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花,是每一个女子的天性,我也不例外。可是我却不爱养花,只喜欢买花。而且这么多年来只买百合,白色的百合。经常会买一大束百合回家,摆放在客厅抑或是餐厅,供自己观赏。用我自己的话说:百合,是我用来宠爱自己的花!不要问我理由,其实我也说不清楚。许,我是
喜欢花,是每一个女子的天性,我也不例外。可是我却不爱养花,只喜欢买花。而且这么多年来只买百合,白色的百合。经常会买一大束百合回家,摆放在客厅抑或是餐厅,供自己观赏。用我自己的话说:百合,是我用来宠爱自己的花!不要问我理由,其实我也说不清楚。许,我是个特别容易相信和固守第一感觉的女子。
百合,喜欢她的淡雅、清香,喜欢她那脱俗高贵的气质,更喜欢她与世无争的品格,静静绽放,悄悄凋零。“这世界,能爱百合花的人很多,能珍惜那纯净、优美、芬芳的品质的人很稀有,这是百合花显得如此孤单的原因,口里说出相爱的话语是何其容易,心里真正相知与疼惜是多么艰难呀!”虽然记不起这句话是出自哪里,但却很是赞同。
百合,不似玫瑰那么的矫情,但却更显出它庄重的气质。百合,清清爽爽,简简单单,花香四溢,不娇不媚,不自傲却稍带些许内敛的自重。身边很多女孩都喜欢玫瑰,并渴望收到它。唯我,每次看到玫瑰总有那么一种厌恶之感。或许,是因为它代表着爱情,而爱情在这个年代是最俗不可耐而又贬值的东西。所以越是娇艳的它,给我的感觉往往就会越虚假!习惯了我行我素,世间的流言蜚语淹死过数不清的英雄豪杰,但却淹不死我。无法接受娇艳,只向往简单、平淡、清爽,对生活是如此,对花亦是如此!
之所以不爱养花,不是我生来不爱,而是养死一盆花是一件让人伤心的事!10年前我也曾养过花,只是,我很少正儿八经地去养它,以至于它们不是旱死就是涝死,不是晒死,就是冻死,反正没有一个有好结果的。同样的一盆花,人家可以把它养得很粗壮,花开得很娇艳,可到我手上就不行了。好在我并不会去计较这些,我不管它是壮还是瘦,花开得是大还是小,是好是坏,只要没被我养死,只要能开花,我就高兴,知足了。我知道,这样的我,实在是对不起养在我家的那些花花草草们。
记得有一年,蝴蝶兰刚刚进入我市。那时,这还是一种很体面的花。对一些没有多少富余碎银的百姓人家来说,能弄这么一盆蝴蝶兰放在客厅,那是一种奢侈。那一年,父亲买回来一盆送给我,紫白相映,非常漂亮。本来就是个爱花的人,看到这样一盆鲜翠欲滴、娇贵可人的花,喜爱之情自然不可言喻。我知道,这种花是属于娇贵之花,跟它比,可能还不如我来的好侍候。于是,开始兴致勃勃地每天围着它转了起来。对它,不敢有一丝的懈怠,只要稍一有空闲,就会去看看它,帮它浇点水,让它呼吸清鲜空气。也就那么三五天的热乎劲吧!慢慢的,便开始冷落了它。有时,甚至很长时间都不去照顾它,直到发现它枯萎到无药可救,在万分惋惜之余,内心才有了丝丝羞愧之情!
蝴蝶兰枯萎了,终于枯萎了,在一个我不知道的时刻“仙逝”了!交到我的手上,对她来说是一种痛苦,太痛苦了。它不肯迁就我的随意,不愿委曲求全,所以选择了告别这个世界。它宁愿选择孤寂地死去,也不愿再被我“侍候”。因为它的死,我的心也很痛。痛定思痛,发誓不养小宠物后的我又开始了另一种誓言,我发誓再也不养花了。与其这样的糟蹋它们,还不如不造这份“孽”!
就在今年春节刚过,朋友送了我一盆正宗原生种的,名为《翠盖荷》的铭兰。急匆匆地把它搬回家,摆放在客厅的电视柜上。碧油油的叶子,如一把把绿色精巧的宝剑。到家才二十来天吧,我居然发现它多了三个含苞欲放的蓓蕾,空气中有一种淡淡的幽香索绕,这让我更是喜爱有加。喜爱有加,不仅仅是因为它的幽香,更是这幽香后面蕴藏着的一段难忘的小插曲。自从家里添了这盆兰花,似乎又让我找回了养花的兴趣。闲暇之余,我会默默的对着它出神。想着兰花的高洁、素雅、含蓄,以及才子骚客们用来吟诵它的美词佳句……
花如女人,女人如花,都需要精心呵护,需要有人懂她、宠她,别让她旱死、涝死!养花容易,爱花难。既然决心养花了,就得有养花的样子。于是专程去欧尚买了小小的迷尔型小铲子、迷尔型喷水壶、迷尔型小剪子……反正都是一些迷尔型的,用来养花的小工具。
如今,养花又成了我生活的乐趣之一,空闲之时摆弄它们是一件很快乐的事情。但我不敢养那些奇花异草,尽量挑一些易活的品种。如碧玉,那一片片碧绿的叶子生气勃勃,如它的名字一般,装点了居室雅致。一盆盆花所散发出来的幽香,像极了妩媚的女人,令人一见倾心。前些日子买回来的一盆康乃馨,昨天去阳台一看,惊喜地发现它已经开了两朵玫瑰红的花儿,还有六个含苞欲放的蓓蕾。看到这一情景,好像有一缕从远方吹来的母亲的情怀,让人心生温暖……一天的疲劳好像也就此烟消云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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