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夜后,终于明白:写字读书的手,是多么可怕的眼睛。被挖掉的不是人命,而是卡在喉咙的说话权力,连一个质问发音机会,也都将失去。
我长期住在乡下矿区,有这么一段奇怪的人生听闻经历。
“喂,这里有一人将要住进四十号。”
“是吗?又一笔生鲜啤酒的生意!”
“查明了出身么?别有什么大意的事发生。”
一个穿着港澳式黑色毛呢子大衣肥佬,一边啃吸左手那只象征派头黑色雪茄,用纯正老套腔调向镶着无人能懂的另一部手机在讲。屋子里,浮起的烟雾,卷着另外几个人的表情,象在一个话题上达成了诡异交谈。
屋子,似乎只认识一个号码“四十号”。
随后,又是几句老熟套的得意。象低沉的神秘,说道:这事就这样办,上面说了,你们要懂得棺材也得有土埋,不能惊动文字圈的眼睛。
象是训话,象是行内翻玩的纸牌。
那天,我正好在翻看法制日报。随口读了几条醒目头条眼睛,我惊动了一下。某一城,端掉了埋藏十年的黑社会,有黑色专业的术语说服着我这不安全的来访,莫非这里已经有了黑道停尸的产业暗号………。
这一天,我的眼睛多了一个数字符号。在苦闷的酒中寻找苦闷的回忆,与我有关么?与我看书写字有关么?
傍晚时分,我浸泡在老熟套的得意中。夜,也慢长起来,我只好去翻看旧时的书,以缩短夜色里埋伏的不安。翻到几页自古吏治的典籍,有这样的话:法乱,则罪生,罪生则民不安,民不安则国之必乱。读完书,人朦胧睡去。
“喂,人将要住进四十号。”
“我们已入室,上手了”
“字稿,也拿走了”。“没有问题,只是一个穷教师,不会出大意外的”。
说话者,肯定,又肯定。象是肯定的对天发誓。我在朦胧的睡梦中,手不能动,眼不能睁,只是有人影在晃动,得意着我不能动的得意。
(此夜,我的衣服上插上一把刀的次序。)
那夜后,终于明白:写字读书的手,是多么可怕的眼睛。被挖掉的不是人命,而是卡在喉咙的说话权力,连一个质问发音机会,也都将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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