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写的诗,想知道是什么水平,希望能得到大家的指点,如果写的不好,愿意接受批评。万分感谢

发布时间: 2022-06-24 07:00:11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散文 点击: 84

我家洗砚池边树,朵朵花开淡墨痕这句诗写的是什么?写的是他家有洗砚池,含蓄表达自己象王羲之那样勤学苦练。写的是他家有洗砚池,含蓄表...

这是我写的诗,想知道是什么水平,希望能得到大家的指点,如果写的不好,愿意接受批评。万分感谢

"我家洗砚池边树,朵朵花开淡墨痕"这句诗写的是什么?

写的是他家有洗砚池,含蓄表达自己象王羲之那样勤学苦练。

写的是他家有洗砚池,含蓄表达自己象王羲之那样勤学苦练。

1.出自:

王冕《墨梅》



2.原文:

我家洗砚池头树,朵朵花开淡墨痕。

不要人夸好颜色,只留清气满乾坤。

3.释义:

这画仿佛是从我的洗砚池边生长的一棵梅花,朵朵梅花都似乎是洗笔后淡墨留下的痕迹而没有鲜艳的颜色,因为它并不需要别人去夸许它的颜色,在意的只是要把清淡的香气充满在天地之间。

4.赏析:

诗中所描写的墨梅劲秀芬芳、卓然不群。这首诗不仅反映了他所画的梅花的风格,也反映了作者的高尚情趣和淡泊名利的胸襟,鲜明地表明了他不向世俗献媚的坚贞、纯洁的操守。一二两句构思精巧,将画中墨梅与池边梅树化而为一,仿佛画中之梅的淡淡墨晕,为池头梅树吸收水中墨色所致。三四句则宕开一笔,赞赏墨梅虽无耀人眼目的色彩,却极富清新高雅之气,以此表达不愿媚俗的独立人格理想。

5.作者简介:

王冕(公元1287-1359年),元代诗人、文学家、书法家、画家。字元章,号煮石山农,绍兴诸暨人。出身农家,幼年丧父,学识深邃,能诗,青团墨梅。画梅以胭脂作梅花骨体,或花密枝繁,别具风格,亦善写竹石。兼能刻印。著有《竹斋集》《墨梅图题诗》等。所作诗文常流露出对黑暗政治的不满。元末隐居九里山卖画为生,所画梅花枝繁花密充满生意。
王冕:墨梅
我家洗砚池边树,朵朵花开淡墨痕。
不要人夸颜色好,史留清气满乾坤!
【作者介绍】
王冕(1287-1359),字元章,
号煮石山农,诸暨(今属浙江省)人。元未诗人,
著名画家。出身农家,少年时牧牛,勤奋读书学画。
考进士不中后,丢掉做官思想,遍游各地。后隐居九里山。他善画梅花和竹石,写有一些反映民生疾苦和抒发个人志趣的诗作,语言质朴,不拘常格,在元诗中独树一帜。【说明】
诗的前两句写他的墨梅作品来源于现实生活,千锤右炼画出来的。后两句说凶画梅花并不着眼于形似,而追求神似。神似就是表达出对象内在的精神气质,形似就是简单模仿事物的外形。求神似是我国绘画中一个传统的美学观点。这首诗的动人之处就在这里。【解释】
①墨梅--水墨画的梅花,不着色。诗是作者咏自己的用品。
②洗砚池--传说会稽蕺山下有晋朝大书法家王羲之的洗砚池,由于经常洗笔砚,把小池塘的水都染黑了。王冕称他家有洗砚池。含意是自己象王羲之那样勤学苦练。③清气--语义双关,以梅花的清香和气质比喻家的人品和节操。乾坤--指天地,人间。这两句说:我画的梅花并不希望人们夸它的颜色漂亮,只是要把它的高尚气质留在人间。
王冕:墨梅
我家洗砚池边树,朵朵花开淡墨痕。
不要人夸颜色好,史留清气满乾坤!
【作者介绍】
王冕(1287-1359),字元章,
号煮石山农,诸暨(今属浙江省)人。元未诗人,
著名画家。出身农家,少年时牧牛,勤奋读书学画。
考进士不中后,丢掉做官思想,遍游各地。后隐居九里山。他善画梅花和竹石,写有一些反映民生疾苦和抒发个人志趣的诗作,语言质朴,不拘常格,在元诗中独树一帜。【说明】
诗的前两句写他的墨梅作品来源于现实生活,千锤右炼画出来的。后两句说凶画梅花并不着眼于形似,而追求神似。神似就是表达出对象内在的精神气质,形似就是简单模仿事物的外形。求神似是我国绘画中一个传统的美学观点。这首诗的动人之处就在这里。【解释】
①墨梅--水墨画的梅花,不着色。诗是作者咏自己的用品。
②洗砚池--传说会稽蕺山下有晋朝大书法家王羲之的洗砚池,由于经常洗笔砚,把小池塘的水都染黑了。王冕称他家有洗砚池。含意是自己象王羲之那样勤学苦练。③清气--语义双关,以梅花的清香和气质比喻家的人品和节操。乾坤--指天地,人间。这两句说:我画的梅花并不希望人们夸它的颜色漂亮,只是要把它的高尚气质留在人间。
王冕:墨梅
我家洗砚池边树,朵朵花开淡墨痕。
不要人夸颜色好,史留清气满乾坤!
【作者介绍】
王冕(1287-1359),字元章,
号煮石山农,诸暨(今属浙江省)人。元未诗人,
著名画家。出身农家,少年时牧牛,勤奋读书学画。
考进士不中后,丢掉做官思想,遍游各地。后隐居九里山。他善画梅花和竹石,写有一些反映民生疾苦和抒发个人志趣的诗作,语言质朴,不拘常格,在元诗中独树一帜。【说明】
诗的前两句写他的墨梅作品来源于现实生活,千锤右炼画出来的。后两句说凶画梅花并不着眼于形似,而追求神似。神似就是表达出对象内在的精神气质,形似就是简单模仿事物的外形。求神似是我国绘画中一个传统的美学观点。这首诗的动人之处就在这里。【解释】
①墨梅--水墨画的梅花,不着色。诗是作者咏自己的用品。
②洗砚池--传说会稽蕺山下有晋朝大书法家王羲之的洗砚池,由于经常洗笔砚,把小池塘的水都染黑了。王冕称他家有洗砚池。含意是自己象王羲之那样勤学苦练。③清气--语义双关,以梅花的清香和气质比喻家的人品和节操。乾坤--指天地,人间。这两句说:我画的梅花并不希望人们夸它的颜色漂亮,只是要把它的高尚气质留在人间。

小河像一条条血脉写岀了什么,表达出作者什么的感情?

你们的…



虚实结合,寄情于景

——读王长征的诗集《漂在北京》

文/郑才

我是内蒙古偏远地区化德县的一名教师,王长征是安徽籍北漂诗人,我与王长征相识实属偶然。之前我俩没有半点交集,是网络让我有幸结识王长征,走进他的诗集《漂在北京》。

一、结识王长征

本人爱好文学,经常游览网络平台上的一些文章。2021年腊月的一天,我在一个文学公众号上,偶尔读到他的一首小诗《雨后》:撑着一把小伞/走向彩虹桥边/那里有清新的空气/诗意泛起的呼唤//雨渐渐停了/眺望天空瓦蓝瓦蓝/不知常娥/何时降临人间……小诗清新、淡雅,既能让人读懂又不失含蓄。“雨中撑着小伞,走向彩虹桥边”,让读者情不自禁联想起:西湖断桥上,白蛇和许仙那流传千古的美丽爱情故事。“雨渐渐停了”,抬头自然“眺望”“天空瓦蓝瓦蓝”;这里既是实写也是虚写,看到天空自然想到月亮,想起另一个美丽的爱情传说——嫦娥因偷吃长生不老药,结果意外地只身飞到月宫,孤独寂寞,后悔不已,盼望丈夫后羿尽快救她飞下月宫、夫妻团圆。短短一首小诗,把两个美丽的爱情故事巧妙地嵌入诗中,没有半点雕琢之感,诗表达的思想感情已经不言而喻,足见诗人高超的表达技巧和深厚的文化底蕴,读罢让人赏心悦目。

就这样,我被王长征的诗深深地吸引住了,于是在文章下面留言,希望编辑把王长征的微信号发上来。没想到这个有心无意的愿望竟然实现了。几天后编辑把王长征的微信号发上来了。更让我激动的是王长征很快通过我的添加申请,自此我和他有了交集。在微信圈,我看到好几家央级网站刊登了诗集《漂在北京》出版的消息。和王长征微信联系,得知我正在北京出差,于是他在百忙之中约我见面。细心的他怕微信联系偶有闪失,又主动把手机号发了过来。按照他的提示,我从东三环双井来到西四环他的单位.此时办公室的门虚掩着,早已等候在那里的王长征听着脚步声,热情开门迎我进屋,没有客套话,但他让我脱去外套和给我倒水自然而真诚的举动,让我心头一热。说着,他的手机响了,我看出来,虽是周末,但他还是很忙的。于是我拿上他签名赠送的那本《漂在北京》和一本杂志就要起身离去。他盛情挽留,非要请我吃饭。我从中看出他的诚心便不再推辞,于是我俩来到附近的一家餐馆。当然,我不是想吃“请”,而是想借此机会,再和他多聊一会。

期间,王长征给我讲了写诗的要义,诗的语言,重点说了诗歌语言的张力与表现力,虚写和实写,让我获益匪浅。

告别王长征,按照他的提示,我来到王府井大街新华书店,迅速从书架上找到他的另一部书——《北京西城区老字号故事》。而后怀揣这两部书返回内蒙古老家。

二、走进诗集《漂在北京》

我一口气读完王长征的诗集《漂在北京》,不禁心潮起伏,久久不能平静。该诗集共收录139首诗和三篇文章,由著名翻译家、诗人屠岸先生题写的书名。开篇是著名文学评论家、原《诗歌报》主编乔延风先生为诗集作的序言,乔先生从诗集所表现的思想内容、艺术特色以及语言风格等方面作了准确的点评,并对王长征给予高度赞扬。诗集背面是现当代八位著名诗人、诗评家、大学教授、有关学会、协会及出版社负责人,从各自的审美角度,对诗集及王长征作出简洁高度的评价。

诗集第一部分“漂在北京”共辑录26首诗,内容主要是关于北漂族在北京追梦的艰难与辛酸,困惑与自信,彷徨与坚定的历练过程。“京城,伟大的造梦师”是《漂在北京》一诗的首句,像一声惊雷发人深省、令人沉思。因为“北京的夜晚/有时雾霾重重/有时飘满星星/抬头眺望/还是低头生活/全看自己的选择”;“夜色阑珊/繁华下/有人去娱乐场所纵情声色/有人借酒浇愁长吁短叹/对着清风明月唱歌”。只因你这种错误的选择,结果“有多少人轻轻而来/多少人悄悄离开”;在灯红酒绿的京城选择对了,梦想就会成真,选择错了只能碌碌无为、默默离开。

《漂在北京》振聋发聩,令人深思,催人奋进。对于那些像诗人一样有坚定理想信念的追梦者来说,他们或许会遇到艰难困苦,产生困惑迷茫,碰到歧视与不屑,但他们绝不会失去独立的人格,更不会停下追梦的脚步,尽管内心要承受巨大的痛苦。《疼痛的手指》:手指涨痛/对着它轻轻亲吻/这是我握笔的手指/这是我写诗的手指//这陌生人的异乡/有些迷失方向/我使劲扳着/自己疼痛的手指/使它们挺胸昂首//我羡慕那些没有手指的人/他们不用劳作就有收获/可我等不到收获/尽管天空正缓缓坠落……不管遇到天大的困难,也要继续追逐自己的文学梦,一个“咬定青山不放松”“千磨万击还坚劲”的诗人形象跃然纸上。

第二部分“在城市的中央看天”共有19首,以《在城市的中央看天》开篇:“我站在城市的中央/看不见家乡的天空”这两句既是实写又是虚写,虽然诗只有两句,但蕴含的意蕴却是丰富的;城市多是雾霾的天空,更有人与人之间的隔膜,难以坦露的真诚,永远不像家乡那青山绿水、白云蓝天,更看不到家乡人与人之间的朴实和真诚,含蓄地表达了诗人的思想感情。

在城市的中央看不到“家乡的天空”,诗人只好放飞自己的想象《眺望远山》:淡淡薄雾/映着窗外晚霞/鸟儿张开翅膀/展一幅流光溢彩的画/一首小诗/遗失这里//楼下车水马龙/小巷灯红酒绿/汹涌着虚情假谊//眺望远山/坡前微颤着朵朵野花/花间必有一位闻香的姑娘/多想带她回家……诗人运用虚实结合,比喻、象征、对比等表现手法,一方面讽喻城市中人与人之间,在繁华掩盖下的虚假。另一方面表达了对家乡那种自然真诚纯朴的美由衷的赞美和向往。

另一首《清晨》:清晨/在京城高楼之上/看到绚丽的朝霞/这景再美/也比不了我的家乡/秋天小河旁/晚霞辉映着夕阳……诗人用对比、烘托的手法赞美家乡,赞美的岂止是家乡的美景!

第三部分“城中村飘岀赞美诗”共辑录23首诗,这些诗描写刻画底层人们生活的辛酸,生存环境的恶劣及生存状态的艰难。诗人努力触及他们在“卑微并不美丽”外表掩盖下那善良的心灵,并且对挣扎在底层的人们寄予无限同情。《城中村飘岀赞美诗》:“……面黄肌瘦的农民工,/蓬头垢面的寄居者/他们衣冠不整/流浪城市”“与他们相关的词往往是——蹬三轮、收废品、打零工……/生活在城市底层/经常受到黑社会和警察的骚扰/他们的脸是黑的、黄的、紫的/布满风霜,写满艰辛”诗人用写实的手法,再现了生活在底层群众的艰辛和不易;即使这样,这些看上去并不“高贵”的人们却有自己的精神追求。“物质的贫穷/本该让生活困顿……/他们聚在一起/手捧圣经/神色凝重/赞美古代英雄/赞美不屈的神子/赞美自由高贵的灵魂/昏暗逼仄的室内/没有任何杂音/一颗颗虔诚的心/向着蓝天白云……”城市的工地是农民工聚集最多的地方,也是他们盼望挣“大钱”的地方,这里最能看到他们的艰难、辛酸和无奈,甚至是“天”塌下来的悲伤和绝望。《工地》:北风呼啸/狂吹破旧的衣衫/睡眠不足/睁着惺忪迷离的眼睛/一年之间/他先后有三位亲人/因工伤离去/颤抖着双手/抚摸着妻儿的相片/仍然没说“离去”……诗人没有用任何表现手法,用白描直击生活,全篇没有一词抒情,但表现出诗人对他们无限的同情;结尾一句戛然而止,收到了言有尽而意无穷的艺术效果,给读者以心灵的震撼。

诗人还关注了拾荒者、乞丐、站街女、卖唱的艺人等诸多生活在底层的人;对他们的生存状况和生活艰辛,表现出了无限悲悯。《感动》:公园的一个角落/铺满茂密的草丛/一个老乞丐/站在杂草中间唱歌/像聚光灯下的歌唱家/忘情投入/直到眼角沁出/两颗浑浊的泪。

人人都希望自己的生活充满阳光,天天快乐,然而现实并不是这样,总有阴暗灰色的时候。

第四部分“灰生活”(共22首诗),表现的就是这样的内容。《秋风》:秋风将蝉吹老/止住盛夏的喊叫/这是什么样的风呢?/我虚空抓了一把/如同抓住了命运//我紧紧地握住/这天地的呼吸/依旧刹不住/时光前进的车轮……尽管环境偶尔有点灰暗,心情偶尔有点灰色,但永远挡不住诗人追梦的“心跳”。《灰生活》:声声灰色的叹息/很轻 很静/将整座城市浸染/灰色高楼/灰色道路/高架桥也是灰色/就连那青春面庞/也布满灰色的风霜//不醒的烟梦入夜/雨水拍打冷漠的窗棂/曲径通幽/长长的叹息/有我热烈的心跳……

正如诗人所言:“读诗写诗……是一种精神支柱和信仰,一种追求美好生活的精神动力……”,但诗人也坦言,“诗歌也是软弱无力的,只能改变自己,很难改变社会”,面对社会生活中的种种“灰暗”,诗人也只能望而兴叹。《街头》:市府广场人流如潮/被推着前进/如同水中俯仰//匆匆后退的街道/忽然泛起惊人的浪潮/天桥上/一位精神失常的女人/手舞足蹈 /没穿任何衣裳//围观者中一定有/居委会的大妈、小偷、小贩、大学生……/也一定有/公务员、教师、律师、大老板……/他们拥挤着,嘻笑着/拿起相机,掌声喝彩//我的内心五味杂陈/思想在世俗中/挣扎矛盾/这时,一个小女孩微笑着走来/手里举着一件/宽大的衣裳。

面对一位精神失常的裸女,没有一个大人站出来,拿件衣服为她护“羞”,都在喝彩、拍照,而真正应该感到羞耻的恰恰是这些心里灰暗的看客。那个小女孩的出现,正是诗人良知的化身。诗人用虚实结合的表现手法,讽刺了市井之徒的虚伪和阴暗,呼唤人间良知的回归。生活就像一条奔腾不息的河流,在河流的漩涡里,有的坚强,有的懦弱,有的高尚,有的卑鄙,有的坚守,有的蜕变……

第五部分“漩涡”(共辑录30首诗),众生相在这里,群形尽相,表现各异。《胆小鬼》:街边老人他不敢扶/儿童落水快步走过/老婆被人摸默不作声/领导犯错不敢批评/家中遇盗自认倒霉/遭遇抢劫不敢报警//院子长满了荒草/隐身其中仍觉不够安全。他发誓做个强者/走上社会不过两年/他竟越来越认不清自己……讽刺了一个语言的巨人、行动的矮子,可怜可悲的人物形象,这样明哲保身的人物在社会生活里不乏其人。

《人味》刻画了一个挣了大钱却不顾母亲,只顾满足自己虚荣者的形象。“一面是扶危济困的慈善家,一面是忙得不可开交的不孝子,上个月见到衣服褴褛的母亲,提起他,带着无比愤怒的表情——”这样的慈善家,也许人们说“好”,可他的母亲对他却是“无比的愤怒”;如此慈善,他不做最好,以免玷污了慈善家的美誉。“发财后他常常装腔作势 满不在乎/高档酒店请遍熟悉的朋友/满身散发着香水、铜臭、官味/就是闻不到一点人味”……这样的人,一定会有这样的蜕变,诗的结尾是绝妙的讽刺。

《坏天气》里面的人物却是另一副嘴脸:老板要出去办事/外面雾霾重重/我建议步行/他一下子失去/原来的好心情//“都怪工厂/冒着狼烟的烟囱”/老板听后,把眼一瞪/冲我耍起霸权主义/他说这和烟囱毫无关系/要怪就怪某些草民/烂红薯吃得太多/三天两头放屁。简洁明了的对话,加上“把眼一瞪”的神态描写,一个掌握话语权的把“天气雾霾的原因”栽赃百姓的霸道的“社会精英”形象跃然纸上。结尾“放屁”的不是百姓,恰恰是昧良心的老板。

《学习书法》虽短小,但思想蕴含深刻:挣到第一笔薪水/换来不能吃喝的字画/一个土豪摇头发问/我只能简单作答/你为何不狠心砍掉/脖子上那个空洞的脑瓜?的确,对于“没有音乐感的耳朵来说,最美的音乐也毫无意义”,同样,“不能吃喝的字画”,在只能认得金钱的土豪眼里,一文不值;那无知的问话,彻底激怒了诗人,对不尊重知识艺术的人,诗人给予有力回击。

正如在外漂泊的游子一样,诗人也常常怀念家乡,怀念家乡的亲人;诗人把乡愁化作盈盈文字,嵌入诗行。

第六部分“在北京梦到爷爷”(共辑录18首诗)集中表达了诗人的这种乡愁、乡亲的感情。

《乡音》:有一种声音/亲近而又遥远/有一种腔调/模糊而又动容/藏在纯真时代/长在梦里故乡/总也看不清/却留在我的诗里//想让土生土长的乡音/在城里悄然扎根/大鼓书节奏铿锵/亮出迷人风景/然而社会文化的融合/让能听见美景的人/越来越少……家乡大鼓书的艺术魅力,虽遥远却永远让“我”为之动容;那铿锵有力的乐曲在我的梦里响起。然而,由于社会文化的融合,我的“乡音”渐渐被同化,流露出作者淡淡的隐忧。

诗人在这部分一共写了六首怀念爷爷的诗,《爷爷的葬礼》《给爷爷读诗》《想念爷爷》《在北京梦到爷爷》《兄弟》等,语言朴实,感情真挚。《给爷爷读诗》:比今年还要寒冷的那个冬天/我失去了你,爷爷/仿佛突然失去了整个村庄/爷爷,今夜我独坐窗前听着风吼/就是这无情的风抢走了你,我的爷爷/我不能原谅它/也无法原谅自己/我再无机会给爷爷读一首诗了/爷爷,我分明感受到你的失眠/你定然有着同样的遗憾/请别嫌我这首诗苦涩/它会化作泥土变成青烟/陪伴你生活在另一个世界的乡村……

给爷爷读诗,成为“我”和爷爷最亲密最感动的瞬间,这瞬间永远定格在诗人的心中,这至纯至真的情,化作苦涩的诗,成为对爷爷永久的怀念。《想念爷爷》:“爷爷,我今夜无眠/仿佛看到你白发飘飘/手抓黄土紧紧贴在心窝/隐隐传来你一声声苍老的恸哭/那么悲情 苍凉/声声敲打在我的心上”……正是这种对爷爷的怀念、思念,化作梦境,与爷爷在梦里相见。《在北京梦到爷爷》:“……他把手伸向我/细长的手指捏着一沓沓冥钞/‘听说你在这里吃苦……/他们送给我的钱……花不完/咳、咳……全拿给你用’//他说话断断续续/跟在世一模一样/胡子依旧灰白/一幅怜悯放心不下的样子”……

(三)并非多余的话

文学从来就是“人学”,文如其人就是这个意思;作品表达的思想感情、审美观点和诗人的思想境界是一脉相承。王长征认为:要想写出好作品,必须走进底层,贴近群众,融入生活。要关注他们,以平视的眼光看待他们。作家要有社会担当,还要有文化担当,只讲“个人主义”必定穷途末路,为人所不耻。正是因为有这样的人生观、文学观,他的作品才内容丰富、贴近生活、思想深刻,不仅表达了北漂族的艰难、辛酸、困惑、挣扎和梦想,更多的是诗人“以平视的眼光”关注底层人们的生活、生存状况,并触及他们精神世界的最深处。

品读他的作品,让我切身体会到诗人那种社会担当,年龄只有25岁的他,作品却不是抒发个人感情的“小我”,而是对社会普遍关注的“大我”。北漂族、农民工、乞丐、站街女、老板,经理,有钱人,艺术家,教师,领导……几乎所有生活在北京的人物群像,都一一进入了诗人的文学视野,经过诗人的审美过滤,展现出一幅幅人物众生相,让读者在这里看到了艰难与困顿、奋斗与挣扎、光荣与梦想、高尚与卑贱、还有粗鄙与龌蹉……

王长征的诗语言朴实、简洁、凝练而不失含蓄,没有某些诗歌那种难懂的朦胧和晦涩,虚实结合,联想与想象,对话与细节描写等多种手法的灵活运用,诗歌语言丰富多彩,给读者以灵动鲜活之感。

王长征的诗,折射的大多是北京当今,甚至是中国当今社会的现实,是窥探北京乃至中国当今社会急剧变化的一面镜子,欣赏他的诗,不仅给读者以美的艺术享受,而且给人以心灵的震撼。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当代新诗研究中心主任、著名诗评家谭五昌在《漂在北京》诗集背面评论:“《漂在北京》以诚实的写作姿态,展示了一个外省青年诗人漂在北京的生存窘态与精神困惑,其异乡漂泊者的北京体验的忠实记录和诗性抒写,尤其是作者源于灵魂深处的痛感经验的审美表达,具有打动人心的艺术力量!”

国际著名诗人洛夫在诗集《漂在北京》背面写到:“从王长征的诗里,我读到了他根植于内心的乡愁与善良,读到了诗歌的骨头与血脉,肝胆与魂魄,读到了一位热情洋溢的诗人自信与坦然、潇洒与豪迈”

王长征从10岁时发表了第一篇散文,到现在一直坚持写作。高中时,他在省市级报刊发表大量诗歌、散文、小说。上大二时,他出版第一部诗集《心向未来》。在北京四年期间,他相继出版四部个人专著,《漂在北京》就是其中的诗集代表,被中国诗歌春晚评为“2021年度全国十佳诗集”。

短短几年,王长征荣获许多文学奖项:《百花园》杂志“2021年度优秀作品提名奖”,《奔流》杂志“青年桂冠诗人奖”“第二届中国长诗奖”“首届杨万里优秀诗歌奖”“首届阳关诗歌奖”;值得一提的是,第二届中国“长诗奖”共有17位诗人获奖,其中有著名诗人北岛、欧阳江河、洪烛。“首届阳关诗歌奖”参赛诗人671位,诗作4022首,共有三位诗人获此殊荣,王长征就是其中一位;从获得这两个大奖的难度可见一斑。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王长征的诗歌已经走向成功,为众多的读者和专家所认可。

我完全有理由相信:王长征在不远的将来,一定会成为中国90后诗坛的领军人物,因为他年轻,因为他有才华,更因为他有“社会担当”“文化担当”…………

作者:郑才

通讯:内蒙古化德县政协文化研究促进会

小河像一条条血脉写岀了(小河的复杂多样),表达出作者歌颂生命之美赞叹生命值伟大的情感,同时也深深的体现了作者热爱生命,热爱生活的思想感情。
把小河比作血脉,形象地写出了故乡的小河,如人身上的血脉一样遍布故乡大地,供养着故乡的人们,表达了作者对小河的喜爱和怀念之情。

诗是强烈感情的自然流露,它源于宁静中回忆起的感情是谁写的?

小文:林徽因是否曾经爱过徐志摩?两人的心灵在伦敦和剑桥大学国王学院上空碰撞过怎样的火花?徐志摩生前逝后,林徽因对他到底怀有着多么微妙的情愫?
这些问题世说纷纭,直至今日仍然各有观点。其实,只要我们真正研读林徽因的诗,像本文作者这样仔细地体悟,不难发现隐藏在种种“他说”之中的真相。
任何一份深藏在内心的深刻而隽永的感情,哪怕当事人本人不愿承认,但是在诗歌之中 —— 那是来自心灵的呼唤,都会勃勃而发,无法掩盖。
《秋天,这秋天》发表于1933年11月19日,我们可以从林徽因寄给沈从文先生的信中的知道,这首诗是为了纪念逝世2周年的徐志摩而创作的。信上说:”初二回来便忙乱成一堆,莫名其所以然,文章写不好,发脾气时还要讴出韵文。11月的日子我最消化不了,听听风知道枫叶有凋零不堪只想哭,昨儿哭出的几行,勉强叫它诗,日后呈正。”
《秋天,这秋天》一诗最值得注意的是,林徽因把“秋天”拟人化(personify),让“秋天”变成了“他”。林徽因在这首诗中的“你”却是专指诗人徐志摩,而诗中的“我”就是诗人自己。先明白这一要点就能明白全诗要义,也能明白为什么“秋天”的“他”与“徐志摩”的“你”,到了1947年《给秋天》一诗“他”和“你”合二为一,“秋天”就与“徐志摩”完全等同!
“秋天”、“徐志摩”和“我”这个三角形是他们悲伤的故事,这个悲伤的故事开始于1920年11月19日伦敦的深秋,而终结于1931年11月19日济南开山的另一个深秋!
01徐志摩像,这张罕见的徐志摩照片,是第一次发表
《秋天,这秋天》
这是秋天,秋天,
风还该是温软;
太阳仍笑着那微笑,
闪着金银,夸耀
他实在无多了的
最奢侈的早晚!
这里那里,在这秋天,
斑彩错置到各处
山野,和枝叶中间,
象醉了的蝴蝶,或是
珊瑚珠翠,华贵的失散,
缤纷降落到地面上。
这时候心得象歌曲,
由山泉的水光里闪动,
浮出珠沫,溅开
山石的喉嗓唱。
这时候满腔的热情
全是你的,秋天懂得,
秋天懂得那狂放,——
秋天爱的是那不经意
不经意的凌乱!
但是秋天,这秋天,
他撑着梦一般的喜筵,
不为的是你的欢欣:
他撒开手,一掬璎珞,
一把落花似的幻变,
还为的是那不定的
悲哀,归根儿蒂结住
在这人生的中心!
一阵萧萧的风,起自
昨夜西窗的外沿,
摇着梧桐树哭。——
起始你怀疑着:
荷叶还没有残败;
小划子停在水流中间;
夏夜的细语,夹着虫鸣,
还信得过仍然偎着
耳朵旁温甜;
但是梧桐叶带来桂花香,
已打到灯盏的光前。
一切都两样了,他闪一闪说,
只要一夜的风,一夜的幻变。
冷雾迷住我的两眼,
在这样的深秋里,
你又同谁争?现实的背面
是不是现实,荒诞的,
果属不可信的虚妄?
疑问抵不住简单的残酷,
再别要悯惜流血的哀惶,
趁一次里,要认清
造物更是摧毁的工匠。
信仰只一细炷香,
那点子亮再经不起西风
沙沙的隔着梧桐树吹!
如果你忘不掉,忘不掉
那同听过的鸟啼;
同看过的花好,信仰
该在过往的中间安睡。……
秋天的骄傲是果实,
不是萌芽,——生命不容你
不献出你积累的馨芳;
交出受过光热的每一层颜色;
点点沥尽你最难堪的酸怆。
这时候,
切不用哭泣;或是呼唤;
更用不着闭上眼祈祷;
(向着将来的将来空等盼);
只要低低的,在静里,低下去
已困倦的头来承受,——承受
这叶落了的秋天
听风扯紧了弦索自歌挽:
这秋,这夜,这惨的变换!


《秋天,这秋天》全诗分成一短一长的两节(stanza)去展开。诗的第一节是短的一节,记述徐志摩在1920年11月19日这个美丽的深秋在伦敦与林徽因邂逅,由相识、相恋变成了不能自已地、狂放地将满腔的热情透过诗歌唱出来,
“这时候心得像歌曲,由山泉的水光里闪动,浮出珠沫,溅开/山石的喉嗓唱。”
这一点,我们可以对照徐志摩本人的话获得证明,他在散文《自剖》里说:“原先我在人前自觉竟是一注的流泉,在在有飞沫,在在有闪光。”而徐志摩在《猛虎集序》中说:“我们都是受支配的善良的生灵,哪件事我们作得了主?整十年前我吹着了一阵奇异的风,也许照着了什么奇异的月色,从此起我的思想就倾向于分行的抒写。”
究竟吹的是什么样的风?照的是什么样的月色?秋风吗?黄月吗?林徽因在1936年秋天写的《山中》一诗上说:
“当时黄月下共坐天真的青年人情话,相信/那三两句长短,星子般仍挂秋风里不变。”
我们要问:为什么这奇异的风一吹、奇异的月色一照之后,会让一个原先父亲希望他日后进入金融界、自己却想成为中国的Hamilton的二十四岁青年人,一下子竟变成了一个分行抒写自己思想和感情的诗人?为什么?
北宋大词人欧阳永叔在他的《玉楼春》一词中说:“人生自是有情痴,此恨不关风与月。”确然无疑地,假如欧阳修不是因为深深地爱着对方,那么,离愁别恨也只不过就是人生的无可奈何的一种日常现象罢了。正因为深爱着对方,当前的离别便造成了内心无法祛除的悲痛,这又跟风月有什么关系?欧阳修生命里永恒的悲痛既然跟风月毫不相干,那么,徐志摩会成为诗人、甚至后来林徽因也成为诗人,难道跟秋风、黄月就有关系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他们之所以成为诗人,不正是因为当初1921年他们在剑桥时深陷情网与在拜伦潭前指水为誓吗?《山中》一诗里的那像“星子般仍挂在秋风里不变”的“那三两句长短”的话不就是明证吗?
我们要问,“那三两句长短”的话是什么?除了是“我爱你,爱你。 – I love you, love you.”(他们常常用英文交谈!)之外,还可能是什么?林徽因在1933年岁末所写的《忆》一诗早已透露了这一点,她说:
“是你在笑,仰脸望/多少勇敢话那天,你我全说了, 像张风筝/向蓝穹,凭一线力量。”
可见那些“勇敢话”不是一个人在独白,而是两情相悦的年青人的情话!他们的初恋,首先让徐志摩变成了另一个人,他把他的“满腔的热情”,全化为“分行”的诗句,狂放而缤纷。林徽因在《秋天,这秋天》里却说:
“秋天懂得,秋天懂得那狂放, 秋天爱的是那不经意,不经意的凌乱!”
那不是她自己懂得,她自己爱吗?当你十六、七岁时,一直不停地收到你所爱的人写给你的“半成熟的未成熟的意念”化出的诗行,你会有什么反应?你当然理解他奔放的感情、当然爱听、爱读,哪怕它们是多么不成熟的、不经意凌乱的诗作!那么不就是林徽因本人懂得和爱吗?又干秋天底事?
林徽因在1936年2月26日写给沈从文先生的信上说:
“我方才所说到极端的愉快,灵质的、透明的、美丽的快乐,不知道你有否同一样感觉。我的确有过,我不忘却我的幸福。我认为最愉快的事都是一闪亮的,在一段较短的时间内迸出神奇的,如同两个人透澈的了解:一句话打到你心里,使得你理智感情全觉得一万万分满足;如同相爱:在一个时候里,你同你自身以外另一个人互相以彼此存在为极端的幸福;如同恋爱,在那时那刻,眼所见,耳所闻,心所触,无所不是美丽,情感如诗歌自然的流动,如花香那样不知其所以。这些种种,便都是一生中不可多得的瑰宝。世界上没有多少人有那机会,且没有多少人有那种天赋的敏感和柔情来尝味那经验,所以就有那种机会也无用。”
人与人的相遇、相识以至相恋,终极发展至这种灵质的无间相契,以至于达到了一种诗化生活一类的理想境界,试想想,这还存在着你我之区分?不止你与我相即相入,甚至连秋天也融化进了那无人我的纯情世界之中!这样一来,在1921年,本来是林徽因自己懂得、自己爱,而说成秋天懂得、秋天爱,岂不就成了不证自明的道理?
躬尝了自由恋爱的初恋甜美,亲灸了剑桥人文的启蒙熏陶,体验了英国浪漫派诗歌的热情奔放,于是,徐志摩便脱胎换骨似地变成了一个完全不同的人。他树立起了一种对诗化生活的理想之追求,他迷恋于对纯粹美感的终极向往,并且他为他的生命确立了一个“单纯信仰”,这个单纯信仰就是英国浪漫派开山祖华兹华斯在《远游》一诗所说的:“We live by Admiration, Hope and Love.”(“我们靠着活命的是:敬仰、希望和爱情。”)而林徽因在《激昂》表白得更为明确,诗上说:“献出我最热的一滴眼泪,我的信仰,至诚,和爱的力量,永远膜拜,膜拜在你美的面前!”
对徐志摩所说的“单纯信仰”有了一个扼要的了解之后,我们便能明白,林徽因的《秋天,这秋天》一诗的第二长节,主要在阐述徐志摩在现实生活与感情生活跟他的“单纯信仰”所产生的巨大落差。初恋是甜蜜的,然而隐藏在这甜蜜的背后却是痛苦和悲哀!1921年年底林徽因由英国返国之后的感情上的转变,导致人还在剑桥学习的徐志摩于1921年至1922年这一整年,既活在愉快欢欣中,也同时真切地感受到人生的痛苦与悲哀。他后来在他的散文《我所知道的康桥》一文中追述说:
“我这一辈子就只那一春,说也真可怜,算是不曾虚度。就只那一春,我的生活是自然的,是真愉快的!(虽则碰巧那也是我最感受人生痛苦的时期)。”
这种痛苦与悲哀到了1923年徐志摩的日记《西湖记》里更为明确,而到了1924年林徽因选择了与梁思成一起赴美升学便等于为他们那一段初恋爱情故事画上了句号,辗转发展到1928年林徽因与梁思成在加拿大结婚,徐志摩的感情世界便完全崩溃,1928年徐志摩的《我不知道风是在那一个方向吹》中的“我是在梦中,在梦的悲哀里心碎!”正是这种痛苦与悲哀的真实写照!
但是秋天,这秋天,
他撑着梦一般的喜筵,
不为的是你的欢欣:
他撒开手,一掬璎珞,
一把落花似的幻变。
然而林徽因在本诗里却说,“秋天”他撑着梦也似的喜筵,并不单为徐志摩的“欢欣”,“秋天”他还把双手一撒开,便魔术似的让满掬着珠玉串成的项链 --璎珞,像花雨般展现出那不能用理性去捕捉的幻变,这缤纷的背后,便是通向痛苦悲哀,并且也指向“夜”与“死亡”,徐志摩在他的最后一首长诗《爱的灵感》上说:“
有时候/我自己也觉得真奇怪,心窝里的牢结是谁给/打上的?为什么打不开?那一天我初次望到你,你闪亮得如同一颗星,”
《爱的灵感》一诗上又说:
“那天爱的结打上我的/心头,我就望见死,那个/美丽的永恒的世界。”
所以,林徽因说:“还为的是那不定的悲哀,归根儿蒂结住,在这人生的中心!”这难道不是造物之神奇?谁让徐志摩的心窝打上牢牢的结?这个结为什么再也无法打开?
一阵萧萧的风,起自
昨夜西窗的外沿,
摇着梧桐树哭。
正由于这悲哀在1921年早已种下,1931年深秋,起自西窗外沿的一阵秋风,已在昨夜吹起,萧萧拂向梧桐树发出阵阵凄然的哭泣声,可是,当事的两个人,竟没有一个警觉!
徐志摩的灰心失望的根源事实上是来自林徽因的感情转变,一直到了1928年12月在北平重逢林徽因而有所改变,1930年秋,徐志摩把当时在东北感染肺结核病的林徽因接回北平养病后,他又重新点燃起当年在康桥时对林徽因的爱情的火炬(他的诗歌创作的一个重要动源之一!)。
然而,林徽因当时刚生下长女,生活感情都处在人生高度的顺境中,她是不可能再接受徐志摩感情的,只是在诗歌中跟徐志摩惟仿惟佛、高来高去地“神交”而已。1932年农历年年初一,林徽因给胡适之先生的信信末便清楚地说明了这一点,信上说:“这几天思念他得很,但是他如果活着,恐怕我待他仍不能改的。事实上太不可能。也许那就是我不够爱他的缘故,也就是我爱我现在的家在一切之上的确证。志摩也承认过这话。”
然而徐志摩并不死心,他认为能回到1921年那时的纯情,《秋天,这秋天》一诗从“起始你怀疑着”一直到“造物更是摧毁的工匠”便是讲述徐志摩本人的“认为”仍有可为,他期待的是“只要一夜的风,一夜的幻变”,那么,历史将会改写!
但是,在林徽因这方面来说却是:“冷雾迷住我的两眼”,她不会也不能再往前多闯一步,那么,“在这样深秋里,你又同谁争?”1931年11月19日清晨,那“摧毁的工匠”的更高存有 –“造物”,便宣告了“残酷的现实”,没有任何的疑问,这就是荒诞的现实,这就是人生不可信的虚幻!是谁导致了这“流血的哀惶”?为什么她的双眼会被冷雾迷住?
信仰只一细炷香,
那点子亮再经不起西风
沙沙的隔着梧桐树吹!
得不到林徽因感情上的充分肯认,徐志摩那像“一细炷香”那般“点子亮”的单纯“信仰”又如何经得起“西风沙沙的隔着梧桐树吹”?导致徐志摩很快地结束了他那短短三十五岁的人生的,岂不正是他不能忘情于1921年在康桥的初恋?
在如诗如画的康桥,“那同听过的鸟啼,同看过的花好,”是不是正因为徐志摩“忘不掉”,才种下了1931年深秋的济南开山山上机毁人亡的悲伤?为什么生命中美好的事物总是那么的短暂?为什么相识、相恋、心灵又如此相契,竟又会交臂而失之?难道这竟只是造物之弄人?
林徽因写这首诗时,徐志摩已去世整整两年,究竟是徐志摩忘不掉“那同听过的鸟啼”和“同看过的花好”还是另有其人?明确无疑地,林徽因本人也一样不能忘记,才会发而为诗!假如他们从没发生过什么初恋的爱情故事,那么,那同听过的鸟啼、同看过的花好,也只不过整整相隔十二年前的一桩往事罢了(1921年!)又何以会忘不掉?生命的悲哀不正是活着在一种内疚、自责、后悔与绝望之中?
秋天的骄傲是收获春来所开的花所结成的果实,受到生命的煎熬的徐志摩,他除了点燃自己去照亮别人之外,他还能做什么?自由恋爱的初恋爱情甜美与悲伤,是一种对生命本身的巨大震撼,这全在指顾之间化在他缤纷的诗行中。然而,曾经有一段时间,就像泉水枯涸了似的,他要写出八行十二行的诗句竟是无比的艰难!这就是徐志摩在《猛虎集序》上说的
“世界上再没有比写诗更惨的事;不但惨,而且寒怆。”
林徽因在《秋天,这秋天》一诗里说的:
“秋天的骄傲是果实,不是萌芽,—— 生命不容你,不献出你积累的馨芳;交出受过光热的每一层颜色;点点沥尽你最难堪的酸怆。”
依照林徽因这里对徐志摩的诗人生命的描述,在主观方面言,徐志摩除了“生命受了一种伟大力量的震撼”,需要通过诗的语言表达出来之外,客观方面言,徐志摩对于五四新文学运动的文学创作深具时代使命的自觉承担。
尽管说是“寒怆”或“酸怆”,他真的做到了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那般义无反顾地勇往直前,正因为他全力的投入,才会在当时一本诗集接着一本诗集的印出。并且,他也影响到他的朋友们和学生们加入这个在当时还在草创阶段的新文学运动,可惜的是,他竟在英年辞世!
切不用哭泣;或是呼唤;
更用不着闭上眼祈祷;
向着将来的将来空等盼;
只要低低的,在静里,低下去
已困倦的头来承受,——承受
这叶落了的秋天
听风扯紧了弦索自歌挽:
这秋,这夜,这惨的变换!
是不是哭泣、呼唤、甚至祈祷都将是枉然?难道我们只能默默地在静里低下那已疲乏不堪的头,来承受这摧毁的工匠之最后宣判而不能反抗?是不是在落叶的秋天里,萧萧的西风仅仅只是诗人自己为自己奏起的挽歌?是不是它根本不可能有任何变奏而它的主旋律只有黑夜与死亡这两者之交替?我们不禁要大声地问:难道他们已别无选择?
《给秋天》
正与生命里一切相同,
我们爱得太是匆匆;
好像只是昨天,
你还在我的窗前!
笑脸向着晴空
你的林叶笑声里染红
你把黄光当金子般散开
稚气,豪侈,你没有悲哀。
你的红叶是亲切的牵绊,那凌乱
每早必来缠住我的晨光。
我也吻你,不顾你的背影隔过玻璃!
你常淘气的闪过,却不对我忸怩。
可是我爱的多么疯狂,
竟未觉察凄厉的夜晚
已在背后尾随,—
等候着把你残忍的摧毁!
一夜呼号的风声
果然没有把我惊醒
等到太晚的那个早晨
啊。天!你已经不见了踪影。
我苛刻的咒诅自己
但现在有谁走过这里
除却严冬铁样长脸
阴雾中,偶然一见。
《给秋天》是一首英国民谣体裁的抒情诗歌,它保留了英国民谣体abab押韵方式,却舍弃了单数诗句抑扬四部格(iambic tetrameter)与双数诗句抑扬三部格(iambic trimester)交替的机械性,而使用深具中文特性的音顿、意顿来展示诗歌的声律。在这首诗里,“秋天”就是徐志摩的代称,“给秋天”即意谓着给徐志摩!徐志摩逝世于1931年,《给秋天》却写于1947年,相距已整整十六年之久。但是,他们当初在康桥的初恋故事,以及这个初恋故事最终带来的悲伤,对林徽因本人心灵所做成的巨大的创伤,却让林徽因久久不能愈合!我们可以这样说,只要林徽因一进入诗的精神世界里,她的内心世界中似乎就只有一个人!她似乎总是通过当前的一片静中,便能透过回忆,而让那早已不存在的人、事、物历历如新地重新呈现出来,她的诗歌很大一部分都是这样写出来的。
林徽因这首《给秋天》也跟济慈的同名诗作一样,把秋天拟人化,用“你”这个人称代词来称代秋天,所不同的是,林徽因在诗中承认了她和秋天的一段恋爱是短暂的,然而又是刻骨铭心的!呈现在宁静的回忆中的1921年春天四月、五月的短暂初恋故事,一幕幕的人、事、物,竞像发生在诗人林徽因昨天的窗前一样地清晰。
笑脸向着晴空
你的林叶笑声里染红
你把黄光当金子般散开
稚气,豪侈,你没有悲哀。
你的红叶是亲切的牵绊,那凌乱
每早必来缠住我的晨光。
最让她难忘的是徐志摩璀璨的笑声,甜、深而圆转,天真,灿烂而分散。这璀璨的笑声会将林叶染红,如金子般散发出迷人的光芒。显然地,这首诗里所讲的“红叶”,是指徐志摩为她而写的一篇篇让她淌泪的诗歌言。“你的红叶”就是指徐志摩的诗,尽管是徐志摩在指顾之间将自己半成熟、未成熟的意念散开成缤纷的花雨般的凌乱,在《秋天,这秋天》已经确认了“秋天爱的是那不经意,不经意的凌乱!”这些徐志摩的诗句,每天早上必来缠住林徽因的晨光。到了1947年,那不经意的凌乱似乎逆向地化为半成熟、未成熟的意念,这些意念经过诗人林徽因在宁静中、透过她的回忆,似乎重新组合成一个完整的徐志摩!
我也吻你,不顾你的背影隔过玻璃!
你常淘气的闪过,却不对我忸怩。
1936年春天4月,林徽因在她的《无题》一诗上说:
“什么时候,又什么时候,心/才真能懂得/这时间的距离;山河的年岁;昨天的静,钟声/昨天的人/怎样又在今天里画下一道影!”
“昨天的人”,我已在该诗的诠释里指出是徐志摩。那首《无题》诗写成于徐志摩逝世后的五年之后,徐志摩让她难忘当然可以理解,但是,1947年距离1931年已经十六年了,她不仅忘不掉徐志摩,竟然还在他的诗歌里,对一个早已不存在的人,表达了那么强烈的思念与深挚的爱意,这除了是一种悲哀之外,还能是什么?
“可是我爱的多么疯狂”,林徽因在1933年写出《秋天,这秋天》时,她已正式面对了自己对徐志摩的感情,原来也是同样刻骨铭心的,但是,她是有家室的人,在她的诗歌、散文中,不能太着痕迹表露自己,所以她写得异常隐晦,尤其是诗!然而在这里,她却完全披露出来,在徐志摩逝世之后,她对他的爱越来越强烈,越来越疯狂!但这竟发生在徐志摩逝世之后,这真是生命的吊诡!
竟未觉察凄厉的夜晚
已在背后尾随——
等候着把你残忍的摧毁!
一夜呼号的风声
果然没有把我惊醒
等到太晚的那个早晨
啊。天!你已经不见了踪影。
为什么人世间许多本来是美好的事却往往在瞬间转变成哀伤的事?
为什么总是在失去了才能觉悟到拥有的可贵?
为什么对自己所拥有的总认为是理所当然而不知道珍惜?
不学会惜福与惜缘,等到福和缘消失于无形时,徒自悲伤又何补于事?
假如一个人的一生错过了她生命中最珍贵的东西,那她往后的岁月里又将会活在多么深的懊恼与悔恨之中?
我苛刻的咒诅自己
但现在有谁走过这里
除却严冬铁样长脸
阴雾中,偶然一见。
这就是林徽因《给秋天》一诗给出的结论!
(来源:民国文艺)
华兹华斯(William Wordsworth,1770-1850年),英国浪漫主义诗人,曾当上桂冠诗人。其诗歌理论动摇了英国古典主义诗学的统治,有力地推动了英国诗歌的革新和浪漫主义运动的发展。他是文艺复兴运动以来最重要的英语诗人之一 [1] ,其诗句“朴素生活,高尚思考(plain living and high thinking)”被作为牛津大学基布尔学院的格言 [2] 。
英国的华兹华斯说的。
本文标题: 这是我写的诗,想知道是什么水平,希望能得到大家的指点,如果写的不好,愿意接受批评。万分感谢
本文地址: http://www.lzmy123.com/sanwen/1794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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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用过祛痘季诗丹产品的吗诗和远方真的很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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