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着读新书,还是不知不觉打开了旧书。老实讲,自己喜欢的书,读了好几遍,还是只懂意思。前两天翻出《福柯的生存美学》,起初有不少新鲜...
想着读新书,还是不知不觉打开了旧书。
老实讲,自己喜欢的书,读了好几遍,还是只懂意思。前两天翻出《福柯的生存美学》,起初有不少新鲜感,但读了一会儿脑子就被牵着走了,只得放下。桑塔格的评论集,自己都不好意思打开了,对牛弹琴,人家是琴,我是牛。
翻过但不仔细的书,比如《红楼梦》。现在有了想法,翻开看一看,疲乏了,就放下,下一次什么时候打开,不知道。《人间喜剧》也没读完,我不怎么喜欢有些甜腻的翻译风格,每次读着读着就放弃了,这是我的问题,毕竟这是巴尔扎克。博尔赫斯和卡尔维诺也消化了一半,放下了。纪德读了一半,我喜欢他的人,但作品读多了有些单调,海明威读了一半,世人对他充满了不小的误解,崇拜他的硬汉,不服输的精神,觉得他是胜利者,实际上他最擅长描写失败,以他失败者的心态。为什么公众会受误导,这可能与世俗文化的本质有关,表面光鲜,背后软弱。盲目者找不到精髓,而奉皮毛为精髓。
我对传统文化有很大的敌意,作为这片土壤下的人,不抵抗它就是不爱它。这种抵抗生出一种惰性,不愿翻开传统书籍研究,怕受影响,万一心软了,就前功尽弃了。这当然是一种漂亮的借口,其实是嫌麻烦,觉得自己聪明,糊弄糊弄算了。古人中有很多聪明人,他们未尝不知道国人大酱缸的迂腐,我想找到这些人,但又不想被其他的伪君子们恶心。
正在读《法官和他的侩子手》,不忍心读完。顶尖的文学作品该有什么品质呢?干净像一件艺术品,一幅画,一座雕塑,不能多,也不能再少。文字罗嗦是作家惯有的弊病,这不单指语义上的重复,更指感情,思想的沉冗。一篇万字的作品,最后删到两千字,简练了。如果能删到没有,那这一万字就都是废话。这有些残忍,但作品就该是这样。杜拉斯的《情人》,改到什么程度?一字多不了,一字也少不了。废话小说有很多,它们不算真正的作品,充其量是大众情绪的排泄物。古希腊的雕塑,过两千年,不褪色,这也该是文学的标准。
当然这不是说托尔斯泰,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作品就不是佳作,用西方评论界的话说:“即使《战争与和平》这样的磅礴巨著,也有不少啰嗦的片段混杂其中。”天才想偷懒,我们有什么办法呢?他肯拿出一分心力,我们就该高兴。
或许扯地有些远,我们对“佳作”的定义实际非常宽泛。顶尖的作品,永远不是一个标准评价出来的,因此产生争论,最后回到欣赏力,欣赏角度的问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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