处充溢着血腥的哀伤、自私的血仇。身边的人一次次流血,一个个死去,让这个孩子的童年多了一份恐怖,让这个孩子在最纯真的年代却与死亡和血腥见了面。
那儿的人的眼睛里似乎只装了一样东西——利益。他的两个舅舅为了分家、开染坊之类的事丝毫不顾兄弟情面。脾气暴躁的外公打外婆时也全然不顾流了多少血。阿列克赛只是旁观者,但大人们凶暴的怒吼使他心惊肉跳。
他四岁就没有了父亲,母亲在他心中也只是陌生的一片幻影。外公很少理他,外婆虽然爱他,但忙前忙后,几乎顾不上他,所以说,亲情,在他的人生词典里,也许是飘渺的。
而他几乎没有朋友,边玩伴也少得可怜。初到外公家结识的好朋友茨冈,在运十字架时被砸死;与房客“好事情”的友谊也因为他太讨人厌而终止;跟三兄弟少爷的情分也因为彼得大伯稍纵即逝。
但在这样的环境下,他没有独自在角落里默默哭泣,没有与大人同流合污。在他的眼里,世界似乎多了一丝美好,他会为被埋的青蛙哀悼,会因为房客“好事情”的离去感到愤怒,会与彼得大伯所讨厌的三兄弟少爷聊得火热。总之,他用自己的方式装饰着自己不美丽的童年。
血色的童年固然不美好,但美好的一颗心,能让血色童年透出一丝粉红色的浪漫!
而我们呢,生活在一个冒着粉红色泡泡的童年里,却还不知足,不满意,却没有发现自己早已是身在福中不知福了!
读后感的作文 篇5我看了《不上补习班的第一名》这本书,我觉得书里的人物很值得我学习。
书里的人物叫韩智律,他是一个五年级的学生,他的父母在国外读书,他是和奶奶生活在一起,她是个懂事、勤奋、好学,爱生活爱劳动的好孩子。
他的学习从不让奶奶操心,也不上补习班,全靠他平时刻苦学习,功课哪里学的熟与不熟都拿小本子记下来,做好复习的准备,他还爱看很多课外书。
智律的奶奶年纪大了,家里的家务他也都学着做,他会洗衣服、做饭、打扫卫生。奶奶病了,还会照顾奶奶。韩智律在学校是同学们的榜样,在家里是奶奶的好帮手。他很值得我向他学习。
读后感的作文 篇6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记住什么,忘掉什么》。这篇文章主要讲了经济学家孙治方和舞蹈家资华筠常有来往,一天,两人得知资华筠的老师是孙治方事业的引路人,孙治方十分感谢曾经的引路人。后来资华筠把这件事告诉了老师,老师却不记得了。原来老师只记得做的错事,不记得做对的事。
这篇文章是想告诉我们——漫漫人生,发生的事数不胜数,我们不可能一一记住,那么,我们应该记住什么,忘记什么呢?
记住什么?记住别人对自己的帮助、教导。“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我们之所以能健康成长,与老师、父母的教诲,旁人的指点是分不开的。所以我们要时刻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对待他们,并且要拿出优异的成绩来回馈他们对自己无私的付出。
记住什么?记住做过的错事。一位哲学家曾说过:“原谅自己,就是堕落的开始。”做错事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没有来得及改正错误,那么下次还会再犯。所以,我们要把每次犯错误的教训总结出来,在心里烙下重重的记号,并保证下次不再犯同样的错误。
忘掉什么?忘掉自己对别人的恩惠。如果一个人总是记得自己施给别人的恩惠,那么这个人就会认为自己很了不起,渐渐地就会变得高傲冷漠,看不起别人。真心要帮助别人的人,就会觉得为别人做好事是应该的,自然的,自己也常常忽略不计。
漫漫人生路,应该记住什么,忘掉什么,这是你该认真思索的头等大事。
读后感的作文 篇7我读完这本书后,我从书中认识了一些新朋友,有毛毛虫老师、李小娇、江明明、牛仔、唐糖、、、好多新朋友,当然还有我们的主人公小朵朵。我就说一下我很喜欢的《可爱的外号》这个故事。
江明明给全班同学起了外号,大家都是一个,可是朵朵却有两个,一个叫小强,一个叫蟑螂,朵朵问为什么?江明明说有一部电影叫《唐伯虎点秋香》,上面就把蟑螂叫做小强,这才让朵朵明白了自己为什么两个外号。江明明还个自己起了个叫鼻涕虫的外号,其中李小娇的外号最有意思,叫做李小妖,但是这个名字不是江明明给起的,而是眼神不好的王老师在一次念名字时念错了,从此李晓娇就成了小妖怪了。班里同学的外号和动物有关系的很多,江明明问班里那个动物最厉害,李小妖说黄鼠狼,江明明说毛毛虫,因为毛毛虫是毛老师,当然老师最厉害。朵朵说孙悟空最厉害,江明明说朵朵妈妈是老母鸡,朵朵是母鸡下的笨蛋,朵朵说要去告诉毛老师他给全班同学起外号,还给老师起外号,江明明赶紧给她说好话,多多还是来到老师办公室,刚要进去就听见李老师说:“毛毛虫,快来接你老爸的电话。”然后就听见毛老师爽快的答应声。朵朵突然觉得有外号挺好的,所以她没有再去向老师告状。
我觉得外号不可以在不经过别人的允许下,给人家起外号。告诉大家一个消息,我的表妹就叫做朵朵。
读后感的作文 篇8待繁花都凋谢,待落叶都归根,待生命都坚韧的活着!
富贵的一生经历无数,他的生命在风中死死的摇曳,寄托着家珍(妻子),有庆(儿子),凤霞(女儿),二喜(女婿)的生命,苦苦煎熬的活着。开始还有家珍陪着他,陪他一起承受生活的铁锤狠狠的砟在心口的痛,那种痛,蔓延至肺,连呼吸都觉的困难,缓缓的吞噬了全身,只能笑都哭了的去静静的接受。到最后家珍也走了,只剩他一个人孤苦的活着!
有庆的死是最让人心痛的,一个十岁左右单纯的男孩,为了两头羊,在睡不醒的年龄早早的起来割草喂羊。为了不想去学校,又怕父亲打,总是找理由逃脱。不愿意穿鞋,宁愿在下雪天也光着脚丫的孩子。这样单纯,没有期望,但只要活着就可以很安心的小生命,还是不被允许,最终被夺走了生命。生命无情的残酷,总是一次又一次让我们感到不知所措,最终学会的只是无奈的接受!
富贵的泪,哭的不能再哭了,每一个最亲的人离开,都会让这个大汉子掉泪。哭的痛不欲生。家珍死后唯一说的就是,下辈子我们还要是夫妻。说完,富贵就哭了。这个女人,放弃了娘家舒适的生活,宁愿跟着他,和他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后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富贵一直没有绝望,也不允许他绝望。他,一个人在黑夜中抖落杜鹃啼血的叹息,召唤着他们的归来!
活着,就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情而活着!
读后感的作文 篇9《笑猫日记——云朵上的学校》,我估计能让很多中国老师、教育界深受启发,也能让许多中国学生都向往那所学校。
云朵上的学校只有一个老师,那就是校长蜜儿——小白,学生也只有十二个。但是,蜜儿却不觉得学校太“穷”。她设计的早餐——桃树上的花糕桃子、奶油桃花,餐桌上生熟蛋的小黄母鸡和餐桌间提供鲜牛奶的奶牛,蜜儿设计的早餐就是这么棒!
更独特是蜜儿的教育方法。下雨天,她带着孩子们在雨中跳舞,教他们乐观的面对生活;雨过天晴,换了衣服的她和孩子们探究雨水从哪里来;她让孩子们画山,一点点不同的颜色也要画出来,有些不同颜色要用绿加黄、或者蓝;她让孩子们在野外露营,学会野外生存,认识和找寻野外能吃的东西,了解大自然……这些都是一般学校没有的啊!云朵上的学校的学生爱作业,因为那些知识是自己发现的;也爱老师,因为蜜儿没有给他们压力。他们自己发现花脸兽吃花,喝露水,自己发现绿加黄是蓝色……
我觉得,像蜜儿这样教学虽然不可思议,却很好。她教会了孩子们信念、坚强、乐观等等很多人生中重要的东西。又不枯燥乏味。如果现实生活中也用这种教学方式,一定没有人会逃课,反而会“离家上学”,爱上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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